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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蓓佳

《长篇小说选刊》 2008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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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蓓佳, 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中国作协全委,江苏省作协副主席。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新乱世佳人》《目光一样透明》《派克式左轮》《没有名字的身体》等。中短篇作品集《在水边》《这一瞬间如此辉煌》。散文随笔集《窗口风景》《生命激荡的印痕》《玻璃后面的花朵》及《黄蓓佳文集》四卷等。
       一树叶上的眼睛
       天很热。睡觉之前,我到浴室里冲了第二次澡。喷淋头的某些部位已经有了锈斑,看上去仿佛经久不擦的污渍,疤疤癞癞,叫人心里像吞了苍蝇似的恶心。莲蓬头出水的细孔也有点堵了,水流变得很不均匀,一边的流速快,水线密集,打在皮肤上唰唰地响,熨帖到恰如其分,另一边却是勉强和无奈,有点像苦了面孔很不情愿的做爱。
       贾铭不止一次地提议说,这房子该重新装修。他说,即便我们结了婚,搬到他那儿去住,也得把该安置的事情安置妥当。
       他知道我姐姐艾早会时常过来小住。几乎每隔三两个月,她都会从深圳飞过来,看一看我儿子艾飞,带他出去吃顿饭,逛一逛动物园,然后再飞走。艾早不可能跟我们住进新家,所以这房子要给她留着。
       贾铭就是这样一个办事稳妥的人。他的那个规模不大的橱柜公司,也被他用这样的方式管理得清清爽爽,有条不紊。能找到这样一个人做我的丈夫,应该说是我的幸运。我已经四十多岁了,贾铭比我大五岁,我们两个人到中年,相守就是幸福。这一点,我们彼此心里都很清楚。
       贾铭的公司里有现成的熟练工,木工水工电工都有,如果我想装修房子的话,工人们招之即来,用不着我支付哪怕是微不足道的成本。可我就是迟迟不愿意让他动手。我拖延不动的原因,是舍不得让陈清风的最后一点气味和踪迹在这儿消失。一九八九年春天,我从学院后勤处拿到了这房子的钥匙。十月,陈清风如惊弓之鸟一样在这里呆了四天。之后他远去他国,再没有踏回故土一步。他在我床前的地板缝里留下了一根短发,发根上还带着一星皮屑,十几年中我让它留在那道隐秘的缝隙中,以为它会静静地陪伴我一生。我的抽屉里还有他用过的一只指甲钳,一只粗糙的一次性木梳,一把从小店里买回来的简易剃须刀。我小心地保存它们。偶尔拿出来,我会清晰地回忆起陈清风使用这些东西时,他的神态、动作、情绪,他盯视我时眼睛里的笑容。他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被烟熏得微黄的牙齿,嘴角的一边略略抬上去,显出一种意味深长的惊讶。还有,如果他用剃须刀刮胡子,他会把上颚鼓出来,唇边绷在牙齿上,这样可以刮得干净一些。
       如果我要装修房子,这些东西都会被搬家工人一古脑儿地丢弃,送到某个垃圾转运站,被垃圾处理机压成粉末,成为尘土,随风飘逝。
       不,我不想就这样地失去它们。在陈清风去世之后,更不愿意失去。我宁可让水龙头锈着,让地板开裂着,墙漆剥落着,橱门摇晃着。我留下他的头发,他的指甲钳、木梳和剃须刀,就如同留下了我的青春年华。人的一生不能两次趟过同一条河,这是希腊哲人的名言,最早陈清风背给我听、令我年轻的心中有阳光照亮的一句话,我永远都记得。
       我关了水龙头,拿一块浴巾擦干身体。水汽模糊的穿衣镜里映出我的头颈和胸腹,颈部依然纤细平滑,胸腹却已经略显松弛,肌肉纹理都呈出向下的姿态,仿佛一件穿得太久、无法再挺括有形的衣服。而就在半年之前,有一次在医院做妇科体检,一屋子的女人轮流脱去衣服,我旁边的女人使劲盯着我的胸脯看,她惊叹说,怎么会有这样年轻的乳房!她还说,你看看我的,都快挂到肚脐了,真是没意思啊。那时候我心里骄傲,我知道我的乳房是因为思念而翘挺,就如同我的目光永远会抬高,越过千山万水,去关注世界另一边的风景一样。
       仅仅半年,沧桑巨变。哀痛的心情可以修复,身体不能,它的悲伤不可逆转。
       套上一件带圆点的棉布睡裙,我先去客厅隔出来的角落里看艾飞。我喜欢看他熟睡的模样。十岁的男孩子个头已经齐到我的肩膀,睡在那张行军床上,尤其显得长手长脚,仿佛随时随地都会虾一样地弹跳起来,蹦出我的视线。壁挂的小空调机嗡嗡地响着,不间断地把空气压缩、压缩,再轻轻地吹出去。艾飞把毛巾被团作一堆抱在胸前,睡得神闲气定,裸露的皮肤上散发出儿童特有的甜丝丝的气味,草莓棒糖的味道,冰淇淋蛋筒和新鲜面包的味道。每次我嗅到儿子皮肤上的气味,就要想到我和姐姐艾早,在我们两个十岁的时候,身体上不会有这样的甜香。十岁之前我们没有吃过冰淇淋,没有见过面包和草莓,我们的零食是五分钱一斤的萝卜,两分钱一包的炒蚕豆,和一角钱装满一脸盆的半生不熟的西红柿。我们那时候身上总是有汗馊味,从酷热的阳光下走进屋里时,额头上鼻尖上挂着亮晶晶的汗珠,皮肤的每一个毛孔中嵌满灰尘、油污和缺少冲淋设备而永远腻在汗毛上的肥皂的干沫。我妈妈李艳华走过来闻我的头发,她会皱着眉头说:“你馊得像块抹布。”
       卧室很凉爽,洗澡之前我已经提前打开了空调。薄纱的窗帘被微风吹拂着,旖旎得像一个人独自的舞蹈。透过窗帘,星空微明,远处建筑工地上起重机的灯光像一颗烟头,时明时灭,缓慢地移动,给夏夜增添了一种幽深和惆怅。草地上有虫子在断断续续地鸣叫,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老家俗称的“纺织娘”。我从小害怕虫子,总是对那些腿脚众多、行动迅速的小东西们敬而远之。我姐姐艾早会知道。她什么都懂,偶尔碰到不明白的东西,总是翻书、询问、打听,直到弄得一清二楚,很小就是这样。
       关闭手机,床头的电话线也被我小心地拔下,放在旁边。最近几个月来,睡前拔掉电话线已经成了我的必做功课。如果有一天忘了没拔,深夜一点钟的时候电话铃声就会惊心动魄地尖叫起来,利箭一样地刺破睡眠之茧,让我的心脏狂跳。陈清风的儿子,那个有点变态的三十出头的男人,会在电话里一百遍地逼问我:“他给你留了多少钱?钱在哪儿?”
       我曾经无数次地担心,有一天走在路上时,会有一个面容酷肖陈清风的男子,胡子拉碴,衣服的拉链裹紧脖子,脚上一双脏兮兮的旅游鞋,迅雷不及掩耳地出现在我的面前,劈头一声喝问:“他给你留了多少钱?”如果我不说,或者打眼色向路人求救,他会伸手抓住我的脖子,用劲挤捏,非要挤出一个他满意的回答不可。甚至他会出于冲动而杀了我,用一把尖尖的杀猪刀,手起刀落,我脖子里的鲜血喷出,染红路面,让行人掩嘴惊诧。
       还好,这样的情况没有发生,陈清风的儿子只限于电话追逼。我怀疑他的职业是类似夜间守门人的角色,半夜三更,万籁俱寂,睡意连绵,他用电话骚扰的方式提神醒脑。他未必相信陈清风给我留了钱,骚扰仅仅是一种发泄,他把他从小到大对父亲的不满,通过一根细细的电线,通过半夜偷打公家的长途电话,恶毒而又酣畅地倾泻出来。他选中我来做这个承受秽物的垃圾桶,是因为他恨我,他们全家人都恨我。
       可我只是在他三岁的时候见过他一次。那一次他跟着他的妈妈和姐姐到县广播站找陈清风,他把脏兮兮的大拇指含在嘴巴里倚在房门口,上身穿着一件带条纹的小背心,下面光着屁股,皮肤的颜色和泥土相似,小鸡鸡上还沾着一些饼屑和石灰屑。他妈妈埋头在洗一大盆衣服,穿着一件男人穿旧的汗衫,透过泛黄稀薄的布纹,能看见里面荡来荡去的乳房和两个黑黝黝的乳头。
       艾早的眼神尖利带刺,她满面通红地发问:“你们是谁?怎么会在这儿?”得到准确的答复之后,她奔过去拣起地上的一捆芹菜,用劲砸在洗衣盆里。灰白色的污水受惊溅起,子弹般四射,女人和孩子的身上沾上了污糟糟的肥皂沫。艾早回身就走,肩膀端着,迈着大步,伤心欲绝。
       从那之后我没有再见过陈清风的儿子。他们母子三个我都没再见过。可我知道他们一直在跟踪我,监视我,而且是咬牙切齿地恨着我。
       每当深更半夜他把电话打过来的时候,我总是睡眼蒙眬地拿起话筒,努力地从梦境中挣脱出来,疲惫应答:“没有钱。从来就没有钱。”
       他恨恨地呵斥:“你胡说!肯定有!”
       我说:“的确没有。我们之间不谈这个。”
       “不,一定有!你这个婊子!你这个狐狸精!”他大声叫,“我要杀了你!”
       睡眠就这样消失了。天亮之后我昏头昏脑爬起来,在镜子里看自己的脸。我的脸苍白肿胀,像死亡多时的鱼的肚皮。眼球突出,血丝爬满了眼白,眼睑松松地垂挂着,手指按上去,生猪油一样地颤颤巍巍。一夜之间,我提前进入老境,颓废而懈怠,成了我儿子艾飞的祖母。
       贾铭帮我打电话到电信局服务台,要求开通一个防恶意骚扰的功能。服务小姐娇嗲地笑起来,说,先生,对不起,固定电话还没有开发这个功能,您可以开通“来电显示”,选择不接某些号码的电话。贾铭说,可是在选择之前,电话铃已经响了,骚扰已经发生,怎么办?小姐出了个主意:要么您选择去公安局报案?
       贾铭去了一趟派出所,回来告诉我说,手续太麻烦了,动静太大了,要申请,要开证明,要调查核实,审批,立案……还是拔了电话线吧,天长日久地打不通电话,对方会忘了这事的。
       那天晚上,拔掉电话线后我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床边。早春二月的天气,我把被子裹在身上,仍然觉得冷,心中备感凄凉。我知道这不是陈清风想要的结果。不管他有没有给我留下一笔钱,这都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后来我就睡着了。我出乎意料地睡得非常踏实,就连做梦也没有让我醒来。我记得我做了一连串的梦,一个套着一个,有点绵延不绝的意思。比较清晰的一个,是关于陈清风的。梦中我和艾早推搡着拉扯着,一脸傻笑地闪进县广播站的院子。我们都是十六岁的年龄,穿碎花的棉布套头衫,藏青色三角裙,浅蓝色塑料凉鞋,额前剪出齐齐的刘海,过于浓厚的头发扎成两个毛刺刺的刷锅把。
       我们在广播站的两层小楼里上上下下地奔跑,焦急地寻找陈清风。楼里却空无一人,黑洞洞的门窗后透出瘟疫般的死寂和苍凉。我们两个人的凉鞋啪嗒啪嗒地敲打在水泥楼板上,发出来的回声阴森而恐怖,仔细听上去,是一种叹息,沉重的、悠长的、呻吟一样的叹息。艾早找得不耐烦了,生气地跺一下脚,大声喊:“陈清风!你在哪儿?”
       院子里的一棵泡桐树忽然哗啦哗啦地响起来,恶作剧样地重复着艾早的话:“陈清风!你在哪儿?”我们抬头看,蓦然发现每一片树叶上都长出了一只眼睛,无数双眼睛在树间快乐地摇晃,眨动,闪闪烁烁。眼睛后面似乎还藏有戏谑的笑声,古怪得让我们头皮发麻。我和艾早争先恐后地跳起来,伸手去够那些眼睛。我们每蹦起来一次,身子就会长高一截,离那树上的眼睛更近一寸。艾早比我长得更快,她的指尖已经触到了叶片。我急得要哭出来。我对树上的眼睛喊:“留给我!”
       这时候喀嘣地一声响,地面莫名其妙地裂开一个坑,泡桐树整个儿陷了进去,速度飞快,逃遁一样。等我和艾早省悟过来,眼前已经踪迹全无,好像树木压根儿就没有存在过。于是我们两个人拼命地用手刨地。手指所触之处,泥土如面粉一样松软。眨眼工夫艾早刨出一块淡黄色的琥珀。那块琥珀大小如一只土豆,圆润,柔滑,婴儿皮肤般地腻手。我指着琥珀喊:“眼睛!”艾早哇地一声惊叫起来,抬头看我。
       我们都认出来,这是陈清风的眼睛。陈清风的眼睛藏在琥珀里,晶亮无尘,如一滴硕大的泪珠,凝视着我和艾早。
       我应该说一说陈清风的死。陈清风的死的确与我有关。
       一九八九年陈清风出国定居。两年后他女儿跟去读书,老婆也同时办了移民,在老家只留下一个农村户口的儿子。他们一家最后的定居地是加拿大多伦多。九四年我被学校派往美国布法罗大学进修,陈清风频繁往返于美国和加拿大的边境线上,争取一切机会陪伴我。第二年我回国,生下了我们的儿子艾飞。陈清风仅仅是在电脑里见过艾飞的照片。
       今年的年初,春节过后,我决定跟贾铭结婚。我打电话把消息告诉了陈清风。陈清风接完电话,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脸上泛出一层潮红。沉默了不到十秒钟,他对家里人说,他要出门,去邮局。但是他没有说去邮局干什么。
       加拿大的冬天照例寒冷,多伦多的二月大雪封路,滴水成冰。陈清风出门没有开车,一步一步走到邮局,办完事情,再走回家。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选择走路。在那样的天气里,人们一般不在室外行走。果然他滑倒在坡道上,一个跟头摔成脑溢血。他在医院躺了一个星期,片刻都没有苏醒。一星期后他溘然长逝。
       在那漫长的黑暗无边的七天时间里,陈清风的大脑细胞有没有活动?他想起我了吗?他又想起艾早了吗?他想起我们当年在县广播站里大声朗读的那些诗歌作品了吗?他记起我们在江边树林里埋下的松树香脂了吗?我无法知道。连守在医院里寸步不离的他的家人都无法知道。
       办完丧事,他老婆和他女儿在家中检点遗物,惊讶地发现家中居然没有一张存折。加拿大的华人都有攒钱的习惯,陈清风做过一段房地产经纪人的生意,虽然是小打小闹,但是九七年香港回归前后,多伦多房价如火箭飞升,他确确实实是赚了一笔钱的。钱呢?除了口袋里的一点零钞,寻遍家中不见存款。
       全家人细细分析,得出结论:陈清风死前把全部存款留给了我,他去邮局是给我寄一张巨额支票的。可是我收到的不是支票,是一块琥珀。一块挺昂贵的琥珀,但是远不值他家人想象中的钱数。这样才有了陈清风儿子深夜里的电话。他认定是我得到了遗产,我应该吐出来,还给他们家,最起码也要平分。可我确实没有钱。我也不可能接受陈清风的钱。
       我睡觉之前有一个习惯:要看几页小说。
       我最近正在看的一本书是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这本书我已经看了无数遍开头,始终没有读完第一部《在斯万家那边》。这天晚上看的是关于“圣伊莱尔街的钟楼”这一段。普鲁斯特仔细地描写着小时候从巴黎到贡布雷的火车上远眺钟楼的美景。我知道接下去他应该写到暮鸦从塔楼里飞出去盘旋的片断了,因为我已经不下十次地读过了这段文字。
       这时候我听到了房门被敲响的声音。因为空调机运行的轻微噪音,一开始我没有判断出敲门者是谁。我的心情顿时紧张。深夜敲门和深夜电话一样,带来的消息绝不可能是福音。
       我跳下床,在吊带睡衣外面匆忙地披上一件上装,走出卧室。走出去我就听清楚了,敲门的是贾铭。
       贾铭是开车过来的,车钥匙还握在手中。他爬楼爬得有点急,说话的时候微微喘气,发福的脸颊上沁着一层细汗,“雅格狮丹”的细方格领子有一边没有翻好,卷心菜一样地窝着。这不像他平常的作风。
       “艾晚你先不要急。”他一上来就试图堵住我的口。
       “我没有急。”我说,“我还不知道你想说什么。”
       他愣愣地看着我,然后一把抓住我的手,一直把我领到卧室,强迫我在床边坐下。我在想,他是不是怕我吓晕过去,因此提前做好准备,让我倒下去的时候是在床垫而不是地板上。
       “艾晚你千万不要急。”他第二次说了这句话。
       我有点火了。我不喜欢男人过分的婆婆妈妈,这也是我跟贾铭交往多年不能下决心走进婚姻的一个原因。
       “是艾早出了事。”他握紧了我的手,“艾早杀了张根本,然后去了警局自首。就在今天晚上,一个小时之前。”
       我没有吓晕,而是绷直了身体,用劲甩脱贾铭的手。他简直疯了,会说出这样可怕的消息。
       艾早是我的孪生姐姐。张根本是艾早的前夫。其实,张根本也是我们的表姨父,而后又成了我的养父。当年艾早宣布嫁给张根本时,我妈妈当场痛哭,责骂艾早是自己“作死”。
       现在的情况是,艾早真的“作死”了:她杀了张根本,也就等于宣判了自己的死刑。当然“杀”是一个广泛意义上的用词,艾早不可能拿刀杀人,她用的是药。她一直守在旁边,看着张根本完全地咽气,才锁了门奔向警局。这是张根本公司的律师在电话中简单说出的情况。贾铭说,律师其实要找的是我,可是我的手机关了,家中电话一直忙音,律师迫不得已找到了贾铭。
       张根本公司的律师,知道我的电话还不算奇怪,他能够找到贾铭,就有点匪夷所思。所以我猜测,一定是艾早把贾铭的号码给了律师。她希望我在第一时间得到这个消息。
       贾铭又把我的手抓过去,放在腿上,用劲地摁着,仿佛摁着一只想要逃窜的兔子。隔着米黄色休闲裤的布料,我发现他的大腿肌肉绷得死紧,而且轻微地哆嗦。他的惊恐和担忧一点儿都不比我更少。
       “艾晚,我们该怎么办?”贾铭很慌乱。
       我大概是不可能指望他了。我没有任何人可以指望,只能够独自面对。想了一会儿,我告诉他说,我要搭早晨的头班飞机飞往深圳,先找到那个律师,问明详情,再做打算。
       “情况不明之前,我们什么都没法去做。”
       贾铭表示要陪同我飞去深圳。我执意要他留下,照顾艾飞。其实我是想单独见到艾早。我能够理解她的行为。不管她做什么,我都明白,而且认为她自有道理。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永远都不会改变。但是我不能确信贾铭能不能明白。
       我们俩肩并肩地躺在床上,隔了婆娑曼舞的窗帘,看外面起重机的红灯在远处缓慢移行。他一直抓住我的手,放在他胸口处。也许他是怕我像艾早一样,突然犯下一个可怕的错误之后,从此在人间消失,要趁我一息尚存时感受到我手心里的体温。他蛮横地夹住我的手臂,一动不动,姿态僵硬,呼吸粗重。他的心跳很急,咕咚咕咚,擂鼓似的,让我的一只手跟着这个节奏起伏不停。我们彼此无言,都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这一夜十分漫长,如果推迟一个小时天亮,我就会发疯。
       上了飞机之后,我才发现贾铭帮我收拾行装时,把那本《追忆逝水年华》放到我的手提包里了。是匆忙之中随手抓进去的呢,还是他想用这本书提醒我保证睡眠?不管怎么说,带着一本普鲁斯特的小说去处理一件杀人案,非常荒唐。
       二时间之水
       时间是一口深潭,站到潭边,低下头去,穿过漆黑的潭水,不要用你的眼睛,用脑子去看,用前额正中的第三只眼,时光之眼,直抵深处。你会发现,从前经历过的一切:城镇,街道,房屋,树木,水井,甚至曾经用过的一只绑了铅丝的淘米箩,一条趴在屋顶瓦楞草中的脊背灰黄的猫,它们都还存在,无声地静立在潭底,被穿过水面的光线折射,发出幽幽的微光。如果风吹潭水,水波荡漾,潭底的风景会跟着摇曳生姿,有了声色气味,炊烟尘土,城镇和街道仿佛活起来了一样。
       有一年我和艾早站在青阳城南那座三孔的闸桥上,手里各抓一把甜芦秆,一边嚼,一边噗噗地往桥下水流里吐废渣。那些被我们吸干水分又吐出去的废渣,在半空中飞过去一段短短的距离,摇摇晃晃落进水中,努力挣扎了一下,终于站不住脚,很被动地跟着水流远去。
       我们努力地鼓起肚子,比赛谁能把甜芦渣吐得更远。这不光需要力气,还需要技巧,要用上舌尖的爆发力,弹射力。还有,如果不把芦秆里的水分吸干,废渣分量重一些,相比而言就容易吐出速度,让它们在空中逗留的时间更长,飞行距离更远。这是我在仔细观察艾早的动作后得出的结论。她总以为我不够聪明,可我的优点是善于学习,我会不声不响把别人弄明白的东西拿过来,变成我自己的。这一点,在我以后的生活中会越来越多地得到彰显。
       艾早很快玩厌了游戏,歪头看着我:“你信不信?一个人要是跳进水中,有本事逆着水流一直上,一直上,终归有一天能够回到清朝、明朝、唐朝,能看见匈奴人骑马打仗的样子。你信不信?”
       我目瞪口呆地盯住她的嘴巴。她的嘴周一圈被甜芦秆戳得微微发红,嘴角还破了口子,渗出血丝。这使我恍惚觉得她的话中有血腥味。我为什么总是跟不上她的思路呢?她是一只蹦跳的青蛙,行进过程呈现点状。而我,我是爬行动物,身后拖着蜿蜒的细线,不间断,也没有超越。那一年我们上小学四年级,刚开始学历史,开始背朝代、历史年表、农民起义大事记。
       我记得艾早穿着一件深绿和淡绿交织的粗格子布衣服,翻领,两个贴袋塞得鼓鼓囊囊,里面有橡皮筋、弹子球、米粒做成的沙包,还有路上拣到的玻璃糖纸。她的下身是一条草绿色的回纺布裤子,裤裆肥大,裤管挽了一道边,膝盖处两个鼓鼓的包,而且往两边撇着,看上去好像长在她身上的是一双古里古怪的罗圈腿。
       她在桥上站着,绿色的,纤细的,又是迷狂和兴奋的,被芦秆戳红的嘴巴像绿树上开出来的一朵红花。
       从一九六六年开始,往前倒数二十年,艾家开着青阳城里最大的一家酱园。起码有半个城的人家,早晚饭吃的都是艾家酱园里腌出来的甜瓜和萝卜头。我妈妈李素清说,她小时候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在酱园里跟伙伴们捉迷藏。她们屏住呼吸,掩身在一人多高的酱缸后面,发现有人找过来了,一闪身就扑到另一口酱缸后。
       酱园的空气咸得叫人喉头发紧,打喷嚏,流眼泪。酱园出来的人皮肤都黑,吃东西口重,而且不言不语,像我爸爸艾忠义那样。我妈妈说,那是他们习惯了闭着嘴巴做事,因为园子里苍蝇太多,嗡嗡地在人脸面前乱飞乱撞,张嘴的时候不留神,苍蝇就飞进嘴巴去了,再不留神的话,还会咽进肚子,叫人拉稀。苍蝇多脏啊!
       我妈妈说这番话,其实有贬低酱园家族的意思,可我和艾早却对那样的生活羡慕不已,原因就是自从我们上了小学之后,老师号召“除四害”,每年九月开学的一天,交学杂费、领取新书本的同时,每人要交上一百只装进火柴盒的死苍蝇,算是暑假中做的一项作业。一百只苍蝇很难打,如果不是胡妈帮我们的忙,我们就会像那些交不出苍蝇的女孩儿一样,开学第一天眼泪汪汪地竖在黑板下罚站。所以我们就想,要是爷爷的酱园还在,堂屋里院子里苍蝇翻飞,伸手就能逮住一把,那多开心!
       解放之后,酱园公私合营,后来完全收归国有。院子里数以百计的一人高的酱缸,统统搬到了城东酱菜厂里,成为国家和人民的财富。我爸爸一点都不伤心,因为他从小就不喜欢呆在这个家庭式的作坊中,跟着爷爷学做大酱。他脑子聪明,读书能读得进去,一心一意要考进清华,学电机。可是他万万没有料到,酱园消失之后,家中很快陷入贫困,初中毕业十六岁进邮局做事,拿薪水养家,养我那个瘫痪在床的爷爷。二十五岁上,他熬到科长的职位,从此不再动窝。
       我爸爸不是一个安于小城平凡生活的人,邮局职业开发出他的另一个爱好:集邮。上个世纪六十年代,集邮是一个悄无声息又带着点奢侈的爱好,我爸爸不得不用每天早晨省下来的买烧饼钱,燕子衔泥一样点点滴滴丰富他的收藏。
       他书桌的抽屉里有装备齐全的一套集邮工具:金属的镊子夹,带长柄的放大镜,多功能的量齿尺,各种胶水纸。我还见过他自制护邮袋:用一张玻璃纸和一张衬纸,裁出所需要的尺寸,将它们的底边粘合,再往衬纸背面刷上胶,晾干之后,便可使用。他每天早晨上班之前,都要把几本集邮簿小心收到床后箱子里,挂上一把黄铜大锁,箱子外面还要遮上一层油布。在我们那儿,油布是公认为可以防潮的。可是胡妈背地里嘲笑他,说这叫“放屁拿手捂”,捂了以为人家闻不见,其实臭味照样扩散。胡妈的意思是,我们家的房子实在太老了,“三年困难”时期把地板和板壁都拆掉了换山芋干吃,地气没有了木板的阻隔,砖头地上永远都汪了薄薄的一层水,像是眼泪汪汪。这样的房间,遮一层油布管什么用?
       下班之后,我爸爸会打开箱子,搬出集邮簿,再洗手,从胸前口袋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记事本,本子里总是夹着一枚或者两枚崭新的邮票。他拿出小钢镊,小心地夹起邮票一角,屏住呼吸,把娇嫩的邮票从本子里转移到护邮袋中,再放进集邮簿。有时候,他还会拿量齿尺测量一下新邮票齿孔的度数,也会把集邮簿举起来,跟目光平齐,让窗外光线水一样地漫过册页,留心那些邮票表面是不是留下了污渍或指纹。
       如果我和艾早想看看那些邮票,他也能同意。他会让我们在桌子对面站着,手背到身后,由他把集邮簿倒过去朝向我们,再轻轻翻动页面。每页的停留时间不超过一分钟,好像多一秒那些邮票就会氧化得快一些。我记得他给我们看过一套“广播体操”的特种票,全套总共四十枚,整整齐齐排满了集邮簿的好几页。他还有几大张没有裁开的“苏联十月革命35周年”纪念邮票,面值是八百元。我们都以为八百元是个大得吓死人的数字,可是爸爸说,这是旧币的标价,实际上也就是现在的八分钱。
       九十年代,我父母到南京小住,偶尔逛进了一个邮票市场。他在市场里看到一张“集邮报”,报上的消息说,四枚一套的“十月革命35周年”纪念票,拍卖价五点五万人民币。我爸爸当时就血压升高,头晕要吐。
       早在“文革”中的一九六八年,随着“清查阶级队伍”运动的深入,我们家中被抄,爸爸的十几大本集邮簿全部不知去向。从此之后,他再也没有见到过他的那些宝贝。他一直怀疑是张根本暗中搞鬼,联手那些不谙世事的红卫兵,扫荡了他的家。如果是张根本搞鬼的话,不知道他把那些集邮簿藏匿在哪儿,因为我在他家中生活了十多年,从来没有见过一张邮票的影子。
       我妈妈李素清说,张根本是当公安的,他多鬼呀,他昧下了你爸爸的东西,会让你看见?绝对是这样。论心眼儿,我父母斗不过张根本。
       我妈妈的家族历史跟艾家截然不同,不是那种靠家庭作坊辛勤工作而成殷实的,她家族的一夜暴富带着更多的机缘和偶然,有着接近于民间传说的浓烈色彩。
       李家本来世代务农,养一头骡子,支一盘小磨,闲时做做豆腐挣几个铜板。可是有一年乡间土匪横行,官兵大肆围剿,眼见得包围圈越缩越小,土匪头子成了瓮中之鳖,无处可逃。那天夜里李家老爷子听见磨房里骡子把门板蹬得咚咚直响,他胆小,没敢出去查看。天亮后才发现骡子不见了,是被人割了缰绳强行牵走的。磨房草堆里却藏了一袋东西。他弯腰去拎,手里一沉,差点儿闪了老腰。打开看,光灿灿一袋金银珠宝。李老爷子心中狂跳,知道是土匪头子用这袋财宝抵押,换走了逃命用的骡子。
       老人家担心土匪报复,不敢报官,小心地挖个坑藏起钱袋。他等了一年又一年,胡子都等得白了,取钱的人始终不来。他于是想到,那人肯定早已被官府逮住,砍掉了脑袋。藏在他家磨房里的宝贝,就这样成了无主之财。李老爷子没有做到“拾金不昧”。他小心翼翼地开始花这笔天上掉下来的巨款。怕人起疑,他不敢在乡间买地,就背了钱袋进城,买房子,买店铺,买一堂又一堂的红木家具,买昂贵的古董字画。老爷子读过乡村私塾,颇识文墨,知道钱财要怎么花出去才有价值。李家境况最火时,城南绵延一条街都是他的房产。
       俗话说得好,最富不过三代。日本人占领县城时,我舅舅才不过十五岁,却已经是青阳城里赫赫有名的败家子。他吃喝嫖赌不算,还抽大烟,卖空了家中一切,最后为了争一个窑子里的女人而当上汉奸。新四军打过来时,一颗子弹结束了我舅舅的小命。青阳城解放,李家的房屋店铺全部作为汉奸敌产没收,寡居的外婆只能带着我的妈妈李素清赁屋而住。我妈妈还有个表妹叫李艳华,自小父母皆亡,外婆好心收留她在身边,饭一口粥一口拉扯长大,我们称她做“小姨”。
       我妈妈靠外婆变卖首饰一直读到师范毕业。李艳华的学历稍低,却也读完了小学。在当年的青阳城里,这已经是女孩子当中数得过来的文化人了。我妈妈毕业后在县中当老师,教历史。李艳华参加工作,当县医院的外科护士。外婆死前曾经嘱咐我妈妈,李家就剩素清和艳华这一对表姐妹,无论什么时候两个人都要互相帮衬,同心协力地过好日子。所以,我妈妈嫁给艾忠义的同时,也给李艳华找到了一个对象,那就是刚从部队转业到青阳县公安局的科员张根本。
       我妈妈和爸爸住在艾家从前的酱园里,前面有三间门面房,让李艳华和张根本住着。五十年代的年轻人都单纯,对私有财产的厌恶远远超过渴望,房子给李艳华两口子住就住了,谁也没提过交房钱的事,更没有提过产权归属的问题。
       胡妈不止一次讲述给我们听:张根本头一次上我们家的门,穿着一件部队里穿旧的绗缝棉袄,棉袄的领口、袖管、前襟是成片的油渍,梆硬梆硬,凑近前都能闻到那股油哈喇味,脱下来随便一扔,棉袄支棱着都不带歪倒。胡妈嫌恶地说,他怎么就不洗一洗啊!他居然能穿得住啊!那身衣服能叫衣服?根本就是油坊里的抹布!
       很久之后艾早跟张根本提这事,他嘿嘿笑着,解释说,就那么一件棉袄,罩子是它,里子也是它,怎么洗?洗湿了穿什么?
       我妈妈当年没有以貌取人。李艳华也没有。她们从这个嘿嘿干笑着的年轻人身上看到了他日后的能力和前程。我妈妈做主,把李艳华风风光光地嫁了出去。外加三间修葺一新的青砖小瓦房。
       胡妈却看不起张根本,提到他,她就要撇嘴,鼻子里重重地哼一声,表示这个人不值一说。起因是张根本白住了艾家的门面房不算,几年之后,又不打招呼地占据了一角院子。院子从前真的很大,几乎比半个足球场还大,因为艾家从前开酱园的时候,要在院里放置大大小小的酱缸。后来酱缸搬走了,地方就空出来了,就长树,长花,长草。胡妈总是向包买我们家粪水的吴麻子讨树苗。石榴,枇杷,泡桐,桔树,什么都要,甚至还要过一棵很稀罕的无花果树。
       张根本是这样占据院子的:他借口李艳华神经衰弱,怕吵,找人把门面房朝街的大门砌死了,改由后门进出。后门进出要借道我们家的院子和大门。两家人走一个门总是不方便,所以他在院墙上靠近他家那边重新开个洞,安上门。新门跟那扇黑漆大门并列,当中隔了十步距离。在这十步距离中,张根本再砌一道墙,拐一个直角的弯,连接到他的山墙上。酱园大院的四分之一,就这样被张根本活生生地切走。他的三间门面房转眼间改造成为一幢独门独院的舒适雅居。
       “这人太不要脸!”胡妈忿忿地说,“世上竟有这么不要脸的人!我把话说在这儿,姓张的就是一只喂不饱的狼!你们都看着吧。”
       不识字的劳动妇女有时候就是厉害,胡妈提前看穿了张根本的狼性,也预言了我们家日后可能会有的灾难。
       我爸爸当时坐在正房窗前,举着夹邮票的钢镊子,一脸的息事宁人:“圈就圈了吧,这院子本来也太大,打扫起来都不方便。”
       我妈妈站在朝南的廊下,张开五指当梳子,拢了拢齐耳的短发,隔着窗户对他说:“至少他该先征求我们意见。”
       爸爸嘿嘿一笑,从胸袋里掏出那个记事本,小心翻开,一边往他的集邮簿里倒腾,一边有口无心地替张根本辩护:“不就因为是亲戚嘛!如果拿我们当外人,他还真不会这么干。”
       在我和艾早两个人中间,小姨李艳华比较喜欢我,有时候她会把我叫到她房中,打开一个红色的玻璃糖缸,拿出一块上海软糖,笑眯眯地看着我吃。
       “别告诉艾早,”她说,“昨天她对我吐唾沫了。以后小姨只给你一个人吃糖。”
       我剥开糖纸,把淡棕色的奶糖咬下一半,剩下的仍旧包好。
       李艳华笑得下巴直抖。“你这个小东西,还知道细水长流啊。”
       其实我一回到家,就把那半块糖呈给了艾早。我习惯了有好东西跟她分享,她对我也是同样。我们之间没有欺骗和隐瞒。
       我曾经在张根本的家里看见过他的一把枪。当时那把枪连同枪套摆在矮柜上,我走过去的时候,鼻尖刚好跟枪套平齐,于是闻到了一股奇怪的皮革味,还有夹杂在其中的铁器味和机油味。那些气味十分陌生也十分怪诞,浓烈熏人,闻过之后我觉得头晕想吐。
       张根本出现在门口,嘿嘿地笑着,对我说:“哈,这东西会咬人的,你可千万别碰。”
       他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衫,衬衫下摆束在蓝色的裤子里,一条褐色的皮带有我的手心那么宽。自从住进艾家之后,他变得讲究卫生了,衣服从来都穿得一丝不苟。在李艳华的督促下,他还习惯了回家洗手,习惯了把头发梳成三七分,再抹上一点点头油,不让那些发丝翘起来乱成喜鹊窝的模样。
       我不能确信枪支是否真能咬人,就问艾早。艾早的表情非常紧张,告诫我说:“枪不会咬人,可是那里面有子弹,会打死人的!”她说,电影里就是这样,坏人一放枪,“砰”地一响,好人就倒下,流出很多黑黑的血,牺牲了。那时候我们看的都是黑白电影,血在银幕上是黑色的。
       知道张根本的枪能把人打死之后,由枪及人,我对张根本有了一种畏惧。在我的眼睛里,张根本是掌握了别人性命的人,他让我们生就能生,让我们死就会死。这种神秘的力量藏在他的身体中,离我很近,时时刻刻窒息着我。
       有一天,我和艾早在院子里疯,追一只俗名叫做“梁山伯”的黑底红纹大蝴蝶。我妈妈坐在婴儿艾好的木头推车旁,抓住他的小胖手,给他剪指甲。艾好的另一只手里捏着一块小饼干,笨拙地往嘴里送,有一下没一下地啃着,流了一下巴涎水。
       李艳华来借我妈妈的一本织毛衣的书,顺便在走廊上站了站。她的头发有一点自来鬈,蓬松着用一根发针别在脑后,看上去慵懒而俏丽,比我妈妈洋气得多。她个头小,皮肤白,眼梢是微微吊上去的,鼻头饱满,嘴唇也丰润,眼神里总有一种似醒非醒的倦怠,偶尔凝神看人时,却又有精光显露,变得凶狠和蛮横。那天她穿着一件蛋青色的开领毛线衣,脚上是一双方口带襻的布鞋,身上散发出一股医护人员特有的针剂和消毒水的味道。这种怪怪的味道让靠近她的艾好先是不断地皱着小鼻子,尔后哇地一声哭起来。他大概是想起了不久前生病去医院打针的经历。
       我妈妈赶紧放下剪刀,把艾好抱在怀里哄。这家伙人小脾气倔,要么不哭,一哭能哭得嘴唇乌紫,背过气去,让大人慌作一团。
       李艳华手握着那本《毛线织法一百种》,若有所思地看着院子里的这幅母子行乐图,羡慕不已:“姐呀,你有儿有女,真是好福气呀。”
       李艳华结婚三年,没有生养。医院妇产科的同事给她做了检查,说她子宫的构造有点问题,怀孕可能性不大。
       我妈妈怕她伤感,故意抱怨:“福气什么!一天到晚大的叫,小的闹,烦都要烦死了。”
       李艳华笑眯眯地:“你要真嫌烦,给我一个算了,我替你养着。”
       我妈妈顺嘴答:“好啊,艾早艾晚艾好,你看上谁,领过去就是。”
       她当时认为是姐妹之间开开玩笑,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李艳华眯缝起眼睛,看着草丛中满头大汗追赶蝴蝶的我和艾早。
       那是一九六六年仲春。文化大革命已经在北京悄悄酝酿,天下大乱已经有了预兆,但是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对此还没有丝毫察觉。青阳城平静地沐浴在扬子江边雾气蒙蒙的阳光中,桃花杏花把大街小巷点染出一派世俗的繁华。我妈妈刚给我们一人做了一条背带式的围兜,白色府绸的,有漂亮的皱摺和荷叶边,带子系在背后,胸前空出来的地方绣着名字,用的是桃红色丝线。我们穿着它上街,手拉手,一般高矮,相同的眉眼和笑容,每一个看见我们走过去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驻足凝视,脸上浮出一丝惊讶的笑。
       李艳华自言自语着:“艾好是男孩,我不能断了你们艾家的后。艾早最大,长女,也不该送人。我就领艾晚吧,艾晚比艾早随和,跟我有缘分。”
       我妈妈一下子抬起头,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李艳华的目光此刻正盯在我的身上,那目光好像变成了两把长长的钩子,从走廊一直延伸到花丛中,灼热而且尖利。我妈手一软,艾好的身子从她怀中滑出去,又从她的两腿间哧溜到脚背上,头撞上了木推车的一只轮子,瞬间大哭。
       一个阳光灼人的午后,我妈妈把我和艾早并排夹在腿裆里,替我们梳头。我妈妈手很巧,她能够用一根塑料的扎辫绳在我们头上扎出十来种不同的花样,那些发式有的像花儿绽放,有的像蝴蝶翻飞,有的像弯弯的牛角,有的像画片里的古代丫环。她这回又换了一种花式:先在额前挑出少少的一绺,编成麻花,一路下去不停地把头发挑起来,加进去,麻花越编越粗,紧紧地贴着头皮,脑袋上像趴着两条黑色的蜈蚣。最后在蜈蚣的尾巴处扎起两条宽宽的发带,打结,用指尖理成玫瑰花结。艾早的是两朵黄玫瑰,我辫梢上的玫瑰是血红。
       胡妈在厨房里把抹布摔得啪啪响,黄巴巴的瘦脸皱得像苦瓜。“没见过这样当爹妈的,”她恨恨地说,“一朵花儿样的小把戏,平白无故送给别人家养。”她又弯腰从水缸里舀水到木盆里,把我们换下来的脏衣服浸饱水,涂上肥皂,在搓衣板上哗哗地用劲擦。“算她聪明,没打我们艾早的主意,否则我甩她个嘴巴子。”
       我妈妈可怜巴巴地抬起脸:“胡妈,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我哪里想到她会当真呢?”
       胡妈依旧愤怒:“那你说什么说?你装什么大方?大方也不能大方到拿孩子送人!”
       我妈妈辩解:“不是送人,是让她领过去养着。自己的妹妹,想要个孩子,也怪可怜。再说,都在一个院里住着,早晚还能够看得见,没有什么的。”
       “怎么没什么?艾晚一过去就不姓艾了,她要改姓张!”胡妈咄咄逼人,不依不饶。
       我妈妈愣了一会儿,松开手里的头发,哭起来。大人的眼泪不像孩子那样成串成串地流,而是好半天流一颗,好半天又流一颗,每一颗都很大,沉甸甸的,浑浊得像米汤。妈妈一哭,胡妈就不说话了,埋头嚓嚓地搓衣服,胸前挂着的乳房把衣襟顶得直晃荡。我和艾早趁机互相扯对方小辫上的玫瑰结,把扎好的辫子又扯开了,头发散开披了满脸,像两个小疯子。
       妈妈叹息一声,擦了眼泪,拣起梳子,重新替我们梳头发。她没有责怪我们一句。这要是在平时,我们的脑勺上肯定要一人挨一个毛栗子了。之后,她走进厨房找了一块木炭,把我们的眉毛描了描,又拿出一片红纸,在手心里洇湿,把淡淡的红颜色涂在我们脸颊上,还让我们舔湿嘴唇,轮流在红纸上抿一抿。
       我们奔进房间,挤在衣橱的镜子前。镜子里是两个我们不认识的小妖精,娥眉弯弯,面如鲜桃,唇色艳红。我们撅起嘴巴,彼此做着鬼脸,摆出各种怪异的姿态。
       艾早说:“我是最漂亮的仙女。”
       我说:“我是狐狸精。”
       艾早指着我:“狐狸精是坏蛋。”
       我不服气:“那你是坏仙女。”
       艾早得意地摇头晃脑:“仙女不坏,王母娘娘才坏。”
       我憋住一口气,不知道往下再说什么好了。自从我们两个人学会说话,开始斗嘴,我从来都没有赢过艾早。但是很奇怪,除了胡妈之外,所有的大人都喜欢我,对艾早却有一种本能的、小心翼翼的提防,仿佛一个人跨进雷区之前,身子会先感到发麻一样。这也正是李艳华选择了领养我而不是艾早的原因。即便艾早不是长女,她没有胡妈步步为营的护卫,李艳华还是会选择我,降服我,把我训练成她的小侍女,小跟班,小克格勃,或者是一块小甜饼,小饵食。
       可是那一年我才五岁,快乐,单纯,娇憨,模仿着艾早的一言一行,开始对这个世界的探索。我完全不知道从一个家辗转到另外一个家,是一种什么样的命运改变。
       一支小小的、引人注目的队伍在春日融融中往城中照相馆行进。
       花蝴蝶一样的两个小女孩儿是我和艾早。这也是整支队伍中最亮的风景。我们的小辫子梳得别出心裁,辫梢上扎着漂亮的玫瑰花结,我的是红色,艾早的是黄色。与之相配,我穿着一件红白交色的毛衣,艾早的毛衣浅绿中夹着鹅黄。毛衣的质量很差,几乎有一半都是纱线,其余也是旧毛线染色而成。
       我妈妈抱着一周岁的艾好紧跟在我们身后。她高挑,严肃,嘴唇紧抿,目光中看不出是喜是忧。她穿着淡米色凡立丁裤子,裤边翻上去,熨得非常挺括。上身是一件灰蓝两色格子的两用衫,小方领,贴袋,衣扣有螺旋形的花纹。这两件衣服是她衣柜里最好的行头,逢到出门作客才会穿上。她手中的艾好穿着我们小时候穿旧了的花衣服,加上一张红扑扑的小脸,软软的垂在额前的头发,看不出是个男孩儿。他对出门游玩很有兴趣,眼睛瞪得像一对铃铛,东张西望。
       排在第四位的是李艳华。她那天把蓬松的头发披散下来,垂在肩头,显得时髦而华丽。我觉得她那副模样不像护士,像电影里的女特务。她穿着一件非常柔软的开司米的毛衣,浅蓝色,织着镂空的花纹,胸前的纽扣也同样是蓝色,闪着珠母样的光泽。
       最后一个人,是胡妈。她手里拿着一个包袱,里面包着为艾好准备的尿布。本来是不需要她跟过来的,可是她担心我妈妈把艾早打扮得太漂亮了,一不留神被街上的“抹花儿”掳走。“抹花儿”就是专门拐骗小孩子的人。其实,有我妈妈和李艳华两个大人跟着,哪里有这么胆大包天的“抹花儿”呢?胡妈一路跟着,不过是为了欣赏艾早漂漂亮亮走在街上的样子罢了。
       仲春四月,天已经有点热了。我们尽量地走在梧桐树阴里。半个月没有下雨,碎石子的路面干得发白,一脚踩下去,扬起低低的灰尘,黑布鞋面靠近鞋底的一圈变成了土黄色,像是鞋子外面又套了一层薄薄的鞋套一样。我和艾早一路跳跃着,专拣树叶投下来的阴影走,谁要是踩出影子就算是输。
       我们走过了一个果品食杂店。一个裁缝店。一个卖包子和面条的小饭馆。一个橱窗里陈列着热水瓶、手电筒和雨靴的百货用品店。我们还走过邮局。
       最终推开“宏光”照相馆的锃亮的玻璃门,兴奋而又胆怯地走进去。我妈妈去交钱,开票,然后让我和艾早坐在一张绿色长凳子上,把艾好塞在我们两个人中间,屁股下垫一个方木块,以便在镜头中跟我们差不多高矮。我妈妈自己藏身在艾好背后,双手扶住他的腰,不让他滑掉下去。
       我这才知道,需要照相的是我们三个孩子,姐弟三个人合影。我不知道的是,照完这张相片之后我就要跟李艳华回家,成为李艳华和张根本的女儿。
       因为面对镜头的紧张,我和艾早都有点过于严肃,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艾好则对钻在黑布下面的摄影师发生了兴趣,他以为那人在跟他捉迷藏,于是眯缝着眼睛咯咯地笑。可是摄影师钻出布笼,捏下橡皮球的瞬间,灯光骤然一亮,艾好吓得一愣,紧跟着哇地大哭,身体用劲地往后仰倒,我妈妈赶紧把他抱了下去。
       照片洗出来之后,艾好圆睁的眼睛里全都是吃惊和惶惑。他仿佛对这个世界很不适应,恐惧无比,无路可逃,一副欲哭未哭的沮丧。
       那天晚上,在张根本家里吃完了一大碗蒸鸡蛋拌饭,我就开始闹着回家。我扔掉了张根本特地买给我的一个花皮球,使劲掰开他的手,哭得声音嘶哑,几近昏厥。我并不明白领养意味着什么,可是我本能地感觉到我妈妈把我抛弃了,我被我的家人排除在外,遗弃在外。他们谁都不再爱我。我再也不能跟艾早一起玩耍,也不能揪艾好的腮帮子,更不能抠大门上的木屑,而后等着胡妈的一声呵斥。我害怕,惊恐,绝望,有一种坠入深渊的恐惧。我只有用哭声来表达我的抗议和愤慨。
       张根本先是盯着我笑,后来就开始五心烦躁,他吼了我一句:“你嚎丧啊!”
       我不理他,依旧撕心裂肺地哭,一边哭一边扒他顶在门边的腿,要从门缝里挤出去,回家。张根本回头望着李艳华,有一点幸灾乐祸:“我说吧,这孩子太大了,养不熟的。”
       李艳华在厨房里慢腾腾地洗碗。她十分沉着,甚至有几分冷峻,瞥了我一眼,说:“过了这一夜就会没事了。抱只小狗回家还要叫唤几天呢。”
       实际上我嚎哭了不是一夜,而是整整一个星期。张根本被我哭得没有办法,跑到我家里,把艾早接过来,陪我睡觉。我每天晚上都是拉着艾早的手,一直哭到睡着。睡着之后我还紧抓她的手不放。我死死地攥住她,指甲掐进她的皮肉,把她的手背掐到青紫。或者我抱住她的一只胳膊,压在身子下面,不让她动,一动我就会惊醒,更坚决地把她的胳膊搂住,藏在怀中。
       那段时间,艾早无师自通地长大了,成了我的名副其实的姐姐。她知道要迁就我,怜惜我,礼让我。她伸出小小的手,让我紧紧抓住,如果我不让她动,她就憋住不动。她说:“艾晚,你不要哭啊,我不会走开的。”
       可是小孩子都是没记性的东西,仅仅十来天之后,我就习惯了自己身份的改变。我学会了一个人在单独的房间里睡觉。我平心静气地坐在李艳华和张根本的身边吃饭。我听到别人叫我“张小晚”这三个字后,不再傻愣着朝别人瞪眼,我知道这是我的新名字,是我的称呼,从此之后我做人的标识。
       李艳华松了一口气。她开始训练我做家务,从扫地练起。她站着,手里抱着一个茶杯,很有耐心地指点着我:先扫四边,再往中间;先扫床底桌下,再扫走路的过道。扫帚头往前挥,别往自己脚上扫。腰弯下去,两只手要抓住扫帚柄的顶端和中端,松松地抓,否则扫起来不顺畅。
       三开陆虎车的人
       贾铭在清晨开车把我送到机场。
       六点半钟,售票处终于有了人影,是一个满脸倦色的小伙子。贾铭飞快地奔过去,问他最早一班去深圳的机票是几点。
       “八点。还有最后一张机票。全价。”
       贾铭愤怒地叫起来:“宰人啊!全价机票加燃油税,要一千五百块!昨天报上还登着机票四折。”
       小伙子嗤了一声鼻子:“报上的消息能信?现在是旅游旺季,机票都没什么折扣。”
       我赶快捅捅贾铭,让他息事宁人。国内航班的机票贵,服务差,这已经是常识,跟一个售票员有什么可争的?
       买好票,贾铭的脸上依旧有愤懑之色,说:“我就看不得民航这帮人牛气冲天的样子。一张飞深圳的机票,我公司的工人一个月都挣不回来,太不合理。”
       可是贾铭前天给自己买了一双皮鞋,三千多块钱,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合理。贾铭这个人,有时候太偏激,得理不饶人,我觉得这是男人的不成熟。我突然想起了张根本,如果换了是他,他会皱起鼻子,目光一闪,嘿嘿地一笑。一笑之间把什么都包含进去了:生气、不满、轻蔑、指责、抗议……很多时候,微笑比语言更有力量。
       可是张根本已经死了。我姐姐艾早杀了他。他们一起生活了六年时间,一起打江山,创业,把公司业务做得红红火火,双双跻身于深圳的富豪行列,居有房,出有车,食有肉,青阳城里的旧朋故友提起他们就要艳羡得眼睛滴血。可艾早居然把张根本杀了。
       我想不出来为什么会这样。
       按照登机牌上的指示,我找到9号登机口,在等候区里坐下。我只带了随身的一个小包,是真正的轻装简行。
       穿黑衣服的小伙子坐在我旁边,打开一个皮质外壳的手提电脑,开始用手机上网。我知道手机上网是很贵的,看他那副神闲气定的模样,我猜测他不是外企高管,就是IT精英,至少也是某家外国公司的品牌代理。我无意中瞥了一下电脑屏幕,发现他已经进入一个聊天室,正跟一帮网友聊得开心。他打字用的是拼音输入,盲打,指尖飞快地触键,键盘发出极流畅的哗哗声,听上去令人愉悦。我心里想,这样的打字速度,应该是无数次通宵上网聊天才练出来的。
       他发现我对他的兴趣,停止打字,转头对我一笑:“苏州你去过吗?”
       我点头。
       “胥门?”
       我摇头。
       他脸上有孩子样的得意:“我昨天去了。”
       我说:“一般人到苏州不去那儿。”
       他笑得更像个孩子:“所以我要去啊!我在网上跟朋友打了赌,赌胥门这个称呼的来历。”
       “胥门是什么来历?”
       “我说,胥门因为是伍子胥主持修建的,所以叫这个名称。有一个网友认为我是望文生义,他说伍子胥这个人不会利用修建城门替自己树碑立传。我不服气,前天从深圳飞过来,昨天去苏州看了胥门。”
       “结果呢?”我好奇地问他。
       他脸上露出羞惭:“我错了。胥门这个称呼真不是因为伍子胥,是因为这道门通往苏州姑胥山,最早叫姑胥门。”
       我很惊讶他的认真,也惊叹他有这样的闲情,为了跟网友考证一个地名,竟然千里迢迢飞过来,眼见为实。
       “这没什么。”他轻描淡写地说,“也有时候是别人错。我们常做这样的事,挺有趣。”
       这时候登机口的门打开了,值机小姐站到了检票台后面,开始招呼旅客登机。他手脚利索地收起电脑,起身排队。我抓紧时间上了一趟洗手间,回来时发现队伍很长,可是他已经在身前空出一个人的位置,示意我站进去。他把他的绅士风度做得恰到好处,既不过分热情,又不拿腔拿调。他身上剃须水的味道也特别清爽,有一种淡淡的薄荷香味。
       “要我帮你提着包吗?”他问。
       我礼貌地谢了他。其实他手里的东西比我多,有一个牛津布的电脑包,还有一个体积更大的软皮旅行袋。他把那个袋子拎在手中时,胳膊上的肌肉鼓起来,显得结实,健美。他一定是那种轮番使用各种器材折腾自己的“健身虫”。
       进了机舱之后,我才发现我们两人的座位居然又在一起。原来他选择了靠窗的座位,我选择了靠走道的座位。他对我们的巧遇备感惊奇,执意要站起来,郑重其事地跟我握一个手。他介绍了自己的名字:李东。名字倒是朴素无华。我也对他说了我的名字。我们互致敬意。
       飞机起飞后,他很快地把插在前面椅袋里的报纸和民航杂志翻了一遍。杂志里有一篇谈论南京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章,其中提到“南京白局”。他问我什么是“南京白局”,我说,有点相当于北京的大鼓书,天津的评书,东北的二人转,那一类的街头艺术。
       “你确信?”他有点严肃地看着我。
       我马上迟疑起来:“不怎么确信。我没有见识过。”
       他想了想:“下回到南京,我要去看一看。”
       这我完全相信。我甚至想到下个星期六他也许就会迫不及待地飞过来。我告诉他说,如果真想看,到了南京要去夫子庙,听说夫子庙有这一类的民间艺术表演。
       “要是我飞过来,你愿意陪我去看吗?”他盯着我的眼睛,目光是真诚和热切的。
       我勉强地挤出一个笑容。我觉得此刻我们两个人的感觉很错位,我在为艾早的杀人凶案心急如焚,他却是一副雄心勃勃玩遍天下的快乐面孔。冰火两重天。
       我把座椅调至睡眠的角度,仰了身子,闭上眼睛,以此宣布要暂时地跟外部世界隔绝。他好像还凑过来仔细地看了我一下,因为我的脸前被他呼吸的气流弄得微微热了一热。我让自己保持一动不动的小憩状态。他转过身去,不再说话。过了几分钟,他的座椅咯嗒一响,也放低下去。
       两小时之后,飞机降落在深圳黄田机场。贾铭掐准时间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是不是一切都好,还说艾飞已经去少年宫上美术课了,今天老师要教他们画一个石膏手,他挺高兴。接完电话,我想起来应该跟李东道声再见,可是人群中已经不见了他的一身黑色。我排在等候出租车的队伍中时,李东又一次出现。他是开了一辆很漂亮的越野车,从停车场里特意绕过来的。我注意到了那辆车在花坛附近拐弯时的流畅,那是一种机械运动制造出来的美感。有很多人都抬头看那辆车。
       他在路边停下来,打开车窗,招呼我:“上车,我送你进城。”
       我觉得不妥,委婉谢绝。人群中有目光从车的身上转移到我的身上。我穿着一身藏青色修身连衣裙,一双白色软皮凉鞋,唯一醒目处是脖子上挂的一块琥珀,一块温润朴实的蜜蜡饰品。我的年龄和我的装扮,应该不会让人产生歧义。
       他拍拍方向盘:“顺路,没别的意思。”
       这时候我发现,如果我再僵持下去的话,落在我身上的目光会让我更加难堪。
       上车以后我才猛醒,这辆车的名字叫“陆虎”。我在艾飞收集的汽车图片中见过这款车型。艾飞说,这是他喜欢的车。艾飞喜欢的车都是价格昂贵、外型超酷的车。难怪刚才有那么多人对这辆车看了又看。
       开陆虎车的小伙子。
       我再一次感觉不安。在我的生活中,还从来没有跟这种时尚阶层打交道的经验。贾铭开的车是“帕萨特”。陈清风在加拿大开一辆“日产丰田”。张根本活着时,司机为他开车,是比较老款的“奔驰”。开陆虎越野车的人是怎样的生活状态,我完全不知情。
       “你去哪儿?”拐上了广州往深圳的建成多年已经破旧的高速公路之后,李东转头问我。
       我跟艾早的律师约在事务所见面,所以我告诉李东,在罗湖火车站附近。我问他那附近有什么酒店可住,我强调说,不要太贵。
       他打开车上的一个电子导航系统,一边开着车,一边拿遥控器熟练地搜索。从我坐的副驾驶座上,只看见一块一块红红绿绿的市区地图在半块砖头大小的屏幕上掠过。
       “五月花酒店,行吗?”他征询我的意见。
       听上去不是太豪华。跟着我想起来,“五月花”应该是一艘船的名字。十七世纪初,一群逃亡状态中的英国人驾着这艘三桅帆船飘过大西洋,落脚在新大陆,制定了著名的“五月花公约”,而后开始拓荒者的充满传奇和艰辛的生活。在他们的后人手中,终于诞生出一个了不起的美利坚合众国。
       “没错啊!”李东利索地换挡,右脚点着油门,在车海人河中把他的“陆虎”开得左右逢源。“开那个五月花酒店的老板,听说是从宁夏过来的人,西部移民。从宁夏到深圳,不必横渡大西洋,可也得过黄河,过长江,挺了不起。”
       我望着他优雅地搭在方向盘上的那双手,问他:“你是移民吗?或者你父母?”
