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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随笔]“看”书(外一章)
作者:王 玮

《含笑花》 2003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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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同时看许多书的习惯。自然不是一本一本地翻看,而是立于书架前两米处左右,捧一盖碗茶,边品茶,边像‘年轻母亲欣赏自己生下不久的婴儿’一样,情深无限地长时间看那一层层五彩斑斓的书。这时候,我仿佛觉得不是在看书,而是在欣赏西班牙超现实主义画家米罗的美术作品。没有事先设计,心不在焉,随意涂抹,把一切的形象都简化在清晰的轮廓和明亮的色调中,使现实主义与本能、潜意识和梦的经验相揉合,达到了一种绝对超现实的情境。我在哪里?我不知道。我的灵魂早与肉体脱离,在这种虚无缥缈、荒诞怪异的境界里恣意漫游……
        有时,我还喜欢边“看”书边玩“书名串联”的游戏。比如:《了不起的盖茨比》在《汤姆叔叔的小屋》里忍受了《百年孤独》,《死魂灵》又《复活》了,决定去《巴黎圣母院》和《情人》《娜娜》幽会。他怀揣《百万英磅》,涉过《静静的顿河》,走进《挪威的森林》,耳边传来《海狼》充满《野性的呼唤》。等等
        米罗用画笔上涂下抹,创作出一幅幅蕴含丰富的艺术品,给人以高雅的享受;我用书名东拼西凑,编成一篇篇荒诞有趣的小故事,供我消闲解闷。仔细一想,二者竟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藏书不多,日子久了,旧书难再发现新意。在习惯性的枯燥重复中,想象的翅膀渐渐失去了生机和活力。于是,便常去书店过“看”瘾。
        书店里的书多,且更新快。每次去,我都是瞪大眼睛,从这头到那头,再从那头到这头,慢慢地浏览欣赏。但五次三番,光看不买,终于惹得书店员工生出疑来。再去看书时,就觉得身后有好几双眼睛,像自动摄像机似的盯着我的一举一动。我就窃笑。心中说:你们盯着吧,盯着吧,反正我不会偷,当然,也不会买的。
        不会偷,是因为我不想学孔乙己,偷书挨揍,既伤面子又伤身体,很不划算的。
        不会买,并不是不想买,而是——实在羞于出口——囊中羞涩!
        但只要不撵我走,我却还要看下去。我知道这么做很好笑,也让人难以理解。但我不在乎。因为对生活的体验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只要自己喜欢,又不妨碍他人,何乐而不为呢?
        我替男人说句话
        忽然想到“女权主义”,欲扯些闲话。但话头太多,从哪儿说起好呢?转而又想,反正是闲话,打发时间而已,就先说个笑话吧。
        一个拙笨的新媳妇做馒头。但她不会和面,挖了一瓢面放到盆里后,就问婆婆:娘哎,面挖好了咋办?婆婆说,加水!于是她兴冲冲地往盆里加了一瓢水,用手搅了几下喊道,娘哎,太稀了。婆婆说,加面。她便又加了一瓢面,边搅边说,哎呀,好像又太干了。婆婆有些不耐烦了:那就再加水呀,真是的!拙媳妇就这样干了加水,稀了加面,最终也没做成馒头,只好熬了一锅“糊涂”(又名“疙瘩汤”)。
        话题就从这里开始吧,但我预备要说的话,势必讨人(特别是女人)嫌。好在我老婆不打算跟我离,我也就有恃无恐,一吐为快了。
        众所周知,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原因,当今社会确有一些女性受传统观念的束缚,还处在男人的“附属品”的地位。有的甚至长期处在家庭暴力、社会偏见等阴影的笼罩下而无可奈何、听天由命。对她们进行“维权”、“解放”无可指责,而且势在必行。但一些现象却令人担忧。比如,某些媒体在舆论导向上始终朝单极化发展,好像所有的男人都没心没肺,所有的女人都处在“水深火热”之中。长此下去,结果必定是消灭一个不平等,又制造出另一个不平等来。实际上,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已经有很大一部分丈夫成了弱势群体了。