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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风采]廉洁自律 永葆本色
作者:周 纪

《含笑花》 2006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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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1g5月,龙继华同志由文山县文化局调任文山州文化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1998年10月成立文化局纪委,龙继华同志兼任纪委书记,2005年7月,任州新闻出版局局长兼文化局副局长。龙继华同志从担任领导干部以来,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在抓文化系统违纪案件的查处方面成绩突出,在廉洁自律方面做出了表率,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受到了文化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好评。
       “敢”字当头,抓违纪案件的查处。
       龙继华同志兼任纪委书记以后,碰到的最棘手问题就是如何查清一批经济实体严重亏损的问题。在90年代初,由于文化局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脱离了文化部门的实际,弃文经商,办公司,搞实体,加之管理失控,资金体外循环,账目不清,造成所有经济实体严重亏损,文化局背上了600余万元的债务,而有关的当事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却没有追究,文化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十分有意见。为了把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查个水落石出,分清责任,挽回国家的经济损失,龙继华同志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干扰,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带着局纪委的2位同志,以开展内部审计为突破口,对下属6个单位的6名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文化局开办的经济实体“兴艺边境贸易公司”已封存3年的账务进行重新审计。通过审计,查出了原公司两任经理严重失职,给该公司造成364881.36元的直接经济损失;电影院经理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6400元;民族剧场经理失职,给单位造成1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演出管理站领导将单位购买的水泥48吨外借无法追回,造成14400元的经济损失等问题。2000年,她又组织人员对下属两个单位的领导进行离任审计,查出原群艺馆馆长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4.6万元;原州图书馆馆长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5.2万元借给他人无法追回的违纪问题。上述这些问题查出来以后,对违纪人员处不处理,这是摆在龙继华同志面前的一道难题。因为她一直在文化系统工作,犯错误的同志都是她工作上的老师和多年在一起共事的同志,处分他们吧,个人感情上又过不去,不处分他们,法纪又不容。然而最终是党和人民的利益和纪委书记的责任战胜了个人的感情。她根据党政纪的有关规定,对查出的6件违纪案件提出了处理意见,经局党委批准,有5人受到了处分,并追究经济责任。其中,受党政纪处分2人,受党纪处分2人,受政纪处分1人。通过抓违纪案件的查处,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497648.56元。对这些违纪案件的查处,在文化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中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大家都说:文化局纪委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对前届班子遗留多年的经济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做了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
       “勤”字当头,抓廉政制度建设。
       龙继华同志抓了文化系统违纪案件的查处之后,她并没有感到欣慰和轻松,而是为一个小小的文化系统,就有如此多的基层干部因为经济问题受到处分而深感痛心和不安,究竟问题的症结出在哪里,要怎么办才能改变这种现状?经过分析和思考,她认识到出现这些问题虽然有其主观因素,但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及时,教育不到位也是重要的原因,只有把廉政建设的关口往前移,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为此,她做到勤思考,勤动手,结合文化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建章立制着手,自己动手制定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如通讯工具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工程承包实行签订廉政合同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年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等。并在抓制度的贯彻落实方面狠下功夫,如领导干部移动电话费超标、部分领导公车私用、一些单位违规购置移动电话等问题,都按制度作出了处理,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元。
       “细”字当头,把思想政治工作贯彻于纪检监察工作之中。
       龙继华同志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十分注重抓思想政治工作,对犯错误的同志既做到不姑息迁就,又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受处分的同志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如原民族剧场经理听说要处分他,抱着几本奖状气冲冲地闯进龙继华同志的办公室说:我为党勤勤恳恳工作了40多年,获得了这么多荣誉,现在出了问题,你就抓住不放,你不是在整人吗?龙继华同志心平气和地指出了他的错误及其危害,并讲明了功是功,过是过,不能以功代过的道理。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后,使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作了自我批评;原兴艺公司经理对组织上给予的处分想不通,甚至拍着桌子对龙继华同志说一些威胁的话,龙继华同志忍辱负重,先后4次主动找他谈话,要求他尽快退还公款,可他总是找借口拖着不还。龙继华同志反复做他的工作,并将有关的法律法规向他作宣传,指出其错误的性质,对他触动很大,如数退还了公款,并对龙继华同志说:感谢组织上对我的教育,感谢局领导挽救了我;有一个党员因与一桩贩毒案有牵连,被公安机关扣款4万元,对他的问题党组织迟迟没有做出处理,在全系统广大党员中造成很不好的影响。龙继华同志调到州文化局后,多次找公安局的同志了解案件的经过,龙继华同志觉得公安扣款的理由不充分,向公安提出了异议,公安将所扣的款退还了这个同志。这个同志虽然受到了党纪处分,但对组织上为他挽回了经济损失和客观公正地对待他的错误深有感触,表示今后一定要增强法制意识,不再干违法乱纪的事。龙继华同志鼓励他要吸取教训,振作精神,好好工作。现在,这个同志已成为文博工作的骨干。
       “廉”字当头,正人先正己。
       龙继华同志虽然身兼数职,但她从不以权谋私,真正做到了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一是拒收礼品礼金。她从1995年担任文山县文化局局长至今,拒收礼品礼金40多次,折合人民币数万元。在这期间,对直接送礼者,她不但拒收礼物,而且还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对间接送礼的,她都交由局办公室退还,如是一般的食品,她就交给政治处转送给文化系统的困难职工;二是不借机敛财。她的母亲现在85岁,算是高龄了,她的丈夫多次提出要为其母办寿宴,都被她拒绝了。2004年,她的儿子结婚,她压缩了近三分之一的客人。按照礼尚往来,应该请的许多客人都没有请,为此,不但得罪了许多亲戚朋友,丈夫也对她很有意见;三是不徇私情。她的妹妹开音像出租店,由于违规经营,被文化稽查队没收了价值6000多元的音像制品,她的妹妹来找她说情,她做了妹妹的工作,接受了处罚。由于她坚持原则,家里人都说她什么年代了还这样正统,可她总是坚持自己的人生坐标不动摇;四是勤俭节约。她担任领导干部以来,从不摆领导的派头和架子,10年来,不论住处离上班的地点远近,不论是刮风下雨,她都坚持步行上下班。深入基层都做到轻车简从,尽量不增加基层的负担。核定的手机费她也十分节约,可打可不打的电话就不打,每月都为单位节约几十元。
       龙继华同志担任领导干部以来,始终做到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加强对主观世界的改造,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做到时代变了,理想信念不变;职务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变;环境变了,清正廉洁的本色不变。在工作中,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爱岗敬业,任劳任怨,所分管的工作业绩显著,为文化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多次受到上级表彰。2001年6月,被云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事厅授予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同年6月,被国家文化部评为全国十一届“群星奖”组织工作个人奖。2002年1月,受到中纪委、监察部嘉奖。她连续二届被州直文化、广电系统选举为文山县人民代表,2002年被评为“优秀人民代表”。2004年11月,被评为文山州“巾帼建功标兵”,受到州委、州人民政府表彰。
       本栏责编 植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