       他不直接回答我:“走在深圳街上的人,十个人当中起码有九个是移民。”
       我忽然又想起艾早。艾早也是这个城市的移民,还有张根本。当年他们是随着大潮游进这个欲望之海的两尾鱼,经过惨烈的生存搏斗,经过大鱼吞吃小鱼的优胜劣汰,他们幸运地活了下来,长成为某一个级别的“鱼王”。可是为了什么,曾经的王后要起杀戮之心?张根本,我从前的养父,一个已经到了退休年龄的商业国王,他对于艾早还会有什么样的威胁和伤害呢?
       律师事务所在二十四层。大楼进门处的一面墙上钉满了各间公司、中心、办事处、事务所的锃亮铜牌,其中就有一块写着“二十四层A座:宏伟律师事务所”。
       从电梯门出来,拐一个弯就是A座。透过一排玻璃门,事务所的标牌用黑色的隶字铺排在迎门墙壁上。推门进去,室内空调打得很低,冷不丁地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一个很年轻的女孩,长着讨人喜欢的大眼睛和小虎牙,笑微微地从桌子后面站起来,问我有没有预约,我说了“纪宏林”这个名字。女孩点点头,说一声:“请跟我来。”
       我们走过了一个一个用玻璃钢和铝合金制品隔开的空间。宽敞的空间里,每张桌上都有一个白色塑料的姓名牌。姓名牌后面的主人都很年轻,有人在接听电话,有人在电脑上起草文件,还有人用裁纸刀和订书机装订材料。他们无一例外地紧张,严肃,脸上有一种与年龄不太相称的老成,甚至是漠然。我从他们身边走过去时,他们知道不是自己的客户,眼皮都不抬,完全的与己无关。
       纪宏林的姓名牌钉在一个房间门上。沿着走廊大概有五六个这样的房间,彼此紧挨,亲密共存。我猜这些房间里的律师应该具有更高级的身份,是事务所的合伙人。
       纪宏林小个儿、精瘦、剪着一个利索的平头,一件浅灰色衬衫扣得严严实实,左手的无名指上戴一枚圈形婚戒。他面前的桌子上,除了电脑之外,电话机,传真机,扫描仪,手机,笔形录音机,超薄相机,U盘……全部高科技的电子设备一应俱全,闪出金属特有的幽秘之光。拍纸簿上搁着一支拧开套子的黑色钢笔,刚刚他就是用这支笔在签署一份文件。
       他起身,客气地跟我握了手。目光落在我身上的时候,他眼睛里曾经流过一丝诧异。或者说,是一种近似于恐惧的惊讶。他心里想的肯定是,艾早明明已经投案自首,怎么又会在他的办公室里出现?
       很多人第一次见到我们姐妹之后,心里都会惊叹我们的相像。我们生下来的时候几乎一模一样,尔后渐渐出现差异,二十岁的时候差异明显,甚至高矮胖瘦都有区别,没有人相信我们是一胞双胎。到了现在,容貌却又有重合的趋向,眉眼神情,声音腔调,步态动作,惊人的相似,活像由一个克隆了另外一个。
       纪宏林伸手向墙边的沙发:“你请坐。我们早晨已经通过了电话,不算陌生。”
       我迫不及待提出要求:“我姐姐在哪儿?我想见她。”
       他苦笑一下:“对不起,这不可能。她现在是杀人嫌犯,就连律师见面都要事先申请。”
       “你申请了吗?”
       “我提出保释。四十八小时会有答复。”
       “这就是说,我要一分一秒地等完四十八个小时?”
       “其实你不需要等。以我的经验,像艾早这样的情况,保释要求基本不可能答应。我提出要求,不过是要走完一个法律程序,以免留下遗憾,也是给家属一个交待。”
       他嘴里的每句话都像一颗子弹,简洁,冷峻,置人于死地。
       “为什么?”我问他,“艾早为什么要这样?他们已经离婚十年了!”
       他摇了摇头。“他人是地狱。”他说,“黑暗而幽深的地狱。我们这些置身事外的人,无法窥见一个人完整的内心。”
       “张根本的太太呢?她在场吗?”我想说的是,张根本被杀时,他年轻的老婆是否亲眼见到?她做出了什么反应?
       纪宏林告诉我:“半年之前,张太太办妥了投资移民,带着小孩子去了澳大利亚。”
       我张大嘴,惊愕不止。这事张根本从来没有对我说过。艾早也没有提起。
       纪宏林又说:“其实我已经没有义务介入这个案件,因为张总的公司不久之前已经清盘,作为张总公司的律师,我跟他之间同时结清了一切。如果你需要我继续服务,你要签署一份家属委托书,另外,我必须按小时收费。你同意吗?”他冷静地看着我。
       我还没有从刚才的惊愕中走出来。我此刻的模样,一定像个傻瓜,浑浑噩噩什么都不知情的傻瓜。
       我问他:“为什么清盘?公司不是一直做得很好?”
       纪宏林摊开手:“是张总的决定,我不清楚原因。张总把公司股份卖给了一家香港商业集团。谈判时间很短,几乎没有什么讨价还价。”
       “一定有原因。”我说。
       他沉吟一下:“也许张总倦了,不想再做下去了。”
       说到这里,他打开抽屉,拿出一张银行卡,放在桌上,用中指推到我的面前:“艾早委托我转交你这张银行卡。她说是张总卖掉公司后分给你的一笔钱。你是张总的养女?”他忽然问了我这句话。
       我迷迷瞪瞪地看着他,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拿出一些文件,一张一张地递给我:“这是银行卡的签收单。你把卡号写在这儿。这是律师委托书。你需要委托我吗?”
       我需要委托他。我在这儿只有他这一个指靠得上的人。我拿起他递给我的大号钢笔,在文件上签了字。
       “纪律师,请你想办法尽快见到我姐姐。求你一定要帮她!”我的声音里有一点颤抖。
       “我会尽力。这是我的责任。”他很严肃地回答我。
       可是他没有给我吃定心丸,也没有给我开任何空头支票。我们握了手,然后我从他的办公室里走出去。猛地一下子,我心里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空落,五脏六肺都抽走了,腹内空空,走路飘忽,平衡尽失。法律是一堵冰冷的墙壁,我撞上之后才稍稍清醒。原来我此行见不到艾早,这事比我想象的更加严峻。
       一九九四年春节,我第一次到深圳。
       艾早和张根本刚刚结束了他们在海南的资本原始积累期,转战深圳,注册了一家公司,购买了高档生活区内的商品住房,雄心勃勃着手筹建一个张姓商业王国。
       艾早给我打来电话说,房子装修好了,专门给你留了一个客房,来住几天吧。她还说,知道你很快要去美国进修,你要是来,我给你好好买几身衣服,深圳的衣服多得让你挑花眼,你关在南京的校园里,想象不出华服美鞋可以怎样地重塑一种人生。
       我爸爸妈妈催促我接受邀请。艾早离开青阳整整五年,没有回过家。爸爸妈妈嘴里不说什么,心里一直惦记她,不知道她跟着张根本变成了什么样。一九八九年张根本变卖了我们家的房产,带着全部卖房款携艾早登上长途客车时,爸爸妈妈发誓跟他们断绝关系。老两口都是好面子的人,说出去的话没有理由再收回,所以我成了他们跟艾早之间的联络员。
       艾早开着新买的美国车去机场接我。她的气色很好,看上去似乎比我年轻,大概如她所说,是用了一种瑞士产的生物化妆品的缘故。她穿着一套藏青色的裙装,上衣短而窄,领口一直翻开到腰线,饱满的胸部有呼之欲出的危险。沿衣边用仿水晶的小钉子镶出一道亮闪闪的线条,使朴素沉稳的藏青色立刻改了面孔,端庄中透出华贵,华贵中又有一点点俏皮。她脚上的鞋,手里的包,都是跟衣装精心搭配出来的,相补相衬,说不出来的和谐。我在见她的第一眼,恍然明白了什么叫一个人的“着装品位”。
       当时我在牛仔裤里面还穿着一条厚毛线裤,脚下是咖啡色腈纶绒的保暖鞋,一件紫红色的晴纶轧花棉袄已经脱了,鼓囊囊地抱在肘弯里,跟身边很多走出机场的北方旅客一样,既老土,又狼狈。
       艾早先是正面端详我,又抓住我的肩,将我反身过去,从背后打量我。她一句嘲讽我的话也没有说,先把车开到国贸中心,给我换装。在琳琅满目的品牌店里逛了一圈之后,她帮我挑了一条咖啡色的针织背心裙,里面衬一件薄薄的奶白色羊毛衫。她还给我配了一条披肩,一个米色手袋,一双褐色皮鞋。在试衣间里换上新衣服,然后她把我脱下的冬装卷成一大团,塞进两个带拎手的购物袋,轻轻松松地出门。她是用商场消费卡付的账,我甚至没有看清一共花了多少钱。
       出了商场门,艾早用她的“大哥大”电话跟张根本联系。张根本已经在楼下的粤菜餐厅里给我们订了位。张根本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跟你姐姐越来越像了。”
       可是张根本的模样跟几年前有了不少变化,他开始发福,一件肩头和肘弯处镶着咖啡色软皮的毛衣绷在肚子上,笑起来的时候,鼻尖上沁出闪亮的油脂。从前总觉得他的脑袋有点小,还有点尖,透着机巧和精明,现在因为胖,脑袋上长了肉,不觉得小了,可是前额却又秃了顶,额头无端地宽出来,成了大片的跑马地。
       张根本摸摸他的头,问我说:“小晚,你看我是不是老了?”
       艾早不客气地回答他:“你怎么会不老?我和艾晚都已经三十多岁了。”
       张根本“啊”地一声,像是刚刚意识到我的长大。尔后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你怎么还不结婚呢?你要是结了婚,我也可以抱个外孙子啊!”
       我偷看艾早一眼,心里无端地跳,忍不住地慌张。艾早没有发觉我的异常。她笑着在我面前放下一杯新鲜芒果汁:“艾晚你别理他,他是自己想儿子想疯了。”
       那天的晚饭让我大开眼界,因为张根本居然点了一只两斤多重的澳洲大龙虾。穿白衬衣黑背心的俊美侍者将龙虾囚在一只桶里送上来给张根本过目的时候,龙虾的两只巨钳还在绝望地舞动。我们还吃了青蟹,吃了鲜贝,吃了清蒸的石斑鱼。张根本很会吃鱼,他拿一根筷子竖着往鱼背上一戳,就知道这条鱼欠了火候还是蒸得老了。几年当中,他一定是吃了无数条清蒸海鱼,才历练出这样的手感。
       我实在不知道他对我的款待为何如此隆重。他是我的养父,他供我念完小学、中学、大学,又在南京就业安家,即便他对我摆出为父的尊严,有一点爱理不理的矜持,那也是该着的,我不会有丝毫怨言。
       席间我几次要说到我的父母,都被张根本岔过去了。他不想谈论他们。从前他就对我父母不屑一顾,现在依然如此。他在骨子里瞧不起知识分子,尤其是那种有点迂,有点倔,又有点自以为是的人。
       走出国贸中心,上了艾早的车,我才想起来,从见面到现在,我还没有喊过他一声“爸”。当然,当着艾早的面,这称呼会使大家难堪,所以我不喊是对的。我问艾早,他怎么不一块儿回家,艾早说,这会儿就回家了?还有一局麻将等着他呢。我说他什么时候爱上搓麻了,他的手气好吗?
       “他不能手气好。”艾早笑了笑,“他去了就是要输钱的。”
       第二天一早,艾早接到一个电话。她在电话里跟对方聊了一会儿,好像还谈到了付钱不付钱的事。放下电话后,她迟疑地问我,愿意不愿意跟她走一趟?
       “谈生意吗?”
       “不,去抱个孩子回来。”
       我目瞪口呆。这简直太有宿命意味了。张根本二十五岁的时候抱养了我,到他五十多岁的时候又想再一次抱养一个孩子。
       “男孩女孩?”我问艾早。
       “男孩。他只要男孩。”
       张根本从青阳我父母家中带走艾早时,就知道她这辈子不能生育。这事儿我父母甚至不知道,但是张根本知道。当年就是他驾驶着带车斗的警用摩托,把她从乡下卫生院的治疗室里抱出来,送往邻近的地区大医院,救活她一条命的。张根本的那辆摩托,被艾早身上流出来的血弄得触目惊心,他找个修车铺又冲又洗,才算是掩踪灭迹。
       一九八九年张根本跟艾早结婚,思想上有了这一辈子绝后的准备。但是现在不行了,张根本的事业做大了,他比从前的任何时候都更盼望着有个儿子。有儿子才能接班,儿子才能让他享受到拼搏成功的乐趣。
       艾早来到深圳之后,要做的事情之一,是频繁地为张根本寻找一个养子。
       最早是张根本的司机从火车站附近拣了一个。拣来时发现是个男婴,张根本曾经欣喜若狂。回家养了几天,觉得不对,男孩儿尿频,从早到晚尿布上没有干爽的时候,走近小床就闻见一股尿味。仔细扒开孩子的屁股看,才看见小鸡鸡的后面还隐藏着另外一副完整的女性器官,有阴道,也有尿道。张根本感觉很晦气,叫他的司机偷偷把那孩子又送回了火车站。
       第二个孩子,张根本花了一万块钱、两条“红塔山”香烟,才从人贩子手里买了过来。买卖人口是重罪,张根本这么做可算冒了大险。孩子到手时小脸发紫,哭都哭不出声,人贩子信誓旦旦说没事,从贵州过来一路辛苦,把孩子熬的,养一养就会活蹦乱跳。结果养了不到三天,小家伙一命呜呼。原来孩子有先天性心脏病。
       两次下来,张根本很受打击。可是他并不死心。这个人做事向来不屈不挠。他把任务交待给了艾早。他说艾早,这世上没有人比你更理解我,没有人比你更相信我,你如果帮我办成了这事,将来公司财产一半是你的,一半是这孩子和艾晚的,如何?艾早回答他,别跟我提财产,我这个人不贪财。
       我们这回要去的是深圳老街上的一个私人诊所。有个打工的女孩不幸怀了孕,在诊所里偷偷生下孩子,自己没法留,要送给一个好人家养。
       艾早手里捏着一张记有门牌号码的纸条,领着我在东门一带走街串巷。艾早对老街地形并不熟,又不敢胡乱打听,弄得我们两个鬼鬼祟祟活像做特务。那时候老街上房屋破旧,店铺一个挨着一个拥挤杂乱。卖服装的店面把高高低低的衣架一直挂到马路边上,弄得行人只好从那些牛仔裤老婆衫的空当里侧身而过。卖西洋参、当归、黄芪、益母草以及干贝、参鲍、鱼翅的店铺把他们的货品用扁扁的笸箩一样样重重叠叠地陈列出来,活像一个人当街袒露了自己的五脏六肺,浓烈的腥鲜气味熏人作呕。卖头饰、玻璃珠串、镀金项链和塑料电子表的店铺一律袖珍得可爱,如果有两个人同时进门挑货,彼此必须达到一个默契,侧身共处,才能把自己的身体安置下来。
       “窦氏妇科”的招牌是一块临时挂到门外墙壁上的木板,漆成棕色的底板上写着工工整整的宋体黑字,倒也有几分庄严。诊所的医生是男性,小胡子,鼻梁上架一副半框眼镜,看人时有点不屑一顾,好像我和艾早不值得他亲自接待。他把我们扔给了他的助手,一个头发烫成鸡窝状、皮肤很粗、长得人高马大的北方女人。
       “那啥,你俩先看看孩子。”她刚洗了手,在污渍斑斑的白大褂上飞快地擦着,转过身,一撩帘子去了里屋。
       里屋传出嘀嘀咕咕的说话声,听上去仿佛是北方女人跟医生商量着什么。我和艾早一言不发地等在外屋,一边很无聊地看着墙上的挂图。挂图的内容全部与怀孕和生产过程有关,细致地描绘出了阴道、子宫和子宫里蜷缩的胎儿。最早的胎儿像一片豆瓣,临产前的胎儿就已经成了一只剥皮青蛙,一根粗粗的脐带从胎盘里衍生出来,连接在胎儿鼓突的肚脐眼上,看上去像一条不怀好意吮吸胎血的蛇。
       北方女人又一撩门帘,肘弯里托一个襁褓出来。我们立刻凑上去看那个孩子。孩子的胎毛乌黑,小脸又红又皱,睡着时还在用劲地吮吸,弄出一副挺痛苦的模样。
       “可要看仔细喽,孩子能吃能睡,啥毛病没有。”北方女人解开襁褓,很负责地给我们看婴儿的生殖器,肚脐眼,还有手指脚趾。她的一只大手随意地把孩子翻过去调过去,孩子在她的翻弄下依旧安睡,没有一点脾气。
       “那妹子是湖南人,年轻,泼得很,生孩子跟下个蛋一样,一点没费劲。生完躺了一半天,打个车走了,留个电话号码给我,让找着人家给她打个电话。”
       “多少钱?”艾早平静地问。
       北方女人眯起眼睛,机警地看着我们。“你俩谁要领?”她问。
       艾早指指她的鼻子。
       北方女人把婴儿往襁褓中马马虎虎一裹,手指对艾早勾了勾。艾早会意,跟着她进了里屋。
       片刻之后艾早一个人出来,神色依然平静,看不出有什么讨价还价的迹象。
       “走吧。”她招呼我。
       出了门,走在深圳冬天的阳光里,我问她:“他们想要多少钱?”
       艾早说:“一点补偿费吧。他们不敢多要钱,要多了就是贩卖人口,要坐牢。他们才不傻。”她在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
       晚上张根本回家,在水龙头下哗哗地洗手。回家洗手这个动作是我熟悉的,小时候我从外面回家,李艳华也总是盯着我洗手。医院里工作的人都有这个习惯。
       “怎么样?”张根本在哗哗的水声中大声问。
       艾早把一盘带着绿叶的沙塘桔端上桌,同时扭头看了我一眼。
       “不怎么样。”她说,“残疾,手上长了六根指头。”
       我猛地张大嘴,差点儿把一瓣刚放进嘴巴的桔子咽下去。
       张根本扯下一条毛巾,走到客厅里擦手。“怎么会呢?不说是一个很健康的男孩吗?”他的神色突然有些焦灼,目光狐疑地盯住艾早。
       “六指琴魔。金庸小说里的人物。”艾早噗地笑起来,好像这件事情本身很荒诞。“张总啊,你不会愿意要个有六根手指的儿子吧?我听说六个指头不吉利,破财。你会要吗?”
       她仰起脸,目光迎着张根本,有一点顽皮,又有一点坏坏的笑。
       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艾早开始征询张根本的意见:去哪儿吃晚饭?吃上海菜,还是再试试四川菜?之后,我们穿衣出门,再没有提起关于那个婴儿的话题。
       我走了之后,事情又持续了一段时间,先后有三四个孩子进入过他们的家庭。最长久的一个呆了差不多三个月,都已经会喊爸爸妈妈了,还是被艾早坚决地送走。艾早说,那孩子长着一双贼溜溜的眼睛。想想看吧,一岁大的孩子就已经露出这副要命的贼相,长大了会成什么?他是来继承张根本的家业,还是糟蹋张根本的名声?
       这个孩子送走之后,张根本终于偃旗息鼓,彻底地死了心思。
       人世间的事情,有时候怪异,有时候诡秘,有时候呈现出球面的圆润,有时候凸显出立体的锥状,还有时候是魔方,你往哪面翻,看到的都是不同的组合,翻出一头大汗,也难以获得一整面相同的色块。
       细想起来,张根本的这一生好像都是被艾早牵在手中的。这个混世魔王,这个在青阳城里呼风唤雨的公安局长,这个见色眼开的流氓,贪婪的无产者,心狠手辣的掠夺者,笑里藏刀的阴谋家,他可以对李艳华,对我的父母,对陈清风坏事做绝,但是他惟独对艾早无计可施。在我们姐妹还梳着羊角小辫,满头大汗玩着“跳格子”游戏的时候,张根本对艾早就有着莫名的惧怕和敬畏。他笑嘻嘻地接受艾早对他的白眼,享受着她偶尔露出的不屑和尖刻,帮助她收拾各种棘手的残局,从来没有反驳和违拗,从不。
       在领养孩子的问题上,他们之间依然维持着这一神圣的格局:艾早说不,张根本就必须跟着说不。
       一九九四年春节之后,我离开深圳的前一天,艾早带着我上街狂购礼物。她给我买了一只深红色的带拖轮的“大使”牌旅行箱。给妈妈买了一件浅灰色薄呢大衣,一双英国产“其乐”牌软底皮鞋。给爸爸买了一只“菲利浦”电动剃须刀,一瓶“轩尼诗XO”。甚至给长住精神病院的艾好买了一双很漂亮的“耐克”。她带给胡妈家人的是两盒包装精美的“金莎”巧克力。胡妈的家人太多,没法儿一个个地买东西。而她最想孝敬的胡妈,却已经在两年前患癌症去世。
       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我们坐在“新雅”酒店的咖啡店里喝咖啡。咖啡厅的窗外棕榈婆娑,紫荆花开得蓬蓬勃勃。一个穿白纱裙的年轻女孩在高台上低头弹琴,《致爱丽丝》,琴声清幽可爱。大厅里弥漫着咖啡和烤焙点心的混合气味,热烘烘诱人食欲。
       我弯下腰,试图把所有的礼物装到那口“大使”牌的箱子里去。拿起那瓶“轩尼诗”的时候,我掂一掂分量,对艾早说:“你知道的,爸爸从来都不喝酒。”
       艾早仰靠在椅背上,淡淡地回答我:“喝不喝是他的事,我买,是我的心意。”
       我不说话了,把“轩尼诗”另放一个拎袋,准备上飞机时随身提着。
       有一个男人从远处的旋转玻璃门进来,走向酒店服务总台。他穿着一件米黄色风衣,风衣的腰带没扣,有一端拖了下来,从我们坐着的侧面看,拖下来的腰带像一条尾巴。
       “陈清风,他不是去美国了吗?”艾早突然直起身,微微地俯向前,问我。
       我万万想不到她在此时此刻,如此突然地问了我这个问题。我有点发愣地看着她,思索着应该怎么回答。我想我不能告诉她,陈清风其实已经去了加拿大,那样的话,她会进一步问我:你怎么知道?
       不,我不知道他去了哪儿,我什么都不知道。
       “他走的时候,说是去美国。”我口齿不清地回答,就好像嘴巴里含着一块方糖。
       艾早刚刚亮起来的眼神又暗了下去。“我以为你知道。”她说。
       “我可以打听。”我承诺。
       “有可能的话,你帮我找到他。”她脸颊微微一红,“他已经走了四年多了。四年零四个月,是不是?他还不知道我到了深圳。”
       我鼻子一酸,忽然地想哭。我赶快把咖啡杯端起来,装做要喝的样子,用杯子遮住脸。
       晚上,跟贾铭通了一个电话,简单说了说跟律师见面的事。他安慰我说,想见艾早的确不可能,她现在是犯罪嫌疑人,按规矩,宣判之前不允许跟律师之外的人接触,怕串供。
       “规矩?”我忍不住抬高声音,“你认为那些人是百分之一百按规矩办事的吗?如果是张根本,如果张根本在这儿,他一定能帮我见到艾早。”
       贾铭沉默了一会儿。大概我的这句话有点刺伤了他。片刻之后他小心提醒我:“可是,艾早恰恰涉嫌杀害了张根本。”
       “这不是真的!”我忿忿地冲着他叫,“不是真的!这里面肯定有事!”
       贾铭连连劝慰:“好了,艾晚,律师会帮你弄清楚。要是能够保释出来,那更好,你可以当面问问你姐姐。”
       我平静下来,觉得把火发在贾铭身上没有道理。
       “艾飞呢?他在吗?”我换了一种口气问。
       “在,他在,晚上吃了一个麦当劳的汉堡,一份薯条,还有一杯草莓奶昔,这会儿正看动画片。要喊他接电话吗?”
       “要。”
       艾飞拖延了好一会儿,好像有点不情愿中断他的动画片来接电话。“妈妈,”他开口就问一句,“深圳放《金刚》了吗?”
       “什么?”
       “《金刚》,今年的美国大片。”
       “哦,宝贝儿……也许放了,我不知道。”
       他有点失望,再也没有兴趣问我别的事情。“你什么时候回来?我不想住在贾叔叔家,他的电脑不能玩游戏,网速太慢。”
       “别这么说。你可以看看书,把暑假作业做完。我会尽快回去。”
       “那好吧。”他简单地应付一句,挂断了电话。
       我关上手机,在床边呆坐了半天,心里憋闷得好像塞了一大团抹布。十年前在深圳过的那个春节,每一天历历在目,可是这一次飞过来,见到的是这么一个家毁人亡的结局,让我怎么都不能接受。下午在医院停尸房,那个戴着白手套的老头儿把抽屉拉开,让我看张根本躺在里面结着薄霜的尸体时,我闭上眼睛,眼面前出现的却是七十年代他戴着大盖帽白手套骑在摩托上的样子。我不认为他们是同一个人。那个笑起来的时候抖动着喉结、一只胳膊放肆地搂在女孩子肩头、眼睛看人总是带着一种轻蔑和嘲讽的不可一世的张根本,他怎么会无助地躺在冰屉中,白白地让这个世界的声光财色从他身边汹涌地流过去呢?
       我起身去卫生间,在脸上补了一点妆,又沾水湿了湿头发,让发型蓬松起来,然后出门。我想在这个城市随便走一走,走到精疲力竭时,再回房间睡觉。艾早不在身边,我要学会自己调节自己的情绪。
       下到酒店大堂,就听见附近什么地方隐隐约约传出喧闹声。信步走过去,才发现那是一个附设在酒店里的音乐酒吧。穿牛仔裤和吊带衫的男男女女从一个软包皮的单开门进进出出,爵士鼓和电吉他声便时不时顽固地挤出门缝,跳荡活泼的灯光也跟着追出来,争先恐后地给路人提示出诱惑。
       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念头,我竟然跟在一对勾肩搭背的年轻情侣后面进去了。我在南京还从来没有进过这类酒吧,因为年龄,也因为某种身份的定位。然而这是在深圳,我又实在无处可去。
       软包皮的门扇刚刚在我身后关严,一种震耳欲聋的巨大声浪立刻将我包围,令我措手不及,目瞪口呆。酒吧里弥漫着浓郁的美国爆米花的甜香味,现酿啤酒的苦涩味,灯光照在地毯和皮革上的陈腐味,以及人的皮肤上散发出来的带油腻味的热烘气。酒吧中间的全透明玻璃舞台上正有一个黑衣女郎的热舞表演,她的黑色镂空皮靴的鞋跟恰似一只细长的香槟酒杯,剧烈地敲击着方圆不过桌面大小的钢化玻璃,很多时候鞋跟距边缘不过一指来宽,仿佛稍不注意就会一脚踩空跌落舞台,顷刻间香销玉殒。她的黑色的皮短裙勉强盖住臀部的大半,露出来的大腿纤细结实,从裙边到膝盖的那一段,灯光像一道道彩色河水在皮肤上流淌。时不时地她还故意地把短裙再撩起一点,让观众看到她的丁字形黑色镂花底裤。其实在这个时代,这样的动作已经形不成太多的惊爆效果了,可是出于礼貌,仍然会有人凑趣地尖叫,唿哨,自己把自己弄兴奋起来。
       我不知道我坐下来之后应该喝什么酒。我对酒吧消费完全是不在行。幸好打领结的侍者知人解意,见我拿着酒水单一派茫然的样子,建议我先要一杯果汁。在他的引导下,我要了一杯据说有养颜功效的木瓜汁,加冰。
       在我还没有注意的时候,热舞女郎忽然表演出一个高难度的动作:腰身如杂技演员一样向后仰倒,身子弯成一个翻倒的U形,从她身后观众的手上,用嘴巴叼起一朵长枝玫瑰。狂欢一样的掌声中,她嘴叼玫瑰妖娆谢幕,漆黑的眼睛里波光闪动,额头、鼻尖和脸颊上流金溢彩。
       我很茫然地跟着观众们鼓掌,咧开嘴微笑。其实我一点儿没觉得那女孩的舞姿有多么抓狂。上中学的时候我和艾早在文艺宣传队练过舞蹈,我们每天都要在脏兮兮的帆布垫子上练习下腰,腰翻过去双手触地,那简直就是小菜一碟,最笨的女同学都能做到。
       木瓜汁不好喝,有一股怪怪的沤溲味。我不该相信什么木瓜美容的话,喝一杯木瓜汁无论如何变不成美女。我琢磨着是不是应该往杯子里加进两块方糖时,耳边忽然有人喊我的名字:“艾晚!”
       回头看,居然是李东,开陆虎车的人。
       我们都没有想到彼此能在这里又一次见面。李东穿着条纹的圆领套衫,雪花黑的牛仔裤,手腕上还有一根酷酷的不知道什么材料的链饰。他指着不远处的包厢区,说他还有几个朋友在一块儿喝酒,那里地势高,他一眼看见了我,过来打个招呼。
       “你一个人?”他有点惊奇地问我。
       我说,我就是一个人,无处可去才误入这个年轻人的圣地。我还说,我是第一次泡酒吧,连酒都不会点,点了一杯很难喝的木瓜汁。我把杯子里的木瓜汁举起来,给他看。
       他哈哈大笑。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和脸颊上就有了细细的皱纹,显得有阅历多了。我喜欢他这种开怀大笑的模样。
       “去我们那儿吧,大家一起。”他诚恳邀请。
       我谢了他。我一向不太习惯跟陌生人交谈。
       他好像觉得不可以就这么走开,把一位女士晾着不管不合规矩。所以他索性坐下来,招手又要了两杯啤酒。他告诉我,这家酒吧的啤酒不错,老板专门请了一位德国酿酒师常年指导,酿酒设备也是由德国进口。“你尝尝,口感是不是不错?”
       我喝了一口刚送上的啤酒。酒杯里的冰块在手中叮当作响。我忽然想到,他推荐我住这个“五月花酒店”,其实是因为他熟悉酒店里的酒吧。
       “怎么样?”他睁大眼睛,注意我咽下啤酒后的表情。
       我点点头,说不错。实际上我根本就喝不出不同啤酒之间的不同口味。
       他又问我事情办完了吗,哪天回南京,我告诉他说,我要等一个四十八小时的回复,所以还得再住一天。如果他再问下去,我也许就会说出艾早和张根本的事。我太想在这个城市里找一个人诉说了,因为张根本的发迹是深圳的传奇,张根本的暴亡也是深圳的梦魇。
       我们就说了一些非常公众的话题:关于这个城市的风貌,关于深圳和南京的不同,关于旅游,关于媒体的“八卦”,甚至又一次说到“南京白局”。他对飞机上看到的那篇文章念念不忘。他说他今晚回去就会上网,找几个南京网友探讨一番。
       喝完一杯啤酒之后,他彬彬有礼地告辞,回到他朋友的包厢。他一走开,我立刻起身,离开酒吧。我已经被超分贝的音乐声弄得头疼欲裂。
       四艾家酱园
       七岁生日刚过,我和艾早上了小学一年级。我们梳着漂漂亮亮的小辫儿,额前垂一排齐眉的刘海,穿着花衬衫,蓝布裤子,红黑格子灯芯绒的搭扣布鞋,手拉手地走上青阳城南闸桥,尔后趴在桥栏上,得意地往河水里照镜子。我们的裤子相同,鞋子也相同,因为那会儿全城的小女孩都穿这样的裤子和鞋子。我们只有衣服的区别明显:艾早的粉红底子带小白点的衣服是前一年请裁缝回家做的,已经洗得掉色了,而且有点短,弯腰的时候,会露出后面裤腰的一截。我的一件是李艳华特地托人从上海买回来的,浅蓝色,印着淡灰色和米黄色的三角图案,翻领上还加着衬,袖口有两个扣,一望而知这是价格昂贵的“洋货”,本地裁缝做不出这么有款有型的样子。
       李艳华给我试穿这件衣服时,特意把我带到艾家酱园里,招呼我妈妈过来看。
       “瞧啊,”她说,“人靠衣服马靠鞍哪,我们家张小晚这一打扮,马上就跟艾早有了高下,洋气多了,说是上海小姑娘也有人信,是不是啊?”
       她强调了“张小晚”,还强调了“洋气”和“上海小姑娘”,因为我发现她说这几个词的时候吐字格外重,有一点怪腔怪调。
       我妈妈挺着一个大肚子走过来,偏了头,上上下下打量我,由衷地笑着:“小晚是好看。女孩子真是怪啊,换件衣裳就变了个人。”她又得体地向李艳华致了谢:“难为你了,在小晚身上又花心思又花钱的。”
       李艳华一抬手,弹去了落在我肩头的一只小飞虫:“你放心,小晚跟着我,怎么也不会比艾早过得差。”
       “那就太好了。”我妈妈移开眼睛。她好像有一点难过,又不肯明明白白地说出来。
       胡妈拎着一篮子洗过的衣服走过来,开始往院子里的铅丝绳上晾。她刚巧听到了李艳华的话,翻翻眼皮,大声地自言自语:“小孩子穿得好不稀奇,读书成绩好才是真好!论聪明,没人比得上我们家艾早,不信走着瞧!”
       李艳华马上变了脸色。但是她不敢跟胡妈一对一地吵,她知道吵下去的结果必败无疑,因为胡妈什么泼辣的话都敢说,李艳华还不敢,她好歹是个有身份的人。她把我的手狠狠地一拉,扭头就气呼呼地出了艾家酱园。
       我听到妈妈在后面小声责怪胡妈:“你这样对小晚不好……”
       现在,我和艾早并排站在桥栏边,低头往河里照镜子的时候,艾早一点儿没有在意衣服的问题,她从来都不在意穿着打扮的事。她问我:“如果我朝水里面吐一口唾沫,猜猜它能够漂多远?”
       我指了指前方河岸的歪脖子柳树:“到那儿。”
       “不,”她说,“如果河水流得快,就能够到我们学校门口。”
       她说完就往桥下吐了一口唾沫。可是她的唾沫根本没有到达水面,就已经在空中飘散。
       “你来。”她指挥我。
       我在口中聚集了一大口唾沫,弯下腰,用劲地吐出去。我的成绩比艾早好一点,唾沫勉强落到水中,又星星点点分散。
       “再来。”她拍拍我的肩。
       我屏息静气了好一会儿,努力地从舌底和两腮边渗出口水,聚集在口腔中,又用舌尖飞快地搅拌,好让唾沫变得黏稠。我已经本能地意识到,唾沫越多,越稠,落进水中的可能性越大。我很希望看见自己的唾沫漂浮在水上,最好在我们奔到学校门口时,还能看见唾沫像花朵一样盛开在水中的样子。
       胡妈家的三虎哥哥从桥下走上来,奇怪地问:“你们在干吗?”
       艾早拼命地朝他摆手,用眼睛制止他过来,生怕他破坏了我们的试验。三虎也是今年刚上小学,他只比我们大半岁,就是他把叼了半年的奶头让出来给了艾早,他们是一母同哺的奶兄妹。
       我憋足了一口气,手扒着桥栏,尽可能朝前探出身体,把积攒充分的唾沫用劲地射出去。
       然后,我感觉自己头重脚轻,整个人跟着我的唾沫一起飞往桥下。耳边风声呼呼地响着,我背着的书包比我的身体下坠更快,书包带子扯住我的脖颈,像是有一双大手在拼命地拉我。我的身体入水的瞬间,眼角瞥见唾沫还在空中优美地滑行。一条半尺长的鲢鱼被我惊得“泼刺”一声跳起来,白花花的肚皮一闪,尾巴扫在我的鼻尖上,非常有力量,像是有人用劲扇了我一巴掌。
       我像是一只溺水的猫咪一样被人捞上来,头发上衣服上湿淋淋地滴水,眼睛被渍得通红,皮肤却白得发青,手摸上去冰凉冰凉,一点“人气儿”都没有了。而且,从我嘴巴里和鼻子里不断地流出一股一股的黏答答的液体,有河水,有早饭吃进去的米粒,还有肺部被呛之后的血丝,一股腐臭的气味。
       我躺在床上发了一个星期的烧,说胡话,身子一惊一惊,不时还放声大哭。医生说我是受了惊吓。我昏睡不安的那几天里总是做同一个梦,梦见自己被一条大鱼吞吃了,那鱼长着锯齿一样的牙齿,舌头鲜红,肚子里面翻滚着绿色的泡沫,我的身子被泡沫一沾,就烂成了腐泥。
       我的那件浅蓝色带浅灰和米黄图案很洋派的衣服,被河底的淤泥和水草染了颜色,黑一块,绿一块,污浊不堪,怎么洗都洗不干净,只好撕碎了当抹布用。李艳华坚持说是艾早存心害我,她嫉妒我的新衣服,所以故意要推我落水。我拼命解释都没有用。
       “艾早太有心眼了,小小年纪就这么阴毒!”李艳华跑到我妈妈跟前诉说,“她对亲妹妹也能耍出这种手段!她才七岁!”
       李艳华一心一意要把艾早描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魔女。天生的恶魔。
       艾早不知道大人们对她的诽谤和猜疑,她每天放学后都溜到我房间来看我,把她新学到的拼音字母写给我看。“啊,喔,鹅,依。”她努力地做出各种口型,力求把字母读得准确。“艾晚,你跟我读啊。”她俯在我床边,脸上热烘烘的,头发新洗过,有硫磺皂的气味。
       她一直都叫我“艾晚”。她不肯承认“张小晚”是我的新名字。
       我小声地跟着她读。她已经会了,可我还不会,我比她落后了很多,这使我感觉羞愧。我越发地崇拜她,仰慕她。
       病好之后去学校,我才知道艾早跟我不在一个班。艾早说,是李艳华到学校里找了老师,不让我们在一起,怕她带坏了我。艾早说这句话的时候嘻嘻哈哈,一点儿不明白“带坏”这两个字的意思。
       班里的同学都知道我在上学第一天就掉进河水,他们在背后对我指指点点,交头接耳,有人还站到板凳上,头往下一栽,故意做出“扑通”落水的样子,两条胳膊胡乱地挥舞,惹出周围一片笑声。我低着头,用指甲一个劲地抠橡皮,难过得想哭。我知道我已经成了班里同学的笑柄。上学第一天,我已经把我身上的笨拙、胆怯和懦弱暴露无遗。
       下课之后艾早来找我。她站在教室窗外,鼻子贴在玻璃上,招手叫我出去。我趴在自己的课桌上,可怜巴巴地看着她,缩了身子,一动不敢动,因为我不知道如何从教室里众多的同学中间穿过,而不致遭她们白眼。艾早对我又怜又气,她不由分说地闯进我们教室里,昂头从一群一群扎堆笑闹的女孩子中间穿过,一直走到我的身边,抓起我的胳膊,拎着就往外走。我看见她是用肩膀撞开那些挡在走道上的女孩子的,她撞开那些不怀好意的拦路者时,脸上有一种女王般的自傲和尊贵。
       她把我拖到操场边的槐树下,才放开手。她穿着一件洗成了黄色的白衬衣,槐树上漏下来的阳光在她衣服上撒下了一串一串好看的花儿。她气咻咻地责怪我:“做什么要怕她们啊?你告诉我,谁对你最坏?我让三虎找她去!”
       我一个人都不认识,所以说不出来是谁最坏。
       她朝远处喊:“赵三虎,你过来!我们三个人一起玩!”
       三虎应声而到。他仿佛就藏在我们身后,随时准备接受艾早的召唤。他一只手抓着一根跳绳,一只手抓着一副铁环,两只手并排地举起来,把跳绳和铁环同时呈上。他身上那条膝盖打着补丁的回纺布裤子,一边蹭着跳绳的灰土,另一边蹭着铁环的锈斑,两块不对称的图案,两朵泥土上开出来的花。
       那一年的秋天,距我从桥上落水不到两个月时间,我又做出了另外一件丢人的事。我那时候好像特别窝囊,手脚笨拙,脑子迟缓,很容易就会把身边的一切弄得非常糟糕。
       那天上午的最后一节课是做手工。手工的内容其实很简单,把发给每个人的红蜡光纸按老师教的方法折叠,尔后一剪子下去,再展开,得到的便是一枚红光闪闪的五角星。再然后,把一枚大的四枚小的五角星在图画簿上排列成国旗图案,拿糨糊黏好。
       可是我的五角星怎么做都不成样子,我要么剪出来是四个角,要么就是一个角特别巨大,跟它对应的那个角则小得像一条瘸腿。
       手工课的老太太特别凶,她不断地呵斥我:“纸要叠整齐!这么笨啊?”
       我一急就想小便,越想小便越急。可是我不敢举手要求上厕所。我已经把五角星剪得这么糟糕,就不该再有上厕所的想法,老师会怀疑我是故意逃避。
       好不容易听见了下课铃响。奇怪的是,铃声响起时,我已经没有了强烈的小便意识。我跟着同学们急急忙忙往外面跑。那天的雨下得很大,很多人拥挤在走廊上撑伞,穿套鞋,大呼小叫,混乱一片。我在人堆里找了一会儿,没有看见艾早和三虎。我想他们大概先走了。每次放学我总是跟他们两个一块儿走的,今天因为人多混乱,失散开来,我心里就有点恐慌。
       从学校到我的家,先要沿着河岸走个三百米的样子,然后上闸桥,再拐进南大街,在那个卖扫帚畚箕和鸡毛掸子的杂货店门口转进劈柴巷,穿过巷子里的一片玉米地和菜地,到达状元巷口。晚上我一个人的时候是从来不敢出巷子的,因为在那片玉米地里,前年死过一个被批斗的老地主,去年又被人发现一个死去很久浑身青紫的婴儿。胡妈说,那地里冤魂太多,鬼气大,走过去的时候要憋足一口气,还万万不能回头。
       快要到玉米地前,我先开始憋气。气往肚子里一憋,小便的急迫感忽然而至。我双手举着一把伞,夹紧了腿,孤零零地站在风中雨中,全身都在哆嗦。我感觉裤裆里热乎乎的,汹涌的尿水顷刻间就要喷薄而出。可是我的裤腰上还系着一根细细的棉绳裤带。我把头偏过去,将伞柄夹在脑袋和肩膀之间,好腾出两只手解裤腰带。伞重风大,我的脑袋和肩膀无法支撑太多的重负,整个人跟着伞转了一个半圆。我一点儿都没有想到,其实我可以把伞收起来,放到一边,淋上一点雨毕竟不是大事。我没有这样的急智。我当时全部的心思都在如何安抚那把伞,不让它被狂风吹得掀开。我用一只手打伞一只手解裤带,结果一不小心把裤带拉成了死结。
       我已经记不清楚小便是怎样呼啦一下子从下身冲出来的了,我只记得那时我的眼前黑暗一片,我的心里同样黑暗一片。我孤独地站在黑暗之中,却体验着一种前所未有的舒畅和快乐,那种淋漓尽致的快乐让我浑身发抖,让我在黑暗之中突然看见了眼前闪烁的光亮,就像星空裂开闪电射出那样,我感受到了神灵的意志。
       整条裤腿上的灼热持续了很久,我很惊奇小便从身体中出来时会有这么高的温度。裤腿被浸湿后变得沉重滞涩,而且尿水继续顺着布纹往下流淌,泡湿了袜子和套鞋,鞋子也变得重了,走一步嗤咕一响。
       我都不知道我当时是怎么一步一步走回家里的,我的脑子肯定麻木了,不再有思想,所以这一小段路程我并没有觉到什么痛苦或者羞惭。我只想赶快回到家,不管怎么样我要回家。
       我进了家门之后,碰到的却不是李艳华,而是白天很少回家的张根本。张根本那时候正在厨房给自己下一碗面条,转头看见了我,招手让我进去。我哆嗦着身子一动不动。他觉得奇怪,锅盖拿在手中走过来问我:“怎么不进去?”然后他的目光从我苍白脱色的脸上慢慢移到湿透的裤子上。“怎么回事啊?”他似笑非笑,“你不会又掉进河里了吧?”
       我突然之间灵光一动,无师自通地撒出一个谎:“路上滑,我摔了一跤。”
       他不说话,一伸手抓住我的胳膊,把我原地拎起来转了一圈。我的头脑一阵晕眩,院子大门墙壁都在我面前变了模样,倾斜着准备倒塌。我已经闻到了自己身上那股热烘烘的尿水的气味,无论我怎么撒谎,气味是无法掩盖的,它成了可耻的告密者。
       张根本哼了一下鼻子:“说谎了吧?小便弄到裤子里了吧?”
       我终于羞耻地哭了起来,眼泪如开闸的小河一样流。我又不敢在他面前痛快地哭出声,鼻子使劲地屏住气,嘴巴忙乱地将一部分鼻涕和眼泪咽回肚子里。我一边哭着,一边咽着,一边还要伸着脖子透气,那模样一定是凄惨无比。
       所以张根本看着看着,噗地就笑了出来。他一副又好笑又好气的样子,斥责我:“哭什么呀?屁大点事情,值得哭成这样?谁小时候没把小便弄到裤子上?我都当兵了还尿过一次床呢。”
       我一下子就不哭了,张着嘴,呆呆地看他。
       他叹一口气,进屋去忙碌了。他先从床底下拖出木脚盆,用水瓢舀了两瓢凉水倒进去,再从厨房里拎出两只热水瓶,并在一只手中提着,拔出两个瓶塞,倾倒瓶身,把两瓶开水悉数加进凉水中。而后他探手进去试试凉热,扔一块毛巾下去。最后他走过来,把我拎到木脚盆边,撩起我的上衣,要帮我脱裤子。看到那根打了死结的裤腰带,他不耐烦慢慢地解,干脆操起剪刀一把剪断。腰带剪断后,沉甸甸的湿裤子尸体一样地瘫了下去,褪到脚跟,露出我的因为寒冷和潮湿起了鸡皮疙瘩的腿。更浓烈的尿臊味冲了出来,他忍不住皱一皱鼻子。这时候他发现我脚上的湿鞋湿袜还没有脱,又掰起我的腿,大手用劲地一胡噜,把我的裤子连同鞋袜一并噜下,扔出了门。
       我从屁股下面开始,光裸着两条瘦伶伶的细腿,冷,加上羞涩和害怕,哆嗦得站立不稳。他看着我的光腿,无可奈何的样子,拎我起来,摁进那盆温水之中。我坐在木脚盆里打了最后一个寒噤,然后,热气慢慢地包裹了我,从腿上的每一个毛孔往里渗透,痒丝丝地舒服。汗毛在水中惬意地张开,留在皮肤上的尿液被水稀释,不再形成任何羞耻。我感觉自己好像从一个陌生世界的门口转了一圈,现在又转了回来。
       他离开我,到衣橱里找我换洗的衣服。找出一件大衣和一件棉袄罩衫,却找不到任何一条裤子。于是他不找了,绞干毛巾,把我拎起来胡乱擦了擦,横夹在肘下进屋,塞进被窝了事。
       我光了下身躺进被窝之后,居然很快睡着,连午饭都没有吃。可能是被窝太暖和了,我洗过温水之后太舒服了,张根本说我当时睡得像只小猪,他煮好面条,喊我都不醒。
       我彻底醒来时已经是傍晚,李艳华下班回家了,正跟张根本激烈地争吵什么。李艳华声音带气地说:“张根本我警告你,她是我的娘家侄女,是我李艳华的人,你碰谁都不能碰她!”
       张根本一个劲地说:“你想哪儿去啦?你这人怎么这样?”
       李艳华扯着嗓子:“我只能这么想!是你让我这么想的!”
       张根本很恼火:“李艳华你有点脑子行不行?你跟个七岁孩子吃什么醋?”
       李艳华脚步咚咚地冲到我睡觉的屋里,站在床前,一把扯开我的被子。我的两条光裸的瘦腿冷不丁地暴露在寒冷的空气中,立刻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我连打两个喷嚏,身子缩得像一只病猫一样,可怜巴巴又无比惊恐地瞪着她。
       “说!你爸爸对你干什么了?他对你干什么了?”李艳华尖声地叫着,抓住我的一条腿,像拖一捆烂布条一样把我拖到床边上,然后用两手撕扯着分开我的腿,俯下身子看。
       我嚎啕大哭。我被她的粗暴和狂躁吓坏了,一点儿不明白她要掰我的光腿干什么。她的手劲很大,指甲一直掐进我的皮肉中,尖刀戳着一样地疼。她的眼睛一向很妖媚,此刻却瞪成了两枚滚圆的铜钱,细细的眉毛紧蹙成百足虫的模样,令我非常陌生。
       “你这个死丫头!你这个死丫头!”她翻来覆去叫喊着这句话。
       啪地一声,张根本忽然走过来,抬手,甩了她一个巴掌。张根本盯住她的眼睛,说了三个字:“你疯了!”
       李艳华捂着脸,只愣怔了半刻,神情中的尖锐就平复下来,改为羞惭,羞惭和顺从的乖觉。她垂了眼皮,一声不响地走出去,在厨房里嚓嚓地淘米,哗哗地洗菜。李艳华会蛮缠,但是张根本真要发火时,她肯定是害怕的。我重新缩回被窝里,把被子拉上头,蒙住脑袋,让自己滑入黑暗。从那天开始,我学会了一个习惯动作:每当危险来临时,我就用被子蒙头,暂时地躲开。我在自己设置出来的真空世界里享受逃跑的快乐,我是个可笑的犬儒主义者。
       吃饭的时候,李艳华把筷子用劲地戳在饭碗里:“李素清可真会生!一窝接着一窝,猪一样!国家的粮食就让这些人糟蹋了。”
       张根本偏着头,在听收音机里女播音员一字一句读出来的关于“彻底清查阶级队伍”的社论。他把筷子举在半空中,目光盯紧了那只“红灯”牌的收音机,嘴角下撇,下颏收缩,好像在替那个读社论的播音员使劲。
       李艳华撒娇:“嗳!我跟你说话,你听见没有啊?”
       张根本不乐意地瞥她一眼:“听社论呢!”
       “听也是白听,能见着人家的面吗?”
       张根本用劲地把筷子往桌上一拍:“你无聊!”
       李艳华这回没有退缩,而是带着哭声强调:“李素清又要生了!前天在医院做检查,妇产科的同事都猜她是个男孩!”
       张根本看了她一分钟,缓和了口气,似笑非笑说:“那又怎么样?那是人家有本事。”
       李艳华嘴皮子抖了抖,忽然放下筷子,飞快地起身,奔进房间,把门咚地一关。
       张根本回头看我:“吃饭,别理她。”
       我吓得心里嘣嘣地跳,埋了头一个劲地扒白饭,不敢朝菜碗里伸筷子。张根本看了我一下,动手把一大勺肉丝炒豆芽舀到我的饭碗里。
       饭后我在厨房里洗碗时,听到院子外面艾早拉长的声音:“胡妈,我上厕所啊!”
       我知道这是艾早在给我暗号,约我一块儿上公共厕所。我急忙把泡在锅里的碗一个个地捞起来,洗碗水也没顾得上倒,兔子一样地窜出门。
       艾早责怪我:“怎么这么慢!”
       我想申辩一下我是在洗碗,可我想到艾早从来没有洗过碗,我就不说了。
       我们两个一前一后,装作彼此无关的样子,飞快地往巷子中间的公共厕所走。我们现在已经习惯了把所有的机密话放在上厕所的时候说。
       这个厕所因为只供本巷居民使用,平常人不多,里面还算干净。走进去的时候,一排六个座厕口都是空的,其中只有两个厕位的木板上有尿渍。有一只苍蝇在天窗附近飞来飞去,像是很着急地寻找出去的地方。沿墙脚被人撒了一些杀虫的“六六六”粉,因此空气中有奇怪的芳香,并不难闻。我们找到一个自认为最干净的厕位,开始守着这个位置解裤带。我看见艾早把裤子一直褪到腿弯,脚后跟踮了起来,光溜溜的屁股就要直接坐到厕板上了,急忙大叫一声制止了她。
       “不行,你得用裤子垫在下面!”
       艾早不解地抬头:“为什么?”
       我说:“小姨说了,上公共厕所的时候不能把屁股直接坐上去,会得性病。”
       我在当着艾早面的时候,从来都管李艳华叫“小姨”。我对“妈妈”和“小姨”之间的区别理解得一清二楚。
       艾早依然一头雾水:“什么是性病?”
       什么是性病我也弄不清楚,反正从李艳华的口气中,我知道这是一种很严重的病。
       “可能屁股上会长疮,然后烂掉。”我猜测。
       艾早吓得倒吸一口气,着火一样地把裤子拎起来,拎过了屁股,再慢慢往下褪,而后将裤子的后部垫在厕板上,小心地坐上去。“真可怕。”她吁了一口气,转头看着我,眼睛里有感激,也有庆幸。
       我开始告李艳华的状:“小姨说妈妈又要生个男孩,还说她像猪一样会生。”
       “她自己才像猪!”艾早神情忿忿,“她比猪还不如呢。胡妈说了,女人要是不会生孩子,那就是最没用的人。”
       “那你说,妈妈会从哪儿把孩子生下来呢?”我好奇地跟艾早探讨。
       艾早的脸色就有点尴尬。她承认她不知道,虽然在我面前承认无知是令她最难堪的事。她开始自言自语地猜测,先说是胳肢窝,后来她把手伸进衣服摸摸那个地方,摸到一片光滑,觉得不对,又猜是肚脐眼。可是她还觉得不对,因为肚脐眼这么小,只有一分钱的硬币这么大小,孩子怎么能出得来呢?我提醒她,会不会是从嘴巴里吐出来?我听胡妈说过,曾经有一个人从嘴巴里吐出来一大盆蛔虫,其中一条有两根筷子那么长。
       艾早皱起鼻子,做出很恶心的模样:“啊呀,你别说这么蠢的话,我都要吐了。”
       说到这里时,厕所门口一暗,我妈妈挺着个小山一样的大肚子,鸭子一样蹒跚地走进来,手里还抓了几张草纸。
       我妈妈因为怀孕,那段时间变得很丑,除了脸上有很多褐色的斑点之外,从脖子到脚都粗了一圈,一点儿也没有了当老师的优雅。
       看见我们,她觉得很奇怪:“你们两个干什么?怎么跑到厕所里说话?”
       我们马上从厕座上跳起来,异口同声地拦住她:“慢点慢点!”
       我们几乎顾不上拎上裤子,就那么岔开腿站着,一个托住她的胳膊,一个帮她解裤带,照顾她垫着裤子坐上厕板。然后才由艾早向她解释了这么做的道理。
       “哎哟,我这两个女儿有用了!”她笑眯眯的,很受用的一副样子,“可是真要有性病,这么样是防不住的,因为裤子拉起来还是会沾上皮肤。”可是她马上又补充:“不过防总比不防好,有这个意识总是好的。”
       她说了半天,我也没听明白她对上厕所垫着裤子认可不认可。大人们说话经常模棱两可,说完了让你自己去琢磨。
       我妈妈看着我们两个愣愣的模样,噗地笑出来:“守着我干什么?不怕闻臭味啊?回家回家。”
       我们一声不响地系上裤子,转身往外走。预防性病的积极性有点受挫,这使得我们灰溜溜的。艾早一路上都紧抿着嘴,目光盯住自己的脚尖,似乎有一点心犹不甘的样子。
       走到井台边时,艾早忽然站住,转过头,坚决地对我说:“这回我要看着妈妈把小孩子生下来,逃课也要看。”
       原来她不是不高兴,是心里一直想着生孩子这件事。我马上表态:“我也要看。”
       她站住,伸出小指头,一声不响地跟我勾了勾。一声不响是她态度坚决的表现,如果她嘻嘻哈哈,或者说个不停,那就八成是个玩笑。
       所以,勾完了手指,我几乎立刻就想反悔了。如果我真的逃了课,被李艳华知道,她会不会把我的耳朵揪出一个豁口?要知道她心里是痛恨我妈妈生这个孩子的。
       我抬眼偷看艾早的脸色。她为什么非要看女人生孩子不可?她执意探寻女人的生理构造,是出于认知世界的兴趣,还是出于大人们对孩子隐瞒秘密的不平?
       那时候我们根本没有想到,就这么一个简单的愿望,艾早一直要等到她上高中的时候才得以实现。艾早为实现这个愿望,几乎付出了她一生的代价。
       胡妈过生日,邀请了艾早去她家里。怕艾早一个人没伴儿,孤单,胡妈便同时邀请了我。李艳华一开始不同意我去,因为知道我不会是主客。她觉得我现在姓了“张”,地位应该比艾早尊贵了,凭什么要做艾早的跟班丫头?我去不成胡妈家感到很伤心,一个人站在院子里,面朝着墙壁抹眼泪。
       张根本从外面回来,网兜里拎了一条呜呜叫唤的小黑狗。前不久法院里的一个造反派头头半夜被人摸进家里砍了十三刀,说是一个叫“五湖四海”的组织干的。这事在青阳城里传得人心惶惶。张根本也是造反派的头,他在公安局里有对立面,在城里的各个派系中算得上风口浪尖上的人物,自己把自己看得很重要。他回家跟李艳华嘀咕着说要养条狗,看家,防身。果然他说到做到,才两天工夫,把小黑狗弄到了手。
       张根本进大门的时候兴冲冲叫我:“小晚,快来看快来看,警犬的杂交种,很厉害的!”
       我听见了小狗的叫声,可是背对着大门没有动。刚刚还在哭着呢,眼泪挂了一脸,即便心里想看,也不好意思立即回头。我已经快八岁了。
       张根本弄到这条狗,有点兴奋,就走上前用一只手掰我的脸。他看见了我的眼泪,很惊讶地问我怎么回事,李艳华闻声出来,把事情原委说了一下。张根本没好气地训她:“你无聊不无聊?成天为点小事跟个孩子计较?大事糊涂,小事精明,你们女人就这么蠢!”