“妻管严”、“怕老婆”、“跪搓板”并不全是杜撰的笑话。有的妻子给丈夫约法三章,工资要全交,家务要全包,重担要全挑。连“见了漂亮女性瞅一眼”那点爱美之心也是罪大恶极。有的妻子因丈夫孝敬父母点东西,会让他吃三天“白葡萄”,摸一周脊梁杆。礼品要是拿去孝敬丈母娘,她马上就眉开眼笑,让你觉得好像一下子掉进了蜜罐里。折腾得男人灰头土脸、雄风不再。难怪又有一些女性抱怨说,现在的男人越来越不像男人了!“解放”前,她们因为与男人地位上的不平等而耿耿于怀。“解放”后,却又为男人对自己诚惶诚恐、惟命是从却仍难如意而失望。有的女性甚至说“宁愿让老公咆哮一场、打自己两个耳光,也要找回做女人的感觉”。你看,这就是违背“物极必反”这条自然规律的后果。
        女人天生是个矛盾体。她们大骂“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但绝不肯承认自己的父亲是坏种。恋爱中的女人尤其不可信。她说的不一定是她想的;她想的又不会坦然告诉你。“一个温淑的姑娘嘴里尽管说不,她却要人家解释作是的”(莎剧《维洛那二绅士》中朱利亚语)。她们甚至一句话中就含着对立的两个意思,常常让男人摸不着头脑。有一位女士说,现在的男人太花心,因此不想结婚。接着她又说,女人有绯闻是好事。她的意思明摆着,女人尽可以像孔雀一样在男人面前搔首弄姿、极尽挑逗引诱之能事,这是美德,而男人做不得柳下惠就不是什么好鸟。很有点“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霸道味儿。走笔至此,我不由地想起了英国漫画家亨利·梅杰·贝特曼的一组关于“女找男”的漫画,其中几幅是这样说的:他必须有钱;能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他不许反对我有许多崇拜者;只许我发脾气,而他必须和颜悦色;如果我愿意,他必须及时死去,以便我另找一个。贝特曼先生用漫画的方式,对当今一些女性的心态进行了无情揭露和鞭挞,这或许称得上是“黑色幽默”。有的女性一方面竭力标榜自己的尊严和清高,一方面又廉价地抛售自己。我有位朋友,是个挺不错的小伙子,很浪漫,只是脾气有点倔。女朋友谈了不少,但谈一个吹一个。主要原因是女方过分注重物质条件,没一个不要甚至少要彩礼的。他说,她们把自己当成一件东西,你想要吗?那么拿钱来!好像女人原是不需要男人的,营造一个窝过日子你男方就该责无旁贷。而她们甩着两手吃现成,并且要男人像宝贝一样捧着才理所应当。就算婚姻是座围城,困在里面的也不只是女人,双方都是‘牺牲品’,她们凭什么?“他妈的!”最后,朋友气愤地说,“男人要有点骨气,全他妈的当和尚去。”我朋友的这种情况,恐怕不会是绝无仅有吧?
        有句流行已久的话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这是对时下一些男女生活方式的形象概括。就算是男人好色,女人爱财,那也是各取所需,两厢情愿,把责任归到某一方未免有失公允。一个巴掌拍不响,面和水达到一定的比例才能做得成馒头。可见,男女之间的事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耳”。如果女人个个自尊自强,男人即使有花心也无处骚情。遗憾的是,某些舆论非但不过多考虑男同胞的感情。反而始终抱着“把男人全部打倒再踏上一只脚”的态度,使一些早已获得解放的女性大受鼓舞,拉大旗作虎皮,与男人平起平坐仍不满足,非得骑到男人脖子上拉屎拉尿才算是“解放”。
        事物总是对立统一的。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男女相悦,正是因为男人有“男人气”,女人有“女人味”。针尖麦芒,秋毫平分,那是很难和平共处的。而眼下,女权主义盛行女人个个变得像男人,压得男人透不过气来,女人空间应该如何定位?难道贤妻良母就是封建落后?娜拉走后男人怎么办?这些问题不能不考虑。如果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把女性全解放了再回过头说:救救男人。那就真得要闹令人笑不出来的“拙妇和面”的笑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