       张根本训完李艳华之后就进屋安排狗的食宿,因为他知道我的问题已经解决了。李艳华果然很不情愿地准了我的假:“去就去吧。吃过饭就回来,晒在外面的煤球要收进厨房。”
       我掏出口袋里揉成一团的手绢,把眼泪擦了又擦。胡妈的家住在闸桥下。临街两间矮趴趴的门面房,是她丈夫黑麻子的木器店。店后面穿过一个狭长的天井,是两间更加低矮的住房,住着胡妈一家。胡妈丈夫做箍桶匠,店里面堆满了刨成圆弧状的木块,竹丝,铜条,铁环,走进去一股刨花味,桐油味,铁器和铜锈的味。凡能插脚的地方,是形形色色的桶:水桶、脚桶、米桶、马桶,还有婴儿的站桶……小桶摞在大桶里,摞成一个宝塔的形状,一直顶到屋梁。那些做好的铁环铜环竹丝环,也是大的套着小的,一排一排挂满墙壁。铁环一般比较厚重。铜环看上去要轻薄很多,被黑麻子擦得很亮,泛出一层黄灿灿或者紫莹莹的光。竹丝环是竹篾劈细了一股一股绞出来的,猛一看像蛇,盘缠在一起的粗蟒蛇,我小的时候去胡妈家玩,冷不丁见到,吓得哭了,被艾早和细丫笑话了很久。胡妈丈夫本人个子敦实,面孔黝黑,眉毛又浓又重,细眯眯的眼睛藏在眉毛下,坐着干活儿时,那双眼睛就像是打盹儿睡着了一样。他身上终年到头系一条油布围裙,黄不黄黑不黑的颜色,因为污垢太重,边角处硬邦邦地支棱着,吃饭、喝茶、躺在藤椅上睡中觉,都不摘下来,好像长在身体上的第二层皮肤。胡妈对这两间店堂的杂乱、对黑麻子身上的邋遢是非常的看不惯,总是叮嘱我和艾早:别往前面跑!看弄一身脏。
       胡妈一共生养了三个儿子:大虎,二虎,三虎。还有三个女儿:大丫,二丫,细丫。她的儿子个个欢势,女儿个个秀气,奇怪的是胡妈谁都不宠,惟独稀罕她的奶女儿艾早。艾早只要到了胡妈家里,就是女王,就是公主,她可以上天入地,可以钻墙打洞,别人只有笑眯眯听她指使的份。有一回艾早淘气打碎了一只热水瓶,黑麻子因为心疼嘀咕了一句,胡妈居然发火冲到前面店堂里,把他睡中觉的藤椅一脚踢出门外。此后黑麻子就学得乖了,艾早只要一去,黑麻子赶紧出门送货,随便艾早在家中怎样疯闹折腾,眼不见心不烦。
       倒是在胡妈的调教和影响下,她的六个儿女个个对艾早好。就连比艾早大半岁的小儿子三虎,也知道时时处处让着这个“妹妹”,有吃的先尽着艾早吃,有好玩的留给艾早先玩。他那双毛茸茸的眼睛,在艾早面前总是眯缝着的,那是顺从,也是厚道。
       青阳城的习俗,过生日要吃面。我和艾早到了胡妈家的时候,大丫已经从轧面店里把面条轧回来了,怕粘成坨,一把一把抖散,摊了满满一笸箩。桌上摆好了一大碗红烧肉,一条脑袋胖乎乎的红烧鲢子鱼,一盆花生米豆腐丁熬辣酱。胡妈还在灶上忙乎着,做一个艾早喜欢的油爆虾。
       胡妈的大儿子大虎是最后到家的,他是胡妈家里唯一吃公家饭的人,初中毕业,经我爸爸介绍,进邮局学徒,做投递员。他有一辆漆成墨绿色的崭新的自行车,车架上挂着一个同样墨绿色的邮包。我和艾早曾经看见他骑在车上送信的样子:他弓下腰,用劲地蹬车,车子左摇右晃蛇形地往前穿梭,他的脑袋和肩膀也跟着左摇右晃,绿色制服的后背在后面鼓起来,像背了一把小小的绿伞。他的那副快乐和自豪的模样,连追在后面奔跑的我们都能感觉出来。胡妈总是跟我爸爸说,大虎进邮局进对了,他天生就是吃这碗“送信的”饭的人。
       大虎看见艾早时,脸上有一种奇怪的神色,蹑手蹑脚地绕过她,跑到胡妈身边说:“我告诉你一件事,艾早爸爸要挨运动了呢。”
       胡妈啐他一口:“光天白日,就没有好话说啦?”
       大虎坚持:“妈,我不骗你啊,现在外面要搞清理阶级队伍运动,艾早爸爸家是开酱园的,算资本家,真要挨运动了呢。”
       胡妈动作很大地翻动着油锅里的虾,嘴巴里忿忿地说:“开个酱园算什么资本家?资本家要住洋楼,娶姨太太,吃山珍海味。艾家老太爷在世时,天天跟伙计一块儿干活,晒黄豆,翻酱缸,早晚饭都是萝卜头就粥,我们小时候都是见过的。”
       大虎认真地掰指头算:“你看我们邮局啊,局长是走资派,打倒了;一个副局长参加过三青团,也打倒了;再一个副局长,文革初期站错了队,现在靠边站;张秘书是小爬虫;王科长有海外关系;李主任被抓过现行……就剩艾科长,文革总共开始两年,他就当了两年逍遥派,谁都没怎么动过他,所以啊,这回的运动必得要轮到他吃苦。”
       胡妈一跺脚:“你个没眼色的!艾早在这儿呢,你还说!”
       “我不就是……”
       胡妈腾不出手,就抬起一只脚,用劲地碾在大虎的脚背上。大虎疼得哎呀地一声叫,终于醒过神,不再说下去了,乖巧地拿起水桶,出门担水去。
       我和艾早、二丫、细丫四个人玩着丢沙包,四个人的眼睛同时盯在那只个头最大的沙包上。我没有在意大虎的话。我想艾早也没有在意。我们毕竟才上一年级。
       可是那天吃过了生日面,从胡妈家里出来时,艾早走着走着忽然问我:“艾晚你说,要是爸爸真挨批斗了,妈妈怎么办?那个孩子怎么办?”
       我一下子愣在了那里,嘴巴张成一个圆洞。那是在一九六八年,我们年纪虽然小,可是对于“批斗”这个名词一点不陌生。在青阳的大街小巷里,我们不知道看到过多少次“地富反坏右”和“走资派”、“小爬虫”被游街批斗的样子,他们总是脸色死白,发须蓬乱,目光躲闪,有人被绳子勒得踉踉跄跄,有人被戴上滑稽的纸帽,有人被墨汁涂黑双手,还有人胸前胸后都被划上大大的红叉,像是即刻绑赴刑场执行死刑。
       如果我们的爸爸真的被革命小将批斗了,如果他真的被人押到了大街上,被人扭着手臂戴上纸糊的高帽,被人用一根绳子牵着狗一样地走,那会怎么样呢?
       这个即将来临的恐惧使我深陷痛苦。有好几天里,我装着跟艾早在一起玩,偷偷打量我妈妈小山一样的肚子。我从前面看她,从后面看她,还从侧面端详她,想象着她会不会因为爸爸的事情生气和激动,像很多绝望寻死的女人一样,躺在地上号啕大哭,蹬脚打滚,从而使绷得紧紧的肚皮气球一样地炸开,肚子里的小娃娃炮弹一样“嘣”地弹出来,摔得头破血流,哇哇大哭。
       我能看得出来家里气氛的紧张。首先胡妈进门出门不再把脚步踩得咚咚响了,相反她蹑手蹑脚,好像她自己做了什么亏心的事情,好像她脚步声一重,会吓着了别人。
       我妈妈从怀孕后一直比较虚弱,动不动大汗淋漓,现在就变得更容易惊吓,哪怕外面传来呼口号的声音,她也会突然地站住,然后满脸汗水,眼珠慌乱地四下转动,表情像是要哭出来的样子。这时候她会头晕,身体摇摇晃晃,脸色苍白如纸,需要迅速扶住手边的什么东西——树干啦,晒衣架啦,廊柱啦,墙壁啦,才不至于倒下。很快艾早就掌握了我妈妈的这个规律,只要外面口号声一起,无论她在家里的哪个角落,无论手边在干着什么事情,第一时间就会一跃而起,窜过去充当我妈妈的扶手。
       早晨我爸爸出门,低着头,手里夹一个黄布书包。只有我们家里的人知道,书包里是两件换洗衣服——他做好了被关押批斗的准备。他还剃了一个很短的寸头,因为大家都看见过,被批斗的人常常会被批斗者揪扯头发,而头发被揪是很羞耻也很痛苦的事情。每次走到门口,他会下意识地站一站,回身看看身后这个家。他的眼神非常复杂:既有悲哀,又有不舍,还有一种对于大门外面不可知命运的茫然。他为什么不可以对造反派大声疾呼,说他不是阶级敌人,他从来没有剥削过酱园工人呢?大人的怯懦,我们小孩子觉得不能理解。
       终于有了一天,上班的时间,艾忠义被一群戴红袖章的人五花大绑押回家来了。他之前一定被狠狠地打过,鼻孔下面凝着紫色的污血,眉梢上也豁了口子,伤痕像一条爬上额角的蜈蚣,脸颊和嘴角一块红一块青,红的地方肿着,青的地方却是奇怪地往里面凹着。他的头发已经剪成很短,偏就这一点触怒了造反派,他们觉得这人也太聪明了,还没被批斗呢就想好了对付办法,那好,看谁聪明过谁吧。他们干脆拿剃刀把他的头皮刮个精光,然后用墨汁酣畅淋漓地写上一个字:“死”!过多的墨汁顺着他脑袋的弧度四处流淌,一条条拖挂下来,又被汗水稀释得一塌糊涂。他整个的脸,整个的脑袋,看上去就像戏剧舞台上精心装扮的一个厉鬼。
       我妈妈一看见艾忠义光脑袋上那个触目惊心的“死”,自己先就死过去了。她倒下去的身体横亘在廊下,上半部倚着窗台,下半部摊开在砖地上,背部折起来成直角,下巴恰好搁在那个大肚子的顶部,姿态非常别扭。此时有经验的胡妈冲过去救了我妈妈的命。她飞快地出手,拇指和食指狠狠地掐在李素清的人中上,腾出来的另一只手又摸索着去掐她的虎口。两下里一齐用力,几乎是咬牙切齿,李素清才悠悠地回过气来。
       一个月后,我妈妈生下了小弟艾多。一年之后,所有的人都确认这孩子是个废物。是否因为母亲在孕期的惊吓和大脑电路短暂关闭导致婴儿残疾呢?那时候大家没有这么想过。所有对于生理和疾病的认识,都是在很多年后才慢慢进入我们的生活之中。
       我妈妈在里屋床上躺着,由艾早照顾。因为害怕而大哭不止的艾好,被胡妈牵来交由我看管。艾忠义早已被折腾得半死,此时被当成一堆破麻袋扔在院墙角落。戴红袖章的造反派很兴奋地散布在院子各处,用小锤子敲四处的墙壁和地面,看有没有空洞的声响。去年曾经有一户人家,被红卫兵抄家时挖出一个暗室,主家坚持说是从前为躲日本人想出的主意,红卫兵当然不信,一心一意要想象出“基度山伯爵”那样的藏宝故事,结果逼打出了人命。
       我们家里会藏有一大箱晶光璀璨的奇珍异宝吗?会有童话故事里那样的聚宝盆和发财树吗?胡妈很坚定地告诉我和艾早说:没有。可我们私底下是希望有的。我们不在乎家里的墙壁和地面被挖得千孔百疮,只盼望世界上果真有奇迹发生,那会让我们灰暗的生活变得熠熠闪光,变得比珠宝更加灿烂。
       结果事情的发展令人沮丧:造反派没有找出任何财宝,却在院里的一口荷花缸下面挖出两颗生锈的子弹。我从人缝里凑近去看了那两颗子弹,它们差不多有钢笔的一半那么长,却只有铅笔那么细,弹壳上裹了一层又一层锈斑,疤疤癞癞,分不出弹头和弹尾,你根本无法判断它原本是什么模样。
       可是这样一来问题就严重了:家中为什么会藏有子弹?有子弹就必然有枪,枪在哪儿?藏着枪和子弹,不是为复辟是为什么?不是为策应美蒋苏修进攻大陆又是为什么?阶级敌人人还在,心不死,这就是明证啊!这就是触目惊心的事实啊!
       造反派当即带走了那两颗子弹,也带走了我爸爸艾忠义。子弹的事情要送交公安部门处理,艾忠义则会被进一步严审,交代枪的下落和藏枪弹的动机。
       造反派走了之后,胡妈开始收拾狼藉一片的院落,把挖开的坑填上土,把搬开的水缸搬回去,墙壁上打落的石灰砖块,先扫拢,指挥我和艾早一畚箕一畚箕运出门,至于如何修补,那该是我父母的事了,她做不得主。
       “作孽噢,作孽噢。”胡妈嘴巴里翻来覆去就是唠叨这几个字。她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词汇可以来形容这场劫难。
       李艳华下班回家,顺便从医院食堂打回了稀饭、馒头、酱菜。很快张根本也回来了,洗了手,坐下来吃晚饭。我咬着馒头,小心翼翼地说出了从艾家酱园挖出子弹的事。张根本先是似听非听,脸上还挂了一点笑,好像这是一场孩子气的、趣味十足的游戏。李艳华的脸上则是冷笑,幸灾乐祸,因为她一直觉得我父母的日子过得太安逸,儿女双全,吃穿不愁,还雇着保姆,“资产阶级都没这么安逸的。”这是她每每堵在喉咙口的话。
       我告诉他们:“造反派说了,如果不交出枪,就把推土机开过来,把房子推倒了搜。”我接着问他们:“推土机是什么样子?”
       谁也没有回答我的话,但是我发现他们两个人对视一眼后,双双都陷入沉思。张根本小口小口地喝粥,连酱菜都没有夹过一次。李艳华干脆不吃了,放下碗,两手交叠在桌上,时不时地抬眼偷瞥一下张根本的脸色。看见他们这副神情,我有点忐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说错了什么话。我手中的馒头也开始难以下咽。
       然后,几乎是同时,他们离开饭桌,一前一后走进房间,李艳华回手把房门关上。我听见他们在房间里嘀嘀咕咕说话。我没有偷听习惯,再说大人们议论的事情我并不能完全听懂。我在外间趁机吃完了一整个咸鸭蛋,咸得我奔进厨房猛喝了一肚子凉开水。
       他们两个人打开房门出来的时候,我注意到李艳华的颧骨上有一点点红晕,眼睛也有那么点发亮,走到桌边时,顺手拿过盘子里剩下的一个咸鸭蛋,塞到我的手中。她已经忘了我其实已经吃过一只。张根本一边穿着出门的衣服,把短袖衬衫的下摆塞进西装短裤中,一边有意无意地朝我看几眼,看完了还嘿嘿一笑。
       张根本很快出了门。李艳华告诉我:“我得看看你妈去。”跟着也出了门。
       他们两个人回来的时候,我已经睡着了。蒙眬中我感觉屋里灯光亮了一下,感觉他们两个人又在兴奋地说话,声音轻快,还带着笑。我没有睁眼,翻个身又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我爸爸就被放回家中,还专门给了他一星期假,让他休息。可是他的心情并不轻松,在院子里走来走去,看这看那,唉声叹气。院子里依旧还是狼藉,因为胡妈一个人的力量太小,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原先的整洁格局。艾忠义四下乱走时,我妈妈挺着大肚子站在屋檐下,神色沉郁,一言不发。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天,两家人同时开始搬家。我们家搬到张根本的小院子里,张根本和李艳华搬到艾家酱园里。搬家之前我妈妈特意把我和艾早叫过去,对我们说明了这样做的原因:艾家只有住进一个毫不起眼的小院子,才能说明家庭跟艾家酱园彻底划清了界线,彻底脱离了剥削阶层,进入城市贫民的行列。而张根本出身好,当过兵,是文革运动中的掌权派,他如果住进艾家酱园,没有人胆敢再跨进大门一步。关键的关键,他是我的养父。“艾家酱园归他住,等于是归艾晚住,一回事,艾家不吃亏。”我妈这么安慰我们。
       “那些子弹呢?枪呢?”我想到一个问题。
       “没有枪。从来就没有枪。子弹是战争时代留在院子里的,我们谁都不知道。”
       “如果用推土机挖呢?”
       “不会了,事情已经过去了。”我妈妈拍了拍我的脑勺。
       艾早抬起眼睛,直直地看着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敢回望她。我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一样,心里面感觉胆怯,羞惭,丑陋。天很热,可我却感觉到潮水漫上来的冰冷,就好像我在上学第一天掉进河里一样,铺天盖地的水流涌过来,呛住我的口鼻,让我无法呼吸。
       短短的两年当中,我从艾家酱园搬到了前面小偏院,又从小偏院搬回艾家酱园。这种频繁的时空倒错弄得我精神紧张,一时间难以适从。我放学后背着书包会一脚跨进原来的小院,尔后在胡妈忿忿的盯视中猛醒过来,尴尬地退出,灰溜溜地经黑漆大门进艾家酱园。我妈妈有时候看见胡妈的神情,会说她:“你对艾晚这样子干什么?关孩子什么事呢?”可是胡妈就是不听,她心里始终都对我怀有一种怨恨,尽管她自己也承认恨得不对。
       我一个人睡在空荡荡的大屋子里,半夜醒来听见老鼠在天花板上嬉戏奔跑,打闹出吱吱的叫声,非常害怕。我坚持放下蚊帐睡觉,到了冬天也放,薄薄的帐纱成了我心理上的屏障,好像多一层纱布就多了一层安全。
       艾家酱园那个大而无当的院子,却因为张根本的搬入而得到了妥善精细的照应。不是张根本自己动手,更不是李艳华,他们两个人从来只习惯动口。张根本总能从这儿那儿领回来一些人,那些人一看就是做惯了园林活儿的,他们带着铁锹锄头,扛来成袋的腐熟肥土,有时候还抬进来成捆的小树,在院子里挖土,施肥,种草,砌花坛,一干一整天,完了再把院子扫得干干净净的走人。有一次院门外还停下一部三轮卡车,四个壮汉用粗粗的棍子抬进一块比人还高的石头。那块石头瘦瘦的,满身都是洞洞眼眼,活像被虫子吃剩的巨大糕点。汉子们把石头竖在院里的一棵海棠树边。透过石头的洞眼,能看到后面一棵刚开花的紫薇。张根本站在刚用青石板铺好的道上,眯眼看着这块石头,头歪来歪去地欣赏,告诉我说,这叫“太湖石”,是江边的一个采石场专门给他弄过来的。
       我不明白张根本怎么就有这么大的能耐,连江边采石场都给他送东西。但是我感觉到张根本身上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他仰头嘿嘿笑着的时候多了。每当他这么笑起来的时候,他的下巴就会哆嗦地颤动,细眼睛眯缝着,有一种不屑,有一种旁若无人,还有一种高高在上的傲慢和轻慢。“就这么回事嘛!”他会说。还有一句说得最多的话是:“算了算了,计较个什么?”
       我妈妈半夜住进医院,生下了艾多。早晨我起床上学时,李艳华刚下夜班回来,带着满身的来苏水气味,浮肿着一双眼睛,告诉我说:“艾早又有了个弟弟。”
       她不说我有了个弟弟,说艾早。这样说话的意思,当然是要把我和艾家的人区别开来。她的脑子里时时刻刻都有这种离间的念头。
       我马上想到艾早,她一心一意要看看女人如何生孩子,不知道妈妈去医院的时候把她喊上没有?如果没有的话,她肯定伤心死了。
       我急匆匆地喝了一碗粥,把李艳华给我买烧饼的五分钱揣到口袋里,黄书包斜背在身上,奔跑出门。铅笔、米尺、小刀、被我的指甲抠成麻饼的橡皮在文具盒里跳得咣啷啷响,紧贴书包的皮肤处能感觉到跳跃带来的麻酥。李艳华端着她的粥碗追出厨房喊:“跑这么快,找魂啊?”
       我没有回头,一直跑出大门,左手一拐,进了小偏院。
       艾早果然正在跟胡妈生气。她缩着身子蹲在墙角,头发蓬乱着,瘦瘦的胳膊圈住膝盖,脸上留着两条泪水风干的印痕,发亮,有一点点紧绷。她一定要胡妈承认,大人们选择在半夜三更偷偷生孩子,就是为了不让她知道,她们是故意地避开她。
       胡妈一副忙得不可开交的模样,头发同样地蓬乱着,衣服皱得没有了形状,前襟和大腿处还有些发硬的斑痕,粘着几片鱼鳞什么的。她在忙着炖鱼汤,炖猪肝汤,舀到一个粗陶的汤罐里,送到医院给我妈妈下奶。她脚边的一个木盆里还泡了半盆衣裤,我认出那是我妈妈的裤子。蓝色的卡其外裤,粉红色棉毛裤,紫色带白花的短裤。几条裤子全部浸在血水之中,血水表面浮着一层污脏的沫子,一股浓烈扑鼻的腥味熏得我差点作呕。我目瞪口呆地盯住那半盆血水,心里很慌,最先涌上来的一个念头就是:我妈妈是不是要死了?我看见过胡妈杀鱼,杀鸡,还在街上的饭店门外看见过人家杀羊,那种时候,血就是这样从颤动的身体中肆无忌惮地涌出来,把周遭的一切弄成腥秽不堪。血总是跟死亡联系在一起。
       一想到我妈妈可能已经死在了医院,我不由得放声大哭。艾早看见我哭,也跟着又一次地号啕。我哭是因为害怕,她哭却是因为委屈。我们两个一唱一和地哭着,把胡妈弄得恼火至极。
       “小亲妈哎,小祖宗哎!”她一手一个拉住我们的胳膊,手上满是鱼腥味和油烟味,“家里已经忙翻天了,拜托你们两个不要再唱花脸戏了,好不好啊?”
       我抽抽噎噎地问她:“我妈妈会不会死?”
       她佯装生气:“打嘴!怎么能乱说?你妈妈给你们添了弟弟,笑还笑不过来呢。”她又从衣兜里翻出一角钱,塞到艾早手中:“乖乖,我没空给你弄早饭,路上买两个烧饼吃。”然后用劲推着我们两个人:“上学去上学去!等中午回家有你妈妈喝剩的鱼汤,给你们一人也喝一碗。”
       艾早走在路上时,仍然忿忿不平:“大人为什么这么坏?”她说,“她们就喜欢骗人!”她仿佛还觉得不够,跟着又说了两遍:“骗人!骗人!”
       我不知道艾早对这件事情的反应为什么这么激烈。可能她之前求过妈妈,生孩子的时候要带上她,结果却没有。艾早一向都把承诺看得非常重要,可是事到临头家里人把她晾在一边,她没法不伤心。
       直到一星期之后,我们才看见了躺在妈妈身边的那个新生婴儿。
       我,艾早,艾好,我们三个人是一块儿踮了脚尖进妈妈房间的,因为胡妈叮嘱我们,不要吵醒了弟弟。我们进去时,妈妈坐在床上,那个小东西被她安详地抱在怀里。我惊奇地发现婴儿原来是那么小,简直就像只被剥去了皮的猫。他的皮肤红得非常可疑,皮肤上浮着一层细细的茸毛,有点像刚摘下树的毛桃一样。眼睛紧闭着,眼皮鼓出来,鼻孔小成了两粒黄豆,嘴巴抿进去,几乎看不见嘴唇。他的头发倒是乌黑,厚厚的一簇,很可笑地竖在头顶,而且是宝塔尖的形状。几年之后我在课堂上学到“怒发冲冠”这个词,不由自主地就想起婴儿艾多的头发。
       不知道是不是我们三个人进来时的脚步声惊动了他,反正艾多的身体忽然一哆嗦,打了个寒噤一样。然后他开始皱眉,咧嘴,眼睛似睁非睁,嗓子里有咯咯的声音发出来,给我的感觉是拼命啼哭的前奏。妈妈对我们歉意地一笑,把艾多从怀里挪开一点,飞快地解衣扣,拖出一个肥肥的奶子,准确地揣进艾多口中。
       我简直不敢相信,婴儿抿起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那张小嘴,张开时居然能够裹住那么饱满的一个奶头。可能是奶汁流淌得过于汹涌,他一时来不及吞咽,嘴边一圈很快漫出雪白黏稠的奶汁,眼看着就要淹没他的鼻孔。妈妈抽出枕边早已准备好的毛巾,利索地把溢奶擦尽。我听到三岁的艾好在旁边咕咚咽了一口唾沫。妈妈大概也听见了,笑眯眯地对艾好招了招手,好像是要他过去也吸上几口。艾好却不好意思,脸红起来,转身躲到了床后。
       我们从弥漫了奶腥味和婴儿尿布烘烤气味的房间里出来后,艾早非常不屑地说了一声:“他长得真丑。”
       大年三十的那天刚好是艾多一百天生日。艾多虽然不是头生子,也不是独生子,但是满百天总是件大事,还是要过一下子的。加上这天又逢大年三十,更有庆祝一场的必要。
       今年李艳华的表现很不错,刚进了腊月,她就跟我妈妈提出,过年的这顿饭可以摆到艾家酱园里,那儿毕竟地方大,厨房也宽敞,免得小偏院里又是尿布又是尿盆,大人孩子掇弄不开。
       我妈妈不能不领她的这个情。如果不领,就是驳她的面子,显得很不通人情。
       年三十的一大早,胡妈开始把一些半成品的年菜用提篮装着往艾家酱园送。有焯过开水、撇去了沫子的猪肚肺,有煎过的鱼,调好的肉馅,油炸过的排骨,泡好的粉丝木耳香菇,洗干净的青菜香菜芹菜菠菜,还搬去一个烧木炭的暖锅。胡妈每送一趟东西,都要伸出指头点一点我的额头:“看好!别让狗吃了!”
       我不怎么明白她这话的意思。她说话时很不乐意的神态也让我觉得奇怪。我很郑重地告诉她,家里的那条小黑狗还小呢,站直了也够不着桌子,不会偷吃的。
       胡妈哼了一声鼻子:“狗不偷,人就不会偷?”
       我这下子才明白,胡妈是对晚上的这顿饭有意见,她不愿意回到不是艾家住的“艾家酱园”里做事。
       不管怎么说,孩子们对这样的安排都高兴。我和艾早、艾好三个人在宽敞得可以踢足球的院子里捉迷藏。艾好最蠢,他总是把一个胖乎乎的大脑袋塞在那块太湖石的洞洞里,留下肥肥的屁股在外面等着我们扑上去。而且他喜欢被我们捉住,每当他裤子上的背带被我们揪在手里时,他就兴奋得咯咯笑,扑扇着两只胳膊,肥母鸡一样。有时候我们故意不找他,把他一个人晾在石头边,他会急得直跺脚,一个劲地逗我们:“来呀!来找我啊!”
       艾早发现了院子角落里一株刚开的腊梅花。花树还很小,只齐到我们的肩膀那么高,花枝也稀疏,试试探探地总共开了十来朵蜜蜡似的花,凑近了才闻到一股沁人的暗香。艾早看到这株花树就移不开步了,谋划着要折下花枝,拿回家插到墨水瓶里。她要求我站过去帮她看着人。我听话地站到青石道上,探头探脑东张西望时,她在后面已经眼明手快地折下了花枝,反手藏在背后。
       艾好眼睛尖,以为她藏了什么好吃的东西,跑过来缠住她:“什么呀?是什么呀?给我看看好不好?”
       艾早像吆喝鸡一样地驱赶他:“去去去!走开去!”一边用眼睛暗示我,帮她把艾好引开。
       我把艾好带过去看地上的一个小洞洞,我告诉他这个洞洞里住着一个肥肥的白虫子,到天气暖和时虫子就会长了翅膀飞到大树上。艾好有了兴趣,蹲在洞洞旁,一心一意要用草棍把那个白虫子挖出来。
       艾早这时候飞快地奔向厨房。胡妈的厨房从来都是她的避风港,她只要进了厨房就会万事大吉。可是偏偏乐极生悲,厨房门口堆着胡妈刚刚洗干净准备盛菜用的一摞青花碗,艾好冲进厨房时衣角扫在碗边上,高高的一摞碗摇摇晃晃仿佛跳起了舞。胡妈正好一眼瞥见,扑上去扶那摞碗,饶是手脚快,最上面两只碗还是掉下地,砰地一声摔出一地的碎瓷花。
       胡妈满脸煞白,一连声地念叨着:“岁岁平安!岁岁平安!”
       她把我和艾早堵在厨房里,严肃地嘱咐道:“谁也不准说出去!听见了吗?”
       我们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过年的这几天是最忌讳打碎东西的,每到过年胡妈都会像看强盗一样地看着我们几个,不允许靠近瓷器半步,就怕闯下祸。可是艾早偏偏在大年三十这天打碎碗,还一碎就碎了两个。
       “一定不能说出去啊!不能让你们小姨知道啊。”胡妈嘱咐着。
       那一天接下来的时间,我和艾早的心情都比较糟糕。艾好不断地过来拉我们跟他玩,可是我们借口要写寒假作业,坚决地把自己限制在房间里,一步也不出门。
       年三十的下午,机关下班比较早,张根本和我爸爸都是四点多钟就回了家。张根本带回来一纸盒子的鞭炮。我爸爸用邮局布置橱窗余下的材料糊了三个小灯笼,给我们一人一个。我和艾早拿到灯笼时笑得很心虚,可是我爸爸没发现,他被我妈妈叫过去,忙着给婴儿艾多换尿布了。
       张根本用一张凳子垫脚,爬上去给艾家酱园的堂屋临时换了一只一百瓦的大灯泡。妈妈把艾多裹成一只粽子,竖起来抱在手中,和我爸爸两个人肩并肩地走进大院里。因为产后怕风,妈妈还戴了一顶老太太才戴的咖啡色毛线帽,勾了边的帽檐一直拉到眉梢上,两边并且遮住了耳朵,显得她格外虚弱,又老气横秋。
       艾多从生下来就没有见过太亮的光线,所以他一进堂屋就眨巴着眼睛,嘴巴里还像鱼一样地吐着透明的小泡泡。我惊奇地发现艾多忽然变得漂亮了,他的皮肤褪尽暗红,泛出柔嫩的粉白,眼睛睁开时眼白碧蓝,眼仁黑亮,双眼皮秀美异常,嘴唇鲜红湿润,偶尔一咧,露出嘴巴里粉红的舌头和牙床,叫人忍不住地要把指头伸过去触摸那种柔软。
       张根本还是第一次见到艾多。他用食指点着艾多的下巴,嘴里“哦,哦”地逗了他几声之后,转头问我爸爸:“为什么叫艾多?”
       我爸爸一笑,回答说:“本来没想要他。多了。”
       张根本抬头看李艳华一眼,嘿嘿了两声。
       过了一会儿,李艳华皱起鼻子,脑袋转来转去,狗一样嗅着,问大家:“好像有什么味儿?你们闻到了吗?”
       我妈妈不好意思地“哎呀”一声,说:“是艾多拉了。”
       她连忙走开去,解开襁褓,给艾多换尿布。
       李艳华眼睛轮番地看着我们,似笑非笑:“今年过年热闹了,下午是艾早弄出个岁岁平安,现在艾多又来个黄金万两。接下来该谁呀?张小晚,你有花样吗?”
       我站在一屋子人的目光中,满脸飞红。我不知道李艳华为什么突然地把矛头指向了我。如果那时候堂屋里有一床被子,我肯定把自己裹进被子里了。
       艾早一直就是个心灵手巧的女孩,当我在手工课上为剪不出一颗标准尺寸的五角星如坐针毡时,艾早可以灵活地操着小剪刀,用各色蜡光纸剪出黄的公鸡、红的青蛙、绿的房子。她把公鸡的鸡冠剪得像一头凤冠,把青蛙的小爪子剪得只只分明,在房子上剪出翘起的飞檐,飞檐上甚至还挂一串铃铛。
       我把她的剪纸作品小心翼翼托在手心,惊叹了半天之后,终于找出一个明显的讹错:“青蛙不应该是红的。”
       她回答说:“可你没有看见过世界上所有的青蛙。”
       我一下子无话可说。我那时候已经知道世界很大,地球很大,地球上的国家除了中国之外,还有美国、英国、日本、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朝鲜和越南。艾早说得对,也许在那儿有红色的青蛙。
       过年的时候艾早剪了一些怪模怪样的窗花,送给了胡妈一部分,把小偏院里的所有玻璃窗贴了一个遍,还剩了几张,胡妈进艾家酱园做年夜饭时,艾早跟在厨房里玩,趁机把它们贴在油腻腻的窗户上。
       有一天张根本忽然问我:“厨房里的那些东西是你剪的吗?”
       我告诉他,是艾早。张根本哈哈地笑起来,说,丫头有点灵气。
       我再见到艾早时,满面喜色地说:“他说你有灵气。”
       我在艾早面前提张根本,总是用“他”来代替。一说到“他”,我们俩都明白是谁。
       艾早笑盈盈地扬了眼梢:“真的?”她知道“灵气”是一个好词儿,张根本是在赞赏她。
       结果这一来就坏了,艾早一点儿都经不起赞扬,她剪纸的积极性马上大增,家里的旧课本、作业本、报纸、几本旧的《大众电影》、妈妈的一张《中国历史挂图》、爸爸从邮局带回来的《邮票目录》,都在艾早手上遭到了浩劫,有的剪走了封面,有的尸骨全无。她见到什么就剪什么:大头娃娃般的小人,五个花瓣的花朵,巨大的蚂蚁,香烟壳上的天安门……有一次她在院子里抬头看见天空中飞过去的喷气机,立刻拿出剪刀剪了一个,飞机舷窗里探着四个小小的人头,她用铅笔逐一写上:艾早、艾晚、艾好、艾多。这张剪纸被艾好死乞白赖地要走了,他当宝贝一样压在枕头下面。
       寒假过后开学,艾早剪纸的热度还在持续。这样她就闯下了大祸。她用一张旧报纸给班里同学剪花边图案时,没有想到报纸的背面是一张毛主席穿军装的像。她一剪刀把毛主席的脑袋剪下来一半,剩下来的那一半还用剪刀头挑出了方的、圆的、三角形的洞。这颗世界上最伟大最神圣的脑袋,变得比吃剩的鱼骨头还要惨不忍睹。
       艾早立刻被同学集体告发,然后由学校专门腾出一间办公室看管起来。两个老师如临大敌地在门外轮流站岗,不让闲人走近。校长亲自摇电话向教育局、公安局逐级上报。整个校园里的空气都变得紧张严肃。
       跟艾早同班的赵三虎当时就在教室里,一看见艾早被老师带走,马上奔过来找我。我还没有听他说完,已经吓得大哭。我们都知道损毁毛主席的画像是“反革命”罪,犯了这样的大罪一定要被五花大绑地拉去体育场枪毙。一想到艾早就要死了,脑袋要被子弹打得开花了,胸前的木牌上还要刻上“反革命”三个字,我就浑身哆嗦。
       我只顾着哭,居然都没有想起来应该想办法见到艾早,安慰和陪伴她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刻。艾早一个小小的人儿,独自一个人被关在办公室里,门外还有看守她的老师,等待她的是严酷到极致的命运,她心里的惊恐和绝望可以想象。
       多亏了赵三虎,这个忠诚和义气的小男孩儿,他知道不能够指望我做什么,干脆自己做主溜出校门。他狂奔到邮局,找到我的爸爸,再跟着我爸爸狂奔到公安局,找到张根本。
       找到张根本就对了。一个八岁小女孩无意识中犯下的错误,实在是可以说大,也可以说小,怎么说都行,事在人为。张根本甚至没有把这件事当事。他当时正在局里主持办案,青阳乡下公社里出了一个杀人狂魔,连杀四个女人,先奸后杀,那才是让他急得跳脚的大事。张根本对我爸爸摆摆手:“你先回去,等下我去处理。”
       我爸爸紧张得语无伦次,一再地哀求他,一再地强调小孩子经不住吓。张根本答应他:“我知道。我就去。”
       结果那天放学的时候,我看见张根本牵着艾早的手,若无其事地从学校办公室出来。后面跟着一脸恭敬的校长,一边送客,一边还不住嘴地解释什么。张根本那天穿的是一身公安制服,领口有鲜红的领章,腰间的皮带扎得板板正正,手上戴一副白纱手套。他走路的步伐很大,还有点急,头照例是仰着的,丝毫没有在意身前身后那些惊异的目光。艾早同样很平静,一只小手塞在张根本手中,时不时小跑两步,好跟上他的步伐。她的两条扎了蝴蝶结的小辫儿在脑后一起一落,像两只弹簧做的鸟儿。她紧抿着嘴,时不时抬头看一眼张根本的脸,然后很快地又把目光移开。我很想知道艾早哭过没有,可是从她的眼睛里什么都看不出来。
       这件事结束了之后,我妈妈托了人,把艾早转到另外一个学校去了。妈妈觉得这事太大,如果不换一个环境及早遗忘的话,在艾早的生活中会留下阴影。
       五盯梢者
       天很热,阳光是从头顶上直直地射下来的,地上的砖头被晒得发白发脆,仿佛滴一颗汗珠都能将它们击碎。
       我已经靠在梧桐树干站了有一个小时了。把藤椅横着堵在店堂门口打瞌睡的烟杂店营业员,人称“黑麻子”的六指老头儿,几次睁开眼睛,歪过头,偷偷地观察和打量我。他不知道我在盛夏的正午傻瓜一样站在街边干什么。其中一次他甚至还起身,递给我一茶缸子晾在他手边的薄荷凉茶,然后提醒我可以坐到他的店堂里等人,店堂总是比树下要阴凉一些。可是我不能偷懒坐进店堂里,因为坐进去了我就看不见街对过巷子里的那扇门。李艳华交待给我的任务是:盯紧那扇门,看看张根本进去了多长时间。
       我感觉自己汗水流尽、皮肤滚烫、差不多成了一只晒熟的红虾的时候,我的肩头上突然被人拍了一掌。我惊惶地回身,才发现张根本戴了一顶像电影演员那样的直筒窄边的草帽,穿着白色罗纹汗背心和米色的确良西装短裤,笑眯眯地站在我身后。他旁边还站了个女人,这女人我认识,城中新开张的百货公司营业员。她好像跟张根本约好了故意穿成一种招摇的“情侣装”:上身是一件白色的真丝双皱短袖衫,下身一条米色的确良长裤,尤其是头上也戴了一顶草帽,宽边,软顶,帽侧钉着一个用蓝丝带打出来的蝴蝶结。我在青阳城里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洋气的草帽,一时间竟有点呆愣。
       张根本似笑非笑地说:“是她让你盯着的吧?”
       我张口结舌,本来就热得通红的脸,那时候一定红得发了烂。
       “(song)女人!”他低低地咒骂了一句。他嘴边的咬肌紧起来,纠成一个疙瘩,在脸颊处缓慢地滑动,看去让人无端地慌张,觉得接下去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一个强悍男人的引而不发最让人恐怖。
       我抬着头,着迷地看着那个女人,又心慌意乱地看着张根本。汗水从我的头发根里源源不断流出,蜿蜒地爬过额头,有的在眉毛处受阻,滴滴答答地落在下巴上或者地上,有的越过眉毛挂在眼帘,很狼狈,同时也把眼睛渍得生疼。
       张根本掏出一块格子图案的男用手绢扔给我:“擦擦!你看你那副猫样。”
       我用他的手绢擦汗。手绢是刚洗过的,有一股好闻的阳光和香皂的气味。
       也许是我的狼狈模样让他好笑,他终于哼着鼻子笑起来:“你还侦察我?你知道不知道我是侦察兵出身?”他伸出手,在我的额头上试了一试,“呀”了一声:“烫得像火!你要中暑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就哭了起来,有一些伤心,也有一些委屈,还有一些任务没有完成的惶惑。
       他抓住我的肩膀,把我的身子掰转过去,催促说:“回家回家。告诉你妈妈,就说我说的,没屁眼儿的事情少做!”
       说完这话,他转头对女人扬了扬下巴,两个人就一前一后地走了。从后面看,两个人一样的草帽,一样的白色上装和米色下装,身材都是高挑挺拔,连走起路来的起落摆动都一样,真的是郎才女貌的一对。
       回家之前,我没有忘记看一眼烟杂店里的挂钟:一点五十六分。就是说,张根本在那个女人的家里耽搁了整整一个午休的时间。
       我回到家里的时候,李艳华在门帘后面上马桶,屋子里有一股淡淡的臭味。她一边惬意地出恭,一边隔着花布门帘,听我汇报。
       “你说他们两个人戴了一样的草帽?”
       “是的。”
       “一模一样吗?”
       “不是。一个是宽边,一个是窄边。”
       我知道李艳华隔了布帘能看到我的脸,可是我在外面看不见她的。
       “烂货!”她恨恨地往地上啐一口唾沫。我能够想象出她此刻咬牙切齿的模样,她脸上白皙细嫩的皮肤会因为憎恨而皱成碎片。“贴上来的贱东西!骚到大街上去了。”她的声音恶狠狠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从枪膛里迸出来的一样。
       我用指甲抠着自己的手心,考虑着要不要把张根本叫我转告的话说出来。后来我决定不说。我已经十二岁了,知道世界上的事情孰轻孰重了。张根本一天到晚难得在家里照面,大多数时候我必须跟李艳华独处,我应该服从她,尊敬她,做她的密探、仆人、甜饼、饵食。我是心甘情愿这样。我这样做了之后,才能在他们两个人之间获得一个自由的转身。
       整个暑假中,我一天一天地游荡在青阳城的大街小巷里,在张根本的身前身后,在他那些不停变换着的女人的身前身后。我不知道张根本是不是极度地讨厌我,他当初答应李艳华领养我,现在是不是后悔得肠子发青。他肯定没有想到,把我收纳进门抚养多年之后,我居然成了寄生在他身上的一个尴尬的脓包,一颗随时都会拉响的炸弹,一抹怎么都拂不去的碍眼的尘埃。盯梢任务繁重的这个暑假,最早的一天,我曾经在清晨四点被李艳华摇醒,睡眼惺忪地踏着张根本的露水脚印出了大门。最晚的一天,街边的梧桐树都已经垂下枝叶打起了哈欠,我还像一只可怜的病猫一样蜷在人家檐下,等着张根本从桥下的理发店后门出来。
       我无法理解张根本对于女人的喜爱。在我看起来,那些女人大多数不如李艳华,没有她漂亮,没有她会撒娇弄痴,没有她这么好的护士职业,更没有一个宽敞气派的艾家酱园。可是张根本不嫌恶她们。他跟她们在一起的时候,体贴,风趣,轻松,和谐,从骨子里散发出来一种满足快乐。他眯缝着细细的眼睛,仰头大笑,下巴颤动着,喉结像老鼠样地上下窜动,连带着他的整个身子一起一伏,搭上一股风就能够飞起来的感觉。他会凭借自己的权力和关系,全心全意地为她们办事:孩子上学,老公调工作,单位里评先进,房子维修,买几斤计划外红糖,一挂猪油,甚至就是叫个工人往家里拉煤球。他在工作之外有非常多的精力,不把这些精力往女人身上用出去,说不定就会炸翻了他自己。
       他并不在意自己的形象。青阳城里,张根本就是这样一个人,有手腕,有本事,大大咧咧,不拘小节,天生有女人缘。他把自己的形象公开化之后,做什么都不会畏手畏脚,相反还故意地往大处、往明处、往极致处靠一靠,弄得一部分群众反而因此对他生出亲切和敬佩,觉得这个人魅力十足,是条汉子,也是青阳城的一个异数。
       李艳华一天一天地坐在马桶上,咀嚼和吞咽着这些秽气。她表面精明,实际蠢笨,想疼了脑仁儿也想不出对付张根本的办法。慢慢地,她接受了这个现实:只要张根本不跟她离婚,不把外面的女人带回家里,不把工资收入拿出去花,那就眼不见为净。
       “张小晚,”她坐在马桶上对我掏心窝子,“我现在只有你了,老了以后全都要靠你,我把你从五岁养大,将来还要让你在艾家酱园结婚,你可不能没有良心。”
       她的声音带着很重的鼻音,呢喃似的,像一个女人刚刚睡醒之后对男人索求的娇嗲。
       暑假一开始的时候,艾早就决定了要在这两个月当中学会游泳。
       说起来原因非常简单。上个学期中,北方的一个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在青阳县中招走一个女生。这事在县城里引起的轰动,一点儿不亚于不久前林彪的飞机在蒙古温都尔汗坠落。人们都传说,这女孩子被招过去是要培养当间谍的,那学校就是培养间谍的学校。人们还说,女孩子的长相也就是中等偏上,学习成绩同样不算拔尖,被选中的原因,是她会游泳,拿过地区青少年游泳比赛的冠军。她将来要被培养了当“水鬼”,专门潜入海底,炸敌人的军舰、鱼雷、潜水艇。
       “艾晚你想想,当间谍哦!”艾早把裤子褪到腿根,坐在公共厕所里跟我说这句话的时候,两只眼睛亮得像两颗小小的太阳。
       大概因为我总是在张根本和李艳华的夹缝中生活的原因吧,我那时候已经变得很有城府,做事喜欢思前想后,不会轻易表态,更不会冲动、盲动。我告诉她说,当间谍肯定要求家庭成分好,这一条她就不够格。再就是,要有强有力的人推荐她,也就是俗话说的“走后门”,这也不行,艾忠义和李素清是什么样的人?他们有这样的“后门”关系吗?
       “他呢?他也不能做到吗?”艾早盯住我的脸,嘴巴嘟开着,鼻尖上闪着一个油光光的亮点。
       我明白她指的是谁。在我们家所有的孩子中,张根本惟独对她有一种降贵纡尊的屈从和迁就。可是她凭什么就认为他会在所有的事情上为她效劳?
       “我不知道。”我老老实实地回答她。
       艾早皱着眉头看了我好半天。她大概对我的缺乏激情和不予配合感到失望。
       但是艾早不是一个轻易就会被困难击退的人,相反,事情的某种艰巨性会刺激她的斗志,让她显露出平常少见的个性坚定的一面。那段时间,每次走在街上,艾早都是目光炯炯,捕捉着马路上走过去的每一个穿军装戴领章的人,尤其是那种中年的看上去像大学老师的人,她会猜测他们是不是仍然在青阳城里寻找目标,那所外国语学院还要不要再招收一些学生。她常常激动不已地跟着他们走上很久,梦游一样,身不由己一样。她好像忘了那年她才十二岁,连中学校门还没有跨进去。
       要学游泳,赵三虎现成的就是老师。胡妈家住在闸桥下不远,三虎从小在水边长大,会走路就会在水里扑腾。三虎拍着胸脯向艾早担保,一个星期就能把她教会。当然他也保证了同时教会我。
       三虎把他家里刚刚箍好的一只扁木盆顶在头上,带我们去城外的护城河。他很内行地跟我们说,闸桥下的河水太脏,水底下淤泥多,脚一踩下去,污泥翻出来,水又臭又浑。护城河比较好,水底下是砂土,怎么扑腾都没事。
       去到河边,我们才发现在这条河里扑腾的人很多,大部分是放暑假的孩子,有一些我们还认识。大家穿的都是家常的短裤,男孩子光裸着晒得油亮的上身,女孩子有一件花布做的背心。河中漂浮的救生用具也是各式各样,比较高级的是汽车轮胎,次一些的是晒干的大葫芦,然后还有木盆,木板。还有几个孩子把家里的门板卸下扛过来了,一块门板两边簇拥了十来颗黑黑的脑袋,很有气势。
       三虎的确游得很溜,他是自学成才,用的是“狗爬式”,入水之后始终抬着头,两只胳膊一个劲地扒拉着水,两只脚把水花打得飞溅,动静很大,气势逼人。他最得意的一件事情,就是他能够游到对岸,再转个身子返回,脚踩着河底站起来时,头发还是干的。
       三虎带过来的木盆起了很大的作用。我和艾早把鞋子脱在岸上,一人抓着木盆的一边试探下水。三虎在木盆的前方,身子倒退着往前游动,一边扯着木盆往前。木盆渐漂渐远,慢慢地离开河岸,往河心逼近。河边的浅水被太阳暴晒一天,微微发烫,却是烫得恰到好处,氤氲地包裹住我们的身体,有点痒,皮肤像茶叶被泡开一样舒展。先是短裤浸饱了水,漂起来了,然后花布小衫也漂上水面,木盆两边蓦然开出的花儿一样。河水由温热而微凉,到脚底感觉到冷的时候,脚尖忽然就一滑,再也踩不到实处。心里刚觉一慌,一声“救命”差点儿要冲出嘴巴,身子却神奇地腾空而起,不由自主地漂浮起来。水流从我们的脖子、肩、胸口和肚皮下面哗哗地冲刷过去,酥痒得让我们一个劲地要叫。花布的衣衫和短裤被水流牵扯得左右摇荡,带动着我们的身体忽上忽下。三虎的脑袋冒在水面上,龇开牙,对我们嘻嘻地笑。他的眼睛被河水渍得发红,鼻尖被太阳晒脱了皮,一块白,一块黑,像花狸猫的脸。夕阳照着他脸上的水珠,金光灿灿,一颗一颗黏在他脸上的金豆子似的。
       聪明的艾早干什么都聪明,她只花了不到三天时间就推开木盆,一个人独自在水中扑腾。她仿照三虎的姿态,在水中高昂起脑袋,注意不把头发弄湿,不需要捏着鼻子换气,以为这就是游泳的最高境界。她学会脱手之后,木盆成了我一个人的玩具。我常常把屁股坐在木盆里,腿脚和胳膊浸在水中,让三虎推着我,陀螺一样地在河心打转。我的手脚搅出的浪花遮蔽了天空和太阳,然后又呼啦啦雨点样地撒在我脸上,呛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来。还有时候我会将木盆反扣,让自己像乌龟一样爬在上面,下巴抵住木盆的边,手掌张开,慢慢地往前划。
       有一天傍晚,我们如往常一样在水里嬉戏时,眼尖的三虎一抬头,恰好看见张根本推着一辆自行车走在护城河大桥上。他之所以把车子推在手里,没有骑,可能就是看见河里这些冒来冒去的脑袋,觉得好玩,是个乐趣,他要慢慢地走一走,延长这个快乐。
       三虎在水里跳起来,先喊了艾早,又喊了我,我们三个人一齐扬手,在水中冲着他大叫。“嗨!”我们说,“嗨嗨!”我们把手掌窝起来套在嘴巴上,然后又把手臂张开乱挥乱舞,把自己弄得有点疯癫。
       张根本架起自行车,打个眼罩,终于看见了泡在水里的我们三个。他一只手搭在桥栏上,肩膀一耸一耸,嗬嗬地笑着,也很开心的样子。
       艾早游到桥下面,站起身,扬脸招呼他:“跳下来吧!你敢不敢跳啊?”
       张根本低着头逗她:“我要是跳下水,你要负责救我。”
       艾早笑嘻嘻地:“救你就救你。”
       艾早话才说完,张根本已经甩掉了短袖上衣和脚上的皮凉鞋,胳膊张开,像只巨大的鸟儿一样,从桥上飞身扑下。他入水的时候,脑袋把水面顶出一个窟窿,尔后整个身子噗地沉入水中,就像一只秤砣一样,刹那间不见了踪影。
       我们三个呆呆在站在水边,好半天不知所措。我们都没有料到张根本真会脱了衣服下水,更没有料到他下水之后会立刻沉没下去,中间甚至都没有一个过渡的时间,或说是过程。
       还好,在我们三个人傻愣不动的时候,河水的远处咕地冒出一个极大的水花,接着张根本的脑袋冒了出来。在他的小半个身子钻出水面的同时,他开始了令我们眼花缭乱的游泳表演。他先是蛙泳,再是自由泳,尔后蝶泳,最后干脆像一只人皮筏子一样仰浮在水面之上,斜了眼睛,得意地看着我们。短短几分钟时间,他已经在我们面前来回往返了几趟,在所有游泳的孩子中间激起了巨大的惊喜和兴奋。他的箭一样的游泳速度,他的标准到完美的姿态,他的山一样压过来的气势和浪一样飞起来的神采,让我们一个个地都成了水中木偶,站着的,蹲着的,在岸边坐着的,在水中浮着的,在门板上趴着的,全都不说话,不出气,不知道如何表示出心里的赞叹。
       张根本游完几个来回,站起来上岸。他背对着我们,扯开西装短裤的裤管,让兜在里面的水哗哗地流出来。然后他先脱了汗背心,绞干,穿上,再脱下西装短裤,同样地绞干,穿上。天气炎热,绞干的这两件衣服上了身,不出十分钟就能干燥如常,他回去时走在路上不会太过难堪。
       他走前没忘了回头叮嘱我:“注意安全。早点回家。”
       满河的孩子们这才醒过神,呼啦啦地围过来,打听这人是谁。
       艾早很得意地仰起脸:“是我姨父。”又补充:“他不是一般人,当过侦察兵的。”
       答案这就出来了:当过侦察兵!难怪有这一身好本事。
       艾早半个身子泡在河水中,哗地对三虎转过身:“三虎,我现在知道了,我们以前的游泳方法是错的,头不该仰着,要闷下去,闷下去速度才能快。”
       第二天大人们一上班,艾早开始折腾自己。她把一张长条凳扛到天井里,趴上去,回忆着张根本的各种游泳姿势,手舞足蹈地模仿他,还要求我作点评,到底像不像。条凳又窄又硬,她做完一套姿势站起来的时候,肩窝和腿根处都留下了笔直的两条红印。有一次她趴在凳子上划着手臂自由泳时,重心没弄好,一骨碌地滚下地,捎带着把条凳也带翻,重重地砸在她胸口,疼得她光张嘴不出气,把我吓得要死。
       走路的时候她就练憋气,嘴巴闭紧,拇指和食指捏住鼻子,目不斜视地往前,碰上谁都不招呼。走出几十步后,她的脸孔开始涨红,接着发紫,步子飘起来,两条腿踉踉跄跄打架。这时候她还要坚持几秒钟,才放开手,靠在墙上,腰弯着,大口地喘气,痛苦得像一条离水过久的鱼。
       三虎来看过艾早几次,对她的这种自虐式训练敬佩得五体投地。他回家也想照艾早这样练,拿个脸盆放满水,把脑袋扎进去,闷着。不巧胡妈过去看见,拎着他的耳朵起来,一个大嘴巴子扇过去:“作死啊!”
       那时候胡妈已经离开我们家。孩子都大了之后,如果家里还用个保姆,那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不能被常人接受。
       可惜暑假很快过去了,开了学之后,河水也就凉了,艾早在理论上操作熟练的这些花活儿,始终没有得到充分的实践,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如果不用三虎的“狗爬式”,能不能从护城河的此岸顺利地游到彼岸。
       艾好在这一学期读四年级。其实他的年龄满打满算才八岁。
       艾早对弟弟艾好的感情很复杂,她宠爱着他,同时又鄙夷着他。艾好不再是小时候那个撅着屁股躲猫猫的小胖孩儿了,他变得瘦长,苍白,脸上很滑稽地戴着一副塑料边框的眼镜,走路时往前伸着细细的脖子,大脑袋仿佛安在弹簧上那样摇摇晃晃。他的胳膊腿都僵硬,笨拙地支棱着,洗脸、刷牙、拿筷子吃饭……干什么事情都别扭,任何简单的事情到了他那儿就变得复杂,能够把他为难得哭出来。
       艾早皱着眉头对我抱怨说:“他怎么这样啊!他洗过一回碗,你猜猜怎么着?三分之一的碗被他碰出了牙边!妈妈回来不怪他,还怪我。我该着是家里洗碗的吗?”
       可是大多数时候她又会无比自豪地告诉我:“艾好真聪明!他已经能够把圆周率背到小数点后面一百位了。我们数学老师说,艾好的智商起码有一百八。智商是什么?”
       我当然不知道智商是什么。我们猜测了半天,最后确定,它应该是一个人脑袋的周长,脑袋越大的人,当然就越聪明。艾好的脑袋显然比我们的大,他能够背一百位数的圆周率就不奇怪。
       我妈妈说,艾好读书像吃字。自从他四岁认识字,真的就把书当饭吃了,没完没了地吃,生吞活剥地吃,整咽整拉地吃。哪一天他手边没有书读了,他就会发癔病,脸上发红,鼻尖出汗,身子摇摇晃晃,有时候还手脚抽筋,喘气艰难。为了源源不断地供给他书,全家人都被动员起来:妈妈把县中图书馆的藏书几乎借了个遍;爸爸搜罗了邮局资料室里的全部政治读物;艾早和我轮番地进出我们所有同学的家庭,不管是古的,今的,文学的,科学的,中国的,外国的,只要看见书,觍着脸皮借回来再说。
       手里有书的日子,艾好格外的心平气和。他像一只安静的猫咪一样坐在窗口迎亮处,两条腿并得极拢,书摊开放在膝盖上,脖子长长地伸在前面,目光在字里行间来回穿梭,蜘蛛织网一样,飞快地把那些字句织进脑子里,打包,压实,收藏入库。他那时候的嘴巴总是微微张开,呼吸有点急促,无论春夏秋冬,脑门上沁着细微的汗。如果一不留神,有人或者有声音惊动了他,他就会浑身一震,被电流击中那样,身子先是蜷缩起来,蜗牛入壳的那种本能,然后再把头慢慢抬起,茫然四顾,试图弄清世界上发生了什么。他一点儿也不能明白,人活着为什么要吃,为什么要睡,地球上为什么有生,为什么有死。他温顺地服从父母,服从老师,被艾早呵斥着做这个那个,但是所有这一切都不是他的生活。与肉体休戚相关的事情,与他的灵魂毫无瓜葛。
       这一年,青阳乡下的一个小学老师发明了叫做“珠心算”的数学教学法,经他之手,就像点石成金一样,那些看似木讷愚钝的乡下孩子个个都成了算术神童,一个小学生站在台上加减乘除,下面三四个珠算高手同时拨动算盘,最后总是遗憾地停手,因为台上的孩子已经抢在前面报出得数。
       此法一出,万众哗然,四乡八镇的学校争相推广,一批又一批的学生站到台前,成了加减乘除的表演家,魔术孩,小巫师。又有越来越多的教育专家从全国各地赶到青阳,学习、观摩、考察、培训。青阳城解放之后从来没有出过大名,谁也想不到因为一个“珠心算”法的发明,短时间内成为神童聚集的圣地。
       从省里的教育研究部门来了两位专家,主持青阳全县范围内的“珠心算”大赛。艾好代表他的学校,经过层层淘汰,一路过关斩将,最后站在县人民大会堂的庄严舞台上,和磨头镇小学的五年级选手展开绝杀。那一天像是青阳城的盛大节日,大会堂的台阶上竖起了热闹的彩旗,县革会文教副主任亲自到场主持,台下自动赶来观战的群众老老少少数以千计,台上的考官一字排开坐了满满一排。艾好穿着一套我妈妈特意给他新做的衣服:一件草绿色的衬衫,配藏青色长裤,黑色松紧口布鞋。衬衫的领口做得太大,艾好细瘦的脖子像一根竖在石臼里的舂米棍,左右地摇晃,总让人担心会不会折断。那条裤子因为考虑到冬天要罩棉裤,所以现在穿着也大了,裤脚挽起了好几道边,显得臃肿累赘,艾好时不时地要将裤腰往上提一提,否则裤子就会掉下去绊住他的脚。
       台上的两位专家,一位高而胖,秃顶,面相庄严。另一位虽然瘦,却是鹰钩鼻,目光炯炯,鸟儿飞过去都能认出公母的那种眼神。这两个人往那儿一坐,不怒自威,台上台下的气氛立时紧张,大人孩子紧闭了嘴巴,大气不敢多出一声。
       胖的那位是主考官,由他出题。第一道:2864加4682。题目刚刚脱口,两个孩子同时回答:7546。
       胖子和瘦子交换了眼神。太简单了。再来:393872加上6483再减去19487。仍然是在题目报出口的瞬间,两个孩子异口同声:380868。
       考官有点惊异。胖子张了张嘴,想说一句什么,忍着没说,再报一道题:3099690除以4545乘以682。
       这回艾好稍稍领先了一秒钟时间,回答:465124。
       台下微微地骚动起来。这么大的一组数字,脑子过一遍都不可能记住,神童算出来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他的对手,那个眉眼俊朗神情自信的五年级孩子,显然地不太服气。也许就是多咽了一口唾沫的时间,输给了八岁的小弟弟。那孩子抬起眼睛,从眼梢里瞥了一眼艾好。
       考官决定再给一次机会:66564除以258乘以39再加上49260。
       五年级的学生怕艾好再抢了先,不由分说先霸住题目:“我来。”稍迟几秒钟,他带着点矜持地报出答案:59322。
       这回轮到艾好愣在那里。对方的这一手很厉害,临场制造了一个时间差,显然是由高人事先策划过的方案。看得出来对方是赛场老手,而艾好毕竟年幼,初次上阵,经验不足。
       艾好舔着嘴唇,脑袋惊慌地转来转去。对方的抢答已经打乱了他的心理节奏,好像是在一只吹得很鼓的皮球上突然戳了一刀,空气噗地一下冒出来,皮球立时绵软。艾好太小了,他不知道适时地调节自己,就显得有点不知所措。
       我爸爸很气愤,几乎就要冲上台跟人理论。怎么能这样呢?这不是玩手段吗?不是小人吗?艾好的校长扯着爸爸的后衣襟把他拉住。校长比较地沉得住气,他寄希望于下一次更大规模的决赛,他已经看明白了,只要对艾好再加点拨,这孩子会无往不胜。
       可是两个考官一阵交头接耳后,由瘦的那个突然发难,出了一道叫人意想不到的题:6375625,开根号。
       场中一片惊愕。教算术的老师们都知道,这道加试题已经超出了“珠心算”的范围了。“珠心算”只能算加减乘除,因为算盘上是不可以开根号的。
       五年级的磨头镇孩子涨红面孔,呆愣不动。他恐怕还没有听说过“开根号”这个词。一九七三年的小学算术教材中,小数和分数之外,再没有太多的内容。他踮了脚尖,惊慌地往台下张望,希望得到辅导老师的哪怕一个简单暗示。但是那一年手机和传呼机都还没有发明,台下的信息无法即时传递到台上。那孩子绝望得肩膀都塌了下来。
       于是场中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到了小艾好的身上。人们的心里怀着一丝希望,更多的却是怜悯和同情:太难为孩子了!这才多大点人啊,这不是考试,这是整人啊!
       艾好看不懂人们的眼神。他对自身之外的世界完全不懂。他低头望着自己的脚尖,脖子在大号衣领中可怜地转了转,心平气和地吐出一个数字:2525。
       场中静默了足有三分钟,然后很多人站起来,激动地鼓掌。我妈妈一边拍手,一边眼泪哗哗。我爸爸转身一个劲地跟艾好校长握手,也不知道握的是什么意思。
       事情已经很明确了,如果五年级的磨头镇孩子获胜是靠了娴熟运用“珠心算”法,那么艾好显然不是,他什么方法也不靠,他天生就对数字敏感,他是地地道道的神童、天才、奇迹。
       艾好那天回家后显得极度疲劳,脸色苍白,还蹲在廊下呕吐了一次,不过只呕出一些黄绿色的味道刺鼻的酸水。艾早偷偷告诉我说,艾好把胆汁吐出来了,他吓坏了。李艳华主动回艾家酱园拿来一包葡萄糖粉,冲水给艾好喝了下去。然后艾好一头栽在床上,沉沉入睡,身上的衣服鞋子都是我妈妈后来帮他扒下来的。他没有吃晚饭,第二天早上也没有吃早饭,死人一样地睡到中午。
       两个专家回省城时,跟我父母以及艾好的校长商量,想带艾好过去,会同医学界人士、科学界人士,给艾好做一个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看看这孩子的大脑是否有什么异常或超能。我爸爸不太放心艾好一个人离家,可我妈妈坚持认为艾好跟着专家过去没有问题。我妈妈是老师,对于儿女成功有着超乎寻常的渴望。
       艾好离家才不过两天,专家一个电话打到他的学校,说是孩子不见了,从他住的房间下楼到食堂,就这么几步路,艾好居然就走丢了,不知道人到了哪里。
       我妈妈接到消息慌了神,张着嘴巴一句话说不出来。我爸爸飞跑到公安局找张根本。张根本当即开着局里的警用吉普,载我爸爸去了省城。张根本在艾好住的旅馆里指着两个惊慌失措的专家说:“如果孩子被人拐走,我让你们坐牢!”
       结果自然是虚惊一场,旅馆的清洁工打开底楼储藏室拿扫帚时,发现了惊恐发抖的孩子。原来艾好不知道自己的房间号,在楼道里迷路后哪儿也没敢去,一个人躲在储藏室里,哭了睡,睡了哭,差点儿没有渴死饿死。
       他怎么就不知道找服务员呢?他怎么就不去服务台问问房间号呢?他怎么不去食堂讨要点东西吃呢?他就是没有。如果他有这样的急智,他就不是艾好,而是艾早,或者其他某个孩子。艾好是天才,天才的行为和思想总是有别于常人。
       张根本把虚弱的艾好平放在吉普车的后座上,带回青阳。他绷着脸对我父母说了一句话:“别去图那些虚名,好好过日子比什么都好。”
       这句话其实有点伤人,是把自己放在一个高高在上的位置,语气中有着不满和不屑,还有不耐烦。张根本花了几天时间找艾好,他觉得自己有资格这么说。
       我的父母一声也不响。
       秋天的时候,我爸爸又一次被邮电部门隔离审查了。他前一回侥幸逃过了“清理阶级队伍”的运动,这回不能再让他逃过“批林整风”的运动。
       爸爸收拾铺盖进牛棚不久,妈妈被学校指派带学生下乡学农,支援农村秋收秋种。这也是一件不能拒绝的事情,如果上纲上线,就是知识分子对于劳动实践的态度问题。
       这样一来家里就窝囊了:艾早十二岁,艾好八岁,最小的艾多五岁。尤其窝囊的是,艾多是个重症脑瘫儿,需要有人一天二十四小时地护理。
       我一直忘了说艾多,因为他的形象在我脑子里已经变得很淡。他总共活了五岁,讲述我们家庭的故事可以将他忽略不计。
       婴儿时期的艾多看不出有什么异常,他长得非常漂亮,令人心醉的那种娇美。他的皮肤白得像花粉,笑起来的时候,脸颊总是带着淡淡的红晕,害羞一样。后来我们才知道,他的那种笑其实是毫无意识的,类似于新生儿的神经系统本能运动。因为没有意识,他的眼睛才能长成海水的那种碧蓝,清澈见底,没有一丝杂质。另外,他鼻梁也长得高,鼻尖微微地翘上去,女孩子一般秀气。下巴上还有个可爱的凹陷,圆圆的,浅浅的,我们把小手指头伸进去的时候,指尖上会感觉出丝绒一样的柔腻。我妈妈每次抱他出门,总会有认识和不认识的路人围过来看他,惊叹他的完美。“像个女孩儿呢。”人们口中朴实地赞美着。
       我妈妈带学生下乡学农,放心不下艾好,更放心不下艾多。可是她又不能不去,不去就要被批判,贴大字报,斗私批修。
       艾早是长女,十二岁勉强可以当家。妈妈给她二十块钱做家用,家里家外的事情嘱咐又嘱咐。拜托了李艳华每天都来看看,门窗火烛什么的。还特地把我叫过去,请我多多协助艾早,有什么事情姐妹之间打个商量。“艾早是司令,你就是参谋长。”妈妈在我们头顶上一人扣了一顶高帽子。我当时就很激动,平生第一次被委重任,感觉好得不行。
       妈妈走了之后,第一天风平浪静;第二天艾好的手上割破一个口子,艾早牵他到医院找李艳华上了紫药水,裹好纱布,也便没事;第三天艾多忽然拉起肚子,一天大便了四次,还把被子弄得污糟不堪。艾早要给他换尿布,要洗尿布,要换被褥,还要买菜,做饭,伺候炉火,督促艾好早上洗脸晚上洗脚,忙得陀螺一样,小脸儿都瘦了一圈。艾多第五次拉下来的时候,艾早心里不由火起,劈手在他瘦棱棱的屁股上打了一掌。艾多别的不懂,打骂还是知道的,屁股一疼,立刻撇了嘴,哭得一个劲地抽气。八岁的艾好见弟弟挨打,少有的乖巧起来,主动去厨房淘米煮粥,结果米箩又打翻了,白花花的大米洒了一地,艾好不等艾早来骂,已经吓得大哭。可怜艾早自己还是个孩子,听着两个弟弟的哭声,看看家里混乱一团的样子,索性眼睛一闭,也哭个够吧!
       那一天是小偏院里悲哀和哭泣的高潮,三个人都在哭声中把孤独的情绪释放个够。
       第四天,情况回到正常,日子也有了规律,可以有条不紊地过下去了。
       李艳华起先还去偏院看看,后来觉得艾早把一切料理得挺好,不需要她再插手,就支派我去替她“视察”。她说,她身体不好,艾多身上的味儿太大,她闻见总要作呕。
       一星期之后,从遥远的西伯利亚地区来了一股寒流,收音机里预报,未来几天将要降温十度。
       艾早开始操心我妈妈的冷暖,她打开柜子把妈妈的衣服拣视一遍之后,决定下乡去给她送一件夹袄。艾早曾经听妈妈说过,她下乡的地方叫窦家庄,出了城门一直往南,大约走十里路就到。艾早要求我陪她同去,因为她还带着艾好和艾多,一个人恐怕弄不过来。
       艾早从来都是我的主宰,她的决定就是我的决定。我们提前一天买好十个烧饼,备好了艾多要换的尿布,我还偷出了张根本的军用水壶,灌进满满一壶的开水。我们把准备工作做得很细,还研究了应对所有事情的方案。想到很快就要见到妈妈,而且是用这样突然的方式去见她,我们的心里就忍不住兴奋。
       第二天是星期天,我起床时张根本和李艳华还关着房门睡觉。我给他们留了一个纸条,简单地写了几个字:下乡送衣服。
       艾好自然是跟着我们走路的。艾多怎么办?艾早的办法是:先用绳子把他五花大绑,再由我帮忙绑到艾早背上,背着他走。艾早背累了之后,换我来背。好在艾多瘦得一把骨头,背上之后没觉得有太多分量。
       我们这支小小的、奇怪的队伍就这样开开心心出发了。艾好斜背着他的书包,里面有一本苏联作家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一本他自己的课堂作业本。作业本是要带给妈妈看的,证明她不在的日子里艾好的学习没有拉下。《静静的顿河》是我从同学家里搜罗过来,给艾好看的。他能不能看懂我不知道,同学家里就只有这一本残破不全的小说。我的肩上是沉甸甸的军用水壶,左手拎着装在淘米箩里的十个烧饼,右手拎着用包袱皮包着的我妈妈的夹袄。艾早在夹袄里还塞进去一把木梳,妈妈走时匆忙忘带了。艾多被我五花大绑在艾早的后背上,脑袋不住地左右晃荡,身子虽然瘦,脚却是长长地伸下来,一直拖到艾早腿弯处,一路上磕打着。他毕竟是个五岁的孩子了。
       路上有不少人回头看我们。主要是看艾多。他们奇怪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一个小瘫孩儿被一个小女孩儿蛤蟆驮田鸡样地背着。艾早很讨厌这些目光,她有时会停下来,凶巴巴地回瞪他们,直把对方瞪得面露羞惭,狼狈而走。
       秋天的农村景色绝佳:稻子黄了,棉花吐白了,山芋地一片碧绿,高粱和玉米的头上顶着穗穗深红。有的地块已经收过了稻谷,农人正在赶着耕牛犁地,准备冬小麦的播种。那些黑牛黄牛慢悠悠地走着,一边甩着尾巴拍打背上的蝇虻,耳朵也在一扇一扇,挺可笑的样子。随处都有吃草的山羊,肚皮下的白毛脏成了疙瘩,只有胡子还算干净,吃一口草,胡子就翘上一翘,像个饱读了诗书独自吟哦的私塾先生。狗在田埂上追逐,偶尔跑得性起,身子几乎拉成一条直线,精力充沛到不知道如何是好。场院里有觅食的鸡,也有鸭和鹅,它们的神态一律安详,不紧不慢地踱着步子,似乎是散步为主,食物可有可无。
       艾好从来没有下过乡,更没有见过这些乡下的牲畜,他不住地东张西望,满眼都是新奇。有时候看得入神,落在后面了,连忙小跑几步跟上。艾多一路都在傻笑,涎水把艾早的背上打湿了一片。谁也不知道他想些什么,笑个什么劲儿。
       走过一半路时,艾早已经累得够呛,汗水把头发一丝一丝地粘在眼睛上和鼻尖上,她连抬手掳开这些发丝的力气都没有了。她喘着气抱怨说:“艾多这家伙真沉。越走越沉。”
       我要求换我来背。艾早解开捆绑艾多的绳子,像搬运一个沉重包裹一样地把他搬到我背上,而后再把绳子绑紧。我马上就体会到了艾早的不易:背上的家伙一点不懂借力,死沉死沉地坠着,就跟坠了个石块似的。
       “你说艾多要长到几岁才会死?”艾早跟在我身后,伸手托着艾多的一条腿,希望帮我减轻一点负担。
       “不知道。二十岁吧?”我猜测。我曾经听李艳华说过,艾多这样的人不会活得太长。
       艾早叹口气:“他今年才五岁,如果二十岁死,还要活十五年。”
       我们都不说话了,都在想着十五年该有多么漫长。
       我妈妈一点儿都没有想到我们会去看望她,她被一个农家孩子从田里叫回住处之后,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们四个,好一会儿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她急急忙忙从我背上解下艾多,放到地铺上,又揽过艾好,替他掸去身上的灰尘。然后她小跑着出门,从农民家里要了一罐茶水,还要来一钢精锅煮熟的山芋,催着我们吃。她一句称赞我们的话都没有说,但是她的眉里眼里都是笑意,看得出来心里是高兴的。
       在我们就着茶水啃烧饼和山芋的当儿,闻讯赶来了许多好奇的老乡。她们围在门口,胆子大些的进屋站在桌边,眼睛轮流地在我们四个人身上打转,还叽叽咕咕地笑,议论。她们对我和艾早是双胞胎尤其好奇,不住地啧嘴夸我们长得洋气、好看。尔后她们又把关注的目光投在艾多身上,真心诚意为我妈妈可惜:好好一个男孩,怎么就是个废人。
       “这怎么养啊?多遭罪啊!”她们叹着气说。
       有一个年轻女人问我妈妈:“不是说城里有福利院,专门收一些瞎子瘸子呆子吗?李老师你怎么不把这孩子送过去啊?”
       我妈妈顺着她们的意思答:“没办法啊,送不掉呢!”
       还有一个女人走过去拨弄艾多:“瘫得厉害呢!头都抬不起来呢!”
       另外一个女人惊叫:“看他的手!怎么像鸡爪子啊?”
       艾早一直坐在桌后,神情就像一只刺猬,警觉而又愤怒。她明显责怪她们说得太多,已经侵犯了我们全家的自尊,让我妈妈备感尴尬。她突然跳起来,冲进人群,大喊大叫地把她们往外拨拉:“走!你们走!我们家里的事情别人少管!”
       艾早在这样的时候常常没有理智,她想做就做,我妈妈拦都拦不下来,赔礼道歉都来不及。那些好心而又饶舌的女人们惊慌四散,以为城里的孩子都是这么厉害。
       老乡们走了之后,我妈板了脸训斥艾早:“这么大的人了,一点都不懂事!人家说几句又怎么了?发什么小姐脾气?”
       艾早哭起来,说:“是我的弟弟,我就是不要别人多嘴!”
       我妈妈转身,去抱地铺上的艾多。那家伙居然还在没心没肺地笑,嘴巴歪得像个破瓢,手指痉挛着,出大力气的样子。我妈妈忽然眼睛一红,眼泪就滴了下来。
       回去的路上,我们都走得累了,艾早和我频繁地换来换去背着艾多,觉得比背一筐石头还要沉重许多。可恶的是艾多居然还在艾早身上撒了一泡尿,大概是我妈妈喂他喝水喂多了。这泡尿大得出奇,不光浸透了兜着他屁股的尿布,还渗出来把艾早的衣服弄得又湿又臊。艾早气得跺脚,解开艾多的绳子,把他往地上用劲一墩:“就没见过你这么讨厌的人!”
       艾多无助地躺在路边上,脑袋歪着,身子又开始一挺一挺,要发病一样。他胳膊腿僵直起来的样子像只蚱蜢,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难闻的臊味,小时候让人百看不厌的那张天使面孔,现在变得寡白、苍老、皮包骨头,叫人恶心。
       艾早又气又恼地看了他一会儿,忽然抬起头,盯住我和艾好的眼睛,说出一句石破天惊的话:“我们把他扔了吧。”
       艾好倒退一步,吃惊得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脑袋转来转去,一副张皇到极点的样子。他不敢出声,就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希望由我来替他作一个决断。
       我在那一刻忽然觉得身子发冷,冷得双肩止不住哆嗦起来。我仔细看地上艾多的眼睛,越看越觉得那双白多黑少的眼睛里面藏着一个魔鬼,冰冷,邪恶,嘲讽,还带着嘿嘿的冷笑。这双眼睛天生就是要戏弄我们的,要折磨和纠缠我们的。我不知道艾早看出来没有,我想我应该提醒她警惕。
       “派出所发现我们扔了艾多,会抓我们坐牢。”我找出一个反对理由。
       艾早不听,她决定了做一件事情时总是不管不顾。她说:“那好,我们举手表决,我们三个人,同意的举手,不同意的放下。”她说完,立刻把自己的胳膊举了起来。
       我迟疑了半天,没有动弹。我觉得这件事情实在太大了,大到绝不该由我们几个孩子举手决定。
       “艾好,你!”艾早简短地命令着。
       艾好偷偷瞥我一眼,一声不吭,双手绞在肚子前,扭来扭去。
       “举还是不举?你怎么这么没出息?”艾早骂他。
       艾好哇地一声哭了出来,脸涨得通红,浑身都在哆嗦,紧张得就快要昏厥过去。
       艾早脸也红了,却是因为失望和愤怒。她这时做出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一把拉起艾好,大步地扯着他离开乡村大路,直奔河边一棵歪脖子柳树。柳树的枝杈也就半人来高,粗粗的,像一根横在河边的长条凳。
       艾早命令艾好:“坐上去!”
       艾好的哭声顿时又加大,屁股还拼命往后赖着,两只手去扒艾早牵着他的那只手,要挣脱和逃亡。
       艾早一提劲,不由分说地抱起他,踮了脚,往树杈上一送。“罚你在这儿坐一天!明天这时候我们再过来接你。”
       艾好的精神已经快要崩溃,所以他不顾一切地滑下地,哭着把一条胳膊举起来:“我同意!我举手了!姐姐你别扔下我……”
       二比一,我必须服从。我们就把艾多扔在了路边,三个人沉默地往回走。艾早被尿湿的后背已经干了,留下一个浅黄色的污渍,还有一阵一阵飘出来的臊臭。艾好嫌气味难闻,一边走,一边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鼻孔,看上去像患了严重感冒的人。西斜的阳光把我们的身影拖得很长,我们三个人互相踩着对方的影子,急急忙忙地向前,如果单看影子,还以为我们此刻正纠缠一团,厮打不开一样。
       艾好走着走着忽然站住了,揪住我的衣角,面露恐惧地:“姐,我听见弟弟在笑……”
       我一哆嗦,浑身的汗毛都噗地竖了起来。我惊惶地转过身去,望着大路的尽头。艾多太小了,把他放在路边,很快就被路边的草棵和荆棘遮掩不见,可是我分明也听到了一种异样的声音,凄厉、尖锐、绝望,又缠绵,有点像深夜里猫头鹰的笑,又有点像春天里猫儿叫春的哀嚎。
       艾早同样地站立不动,辨别从远处传过来的,或者说是从我们心灵深处传过来的若有若无的声响。她脸上的神情,迷惘、迟疑、沮丧。
       我拉了拉她的袖子,用目光征询她的同意。她以半梦半醒的那种混沌看着我,点了点头。于是我拔腿往回走,从一百米开外的地方,把艾多拣了回来。
       不知道艾多是尿湿裤子躺在泥地上受了寒凉,还是知道被他的哥哥姐姐遗弃而受了惊吓,总之回到家里的那天夜里他就开始拉肚。艾早后来告诉我,她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拉肚子拉成那样:仿佛把五脏六肺都打成了泥浆,要从肛门里倾巢推出。艾早那晚通宵未眠,不间断地给他替换尿布,擦洗屁股上红白黄绿的污物。每次她把他的尿布从裤裆里抽出来,稀屎都会跟着喷薄而下,像无数根金箭从肛门里噗噗地射出。他的小床,床上的被子、褥子、衣服、毯子全都不可避免地沾上了污秽,整间屋子里弥漫着熏人的恶臭,仿佛搁着一缸做坏的大酱,或者是一筐臭了太久的鸡蛋。连熟睡的艾好都被这种恶臭熏醒,迷迷糊糊地起床,无比惊讶地望着一地黄黄白白的布片。
       天亮的时候,艾多整个人因为脱水而完全变形,身上的每一块骨头都被一层透明的暗黄色的薄皮包裹着,肋骨和关节清晰凸现,看上去就是一具可怕的骷髅。他痉挛着手脚,嘴巴一直张着,在哭,可是哭不出声音,只是一个劲地抽气吐气。他的眼睛糊满了浅黄色的眼屎,眼白也是浅黄色的,浑浊不堪。嘴唇发青,中间带点浅浅的紫,唇皮一片一片鱼鳞似的翘起来,又因为干燥而蜷曲,成了扎手的尖刺。整张的皮肤,从头到脚,蜡黄,晦暗,好像家里存放太久的一卷黄表纸。
       艾早终于意识到情况似乎不容乐观,一大早她就敲开了艾家酱园的大门,把李艳华请过去帮她拿个主意。李艳华用手帕捂着鼻子进屋,只看了一眼,马上叫起来:“艾早,还不送他去医院!”
       李艳华自然明白艾多是没有救了,可是她不想让他死在家里,如果就这么在家里死了的话,我父母以后会追究她的责任,毕竟是托了她照管的。
       艾多在急诊床上静静地躺到中午,咽下最后一口气。死时他眼睛和嘴巴都张得很大,三个黑漆漆的深洞一样,令人恐怖。
       张根本亲自找到邮政局革委会的头头,说明了艾忠义家里发生的情况。我爸爸于是被临时放出来处理丧事。可是丧事完了之后,邮局革委会的头头们好像忘了我爸爸还是被审查的对象,谁都没有提起他的去留问题,我爸爸重新开始了低眉顺眼的办公室生活。
       我妈妈接到消息从窦家庄赶回城里时,艾多已经装进一口小小的棺材,葬进了城郊坟地。我爸爸说,早点葬了,别让妈妈看见他儿子死后的模样。我妈妈没有最后看一眼艾多,心里难受,不知道应该对谁发火,在艾多从前的小床边低头闷坐两个小时,然后眼圈红红地出来,抬手打了艾早一个耳光。
       艾早没有哭。她心里也觉得是她自己的错。因为是她先起了遗弃艾多的歹心,艾多才用这样自绝生命的方式来惩罚她。
       过了一天,艾早跟我两个人坐在公共厕所里交谈情况的时候,她说了一句令我惊诧的话,她说:“其实他们要感谢我。”
       六太阳灼人
       九月的一天,白露之前,下雨了。雨水顺着我窗前的挡雨板倾泻下来,一道薄薄的透明的幕帘。一阵风刮过来的时候,雨帘轻快地飘动,起了涟漪,甚至破碎,当中的某一片会脱离整体,飞往空中,消失。
       空气中湿度很大,衣服摸在手上总像是没有干透,有一股热烘烘的酵母味。被子也不再松软,而是发硬,发沉,盖在身上就像被千万烦恼丝缠上了一样,非常不爽。桌面上有一层发白的雾气,仿佛油漆被蒙了一层厚膜,可以用手指划破膜面随便地写字,只不过清晰的字迹过不多久又会洇开,变得模糊。
       一般说来,长江下游的城市在入夏开始的梅雨天气才会湿气浓重,初秋本该是天高气爽的日子,这样阴湿闷热的异象并不多见。
       纪宏林律师要求保释艾早的要求被驳回了。他事先已经预料到这个结果,并且警告了我。如他所说,要走的只是法律程序,万分之一的希望,撞大运。而大运是撞不来的,上帝之手不可能随时随地慈悲地伸向每一个人,将他从此岸引领到彼岸。
       问题是,深圳法院不仅不同意保释艾早,连律师正常会见嫌疑人的请求也被暂时地拒绝。这就是说,我们没法在审判之前见到她,没法问清楚艾早杀人的动机。
       她为什么杀他?他们两个人已经分手多年,选择分手是艾早的动议,因为她终于决定放张根本一马,让他在步入老境之前重新娶妻生子,把他们苦心经营出来的公司承接下去。分手协议上,公司财产的分割,家产的分割,黑纸白字写得一清二楚。在这个问题上,我相信张根本,如果艾早想分得一个月亮,张根本也会毫不犹豫摘下来给她。
       每个生命的个体都是一个黑暗的月球,秘密隐藏在岩浆深处,在呻吟和蠕动,在发酵和翻滚。山崩地裂之前,阳光永远照不进地隙深处。
       也是在九月,一九七六年的九月,我和艾早,我们两个同时跟陈清风相遇。
       那一年我们十五岁。
       政局在动荡之中,形势预期不明,高层态度暧昧,人民翘首以待,觉得生活中将要发生一件大事,又不知道是何等山崩地裂的大事。报纸文章的措词小心翼翼,街上行走的人几乎都闭紧嘴巴,脸上挂着忧心忡忡的严肃。空气中有唐山地震的死尸味,又有政治斗争的硝烟味,污浊不清,令人不敢张开鼻孔用劲呼吸。
       我妈妈李素清自从丧子之后,很长时间陷入悲哀不能自拔。家里人都觉得她明显老了很多,眼皮松弛下来,嘴角起了一圈细微的皱纹,有时候她长时间把嘴抿着,嘴巴就成了一个扎紧的袋口,细纹变成了沟壑。其实她那年才不过四十岁,正是女人风华正茂的年纪。
       我爸爸艾忠义本来就沉默寡言,如今多了一个习惯动作:叹气。每天下班回家他要叹一口气,把他在单位里受到的屈辱丢在门外。吃完饭,推开饭碗时,他也要叹一口气,好像饭菜让他很不舒服,消化它们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晚上洗好了脚,临睡觉前,他还要叹一口气,只不过此刻的叹气声显得轻松,是清除肺中杂物、更换血液氧气的过程。这样一来,频繁的叹气动作让艾忠义变成一个愁眉不展的小老头儿,让他身边的亲人跟着不爽,郁闷。
       所幸地球上的阳光依然高照,万物依然生长,如花的生命依然在蓬勃怒放。父母的愁容仅仅会短时间让我们担忧,只要一离开艾家的那扇黑漆大门,走进青石板的小巷,我们会立刻飞奔嬉笑,把所有不快统统甩到身后,享受成长带来的惊喜。
       我和艾早总是躲进厕所互换衣服,然后穿着对方的衣服感觉良好地走进校园,好让我们在同学的眼中变化纷繁。我们彼此为对方剪去辫梢上焦黄分叉的发梢,尝试着把头发编出不同花样,就像我妈妈小时候为我们做的那样。我们还在胡妈的指导下,学会了把红色凤仙花汁捣进明矾,裹在手指上,一夜睡醒后惊喜地看见尖尖十指妖娆红艳。我们并且会自己动手用针线把衣服缝出腰身,把泛黄的白球鞋用粉笔涂白,把过短的裤腿用不同颜色的布料接出一个出奇制胜的翻边。我们的每一天都充满创意,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兴致勃勃。
       李艳华管艾早叫“疯丫头”。她总是千方百计地阻止我跟艾早粘在一起。她现在明显发胖,脸庞浮肿得像一只发面馒头,肩胛把衣服都撑得绽了线,肚子可笑地鼓出来,总让人怀疑她是不是已经怀胎三月。她动作迟缓地在艾家酱园里走来走去,抱怨柜子里的衣服长霉了,屋顶上的瓦楞草长得太高了,院里的枇杷树几年都不结果子……她斜眼看着我,阴阳怪气地说:“你以为你跟艾早好得棒打不散?没这种事!总有一天……”她故意不说下去,留个悬念。我记得她当时把尾音拖得很长,而且是从鼻腔里发出来的,带点慵懒,有几分轻飘,颤颤地融进空气。
       对她的这种态度,我心里非常反感。这是恶意挑拨,我不能理睬。我爱艾早,我崇拜她,信服她,追随她。如果有一天需要在我和艾早之间死去一个,那就让我死。我愿意让自己坠入黑暗,而把艾早推向光明。
       
       学骑车的想法其实是我提出来的,将它付诸行动的却是艾早。我们两个人总是这样:我喜欢让许许多多想法在心里生长,长成各种形状,成为我私藏玩味的隐秘玩具。艾早只要发现自己有了念头,就要毫不犹豫地拔出它,埋进泥土,施肥灌溉,让它长成大树。
       我们之间这种行动方式的差异,也是我们日后生活走向两个极端的差异。艾早的一生始终在行走,寻找,往不同的方向奔跑。而我是一只目光迷茫的猫,探头探脑地蹲在窗口,不觉得街上熙熙攘攘的一切跟我有太多关系。
       我们学车用的是张根本的那辆“二八”型载重“永久”,公安局为警员专配的车。这车既笨重又威严,我平常不敢碰,艾早敢,她冷不丁地就会潜进艾家酱园,蹑手蹑脚把车推走。有一回她推上车的时候,张根本恰好从外面进门,两个人四目相对,都愣了一愣。我当时跟在车屁股后面走,吓得两条腿钉子一样动弹不得。我已经闭上眼睛,准备挨张根本劈头盖脸一顿臭骂了,谁知道艾早忽然龇开嘴,冲着张根本嘻嘻一笑。张根本也就无可奈何地笑起来,绷着的肩膀垂下去,巴掌挥挥,允许我们推车走人。
       出门之后艾早从鼻子里哼一声:“张根本就是个纸老虎,你硬他就软,以后我们要多欺负他。”
       我们一齐趴在自行车上大笑,把车龙头弄得东倒西歪,像两个疯婆儿。
       学车地点在城南体育场。几乎所有学车的男孩女孩都喜欢在那儿扎堆。说是体育场,其实也就是一大片无人看管的荒草地,荒草中依稀能看到中间一圈煤渣铺出来的淡褐色的跑道。体育场用来比赛的时候不多,用来开“万人大会”的次数不少:批斗会、誓师会、庆祝“毛主席最新指示”发表的会、欢送知青下乡的会……有一回开完批斗会直接就在台下枪毙了两个人,赶来看行刑的群众人山人海,鞋子挤掉了几箩筐,听说还踩死了两个小孩子。之后很多天,青阳城里都在津津有味谈论那两个犯人被神枪手打出白花花脑浆的样子。
       艾早胆儿大,但是论骑车,她的技术不如我。她的平衡机能不够好,龙头抓在手里总是歪歪扭扭,车轮就跟着在她屁股下面绕圈儿,倏忽东倒,倏忽又西斜,看着比走钢丝还要刺激。加上艾早喜欢尖着嗓子大呼小叫,“哎哟哎哟”呻唤个不停,满体育场都是她银铃样的娇俏的惊吓声。三分惊吓,三分撒娇,四分撒欢,艾早学车的过程便充满了喜剧般的热闹。
       艾早一圈骑下来,抬起手,食指弯曲着,刮额头和眼帘上的汗。刮着刮着,她忽然来了劲儿:“打个赌,你猜我敢不敢骑车上街?”
       我抓紧自行车后座,坚决摇头:“不行,你还没学会上车下车。”
       艾早轻快地笑起来:“我骗你呢。来,你扶我上车,我再骑一圈。”
       我站在车后,用两条腿夹紧后轮,再拼命地抱住车座,防止车身倒下。艾早抓住龙头,抬起一条腿,笨拙地爬上车,坐稳。然后我叫一声:“放啦!”随即用力地往前一送。艾早趁势猛蹬车踏,车和人在我眼前扭了几下秧歌,终于稳住,在艾早的一串尖叫中踉跄上路。
       一般说起来,艾早会在绕场一圈后回到我的身边,由我拉住车身,然后她慢慢往左边倾倒,在车龙头着地之前猛地放手,一步跳开,用这样的方法下车。初学骑车的人总是这样下车的。可是这一回她绕场一周再经过我身边时,没有减速,反而哈哈地笑着,两只脚把车轮蹬得七扭八歪,径直往前,穿过体育场的煤渣跑道,直扑大路。
       我当时的反应,是心里“嗡”地一下。艾早果真要上街了!我拔腿就往前追,几乎是下意识的动作。可是我跑得越快,艾早蹬得越猛,她甚至不顾车身的歪斜,不时地回头看我,又叫又笑,面孔兴奋得发红,两条刷锅把的辫子散开了一只,头发裹在脸上,身子扑棱开来,像一只起飞的鸟儿。
       人和车渐行渐远,忽然一下子在我视线里消失了。等我气喘吁吁奔到一处下坡拐弯的地点时,才发现艾早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人半歪着,车身压在她腿上,她死咬着嘴唇一声不吭。在她的旁边,还倒着一个穿白色衬衫的男人,那人的肩膀着地,胳膊很别扭地伸在前面,同样是一声不响。
       艾早看见我,马上松一口气,说:“先帮我搬开车,我使不上劲儿了。”
       我搬开车,扶她起来的时候,才发现她的脚腕处伤得厉害,不光擦破了一大片油皮,还有好几处伤口在流血,血珠渗出来殷红殷红,像踝关节上突然开出来的花。我伸手拉她时,她腿一用劲,血流得更欢畅,花朵儿顷刻间变成小溪流,滴滴答答蜿蜒而下,把她脚上的凉鞋弄得粘粘糊糊。
       艾早没哭,我已经吓得哭了。我边哭边抽抽搭搭问她:“怎么办啊?艾早怎么办啊?”
       艾早低下头,仔细研究了她的脚腕后,皱起眉头:“该死的张根本的车。”
       她不怪自己,直接把原因归罪到张根本头上。她说得也有道理:如果不是一辆加重的男式自行车,一个跟头不会摔得如此惨重。
       旁边那个倒地的陌生人忽然开了口:“找一条布带子,先把她伤口绑上,绑紧点儿。”
       我手忙脚乱找布带子,哪儿都找不着。如果是冬天,或许还有系裤子的腰带,还有围巾什么的,可是现在我们穿着松紧带的短裙,连根布丝儿都抽不出来。
       那人看见了我的窘迫,二话不说,歪在地上,一只手把自己的衬衫撩上去,咬在嘴里,嗤地撕开一个口子,吐出衣角吩咐我:“你来接着撕。”
       我这才明白,他那只别别扭扭伸在前面的胳膊,可能也出问题了,一点劲都使不上了。
       扎好了艾早的伤口,我准备用自行车送艾早去医院。扶起车子后我不由地傻了眼,因为车的整个前轮都别了过来,龙头与车身别成一个委委屈屈的“7”字,我拼尽全力也无法让它复原。
       那个陌生男人叹口气,把一只手伸给我:“拉一把!”
       我糊里糊涂地抓住他的手一拉。他借势站起身,然后走到艾早面前,弯下腰,命令道:“爬到我背上。”
       我很吃惊。艾早看了看我,也很吃惊。要知道他同样是个伤员,或许还伤得更厉害,胳膊断了什么的。我们是规矩人家的女孩子,做不出来那种赖着人家的事。
       他蹙起眉头,着急:“快呀!我伤的是手,不是脚,背个人不碍事的!”
       这样,我只好帮助艾早爬到他背上,然后就地锁上自行车,跟着他们去了医院。
       那是我们见到陈清风的第一次。整个的过程,仓促,简单,甚至有一点着急慌忙的窘迫。我只记得当我凑近过去撕他衣服的时候,闻到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烟味。他是个抽烟的男人。
       实际上,我们那一天对陈清风没有任何感觉。他是乡村知识分子出身,颜容打扮或多或少有一点土气,但是在他的身上,却有一种奇妙的跟现实脱节的东西,一种能够在短时间里让你忘却凡俗,灵魂飞升,想象力自由翱翔的特质。他后来让我着迷和喜欢的,正是他身上那种穿梭在时间和空间中的非凡。
       但是一九七六年的那天,我和艾早都没有看清楚他。去医院的路上,陈清风背着艾早,始终是埋头走路。而且他歪着肩膀,身体往一边倾斜,看上去姿态别扭。我意识到他是在护疼。如果他胳膊已经折断的话,把一个人背到医院真是够戗。是不是应该拦下他,另想办法送艾早去医院呢?我心里是这么想过的,可是我选择的是沉默。
       沉默着赶路,沉默着忍受疼痛,沉默着流血。三个人把沉默一直保持到医院。
       外科急诊室有里外两间房,中间用一道白色棉布帘子隔开。我陪着艾早在外间,接受一个年轻的实习医生的治疗。陈清风被另一个老医生带到了里间。当时艾早腿上的布条已经被血染透,牢牢实实地粘在伤口上,医生试图剥离时,艾早疼得尖叫,死命抓住我的手。到医生用酒精棉球为她清洗伤口时,她的叫声已经让我浑身发抖。我斜着眼睛,又害怕往那处皮开肉绽的地方看,又忍不住不看,所以我当时的全部注意力都在艾早这边,竟忘了里间还有另一个负伤的男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里屋突然传出“啊”的一声惨叫。那一声叫喊猝不及防,竟盖过艾早的呜咽。我们两个人吃惊地尖起耳朵,抬了眼睛,等着下面更多的续篇时,老医生把门帘嚓地拉开,陈清风低了头抱着胳膊从帘后出来。医生对外屋吃惊不小的三个人解释:“没事,脱臼,已经妥了。”
       陈清风托着胳膊,转头朝我们一笑,就此作别。
       他跨步出门时,我从眼角中瞥见他身上很显狼狈的衬衫。那衬衫被我沿下摆撕去了一条,因而穿在他身上短了一截,好像他的个头突然间变矮了一样。我很惭愧,觉得事情不应该这么结束,艾早撞了他,我又撕了他的衣服,可是他此时谦恭的神情,倒好像自己是个倒霉的肇事者,在小心地请求我们原谅。
       我想对艾早提一下这事,看看我们要不要赔偿人家,钱啊什么的。我刚要张口时,实习医生却抢在前面对艾早说了一句什么话,艾早哈哈地笑起来。这一耽误的工夫,陈清风已经走远,机会就这样错了过去。
       艾早从医院出来时,脚腕缠着纱布,踮着脚尖,半个身子挂在我胳膊上,一瘸一拐地走。可是她神情很愉快,而且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艾晚你发现了吗?那个医生的眼皮双了不止两层,有三层呢!”
       说完这句话,艾早自己笑起来,全然忘了刚才的惨痛。
       我发现艾早做事并不总是正确,有时候她会表现出粗心疏忽,比如说现在,她骑车撞了人家,人家又不顾伤痛背她到医院,可是她一转头就忘了自己的过错,反而注意上了实习医生的三层眼皮。
       开春之前,国家总理去世的时候,胡妈把做好的黑袖套送到我家里来,站着说了一句话:“龙年怕是不得安分啊!龙腾虎跃嘛,你们看着好了,有的折腾呢。”
       胡妈的话一语成谶。劳动人民身上总是有着朴素的真理。从那之后,清明节天安门运动,七月总司令去世,接下来唐山地震,毛主席撒手人寰,四人帮一夜之间成了罪犯,谁当领袖的事情弄得人心惶惶……
       年底,北京的政局总算尘埃落定,人民心中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轻松明朗。胡妈帮我妈妈排队买了一个猪头,用篮子挎过来,沉甸甸地往地上一墩:“吃!今年这一年都不容易,过年得好好乐一乐,去去秽气。今年的年货太难买了……”
       胡妈每年都抱怨年货难买。猪肉、带鱼、粉丝、豆腐、糖,每一个队伍都排出去几百米长。凌晨三点起身,寒风里冻得鼻子吸溜吸溜,脸和手都没了知觉,脚趾头疼得像刀子割,弄不好还要为排队秩序打架,为猪肉的肥瘦、带鱼的大小骂个天翻地覆。
       胡妈舍不得让艾早吃苦,她总是提前半个月过来,从李素清手里要去全部的副食品票,分配给她的大虎二虎三虎和大丫二丫细丫,责成他们各负其责,最后由她将买到手的东西汇总,大筐小筐送进艾家的厨房。
       李艳华每次从敞开的院门里看到胡妈像一头负重的骆驼一样蹒跚而来,心里就不服气:“艾家的人都懒成精了!男的全是老爷少爷,女的全是太太小姐。文化大革命都革成这样,还是恶习不改,可见得革命没有彻底。”
       李艳华说这样的风凉话,是因为她自己用不着排队买肉。我也不用。每年到腊月里,会有一拨又一拨的人川流不息地往艾家酱园里送东西:一麻袋芋头,半片猪肉,一挂香肠,一纸箱冻得结结实实的带鱼,大捆的粉丝,用麻绳缠了脚的咯咯乱叫的母鸡,过半天才把脑袋伸出来张望一下的王八……这些风尘仆仆的乡下人憨头憨脑进得门来,放下东西,说一声:“张主任让送的。”慌慌张张拔腿就走,仿佛多呆一刻便会让院里的青石板冻住脚底。我每次听他们把张根本唤成“主任”就想笑。后来我也想明白了,“主任”这个词就是个尊称,安在谁的身上都会合适。
       李艳华穿着一件墨绿色细灯芯绒的立领小袄,脖子上围着米白色毛线领圈,两只手拢在袖管里,指挥我把麻袋里的芋头倒出来晒一晒,把香肠挂到屋檐下,母鸡拿绳子拴上腿,系到院子角落里,猪肉和带鱼搬进厨房的阴墙下,防止天暖化了冻,会发臭。
       一切安置妥当,她像个将军似的四下里巡视一番,意味深长地点拨我:“张小晚,你能够过来给我们当女儿,是你的福气呢。”
       隔三差五的,李艳华感觉张根本派人送回家的东西太多了,多得会腐烂、发臭、生虫,她就会拣出来装上一篮子,让我拎着,跟在她后面,送到前面小院里。那时候,她脸上微微地笑着,轻描淡写地对我妈说一句:“家里都有,你还让胡妈排什么队呀?”
       就这么一句话,好像什么都没说到,又什么都在其中。
       胡妈一向不当自己是艾家的外人,她把那只排队买来的猪头拎过来之后,马上就在狭小的厨房里摆开战场,挽袖子烧开水,烫猪毛,用尖刀把猪的耳朵、眼窝、鼻孔、脖颈一些地方刮得干干净净。她的眼睛那时候已经开始老花,为了修理猪头,特地戴上了一副玳瑁色塑料边框的老花眼镜。她的面孔扁平,鼻子肥满,嘴角处堆着一道又一道皱纹,当她用力时,嘴角会撮起来,上嘴唇与鼻孔间的距离骤然缩短,加上那副不无滑稽的眼镜,看上去就像一只表情古怪的猫。
       把那么大一只猪头洗净煮烂,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肯定是一件鼓舞人心的大事,因此我找了个借口从艾家酱园里溜出来,挤在艾早旁边看热闹。
       胡妈收拾好猪头,放进一口大锅,添水,煮开之后将水撇干,猪头捞出来又洗一遍,将鼻子贴上去闻一闻,确信没有猪腥味了,才往锅中放酒、葱、姜、花椒和八角,大火烧开,小火焖煮。
       厨房里水汽氤氲。木制锅盖在蒸气的作用下噗噗响着,好像锅里的猪头活了过来,拼命地要想突围而出。葱姜的香味,花椒和八角的香味,浓烈而尖锐,把我们三个人挤得无处容身。
       胡妈的眼睛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艾早,忽然说出一句话:“四人帮都垮台了,张根本还不该把艾家的房子还回来呀?”
       我脸上腾地一热,迅速地把眼睛转向门外,装作被鞭炮声吸引。我知道胡妈没有恶意,她肯当我的面说这句话,是因为她心里从没有把我当外人。我是艾晚,不是张小晚,我跟张根本、跟李艳华都没有关系。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还是难过。我真切地感觉到自己非常分裂,既不属于此,也不属于彼,既是艾家的罪人,又是张家的叛徒。我一直飘浮在深渊当中。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做,做什么。
       当天晚上艾家出了一桩叫人哭笑不得的奇案:我妈妈李素清将煮烂的猪头从锅里捞出,准备在案板上分拆切割时,惊讶地发现猪舌头不见了。割开的猪嘴巴里空空荡荡,那条最美味的猪舌被人从根部切走,不见了踪影。
       我妈妈百思不得其解。她拿出考据历史的劲儿考证这只猪头,最后确认猪头买来时就缺失了这个部位。她感叹人心不古,又为了胡妈买这只猪头时受人欺骗而忿忿不平。她并且好心好意吩咐艾早和艾好:“谁也不许告诉胡妈啊,别让她难过啊。”
       我是第二天中午从李艳华嘴巴里听说这事的,她在饭桌上当笑话一样讲给张根本听。她的本意,是嘲笑艾家做什么都倒霉,买只猪头居然还会缺了舌头。“不是我瞧不起艾家的人,运气这东西,它就是个天数。”
       张根本飞快地扒饭,呼啦呼啦喝汤,然后放下碗筷,瞪一眼李艳华:“你能不能把你的思想水平弄得高一点,不要再散布这种唯心论?”
       李艳华愣在饭桌上的工夫,张根本已经出门,发动了停在大门外的警用摩托,轰然而去。
       李艳华脸色通红,鼻孔张开着,使劲地出气。我奇怪地在她眼睛里看到了一种仇恨。长大以后回想这种眼神,才明白那是一个女人的幽怨,是她长期被张根本冷落之后,积在心里的毒素。那是有毒的眼神,能够烧毁一切销蚀一切的眼神。
       我走过艾早房间的窗口,在贴满了白色窗花的玻璃上敲了一下。我发现其中的一张窗花构思怪异——冷不丁看上去它像一朵饱满绽放的绣球花,定睛细看,才发现花蕊中躺着一个岔开双腿生孩子的女人,一个婴儿正从女人的两腿中鱼一样地游出。那女人嘴咧得很大,双目低垂,无比欣喜地看着腿间正在诞生的婴儿,手里还拿了一个半圆形的正在冒出一股水流的球体。我惊骇地认出来,这个半圆形球体是女人的乳房,冒出来的水流就是乳汁。
       惨白的阳光这时候从巷子对面的屋檐下钻出来,闪烁着照在窗玻璃上,其中的一个光点恰好圈住了那个鱼一样的婴儿,女人腿间随即长出一个白花花的火球,颤抖着晃来晃去,迷住我的眼睛。我转头躲开光线,艾早已经笑嘻嘻地从屋里出来了。
       “好玩吗?”她歪头看着自己剪出来的窗花,“我在纸上打了好几遍底稿。那个生孩子的女人,她在产房里就是这样的姿势,对不对?”
       那还是在两个月前,天气不太寒冷的时候。有一天放学后,艾早在校门口截住我,说要带我去医院产房,看女人怎么生孩子。
       “我们进不去的。”我告诉她,“任何人都不能随便进产房。家属都不行。”
       因为李艳华在医院工作,对医院里的事情我比艾早有权威。
       “我们当然有办法。相信我好了。”她不由分说地拉起我的手。
       我们走到医院门口的时候,那个曾经为艾早处理腿伤的实习医生突然从一个水果摊后面闪出来。他穿着一件米灰色的圆领毛线衣,深灰色衬衫的领口皱巴巴地翻在外面,上班必须穿着的白大褂此刻卷成很小的一团,夹在他肘弯处。我是第一次在室外的光线里看到他,他显得非常年轻,大概也就是二十来岁的样子,眼睛圆乎乎的,眼皮重重叠叠双着,华丽得有点花哨,嘴唇四周刚刚长出了一些淡黄色的茸毛,头发有点长,后面的发梢擦着了衣领,不知道是故意留出来的还是没有时间修剪。看见我们之后,他迅速地点了点下巴,扭头就往旁边的一个小巷子走去。我和艾早一声不响在他后面跟着。
       巷子的院墙不高,墙头上爬了一些蔷薇和牵牛花之类的植物。因为是秋天,花期已过,植物的叶片也开始零落萎黄,显出颓势。鲜红的瓢虫在叶片上很迅速地爬动,忽然振翅飞舞,也不过是从一张叶片飞上另一张叶片。更高处,有淡黄色的粉蝶在轻盈盘旋。花儿谢了,花粉没有了,粉蝶还指望着得到什么呢?搞不清楚。从院墙的里面,飘出来医院里特有的消毒药水的气味,当中也夹了腐烂食物的潲水味,用过的废旧针头的金属味,纱布绷带的血腥味,旧棉花垫子的尿臊味。院墙里面是医院的后场,空地上堆着成筐的等待运出去焚烧的垃圾。小时候李艳华偶尔带我去医院值班,曾经严厉地禁止我往后场探险,她说这地方脏,细菌太多,会传染病毒。
       顺着院墙走了不到一百米的样子,有一个简陋的医院后门。显而易见,这是为方便垃圾运送而开的。实习医生带着我们昂然而入。看门的老头儿正在听收音机,看见我们进门,抬了抬屁股,似乎想要起身询问,终究又放弃了这个念头。
       进门往右拐,大堆的建筑材料中,突然看见一架靠在院墙上的梯子。因为有那些零乱砖瓦和木料的遮拦,梯子靠在院墙上并不显眼。实习医生在梯子下面站住,一手扶住梯身,示意我们爬上去。上去之后才发现,院墙上已经预先搭好一块破旧的棉垫,垫子上临时覆了一大块雪白的药水纱布,显而易见这是他特意为我们准备好的“座位”。
       我端坐上院墙,紧靠了艾早,两腿惬意地耷拉着,正为着这神秘的一切惊讶不止时,猛一抬头,发现正对我们的二楼窗户里,有一团白花花的肉体在挣扎滚动。那一瞬间我吃惊不止,牙齿差点儿把自己的舌尖咬破:原来我们坐着的墙头正对着医院产房,直线距离不过两丈开外之处,一个年轻肥白的产妇正在产床上痛苦煎熬,岔开的双腿刚巧朝着窗外,小山一样的肚子遮住了她的脸庞,因此她看不见窗外的我们,我们也看不见她的模样。至于那两个戴白帽子的医生和护士,她们是背对我们在为产妇忙碌的,同样不可能而且也顾不上注意窗外的偷窥者。
       艾早坐稳当之后,确信视线中没有任何障碍,就低下头,笑眯眯地对实习医生踢了踢脚。她表达的意思是:“你可以走了,我们会慢慢欣赏。”
       就这样,在医院后场各种各样复杂气味的包裹中,在身前身后黄色粉蝶和红色瓢虫的飞舞缭绕中,我们肩靠着肩,大瞪着眼睛,屏息静气又惊心动魄地看到了一个婴儿出生的全部过程。期间艾早一直在嚼着什么东西,从嘴巴里一阵一阵冒出难闻的胶皮味。我问她嚼的是什么,她张开嘴巴给我看:原来是一根扎辫子的牛皮筋。她是用嚼牛皮筋的方法掩盖她的紧张激动。她的眉梢处有几根细细的筋脉鼓突着,口腔开合时,筋脉像虫子一样在皮肤下滑动,神情越是紧张,虫子滑动得越欢。当那个婴儿鱼泡一样带着血水从女人的两腿间滑出来,被产科医生准确地接在手中时,艾早全身往前探出,嘴巴里咯嘣地一声脆响,如果不是我眼快手疾抓住她的衣肩,她就会从墙头上出溜下去。她伸手从口中扯出那根牛皮筋,皮筋已经被她咬成两段,湿淋淋地、死蛇一样瘫软地躺在她的手心。
       现在我们总算知道,小孩子是从女人身体的什么地方、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生的了。艾早激动异常。她把两只手圈起来比划着:“那个洞……”她惊喜莫名地对我赞叹,“它自己会张开!有这么大!多么奇妙啊。”
       然后我们都不说话了,彼此的目光都盯在对方两腿之间。我甚至想到,如果此刻我们不是摇摇欲坠地坐在医院墙头上,而是在公共厕所或者艾早的房间里,她一定会逼着我把双腿打开,让她仔仔细细观察到位。
       此后的好几天中,艾早抓住点滴时间,在我面前陶醉般地回想和复述那个女人生产的过程:每一个细节,每一声嚎叫,每一股血水迸出来的恐怖。她对这种生命诞生的奇迹迷恋不止。她复述着,享受着,也许还憧憬着。从小到大她就是好奇心重的人,什么都想尝试,什么都不愿意放过。
       我抬起一只手,覆在那张构图怪异的窗花上。玻璃上的热量通过手心传递给了我。有一刹那我甚至误以为这是那个女人子宫和羊水的温热。
       我说:“艾早,我知道你把猪舌头偷出去给了谁。”
       艾早一点儿都没有惊讶,她撮起嘴唇,愉快地吹出一声不成调的口哨,把她的手抬起来压在我手背上,笑眼花花地:“艾晚,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我点头承诺。成长是要有秘密需要互守的,既然我们不能互相代替,我们就要互相帮助。
       远处传来零星的鞭炮声,提醒我们这是一年中重要的日子。阳光白莹莹的,把艾早脸上的皮肤照出花瓣样的柔嫩,一层浅黄色的细细茸毛像飘在花上的粉。空气中有烹煮腊肉腊鱼的香味,它们过于浓烈也过于凶猛,盖过了艾家酱园里那一树腊梅的芬芳。
       我们必须抬腿,微笑,迈进十六岁的大门。
       清明节那天,艾早神情肃穆地把我叫出大门。“有一件事,我必须跟你说。”她发布完这个外交照会,扭头就往我们碰头的老地方走,完全不必操心我会不会跟上。
       巷子里的厕所刚刚被人打扫过,地面有泼过水的痕迹,沿墙角洒了一圈灰白色的“六六六”粉,水的洁净气味和药粉的刺鼻异香奇怪地融合着,使得厕所这个污浊之地突然间变得庄严神圣。
       艾早等着我进门之后,探身往外面看了一眼,确信无人走过,便迅速地关上门,身子往门上一靠,一声不响解她的裤带。她身上的这条藏青色薄呢裤子是我妈妈李素清发胖之后下放给她的,屁股后面已经用缝纫机打了两块半圆形补丁。我记得李素清曾经为了如何让两块补丁看上去整洁体面而煞费苦心。
       艾早把裤带解下,顺手挂在脖子上。她用两只手撑开裤腰,自己先低头看了看,然后命令我:“你把手伸进去。”
       我大吃一惊,不知道她什么意思。那时候的女孩子,把自己的身体都看得很紧,我们虽然是姐妹,可是触摸对方的事情从来没有过。
       我嘻地笑出了声:“艾早!”
       艾早很严肃,几乎是一眼不眨地盯住我:“你伸进去!”
       我又想笑,又不敢笑,考虑了一下,小心地抬起手,掌心贴着她的肚皮,从她撑开来的裤腰里慢慢插下去。她的皮肤异常滑腻,手伸进去热烘烘的。我一边贴着她温暖的皮肤轻轻下探,一边好奇地盯住她的眼睛。我们两个人的面孔挨得很近,我能够感觉到她鼻腔里吹出来的灼热的气息。她的目光不躲不闪,依旧是肃穆地盯着我,坚定,诚恳,又有一点哀伤。在我的手心刚触到她肌肤的瞬间,她腹部曾经骤然一缩,吃惊一样。但是她立刻抓住我的手,用劲地往下送,示意我继续。
       “摸到了吗?”她小声问我。
       “摸到什么?”
       “一个孩子。”她的声音更轻,如同耳语。
       我一下子僵住了。我的手心仍然贴在她肚皮上,却像是被毒蜂蜇了一样,火辣辣的。
       “有一个孩子,这儿。”她隔着裤腰按住我的手,短促地笑了一下。
       我飞快地抽出手,想要挣脱她的魔咒。我的手心火辣辣的,我浑身都在着火,发烫,晕头转向。
       “我完了!妈妈知道了会打死我。”直到这时,她才把脸上严肃的表情完全撕开,显露出无助的悲伤。她仍然用两只手提着裤腰,而且只用拇指和食指,仿佛猝不及防间把一颗炸弹误拎在手里,那炸弹在嗤嗤地冒烟,她恐惧无比,又不敢贸然放下。
       有人在外面推厕所的门,我飞快地冲过去用肩膀顶住。那人推不开,嘴里咕哝着,又僵持片刻,才无可奈何地走远。
       我靠近艾早,跟她脸贴脸地站着,扯下她挂在脖子上的腰带,动手帮她把裤子系好。她身上热烘烘的,皮肤上有一股温暖的气息,很像米酒发酵时的甜香。她的腰肢仍旧纤细,柔软,一点儿也不像街头常见的肥胖蠢笨的孕妇。
       我把脑袋抵在她的肩上,哭了起来。
       艾早把他们的决定告诉了我:由实习医生带她到乡下亲戚家,实施刮宫手术。
       我不确切知道什么是“刮宫术”,可我明白这跟那个胎儿有关,也就是说,他们要躲到乡下去,把艾早肚子里的胎儿弄出来,杀死。
       这事肯定有风险。我不相信那个实习医生,他的那双过于华丽的眼睛,他嘴唇上的茸毛,看着就叫人不能放心。还有,他是外科医生,处理伤口或许可以,处理胎儿不会内行。
       我决定陪着艾早过去。她点头,没有说什么,可是眼睛里是湿的。我知道她希望我陪着她。她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心里恐惧,需要借我的手抓紧。
       我们分别在李素清和李艳华面前撒了一个同样的谎,说是同学的乡下表姐结婚,邀请我们去参加婚礼。我们还说,那个表姐挺虚荣的,想在婆家人面前有面子,叫了好几个城里的女孩子去当伴娘。
       那一阵我们家里挺乱。我妈妈有一天上课时下身突然出血不止,晕倒在课堂上。医生检查之后说她子宫里长了一个瘤子,劝她开刀。我妈妈一辈子最怕打针吃药,所以她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在肚皮上来那么一下。她今天下决心住院,明天又害怕反悔,反反复复,把自己折腾得夜夜失眠,所以无心细察艾早的神色。
       倒是李艳华对我们下乡当伴娘的事情发生了兴趣,一个劲地问新娘子长得什么样,结婚穿什么衣服,接亲用拖拉机还是自行车,在我回答了一连串的“不知道”之后,李艳华忽然盯住我的脸,说出一句让我意想不到的话:“人家请你们两个去,不怕抢了新娘子的风头?”
       我长到这么大,李艳华第一次用这样隐晦的语言肯定了我。她其实还是在意我的。
       因为说好只出门两天时间,所以我们几乎是空手离开了家。实习医生在汽车站跟我们会合,买好了三张到一个叫“窑湾”的小镇上的车票。他随身带了一个鼓鼓的包,路上他告诉我们说,里面是他想办法从妇产科偷出来的一套手术器械,还有一些消过毒的纱布棉花什么的。艾早听他说到“手术器械”这个冰冷冷的名词时,身体开始微微地哆嗦,手脚也变得冰凉。她马上起身从实习医生的旁边挪开,换坐到我旁边的座位上,好像这样一来就可以离那包“器械”远一点儿。
       窑湾镇是实习医生的姑妈家。他姑妈在镇上供销社做会计,看上去挺精明。当然他没有完全对姑妈说实话,只含糊宣称是帮朋友一个忙。这样一来,姑妈看艾早的眼神就不那么友善了,她认准了艾早是一个行为不检点的浪荡女孩,不停地用锥子样的目光在她肚子上扎来扎去。
       手术前,实习医生指挥我在厨房里烧开了一锅水,把几样叮当作响的金属玩意儿扔进去,煮了足足十分钟。捞出来之后,他又认真地用酒精棉花挨个擦了一遍。我觉得他还行,起码没有敷衍了事的意思。我从小跟着李艳华往医院跑,他的术前准备工作专业不专业,我大概地能够判断出来。
       他一丝不苟地穿上一件崭新的白大褂,戴了手术帽、口罩,然后扎撒着双手,让我替他戴上一双薄薄的胶皮手套。之后他就清场,不让我呆在那间临时用于手术的屋子里。艾早可怜巴巴地要求了几次,他一点都不肯松口,理由是:家属不可以观摩手术。他用的“观摩”这个词把我们唬住了,这个词听上去很了不起,好像他已经是一个大师级的医生,每一场手术都可以称为经典,轻易不能让外人偷窥。
       我摸了摸艾早的脸,安慰她:“你不会有事。我在外面等着你。”
       “我会很疼。”她躺在两条长凳拼起来的“手术床”上,双腿绷得直挺挺的,自言自语。
       我建议她:“如果太疼了,你可以叫。你一叫我就知道你还活着。”
       她点头,眼睛里汪起一包泪水。
       从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一直在里屋闷声闷气地哀叫。我说很长时间,是因为我没有表,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我觉得手术进行得太长了,我坐在门外一根一根揪自己的头发,已经把头皮揪得麻木不仁。期间我还奔出去上了两趟厕所,每次只努力地挤出几滴尿水,可我就是觉得内急,觉得便意汹涌,不可遏止。
       我终于被允许进屋探视。艾早脸色煞白,死人一样地躺在长条凳上,头发湿得像是刚从水中捞出,一缕一缕地粘在她的脸颊,像是脸上爬了黑黑的蚂蟥。她已经没有力气抬手,只能让手指勾动着,示意我靠近她。
       “我还活着呢。”她细声细气地对我说了这句话。说完之后她咧了咧嘴,好像是笑。
       我发现艾早的裤子上全是血,条凳上和地上也全是血,那些沾着鲜血的棉花一团一团胡乱扔着,遍地开着红花一样,看上去触目惊心。因为没有开窗,屋里血腥气很浓。如果懵懵懂懂闯进一个来客,准会认为这地方刚杀了人。
       艾早的下身一直在流血。实习医生带来的纱布棉花全都用光了,他给了我一块钱,让我去供销社找他姑妈买草纸。女会计幸灾乐祸:“这回知道吃苦头了?癫狂的时候怎么不想想后果?”我很想告诉她:你侄子是杀人凶手!可我那时没心思跟她理论。
       实习医生安慰我们:“出血是正常现象,子宫收缩才能帮助复原。普通经期还要一个星期呢。”
       艾早声明:“我不是怕流血,我是怕明天不能回家。”
       “干吗不能回家呀?无论如何我要回去,不然明天谁替我值班?”实习医生说得轻描淡写。他也许是故意要轻松气氛,可是屋里的空气仍然压抑。
       艾早蜷缩在两条拼起来的条凳上,看上去很不舒服。她不肯挪到床上去睡,怕身上不停流出来的血把人家的被褥弄脏。艾家的人在这些事情上全都很迂腐:自己都死去活来了,还想着不能给人家添乱。我坐在她旁边,什么忙都帮不上,只能拿一根棉签蘸着开水,湿润她干燥起皮的嘴唇。可是每次棉签一碰上她,她就会哆嗦,不堪重负一样。我一点儿都不知道,她的生命那时候已经脆弱成了一张纸,任何一次不经意的触碰都会把薄纸捅出一个洞。
       黄昏,供销社女会计下班回家,一眼就看出艾早的不对。她把实习医生拉出门,斩钉截铁说:“你不能让这个小烂货死在我家里。你现在就把她弄走,回青阳,或者送到镇上医院。”
       实习医生坚持:“明天就会好,真的。”
       “好你个头!”他姑妈朝他吼着,“人是好是坏你看不出来?这事我懂,我生养了三个,小产过两个,女人这时候该是什么样,我一搭眼就有数!”
       实习医生这才慌了。其实他之前也不是完全不懂,而是从心里不愿意承认手术失败的事实。
       艾早那时候非常恐惧,实习医生提出送她去医院时,聪明的艾早马上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她用尽最后的力气拼命摇头,反复强调一句话:“我要回家。送我回家。”她喘气粗重,因为开始发烧的缘故,脸色由苍白变成通红,一双眼睛也显得浑浊无神。她用这双眼睛绝望地盯住我。我能够明白她的意思,她已经不再相信除我之外的任何人,她以为她快死了,死之前她要回到家里,要在父母家人的身边。
       我要求实习医生照她的话做,立刻送我们回家。他当时满头大汗,已经是精神快要崩溃的样子。事情糟糕到这种地步是他完全没有料到的。他是家中的独子,因为某种关系被推荐读了大学,三年当中写批判稿的时间比读医书的时间更多,在艾早身上动刀也许是他生平第一次手术实践,他以为简单,结果却一塌糊涂。他会因为这次糊里糊涂的从医经历毁了一生。
       他脸上流着汗,可怜巴巴地对我解释,天实在晚了,镇上没有班车进城了,他和我两个人不可能步行二十里路把艾早背回青阳。“就算我们能背,她也折腾不起。”他哀求着,声音颤抖,稍不留神就会大哭出来。
       艾早蜷在条凳上听见了我们的争执,她拼尽全力说了一句话:“去给张根本……打电话。”
       我始终觉得世界上有些事情非常奇怪,比如说张根本,艾家的人都对他嗤之以鼻,戒备防范,背地里骂他是小人、流氓、投机分子、骗子、喂不饱的狼,谁也不愿意沾上他的气味,连他的老婆李艳华都会时不时摆出一副清高女人的模样,把他扣在桌上的带脑油味的警帽用两根手指拎起来,扔到旁边,以示轻蔑。可是一出大事,大家本能地要想到他,请他出场,靠他摆平。这种时候他就成了艾家的一件工具,逢山开山逢水过水地用着,没人再提他的小人,他的流氓,他的狗性和狼性。
       同样,张根本也是如此,他在内心深处肯定是瞧不起艾家的老老少少的。乡村贫民的出身,一步一步摸爬滚打混出人头,他即便住上了艾家的房子,用上了艾家的桌椅板凳和锅碗瓢勺,也仍然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外人,是一块格格不入楔在艾家墙上的榫头,看着碍眼,少他不行。那么,很多时候他顾着艾家,把家里人置于他的保护之下,鞍前马后侠胆义心,是出于强者对弱者的怜悯,还是心机深藏的另外一种形式的报复?
       人性是一团纠缠不清的乱麻,它们常常是一股股一丝丝地绞杀在一起,你就是把手指头扒拉出血来,也无法理出一个清晰的头绪。
       张根本出动警车把艾早带回青阳的第二天,下班回家时,把一挂滴着鲜血的猪肝交到我手里:“补血的。送去给艾早煨汤喝。”
       捆猪肝的麻绳刚刚扣到我手上,李艳华劈手夺过去:“别送!她不配!”
       张根本斜睨着她,似笑非笑:“别这么过敏好不好?艾早是孩子,你又不是孩子。”
       李艳华把猪肝啪地往地上一摔,扑上去揪住了张根本:“你说清楚,我怎么过敏?我怎么是过敏?艾早出的丑还不够大吗?你不是艾家的人你凭什么鞍前马后弄得像个真的?”
       猪肝很嫩,一摔就破了,四分五裂地粘在砖地上,看上去烂糟糟的。我蹲下去,一点一点地拣起来,用报纸兜着。这样的猪肝是不是还能够煨汤?我不敢确信。地上有一摊污秽的血,母狗黑子磨磨蹭蹭过来,用鼻子小心地嗅了嗅,然后抬头看屋里人的脸色,判断它能不能舔上一小口。
       “张根本,我知道你别有用心!你为什么这么护着她啊?她是烂女,你是嫖客,你们是一路货,惺惺相惜!”李艳华拉扯着张根本的袖子,哭腔哭调。
       张根本脸上露出很厌恶的神情,忽然抬手,打了李艳华一个耳光。“我让你懂点规矩。”他冰冷冷地说。然后他转头出门。
       李艳华披头散发地靠在墙上,咬牙切齿咒骂张根本,骂他流氓,凶手,杀人犯。骂着骂着她把矛头转移到艾早身上:“从小一看,到老一半,小时候我就看她不是个正经女孩。艾家的人都是蠢东西,从你妈妈开始就蠢,只养不教!”她把目光转向我:“幸好你到了张家,要不然的话……我让你别跟艾早搅在一起,这话是没错的,跟着好人学好人,跟着那个小烂货,你将来也是个偷人养汉的料……”
       我一声不响,收拾桌上的碗筷,再拿小铁锹进来,把黑子赶开,铲去砖地上的血污,铲下来的地皮送到院子里,充当花肥。我做着这一切的时候,心平气和,因为我在心里把李艳华的咒骂想像成狗叫。想到一个白白胖胖的女人居然会伸着脖子发出狗的叫声,我甚至忍不住地偷笑起来。
       我父母心里的想法跟李艳华没有本质差异,都觉得艾早这事弄得太丑,有辱家门,也让他们无脸见人。艾早在医院只住了三四天,高烧止住之后,我妈就给她办了出院手续回家,赃物一样地藏在房间里。我妈让我到学校给艾早请假,说是急性肝炎,要隔离休养。
       艾早那时候非常虚弱,躺在棉被下的身子薄成了一张纸,隔着脸上几近透明的皮肤,能看见血管在脸颊和额头上蜿蜒枝蔓的走向。她的脑袋上还非常可笑地包了一块黄绿格子的头巾,头巾的两只角折下来系在下颏处,看上去像一个头部负伤的病号。艾好有一次懵里懵懂问大人,艾早是不是脑袋里长了什么东西,是不是病得要死了?被我妈妈不客气地甩了个嘴巴,严责他不许出去乱讲。
       赵三虎在第一时间把艾早生病请假的事情告诉胡妈。胡妈立刻装了一篮子的柿饼、花生糖、云片糕和几只白白胖胖的猪蹄儿来看艾早。我妈妈拦在门口不让她进去,她说:“胡妈呀,艾早是肝炎,传染病。”
       胡妈说:“不怕,我从小把她带大,我有抵抗力。”
       我妈妈又现编一个理由:“可是艾早自己的抵抗力差,医生不让外人探视,怕病菌感染了她。”
       胡妈生气了,把满满一篮子吃食往地上一墩:“我是外人吗?我在这个家里忠心耿耿十几年,如今进个门都不让?”
       我妈妈就是不让。她宁可得罪胡妈,也要隐瞒住艾早的丑事。她早就下了决心,把该烂的烂在家里。
       七松树的眼泪
       贾铭用车子给我搬来了两盆菊花,一盆是金黄色的,花瓣细长卷曲,一层一层很饱满地向花蕊部分蜷缩,像是已经长大的身体要重新缩回到婴儿,缩回到母体,没有发育成形之前的状态。另一盆是紫灰色的,花瓣肥厚舒展,光泽如丝绸一样温润,比肩而立的两朵花球分不出大小高低,也说不上谁淡谁浓,它们盈盈绽放的样子,就像是一朵克隆了另外一朵。
       贾铭随口说了一句:“这盆紫色的,像不像你和艾早?”
       话一出口,他忽然想到艾早正遭遇的事情,怕我伤感,马上打岔:“今年的菊花开得真早,学校这才刚刚开学。”
       我把花盆搬到阳台上背阴的一面。“我小时候,菊花都要到下霜才开,可见它们喜阴耐寒。如今的栽培技术太过先进,花和人都无所适从。”
       贾铭顺便从超市买来一些菜,他把浇花的小喷壶交接到我手上之后,就去厨房里准备晚饭,说要给我煲莲藕排骨汤。
       我浇完了花,也跟着去厨房,看着他哗哗地放水冲洗排骨,然后又在锅里煮开一遍,水滗干,冲去浮沫,肉和骨头都洗出岩石般的灰白,才正式开始坐水炖煮。
       我感慨:“我小时候,胡妈是绝对不允许把肉洗成这样的,她说肉洗多了就没了肉味,不鲜,又没营养。”
       贾铭又在水池子里哗哗地冲洗藕段,一边笑着回答:“现在不同过去,鲜度不够放味精,营养过剩会发胖。”他忽然关了水龙头,抬头看我:“你怎么啦?总提你小时候的事?”
       “是吗?”我说,“真不好意思。我自己没有觉得。”
       他把湿淋淋的手搭在水池边:“我是替你担心。你现在的年龄还不该有怀旧情绪。”
       “情绪这东西,”我伸手拈起他衣肩上的一根落发,“自己没法控制。就好像一个生手骑上了一匹儿马,天知道那马会把你带到哪儿,你不得不随便它走。”
       贾铭显得有点激动:“艾晚,我会帮助你,让我来做那个牵马的人。”
       我把拈在手里的头发举起来,对光照了照。发丝的一端是黑的,另一端却已经呈现出灰白。由黑变白的过程,不是渐进,是从三分之一的地方突然截开,果断地从一种色彩跳到了另一种色彩。
       贾铭的头上,有了多少根这样黑白间杂的头发呢?
       我应该嫁给贾铭的,被他照顾的感觉真好。就像现在,我们面对面地坐在餐桌上喝汤,贾铭把盛好汤的青花瓷碗小心放在我的手边,把小瓷匙递到我的手上,一边还嘱咐着:“烫!小心点。”他一眼不眨地盯着我,直到我安全地喝下第一口汤,才放下心去一样。接下来他又询问我咸淡如何,要不要蘸点酱油,藕块的烂熟程度是不是正好,他一定要看着我一勺接着一勺把一碗汤消灭得差不多了,才端起自己的一碗,用调匙搅和几下,稀里哗啦倒进喉咙。
       我真的应该嫁给贾铭,像他这样的男人世上不多。我从前熟悉的那些做丈夫的人,陈清风不是这样,张根本和艾忠义也不是这样,他们都比他更加自我,他们不会煲汤给对方喝,更不会把看着对方喝汤当成自己的享受。
       艾早跟我谈过贾铭的事,她说我们两个人很相配,我们都喜欢安静,习惯在某个地方呆得长久,对物质没有过多追求。她感叹说,贾铭这样的男人就像出土文物,存世的概率越来越小,因此,如果我一不小心弄丢了他,出动雷达部队都追不回来。
       我承认艾早说得很对,可是我为什么心里如此烦躁呢?我越是享受贾铭的照顾,背后越是感觉出有一股蛮横的力量,在拉扯我离开,在制止我深陷其中。
       谁在嫉妒我的安逸和平静?什么样的生活是我最终的需要?
       我非常惶惑。父母生了我和艾早,把果断给了她,把迷惘给了我。
       吃完饭,贾铭习惯地起身,准备收拾桌上的碗筷。
       我抢着在他前面站起来,动手收拾。我不能过分心安理得地享受一个男人的照顾。可是我站起来的时候动作过大,挂在胸口的琥珀饰物被桌边卡了一下,皮绳忽然断开,琥珀骨碌碌地滚落在桌底。
       贾铭马上低头:“我来拣。”
       我探身抓住他的手:“不,我来。”
       他奇怪地望着我,有点惊讶我的过快的反应。
       我弯腰钻进桌底,伸手抓住那块琥珀。
       温润的一握,在掌心里不松不紧,多边形的每一条棱角都极为光滑,贴紧了皮肤,那样的真切和舒适。它就像陈清风的生命,被我紧紧地握着,我们肌肤相亲,灵魂相合。
       早在一九七六年元旦之后周恩来总理去世的那段日子,青阳城里很多人就已经领教过了电视节目的魅力。人们呼朋唤友地从大街小巷拥进几个购置有电视机的单位,里三圈外三圈,踩在凳子上,攀在树干上,挂在屋檐上,想方设法从那个小得可怜还雪花频闪的十四寸屏幕上看到长安街出殡的场景。所有的人都惊讶万分:生活中普普通通的面孔可以在魔鬼般的镜头里同步重现!
       从那之后,能够自由出入那几个拥有电视机的单位,随时随刻观赏到令人称奇的电视节目,成为小城里的一种特权,成为一件身价倍涨无比荣耀的事情。
       八月,有一天张根本下班回来很早,吃过晚饭他换了一件白色的确良的短袖衬衫,笑眯眯地招呼我:“张小晚,跟我到县广播站看电视去。”
       我甩着正在洗碗的湿淋淋的手,奔过来问他:“什么节目?”
       “罗马尼亚电影。”他心情极好地眨眨眼睛。
       李艳华正端着茶杯往嘴巴里送药,听到这话马上撇嘴:“我当是什么好东西呢!罗马尼亚电影也叫电影?从前我看好莱坞电影的时候……”
       张根本不客气地斥责她:“少宣传那些事啊!不看看你什么出身。”
       李艳华哑巴了。非劳动家庭出身是她的软肋,在这个问题上她从来都是心怀戚戚。
       我飞快地从洗菜盆里捞起碗,沥干,绞一块抹布把桌子擦了,然后净手,用牛皮筋重新绑了绑头发,换上一件淡粉色府绸布小褂,一条藏青色三角短裙,甩掉脚上的木拖板,登上一双白色塑料凉鞋,追着张根本往外走。
       李艳华在我身后冷笑。我知道她是因为心里嫉妒:张根本招呼了我,没有招呼她。可是我也不害怕:张根本要做的事,她不敢反对。
       八月中旬还是酷暑季节,被太阳暴晒了一天的院子正在反吐出热气,粉色的凤仙花和艳红的美人蕉憔悴不堪,母狗黑子趴在一只倒扣的水桶上享受肚皮下那一点点可怜的凉意。张根本大步流星走得很快,他衬衫的最下面一个纽扣大概没有扣好,迈步时衣服的下摆飘开,忽闪忽闪像粉蝶翅膀一样。
       我紧走几步赶上他,小心提议:“我们叫上艾早吧。”
       他那天真是心情不错,扭头看看我,一摆手:“行,叫上吧。”
       我立即扭头,冲向门口的小偏院。我兴奋的声音在夏日傍晚的空气中极速荡开,像是撒到艾早身边的一把碧绿的饱满的豆荚。
       经过几个月的休养调整,艾早的身体看上去已经大致复原。我妈妈的保密工作做得极好,所以同学当中没有人知道艾早出过那样的事情。实习医生就像一个影子,阳光下一闪便不见了,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
       只有我明白艾早受到的伤害。她一直保留着养病期间剪出来的那些窗花,期盼有一天能够交到实习医生的手上。那些窗花是艾早为他剪的,少女的初恋顺着剪刀的尖刃流淌出去,沾着红,染着绿,有一些羞涩,还有更多的憧憬。她对我说,她不恨那个实习医生,他不是故意要伤着她的,相反,她想念他身上酒精和药棉的气味,有时候放了学,她会不由自主地走到医院后面的巷子,只是为了闻闻那股味道。
       我妈妈希望我经常把艾早叫出去散散心,家里有一个艾好成天窝着不动拿书本当饭吃,已经够叫人心烦了,她不想女儿也退缩回来变成一个同样沉默的人。所以我一说要去广播站看电视,我妈妈马上催着艾早换衣服出门。
       艾早的衣服十分素净:米色小碎花的圆领短袖衫,浅蓝色的确良的长裤。裤子是我妈妈新给她做的,裤缝笔挺,裤腿修长,臀部也包得恰到好处,看上去非常合身。我妈妈最近给她做了好几身衣服,似乎有点讨好艾早的意思。她是在检讨从前对艾早关心不够呢,还是乞求艾早不要再给她弄出麻烦呢?也许两种意思都有吧。总之,艾早穿着这一身素色而且体面的衣服,再把头发挽上去,露出长长的脖颈,就显得比我成熟了很多,完全是一个端庄沉静的年轻女人的模样。
       我们在县广播站门口碰到了另外一个女孩,她约莫二十多岁的样子,皮肤微黑,欢眉笑眼,辫子盘在头上,穿着一条式样很夸张的连衣裙:领口是方的,袖子的肩部像鸟儿翅膀一样高高撑起,跟她的脑袋组成一个有趣的“山”字形状,腰间紧紧勒着一条硬邦邦的腰带,勒得仿佛呼吸都有点艰难。她看到张根本,笑靥如花地扑过来,表情异常地丰富:“哎呀你怎么才来?人家都等了很久了!”
       张根本顾及我和艾早在场,把她推开一点,皱皱眉头:“怎么穿了这么件衣裳?跟只花母鸡似的。”
       “不好看吗?”她拎起裙摆原地转一个圈,“电影里的马科斯夫人就穿了这件衣服,人家还是自己琢磨着裁剪出来的呢,费了好多心思呢,人家以为你会喜欢嘛!”
       难怪我看着眼熟,来我们国家访问的菲律宾总统夫人的确是穿着这么一件衣服,我们都从新闻电影短片中看到过。总统夫人穿着这种衣服会见毛主席时,毛主席就低头亲吻了她的手。毛主席之前还没有亲吻过其他女人的手,可见漂亮衣服自有它的魅力。
       张根本对我和艾早介绍:“她在服装厂工作,姓洪,叫洪果,你们喊她红果儿吧。”
       我和艾早对视一眼。现在我明白张根本看电视为什么要叫上我了,我不过是为红果儿做了个掩护,醉翁之意不在酒。
       县广播站是执掌政府舆论大权的地方,对进门的闲杂人等向来盘查很严。可是张根本的派头更大,他几乎是目不斜视地甩着胳膊长驱直入。我们从楼梯上去,到二楼会议室。青阳城当年最大的一台二十一英寸黑白电视机就搁在这个大房间里。电视机前密密麻麻排满了狭长的条凳,已经有不少人占据了前几排的座位,正昂着脑袋四处张望,脸上洋溢着早来早好的庆幸和快乐。张根本跟其中的不少人认识,他们热络地打着招呼。有人赶紧让出位置,请张根本落座。他嘿嘿地笑着,像个首长一样地摆手。然后他在中间的一张条凳上坐下。红果儿马上挤过去,挨坐在他的身边,山头一样耸立的袖肩紧贴住张根本的白的确良衬衣,一双灵动的眼睛左顾右盼。
       我们都没有料到会碰到一个认识的人:陈清风。当时他只穿一件旧得毛了边的汗背心,一条晃晃荡荡的西装短裤,趿拉着塑料拖鞋,坐在一排平房前回廊的藤椅上看书。那盏灯应该是临时从房间里拉出来的,挂在廊柱的钉子上,二十五瓦的灯泡马马虎虎照亮了藤椅周边一小块地方,他的身影仿佛被一束追光灯凸现,看过去好像是从三十年代的旧电影里剥离出来的一个场景,陈旧却又安详。
       第一眼认出他的是我。艾早骑车跟他相撞跌倒时,因为惊慌疼痛,没有在意背她上医院的那个人的长相,可是我有印象。我撕过他的衬衣,还知道他抽烟,身上有烟味。特别是,他的牙齿不像一个抽烟的人,非常整齐,密密的,不那么洁白,但是闪闪发亮,温润如玉。
       我拉了拉艾早的衣角,把远处灯光下的陈清风指给她看。艾早惊奇地扬起眉毛:“是他吗?”这时候,我们两人嘴里都咬着一朵刚刚从院墙角落里摘下来的美人蕉的花。这种花的根部有很甜的一兜蜜,无聊的时候我们就喜欢吮着花茎玩。
       那天院子里的星光很亮,地面上仿佛铺了薄薄一层水银,树啦,花啦,砖石铺出的甬道啦,砌在院里的水池啦,一口被遗忘在院子里的瓦缸啦,全都在星光下熠熠生辉地凸现着,所以陈清风也在同一时间发现了我们。事情几乎过去了一年,陈清风认出我们却丝毫没有费劲,说明他的记忆力极好,又或者是他一直把我们两个记在了心里。他的目光在我们两个脸上轮番停留过之后,下意识地往下,瞥了一眼艾早曾经受伤流血的脚腕,尔后又抬上来,龇牙一笑:“怎么不看电视了?”
       艾早反问他:“你怎么不看?”
       我有点惊奇的是,艾早已经很长时间不主动跟人讲话,此刻她却突然地活跃起来,抢在我前面开口。
       陈清风扬起脸,往楼上会议室的窗户看了看,带了点自负地:“那些大报告,我不用听都能背出来……”
       有几秒钟的时间我们都沉默着,不知道往下如何再引出话头。然后陈清风像是忽然想起来,站起身,把藤椅往我们这边推了推:“坐……”
       艾早笑得很放松:“还是你坐吧,我们两个人呢。”她不由分说把对方推着塞回到椅子里,又拉着我,屁股一抬,坐到了走廊高高的栏杆上。
       栏杆很窄,硌人。木头也特别容易吸引热量,被太阳烘晒了一天之后,此刻在屁股下面微微发烫。我们坐着,感觉视线有点高,看陈清风的头顶几乎是俯视,而他的视线又差不多跟我们的腿面平行。这样一来,我开始担心我的裙子太短,盖不住大腿,心里有小小的紧张,不停地用手拉扯着裙边。
       艾早穿的是裤子,所以没有我的尴尬。她因此比我放松很多,两条腿悬在空中,悠然地晃荡着,问陈清风看的是什么书。
       对方就把书举起来,递到艾早的手里。一本文革前的《世界地理知识》合订本。十六开本,装订的纸张很马虎,缝线用的是纳鞋底的麻绳,很不专业。
       “我从废旧品商店找出来的。”他欠身,往前探着脑袋,紧盯住艾早手里的书,仿佛那是一件珍宝,他生怕艾早一不小心摔碎,毁掉。“书太少了,找到一本好书很难。”他感叹。
       书旧得真像老古董,纸页泛黄,边缘发黑,我坐在旁边都闻到了一股陈年霉烂的味道。艾早想要看清楚其中的一页,不得不把书举起来,凑近挂在廊柱上的灯泡。她抱怨说:“干吗不弄个瓦数大点的啊?”
       陈清风认真解释:“太亮了招虫子多。”
       我一低头,才发现地上已经躺了无数的小虫尸体,都是稀里糊涂撞上灯泡后一头栽死的。说话间,还有更多的小虫仍然环绕在灯前,一圈圈地疯狂飞舞,不撞个鱼死网破不肯甘心。
       “你学地理的?”艾早把书还给了陈清风,又盯住他的眼睛,表示好奇。
       陈清风想了想:“实际上……我是学中文的。可我喜欢行走,对地图这些东西着迷。”
       艾早炫耀:“我弟弟能背出全世界所有国家的首都名称。”
       陈清风笑了:“那我不行,有一些很小的岛国记不清楚。像太平洋中的瓦努阿图、基里巴斯、西萨摩亚什么的,太冷僻,记过就忘。”
       “那你出过国吗?”
       “地图上的旅行算吗?”
       我们一起大笑。我不清楚陈清风有多大年龄,但是他看上去年轻。他笑起来的时候,笑纹是慢慢从嘴角漾开的,下巴有一个浅浅的圆弧,鼻孔张得很开,显出一种知足常乐的温厚。但是他的眼睛会发出不平常的光亮,瞳仁深处闪闪烁烁,仔细看时,就会觉得那里面充满异数,是化学的不稳定式,代表着他的难以实现的渴盼:漂泊,游走,随意,向远方。
       一个人面孔表面的东西和瞳仁深处的东西,彼此对立,又和谐地并存。它们在此后的岁月里,共同支配陈清风的灵魂,使他的身体呈现出令人着迷的特质。
       我记得那个晚上我们在走廊里还说了很多好玩的事情。陈清风刚看了那册合订本的《世界地理知识》,他现学现卖,告诉我们新西兰的毛利人见面是如何行“碰鼻子礼”的:他们把屁股撅着,脑袋拱出去,鼻尖顶着鼻尖,模样像两只斗架的鸡。在太平洋另外的岛国上,土著女人们为了脖子修长,从婴儿生出来就一年年地往脑袋下面堆叠项圈,成年后个个都变成长颈鹿。还有个国家,女人以耳垂肥长为美,所以从小在耳朵上挂铁环、石头、成串的玻璃珠儿,把耳朵拉得能够垂到肩头上,一走一晃荡,像脑袋两侧挂着两片帽檐……艾早听他东拉西扯地说,笑得前仰后合,有一次幅度过大,差点儿从栏杆滑落到地上。陈清风也笑,肩膀一耸一耸,细密的牙齿非常迷人。黑的、绿的、褐黄色的小飞虫在我们头顶上绕来绕去,撞到灯泡,发出轻微的噼啪声响。空气慢慢地凉爽下来,晚饭花和蔷薇花的香气变得浓郁。看门的老头儿往院子里又洒了一遍水,水被地面吸收时咝咝冒泡,像是土地在呻唤。
       很多年之后想起来,那个夜晚的情景有点像梦,我们所谈论的发生在遥远国度上的趣事,我们背后水银般的星光,凸现在追光灯效果中的陈清风的身影,以及楼上会议室里中共领导人读报告的腔调,都有那么点非同寻常,仿佛超越了那个时代的现实,让我们提前看到了生命中的另一种可能。
       艾早求张根本帮忙,在县文化馆弄到了一张借书证。张根本办这些事情不费吹灰之力。艾早第一次去的时候,带了一个很大的书包,准备横扫馆内藏书,来个满载而归。可是进到阅览室之后大失所望:稀稀拉拉的几排木头书架上,除了《毛选》四卷,就是马克思的《资本论》,列宁的《国家与革命》,还有浩然的《金光大道》、《艳阳天》,姚雪垠的《李自成》,几本《赤脚医生手册》,一些革命斗争故事的连环画。艾早绕着书架慢慢转了一周,又转了一周,夹着空荡荡的书包出了门。
       “蒙人啊!”她对我诉说,“又没有书,办什么阅览室?”
       她还说:“连一本地图册都没有。青阳城里就没有人关心世界吗?”
       她这么一说,我明白了,她不是为自己借书的,她想替陈清风分担求书的烦恼。
       艾早瞪大了眼睛,目光炯炯地在她的周围寻求书籍。她排除了小说,也排除了诗歌、戏剧、故事集,只寻找跟地理有关的文字。她借口求教作文闯进语文老师的家里。老师是五十年代的下放右派,以家中藏书丰富闻名,文革中学生们拼死帮他转移了几大箱的书籍,那些可怜的“人类精神财富”才得以劫后余生。艾早一边请教着“作文的主题思想怎样才能拎出来?”一边用眼角贼一样地四下偷窥。最后她摸清了老师家中只有古典名著,没有地理读本。之后她把重点放在废旧品商店。陈清风的那套合订本《世界地理知识》是从废品店淘来的,艾早认为她也可以同样侥幸地淘到宝物。她一连好多天捂着口罩去翻那些店里的垃圾,回家之后双眼通红,是被灰尘迷的。她很奇怪去废品店的人怎么只卖报纸:“书呢?难道没有人再去卖书?”
       的确没有人再去卖书了。文革已经结束,出卖知识的时代已经过去,十年浩劫之后所剩无几的书籍都成了宝贝。而新版的图书,那些经过有关部门审慎核准才得以重见天日的政治、历史、文学、经济和法律的圣典,它们还要再过两年才能摆上新华书店的木制柜台。
       艾早最后还是从书痴艾好的手中抢到了一本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芬历险记》。她把书的故事复述给我听:哈克不堪酒鬼父亲的虐待,结识了从种植园逃出来的黑奴吉姆,两个人一块儿乘木筏沿密西西比河而下,一路经历了许许多多惊险和怪诞的事情,也领略了密西西比河流域壮美险峻的自然风光。艾早说:“了不起的故事!陈清风会喜欢的。可以当地理杂志读。艾晚你想想,乘木筏游历美国啊!”
       艾早说完这句话后,我马上想到一个可能:陈清风是中文系的大学生,他也许早就读过了这本书。
       “那也没有关系。”艾早不在乎地,“他还可以再读一遍。好书还怕多读吗?”
       她这么说,我就无话可答了。于是我陪着她去广播站,给陈清风送书。
       艾早一路上都显得兴奋,不停地把书从帆布书包里掏出来看看,放回去,再掏出来看,再放回去。这书看样子曾被无数的人读过,封面剩下一半,末尾少了两页,书页还起皱,变薄变脆,感觉稍不留神就会让手指在书上捅出个窟窿。我很担心艾早兴奋过度,翻来倒去把书弄坏了。要真是弄坏的话,可怜的艾好就没法对他的同学交待。
       我们在闸桥上碰到了张根本。他穿着一身便装,开了一辆军绿色的警用摩托,大热天气,手上却套了一双浆得很挺括的薄纱手套,显得那么讲究,神气。他停下车,身子从车座上探过来,下巴点一点艾早手里缺头少尾的书:“天天盯我帮你弄借书证,就借了这么一本小破书?”
       艾早不答话,下意识地把书藏到了身后。跟张根本的摩托车、跟这双洁白的薄纱手套共处在一个空间里,艾早手里的《哈克贝里·芬历险记》忽然变得可怜巴巴,有几分狼狈。
       “大学要考试招生了,邓小平都有指示了。”张根本居高临下地,“你们两个有空多看看正经书,过两年考大学,别在外面架着膀子晃来晃去。还有,交朋友要慎重,女孩子家……”
       他知道我们跟陈清风的交往了吗?还是没有实际内容的泛泛而谈?
       艾早鼻子里轻轻地哼了一声,她想说的是:你自己又是怎么做的?实际上,我心里也这么想了,可是我不敢公然表示这种不满和不屑。
       张根本从我们脸上没有看到他所期待的反应,只好叹口气,从车斗里摸出一包什么东西,扔到我怀里。“早点回家,免得你妈妈啰嗦。”说完他油门一踩,摩托车喷出一股热浪,绝尘而去。他手上的白手套在极速奔驰中拉出一条白线,像空气划过去的闪光。
       我低头,发现怀里接住的是一袋话梅。一定是哪个相好的女孩子塞给他,他做个顺水人情扔给了我们。我打开,往艾早嘴巴里塞了一颗,自己也含了一颗。话梅又酸又咸,一时间我们满嘴口水,牙床僵涩得说不出话来。
       广播站的门卫老头儿拦着我们不让进去,说陈清风下乡采访去了,宿舍里没人。
       “你让我们进去看看!”艾早把那本《哈克贝里·芬历险记》抱在胸前,苦苦要求。
       老头儿从花镜下面瞪着我们:“没人还看什么?”
       艾早决心蛮扯到底:“没人为什么不能看?”
       老头儿笑起来,拿两个小姑娘没办法:“进去吧进去吧。不摸摸门锁你们不死心噢。”
       我们双双扑进院子,直奔回廊。老头儿远远地透过窗玻璃监视着两个非法入侵者。
       陈清风的窗台上有薄薄的一层灰。挂灯泡的廊柱已经空了,电线被重新牵回房间,隔着窗户玻璃,好像看见灯头挂在蚊帐的钩子上。艾早莫名其妙地生出忧虑,担心陈清风晚上开灯看书会引燃蚊帐。我说不会,陈清风又不是小孩子,这点常识他不会不懂。我们接着开始争论陈清风床底下的箱子里大概藏了多少书,我说有一百本。艾早坚持说有一千本。我认为不可能,我们学校那么大的图书馆,总共才有不到三千册的书,还包括教材和教辅。于是我们就说定,等陈清风回来了问问他,谁输了谁给对方买一副扎辫子的玻璃绳。
       第二天艾早一个人又去过一次,陈清风仍然没有回来。第三天,第四天,艾早上下午放学都会绕过去看看。她好像来了劲儿,非得把那本《哈克贝里·芬历险记》递到陈清风的手里不可。到第五天,她垂头丧气地站在我面前。“我去过了。”她说,“他下乡刚回来。”
       “书给他了吗?”我问。
       “给了。他说马克·吐温是大作家,可那本书是小孩子看的书。”
       我憋不住地笑起来。艾早怒气冲冲地看着我:“可笑吗?这可笑吗?”可是过了没多会儿,她也跟着我一起笑。我们都觉得这事挺荒诞。
       最后艾早通知我:“陈清风后天还要下乡。他同意带我们一块儿去。后天是星期日,你负责把张根本的自行车借出来。”
       起先是陈清风自己骑一部车,我和艾早合骑一部车。我的车技比艾早好一点,所以她坐在我后面,我带着她。出城拐到乡村公路上,就不行了,石子路面被各种拖拉机、独轮车、载货的小卡车压出一道一道坑坑洼洼的车辙,碾压厉害的地方,路面简直就像被人扒开,五脏六肺都翻弄出来了一样,糟糕透顶,我的双手在这样的路面上把不稳龙头,车轮一个劲蹦蹦跳跳,根本不听我的指挥。艾早就下车,坐到了陈清风的车后。
       陈清风的车技好,带上艾早丝毫不显得吃力。那些车辙、洼坑、凸成馒头状的路面,他总能扭转龙头,轻快地让过去,流畅得像是跳舞。他说是因为他经常下乡、走惯了这种乡村公路的缘故。他在县广播站当通讯员,日常工作就是往下面跑,到四乡八镇采访,碰上一些有意思的事,赶回来写成文字稿,让播音员播报出来。有些稿子也会往地区和省里寄,会在省报发表。我问他什么是“有意思的事”,他笑笑,好像不太愿意回答似的:“就是你们在报上常看到的那些事吧。”
       初秋的田野是一种沉甸甸的绿,庄稼刚从漫长夏季的干旱和暴晒中缓过气儿来,又知道不久之后将是生命的结束,枝枝蔓蔓就拼命吸吮着地里的养分生长,放眼望去一片蓬勃,一片撒着欢儿的兴旺。那一年农村还没有分田到户,社员们必须踩着钟点出工,成群结队地聚在同一块地里忙碌,我们经过那些人头攒动的地块时,会有很多人直起腰来朝我们张望,皱纹密布的面容上没有什么表情,眼神一片空洞和茫然。那时候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一年之后,安徽凤阳的一个小村子里,十八户农民秘密签订的一个分田到户的契约,会从此改变他们自身连同他们脚下这片土地的命运。
       艾早规规矩矩坐在陈清风身后,不用操心看路也不必费力气蹬车,久了她就无聊,提醒陈清风说,他应该讲点儿什么。陈清风讲了一个关于树叶的故事,他说这是美国作家辛格写的童话。深秋降临到一片森林,落叶像金黄和鲜红的酒液泼洒在地面,枝头上只剩两片分别叫欧里和楚珐的叶子,它们深信,是因为同胞姐妹的彼此相爱,才使它们一次次地逃过风雨和寒夜而留存下来。严冬渐渐来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它们互相鼓励着活下去。“只要一片叶子维持不坠,就决不撒手。”它们在猛烈的暴风雨中,庄严地讨论着什么是爱什么是美。“在我们所有的力量中,爱是至高至美的,与宇宙同样伟大和永恒。”当欧里最终消失不见时,楚珐哀求大树把欧里还给它。大树沉默不答。于是楚珐毅然决然表示:“既然你已经把欧里从我身边夺走,那就把我也拿走吧。”这两片曾经在秋天的枝条上战战兢兢度日如年的树叶,终于获得了解脱的快感,体会到了躺在大地上与宇宙一体的幸福。在它们从萌芽到坠落的漫长季节里发生的,不是死亡,而是拯救。
       陈清风讲述这个故事是在一九七七年九月,隔了整整一年,写这个故事的作家辛格获得了由瑞典皇家科学院颁发的一九七八年诺贝尔文学奖。
       很久之后,在我和艾早分别长大成人,我们终于被风吹落到地球不同的角落之后,我常常会想起陈清风说的这个故事。陈清风不是巫师,他应该不会预测到我和艾早未来的命运,他讲这个故事的初衷,也许是刚刚阅读过辛格,也许是因为我们相似的面孔而灵机一动。不管如何,这是一个巨石一样压在我心里的声音:森林里有无数树叶,只有我和艾早彼此相爱,一片维持不坠,就不能撒开另一片的手。
       决不。我说,我不会撒手。
       决不。
       接下来的经历同样神奇,陈清风刚说完森林和树叶,路的两边就出现了连绵不断的各种林木。先是一段白杨树林,挺拔耸立的枝干泛着银色光亮,叶片薄而透明,浅绿中微微地染了灰白,把林中筛漏的阳光摇曳成满地碎金。然后出现的是水杉,羽状的树叶如抖开的水袖,排排列队的美人在原野中寂寞而又婀娜地起舞。再下来是松树,是塔松、罗汉松,还是紫皮松,我不能确定,总之那些树干粗壮沉郁,树皮一片片地鳞状凸起,龟裂剥绽,看上去树龄不会年轻。
       陈清风招呼我们下了车,到林中歇脚。我们惊奇地发现自己踩上了陈年落叶铺就的地毯,脚下软和得让我们忍不住轻唤。弯下腰,就看见了遍地掉落的松果,它们经过一年的风化,已经褪成土灰色,脚尖轻轻一碾就碎成粉末,扬起一小股带松香味的灰烟。墨绿色的爬虫、黄色的甲虫、黑色的蠕虫在松软的土层里穿进穿出,努力搬运着土块和它们需要的食物,也许什么也不干,仅仅是玩耍。
       陈清风告诉我们,这些树林是三十年代本地一个很有想法的实业家开垦栽种出来的,那人雄心勃勃要在漏水漏肥的沙土地上建大片林场,又不清楚哪种树木最适宜在此地生长,就试种了这么几片树林,每个树种占地一百公顷。除了白杨、水杉、松树之外,再过去还有榆林,还有榉树林、樟树林、白果树林。“后来,”他说,“树长起来了,那个实业家却在抗战逃难时死在云南。再后来,他的儿子去了台湾,据说现在定居美国。森林收归国有。树都活着,可是林场始终没有建起来。”
       “为什么?国家不再想建林场了吗?”
       陈清风拿一根树枝,专心挑逗地上的一只爬虫:“国家只想种粮食,高产丰收。几亿张嘴巴要吃饭。”
       艾早发现了松树上好玩的东西,大惊小怪地送来给我们看:“这是什么?黏乎乎的。里面还有树叶,还有小虫子!”
       我伸头看她的手掌,一团蜜黄色半透明的软体物质颤颤地趴在她掌心中,边缘毛糙,像玻璃弹子儿被小孩子滚动得太狠,失去了表面的光滑纯净。一截枯黄的松针和一只深褐色的小甲虫静静地躺在那团东西中,甲虫的腿脚都张舞着,呈现出挣扎呼救的姿态。另外,在艾早细嫩掌心的衬托下,我还看见那里面密布着无数细小的气泡,跟街上吹糖人的小贩在一口小锅里熬出的热腾腾的糖浆一样。
       陈清风也走过来看,还伸出一根手指,轻轻触了一下那团东西。“松树的眼泪。”他说。
       “什么?”我们都没听清。
       “从松树伤口中流出来的树脂,有人叫它‘松树的眼泪’。”
       艾早抬头看我。我们的目光在空中碰撞,彼此都明白了对方心里想的是什么。“松树的眼泪”,如此华丽又如此忧伤的一个名字!那一瞬间我们都感觉艾早手里的东西活了起来,有了温度和呼吸,并且在呻吟和呜咽着。
       陈清风看见我们屏息静气的样子,觉得好笑,问我们知不知道有一种东西叫“琥珀”。我想了一想,说知道,好像《红楼梦》里就提到过,挂在脖子上的饰物?陈清风点头。琥珀就是脱生于松脂。比如艾早手里的这一团,如果这时候突然间地震了,松脂被埋到地层深处,里面的成分经过千千万万年的挥发聚合,凝固成美丽的天然化石,就是琥珀。埋下去的松脂是什么形状,长出来的琥珀便是什么形状。松脂里包融进去的树叶小虫,将来的琥珀里历历在目。
       艾早目瞪口呆地愣在松树林中。她把掌心抬起来,仔细地研究这团松脂。她不敢相信眼前软乎乎的东西会在千万年后变成一颗美丽的化石。风卷起地上掺和着松针和树皮的腐殖泥土,在她的脚边打着旋涡。一只淡黄色的小虫落在她头发上,慢慢爬动。她手心轻轻地握着一团松脂,怕握疼它,手指只弯出很浅的弧度。
       突然她扭头,奔向附近最挺拔最粗壮的一棵松树,把凉鞋脱下来当锹,飞快地刨土。泥土四下飞扬,艾早前额的发丝上很快就沾了细碎的腐叶草根。她刨出一个瓦罐那么大的浅洞后,仔细地往洞底撒上一层枯叶,然后把松脂放进去,再撒一层枯叶,重新填埋好泥土,站起身来,用劲踩实。
       迎着我和陈清风惊讶的目光,她笑眯眯地解释:“我想要它变成琥珀。假如我在五十年后还活着的话,我就来找它。”
       我提醒她,变成琥珀需要几千万年,她不可能看得见。
       “五十年很长的!总会变一点点的吧?会是一块软软的琥珀,握在手里像橘子软糖,对吗?”她在对我说话,眼睛却盯着陈清风,向他求援。
       陈清风于是说:“有可能啊,一块软糖一样的琥珀。”
       艾早笑得非常灿烂。她开始点数,从最靠路边的一棵树往里数,确定她埋下松脂的地方。“第十二棵!”她报出数字。
       陈清风感觉有趣,开玩笑说,既然我们对琥珀如此着迷,那么,如果有一天他能够离开青阳,走遍世界,他就去寻找两块一模一样的琥珀,送给我和艾早一人一块。
       “如果没有呢?”艾早严肃地看他。
       “没有什么?”
       “两块一模一样的。”
       陈清风蹙眉,用手指轻敲脑袋,做出苦思冥想的样子。忽然他张开双臂,张牙舞爪地扑上前来:“那就把你们两个变成琥珀!”
       我和艾早拉着手跑,笑得喘不上气。
       八掌纹
       这一年过春节的时候,艾家酱园和小偏院里的人气格局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年三十的这天,李艳华照例拣出家里一些暂时吃不完而且又不能久放的生鲜食品,用竹篮子装着,让我跟随她去前面小偏院“送礼”。篮子很重,把我的手勒得生疼。我记得那里面光是黏乎乎的猪肚就装了三个,它们散发出猪内脏特有的熏鼻子的气味,让我怀疑这些东西是不是因为摆放得太久已经腐烂变质。
       李艳华边走边责怪着到家里给张根本“上贡”的人,嫌他们没脑子,土,一说送礼眼睛就盯着猪,再就是鱼,吃吃吃,就不想到嘴巴之外还有穿,还有用,还有摆设,那些时髦漂亮让人看着喜欢的东西。“他都结交些什么人啊!”李艳华半是幸福半是遗憾地抱怨着。
       我觉得李艳华其实很可怜,她分享到了张根本身边多余出来的权力、财富和体面,却不认为自己失去了更重要的,一个男人对女人的宠爱和依恋。
       我们推开偏院大门的时候,我妈妈李素清刚好站在院子里试穿一件崭新的墨绿色人字呢短大衣。大衣的颜色很正,沉郁中不失娇俏。做工也讲究,领口袖口用黑平绒镶了一道窄窄的边,三颗核桃那么大的纽扣也同样用黑平绒包了起来,前面有两个大大的贴袋,衣服的下摆恰到好处地包住了臀部,把我妈妈衬得端庄、丰满,散发出含而不露的时尚气息。她把胳膊平举起来,前后地转着,呼唤艾早拿剪刀,帮她剪去肘下的一段线头,还让艾早替她看,后面的衬里是不是长了点,穿出去会不会闹笑话。
       李艳华一声不响地站在门口,看着我的妈妈、她的堂姐兴冲冲试穿新衣。李艳华在衣着打扮上从来都比我妈妈讲究和时尚,偏偏那天她因为收拾过年的食品,穿得比较马虎,是一件藕色的对襟棉袄。藕色本是一种优雅别致的颜色,但是太别致了,经不起旧,一旧就显得灰暗,显得特别的憔悴落魄。李艳华就这样憔悴着站在门口。那短短的几分钟里,她一定感觉到了某种变化,在她和李素清之间将要发生的,某种角色和身份转换的变化。
       李素清回头看见了我们,笑嘻嘻地:“刚好,帮我掌掌眼,衣服做得怎么样?还合身吗?我的一个学生,她爸爸是上海红叶服装店的大师傅,回来过年,一定要帮我做件大衣,还死活不肯收钱。学生家长太热情了。艳华你看,这颜色,这款式,是不是太时髦了点?我这样的身份能不能穿?”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她说话说得多了。她的语气,她的神色,她话中透出来的意思,都让我觉得过了一点火候。不,我宁可相信我妈妈不是故意炫耀,她仅仅是因为偶尔穿上一件新衣而开心快乐。
       李艳华强迫自己笑。她从我的手里接过那只沉甸甸的竹篮,大声地抱怨:“年年家里都是吃不完的东西!你说这些人,找小晚爸爸办事就办事吧,非得要送这送那。她爸爸也真是,你说搅那些破事干什么?有那工夫回家喝喝茶种种花不好?我现在是看到有人上门就头疼。还亏得你家里人多,能帮忙解决点问题。”
       李素清破例没有接那只竹篮。她朗声说:“艾早,把你小姨领到厨房看看,今年我们家里的年货也多了,恐怕帮不成这个忙了。我有个学生今年参加高考,历史是我替他复习的,那孩子争气,考上了南京大学历史系,前些天拿到录取通知书,一家人上门谢师,光年货就扛来一麻袋,我还正发愁吃不完该怎么办呢。”
       李艳华回头看看我,白寥寥的脸上像挂了一层霜:“那么,张小晚,是你拎过来的,人家不稀罕要,你只好还拎回去了。”
       我妈妈终于意识到这事情做得有问题。拒绝李艳华每逢春节的例常惠赐,她自己心里是摆平了,可是这会牵连到我,会让我夹在当中异常尴尬。那一篮子年货最后还是留了下来。我妈妈甚至摆出了连抢带夺的样子,抓住李艳华的手,一迭声地称:“要要要!东西再多也架不住我家里能吃的人多。再说还有胡妈,还有艾家的七大姑八大姨,送谁谁不高兴啊?艾早快谢谢小姨!”
       艾早忽然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走出门,把我可怜的妈妈晾在那儿,想生气又不能生气。我明白她是看穿了大人之间的这种虚伪,不屑于做出配合。在这一点上,艾早和我之间永远不能达到同步:她在疼痛的时候会哭,在快乐的时候会笑,而我,我习惯了先观察别人的脸色,然后决定自己如何表达。我希望面面俱到,希望你好他好,希望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能够对我满意。满意我而后忽略我,让出一个小小的空间,我就是这个狭窄空间的王,遮蔽了别人的眼睛,自己静悄悄成长。
       回到艾家酱园以后,李艳华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里,还插上门,不让我进去。
       我在厨房里一心一意地忙家务,先用吃过了油的细沙子炒熟一锅花生,又接着炒了一锅葵花籽,晾在箩筛里,等它们冷却、变脆,再装进瓷罐。然后我用煤球另外生了一炉火,坐上汤锅,慢慢地炖鸡,炖猪肚和猪肺。这边的炉子上,我开始煎带鱼,做糖醋排骨,还用排骨的边角料剁肉馅,做了一盘金黄色的蛋饺。
       在家务事上,我从小就比艾早心灵手巧。艾早煎鱼会把鱼皮煎成一块破抹布,我不会,我煎出来的鱼两面焦黄,眼珠鼓突,嘴巴微张,表皮上鼓着细小的油珠,不知道的人会以为是大饭店厨师的手笔。胡妈以前总喜欢说,拙妈妈养个巧女儿。她以为是李艳华不善家务,才把可怜的我逼成一把好手。只有我自己知道不是这样的。我喜欢做家务,是因为我喜欢一个人静悄悄守着一炉微红的火,喜欢等待炉火把锅中食物由生变熟的过程。
       李艳华许久不从房间出来,我不放心,偷着从门缝里看了她一回。我发现她在翻箱倒柜,把她春冬四季的衣物统统摊开在床上,一件一件拎起来,对着镜子比试、搭配。我不能确定是不是我妈妈那件墨绿色镶黑平绒的大衣刺激了她,她现在动足脑筋要临时搭配出更加出彩的一套。对于很多女人来说,穿衣打扮不是一个简单的生活问题,它背后隐藏的东西太多,多到能够把一个人的腰椎压折。
       艾好蹑手蹑脚地推门进来。他嗫嚅道,是妈妈派他来邀请我们,晚上过去一块儿吃年夜饭。“妈妈叫你们去,要去的,她准备了好多菜。去不去啊?”他把一段简单的邀请词说得支离破碎。
       艾好才十四岁,可是已经长成了一个体重一百五十斤的肥胖少年。十岁那年他生过一场黄疸肝炎,住院两个星期,喝进去很多杯葡萄糖水,从那以后开始吹气球般地长胖。他面色苍白,行动迟缓,走起路来大腿根的赘肉互相摩擦,一条新裤子穿上身,总是裤裆那儿先磨破两个洞洞。大多数时候,他神情恍惚,不跟人搭话,仿佛生活与他无关,书本之外的世界统统都跟他无关。我妈妈曾经逼他学过一段乐器,吹黑管。以为他胖,肺活量大,先天有优势。结果上了一星期课就鸣锣收兵了,原因是吹着吹着他就会缺氧,嘴唇青紫,咕咚地栽倒在地上,把老师吓一大跳。
       艾好很听话,我妈让他等个“准信儿”,他就规规矩矩站着不走。我只好去敲李艳华的房门,告诉她我们被邀请的事。李艳华隔着房门回答我:“让艾好谢谢他妈妈,我们就不去了,晚上小晚爸爸答应了人家吃酒席的。”
       晚上我们没有去吃酒席。没有哪家会在大年三十请人吃酒席。李艳华很早就让我拴上了院门。我们做了好几个不错的菜,还备了一瓶甜米酒,在桌旁坐着,等待张根本下班回来。
       我们一直等到九点钟。桌上的菜总共热过两次,一条红烧桂花鱼因为反复回锅,已经被糟得不成样子,鱼肉和鱼骨全都分离,看上去像是一盘残汤剩羹。四邻八舍都在家里过年,空气中飘浮着鱼香肉香和酒的辣味。性急的小孩子迫不及待地在巷子里放起了鞭炮,笑声一阵阵地扬起来,又次第沉下去。我看见李艳华的脸在灯光下显得很虚浮,皮肤白白的,没有一点血色,下眼睑鼓出两个半圆形的肿泡,嘴角缩起来,沿唇边有一圈细细的浅纹。
       那一年她大概多大呢,四十岁吧?她好像是属兔子的。我不能确信。
       她不断地对我解释着张根本的迟到:“一定是碰上案子了,脱不开身了。”说了很多遍之后,她自己也觉得不可信,便闭上嘴,靠在椅背上,茫然地看着桌上结了一层白色油脂的菜,目光中有一种孩童式的迷惘。
       突然她肩膀抽搐了一下,哭起来。她哭得非常伤心,嘴紧紧地闭着,声音从鼻腔里喷出来,吭吭作响。眼泪和鼻涕同时聚在上唇,然后顺着两边唇角慢慢流到下巴,滴在衣襟上。她整张脸都显得浮肿,眼泡泛红发亮,鼻尖上的皮肤撑得透明,仿佛随时都会绽裂。
       我坐着不动,看着她哭了一会儿,才起身递了一条毛巾给她。在这样的时刻,我总是手足无措,不知道怎样应对。她接过毛巾的同时,猝不及防地抓住我的手,使我吓一大跳。她的手柔软,冰凉,手指像紧缠的皮绳。我感觉非常紧张。
       “小晚,张根本怕是出事了。”她抬脸,泪水模糊地看着我,说了这么一句话。
       李艳华猜得很对,张根本是真的出事了。世上没有什么比得上妻子对丈夫行踪的敏感,这是多少天多少年睡在同一张床上,肌肤相亲呼吸与共形成的猎犬般的本能,条件反射和嗅觉,日夜不停搜索的雷达网。
       张根本出的是政治问题。腊月二十三过小年的那天,他们公安局的一帮人在窑湾查案子,抓到一个五十多岁的乡村教师搞逼供信,那教师耿直仗义,不愿意配合他们往一个无辜的村民身上栽赃,结果被他们打得肝肾破裂而活活死去。全村人集体愤怒,连夜开着大型拖拉机长途跋涉往南京申冤告状。也是无巧不巧,村人们破衣烂衫在省革委会门前静坐时,偏偏就遇上了眼里不容沙子的军区司令员许世友,许大将军听完诉说,怒发冲冠,一个电话,青阳革委会马上拘捕了从公安局长到下面打手的一干人等,顺便开始了对文革中本县公检法单位所犯罪行的全面审查。
       打死乡村教师是导火索,中央形势大变、文革全面清算即将开始是风向,火借风燃,刹那间呼呼地点着了张根本。这个骄傲的人,嚣张的人,霸道的人,眼睛一眨,莫名其妙地就面临了灭顶之灾。
       据说“公检法”部门的问题很多:文革中搞打砸抢的时候推波助澜;随随便便扣人一顶“反革命”的帽子就能枪毙人;开公审大会时让老县委书记“坐飞机”令老人血管破裂当场身亡;惯于搞逼供信致死人命多条;警车横行压死过一个六岁男童;借出枪支参与文革两派大规模武斗;七六年借地震之乱居然强奸在押女犯;民愤极大、影响尤为恶劣的一件事,是他们在江边村追查一起杀人命案时,打死打残了四个嫌犯、两个证人,其间真正的杀人犯却潜逃回村,故意在他们眼皮下制造了又一起灭门惨案,尔后远走天涯,至今都未能捉拿归案……
       传言像地火一样在青阳城里嗤嗤乱窜。凶犯猖狂至此,公安部门的人无能至此,这些腰上挂皮套的除了鱼肉乡里欺压百姓,还能够干些什么?人们压抑了多年的对政局和社会的不满,此时一古脑儿地倾泻到了张根本和他的同事们的头上,县革会门口日夜不停地出现大字报小字报,强烈要求“斩除公安系统的黑手”,要“还全县人民一个清平世界”。
       一整个春节李艳华都是躺在床上。她要求我每天上街去看大字报,回来一条一条地说给她听。她关心其中有多少条是写张根本的,都写了些什么。每当这时候,她紧张得眼睛都不敢睁开,就差用被子蒙住脑袋。我忽然想起毛主席说过的一句话: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李艳华当然算不上老虎,她是纸做的人儿,立在桌上的时候娉娉婷婷,威风八面,风一吹过来,她就倒了,纸页散开,分崩离析。她头晕,脸肿,嘴唇青得发灰,小便浓赤如酱油汤。她自己知道这是肾脏出了毛病,但是死活不去住院,怕熟人见着了拿她当话题。
       我妈妈送来一锅莲子红枣羹。她说:“我放了红糖。红糖养人。”
       李艳华勉强坐起身,伸手去接我妈妈递过去的碗。她的房间因为门窗紧闭,有一股马桶间的污浊气,被窝热烘烘的,嘴巴里呼出的气息像煮熟的胡萝卜味。“我要怎么谢你啊?别人都巴不得躲事,你不嫌弃我。”她用目光去捕捉我妈妈的眼神。
       “我们是姐妹。”我妈妈不看她的脸,敷衍了事地说了这一句。
       李艳华不再出声,把那只盛着羹汤的青花细瓷碗端在手里。“好烫啊。”她嘴巴里吸了一下气,然后手一哆嗦,碗里紫红色的汤汁洒出来,一部分滴滴答答流在地上,一部分不偏不倚泼在我妈的衣服上。那件上身不久的墨绿色外衣前襟顷刻间缀上了一朵暗紫色的花。
       李艳华很慌乱,“哎呀哎呀”地叫唤着,端碗的那只手抖动得拿不住东西。我只好走上前,帮她接下那只碗。
       “小晚,快帮你妈弄弄!这可怎么好?这是件新衣服……”她有气无力地摊开着手,样子像是要哭出来。
       我妈妈起身,自己找了一块干净布,沾水擦着衣襟上的污渍。
       “我又犯下大错了。”李艳华眼泡浮肿,目光无神。
       “没事,我回家洗。”我妈妈只好说。
       李艳华嘱咐她:“不能自己洗,要送到洗衣店干洗。”
       “我知道。”
       “送到正章洗染店,那家洗得最好。我以前有件丝绒外套,就被闸桥口那家小店洗坏了,倒绒,没法再穿。”
       我妈妈笑了笑:“放心,洗衣店里有我的学生家长,人家会尽心。”
       “那你趁湿送过去。我这儿你别记挂。”
       我妈妈答应了,礼数周全地退出房间。李艳华对我抬一抬手,示意我替她送客。
       一出房门,我妈妈头也不回地走得飞快。我深感羞愧,恳求她:“妈妈,我知道她是故意的,你不要跟她计较……”
       我妈妈猛然转身,看了我好一会儿,脸上的表情松弛开来:“艾晚,你真是个懂事的孩子。放心好了,我不会计较的,我都已经把女儿给了她,把房子给了她,我还有什么可计较的?”
       她这么一说,我稍稍地放了心。我把一块崭新的湿毛巾塞到她手里,让她接着再擦一擦,别让衣料干结之后收缩起皱。
       这期间,李艳华一直披着棉袄光着脚丫子站在房间窗口,从花布帘子后面观察我们两个人在院子里的动静。我回到她房间后发现了这件事,因为她一连打了几个喷嚏,而且我服侍她躺下去的时候,摸到她的手脚冰凉。
       “小晚……”李艳华隔了被子抓住我的手,“你们两个在外面说了什么?”
       我神情坦然:“没说什么。她让我好好照顾你。”
       “你不会把名字改回去叫艾晚的吧?不会吧?”
       “不会的。”我承诺她。
       她放开我,一声不响地翻个身,转到床里面。我看见她后脑勺上有一撮白头发,大概几十根吧,硬硬地翘着,跟周边的黑发泾渭分明,很鬼魅。
       晚上,县革委会政工组来了一个人,敲开院门之后,一声不响地闪进了艾家酱园。我认出来他是张根本的拜把子弟兄之一,之前他们有几次喝得醉醺醺的,尔后带着枪支开车去荒草甸子里打野味。张根本让我收拾过那些血淋淋的野鸭,还有脖子长长的大雁。
       李艳华起床,梳头洗脸,穿上一件出客的衣服,接待了这个客人。她的依然浮肿的脸在灯光下显得格外萎黄,鼻尖上有几个红红的颗粒,头发因为睡得太多而胡乱翘开,尽管她梳头发的时候抿了水,还是未能把它们弄得服帖。这样一来,李艳华跟她从前的外表就差得太多,我发现客人乍一见她时愣怔了好一会儿。
       李艳华打发我到厨房里用小瓦罐煨中药,意思不希望我旁听他们的谈话。其实我一点儿都没有那种好奇心。在我成长的那个年代政局动荡、风云突变的事情实在太多,几乎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经常是早晨还见着某个人坐在早点摊子上喝豆浆吃烧饼油条,晚上就见他家人夹着铺盖卷儿低头穿过巷子——喝豆浆的那个人已经进牛棚了。更严重一些的,已经被打死了,或者是自己死了,自杀。我站在厨房里,眼睛盯着炉火上噗噗冒气的药罐,唯一的念头是:这个人会不会是来报丧的?应该不是,因为我一直没有听到李艳华的尖叫或者长嚎。
       他们总共说了不到半个小时,那个人就匆匆走了。我把药汁倒在碗里端进李艳华的房间,看见她靠坐在床上,一心一意地想着什么,脸上没有喜悦也没有悲伤。我什么也没有问。李艳华什么也没有说。她喝完药,让我打一盆热水给她洗了洗脚,重新上床睡觉。
       第二天早晨,我睁开眼睛时,李艳华已经起来了,站在我床前,手里还抱了一个挺大的包袱。“小晚,帮我做件事吧,你去把这几件衣服送给他。他托了人回家要的。”
       她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潦草地写着地址。不是张根本的笔迹。
       “他们能放我进去吗?”我问她。
       “给了地址,就是能去。你是个孩子,不过是送几件换洗衣服……”
       我没有说什么,爬起来洗了脸,拿了李艳华给我路上买烧饼吃的一毛钱,拎了那个包袱出门。我本来还想问问她,有没有什么话要带给张根本,后来一想,要是有话,她自己会主动说的。我就没有开口。
       路过小偏院时,我叫上了艾早。我希望有个人陪伴一下,壮一壮胆气,毕竟我没有去过那种地方。艾早很仗义,二话不说就勾了我的胳膊出门。她还把我手里的包袱抢过去,抱在她自己怀中。“这种事,你得理直气壮,大摇大摆进门,没人敢拦着你。”
       地址上标明的地方,是城北偏僻巷子里的一个类似于单位招待所的院子。进门处有解放军把守,显见得戒备森严。我嗫嚅着报出了张根本的名字,还主动呈上了那个装衣服的包袱,垂着手等待检查。没想到手续非常稀松,站岗的小战士马马虎虎地隔着包袱捏了一下,就摆手让我们进去。艾早不失时机地龇牙对他送上一个媚笑。她小声对我解释:“多少得感谢一下呀!万一张根本有东西从里面带出去,不还得经过他吗?”
       我一直都把关押张根本的地方想象成监狱,有电网,有脚镣手铐,还有老虎凳、绞刑架,阴森恐怖。其实这就是个盖有两排平房的院落,两边有厨房、开水房、厕所,还有个接待室,现在改做了解放军战士的值班室。我们跟张根本的见面也不是像电影里那样,隔着栅栏说话,我们一直被带到张根本独住的房间里,没有人在旁边监视。
       “你们天天闷在房间里,都干什么呢?”艾早像个深入基层检查工作的领导一样,在狭小的房间里走来走去,到处都看,兴致极高。
       张根本也就一本正经地汇报:“看报纸,学文件,写材料。”
       “写什么材料啊?是检查吗?”
       “也揭发,也检查。”
       “哦!”艾早拖长声音,严肃地点一点头。
       房间很小,只摆了一床,一桌,一凳,还有个刷了草绿色油漆的洗脸架,艾早不费功夫就把所有的东西都检视了一遍。然后她转过身来,开始打量张根本,挑剔他的衣着和形象。
       “你怎么不刮刮胡子?没有剃刀吗?”
       “剃刀有,需要的时候解放军会送过来,刮完了再拿回去。”
       艾早笑起来:“我懂了,怕你们用剃刀割脖子。”她把大拇指按在鼻孔上,夸张地:“艾晚你闻见没有?他身上多脏啊,有股老鼠屎的味儿!”转身对张根本指指床上的包袱:“哎,我小姨给你带了衣服,你换换吧,脏衣服我们帮你带回去洗。”
       “不用,我自己能洗。”
       艾早撇撇嘴:“你自己?我没见过你洗衣服。”
       张根本一脸轻松:“我在部队当兵洗衣服的时候,你还没有生出来。”
       “哦,你是当过兵的,我差点儿忘了。”艾早的神情不以为然。
       不久之后,张根本从那个小院里被放出来回家,曾经对我说过一句很有内容的话,他说,是艾早那副满不在乎的神气救了他。一个小姑娘置身于那样的环境里都能够心闲气定安之若素,他又何必把自己弄得那么紧张和沉重呢?他说,幸亏是两个小姑娘去了,如果是李艳华,她会哭得他心烦;如果是朋友呢,少不了劝诫和安慰,他也会心烦。
       “人到了岔路口的时候往哪儿走,其实很盲目,就是心念一闪的事儿。”他说。
       跟他一块儿关进小院里的公安局长,就是心念闪歪了,选择了自绝生命。局长在刮胡子的时候,趁解放军战士不备,转过身用刀片往脖子上狠劲一拉,鲜血像高压水枪一样喷洒到对面墙壁,几分钟的工夫就双腿抽搐气绝身亡。
       局长的死阴差阳错地成全了张根本。从人际关系来说,张根本其实比局长更受拥戴,因为他长着一副乐乐呵呵的模样,他待下属仗义,对朋友热心,谁要是有事相求到他,他呼风唤雨总能帮得上忙。他喜欢女人,但是从来不玩弄女人,青阳城里跟他有过关系而后又分了手的女孩子们,多少年之后再见,还是会亲亲热热喊他一声“大哥”。人人知道他拈花惹草,人人又都知道他怜香惜玉。风流习性带上一种草根的质朴,就使得群众能够接受。不仅仅是接受,心底深处或许还有一点点喜欢,一点点欣赏和服气。
       这样的张根本,如果有人傻乎乎地用自杀揽去了责任,领导们是很容易顺水推舟地把他解放出来,让他接手工作的。
       寒假之后开学,我惊讶地发现学校里的气氛完全变了。原先学校上课,学生们爱来不来,当老师的敢怒不敢言,现在不一样,上课铃一打,教室里齐刷刷地坐满学生,一个个身姿笔挺,目光如炬,瞪眼看黑板,埋头记笔记,拉肚子都憋着不敢上厕所,只怕一不留神错过了重要公式和例题。原来的老师走在校园里是孙子,腰弓着,眼觑着,见人忙不迭点头,惟恐得罪喜欢造反的学生,现在他们夹着教具和讲义在校园里大步流星,被学生拦住回答问题的时候,目光是自上而下的,带着一点点的矜持和尊贵,说话喜欢拖长腔,用一种略带不屑的声调,让从前不用功的学生们自惭形秽。
       作业很多。单元测验和月考很多。老师们拖堂甚至课间不休息的情况也很多。校长和教导主任们从早到晚地背着手在走廊里巡逻,监督着各个班级的教学进度。历年历届高考题目被刻印出来,雪片一般在校园里飞扬。
       我妈妈李素清对我说:“艾晚,你要抓紧点,明年跟艾早一起考大学。我们家的孩子都得读大学,这是你们最好的出路。没有什么比知识更能够安身立命。”
       李艳华也叮嘱我:“张小晚,如果艾早考大学的话,你可不能让她比下去。从你爸爸出那事之后,我算是看清了,这年头什么都不保险,只有学问吃到肚子里最保险。前些年一直批判的那句话,‘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哪里有错嘛?小晚你要好好读书,我将来靠你爸爸是靠不住的,我要靠你,你得朝好前程上奔。”
       我十七岁,身体还没有完全发育出来,腰腿和脖子都是细溜溜的,可是我肩上已经压上了沉甸甸的责任。我每天脚步踉跄,呼吸不畅,一心想着能找一个地方停下来,把压住我令我怅惆的东西统统掀翻。
       李素清大概发现了我的郁闷,特地在学校里找我谈话,分析我的情况:“艾晚你看啊,你现在的成绩在年级排名大概是一百名左右,年级总共二百人出头,你居中。还有一年半的时间你可以努力,我也可以请人帮你开开小灶,这样,最终你的排名也许会上升到前五十名的样子。我们学校是青阳最好的中学,青阳又是全省甚至全国教育最好的县镇,如果真到了前五十名的排位,考上一类本科是没有问题的。艾晚你无论如何要有信心。”
       我有信心吗?也许有,也许没有。我应该有信心,艾家的人都是聪明的。艾早在年级已经排到了前三十名。艾好更厉害,小学初中连连跳级,现在读高一,只比我低一个年级。我应该有信心。难道我不是艾家出来的孩子?
       有一天艾早很神秘地问我:“想知道你的婚姻,前程,将来会不会有钱,能够活到多久吗?”
       我瞪大眼睛,觉得这个问题匪夷所思。“行了艾早,你知道那是唯心主义。”
       “只算算你能不能考上大学,会考上什么样的学校。”艾早把下巴搁在我的肩膀上,耳语。
       这家伙实在太聪明,她总能够知道我需要什么。
       使我大为吃惊的是,艾早抓住我的手,一路牵着,居然把我带到了广播站。
       “是找陈清风?”我问她。
       “你以为我会找谁?真有个算命先生?”艾早笑得很开心,“他那儿有本看掌纹的书,可他不肯借。你帮我掩护,我去偷出来。”
       这么说,艾早不止一次地去过陈清风的宿舍,她连他藏着什么书都摸清楚了。可她什么都没有告诉我。上一次她跟那个实习医生好的时候,也没有告诉我。
       门卫老头儿笑眯眯地看着我们进大门。我很佩服艾早,只要她下了决心直奔一个目标,总是能轻轻松松扫清一路障碍。她在这方面的能力与生俱来。
       陈清风在家,因为屋门关着,屋子里人声鼎沸,好像有不少的人聚在一起,在起劲地谈论什么问题。艾早把我拉过去,朝我眨一眨眼,我们就侧了身体,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偷听。
       一个绵软得像是女人的声音在说话:“文化大革命肯定是不能全盘否定的,中央已经有过结论了。中央还说,这种性质的政治大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你们就想想,一场革命进行了整整十年,人的生命中有多少个十年?如果说一切都是虚妄的滑稽的,是大反动大倒退,那么七亿中国人民会怎么想?共产党在人民心目中……”
       另一个带点儿尖锐的声音毫不客气打断了前一个的话:“骗局!整个就是一场骗局!已经骗了我们十年,还想再骗多久?”
       接下来的声音结结巴巴:“人人人类文明就是这样螺螺螺旋式上升,符合社会发展史……我我我觉得……”
       陈清风的声音最为果断:“其实争这些没有意义,关键是接下来应该怎么干。邓小平既然已经恢复职务,他下面一定会有大动作。你们别忘了他在十届三中全会上说过的一句话,他强调‘要用准确的完整的毛泽东思想来指导各项工作’。他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那就是之前有人割裂和歪曲了毛泽东思想。这是一个信号啊!如何评价过去的运动,中国这条巨轮接下来该往哪儿开,这是信号啊同志们!我感觉接下来的日子太值得期待了。可我们又不能纯粹期待,伟大的变革有时候是自上而下,也有时候是自下而上。我们这些人聚在一起应该多想一想,在时代变革的转折点上,我们能够做些什么?”
       艾早在门外很兴奋,小声告诉我,这些都是陈清风大学里的同学,有的还是从几十里外坐汽车赶来的,他们会在广播站里定期聚会,总是这样谈时局,谈形势,这个思想那个路线的。“他们很厉害,是不是?”艾早得意地看着我,好像她自己也是其中的一员,已经被那群滔滔清谈的大学生接纳,能够分享他们思想的愉快。
       我不知道我应该说什么。我同样小声地问她:“艾早,他们会让你进去旁听吗?”
       “不会。我偷听。”这一点她很坦率。
       “一直都是?”
       “一直都是。”她舔了舔嘴唇,“陈清风说我太小,又是女孩子,不需要过问政治。可我觉得他们说的话很有意思。”
       “你一共来过几次?”
       “你嫉妒了?”她扬起眉毛。
       “不,我才不在乎。”我说。
       实际上,我心里是有一点难过。艾早说过我们永远都亲如一体,可她已经不止一次地有了自己的秘密。这算不算背叛?
       陈清风终于发现门外有人,他把门打开,一手一个地拉着我们,把我们带到走廊拐角处。“听着,你们不能这样,这会引起别人注意。”
       “你们又不是在说反动话。”艾早笑嘻嘻地。
       陈清风摇头:“你们不懂。”
       艾早趁机提出来,她要借那本看手相的书。
       “也不行。那书不能外借,传出去不好。”
       “那你自己为什么看?你信奉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
       “当然是唯物主义。走吧走吧,反正不能借。”他连推带拉地把我们送出大门。
       看门老头儿伸出头,幸灾乐祸地:“碰钉子了?”
       艾早回头,狠狠地剜他一眼。她装出很不在意的样子,对我说:“不看就不看,不就是掌纹吗?谁会真相信那玩意儿?”
       她伸出自己的一只手,然后又抓起我的一只手,举起来。“瞧,我们两个人的掌纹多相像!我们会考上一样的大学,也会找到一样的丈夫,在同一天生孩子,活到一样大的岁数死去。我们的命运就是这样。”
       阳光下我们并排的手掌像两片展开的蝴蝶翅膀,粉红色,薄薄的,半透明的,清晰的掌纹犹如蝶翅上的经络,一道,又一道,弯曲成漂亮的弧形,撑开一个神秘的空间。
       艾好从十岁就开始收集连环画。那时候我们不叫“连环画”,叫“小人书”,顾名思义,画给小孩子看的书。其实很多大人也喜欢看,他们对文字、画面、线条的挑剔和研究,比我们要厉害得多。青阳城里有不少人,就是从临摹优秀的连环画开始,临成了半瓶子醋的画家,拎着油漆桶到各个单位去画领袖像,画大批判专栏里“工农兵横扫一切”的像,好歹混一口饭吃。
       艾早怜悯这个既是神童又是白痴的弟弟,从上小学开始,她就四面八方地给他张罗借书,喂进那个总是填不饱的身体。她明白他的需要,读得懂他眼神里的渴求,她像半个母亲一样照顾他,溺爱他,顺从他。
       是不是曾经失去了残疾儿艾多,她才把深深的自责加进对艾好的怜爱中?我不能确信。我也不能亲口去问她,我们之间从来都不过问彼此的秘密。事情就在那儿,你只需要用眼睛去看,用鼻子去嗅,用脑子去想。
       青阳城里能借到的书都被艾早借过了,她想不出来往后的日子该怎么应付艾好。有一天她灵机一动,拉起艾好的手,强行把他带到了陈清风那儿,看看这两个青阳城里读书最多的人凑在一块儿能擦出什么火花。
       两个优秀的男人……不,准确地说,是一个少年和一个男人——十四岁的艾好白白胖胖,穿着浅灰色的翻领外套和同样浅灰色的裤子,衣裤的尺寸都因为少年生长过快而稍显窄小,紧绷绷裹住他的肚皮和大腿,使艾好看上去像一颗灰白色的巨大虫蛹,绵软,笨拙,带了点稍触即破的羸弱。他双肩垂挂着靠在书桌前,后腰抵着书桌的抽屉,眼睛眯缝着,心不在焉地看着窗玻璃上一只振翅的蜜蜂,粉红色的舌头不停地伸出来,舔着自己肥嘟嘟的嘴唇,仿佛那上面沾了蜜蜂喜欢的花粉。陈清风很好奇地站在窗口,手肘撑在窗台上,两腿交叉着,目光聚焦,观察艾好的神情举止。他早就听说过艾家的这个神奇孩子,这是第一次见到真人,他希望好好地了解他研究他。
       “膜翅目。”艾好忽然喃喃自语着冒出几个字。
       陈清风没听明白:“什么?”
       “膜翅目,蜜蜂科。”
       陈清风懂了,艾好说的是窗玻璃上那只蜜蜂。
       艾好继续背诵:“体长八至二十毫米,黄褐色或黑褐色,生有密毛。头与胸几乎同样宽。触角膝状,复眼椭圆形,有毛,口器嚼吸式,后足为携粉足。两对膜质翅,前翅大,后翅小,前后翅以翅钩列连锁。腹末有螯针。一生要经过卵、幼虫、蛹和成虫四个虫态……”
       陈清风猛地站直身体,两手合拢,捂在嘴上。
       “蜜蜂社会是母系氏族,蜂王统治家庭。不是所有的卵都能受精。受精卵发育成雌蜂,未受精卵发育成雄蜂……”
       “停停停!”陈清风伸出手掌,做了个篮球裁判要求“暂停”的手势。
       “我错了吗?”艾好惶惑不安,扭头用目光寻找艾早。
       “你从哪儿读到这些?”陈清风问他。
       “百科全书。”
       “喜欢昆虫?”
       “不。”
       “喜欢生物?自然?遗传学?”
       艾好张着嘴巴,有点茫然地望着陈清风,好像奇怪这人干吗要对他盘根究底。
       “地理?物理?空间科学?天文学?”陈清风步步紧逼。
       “天文学好玩。”艾好脸上有了一点笑意,“书上说,宇宙年龄已经一百三十七亿年了,如果从大爆炸开始算起的话。可是宇宙到今天一直都在膨胀,目前膨胀进入加速期。”
       “哦……”
       “没有什么力量能够终止这种膨胀,明白吗?除非宇宙总物质的平均密度达到一个量级。”
       “你认为膨胀这个事实令人恐怖吗?”
       “总有一天我们的宇宙像棉花糖,其大无比,可是虚空缥缈。那时候,所有的能量都用光了,发光天体再也不会发光了,生命全部归于死寂。”艾好的声音平淡黏稠,是中性的没有色彩的。从他肥嘟嘟的嘴唇里冒出来的这些爆炸性的词汇,听上去诡异,唐突,不可调和地分离和游移。
       陈清风面色苍白,鼻尖上似乎沁出一些汗,油亮发光。他把同样在冒汗的手掌举起来吹气,然后合拢着搓擦。
       “我们不讨论这个话题了。说说你喜欢的文学人物吧。”
       “行者武松。他能够一口气喝下十八碗酒。”
       陈清风噗地一笑。小家伙不提英雄打虎,偏对一个人的酒量念念不忘。酒就是英雄气?
       “《水浒》一百零八将,你还喜欢谁?”
       艾好不停地舔着他的嘴唇:“豹子头林冲。黑旋风李逵。花和尚鲁智深。霹雳火秦明。”
       “宋江和吴用呢?”
       摇头:“他们打仗不好。”
       “你是不是崇拜英雄?”
       艾好又舔嘴唇,很突然地:“叔叔你知道他们用什么兵器吗?小人书上有,我会画。”
       陈清风的面孔忽然红了一下。冷不丁被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喊成“叔叔”,他似乎不能习惯。既然已经是长辈了,无论如何他要征服这个孩子。所以,在停顿片刻之后,他出其不意地背诵出一段:“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说的是谁?”
       艾好眨巴一下眼睛。“《红楼梦》金陵十二钗又副册,晴雯。”
       “《红楼梦》开头的那段‘好了歌’,能背出来吗?”
       艾好没有片刻犹豫,嘴巴里念念有词:“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知道这段歌词什么意思?”
       “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陈清风简直就是目瞪口呆。现在他相信了,艾好不仅仅是过目不忘,他能够懂得那些文字的意思。这孩子能用《红楼梦》里的原话来诠释《红楼梦》,这就不是一句简单的“记忆力超常”能够概括。
       在这个春风沉醉的下午,在窗玻璃上蜜蜂舞蹈时轻微的撞击声里,陈清风被一个十四岁的少年弄得神魂颠倒。他惊奇于人类大脑的构造是如此美妙,在它那些曲折迂回的深浅沟壑中,秘密像一只蛰伏不动的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孵化出翩翩美蝶,舞出一段未知世界中的奇境。
       与此同时,陈清风又感到深深的恐惧。上帝用他的手把一颗巨大的脑袋安在一个稚嫩身体的肩上,使得两者之间不可能同步生长,不堪重负的躯体会被思想撑得膨胀、变薄,变得气球一样脆弱。他担心艾好的将来会不会在这种灵与肉的搏斗中活生生撕裂。
       陈清风开始了对少年艾好的跟踪观察,他说他要写出一篇有轰动效果的长篇报道,在省报头版投下一颗炸弹。“中国现在迫切需要出现天才。”他满脸兴奋地对我们灌输他的思想,“天才是什么?天才代表了一个时代的终结和另一个时代的开始!马克思列宁毛泽东是天才,牛顿黑格尔爱因斯坦也是天才,他们都是创立新思想开辟新领域的了不起的人。中国社会正在艰难转折,人们太需要新的权威新的偶像新的思想者,所以我有责任把艾好推出来。”
       “可他才十四岁啊!”艾早扬起眉梢,强调。
       “那有什么?如果他是千里马,我们就要做伯乐。天才要及早发现,及时引导,否则会埋没在青阳城里浪费生命。”
       艾早耸耸肩,不再诘问。可是私下里她对我说,艾好胆子这么小,说句话都会哆嗦,“陈清风从哪儿看出来他是天才呢?”转念一想,艾早又有了解释:奇人异相,相命书上是这么说的。艾好长这么胖就是异相,要不然的话,为什么他小时候不胖,十岁以后忽然就胖起来了呢?我们一家都没有胖人,艾好的模样不是反常吗?
       艾早就这样想过来,想过去,否定之否定,怀疑之怀疑。想到最后,她认为应该相信陈清风,要配合他的这项伟大的“造人工程”。
       艾早分别把陈清风带到了邮电局和县中教师办公室,找艾忠义和李素清做访谈。艾好在胎儿时期有什么反常?出生时脑部是否受到过挤压或撞击?婴儿时期食品的成分主要是什么?几岁开始识字?家长强迫教育还是艾好主动学习?什么是他的读书习惯?知识的兴奋点在哪儿?对事业和未来有什么设想?高考目标是北大还是清华?
       科员出身的艾忠义不太习惯这种直奔目标而且具有强烈诱导意味的谈话,他坐在陈清风面前,两腿并得很拢,双手合掌夹在腿缝里,紧张而又戒备地盯住对方手里的笔记本,好像一个正在接受着某种审查的犯人。他被这些年中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弄得怕了,对任何一种谈话形式都有着天然的抵触和警惕,生怕一不留神说错了什么,会让对方不高兴,会害了自己儿子。因此,陈清风从他那儿得到的所有信息都是中性的,含含糊糊似是而非的。
       “如果你妈妈也是这样的态度,报道很难写。”陈清风忧心忡忡。
       艾早笑眯眯保证:“不会的。”
       果然不会。李素清毕竟是当老师出身,她深谙讲述技巧,懂得如何跟着采访人的思路走,如何把对方需要的材料“喂”给他,包括适当的添油加醋。她甚至还提到了“胎教”这个当年很先进的理念。在她的描述中,艾家是个充满学习气氛的家庭,艾好生下来就是个神童,她和艾忠义又是一对循循善诱的父母。
       “我妈真是敢扯啊!”在状元巷的公共厕所里,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艾早把手捂在胸口上,夸张地表示她的吃惊。然后她又弯腰大笑:“我现在知道报纸上那些文章是怎么写出来的了!这太可笑了!”
       但是陈清风很满意,因为报道中适当的“修饰”是必要的。他小心翼翼用了“修饰”这个词,试图把它跟撒谎、跟欺骗、跟弄虚作假区别开来。
       陈清风是个做事认真的人,为了更多地收集第一手材料,他接着寻访了艾好的幼儿园老师、小学老师、艾家的左邻右舍。他的最后一个采访对象是胡妈。情况是这样:他背着那只洗得泛白的帆布采访包走进胡妈丈夫的木器店,在满地的木板、刨花、竹丝和铁环中间坐下来,恭恭敬敬递上一支烟。很好的“大前门”牌的烟。箍桶师傅噙着香烟吞云吐雾时,陈清风深入浅出地解释了自己上门的目的。箍桶师傅一声不响地听,不说行,也不说不行。一支烟抽到屁股时,他才用指甲掐着烟头,塞到脚底下,拿鞋底碾灭,扬声朝后面院子里喊:“哎!哎!”这个“哎”就是胡妈。胡妈出来了,头发上身上一股烟熏火燎的味,她正在生炉子准备做饭,因为炉子生了一半被男人喊出来而不高兴,嘴巴里嘟嘟囔囔。陈清风赔着笑,把采访目的又复述一遍。胡妈万分警惕地打量陈清风,直到他拿出县广播站的记者证才相信他不是骗子。可是胡妈紧跟着就说了一句:“你们别作孽了,那孩子经不起折腾。”说完便走,不再回头。
       陈清风心里有点郁闷,采访当中第一次碰到了这么不肯合作的人。他转念又想,胡妈是劳动人民,劳动人民都是朴实的,低调的,不事张扬的。再说,大部分人都配合得不错,他们对于陈清风会不会在文章中采纳自己的观点和事例非常在意,都懂得利用别人传扬自己。大致看起来,事情还算成功,一篇颇具轰动效应的报道已成雏形,正在陈清风的宿舍里蓄势待发。
       张根本这段时间在干什么呢?他不声不响帮艾早的奶兄弟赵三虎安排了一个工作:县运输公司的见习司机。
       赵三虎初中毕业后拒绝再回学校读书,用他自己的话说,人的宝贵生命只有一次,不要浪费在日复一日的读书写字之中。他在家里学了一阵箍桶手艺,认定这是世上最枯燥无趣的活计。然后他穿上一件劳动布的工作服,头戴着鸭舌帽,打扮成电影里工人阶级的样子,开始在青阳城四处打零工。他在肉联厂搬过猪肉,在煤球厂砸过煤饼,还在建筑工地上砌过一段墙,都没有能够干得长久。所有的活计都不对他的胃口,他自己也不知道喜欢干什么事情。有一次他到艾家小偏院来玩,还像小时候那样坐在门槛上,百无聊赖地问了李素清一个问题:“阿姨啊,政治书上说,人学会劳动是物种进化,我怎么觉得是退化呢?你看森林里的狮子老虎,它们用不着劳动,可它们有自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人会劳动了反而失去自由了,因为被劳动约束了。”
       李素清边织毛衣边想赵三虎的这个问题,想着想着自己也犯了糊涂。可不是吗?就比如她吧,大学里学了历史,然后就一辈子在中学里教历史,人像颗钉子一样钉在课堂上,再无脱身的可能。
       李素清想,这个赵三虎,学习不用功,脑子倒蛮灵。
       张根本帮了赵三虎这个忙,家里人谁都没想到。大人们都没有找过他。张根本自己在街上碰到了穿着工作服闲逛的赵三虎,他走过去胡噜了一下小伙子毛茸茸的头:“这是胡妈家的小三子吧?”三虎点头说,是我。张根本笑眯眯地:“你那狗爬式的游泳技术怎么样了?有长进没有?”三虎龇着一口小白牙,歪头看张根本,大着胆儿:“夏天我拜你做师傅吧,你教我。”张根本觑起眼睛,拇指和食指扣起来,在三虎脑门上“嘣”地弹一下:“不怕我一脚踹了你?”三虎一梗头:“才不。”
       张根本不喜欢三虎荡在街上无事生非的样子,十七八岁的男孩,荡上几个月,不是流氓也成了流氓,公安局的人对这些孩子一贯头疼。张根本问他想做什么工作,三虎大咧咧地回答,他不想做钉子那样的工作,要做轮子那样的工作。张根本不大明白什么意思。三虎解释说,就是像轮子一样,能够到处走动的那种工作。张根本大笑:“好办啊!学开车,当司机啊!天天坐在轮子上,爽死你。”
       张根本当即押着赵三虎去了县运输公司,把男孩交待给了一个经理模样的人。张根本递出一支烟,简短地吩咐:“我亲戚家孩子。找个老师傅教他。”
       事情就这么成了,做个梦一样简单。胡妈原先一直对张根本有成见,总是唠叨他霸着艾家酱园不肯退还的事,如今这事一出来,无形当中堵了胡妈的嘴,胡妈心里就挺憋气,据说在家里还抄棍子把三虎揍了一顿,怪他自己不争气才要这样求人。
       艾早对三虎学开汽车很好奇,有一天学校下课早,她死活要拉我去运输公司看个究竟。那天三虎在练习倒车。他夹在几个胡子拉碴的退伍军人中间,像只刚刚脱毛的小公鸡似的,瘦骨伶仃,满脸稚嫩。但是我们都看得出来,他的倒车技术最好。每到桩口时,他涨红脸,屁股离了座,牙根紧咬着,飞快地扳动方向盘,神情里透着一股子狠劲。他手中的那辆苏式卡车庞大而笨重,被他摆弄得吭吭直哼,又像哭诉,又像求饶。
       “我必须学得比他们好。”三虎下车后走过来对我们说,“公司里有人挤兑我是走后门进来的,我得让别人闭嘴。”
       三虎的脸庞晒得像只紫皮茄子,剃光的头颅上汪着一层汗水,热气蒸腾,刚从沸水锅里捞出来的芋艿一样。
       艾早说:“三虎,你学会开车,以后我买辆解放牌吉普送给你开。”
       三虎龇出白牙:“那我开车带着你周游天下。”
       那时候在我们心目中,解放牌吉普是最好的车,周游天下是停留在嘴巴里的梦想。
       陈清风跟我们同时看到省报上的长篇报道《探秘人体——与天才少年面对面》。据说报社之前派人下来做过秘密调查,核实关于神童艾好的一切。他们走访到县教育局时,恰好碰上了几年前组织全县“珠心算”大赛的一位局长,他绘声绘色叙述了当年竞赛的一幕,给报道加上了一颗很重的筹码。
       至于陈清风本人,没有人约见他,也没有人通知他的文章即将刊用。一个基层广播站的通讯报道员,在省报记者的眼睛里无足轻重,发表他的文章,不是他写得好,是他赶上了机会——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时代快要到来了,不拘一格降人才成了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春江水暖鸭先知”,在嗅觉的灵敏度上,报纸总是走在大众前面的。
       县中校长第一个看到了报纸。他梳着整洁的偏分头,穿着白底黑帮的家制布鞋,仪态端庄地走进校长办公室时,勤杂工已经提前把当天的《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参考消息》和一份省报放在他的案头上。校长自己泡一杯茶,坐下来,快速浏览报纸。只看第一版,然后哗哗地翻过去,扫视标题。时事政治,国际国内。副刊不看。文体版不看。经济农业之类的文章也不看。一个做中学校长的,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关心那些与他八竿子打不着的事。茶叶已经泡开了,水温正好,茶香缭绕,校长悠闲地啜一口香茗,目光就落在了省报的通栏标题上。校长噙着那口热茶,来不及咽下去,全神贯注地把文章读一遍。然后他把口中的茶水吐回到杯子里,报纸一抄,拎起来就去找副校长。副校长看完了再找教导主任。教导主任找高一年级组长。高一年级组长找艾好的班主任。不到半小时的时间,消息传遍了全校。
       同样,他们也都忘记了在第一时间告知艾好的母亲,县中历史老师李素清。
       许多历史上的关键时刻,重要人物总是缺席。缺席的原因不是他们清高,不作为,是他们微不足道。以后他们也许会叱咤风云,改写历史,可是彼时彼刻,他们是卑微的人,渺小的人,上不得大台面的人。
       等到李素清得知消息,狂喜地赶往艾好的高一年级教室时,可怜的孩子已经被数以百计的学生老师围堵在教室里。人们都急于看到这个省报上所称的神童,看看他是不是长了三只眼睛两个鼻子,看看他身上有什么非同寻常的异秉和征兆。
       “就这个胖子吗?他能把《红楼梦》倒背如流?”
       “多蠢啊!都不敢拿眼睛看人。”
       “你知道他今年多大?他才十四岁!他小学初中连跳几级,考试从来都是年级第一。”
       “真逗,他还害羞呢,脸红得像只灯笼。”
       李素清连吼带骂地扒拉开人群,挤进教室。艾好捂着小腹瑟缩在角落里,眉眼皱成一团,舌头拼命舔着肥嘟嘟的嘴唇,只差一秒钟就要哭出来的样子。李素清马上明白怎么回事了:艾好尿了裤子。她闻到儿子裤裆里散发出来的热烘烘的尿水味。
       暑假结束前,又一轮大学招生开始了。前一年是冬季招生,从七八届开始,恢复成夏季招生。各个报名点依然的人头攒动。拖儿带女的上届落榜生们不甘淘汰,梦想着再做一搏,徘徊在考场四周,胡子拉碴像一伙幽灵。年轻的应届生已经不声不响成长起来,加入到高考大军,他们意气风发,目光闪亮,长着酒红色青春痘的脸庞上是莫名其妙的自信和排他。
       新华书店进了一批高考复习资料,半小时内抢购一空。再想进货,就没有了,出版社只印了这么多,多印嫌烦,反正效益和收入又不挂钩。进货渠道也不畅,火车皮、汽车都是紧俏商品,没有关系根本发不了货。女营业员们懒懒散散,一件毛衣的织法能讨论半天,管你柜台外的顾客急还是不急。所有的事情都是乱糟糟的,人们像没头苍蝇一样,东飞西撞,似乎嗅到一些商品的气味,可是谁都不想越雷池一步,就怕再一次被割了资本主义“尾巴”。
       艾家酱园和艾家小偏院暂时沉寂,与世隔绝。艾好读高一,我和艾早读高二,再过一年我们才能体会到临战前的紧张。
       梅雨季节来临了。绵绵细雨,哗哗中雨,瓢泼大雨,轮番上阵,不给阳光一丝一毫的可乘之机。街道湿漉漉的,陈年石板泛出黑亮的光泽。树木吸够了水分,膨胀开来,绞一把就能挤出绿生生的汁。墙角每天都能冒出灰白色的菌菇,圆不溜秋,有些像小伞张开,有些像小拳头团着,用手一拨,它们就齐根掉落,断裂处散发出清香和腐烂夹杂的陌生气味。我和艾早为它们能不能食用争执不休,可是谁也不敢冒险尝它一尝。
       从外地来了两个神秘的客人,一个年长,一个年轻。年长的那位戴厚边框的眼镜,镜框是栗色的,看上去十分沉重,时时刻刻都会从脸上坠落一样。可是他自己毫无察觉,见人就点头,露出被烟熏黑的牙齿,很和气很恭敬地笑。年轻的那个恰恰相反,头昂着,脸上很少有笑容,常常会很不耐烦地皱一皱眉头,嘴里发出“嗯”的一声,总之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这两个人住进县委招待所之后,给县教育局的人打了一个电话。教育局的人马上去县中,把正在上课的艾好带出来,送进招待所他们的房间里。这当中校长出面问了下情况,教育局的人打着哈哈,说他们也弄不太清楚,反正是上面派下来的人。还说,那个戴眼镜的老头儿是大学教授,讲一口很难懂的福建话。年轻的那个是老头儿的上司,政工干部。
       我妈妈李素清得知消息时,艾好已经被带走了,上课用的一本数学书都没来得及收,规规矩矩地摊开在他坐的桌子上。此情此景让李素清浑身打一个激灵,她生怕艾好被人糊里糊涂带走,用去做一些人体科学实验,尤其怕有人给艾好的脑子通电,她认为电流会杀死脑子里的大量细胞,让人变傻。她急急忙忙奔向招待所,要在那些人动手之前拼命抢出艾好。这孩子完全没有能力保护自己,做母亲的必须事事小心。
       招待所的服务员很客气地把李素清拦住了,理由是,她们接到了通知,房间里正在进行的工作要求保密,外人不能随便进出。
       “我不是外人,我是艾好的妈妈!”李素清认真解释。
       “那也不行。任何人都不行。”
       李素清没辙。做老师的人不可能在招待所门口耍痴撒泼,这点尊严还是要有的。
       大约在两个小时之后,艾好面无表情地从楼上下来。他好像很累,走路摇摇晃晃,眼神也游移不定,身上的衣服散发出梅雨天久阴不干的沤溲味。
       “艾好!艾好!”李素清扑过去抱住了儿子,“他们是谁?对你做了什么?”
       艾好疲倦地答:“就问了一些问题。”
       “问了什么问题?你怎么回答?”
       艾好很茫然地望着李素清,开始发愣,拒绝回答母亲。
       李素清就不敢再问。她知道,要艾好把刚刚经历的一切做出总结和归纳,条理分明地讲述出来,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她如果坚持刨根究底,结果就是艾好的崩溃,他会歇斯底里,会发火、尖叫,甚至失去知觉,瘫软成一摊烂泥。
       两个外地人第二天就坐汽车离开了青阳。一句话都没有留下,一点点暗示都没有留下。李素清跟艾忠义分析,这两个人不是医学院的,就是教育科研单位的,跟几年前把艾好弄到南京去的情况差不多。李素清有把握地说:“一准是看过陈清风的那篇报道。上面对艾好有兴趣的人肯定不少。”她又说:“以后我们要订个规矩,不能让人随便接触艾好。都这么为所欲为,把我们做父母的放在哪儿?”
       李素清做梦都没有想到,这两个人跟医学院和教育科研单位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他们背后的光环更炫更亮:中国科技大学。他们一路奔波赶到青阳,是代表学校来面试艾好。
       面试——随意地出题,广泛地交谈,察言观色,仅凭感觉来判定优劣:对面坐着的这个人,他有多少潜能和特质,他能否承载起将要承载的希望,他的身上可以开掘出多少闪闪发亮的金矿。艾好才十四岁,思维还没有定型,可塑性令人乐观,他的身体是一条打开未来世界的通道,走进去将会发现,空间无限宽广。
       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的录取通知下来之后,全城轰动。暑假最后的日子,我妈妈李素清从早到晚端坐家中,接受着来自县教育局、县中、亲戚、朋友、同事和邻居的祝贺。握手,微笑,道谢,送客出门。握手要热情,笑容要真诚,别让人感觉小人得志。送客送到门边,亲戚们和重要客人要送出巷子口,起码的礼仪。艾好呢?艾好出来呀,跟叔叔们说句谢谢!这孩子太内秀了,请别在意,请原谅。走好走好。
       一天下来,李素清腰酸背疼,脸颊僵硬,喝粥都张不开嘴巴。
       艾忠义不善待客,便负责采购艾好的生活用品。两条棉被,一床厚的,一床薄的。春秋天盖薄的,冬天把薄的换下来当垫被。一顶蚊帐。一条凉席。两只面盆,白色的洗脸,草绿色的洗脚。一只热水瓶。一个漱口兼喝水的搪瓷缸。牙膏牙刷。毛巾梳子。棉毛衫两套。汗衫短裤两套。毛衣、毛裤、棉袄、外衣外裤。棉鞋单鞋棉袜单袜。笔。本子。信封信纸。一个可以夹在床头看书的台灯……
       艾早推一辆自行车跟在艾忠义身后,买完一样,往车上装一样。自行车的车把、大杠、车后座已经堆挂得无隙可乘。艾早嘲笑父亲:“搬个杂货店过去,不是更便当?”
       艾忠义好脾气地笑:“到你上大学那天,也一样。”
       艾早做个鬼脸:“我没这么麻烦,带着钱就行。”
       艾忠义推心置腹地跟女儿谈心:“你觉得怎么样,这事?对你弟弟是好还是不好?”
       “怎么会不好?起码他两年之后不用参加高考。要换了是我,笑都要笑死了。”
       “要真的是你,我也会笑。可艾好不一样。你记得他那年去南京吗?”
       “那年他才八岁。今年他十四了。”
       艾忠义叹口气:“我可不觉得他长大了多少。”
       给艾好置办的东西堆满了一个小床,还放不下,长条凳上也搁了一些。李素清一样一样交待给艾好:被褥蚊帐怎么用,衣服要几天换一次,脏衣服怎么洗……她打来一盆水,随便泡进去一件衣服,示范着洗给艾好看:领口,袖子,前襟,下摆。肥皂泡在她手里聚成白色的一堆,发出噗噗的声音。她的手在水中灵活摇动,像一尾蹦跳的鱼。艾好规规矩矩坐在她对面,似看非看,仿佛这一切都跟他没有什么关系。
       我妈妈终于停住手,忧心忡忡地盯住了艾好,感觉无比沮丧。
       九月初,张根本从运输公司弄到一辆卡车,兴致勃勃地要送艾好去学校报到。因为车厢装了行李之后还是很空,我们一家人就都爬了上去,权当出门旅游。李艳华那几天肾病复发,脸上脚上都有点浮肿,所以她不去,留下来看家。
       张根本说,从青阳到安徽合肥,要经过扬州、仪征、六合、浦口好几个地方,差不多一天时间。我们于是带上了茶叶蛋、馒头、萝卜干,还有装在军用水壶里的茶水。艾早问张根本,过不过南京?过不过长江大桥?他说不过,因为青阳和合肥都在江北,基本上沿着长江走吧。不过他又说,如果我们想看看南京,回头的时候可以专门走一趟,绕不了太多的路。
       艾早喜形于色,她对我说,她早就想去南京逛一逛了。我说我也是,我想去中山陵,还想去雨花台,城墙和夫子庙也想去,我要看的地方太多。
       艾早和我都是第一次出远门,我们既新鲜又兴奋。我妈妈说她去过扬州,在教师进修学院读过一年书,那还是在生我和艾早之前。她记得扬州的瘦西湖,还有富春点心。“翡翠包子是碧绿碧绿的,咬一口直淌油,那真叫好吃。”我们的口水从舌尖一个劲往外涌,想象不出来面皮碧绿的包子是什么样,不过光凭着“翡翠”两个字,可以断定那是好东西。
       扬州从我们的视线里消失了,公路仅仅是擦着城边而过,翡翠包子远在不可见的地方。艾早扶着车厢站起身,又踮脚又昂头,还打了几个蹦儿,也没能看见任何一座可以代表扬州城的建筑物。她叹口气坐下来,最后又咽了一口唾沫。
       从仪征再往前,有了高低起伏的山。现在想起来,那根本不能叫做山,充其量也就是丘陵地貌。可我们那一次稀罕得不行。从出生到高中快毕业,我们没见过比坟茔更高的土包包。夏末秋初,天蓝得透明,山青得如画,我和艾早扒着车厢板,怎么也看不够。我忽然想起来陈清风带我们去看过的试验林场,跟这里漫山遍野的树木比起来,那些林木又算不了一回事了。艾早感慨说:“怪不得陈清风总喜欢往外跑,外面的世界多大啊!”
       路上惟一窝心的事情是艾好晕车。他呕吐时,沉重的脑袋探出车厢板,肩膀一耸一耸地用力。李素清和艾忠义在后面一人抓住他一只胳膊,生怕他一不留神从车板上翻出去。早饭吃下去的泡饭和米糕喷射状地从他嘴里冲出来,被风吹出去好远,天女散花一样洒落在路面上。艾早皱着眉头喊:“好恶心!”
       张根本让司机停了车,把艾好换到前面驾驶室去坐。结果不到十分钟,艾好又吐了,把人家驾驶室都弄得污秽不堪,只好又换回来到车厢坐。张根本倒是没有责怪什么,他说:“可能卡车比较颠。过年回家的时候,坐公共汽车会好得多。”
       其实从那时候就可以看出来,艾好在生活上根本就是个低能儿,他应该乖乖地躺在父母身边过上一辈子,放他出去独立会要了他的命。可当时大家都太兴奋了,超量的光荣和自豪把每个人都弄得晕晕乎乎,谁都没有站在艾好一边想想他的感受。
       车到合肥,一路打听着找到了中国科技大学的校园。正是新生入学时,满校园飘扬着欢迎新同学的横幅和旗帜,到处都是欢眉笑眼的姑娘小伙子,就连学校喇叭里不停播放着的,都是意气风发的《运动员进行曲》。张根本带着我们找到新生接待处,马上围上来一群人,惊奇万分地把艾好打量了一阵,七嘴八舌问了他好多问题。李素清一一地替他作答。末了她告饶似的哀求大家:“别问了吧,孩子小,怕生,别吓着他。”
       后来我们见到艾好的班主任,才清楚,少年班的小孩子不只艾好一个,有人甚至比艾好更小,十三岁。那孩子跟艾好站在一起,瘦弱得简直可怜,肥猫边上挨着一只剥皮小老鼠似的。班主任安慰李素清说:“别担心,孩子们有伴,不会想家。生活上也有人照顾,学校都安排好了。”
       全家人一齐动手,帮艾好收拾东西:铺床,挂蚊帐,箱子塞进床底,热水瓶里打好开水,牙刷放进漱口缸,牙膏撕开外壳……艾好呆呆地看着我们忙碌,不停地舔嘴唇,两只手在胸前绞来绞去。我们都以为他会期期艾艾地哭一场,结果他没哭,吃过食堂里打回来的晚饭后,就一声不响蜷进了被窝,跟谁都没有说话。
       当天我们没有走,在校门外找了一家小旅馆,艾忠义和张根本、司机一间房,我妈妈加上我和艾早一间房,凑合着住了一晚。那时候合肥的夜间灯火很寥落,商店都关着门,马路也窄,看上去比青阳城繁华不了太多。我们在小吃店里吃了面条和馄饨后,稍微地逛了逛,觉得没什么意思,回旅馆洗洗睡了。
       第二天早上又去学校看艾好,他已经端坐在宿舍里看书,桌上是刚发下来的大堆讲义。李素清问他习惯不习惯,他点头,眼睛都没怎么从书上移开。李素清又试探一句:“那我们就走了?”他还是点头,一句多余的话没有,一点点多余的表情没有。
       出了校门之后,李素清忽然噗地一笑:“这孩子,见到书就六亲不认。”
       然后她眼圈微微发红,紧闭住嘴,憋着不掉眼泪。
       张根本甩一支烟给司机,自己也点上一支,抽了一口,眼睛眯缝起来:“翅膀硬了都是要飞的。明年小晚上大学,我送都不送,让她自己走。大人孩子各有各的生活嘛。”
       烟从他的头顶上袅袅升起,慢慢飘散。烟味淡淡的,闻上去很清爽。
       出了合肥,司机踩足油门,直奔南京。我感觉他比昨天要兴奋,也许南京对他同样有诱惑。张根本跟我和艾早商量:“今晚必须赶回青阳,要还人家车,我们大家明天也都要上班上学。南京恐怕只能转一两个小时。想想看,最希望去哪儿?”
       艾早转头看着我。我们面面相觑。
       张根本发现了我们的失望,笑眯眯地逗我们:“瞧瞧!瞧瞧!多大的事啊。今天来不及逛,明年再来!明年等你们考上大学了,我专门开车带你们来玩个够。”
       艾早把咬了半天的嘴唇松开,吐出几个字:“去南师院。”
       “哈,明年高考,瞄上南师院了?”张根本转头又看我,“你呢?”
       我偷看一眼艾早,附和她:“我也去南师院。”
       张根本拍拍驾驶室的顶棚,豪气地:“走,去南京师范学院!”
       卡车七转八转开到了南师院雕梁画栋的大门。一行人东张西望地往学校里面走。门卫拦住我们问:“找谁?”艾早脱口答出:“陈清风。”
       我恍然大悟,艾早在来的路上肯定已经做好了参观南师院的打算。中山陵,雨花台,明城墙,夫子庙……所有这些著名景点,在她心里都没有一个普通校园来得重要。
       因为这是陈清风的母校。陈清风生活和读书的地方。
       九遗传密码
       十六世纪时,蒙田不幸患上了讨厌的疾病肾结石。惊人的巧合是,他的父亲就曾经患此顽疾,并且父子两个的患病年龄在同一岁数!无数次的彻夜疼痛,辗转难眠后,蒙田在他的手稿上对这一令人无奈的神秘现象表达了自己的不安:他如何将身体中这么一个小小的物体安放在我的体内,这小东西怎么能发挥如此强大的作用?……谁能给我一个满意的解释?谁也不能。中世纪的科学水平远远没有发展到能够解释遗传的秘密。无论蒙田自己多么伟大,他对自己身体的愤怒和疑问像一片轻轻的羽毛,刚刚落笔就飞出去了,盘旋一圈后归入泥土,腐烂和沉寂。
       一直到十九世纪,出生于奥地利的遗传学奠基人孟德尔在他的实验室里通过对豌豆的研究,得到了对于遗传基因的初步认识。23对染色体以密码形式书写的信息,决定了个体的全部生命特征,同时也调节着生命运作的全部过程。
       蒙田的父亲把肾结石的信息遗传给了儿子,使蒙田终身遭受腰腹剧痛之苦。
       周末艾飞从寄宿学校回来,问了我一个问题:“南非的首都为什么是比勒陀利亚?我一直以为是约翰内斯堡。”
       这段日子中国领导人出访南非,他一定从电视里看到了新闻。
       我回答:“南非首都分别设在三个城市,没有一个是约翰内斯堡。”
       “哪三个城市?”他把筷子头咬在嘴巴里。
       “艾飞,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筷子不能衔在嘴巴里,容易捅穿喉咙。”
       他把筷子拔出来。“哪三个城市啊?”
       “行政首都比勒陀利亚。立法首都开普敦。司法首都布隆方丹。”
       他将信将疑地看着我,不认为这个问题是我能够从容答出的。然后他离开饭桌,奔向他自己的书架,去查阅世界地图册。
       艾飞不知道,当我跟他同一天看到了南非总统姆贝基在首都欢迎中国领导人的新闻时,我跟他有了同样的疑问。当晚我就上网查阅南非资料。我确信艾飞回家会问我有关问题。
       热爱那些陌生的土地和国度,对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充满好奇,这是艾飞从陈清风身上得到的遗传信息。父子两个对地图、地理、地质,对于行走和探险,一样的乐此不疲。
       陈清风的另外两个子女没有得到,他只把密码给了艾飞。在他将近五十岁的那年,在北美尼亚加拉瀑布附近的一间旅馆,在巨大的、轰炸机一样的水流声中,他把这个密码植入我的身体,送给了他的儿子。
       我曾经在电邮里对陈清风通报了艾飞的这一喜好,那时候艾飞八岁,上二年级。“他已经玩坏了两个地球仪。”我写道,“从前你不知道瓦努阿图、基里巴斯、西萨摩亚这些太平洋岛国的首都,他知道。毕竟这已经是因特网的时代,查阅资料非常方便。”
       电邮发出去半个月之后,我收到了一个用航空快件发过来的纸箱,打开一看,是一台制造非常精美、看上去也比较牢固的地球仪。艾飞尖叫一声扑上去抱住,随即发现了问题:“妈妈,地球仪上的标识是英文。”
       我摸摸他的圆溜溜的脑袋:“你如果记住了这些英文的国名,到你长大了游历世界时,不会在机场的航班屏幕下迷失。”
       他点头,老气横秋地:“那倒是。”
       然后他又问我:“那个喜欢我的加拿大的伯伯,他是用这个方法鼓励我学英文吗?”
       “大概是吧。”
       “我知道加拿大的国徽是什么样子:一头狮子举着一片红枫叶。枫树是加拿大的国树吧?那么中国的国树是什么?”
       我回答不出来。中国有“国树”这个说法吗?
       儿子越长越大,在他的很多问题面前我感到力不从心。我也不能像小时候那样胡乱地应付他几句,他能够判断出来我的回答中含了多少水分,他会尖锐地指出:“妈妈你并不确信。”或者将信将疑地:“算了,还是我自己上网查一查吧。”
       对于一个成长中的男孩,父亲的教导非常必要。
       星期五,快要下班的时候,我在实验室里指导几个学生做他们的作业,来了两个穿夹克的外地男人。我之所以判断他们是外地人,因为他们都长了差不多的厚嘴唇,凹眼睛,突出的眉骨,和轮廓坚硬的下巴。他们的身上还散发出坐火车旅行的气味:烟、方便面、头发和衣领里的油腻、车厢里金属和塑料制品的陈垢……
       敲门之后看到我的一瞬间,两个人几乎是同时转头,对视一眼,眼神里下意识地迸出一种惊惶,一种很特别的不安。这样的眼神也使我判断出来:事情跟艾早有关。
       我转身对几个学生:“今天就到这儿吧。”
       学生们知道老师有事,一声不响地收拾起书本纸笔,鱼贯出门,留下一桌子的烧杯试管,还有试管里没有用完的五颜六色的粉末。
       两人之中顶发稀疏的中年男人惊叹:“你和你的姐姐太像了!我简直……”
       我打断他的话:“我们是双胞胎。”
       他“哦”了一声。
       另外一个,皮肤上留着很多紫红色青春痘的疤痕,眉眼却嫩生生的像个孩子,从胸袋里掏出警官证和一封介绍信:“艾晚女士,我们有一些关于艾早犯罪物证的问题需要调查,请你配合。”
       我沉下脸:“没什么可说的。我相信我姐姐不会犯罪。”
       他孩子气地龇牙一笑:“所以我们需要调查确证。”
       他们用不着我的招待,自己拉了两个鲜黄色的塑料椅子坐下来,那个顶发稀疏的,还自己到饮水机前接一纸杯的凉水,咕咚咕咚一顿牛饮。“你喝吗?”他握着空纸杯,问他的同事。脸上有痘痕的摇一摇头。“那好,”顶发稀疏的说,“我们开始。”
       于是,他们像是主人,我成了客人,我与他们隔开一段距离,戒备而拘谨地坐着。主客之间开始了艰难的对话。
       “先问一句,你们这个化工实验室里的物品,有没有严格的保管措施?”
       “你指什么?”
       “某些化学药品,比如一种碳与氮的化合物,分子式叫做CN2的。”
       “氰化物?”我吃惊地扬起眉毛。
       两个人对视一下,仿佛抓到了什么,脸上有显而易见的兴奋。
       我平静地看着他们:“很遗憾,我这里的所有实验都跟毒药无关。”
       脸上长痘疤的那个站起来:“我可以看一看你这儿的东西吗?”
       “请便。”
       他走到靠墙的化学物品柜前,弯腰,凑近玻璃门,仔细地看那些瓶瓶罐罐,还拍照。
       顶发稀疏的留在座椅上,继续发问:“你的继父……”
       “是养父。”我纠正他。
       他自嘲地笑起来:“对,是养父。你们这一家子的关系够复杂的。你的养父张根本,知道他死后胃里残留的毒药是什么吗?”
       我点头:“你们已经说得够明白了。”
       他玩弄着手里的数码录音笔。笔的造型很时尚,黑色,嵌着一些哑光的不锈钢部件,“索尼”牌。我注意到他从开始谈话就打开了机器。如今警察的装备都这么先进了吗?
       “一剑封喉,够狠的。”他觑起眼睛看我。
       “那不是艾早干的。”
       “她已经自首了,有供词在案。”
       “肯定不是她干的。”
       “那你提出不是的理由。”
       “艾早怎么能弄到氰化物?她如果想要杀人,安眠药、过量毒品、大剂量的降压药……这些更符合常理。”
       “你说的那些药品,自杀者使用得更多。如果杀人,容易发现。而且弄得不好会引起呕吐,功亏一篑。”他嘴角泛出笑,有点得意。
       我觉得脊梁发冷,手背上的汗毛一根根竖了起来,如同猝然间走进零下三十度的冰库。
       脸上有痘痕的那个一无所获地回转来,对顶发稀疏的耸了耸肩,失望地坐回到椅子上。一次模压成型的简便塑料椅被他压得晃了几晃。
       我一字一句地告诉他们:“艾早和张根本之间没有怨仇,他们从前是夫妻,离婚之后是合伙人,在生意场上他们珠联璧合。”
       顶发稀疏的把右手插进发丛,用劲噜了一把,手指凑近鼻尖,闻了闻气味。大概他也不能容忍自己身上的肮脏。“艾晚女士,你知道的只是他们平常表现出来的一面,至于背后不为人知的一面,恐怕还要等待我们的解密。”
       “过于自负有时候会导致愚蠢。”我忍不住打击了他一下。
       “那你等着,我们会有办法结案。”
       “我要求见一见艾早。”
       “绝对不行。”
       “我想要知道真相!”
       “我说过了,绝对不行!”
       “我一定要见!”
       我们剑拔弩张地看着。过了几分钟,大概是我眼里的悲伤和绝望压倒了他,他一声不响地移开眼睛。
       晚饭前,我给贾铭打了个电话,问他还来不来,他说不能来了,公司里出了点事,一个橱柜设计师跳槽到别家,把他们的出样图纸都带走了。“现在这些年轻人,怎么都成了喂不熟的狼呢?我给他的年薪不低啊!当年他大学毕业无处可去,是我收留了他啊!”贾铭在电话里对我感叹。我问他要不要紧,需不需要报案,“报什么案?”他反问我。“盗窃啊!”我说,“他窃取了你的商业机密。”
       贾铭无奈地笑一声:“这种事,我烦不了。不就是图纸吗?他能画,别人也能画。算了。”
       他就是这样的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温和绵软,跟他无论如何急不起来。我不知道他的橱柜生意是怎么做下来的。
       艾飞刚回到家,作业没做,坐在电脑前上网看几张图片。他惊奇地告诉我:“妈妈,你知道宇宙大爆炸时最初几微秒的温度有多高吗?比太阳还高十万倍!”
       我招呼他:“洗手,吃饭。”
       他离开电脑,到卫生间洗手,顺便撒了一泡尿。出来时他扎撒着两只没擦干的手,依然沉浸在刚才的话题中:“既然是那么高的温度,就应该毁灭一切,宇宙间不会再有生命。你想想,气温超过六十度,人和动物就要热死了呀。”
       他的头发有点长,软软地垂在额前,已经快要遮住眼睛了,该找个时间带他去剪发。他身上的牛仔裤和毛衣也有点短。衣服是陈清风去年寄过来的,黑白交织的毛衣上绣了一只金黄色的北极熊,艾飞很喜欢。主要是他的同学都没有北极熊图案的衣服。从艾飞出生之后,陈清风每年都给他寄一套衣服,同样的款式,同样的商标和图案,不同的尺寸。从两岁到十岁,这些穿旧的衣服能排出一条长长的衣列。父亲用这样的办法,维系了对儿子的思念。
       今年的衣服没有来得及寄过来。以后不会再有人寄了,永远不会了。
       我抓过一条干毛巾,给艾飞擦手,顺便嗅了嗅他脖子里带奶香的气味,说:“生命是在宇宙冷却之后诞生出来的。”
       “可是,高温已经杀死了一切,最初的细胞从哪儿来呢?”
       “这个问题可以等你将来去研究,现在请你赶快吃饭。”
       他看了看我的脸色,坐下来往嘴里扒饭,眼神却仍然是恍惚的。
       我跟他商量:“妈妈如果决定跟贾铭叔叔结婚,你觉得怎么样?”
       “我无所谓。”他心不在焉。
       “不,你是我们家的重要成员,你得表态。”
       “那就结吧。”
       “可能这事很快。春节之前行吗?”
       他在心里默数一下。“离春节还有八十二天。结了婚我们就要搬到贾铭叔叔家住吗?”
       “必须。”
       “为什么?”
       “这房子我要卖掉。”
       “为什么?”
       “我可能需要用钱。很多的钱。”
       “为什么?”他仰起脸,几乎要哭出来的样子。他被我脸上斩钉截铁的神气吓坏了。
       我叹口气。“吃饭吧。”我说,“有一些事,如果妈妈不告诉你,你最好不要问。”
       他可怜巴巴地:“我会自己考上重点中学。”
       他以为我在为他上学筹款。我心里一酸,差点儿落泪。艾飞才十岁,可是在很多方面他过于成熟。
       下课的时候,我发现手机上有一个“未接电话”,号码相当陌生。我把电话打过去。“对不起,刚刚我是在上课。请问哪位?”
       “是艾晚吗?我李东。”
       深圳的李东。开陆虎车的人。
       “你到南京了?”我问他。
       “不,我想请你来一趟深圳。艾晚你一定要来,我们发现了一些线索。”
       他说的是“我们”。“我们”指谁?“我们”发现了什么?
       他显得着急,又非常兴奋:“电话里跟你说不清楚,总之你一定来一趟。大学里时间自由,你把该上的课调整一下,明天就可以上飞机。”
       又是一个专断独行的人。除了贾铭和我爸爸艾忠义,我生活中的那些男人:张根本、陈清风……他们一律地我行我素,把世界划成一个以他为中心的圆。这些骄傲的人,果敢的人,浪漫甚至是孩子气的人,他们总喜欢掌握生活中的主动,不去理会周围的天塌地陷。
       可是我为什么总避不开他们的支配?
       不久之前李东来过一次南京,还带了他的两个朋友,星期六飞来,星期天再飞走,就为了看看他念念不忘的“南京白局”。我弄不清楚,这些走在生活前面的时尚人士,为什么偏偏对民俗土风的东西发生兴趣?他们登上时代飞奔的列车,玩儿命地工作和赚钱,然后再回过头,往从前走,往历史的深处走,用昂贵的代价,去体验古老纯朴的一切。
       我记得我在深圳没有给李东留过电话,但是这点小事难不倒他,他把电话打到我们学校,通过校办公室转接到我就职的学院,要到了我的手机号码。我陪他们去了甘家大院,还有夫子庙,寻访南京的民俗表演。结果未能如愿,两处地方的表演场所都是铁将军把门。人家告诉我们,要逢年过节才组织几场演出“意思意思”,平时这些地方是不会有人的。观众寥寥,赚不到钱,组织者和表演者都意兴阑珊。
       听不到南京白局,那就品尝南京小吃吧。在夫子庙“秦淮人家”饭馆,我们点了每人一百块钱的套餐。上来的无非是茴香豆、五香蛋、回卤干、炸臭干、小笼包、煎馄饨、糖芋艿、酒酿赤豆元宵。老面孔,老口味,昂贵的价格,低劣的材料,加上粗陋的烹制,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跟民俗表演的场所相反,生意红火得频频翻台。我们一致感叹,中华民族是一个味觉崇拜的民族。
       晚上我把他们送到了用“携程卡”预订的宾馆。李东说天太晚了,又反过来要送我回家。走在路上,他说,他感觉我有心事,那一次在“五月花”酒吧里看到我孤单单坐着,就有这种猜测。“希望我能够帮上忙。我在深圳有很多朋友。”他诚恳地看着我的眼睛。
       也许是秋风宜人的缘故,也许是夜色温柔的缘故,也许是他眼睛里的诚挚认真打动了我,那天晚上我把堵在心里的疑虑一泻千里。我说了艾早和张根本创业的故事,说了他们结婚离婚的波折,说了他们之间奇特又牢不可分的关系。我说,我不相信艾早会杀了张根本,无论如何不能相信。这不合常理,也不符逻辑。
       结果就是李东刚刚打来的这个没头没脑的电话,要我立即飞过去。
       晚上贾铭过来,我对他说了要去深圳的事。他很警觉:“你不能轻信,外面骗子很多。”
       这个心软面善的好好人,遭遇了年轻设计师的背叛后,也开始变得草木皆兵了。我说我没事,我一没有钱,二没有色,骗子能骗走什么?
       “对别人也许没什么,对于我,你就是我的全部。”贾铭热辣辣地望着我。
       我们匆匆忙忙亲热了一回。贾铭一如既往地笨拙。他不善言词,只知道闷着头做事,还总是怕我抗拒,怕我不舒服、不高兴,小心翼翼,进二退一的,弄得我们彼此都不放松。
       过后,我拥着被子坐在床头,看贾铭起床,一件一件地穿着衣服。先是那件“海螺”牌的灰蓝色全棉衬衣,然后套上米色的休闲长裤,衬衣下摆扎到裤腰里,鳄鱼皮带的金属带扣套进第三个洞眼,弯腰穿袜子,最后拎一拎裤脚,从沙发上拿起“华伦天奴”的外套,胳膊伸进袖子。
       “贾铭,这套房子你来不了几回了。”我幽幽地看着他。
       他猛然转身,吃惊地用眼神询问我。
       卧室里只开了一盏台灯。台灯的光圈照亮了他的下部:袜子和半截裤腿,上部是幽暗不清的,眉眼尤其模糊,倒衬得眼神有了几分锐利。
       “我想把房子卖了。”
       “真的?卖了也好。可是,你是急需钱花吗?”
       我感觉他听到这个消息心中窃喜,如果卖了房子,说明我是死心塌地要跟他结婚过日子。我连退路都没有了,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我可能会需要一大笔钱。不,你不用开口,我不会拿你的,你是你,我是我。”
       他有点尴尬地站着,好一会儿,说:“行,我尊重你的意思。不过我要让你知道,我随时都愿意帮你,我会为你做一切。”
       “我明白。周末记得接艾飞。”
       他又上前,俯下身,在我额前笨拙地印了一个吻。“路上当心。到了深圳就来电话。”
       我勉强地笑着,朝他摆一摆手。相处几年,我们还没有在一起过夜的情况。我不习惯听到身边有陌生人的呼吸。半夜醒来,如果摸到旁边陌生的躯体,我也会惊惧。
       刚出机场,就看到了停在出站口的漂亮的“陆虎”。李东把半个身体探出车窗,拼命对我挥手:“快上车,这儿不能久停!”
       我几乎是奔跑过去,上了车,把提包扔到后座。李东立即启动车钥,发动机轻快地轰鸣,眨眼驶进了机场高速。
       “你在电话里说,发现了什么?”
       李东得意地笑:“我猜你第一句话就会问这个!我跟自己打了赌。”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运动型套头衫,肩部和胸围紧绷绷的,块状的肌肉鼓突分明。他的车子里有一股剃须水和高级皮革混合的气味,暖烘烘的,让我感觉到安逸,还有说不清缘由的轻松。
       “首先要告诉你,我为你姐姐的事请了一个私人侦探。”
       “什么?”我差点儿要从座椅上弹跳起来,胸口被安全带猛地一拉,闷闷地疼。
       他腾出一只手,安慰性地在我腿上一拍:“你别紧张,在深圳请私人侦探办事很正常。”
       可我还是紧张。我一辈子也没有想到会跟“侦探”这个职业的人打交道。
       “你不必见他。”他一边开车,一边回头观察我的脸色,“我们是单线联系,他只对我一个人负责。”
       天哪,还用上了“单线联系”这样的术语。我简直哭笑不得。
       然后李东告诉我一件令我吃惊的事:张根本在被杀之前实际上已经病入膏肓。他患的是一种不治之症:重症肌无力。从诊断出病情到现在,时间超过两年。
       “这就是说,他知道自己快死了,他每过一天就离死亡更近了一步,你明白吗?”
       我说不出话,只是拼命摇头。我不明白,什么都不明白。
       李东把车驶进了深圳人民医院的停车场。他先下车,然后绕到左侧,看着我下来,差点儿要伸手扶我。我那时候的状态确实不好,腿发软,脑子里飘浮着一层什么东西,平衡感几乎丧失。李东担心地问我:“你没事吧?”
       “我没事。”我勉强地做出一个笑意,表示自己正常,“我只是觉得意外。我对这个病不太了解。”
       “医生会给你解释。”
       李东大概事先跟医生联系过了,有过预约,所以我们没有挂号,直接往楼上走。我的腿仍然是软,上楼梯像踩着棉花,而且深一脚浅一脚,磕磕绊绊醉汉似的,弄得我自己都难为情。我不得不时常拽李东一把,借助他的力量。李东显而易见地发现了我的尴尬,他走在我的外侧,有意无意地掩护着我的窘态,胳膊还伸出来,随时准备让我搭手。这个时尚的年轻人其实是相当的善解人意。
       医院里的空气闻起来软绵绵甜丝丝的,有点像苹果摆放太久快要腐烂的气味。挂号处、批价处、取药处分别排着长龙般的队。愁眉苦脸的病人们四散着坐在墙边塑料椅子上,眼巴巴望着队列里他们的亲属,希望能够快一点结束这个就诊和拿药的过程。小孩子在大人怀里没命地哭,因为病痛,也因为对医院的恐惧。急诊病人过来的时候,带轮子的铁床推得哗啦啦响,护士高举输液瓶跟着狂奔,随同亲属满脸紧张,一次次地被护士推开,又一次次地奔上前去。
       医院实在是一个让人心情沉重的地方,小时候我陪着李艳华在护士室值班就有这种感受。而且,每次我闻到酒精和药水味时,会想到我和艾早并排坐在高高的院墙上,偷看对面产房里女人生孩子的情景。那是我们永生难忘的记忆。很多年后,我自己生育的痛楚已经淡漠遗忘,可是那个下午的阳光仍然在我身上留有气味。
       医生是个秃顶的小老头儿,带金丝边的眼镜,面孔光溜溜的,脸颊红润异常,让人担心这是不是血压过高造成的异象。他的手指修长,白皙,指甲修剪得恰到好处,只不过左手的中指似乎有点残疾,始终向掌心勾着,还微微地有点颤抖。
       “你们要知道,按理我不应该随便透露病人的病情,这属于隐私。西方社会绝对不允许。”他充分地强调了这份人情。
       李东有把握地一笑:“这不是在中国吗?何况你的病人已经去世,这位女士是亲属,她有权利知道一切。”
       李东回头看了看我,我心领神会地表示配合,坚定地点一点头。
       医生抬手扶着眼镜,做出无奈的样子:“好吧,如果你们一定要知道的话。”他翻开手边一本厚厚的医学词典。“重症肌无力,对这种病你们了解多少?”
       我和李东同时摇头,顺便做出虚心求教的表情。
       “简单地说,这是一种神经和肌肉接头部位因乙酰胆硷受体减少而出现传递障碍的免疫性疾病。少数起病急骤并迅速恶化,多数有一个病症迁延的过程。”
       “张根本属于哪种?”我探着头,努力要看清那本书上的字。
       “少数和多数之间。起病不算太急,但是过程发展很快。”
       “快到什么情况?”
       医生微仰了头:“我想想——对不起,我手边没有他的病历,说不准他第一次就诊的时间。大概是在两年之前吧。他找我时的主诉是,四肢会在突然之间绵软无力,心慌,严重时曾经在办公室摔倒,躺下来休息一阵又能恢复。如果劳累或者喝酒,这种情况会频频出现。”
       “你是立刻诊断出病因的吗?”
       “不,这种病并不常见,开始我没有往这方面考虑。后来我发现他眼睑有些下垂,而且有斜视现象,才引起怀疑,给他做了一系列的检查,包括药物试验,电生理检查,胸腺CT检查,还有血清化验。我确诊他是患上了重症肌无力。”
       我的手指蜷在掌心里,微微地发抖。我全身都在颤抖,过电一样。
       李东靠近了我,在我的胳膊上轻轻拍了一拍。我挺直身体,控制住自己。
       “你给他做过积极治疗吗?”
       “很多。他不是付不起医疗费用的人,这我知道。可是你们要明白,很多疾病是有着不可逆转性的,治疗不过是尽量延缓这个过程。事实上,因为他不肯放弃工作全日制地休息,他的病情发展比我预想的更快。”
       “最后的结果会怎么样?”
       他掰着指头:“呼吸微弱,发绀,烦躁,吞咽咳痰困难,语言低微至不能出声,最后呼吸停止。此外,还有呕吐,腹痛,腹泻,瞳孔缩小,多汗,流涎,气管分泌物增多,心率变慢,肌肉震颤、痉挛和紧缩,焦虑,失眠,精神错乱,意识不清,抽搐,昏迷……”
       我从指尖开始发冷。开始是手指,然后是脚趾。他说得越多,我的冷感发展得越快,从四肢冻缩到心脏,到耳朵和脑门。我成了一个冰冻的人,没有呼吸没有心跳没有意识的人。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告辞出门,又一步一步挪到李东的陆虎车上的。
       “你行吗?我是说,你一个人呆着……”李东不放心地看着我。
       “我行。我想一个人呆着。”
       “我送你吧。去哪儿?”
       我茫然地看着车前飞过去的一只蝴蝶。淡绿色,点缀了黑色和橘色的斑纹,飞得优雅而傲慢。“东湖公园。”我说。
       李东没有多嘴,一言不发地开车送我过去。车里除了原先的剃须水和皮革味儿之外,又添上了我们两个从医院里带出来的酒精药水味,层次丰富起来。我看着李东穿黑色套衫的侧影,感谢他用沉默给我腾出了一个人思考的空间。
       东湖公园比十年前更加漂亮了。明雅艳丽的小花黄蝉,热情洋溢的红色龙船花,粉色和白色的夹竹桃,大叶紫薇、鸡蛋花、扶桑花……我去过的所有城市,都没有深圳这样花团锦簇,花事纷繁。我在花坛里还发现了一种从未见过的花,伞形的花朵,花冠是浓郁的橙红,边缘镶一圈明艳的金黄,长长的花丝鲜红夺目,探垂在花冠之外,像火箭升天喷出来的一束火焰。我凑近标签看,知道它叫“金凤花”,从拉丁美洲巴西一带移植过来的。
       深圳这样的气候,什么花草都能够成活。深圳的人事环境也同样如此,追梦的人,淘金的人,流浪的人,雄心勃勃的人,失恋受伤的人,隐名埋姓的人,谁都可以在这里找到一块立足之地,从街边发广告做起,某一天早晨起来,突然发现自己换了人生。
       我一遍一遍地回想医生的话:张根本在两年之前开始就医,他患上了实际上无法治愈的免疫性疾病……治疗不过是延缓过程……病情发展比医生预想的更快……
       艾早知道张根本患病吗?不可能不知道,因为张根本已经着手了结公司业务,律师纪宏林曾经告诉我,公司早就清盘了,张根本为他的妻子办好了投资移民,孩子同时带到了澳大利亚,张根本甚至给我留下一张银行卡,里面有足够买一套商品房的钱……既然如此,艾早为什么还要杀他?她跟他之间有着什么样的深仇大恨,居然等不及看到他的自然死亡?
       艾早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傻事啊!
       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手捧着一小盆不知道从哪儿买到手的浅黄色的蝴蝶花,眼睛盯着盛开的花朵,小心翼翼地走着,生怕脚步重了会抖落了花瓣。他的妈妈微笑地跟在后面,一手拎着孩子脱下的外衣,一手抓着一袋打开的食物,薯片或是膨化玉米条。母子两人的身上洒满阳光,脸上洋溢着对花草植物的敬惜,神圣,还有爱怜。
       我想到了九四年春节,在东湖边上的小小插曲。那是除夕的下午,按照当地人的习惯,我们三个人逛东湖公园里的花市,为他们明年的发迹寻吉利,讨彩头。
       我和艾早东张西望地走在张根本前面。深圳的花市实在让我目不暇接,那么多的盆花,鲜切花,无土栽培的花,转基因的花,跨节气、跨地域、跨越东西和南北地球的花,琳琅满目,争奇斗艳,让我们两个人的嘴巴里不住声地发出惊叹。我们恨不能浑身上下长满眼睛,也恨不能浑身上下长满鼻子。实际上我们根本无法辨别什么样的香味来自什么样的花种。我们走进花市就看醉了也闻醉了。艾早手里已经捧了一大把淡粉色的百合,此刻又盯住了花摊上的最后一束紫灰色玫瑰。摊主操着难懂的广东普通话,热情万分地招揽生意:“小姐啊,这是名贵的罗马尼亚玫瑰啊,花市上没有第二个人有我这个颜色,你好买啊。”
       我转身去看落在后面的张根本,他已经挑好了两盆半人多高的金橘,正在往盆沿上裹红纸,叫摊主帮他搬到车上。我问艾早,广东人为什么都喜欢买金橘过年?艾早说她也弄不太清楚,大吉大利的意思吧?反正家家都要有一盆,就像我们小时候家家都要往桌上放一盘代表“步步高升”的云片糕一样。
       艾早选了一大抱罗马尼亚玫瑰,付了钱,把百合转移到了我手上,自己抱着玫瑰,意犹未尽地招呼我打回转。玫瑰真的是漂亮,那样优雅又略带忧郁的紫灰色,干净得一尘不染,孤傲得与世隔离,盯住它看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屏息静气。我担心花市上人头攒动,会把过于娇嫩的花朵碰坏,一个劲地提醒艾早注意。艾早就把花束高高地举起来,那一抱美丽和芳香便飘浮在众人的头顶之上,梦一样地微笑和移动。
       谁也没有料到,一个莽撞的小男孩在人群里寻找他妈妈时,像一发出膛炮弹,嘭地扎到了艾早身上。艾早猝不及防,连连后退几步,被人群一挤,又反弹到旁边摆放花桶的木头架子边。艾早手撑着木架没有跌倒,但是她手里的玫瑰在几个人的头上身上洒下了小小一阵花雨,花瓣掉落得干干净净。
       艾早睁大眼睛,不敢相信地看着手里剩下的光秃秃的玫瑰花枝。她回头寻找那个肇事的鲁莽男孩,孩子却已经鱼一样游到了别处。
       “算了,”我说,“玫瑰就是这样的,花瓣一碰就掉。”
       “今天是过年。”艾早强调。
       “别相信深圳人的彩头。我们是外地人。”
       “为什么偏偏是我?你觉得会应在什么事情上?”
       我把手里的粉色百合塞到她怀里:“拿着!百年好合,有这个还不够吗?”
       艾早皱着眉头,看看怀里的花,又看看我,有一点不知所措。
       张根本挤过来找我们,听说了事情的原委,笑嘻嘻揽住艾早:“多大的事情啊!小晚还在旁边看着呢,高兴点儿!”
       “张根本,我估计我们两个人过不长久。花瓣和花枝要分开。”艾早的神情异常严肃。
       张根本同样严肃起来,一字一句:“艾早,你能不能不说这些?”
       然后我们三个人上车回家,一路上都保持沉默。直到晚饭后张根本拿出鞭炮,招呼我们到外面去放,大家才重新嘻嘻哈哈高兴起来。
       两年之后,艾早在南京,在我现在居住的这个两居室教师住房里,情绪低落地告诉我,她跟张根本离婚了。
       “他怎么可以这样?这个老流氓!”我像个笨重的皮球一样蹦起来,愤怒异常。
       艾早对我的反应哭笑不得,她说艾晚你不要这样,你不能激动也不能蹦来蹦去,你已经身怀六甲,很快就能当妈妈了。
       艾早说到“妈妈”这个字眼的时候,吐气如兰,面露神往,眼睛里飘着一层柔软的飞絮。她无比羡慕我能有当母亲的幸福,哪怕我是未婚而孕,哪怕我无论如何不肯对她透露孩子父亲的情况。
       不,事情根本不是我想的那样,不是张根本主动抛弃艾早,是艾早坚持要跟张根本离婚。那一年,一九九六年,他们在深圳创立的公司进入良性循环,资本已经超过一千万,今后还将有更多的利润更大的增值,张根本需要有个儿子来继承这笔庞大的资产。他嘴里没有说过,可是他的眼神,他的叹息,他的夜不能寐,都清楚地表明了他心里的愿望。
       “艾晚你知道的,他年纪不小了,这个事情再不解决,他一辈子都不可能有儿子了。我没必要这么自私,对不对?我谈不上爱他,可我跟他没有冤仇,应该放他一条生路。”
       艾早坐在我的对面,嘴角带着一丝苦笑。她穿着从香港中环名品店买来的昂贵的西服,腰身的裁剪把她整个人勾勒得挺拔精干,又透出商界女强人的知性优雅。跟她相比,怀孕使得我身材臃肿,头发蓬乱,面生暗疮,一副邋邋遢遢不事修整的傻样。
       我问了她一个非常唐突的问题,我说:“艾早,你后悔跟那个实习医生的事吗?”
       她把头低着,很久都没有说话。再把头抬起来的时候,我看见她眼睛是红的。“干吗再提从前呢?人必须要对自己做过的每一件事情负责吗?人在迈出关键一步的时候,不可能预测到很久之后的结果。人在那个时候是瞎子、聋子,器官全部遮蔽,只剩下心里开着的一扇窗口,那窗口只对着一个人,那个我想要的人。”
       “这就对了。”我说,“你不能再生孩子,这不是你的错。”
       我走过去,拉起她的一只手,放在我腹部。我们一样,我心里的窗口同样只对着一个人,一个我爱着的人。摸摸他,摸摸这个踢腿蹬脚的孩子,感受他的存在。他也应该是你的,艾早,他有一半的生命要归属于你。无论晚年你的遭遇如何,他都会关心你,孝敬你,侍奉你。
       “艾晚你怎么啦?”她吃惊地伸手摸摸我的脸。她还没有明白一切,也许永远都不能明白。
       我的秘密。关在我心里就行了,用不着说出来伤害别人。
       那一次我们见面,是因为艾早要赶到南京跟我会合,然后带上我一起回青阳。
       艾好死了。青阳的神童,天才,科大少年班的学生,我们最亲爱的弟弟,在精神病院吞咽下过量的手纸,胃胀而死。
       之前的一段日子,医院护士发现艾好总是撕书往嘴巴里填。精神病院里有个很小的阅览室,有几份报纸,几份《读者文摘》、《家庭》、《电影画报》,还有一百来册图书。艾好经常趁人不注意时潜进阅览室,把杂志和书页撕下来,一片一片地塞进嘴巴,嚼食饼干一样,吃得怡然陶醉。护士汇报给管床的医生,医生下令不让艾好接近阅览室,杜绝他手边得到有字的纸片。结果艾好在一天夜里,所有人熟睡时,偷偷爬起来跑到卫生间,坐在抽水马桶上,把用剩的半筒“洁云”牌卫生纸吃了,把水箱上面备着的没有开封的一整筒卫生纸也吃了。凌晨他腹胀如鼓,一个人从床上滚到地上,牛一样地喘息、哀嚎、吐出白沫,尔后又吐出血沫。精神病院的院长打“120”急救电话,把他送到青阳人民医院急诊室,要开刀取物。来不及了,艾好的胃动脉破裂,出血而死。
       已经是青阳运输公司老总的赵三虎亲自开了一辆桑塔纳轿车赶到南京,接我和艾早。他小心翼翼看着我们的神色,劝慰说:“想开了,这个结局也不出意料。总不能指望一个精神病人活到七老八十无疾而终。最起码我李姨和艾叔是超脱了。”
       “超脱个屁!”艾早恶狠狠地骂他,“艾好是我爸妈的希望荣耀心肝宝贝你不知道啊?”
       “可是……”赵三虎很不服气,“这么多年不是你拿钱给他治病让他住院吗?”
       “我愿意!我不想他死,我想要好吃好喝供养他一辈子!”艾早几乎有一点歇斯底里。
       赵三虎就小心开车,再不说话。他从小习惯了艾早对他蛮横无理撒娇发痴。如果他的母亲艾早的胡妈活着,老人家同样不会允许三虎对艾早有一点违抗。
       车到青阳,先没有回家,直接就去了殡仪馆停尸房。艾好还睡在巨大的冰盒子里,等着跟我和艾早见最后一面。
       艾早警告我:“小妈妈,我哭可以,你不许哭。你要哭我替你哭。”
       我说:“好,我让你哭。”
       可是棺盖揭开来,我一眼看见了艾好青白的、肿胀的、有着圆圆的鼻头和肥嘟嘟嘴唇的那张胖脸时,我忍不住地失声大哭。我好像又看见了艾好八岁时站在台上一边拎裤子一边表演“珠心算”的样子,看见他抱着一本书蜷在藤椅上的痴迷快乐,看见他面对生人时不停舔着嘴唇的叫人怜惜的憨态。我哭得腿脚都抽了筋,直到三虎不顾一切地冲上来把我抱出停尸房。
       “艾晚,你真的不能这样哭,会伤胎气。”三虎自己已经做了父亲,所以他可以稍稍地威胁我一下。
       我抽噎,上气不接下气:“可是我的弟弟没有了!我从此再没有弟弟了!”
       三虎眼圈一红,自己跟着抹起了泪花。
       自从张根本以十万元的价钱把艾家酱园卖给了一个离城回乡的老干部,带着艾早远飞海南,以这笔款子为本,开始了他们艰难甚至是惊险的打拼生涯,我父母一气之下把小偏院也卖了,价钱却三文不值两文。老俩口搬到了县中分配给我妈妈的一套单元房子里。我妈妈一辈子教书,临近退休,应该享受到国家的这点福利。
       房子有一大一小两个房间,大的朝南,但是前面的楼层挡住了阳光,所以基本上还是阴面。小的一间朝北,旁边是一间厨房。两米宽的过道里放张吃饭桌,人少时勉强可以对付。过道尽头的厕所,不到两平方米,浴缸自然是放不下,装了个喷淋龙头,接上热水器,冲澡就在地上站着,完了把积水刷进地漏。
       这些都算是小事,关键是房子在六楼,我妈妈站了一辈子讲台,老来得了静脉曲张,两条腿鼓鼓胀胀像小蛇盘缠,上下楼就比较困难。一般情况下,买菜倒垃圾这些琐事必须由我爸爸承担。我爸爸是艾家酱园的少爷出身,从小在外读书,结婚后又请了胡妈,之后是艾早长大成了主要劳力,他没有做家务的经验和习惯,对集邮的痴迷倒是一日甚过一日,老两口在家里便常常为家事发生龃龉,生活变得日渐破碎和失意。
       那个年代青阳还没有建设商品房,除了少量祖屋之外,住房一律属于单位分配,所以艾早即便有心拿出钱来为父母改善条件,也无房可买。
       再说我妈妈李素清好歹算是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向来以清高面目示人,她不屑地对我哼着鼻子:“艾早能有什么钱?她的钱还不是张根本的钱?是张根本的钱,我一个子儿都不要!饿死不吃嗟来之食,这点儿骨气我有。”
       这样一来,李素清就只能静脉曲张着猫在六楼上,艾忠义就只能笨拙地爬上爬下买菜倒垃圾提油背炭。李素清一点儿都没有觉得享受到改革开放的好,相反,她怀念五六十年代的纯朴和简单。
       艾好的死对我妈妈打击很大,我和艾早从殡仪馆出来赶到家,发现她的头发已经是白多黑少。从前她常常是以满头青丝傲人的,总体说来她比她的同事们年轻:皮肤红润饱满,脸颊不见老人斑,眼角有皱纹,但是眼皮没有耷拉,嘴巴也没有皱缩成一只风干桃子,脖颈尤其光洁挺拔。而此刻打开门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半老妇人,发丝蓬乱,眼泡肿胀,脸部肌肉的走向全部呈向下姿态,仿佛一夜之间被地球引力拉扯得不成样子,嘴巴也无可奈何地瘪缩进去,变得尖刻、庸常和琐碎。
       我爸爸也同样如此,他的眼神浑浊,鼻尖发红,若有若无的挂着一滴清鼻涕,鼻毛也探出鼻孔,从未有过的邋遢和落魄。他抬手拿手帕擤鼻涕时,我发现他的手一直在微微哆嗦。
       “艾早,艾晚,我的两个儿子都没有长命啊!”我妈妈以这句话开场,坐在她的床上,放声长嚎。
       我妈妈对艾家的第三代还是在意的。艾好死了,艾早不能生育,传宗接代的事情只能是我。后来她跟艾早挤在厨房里做饭的时候,我听到她问艾早,孩子的父亲到底是谁?我为什么不肯名正言顺地结婚生育?她伤感地说:“艾早,我知道你们姐妹从小就要好,她不肯把实话告诉我,总该对你说吧?她总要有个人说一说吧?”
       我躺在北屋的床上,用毛巾蒙住脸,再一次咬住牙流了泪。反正眼睛是红的,我不怕她们看出什么不对来。
       因为我们姐妹难得凑在一起回家,老两口虽然悲哀,还是提前准备了不少菜。有一锅汪着厚厚黄油的清炖老母鸡汤,一碗梅干菜烧肉,清蒸翘嘴白鱼,炒雪菜毛豆,青蒜芋艿,最后是一盘煎豆腐烧青菜。我妈妈不停地为我夹菜,劝我多吃。“你的肚子不显大,是不是胎儿发育不太好?有没有定期去医院检查?胎动次数多吗?胎心音正常不正常?”
       我一一地回答了她的问题:胎儿发育挺好,肚子不显大是因为羊水少;已经在省妇幼保健医院建立了围产期档案;胎动平均每小时五次;胎心音非常有力,医院说十有八九是男孩。
       听说可能是男孩,我妈妈的眉毛立刻扬上去了。可能她想到了艾好和艾多,觉得总算又有个男孩子投胎到了艾家,聊补悲哀。
       “这孩子,他会跟谁姓?他父亲姓什么?”我妈妈探过头,紧张又严肃地试探我。
       “当然跟我姓。他会姓艾。名字我也想好了,叫艾飞。”
       我爸爸哆哆嗦嗦地举起酒杯:“喝酒喝酒!除了艾晚,你们两个都喝一杯!”
       我妈妈二话不说,端起满满一杯白酒,仰脖灌了下去。她的眼角和脸颊立刻泛出微红,连眼睛都变得水汪汪的,春情荡漾的样子,弄得我都不好意思多看。
       当然,不可避免地,他们最后问到了艾早离婚的事情。我妈妈咬牙切齿地说,艾早离婚离得对,张根本坏事做尽,到老了活该是孤家寡人。艾早不愿意我妈这么说张根本,纠正道,她离婚的意图恰恰相反,是为了成全张根本,让他今生今世还能有一个自己的儿子。她的这句话让我妈目瞪口呆,老人家的嘴巴顷刻间又皱缩成一只瘪桃。
       “艾早,说来说去,你居然是向着这个人?你还盼他有个儿子做继承人?”
       “为什么不呢?”艾早用湿毛巾擦去沾在袖口的一点汤汁,神色平静,“属于他的东西,他应该拿走。离婚我没有损失,我们平分了公司股份,我还是董事、总经理。”
       我妈妈用劲地把身子往后仰,靠在椅背上,手撑着桌沿,和我爸爸面面相觑。他们担忧艾早是不是和艾好一样,精神上出了问题。
       我必须见到艾早,向她问个明白。分手这么多年,她不可能杀了张根本。退一万步说,即便她心怀怨恨,也不会去杀一个垂死的人。
       我从东湖公园出门,打车去了福田区公安分局。我记得律师纪宏林说过,艾早的事情是在福田分局立案的。
       值班警察客气地拦住我:“证件。介绍信。”
       我掏出身份证、教师证。我在大学任教,从南京来。我想去看守所见一个人。我没有介绍信。
       “对不起,你只能去信访接待室。地点在……”他说了一串地名。
       他很年轻。虽然穿着能够吓唬人的警服,可我看出来他脸上的稚气。他有多大了?十九?二十?他家里有人因为莫名其妙的杀人罪而被关进看守所吗?
       我不想去信访接待室。那都是哄弄老百姓的地方。你有什么冤情?你的家人有什么冤情?好吧,写个材料,把你写的东西留下来,我们会酌情处理,有结果的时候会通知你。结果怎么样呢?石沉大海。最多给你一封打印的信:此事正在审理中。不,我不要去那种糊弄人的地方。
       “我们这里是公安机关,闲人不可以随便出入。”小警察看我的模样不像盲流,不肯让我进门,可是也没有恶声呵斥。如果我穿得破烂些,头发蓬乱些,面色焦黄愁苦些,眼神畏缩胆怯些,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态度。
       一辆蓝白两色的摩托风驰电掣开过来,进门甚至都没有减速。摩托在台阶下嘎地一声刹住,骑摩托的人跳下车,掀开头盔。
       我一眼就认了出来,是那个去南京找过我的发顶稀疏的男人。
       “哎!”我大声喊,“哎!”
       小警察制止我:“请不要这样,你会因为扰乱办公秩序被拘留的。”
       “我认识那个人!”我急切地说,“你帮我叫住他!我认识他!”
       小警察看看我,又回头看看发顶稀疏的男人。那人夹着头盔,已经在上台阶。
       “王队!有人找你!”小警察试探着喊了一声。
       发顶稀疏的男人转过身,看见了站在门外的我。他的眼睛随即眯缝起来,被太阳光刺住了一样。
       我把私人侦探调查出来的情况告诉了他,就在分局门口车来车往的大路边。他仍然穿着去南京那天穿的夹克,褐黄色,领口、袖口和下摆是针织的松紧边,前胸有一片近似圆形的油渍。右侧的口袋处磨损得较厉害,有几处已经掉线,不知道是否主人经常要从这个口袋里掏出手铐或者类似东西。左侧口袋看上去新一点,但是里面白色的口袋布翻了出来,狗舌头一样耷拉在外面。
       我记得从前张根本在公安局工作的时候不是这样,他讲究衣着,开摩托总是戴雪白的手套,皮鞋也要经常打磨上光。他器宇轩昂进出艾家酱园大门时,一定会把大檐帽扶正,把不小心塞进鞋帮里的裤腿拎出来,抖得笔直。
       “你是说,张根本已经病入膏肓?他迟早会死?”发顶稀疏的男人又抬起一只手,插进脑后的发丛中。他好像喜欢这个动作。
       “也许一年,也许半年。说不定只剩几个月。”
       “可是,那又怎么样?”他把手停留在脑袋后面,嘴角浮着一抹讽刺的笑,“你姐姐艾早杀了他,这是事实,是她本人自首的供状。你不可能为她翻案。”
       “我想见到她。见到她我就会弄清楚怎么回事。我们两个人从小就无话不谈,她会告诉我一切。”
       “这不行,犯罪嫌疑人在宣判服刑之前,不可以跟家属见面。”
       “求求你,这非常重要……”
       “办不到。我没有这个权利。”他用劲地把手从发丛里拔出来,放下。
       “你可以去看守所打个招呼。甚至你可以陪同在旁边……”
       “不,绝无可能。”
       纪宏林律师在我们约定的时间到达饭店,他放下公文包、手机、车钥匙,拉开我对面的椅子,落座。我下意识地看了看大厅对面墙上的时钟,几乎分秒不差。
       “其实,我们有事可以在办公室谈……”他看着我翻开菜单点菜,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撕开一包湿纸巾,擦手。
       “我想要请你一次。”我强调了句中的“想”字。
       他没有再提异议,一声不响地看我点菜。
       我决定要小小地挥霍一回,表达我的诚意。我对他有事相求。我点了一人一盅六百六十元的鱼翅羹,一条清蒸石斑鱼,一份现场烹制的日本进口小牛肉,还有小青龙,蚝油生菜,榴莲酥,一瓶法国葡萄酒。他坚决不让我要那瓶葡萄酒,说他要开车,下午还要出庭办案,我只好改成了鲜榨橙汁。
       “艾晚,”他说,“请你先说明事由,否则这顿饭我很难消受。”
       我盯住他的眼睛。他也同样地盯住我。我意识到我们彼此都是实在的人,我可以信赖他,对他说实话。
       我打开手提包,取出上次来深圳时他替张根本交给我的那张银行卡。
       “纪律师,这张卡上的钱,我没有动用过,现在我想用它来救我的姐姐,艾早。”
       他愣了一瞬间,张嘴要问我话。我抬手拦住他。
       “不好意思,请你做这件事也许会亵渎了你,但是我除此没有办法。我只有一个姐姐,我得救她出来。这张卡上的钱,你可以随便用,交际也好,交易也好,不必跟我报账。我知道你们律师总会有关系,总会有办法。中国有句老话,功到自然成。如果钱还不够,我已经准备好了出卖我在南京的住房。”
       他仍然死盯住我看,脸上暂时没有表情。但是我明白他心里在思想,在活动,或者说,在权衡一种利益的轻重。
       我把我知道的张根本患病的一切都告诉了他。当然我没有透露私人侦探的事,我想他也许对这事会反感,会认为我对他缺少信任。
       他终于轻叹一口气,用中指把银行卡推还到我面前:“你可能是真不懂法律,所以我不能责怪你。但是我得说,你把事情想得简单了。艾早投毒杀人是事实,哪怕这个人气息奄奄明天就会死。人只要有心跳有呼吸,他就是生命,任何人无权以任何形式中止别人的生命。我没法做到你要求的,也不想这么做。”
       我转过脸,不想让他看见我眼中的泪水。
       他想了一下,撕开另一包纸巾,展开,递到我手上。“请你放心,我会尽一个律师的责任,在法庭上陈述一切,恳请他们做全面考虑。我可能不会做无罪辩诉,但是我希望尽可能地避免判艾早死刑。这恐怕是惟一能做到的了。”
       “死刑”这个词如此沉重,像冰水从我的头顶浇下来一样,让我凉透心肺。我憎恨他说这个词的时候脸上的平静,他轻轻收拢嘴唇,吐出这个词的拼音,就如同我们平常说“喝水”或者“睡觉”那样正常。
       这些冷血的律师!职业已经把他们铸成了坚固刻板的机器,恐怕他们这一辈子都不可能为生活中的眼泪和哀求动容。
       侍者开始上菜了,昂贵的鱼翅羹在小如茶杯的酒精炉上噗噗翻泡,飘出海鲜食物特有的腥气。我忽然反胃,想吐。我吃进去的将会是艾早在狱中长长的岁月,这么多年她心中不为人知的悲苦。我无法容忍这种享受。
       李东开着他的陆虎车,最后在福田区公安局看守所门外找到了我。当时我就像个傻瓜,像个智障的女人,或者是求告无门的村妇,木然地、一脸蠢相地坐在一堆烂石头上。我知道这没有任何意义,不会像戏台上拦轿告状的情节一样,有一个警官模样的人走过来,喝退左右,弯腰扶起我,问我有什么要求,有什么冤屈。不,那是戏文里编出来的故事,现实生活里我不相信会有这事,黑脸包公和清官海瑞身上有没有过,我都存疑。
       李东用劲拉起我,把我带到车上。“艾晚,你别傻了,你在门外坐上一年都见不到艾早。不可能的事情。”
       “我知道不可能,可我坐在这儿,就觉得离艾早近一点儿。”说到这儿,我突然想到一件事,一把抓住李东的手,“你认不认识那种通灵者?”
       “什么?”
       “通灵的人。用碗、水、筷子,或者其他什么东西,让我跟亡者对话。”
       他惊讶地望着我:“可是艾早并没有死!”
       “我们之间隔着遥不可测的距离,这跟生死相隔是一回事。”
       李东觉得不可思议:“你竟然会有这种念头。”
       我叹了一口气:“因为我对自己失望。我仅仅是想见一见艾早,就见她一面,结果还是不能办到。”
       “人在很多事情面前无能为力。”
       “我知道,我知道。”我说,“所以我失望。”
       他坐在车座上,眼睛看着前方看守所的大门,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说出一句话:“艾晚,也许我有办法。”
       “别开玩笑,我没有心情。”
       “真的,我想到一个办法,我们可以试试。”
       “是什么?”
       “想办法弄一张假的律师证。跟某个事务所的女律师商量好,用她的名字,贴你的照片。然后,你以艾晚的身份写一份委托书,写给假冒的你,委托办理案件,你就可以持律师证堂而皇之进到看守所,见艾早。注意,只能一次。”
       我的脑子飞快地转动:“可是,之前我已经委托了纪律师。”
       “可以双重委托,这没有问题。多花点钱而已。在现在的中国,只要你敢想,还没有什么事情不能做到。”
       我呆呆地望着李东,心跳加速,马达轰鸣一样,整个脑袋都在嗡嗡地震响。
       十人类的尾巴
       这个寒假,我和艾早几乎是家里最辛苦最操劳的人,因为还有半年时间我们就要考大学了。
       李素清给艾早制订了一个详细到“小时”的复习计划:寒假二十一天中,几点起床,几点到几点复习数学,几点到几点复习语文,然后依次是英语、历史、地理、政治……什么什么的。她把这份计划抄给我一份,让我回去也贴到床头,每晚睡觉之前看一眼。“艾晚,你也是我的女儿,我对你有责任。这是人生的关键时刻,别稀里糊涂。”
       艾早考文科,我考理科,这是一年之前李素清跟我们两个人的班主任反复商量之后,拍板确定下来的事。总的来说艾早功课比我好,作文写得尤其好,碰上拿手的题目,也许能够拿高分,上重点线。我的各科成绩平均,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像我这样的情况,考理科更占优势,因为理科招生人数多,上不了重点,还有非重点,总之逮住一个学校是不成问题的。
       这事得跟李艳华和张根本商量。好的是他们两个人都无所谓。李艳华说:“你上哪个学校都行,就是不能考不上,让艾早比下去,要那样的话,你们那一家人还不知道会怎么笑话我。总不见得我看人的眼力那么差,当初领养了艾家最笨的一个孩子吧?”说这话时,她斜吊起一只眉梢看着我,像是玩笑又像是威胁,弄得我心里毛毛刺刺很不爽。张根本则认为我考上考不上大学都不是问题,考上了当然不错,考不上也不怕,他马上给我安排一份好工作。读上四年大学,不也就是为了谋个将来吗?
       李素清毕竟是我的亲生母亲,她不放心寒假中我的复习情况,有时候会突然袭击,一个人悄不溜地走进艾家酱园,看看我在家里干什么。可是她很失望,每次她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都是挽着袖子陀螺一样转着圈儿忙家务,不是洗菜淘米,就是洗衣扫地,有一次我双手泡在血水里洗女人的短裤和月经带,李素清一眼发现那不是我用的东西,她尖叫一声,痛苦得下巴颏儿一个劲打哆嗦,手指着那盆血水,一句话说不出来。
       李素清只好掏心掏肺地叮嘱我:“无论如何要考上大学!爬也要爬出你那个家!”
       我很羡慕艾早,她有父母的关心,还有胡妈时不时地过来帮着做家务,让她一门心思地复习迎考,她的运气比我好。
       有一天晚上,九点钟了,我在厨房里往一只医用盐水瓶里冲开水。李艳华十点钟值完小夜班回家,这之前我必须给她烧好洗脸洗脚的水,铺好床,被子里塞进这个当暖炉用的盐水瓶。那晚特别冷,厨房里的碗筷都结了冰,一壶水烧了很久才沸腾。我提着水壶往玻璃瓶子里灌开水时,不知道是瓶子里有了冰,还是因为瓶壁温差太低,总之一声“嘎”的闷响,瓶子炸开了,瓶底和瓶身齐刷刷地分开,灌进去的开水哗啦啦流了一地,如果不是我穿着厚棉鞋,我的一双脚就会烫成煨脚爪。
       我愣了一会儿,收拾了残局,决定立刻赶到医院值班室,找李艳华再要一只瓶子回家。医院里盐水瓶多的是,可是如果李艳华上床之后发现被窝里冷得像冰,我这一夜不会有舒心日子过。
       因为走得匆忙,我忘了扎上一条厚点的围巾,一路上觉得空气里全是碎玻璃一样的冰碴,被寒风吹着,唰啦啦地打在我脸上,脸颊刀割一样地疼。我先是把衣领竖起来,感觉还不行,又把辫子扯散,让头发披挂下来,好歹耳朵周边能够暖和些。我就这样用两只戴手套的手捂紧头发,埋头急匆匆地走。
       过闸桥时,我听到前面有说话声,抬头看,迎面过来的居然是陈清风。他推着一辆自行车正在上坡,车龙头的镍钢在暗夜里闪着微光。他身上的大衣是深色的,脖间围着薄薄的领圈,头上戴一顶老棉帽,帽耳朵很可笑地耷拉着,下巴处没有扣上,走起路来扑扇扑扇,像村镇上走街串巷的货郎贩子。他旁边走着一个人,虽然整个头部被一条浅色大方巾包裹得严严实实,我还是一眼认出来,那是艾早。
       艾早同时也看见了我,她把头巾扒开,露出热气腾腾的脸,问我这么晚了去哪儿,怎么连条围巾都没戴,我说了盐水瓶的事。艾早很生气地责备我:“你真把她当皇后伺候啊?一个人晚上在街上走,也不怕遇上坏人?”她不由分说地把头巾摘下来,裹在我脖子上,又回头对陈清风:“我陪艾晚去一趟,你走吧。”
       艾早的头巾带着她身上的热气,还有一股雅霜雪花膏的香味,让我立刻暖和起来,冻得凝固的血液都融化了一样。
       一路上她告诉我,过了年,省教委要举办一次全省中学生作文大赛,凡获奖的学生高考都有加分,所以县里组织各学校作文好的同学在文化馆集训,聘请陈清风当指导老师,刚刚他们就是在上辅导课。艾早说,陈清风是南师院中文系毕业生,写过通讯,写过报告文学,还写过诗歌散文,不过没怎么发表过。“他手里正在写一部长篇小说,写一个回乡右派在村里办学的故事,好感人!不过他不让提前说出去。你要答应保密!”
       我说我一定保密。但是我马上想到一个问题:把右派写得那么好,能行吗?不反动吗?
       艾早哈哈地笑:“艾晚你到底是考理科的,对政治一点儿不关心。陈清风说,十一届三中全会已经开了,现在是邓小平的时代,右派很快就要平反,阶级斗争那一套全部都要丢进垃圾堆。陈清风的这个长篇写出来,肯定能一鸣惊人。陈清风今晚才给我们讲第一次课,全体学生都震了!艾晚我敢肯定,全县语文老师没有一个有陈清风这样的才华,要是不信,明天你可以去听一听。”
       艾早那晚上一直很兴奋,我跟她走在一起,始终觉得她身上热气逼人。我不知道她是被高考加分的前景鼓舞了,还是因为陈清风的作文课讲得太好了,总之,她雄心勃勃,对前途期望很高,感觉上伸手就能抓住一颗太阳。
       我很为艾早高兴,真的。我考大学仅仅为了离开家,她比我优秀,应该更有追求。
       三月。艾家酱园在这个春天变得很热闹。枇杷树长出一簇簇嫩白的新叶,远看像婴儿蜷起的拳头。墙角的迎春花黄灿灿晃人眼睛。几株山茶花刚刚落下一地的红,杜鹃就把装扮院子的活儿接过去,一茬催着一茬红火热烈。玉兰树对季节的反应稍稍迟钝一点,花苞冒出来没几天,形状如同毛笔,但是个头特别大,估计开出来的花朵不会小。一个冬天里我都在用鱼肚肠和淘米水滋补它,想来它也该好好地领我这份情。
       更有趣的事情是,我房间外面的屋檐下忽然飞过来两只黑燕子,忙忙碌碌一段日子后,居然把一只燕子窝挂到了我窗前。那燕窝是灰色的,排球大小,外表毛毛刺刺很粗糙,往外侧倾斜着,大概是方便它们进出的缘故。
       李艳华说燕子筑窝是好兆头,这么多年都没有燕子造访我们家,今年突然就飞来了,而且把窝筑在我的房檐下,一定是报喜来的,我今年考大学必定能高中。我当然是不相信这些说法,可是李艳华的话仍然让我高兴。
       青阳县的作文高手们意气风发去了南京,陈清风随队指导。青阳自古重教育,参赛队伍出发前,县里的一个分管领导亲自到场送行,说了很多鼓气的话,他给大家定的目标是:争取一个一等奖,确保一个二等奖,勇夺两到三个三等奖。这话说说容易,实现起来千难万险。想想全省有多少支参赛队伍,苏州南京那些大城市里又是怎样藏龙卧虎的地方,就知道陈清风肩上的担子不轻。
       大赛是当场命题当场写作。出题的是大学教授,监考的是中学老师。题目其实有点刁:春风拂面。这里面藏着小小的陷阱,乍看是抒发春天万物苏醒之情,实际上出题的人是有感而发,因为改革开放的步子已经走近,敏感的人嗅到了它所带来的潮湿的咸腥的急不可耐的气味。
       艾早一出考场就告诉陈清风,她感觉不错。女孩子大都对这种带政论色彩的文章并不擅长,可是艾早因为经常接触陈清风,听过他那些同学朋友的高谈阔论,不至于下笔无言。
       “如果能得奖,我就能加分;如果能加分,我就能考上南师院。”这是一个圈圈套着圈圈的游戏,艾早确信她已经把第一个圈圈握在了手中。
       第二天休息,陈清风带着青阳的学生们去爬紫金山,登天文台,还挖了不少野菜,可惜食堂不肯要,全部扔掉了。
       第三天,大赛结果公布,艾早获得三等奖。同去的学生中有个男孩获了二等奖。总算对县领导有了交待。
       艾早回来就把大红的获奖证书藏了起来,主要是不想让我看。她怕我心里不开心。其实我一点儿都没有。我料定艾早出手就能赢,这是跑不掉的事。七月份的高考,结果同样已经装进了她的口袋里。艾早一心要考南师院,志愿其实低了,她可以考得更好,可以考到北京去,考到上海去。
       艾早给我看了她从紫金山上弄到的东西:一小团装在火柴盒里的松脂。她说紫金山的松树都是马尾松,大概生长得太幸福了,不肯多流泪,她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一团。松脂粘糊糊的,颜色像糖浆,摸上去像胶水。她问我,像这样的松脂能不能变成琥珀,在五千万年之后?我说不知道,大概不行,因为太软了,地壳运动一来,不就压得没了形?她说,那好,我们把它晒干了再说。
       她把那个火柴盒搁在厨房窗口晒,然后又把这事忘到了脑后。过了几天想起来,急急忙忙去看时,火柴盒早已不见了踪影,不知道被风刮去了哪儿。
       就到了七月,叫人爱恨不能的高考。
       考前一天的下午,我和艾早一块儿去看考场。艾早因为有作文大赛的加分做保证,明显轻松,一直跟我在讲陈清风的那部长篇小说被退稿的事。她为他抱不平,因为小说写得比《伤痕》好,也比《班主任》好。“那个老右派死的时候,全村的孩子都去送他,很多考上了大学、在外面工作的年轻人也回村送他,你想想,那是多动人的场面?”她又自言自语:“是不是因为他写了爱情,就不对了呢?有一个村里的寡妇爱上了老右派,夜里自己脱光了衣服……哎哟,不说了不说了。”艾早脸红起来,一个劲地摇头,还笑。
       我叹了一口气。这部小说我已经听她说了几个月,可是一直没看到。陈清风为什么愿意让她看,不愿意让我看?就因为她的作文比我好?这不公平。
       走进考场才发现,我们两人的座位不在一个教室里,她的在最东头,我的在最西头。艾早开玩笑说,要是打算敲墙壁给暗号的话,没门儿,因为中间隔了四个教室呢。
       我佩服艾早,任何时候任何事情她都能够轻轻松松应付自如。我不行,才不过隔着窗玻璃瞥一眼教室里森严以待的样子,我已经觉得肩部发紧,小腿肚子发僵,不自觉地要打寒战。我责备自己差劲,胆小如鼠,明天要还是这样的话,干脆就别进去丢人现眼了。
       回去的时候,我妈妈李素清在门口等着我。她递给我一个手绢包,里面是一只绿油油的粽子,一块白生生的发糕。“明天早上,你就吃这个。记住,先吃糕,再吃粽,‘高中’!”
       隔了手绢,摸到粽子和发糕还是热乎乎的,我的眼圈忍不住一红。
       李素清拍拍我的手:“别紧张啊,明天正常发挥就行,不会做的难题绕开,能抓到的分数不要放,你没事。”
       我没事。我没事。不就是一次考试吗?没事没事没事。临睡之前,我一直在默念这个词,诵经一样。
       第二天上午考语文。题目不怎么难,作文更简单:改写《陈伊玲的故事》。我明白,不难的考卷其实更难,里面肯定暗藏机锋,不然考生分数怎么拉开?学校怎么录取?
       我交了卷子走出考场,艾早从走廊那一头飞奔过来,花布裙子鼓起了风,像只蝴蝶。
       “艾晚,我没问题了!肯定能过了!肯定肯定!艾晚我太高兴了!”
       她抓住我一只手,不由分说地拉起就走,冲下走廊,直奔校外。
       “去哪儿啊?下午还要考政治呢。”我跌跌绊绊地被她拉着走,一边提醒她。
       “去找陈清风,把作文题目告诉他,让他帮我估个分。艾晚你也可以说说,他估分很灵。”
       这主意不错,花不了多少时间。谁不想早早地从别人嘴里吃到一颗定心丸?
       我们手拉手地奔进县广播站。看门老头儿已经跟我们很熟了,摘下老花镜,从报纸上抬起头,笑眯眯地看着我们进去。我从眼角瞥见他只穿一件汗背心,脖子和肩部的皮肤皱巴巴地像风干鸡。
       陈清风的宿舍敞着门,门口一边一个倚了两个鼻涕娃。高的一个是女孩子,五岁还是六岁?稀疏的头发被牛皮筋绑得很紧,眼球都要勒出来了似的,绑出来的辫子又细又硬,分别朝两边翘着,活像戏台上武旦头上的翎。小的一个,男孩,鼻涕挂到了嘴边,光溜溜的脑袋上有几个生疮留下的疤,上身穿了一件带条纹的小背心,下面光着屁股,皮肤颜色和泥土相似,小鸡鸡上还沾着一些饼屑和石灰屑。门前不远处,我们曾经坐在那儿跟陈清风讨论各国风情民俗的地方,有一个农村妇女在洗衣服,用的是搓衣板,齐耳的短发湿漉漉披在脸上,遮住了差不多半个面孔,只看到一个发红的鼻尖,鼻尖下面粗糙发干的嘴唇。她身上穿了一件男人的汗衫,圆领,白色,但是已经洗得很薄,布缝里泛出带汗渍的黄,汗衫里面的内容几乎一览无遗。因为用力搓揉,她的身子有节奏地往前一捣一捣,两只大而稀松的乳房顶着汗衫甩来甩去,黑色的乳头跟着蹦蹦跳跳,活泼而又蠢笨。
       “你是谁?”艾早迷茫地发问,鼻头和两眼间皱出一个蚕豆大的鼓包。她又抬眼望向门框里的两个孩子:“你们是谁?”
       洗衣女人抬起头,手在搓板上停住不动,也同样茫然地望着我们。大概她觉得这根本不是个问题,所以没法回答。
       “你们是谁啊?怎么会在这儿?”艾早忽然提高声音。她的脸已经开始发红,鼻孔翕开,眼神收缩变得尖利带刺,一触即发的那种紧张。
       陈清风急急忙忙奔进院子。他左手拎着一捆干巴巴失了水分的芹菜,右手托着几块酱油豆腐干,胳膊肘里挂了一个网袋,里面有一块五花肉,几根茭白,还有两个可以当水果吃的碧绿的水瓜。
       “艾早!我女人,我孩子。”陈清风来不及放下东西,用空着的那个胳膊肘指着他的女人孩子,笑得有点腼腆,好像是不好意思。
       “你说他们是谁?”艾早又问了一遍。
       “我女人我孩子啊!昨晚刚从老家来的。怎么样你们?语文考出来了?作文题目是什么?”陈清风放下东西之后,接过女人从洗衣盆里捞出来挤干的毛巾,擦汗。
       艾早带着哭声:“陈清风,你为什么没有说过你有女人孩子?”
       陈清风不知所措:“怎么啦?你没有问过我啊,这有关系吗?”
       艾早呆呆地望着陈清风,脸色红得有些发亮,仿佛刚刚被蜜蜂蜇了一下,肿胀起来。她的额头上鼓出几条青筋,一跳一跳,眉梢处像蚯蚓一样打了个结,显得愤怒,又有点沮丧。
       洗衣盆后的女人开始挺直身子,一声不响地紧盯艾早,手已经离开搓衣板,搁在盆沿上,随时准备站起来迎接一些情况。
       我揽住艾早的肩,说:“走吧,回去看政治书,下午还要考。”说话的时候,我手里用了劲,要把艾早拖开。
       艾早明白我的意思,她肩膀一缩,鱼一样从我手里滑脱,跑过去拣起地上的那捆芹菜,看了看陈清风,用劲地砸在洗衣盆里。“嘭”地一声闷响,灰白色的污水受惊溅起,子弹般四射,女人的头脸身子被扫个正着,头发湿答答滴水,肩胛上沾着污糟糟的肥皂沫。陈清风恰好站在盆边,裤子倒了霉,湿淋淋裹在腿上。夫妻两个都因为猝不及防,傻傻地张着嘴,半天没做出反应。
       艾早回身就走。她把我扔在后面,肩膀端着,迈着大步,伤心欲绝的样子。
       下午我去小偏院叫艾早,她已经先走了。李素清追出来问我:“到底怎么了?回家就绷着个脸,问什么都不说,好像还躲在房里哭了一场。是作文失了手?”
       “不是。考完我没跟她对题,她生气了。”我撒了个小小的谎。
       李素清有点怀疑,她知道我们之间从不为一点小事情小肚鸡肠。“看到艾早,跟她说,政治试卷答题不要啰嗦,一二三四写清爽,阅卷老师一目了然,不费劲,心情就好,容易给高分。你也是这样。别当耳边风啊。”
       我答应了她,急急忙忙地往考场奔。可是艾早不在候场的人群中,操场、厕所,哪儿都没有。我妈的口信没法儿带给她了。
       考完政治,我特意提前五分钟交卷,而后到走廊东头教室外等着她。她一出门就看见了我,因为没法再躲开,干脆主动跟我打招呼:“我的钢笔尖毛了。有多余的吗?”
       我赶快掏出备用的一杆笔,递过去。“感觉怎么样?还好吗?”
       “就那样。”她淡淡地答。
       “我有一道题没把握,就是倒数第二道,你答了哪几点?”
       她好像没有听到我的话一样,一言不发地在前面走。走到闸桥,往东是广播站,往南是艾家酱园。她站着,愣了有半分钟的样子,下桥往南。
       第二天,第三天,她不再躲我,但是始终沉默,不说她考得怎么样,也不问我考得怎么样。我心里很急,不由得埋怨陈清风,之前不该把这么大的事情瞒着好朋友。可是话又说回来,陈清风把我们当好朋友了吗?也许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我们和他之间毕竟差了十多岁。再说,人家有女人孩子,凭什么就该报告艾早?艾早又凭什么去过问人家的婚姻家事?
       考完之后的十多天,艾早每天睡觉,早晨十点多钟起床,吃过饭又哈欠连天地躺上床去。艾好放了暑假,赵三虎赶到合肥把他接回家,艾早没有如从前一样张罗着借书给他看,她依旧是躺着不动,睡意沉沉。胡妈来看了艾早好几次,心疼地念叨着,这孩子累坏了,考大学要考死人了。
       终于熬到成绩出来。我的考分跟预估情况没有太大出入,艾早的分数却让大家目瞪口呆:比预考成绩少了差不多一百分。这样的分数,不说南师院,本地的师范专科都上不了。
       李素清急火攻心,黑着眼圈站在艾早床边,一声接一声地问:“怎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不可能会这样的!”
       艾早坐在床沿,身子蜷起来,两条长腿交叉着摆来摆去,嘴巴里喀嘣喀嘣地咬指甲。她脸上非常平静,或者说是故意做出平静。我想她是早已经知道结果。那个下午考完政治从教室出来的时候,她已经心中有数。
       李素清去艾家酱园里找我,当着李艳华的面,逼我说出真相。我供出了陈清风。我想这事瞒不住李素清,她是当老师的,知道好学生不可能无缘无故考丢一百分,编什么理由都哄不过她。
       李艳华惊讶得眼珠都要弹出来:“怪不得那年他忙前忙后采访我们家艾好,写什么报告文学,原来他早就盯上艾早了!吃着碗里想着锅里,这是个什么人啊!”她皱起鼻子,做出厌恶的模样。
       我纠正她:“不是这样,艾早只是跟他谈得来。”
       “那分数呢?分数呢?一百分丢哪儿了?”
       我叹口气,不想再辩驳。对于一个惟恐天下不乱的人,说什么都是对牛弹琴。
       第二天李素清是怎么找到陈清风的,他们之间谈了些什么,如何谈,我一点都不知道。艾忠义也许知道,可是艾忠义嘴巴严,从他嘴里不会透口风。
       晚上,李素清主持召开家庭会议,不光邀请我参加,还请了李艳华和张根本。她在小偏院的堂屋里摆满一圈凳子,桌上摆了凉好的薄荷茶,一字排开的细瓷茶杯,把会场弄得很有仪式感。在场的所有人中,她的神情最严肃,打击沉重还挣扎着不倒的那副样子。艾忠义坐在暗处,目光不停地在妻子和女儿脸上逡巡,生怕她们谈不拢爆发冲突,时刻准备救场。艾好茫然地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压根儿就不明白是什么事情。张根本刚刚从李艳华口中知道大致情况,他显得惊讶,歪头看着艾早的脸,明显是关注。可是艾早的脸上却是风平浪静,没法儿猜测出来她心里此刻想些什么。她双手合十,有点别扭地夹在腿间,眼皮低垂,发辫软软地垂在耳边,恰好遮盖了耳道,看上去便跟我们大家都隔着一段距离,一段无声无息遥不可及的距离。
       李素清当着大家的面,宣布了她反复考虑好的几点意见:
       暑假中艾早不准再去见陈清风,张小晚和艾好负责监督;
       艾早不得再睡懒觉,早晨七点钟必须起床,一天不少于八小时复习功课,不会的地方问艾好;
       开学之后上复读班,明年再考。
       李素清朝艾早俯下身子:“你考成这样,出了大洋相,我和你爸爸一切都不再追究,只要你心思不再用到歪道上,明年好好考,你不会有问题。”
       “歪道”?这个词我听上去有些别扭。跟陈清风交往不只艾早,也有我,我不认为这样的事情是歪道。
       艾早头低着,有好长时间不动,也不发一言。艾早不作回应,别的人一时都不好插嘴,屋子里暂时寂静。
       艾忠义大概觉得气氛太沉闷了,站起来端起茶壶:“有谁要喝茶?”
       都摇头。谁也不要喝茶。艾忠义不无尴尬地笑笑,把茶壶放回桌上,又坐下去。
       “艾早!小祖宗!”李素清开始气急败坏,“我本来不想伤你的心,可现在不能不告诉你,你为人家考丢一百分,太冤枉!你对人家牵心牵肺,人家对你根本没那个意思,他是个有家有室的人!”
       艾早霍地站起来,把挡住她路的艾好往旁边一搡,绕过我和张根本,往门外走。
       李素清大喝:“艾早,去哪儿?”
       “我要找他。”
       “不准你再去!”
       艾早回头瞥她一眼,跨出了堂屋门。
       李素清跳起来就追,在院子里抓住艾早,拉她回来。艾早用劲去掰李素清的手,脚蹬着地,屁股赖着,身子一点一点地往大门外移,两个人像拔河一样较着劲。
       李艳华瞪大眼睛,手抚着胸口,不住声地嘟囔:“疯了,都疯了,都疯了。”
       张根本这时候大步冲出去,做出了所有人都没有料到的举动:他抬手甩了艾早一巴掌!
       李艳华尖叫一声:“老张!”
       我站在屋里,呼吸发紧,喉咙像是被人扼住一样,难受得想吐。我回头看艾好,可怜的男孩已经吓得眼泪汪汪。为什么会发生这一切?我父母干吗非逼着艾早考上大学不可?陈清风跟艾早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张根本又为什么出手打我姐姐?他自己在外面拈花惹草,却容不得艾早对别人付出感情?
       我觉得这个世界都疯了,昏天黑地,混乱一团。
       艾早不可能白白让张根本甩一巴掌,她急红了眼睛,像一头小母豹子一样回扑上去,抓住张根本的手,不管不顾就咬一口。血顷刻间流出来,把张根本的白色衬衫弄得花花点点。李艳华惊叫不停,在屋里找到一块干净毛巾,奔出去绕着那两个人团团转,要给张根本包扎。张根本甩了甩那只手,哭笑不得的样子,干脆使出他的擒拿格斗术,不费劲地把艾早拿住,一只大手卡着她的两个手腕,连拉带拖把她弄进房间里,扔到床上,随即退出来,砰一声关上房门。
       “拿把锁,锁住她。”他朝李素清扬了扬下巴颏。
       李素清赶快找锁,上去锁门。
       房间里传出一声哀嚎,声音细长,夹着无尽的悲伤,让人头皮发麻。
       李艳华已经找到了纱布碘酒,忙着给张根本清洗和包扎伤口。艾忠义在旁边看着,觉得不过意,结结巴巴解释:“她考砸了,这是发泄,这孩子从前不这样……”
       张根本嫌李艳华动作慢,不耐烦地推开她,用牙齿咬着纱布,嗤地一声撕开,又用牙齿帮忙,自己给自己马马虎虎缠了个疙瘩。他回答艾忠义:“说这个干什么?我会跟她计较?”
       第二天,李素清一天都没有给艾早开门。我去了好几次,每次都见艾好无可奈何地守在门口。艾好告诉我:“姐姐已经不哭了。”我问他:“妈妈呢?”他说:“不知道。不在家。”
       我凑近门缝,喊艾早的名字。艾早在里面擤鼻子,不答腔。艾好提醒我说:“别喊了,她不会理我们。”
       我一整天都在团团转,不知道干什么好。李艳华上白班,中午我应该给她送饭,可我把这事忘了,一直到差不多一点钟的时候才想起来,急急忙忙烧了一个丝瓜鸡蛋汤,把前一天的冷饭用猪油和葱花炒了炒,盛到拎盒里,给她送过去。
       “饭都馊了,你没闻出来吗?”李艳华骂了我一顿。
       我只好又出门,给她另买一碗馄饨。
       晚上,九点来钟的时候,张根本回了家。他脱下警服,换了家常的西装短裤和圆领汗衫,吩咐我:“小晚,去前面叫你妈过来一趟。”
       我去小偏院叫来了李素清,很自觉地避让到自己的房间去。可我把门留了一条缝,能听见外屋的说话声。
       张根本问我妈妈:“丫头怎么样了?”
       “一天没吃饭。也不说话,犟着。”
       李艳华插嘴:“艾早可不像我们小晚,主意大着呢。”
       李素清叹口气。
       张根本说:“我到广播站问了问陈清风的情况。这个人的确有点才,但是思想很激进,政治上不成熟,不属于培养对象。广播站的汪主任说,他还经常纠集一班人在宿舍里高谈阔论,像地下组织一样,很危险。”
       李艳华夸张地惊叹:“天啊,这样的人!”
       接下来张根本的声音低下去,我听得不是太清楚,依稀感觉是他要找人给陈清风调工作,弄到乡下去,到最远的江边小镇上。李素清问起那地方交通怎么样,张根本回答,没有通公路,来去都不方便。李素清说,这样最好。
       李素清走了之后,张根本推开我的门。“都听见了吧?”他似笑非笑。
       我涨红了脸,嗫嚅着说不出话。从小到大我都不敢在他面前说谎。
       “听见了不怕,别说出去,尤其不能跟艾早说。她是你姐姐,无论如何我不会害她,这点你一定要明白。”
       我明白。我不会说。我知道这是为艾早好,为了她好。她曾经受过一次伤害,不能再受第二次了。我不能说,为了艾早,为了艾早……
       不久,我接到了南京工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不算太好的学校,可我非常满意。
       李素清有点伤感,因为跟艾早同时参加作文大赛获二等奖的那个男孩,考上了山东大学中文系。李素清说,要不是出那个意外,艾早的南师院怎么跑得掉呢?
       李艳华那段时间满脸放光,走路都是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我录取了,艾早还在家里呆着,这个结果让她万分满意。她在医院里慷慨请客,每人都发了糖。不是普通上海奶糖,更不是散装称斤两的本地糖块,是握在手中沉甸甸的金币巧克力。那时候,结婚办喜事的人家都舍不得买这种昂贵的奢侈品。李艳华真是花出血本了。
       “我无所谓,只要你高兴。”李艳华讨好我。
       我高兴吗?如果艾早同时录取了南师院,我会高兴,我们两个人又能在一起。可是我只能孤零零一个人去南京。我会高兴吗?
       转户口,转粮油关系,准备行装,从蚊帐凉席操办起……去年曾经为艾好筹办的一切,今年又在我身上重复一次。一切驾轻就熟,但是一样一样办起来还是需要时间。暑假就在这些忙碌的琐碎的事情中过去了。
       离开青阳前一天,傍晚,夕阳西下的时候,我们像小时候无数次做过的那样,坐在巷子里公共厕所的厕位上,在“六六六”药粉的呛鼻芳香中,掏心窝子说话。
       “艾晚,我不想考南师院了。”艾早眼睛睃着门外,心平气和地说,“我什么学校都不想考了。没那个劲儿了。”
       我吃惊地劝阻她:“千万别那么想!你如果心里不想考,就真可能会考不上,很灵的!”
       “考不上又怎么样?赵三虎连高中都没有读,一样活得快乐。”
       “可你不是赵三虎,我妈也不是胡妈。”
       “知道,我就是这么说说。”
       她沉默着,眼睛往上看,盯住气窗上一只飞进飞出的苍蝇。这只苍蝇红头,绿翅膀,身体有点笨重,脑袋似乎也有点笨,明明已经飞出去了,却又忙不迭地钻回来。也许它不是笨,就是无聊,自己跟自己捉迷藏玩。
       “陈清风为什么是结过婚的人?”艾早突然问我,眼睛仍然盯住苍蝇。
       我张口结舌。陈清风为什么不是结过婚的人呢?他已经三十岁了,结婚不应该吗?
       艾早终于把目光收回来,转到我身上,眯缝着,瞳仁缩在很深的水潭中,忧伤地打着旋。“我问你一句话,只一句话:人干吗都要结婚?”
       我记得我当时没有能够答出这个问题。我是学理科的人,这问题稍稍复杂了。
       我一点儿没想到,就连艾早自己也没想到,这句无意中说出来的话,会深深地影响了我。很多年之后,在我考虑跟贾铭的关系时,我仍然会轻声地问自己:人干吗要结婚?
       之后,艾早连考两年,没有考上任何一个学校。总有这样那样的错位:分数差一点,志愿太高了,或者文科减少了招生数……
       十一紫桐花
       坦白地说,我对学习化学没有兴趣,志愿表里填上这个学校,仅仅因为分数恰好够上。我会一辈子从事高分子化学的工作吗?我一生的时光都要在这些装着五颜六色粉末的玻璃瓶和烧杯前度过吗?
       没有准备。或者说,在跨进大学校门之前,一次都没有想过。
       校园很局促,一排一排规划得太过整齐的大楼没有丝毫特色,刚入学的几天,我努力辨认各个不同课程要去的教室,记住一切细小的特征:楼号、门口的牌子、一块不透明的毛玻璃、楼前的树木、污水痕迹的深浅、有没有自行车棚……艾早不在,没有人能够帮助我,如果早晨我不小心醒得太晚,或者走进教学区后在迷魂阵样的楼群里转晕了方向,我只好傻乎乎地找个台阶坐下,等着第一节课结束。我不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夹了书包闪进课堂,那些惊讶的嘲弄的讥讽的笑声会让我无地自容,使我在勉强地挣出一个回应笑容之前轰然崩溃。
       我终于明白了十四岁的艾好为什么在大学校园里迷失了自己。
       傍晚,下了最后一节课,我混在一群一群勾肩搭背的同龄人中间,心情轻松地往回走。又是一天过去了,我没有犯什么错误,我的笔记本上又多了几页课堂笔记,英语老师点名让我回答一个“动词不定式”问题时,我答得非常正确,我中午一个人坐在教室里的时候,甚至把发下来的教材全部浏览了一遍……这样,一边跟着大家走进宿舍楼,上楼梯,一边回想一天学习的内容,我不加思考地推开二楼最东头房间的门。
       我傻在门口,因为房间里从门到窗户的走道上拉了一根晾衣绳,一排湿漉漉的衣裤正在滴水,散发出洗衣粉的淡淡香味。离门口最近的那件衣服还是粉红色的,领口镶了一圈荷叶边,就好像拥挤的空间里忽然开出一朵令人惊讶的粉荷。我记得早晨我离开宿舍时,房间里没有这样一根绳子,走道里摆的是一排写字桌。
       一排女孩子的脑袋从衣服后面探出来,奇怪地望着我。一个女孩的刘海上挂了两个黄色塑料卷发筒,还有一个正在梳头,头发瀑布一样披着,剩下一只眼睛和半个面孔。我陌生地瞪着她们,她们也陌生地瞪着我,彼此都没有明白怎么回事。
       忽然我脑子里轰地一声,像有什么东西炸开了一样。我走错房间了,这根本就不是我要去的11号楼。我整天紧张着不要走错教室,结果是在宿舍楼里迷失。我红了脸转身就走,仓惶而逃。后面爆发出开心的大笑。
       下雨了。南京的气候跟青阳相似,一年四季也有下不完的雨。我一个人趴在房间朝南的窗口,头往外伸着,看外面。雨水被上面的房檐挡住,不能直接淋湿我,可是风把雨丝吹得斜过来,星星点点沾到我的发际上,眼睛使劲往上看,能看到刘海上闪着光,排列着一颗一颗极细小的珍珠,像戴了一顶漂亮的女王冠冕。睫毛上也有了水珠,如果不用手抹掉,会流进眼睛里,糊了视线。
       窗前有一棵正在开花的泡桐树,树冠恰好跟我们的窗户平直。之前一个月,满树的紫色桐花浅笑盈盈,不怎么张扬,乡村少女般纯朴沉静。可是雨水一来,花儿泡涨了,熟透的青春一样沉甸甸的,一朵接着一朵坠落在地,发出噗噗的声响。夜里醒着,听着花朵坠落的声音,一朵两朵地数,心里很疼,忽然想到县广播站院子里的那棵同样的树,雨水也把它的花朵打落了吗?
       不远处的柏油小路在雨水中发着亮,积水的地方泛白,不积水的地方乌黑。雨下大了时,路面上立刻有水流动起来,虽然浅得不足一指,但是湍急,夹着紫色的泡桐花,打着小小的旋,那些花儿就像是在水中跳舞,星期六晚上学校食堂里最风行的华尔兹。只不过男女学生是有舞伴的,紫桐花没有,它们自己搂抱着自己,有点伤感,有点留恋,又收不住脚地滑进下水道,沉入黑暗,沉入不可知的深渊。
       路上陆陆续续还是有人走。是去图书馆用功的勤奋学生呢,还是周末去商店采购日用品的老师?看不出来,因为他们的脑袋和上半身都被一把黑色尼龙雨伞遮住了,只露出穿一模一样深色裤子的腿,和分别穿着矮帮胶鞋和解放鞋的脚。那些脚重重地踩在积水中,后跟抬起时,带出一些水花,银亮亮地一闪,倒像是“步步生莲花”的样子,很有趣。很少的人骑自行车,他们把草绿色的雨披兜在头顶上,胳膊扎撒开,雨披撑得如一面风帆,感觉极好地从行人旁边飞过去,车轮溅起的水花回落到地面时,发出唰唰的击打声。
       偶尔能看见打湿了翅膀的蝴蝶,浅绿色或者橘黄色,落在泥水中的紫桐花上,翅翼轻轻颤抖,娇不胜寒,弱不禁风,那样的窘迫和狼狈。
       我的手偶然触到胸前的冰凉,那是南京工业大学的校徽。蓦然从恍惚中惊醒,知道雨水落下来的地方不是艾家酱园,不是闸桥下灰绿色的护城河,也不是带石头井栏的状元巷。我现在是独自一个人,在他乡,在一个崭新人生开始的地方。
       
       我交到了第一个朋友:程玲。非常普通的名字,非常普通的女孩。
       程玲是从新疆考过来的学生。她的父母在五十年代支援边疆建设,去了伊犁建设兵团,几年之前回无锡老家探亲,感叹世态炎凉已经把他们排除在家族生活之外,唏嘘之余,决定忘记江南故乡,就在伊犁退休终老。可是他们又不服气这种退让,不希望“献了青春献子孙”,逼着程玲考回江苏,要求她替他们活出个样子,给老家人看看。程玲说,她身上承载着两辈人的期望,压力很大,一步都不敢走错。
       新疆来的女孩子跟大家还是有点区别,皮肤黑,也粗糙,总觉得毛孔里巴着什么东西没有洗干净。衣服穿得也过于艳丽,花孔雀一样,走在校园里让人侧目。不是惊艳,是惊叹:搭配太大胆了。比如说,我们穿碎花上衣和蓝布三角裙,她穿大色块花卉的连衣裙。我们穿咖啡色裤子,配米黄或者乳白的毛衣,她的裤子却是紫红色的,毛衣织出横条的花纹,一段黄,一段红,一段浅棕色。她的头发又粗又长,扎成两根拖到腰下的辫子,在实验室做试验,辫梢在那些脆弱轻薄的器皿上扫来扫去,总让我看得胆战心惊。
       除此之外程玲还有个特点:嘴唇丰润得像是要自作主张从脸上跳出来。这让我想起了我弟弟艾好,艾好的嘴唇也是这样肥嘟嘟油亮亮的,有事没事翕开着,时时刻刻传递着某种欲望一样。这样的嘴唇让我感到亲切。其实艾好欲望不强,他嘴唇肥厚是因为从小舔得太多,刺激了唇上细胞生长。程玲怎么样呢?她从来都不舔嘴唇,那是她天生了一张欲望强烈的嘴吗?她心里想的东西会跟她外表彰显出来的信息一致吗?
       我们成为朋友的过程非常可笑。十一月份,老师宣布说,要举行大学一年级的第一次期中考试。大家非常紧张,因为不知道大学里考试的深浅,又害怕考不到优秀太丢面子。所有的人都开始日夜连轴转地复习功课,背元素符号,背分子式,背定理,背单词,背政治教材里的一二三四五。晚上宿舍楼熄灯早,九点半钟就灯光闪烁打警告,大家只好躲在外面各自为战。那一天我在实验楼的厕所里捱到了十点半,头昏眼花出门回去时,才发现楼门从外面锁了,粗心大意的保安小伙子下班锁门前,居然没有高声问一问楼里有没有人。
       楼很大,一层一层黑着灯,楼里飘浮着化学试剂的恶臭味,对面楼里的灯光从一个个窗户照进,像墙壁上一个又一个怪物的眼睛。我绝望地坐在楼梯口,不敢睁眼,又不敢完全闭眼,就这么半睁半闭,自己吓唬自己。想到要独自在黑暗中坐到天明,想到封闭的楼内会有窃贼,有老鼠,有蝙蝠,有奇奇怪怪在黑夜活动的爬虫,我的头皮一阵阵地发麻。
       这时候楼道另一端传来轻轻的脚步声,一个黑影子磨磨蹭蹭摸过来。我忽地起身,抖颤着问一声:“你是谁?”那边安静了一下,试探着回问一声:“你是张小晚?”
       这样,我和同班同学程玲会师在楼梯口,因为激动相拥在一起,差点儿没有哭一鼻子。原来我们之前分别躲在楼两端的厕所里,因为看书入神,都没有留意楼下关大门的动静。
       程玲说,既然回不了宿舍,就不能浪费一晚上时间。我们找了一间没锁门的实验室钻进去,开灯夜读。程玲说她对英语最没把握。我说我也是。这样,我们便互背单词。程玲还掏出一个小本子,上面记的全是我们学过的动词不定式,她劝我抄下来,背起来方便。我翻了她的那个本子,上面还抄了各种短语,各种动词时态的例句,化学专用名词,数量词,副词,介词,连词……她那个巴掌大的本子就像百宝箱,翻开来什么都能找得到。由此我了解,程玲是个有心人,她喜欢用心思,也舍得下功夫。
       经过那一夜苦读,我们成了朋友。总的说起来,我在学校里是一个安静和胆怯的人,同学当中太聪明的、太漂亮的、太尖锐太强悍的,都让我感觉到压迫,而程玲方正敦厚,对我正合适。
       顺便说一句,程玲苦读那一夜之后收效并不大,期中英语考试,她几乎是班上最后一名。她很苦恼,向我讨教学习方法,可我并不知道怎样才能有效地帮助她。新疆那地方,可能学俄语比学英语占优势。
       大二的下半学期,张根本从青阳来看我。他现在经常出差到南京,每次来了都要看看我,有时候带点儿零食,有时候带些单位里发下来家里又用不了的日用品,卫生纸和肥皂什么的。他走在校园里,穿的是便装,头发修剪得很短,身板挺挺的,脸上笑眯眯的,很年轻,很有朝气。他喜欢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主要是看对面过来的漂亮女孩。如果看不到脸蛋漂亮的,就捕捉一些身材抢眼的。原来他到校园不是专门看我,是看青春女生。他细长的眼睛里映着翩翩蝴蝶般的女孩子,瞳仁都发了花,像是彩虹掉了进去,坠得眼球都累。我们班上的同学一开始误以为他是我大哥,我当笑话告诉他之后,他笑得下巴直抖,一副匪夷所思的样子。他鄙视地说:“那帮傻瓜!”其实他心里很得意,这我能看得出。
       他这一次过来,没带吃的,却带来一个人,一个身材瘦高、文文静静的男孩。
       “罗素,南大哲学系的,我老首长的儿子。”他亲热地去拍男孩的肩膀。罗素想躲,没躲开,脸有些发红,不习惯这种亲热。
       “怎么样?”他不无得意地望着罗素,“我这个女儿算得上出众吧?学习也好,门门都考优秀。”
       我对罗素点点头。他也朝我笑笑。我心里觉得张根本有点过分,他已经在无数战友和同事面前隆重推出了我,现在居然又炫耀到了他的晚生一辈这儿。
       “走,我们出去吃饭。”他用下巴朝门外点了点。
       我托词:“不行,我还有实验报告没写。”
       他不屑地挥挥手:“这算什么理由?回来再写!”
       他根本不容我拒绝,把我的肩膀一掰,强行推着上路。
       一路上都是拎着饭盒往食堂去的学生。食堂今天大概卖葱油饼,一股油炸面食和葱花的香味。程玲从后面赶上来:“张小晚,你要出去吗?”
       我点头:“出去一下,马上回来。帮我留个夜自修的位子。”
       程玲对张根本笑笑,算是招呼。她又在意地看了罗素一眼。
       张根本边走边扭头看她的背影:“你这个同学不怎么样。”他笑,“你们两个站一起,一个像白萝卜,一个像红萝卜。”
       这算什么样的比喻啊!我生气地白他一眼:“我们这是工业大学,又不是电影学院,你以为个个都是美女?”
       “那倒是。”他承认。然后他把我拉到旁边:“小晚,还没交男朋友吧?你看我这个老首长的儿子配不配得上你?”
       天哪,原来他是做红娘来了。我偷眼瞥一瞥罗素,他长得端正秀气,皮肤细白得像个小姑娘,浓眉,大眼睛,鼻梁挺直,嘴唇轮廓分明,说不出有什么不好。可是,我也说不出他有什么好。他就像我们实验室里用的酒精,因为过分提纯,所以无色,形状宛如白水。
       张根本用胳膊肘捅捅我:“别要求太高,先处处再说。”
       我真的是拿他没脾气。
       我们出了校门,在附近找饭馆。校门口两边的饭馆很多,都是做学生生意的,门面不大,价格也低廉,老板娘一律热情得吓人。张根本看见有一家的招牌上写着“幸福餐馆”,招呼我们:“就这家吧,这店名取得好,幸福。”他转头朝我挤挤眼睛。
       这样的玩笑有点低级趣味,我也不喜欢。
       我们在一张铺了塑料桌布的台子上坐下。张根本居中,我和罗素一边一个。他左右看看,眯着眼睛笑,心满意足的样子。然后他要了菜单点菜。不喝酒,所以没点凉菜,要了一个葱烧鲫鱼,一个红焖海参,一个烩三鲜,一个爆炒猪肝,还有一个芦蒿炒香干。汤是河蚌豆腐汤,撒了很多香菜。这几乎是餐馆里价格最高的几个菜了。我惊讶他现在的出手这么大方。后来我又想,他爱面子,外人面前总要摆摆排场。
       他起身去要了几块热毛巾,给我们擦手。又把三个人的筷子拢到一起,放在茶杯里用开水烫。碗和盘子也一一烫过。做这一切的时候他没有架子,就是个平平常常的长辈。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要懂得照顾女人,就像我现在这样,知道吗?”他发现罗素在注意他的动作,顺便教导了一句。接着他又强调:“我们小晚很能干啊,脾气也好,烧煮缝补样样拿得起来……”
       我不安地喝住他:“爸!”
       他嘿嘿一笑,扭头对我:“好酒也怕巷子深嘛。”
       葱烧鲫鱼上来后,他把鱼的肚皮部分夹给我,把背上肉多的部分夹给罗素,自己夹了个鱼头在碗里啃。他咬开头骨吮吸脑汁,吸出吱吱的声音。
       “你妈现在很不像话。”他又说。
       我问他:“我哪个妈?”
       “李艳华啊!她死活认定是我让菲菲怀了孕,给人家的厂党委书记写匿名信,逼人家去打胎。实际那根本不是我的种。我有那么白痴吗?”
       他居然当着罗素的面说这些,使我羞愧万分。好在罗素一门心思对付鱼背上的刺,似听非听的。
       “我这一辈子,被你妈拖累得不算少。可我也算是对得起她。”他若有所思地看看我,“你这孩子运气好,艾早不如你。”
       我心里咯噔一跳,不明白他怎么突然要提艾早。
       “真的,她运气是真不好,我想到她心里就有点……以后你发展好了,别忘了帮帮艾早,你们终归是姐妹。”
       跟我们今天见面的主题一点都不相干。张根本是不是开始老了?他以前从来没用这种口气说过话,尤其是对我。
       这一顿饭,有个陌生人在旁边,又有张根本的无缘由的伤感,我心里不轻松。两个男人好像也没有吃多少,桌上最后还剩了不少菜。
       张根本对介绍人的一套似乎挺在行,结了账,没等我和罗素开口,他就先发制人:“你们再聊聊,罗素你送小晚回学校,我有点事,先走一步。”说完话,他腰一弓窜出门,惟恐我们有谁不同意。
       罗素不知所措地看看我:“去哪儿呢?”
       我说:“回学校。”
       他就问我,是不是还想着要去上夜自修?我说那倒不是,夜自修的时间快过了,不过这附近也没地方可走,回学校最好。
       “那好吧。”他脸上露出一丝失望的样子,可是也没有再提建议。
       我们学校地处闹市区,八点来钟还正是热闹的时候,餐馆都没有打烊,路边卖旧书和塑料制品、针线发带的小贩刚刚出摊,卖旺鸡蛋和炒螺蛳的女人比赛着谁的笑脸更灿烂,来来回回的行人把自行车铃按得震天响,一秒钟都不肯耽搁的样子。再加上路灯昏暗,树影婆娑,我和罗素走在人行道上一点不碍眼,所以我当时的心情慢慢放松,丝毫没有搜肠刮肚又想不出话来的窘迫。
       我问他:“你是本名叫罗素,还是后来才改的名?”
       他愣愣地看我:“什么意思啊?”
       “你不是学哲学的吗?英国不是有个大哲学家叫罗素吗?”
       他这才明白过来。“不是。我一直叫罗素。”
       “那挺巧合的。”
       “是挺巧合的。”他又想了想,自己也笑起来。
       “张根本说你大四了?做论文了吗?”
       “在做。”
       我好奇:“写什么?”
       他说:“黑格尔。”
       “哦,了不起的大人物。”
       “你知道他?”
       “我们也上哲学课啊。”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有点不服气,他大概把我们工科生看成是不学无术的人,除了背公式什么都不懂。
       他真是够聪明,读懂了我眼里的意思,结结巴巴解释:“我我不是那个意思……黑格尔的思想太艰深,很难绕……德国人都这样。我论文是写他,可我并不喜欢读他那些书……”
       “那你用一句告诉我,黑格尔的哲学思想是什么?”
       他仰头,望着头顶上被灯光照成琥珀色的树。“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是现实的。”再想了想。“还有绝对真理。还有形而上学。”
       我笑起来。他那副明白一点又不能深入浅出叙述出来的样子,实在让人想乐。
       “你别笑,”他认真起来,“十九世纪末年,在美国和英国,一流的学院哲学家差不多都是黑格尔派。马克思年轻时也是黑格尔的信徒。跟他差不多同时代的哲学家有尼采和叔本华,还有他之前有斯宾诺莎,休谟,都不及他的影响大。别的人可以称天才,只有黑格尔是大师……”
       他仿佛察觉到什么,往后看一眼,忽然住口,脸上露出一丝紧张,抓住我的一只胳膊,用劲把我往路肩上一拽。与此同时,一个满脸青春痘的家伙骑着一辆亮闪闪的新跑车,披一头长发,嘴里吹着口哨,从我身后一掠而过,速度丝毫不减。
       好险!要不是罗素拉住我,跑车没准儿就把我带倒,或者撞上我的胳膊、腿,弄出一片青紫、淤伤什么的。
       趁我惊惶未定时,他不声不响地跟我换了个位置,走到我的外侧,身子还稍稍地拢过来,意思让我放心地走,他会保护我。
       这一刻,这个小小的又非常贴心的动作把我打动了。他淡得像白水,齐整得没个抓手,又刻板得像机器,可是关键、关键的时刻,他表现出了绅士一面的美好。
       我似乎有一点点喜欢上他了。
       所以在我的宿舍楼前分别时,我把房间号码和楼道里的电话号码告诉了他。
       我刚进楼门,才爬了两级楼梯,看门阿姨喊住我:“张小晚!你的电话。”
       我又奔下去,接电话。是张根本打来的。他在电话里嘿嘿地笑:“回宿舍啦?怎么样啊?”
       我嘴硬:“不怎么样。”
       “先处处嘛。”他劝我,“我也看他有点呆。可人家其他条件都不错。处一处,也许能看出好呢?这事你要听我的,我是你爸爸,不会害你。”
       我“噢”了一声,搁下电话。可是刚转身,我“噗”地一下笑出来。也没有什么,就是想笑。
       程玲看出来我的情绪不错,她心有不甘地粘着我:“喂,你真的跟那个罗素好上啦?你觉得他行吗?前天他在传达室给你放了一兜苹果,那些苹果都是酸的!”
       苹果酸的又怎么啦?我看她自己才是酸苹果。她生怕我跟罗素谈上朋友之后不理她,总是那么惶惶不可终日。
       “张小晚我告诉你啊,那个罗素走路脚尖往外撇,将来要有外遇。相命书上这么说过。”
       “你跟踪我们?”
       “也不算吧,就是走在你们后面一点点,想看看你们都干些什么。”
       “能不能请你别做这种事?”
       “怎么啦?我们不是好朋友吗?”
       我真是气得发昏。可是程玲努着一副厚墩墩的嘴唇,满脸无辜的样子,又让我无法对她下一个最后通牒。算了算了,也许新疆人都这样呢?
       程玲自己也爱上了一个人,机械工程系的学生,个高,魁梧,虽然长了一脸紫红色的青春痘,可是眉眼齐整,很有男子气。惟一的遗憾是,男生是河北人,毕业后十有八九要回河北。要么跟着程玲去新疆,也可以,就是没法两个人一起留江苏。这就跟程玲考回老家的目的相差十万八千里了。程玲说,如果毕业不能留下来,她倒无所谓,她爹妈要绝望,她妈自杀都有可能。她妈现在疾病缠身,活着的动力就是将来能够奔着女儿回苏南。
       所以程玲跟那个男生若即若离:放弃不甘心,走得太近又担心陷进去。她问我应该怎么办,我回答说不知道。我是真不知道,这样的事情远远超出我的生活经验,我自己碰到也会一筹莫展。程玲还让我有机会问问张根本,她感觉张根本是个果断的有主意的人。可是我一直没问。在我的心里,潜意识里,是不喜欢程玲在恋爱上的功利性。
       罗素每星期来我们学校一次。他有一辆自行车,从南大骑到我们学校不算太远,如果我坐公交车过去,就很不方便,要倒车,两头还要走不少路,罗素认为这会占用我太多时间,还不如他辛苦一点。其实,罗素说,不能叫辛苦,骑在车上想到要跟我见面,两只脚就会蹬得飞起来,是很享受的事。
       晚上我带他去食堂跳舞。每到星期六,晚饭都开得早,稀粥和馒头卖完后,就有人把粥桶搬开,把桌椅板凳搬开,地面大致地扫一遍,撒上滑石粉,再接上唱机和音响,舞会便开始了。罗素说,南大星期六晚上也跳舞,但是他周末都回家,学习机会少,只会简单走步,跳不出什么花样。我跟他跳了几回之后,发现确实如此,他在舞场上就像一台磨盘,来回来回地转,动作丝毫不变,连位置都不带挪动。如果就这么跟他“磨”两个小时,会让人闷得发疯。罗素意识到我的失望,干脆停下来,对我耳语:“我们出去吧。”
       我们手拉手地出了舞场。程玲不知道去哪儿了,我确信她没有跟在身后。校园里没有什么人。舞场里的音乐声遥远得像一个梦。沿路的泡桐树都开着花,白天是紫色,夜空中变成深蓝,或说是靛青,一团一团寂然无声。罗素突然抓住我,把我逼到一棵树干前,膝盖用劲抵住我的大腿,两手捧住我的头,跟我接吻。我很慌张,但是想不起来该怎么拒绝他。罗素嘴里的气息热呼呼喷在我脸上,我头昏得像晕船,脚底下也跟着飘浮起来。顷刻之间,我们两个人一块儿游荡在大海上……
       罗素放开我之后,用舌头舔着他的嘴唇,带着点迷茫地说:“你的唾液是甜的。”
       我立刻开始回想他唾液的滋味。也是甜的吗?或者是我口中的甜味把他搅得甜了呢?
       我很惭愧,他品出了我嘴巴里的滋味,可我没有记住他的。
       夏天,罗素毕业,分配到省社科院。他的舅舅是社科院的党组书记。他本来想考研究生的,既然分配结果不错,就算了,不再折腾了。这不算走后门,八十年代初的南大毕业生在哪儿都抢手。好比做一道选择题,有A、B、C、D几种答案,人家就手选了个A,如此而已。选什么不是选呢?
       暑假,我没有回青阳。李艳华和张根本的关系让我头疼。这两个人纠缠着,戒备着,敌视着,过着典型的同床异梦的生活。我夹在当中非常别扭。李艳华给我来过几次信,用小学生一样稚拙的字体,控诉张根本对她的精神虐待,细数她怎样把我从五岁养到二十岁,目的就是一个:我要坚定不移地站在她的一边,与张根本斗争到底。
       其实我很清楚,一碰到关键时刻关键事情,她又会屁股一转,和张根本坐到一条板凳上,所以她说什么我都不会当真。我不理,也不回去,眼不见心不烦。
       艾早忙着去南方进货,摆摊,赚钱。李素清和艾忠义从早到晚围着半痴半呆的艾好打转,带他看病,督促他吃药。在两边的家中我都是多余的人,无足轻重无关痛痒的人。我考上大学,满足了他们做人的愿望,使命到此结束。接下去我的道路该怎么走,不重要了,我跟他们、跟他们的亲戚朋友、跟整个青阳都没有关系了。
       罗素上班之后,比在学校读书的时候要空闲很多。社科院这样的地方论资排辈,要轮到罗素登台表演,那还早着呢。他经常两三天都不去单位一趟。他说他还算勤勉,有人一个月才去一次,在领工资那天。这样,他就有很多时间到我宿舍里来。程玲放假也没有回家,很多时候我们是三个人腻在一起,罗素开玩笑说,我们是三个人一起谈恋爱。
       暑假中食堂伙食很差,有一顿没一顿的。程玲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个简易电炉子,买全了油盐酱醋,每天在宿舍烧饭。那电炉子说来可笑,就是一块陶瓷底板,里面掏空,盘上几圈电阻丝,伸出来的电线上接一个插头。有时候烧饭时间长,楼道里的电表跳闸了,程玲拉开抽屉掰一段事先准备好的保险丝,趿拉着拖鞋下楼,打开电表箱,换掉旧的,接上新的。她很能干,做这些事情从容不迫,仿佛之前预演了不知道多少次。
       令我完全没有想到的是,罗素居然对煮饭烧菜这件事有兴趣。简陋的炊具和便宜的原料难不倒他,他会挖空心思用最小的成本做出最丰富可口的盛筵。我记得他用炒米粉做过粉蒸肉,用面包揉碎了炸过猪排,用冬瓜和一勺奶粉做过奶油冬瓜条,还曾经试过拔丝西瓜。他的勤劳和智慧在做饭这件事上得到极大发挥。每当程序到了关键时刻,需要精确掌握火候和放进调料时,他屏息静气,心无旁骛,目光炯炯,脸颊泛着一层红光,鼻尖上挂了欲滴不滴的几颗汗珠,神情生动可爱,比他在校园里陪我散步时要有趣很多。
       程玲对这样的事情也是乐此不疲。罗素做饭,她就负责打下手:先是淘米洗菜,完了之后洗锅刷碗。我经常是盘腿坐在上铺,居高临下地欣赏宿舍里这幅其乐融融的生活场景。罗素每烧好一个菜,总用筷子夹一点,踮脚举着,送到我口中,要求我评点。程玲对我这个特权嫉妒万分,她会用另一双筷子敲着桌边大叫:“张小晚,噎死你!”
       世俗,朴素,温暖。
       我已经被罗素喂得有点胖。我的脸颊鼓起来,皮肤撑得薄而透明,丝绸一样滑软。我颈下的锁骨也消失了,从侧面看,线条圆润得像古董瓷瓶,手摸上去微凉。
       可是,这真是我要的生活吗?我的一生就满足于做一个厨房里的女王,让罗素心甘情愿地把佳肴美点铺陈在面前,评判和享受吗?
       如果艾早看到我现在的样子,她会说什么?
       程玲责备我:“你该对罗素更好一点。他做完了饭,你都很少称赞。”
       我问她:“如果一个家庭里有两个会做饭的,是不是浪费了一点?”
       她惊叫:“说什么呀!会和愿意是两回事啊!”
       开学之后的一个月,是省电影公司举办的“大学生电影节”,我们大家抽签拿票,轮番着去一个部队礼堂看市面上没有公开发行的电影。一开始很踊跃,抽签是一个盛大的仪式,每个人走到前面去拿一个纸团时,都往手指尖上哈气,摩拳擦掌的,希望好运临头。我们看过了意大利的“新现实主义”影片,法国的“新浪潮”影片,德国的“新德国电影”。坦白地说,那些影片虽然名气大,可我看不出什么好,我是一个学理工的人,没有故事情节的沉闷的片子让我无所适从,不知道编剧和导演到底要讲什么。我周围的同学同样如此。所以电影节快结束时,大家对抽签拿票的事已经失去了兴趣,再有票发到班里后,文体委员随便往桌上一扔,谁爱拿谁拿。
       就这样,我拿到了波兰斯基执导的英法合拍片《苔丝》。
       坐进礼堂,灯光熄灭,黄昏光线中的英格兰田野油画一样呈现,风笛声欢快悠扬,穿白裙的姑娘们手捧着鲜花结伴跳舞,声、光、色的盛筵梦幻般开始。仅仅一分钟,我心里就幸灾乐祸地想,不去拿票的傻瓜们要悔青肠子了!
       金斯基饰演的美丽苔丝为生活所迫,去德伯太太家揽活,邂逅了公子哥儿亚历克。一颗鲜艳欲滴的草莓送进了少女更加娇艳的双唇,亚历克陷入情欲不能自拔。纠缠,反抗,再纠缠,男人半是温柔半是暴力地得手。但是苔丝知道自己的命运不属于这里,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选择离开。她生下一个男婴,很快婴儿在众人的白眼中死去。苔丝再次离家去一个奶牛场干活。她在那儿跟牧师的儿子克莱尔相爱并结婚。但是虚伪的克莱尔坦白了自己的婚前性行为后,却不能接受苔丝的污点,两人在新婚次日分手,克莱尔独自远走巴西。几年之后他回家乡,苔丝已经嫁给亚历克,见到心爱的人让她的心死灰复燃,她不顾一切地杀了亚历克,跟着克莱尔亡命天涯。黎明,在索尔兹伯里平原的史前巨石阵里,警察抓住了这一对私奔的男女。
       银幕由亮转暗,礼堂四处的灯光次第打开,我在座位上磨磨蹭蹭没动,因为我哭得太厉害了,眼睛又涩又疼,鼻尖也肿得透亮,自己垂了眼皮,能看到正下方一个小红萝卜样的鼻尖。我弯腰在座位下装作系鞋带,心里祈望着礼堂里的人快些走光,我最后一个出去,可以确保不碰见同学。我这副鼻红眼肿的模样太可笑了!
       我弯下腰之后,发现前面不远处还有一双脚,穿着一双黑色松紧口布鞋。鞋和悬在鞋面上的一截裤管都旧得厉害,裤管毛了边,线头参差不齐地拖着,鞋后跟则裂了口,露出里面灰白的衬布,鞋底磨得一边薄一边厚,薄的一边几乎拿手指头都能捅出一个洞。这人干吗也不走?莫非他跟我一样流泪过多羞于见人?
       正在这么想的时候,那双脚动了一下,往里面一收,双膝一拱,人站了起来,侧身朝外走。他从座位空当里挪到走道时,我才慢慢地抬身,也准备起立离场。就在那一刹那,我们的目光忽然在空中相遇,彼此都惊得张大了嘴:他是陈清风!
       没错,他是陈清风。他刚从青阳乡下考回到南师院,读研究生。说到底,他不甘心一辈子过乡镇小办事员的生活。他报到没多久,在系里弄到一张电影票,赶了电影节的末班车,幸运地遇上我。他用的是“幸运”两个字,足见他碰上我的喜悦。
       我们挤在人流中,慢慢地往外走。周围很嘈杂,熟识的同学们高呼着张三李四的名字,活动木椅发出乒乒乓乓的声响,银幕边的高音喇叭里放着李谷一的甜歌《边疆的泉水清又纯》。我们要扭头凑着对方的耳朵,才能让对方听清自己说的话。可是我喜欢这种状态,因为耳鬓厮磨的感觉很好,一下子就让两年的时光从我眼前消失,我毫无障碍地回到了青阳广播站的那条回廊,我、艾早、艾好,我们三个人跟陈清风讨论《水浒传》里一百零八将的名号和他们各自善用的武器、独门的武功。我们先是抢着说,后来剩下陈清风勉强跟艾好对峙,最后是艾好用没有升降音的语调准确无误地背诵人物表……
       走出礼堂之后,我们还觉得有很多话没有说完,干脆在台阶上坐了一会儿。陈清风对艾好的结局深感惋惜,他问我,艾好办的是“休学”还是“退学”?如果是“休学”,情况好转后还能继续读书。我回答说,恐怕不可能了,因为艾好现在不光自闭,连生活都不能自理,总是一个人坐在椅子上背公式,背着背着就把小便弄到身上。他衣服上总是一股尿臊味。陈清风沉默许久,叹气说,是他把艾好害了,如果当初不写那篇文章,艾好按部就班升学读书,不会因为年龄太小压力太大而崩溃。
       “别这么说,迟早吧,他从小就不正常。人聪明得过分就成了魔鬼,人鬼是不能过同一种生活的。”我反过来安慰他。
       “那么,艾早是不会再考了?”他忽然又转了话头。他用手抓住裤子拱起的膝盖处,胳膊架着,几乎是有点紧张地看着我。
       “不,她不会了。她现在当个体户,做得挺好的。”
       他很长才呼出一口气:“艾晚,我想要你知道,我从来没有……”
       我拦住他:“没人怪你。艾早一次都没有怪过你。大人们要那么做,那是他们的事。艾早只问过我一句话:人干吗要结婚?”
       “人干吗要结婚?”陈清风重复这句话,忽然笑起来,“有趣。只有艾早才会这么问。”
       “是啊,从小她就有很多古怪念头。幸亏她不如艾好聪明,否则我们家真是热闹了。”
       说完这句话,我自己也笑起来。
       我写了一封信,拿到学校门口的邮局准备寄出去。贴邮票的时候,我又改了主意,信不寄了,花一块多钱发了一个电报,内容是:陈清风在南京。我把电报发到胡妈家里,她会交给艾早的。她溺爱她。
       艾早一个星期都没有回音,我不知道怎么回事。然后,一天傍晚,我从图书馆回到宿舍,推开门,艾早笑吟吟地坐在屋里,已经跟我的室友们热闹成了一片。原来她之前去广东进货了,这回跑得最远,去了深圳,还去了跟香港一街之隔的沙头角。此刻程玲几个人正好奇地围着她,打听沙头角是什么样子,都卖些什么,东西贵不贵。艾早说,金首饰便宜点,其余东西不便宜,但是做得好,漂亮,连喝水的杯子都漂亮,让你看着每样东西都想买。她说,可惜她钱太少了,只能看看,买不起。想想啊,一件小孩子的衣服都要几十块,内地一个人的月工资才不过这么多。
       艾早这时候打开提包,拿出一个外观洋气的塑料袋,递到我手上:“艾晚,给你的。”
       那么漂亮的包装袋,橙色的底,印着黑色英文字母,光一个袋子就让人喜欢得很。我的心兴奋得跳起来。全宿舍的女孩子都探着头,盯住我的手,等着阿里巴巴的山洞开门。我把袋子掀开一道缝,眼闭起来,手伸进去,取出一团柔软的织物,慢慢展开。天哪,是一条白色底子带黑色图案的百褶裙。图案非常大方,是各种各样的几何形状:圆形,三角形,锥形,梯形,大圆圈套着小圆圈,长方形叠着正方形,它们交错着组合起来,看上去青春、活泼,又透着一股朴素的学生味。裙子的织物滑软,却沉甸甸很有分量,每一道折痕都如同刀锋一样挺括,手拎住腰裙一转,折痕又都哗地打开,飘飞旋舞。
       我扑上去抱住她:“艾早,艾早,我太喜欢了!太谢谢你了!”
       艾早像个真正的大姐一样笑:“那个香港老板说,裙子是高压定形的,新工艺,折痕怎么洗都不会散开。”
       我发现我的室友看着这条裙子,脸色都有点讪讪。如果裙子是普通的漂亮,她们会羡慕。如果裙子漂亮得出奇,羡慕会变成嫉妒。可我管不了这么多,谁让她们没有艾早?
       艾早一定预料到了这样的尴尬,所以她马上掏出另一样准备分给大家的礼物:一打产自香港的三角内裤。宿舍里每人分到了两条。全都是春天的颜色:粉红,粉蓝,粉绿,粉紫,湖水的清澈,天空的澄碧,花朵的娇嫩,草地的浅吟。程玲马上爬到上铺,脱下她的花布短裤,换上一件粉紫色的三角裤。她扭着屁股,上面穿着皱巴巴的格子布的衬衫,下面光着两条长腿,在宿舍的过道里骄傲地走来走去,引出一屋子开心的笑声。嫉妒没有了,艾早成了我们宿舍的太阳,围着她的笑脸都变成了灿烂的葵花。
       艾早这时候才腾出身子,把我拉出宿舍:“怎么回事啊?我昨天晚上到家,接到电报,今天就赶过来了。陈清风在南京?”
       我说了在电影院里跟他巧遇的事。
       “他还是那样吗?他老了吗?”
       “我不知道,艾早,我闻到他的味道,心里想哭。”
       “带我去见他!”艾早抓住我的手。
       我们急急忙忙地飞奔下楼。走到楼前泡桐树下,艾早忽然又站住。“不行,艾晚,我不能穿这身衣服,太傻了。”她忸怩着,脸有些红。
       我这才注意到,艾早穿的是一件早已经过时的军装,领子和衣襟都皱得像抹布,腰身肥得没有一点形状,扣子也重新缝过,不是原来的咖啡色带五角星的圆扣,换成了小铺子里一分钱一粒的黑塑料扣。
       “我这件衣服是穿着出门进货的,不招眼。可我不能穿它去见陈清风。”
       “穿我的,你刚送我的裙子。”
       艾早笑起来:“不行,那裙子只配大学生穿,我这样的身份,穿上会不伦不类。”
       我心里很难受。我不喜欢艾早在我面前说这样的话。可是艾早的神情很坚决,根本不容辩驳。
       我们决定先不忙去南师院,明天我旷课一天,陪艾早上街,买衣服。艾早说她还想烫个头发。
       晚上艾早挤在我床上,跟我一头一脚地睡。床很窄,我们只能侧向同一边,蜷起来,套叠着,一动不能动。艾早的屁股顶住我的腹部,圆润,结实,微凉。她的腿摸上去滑溜溜的,腿骨纤细,肌肉柔软。我记得那年她学自行车跌破脚踝,是陈清风把她背到医院,我想摸摸陈年伤口有没有留下疤痕,结果只摸到了算盘珠儿一样小巧突出的踝骨。
       “艾晚!”她在床那头轻声唤我。
       “嗯?”
       “如果那年我考上了南师院,你说现在会怎么样?”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想说的是,如果现在她和陈清风同在一个学校,天天见面,会是什么样?
       我打了一个哆嗦。很奇怪,我对这样的设想感到害怕。我担心会出大事?我不愿意艾早开心?都不是。可我为什么要哆嗦呢?真可笑。
       第二天我果真没有去上课。同宿舍的人一致赞同我旷课陪艾早,她们说,如果老师点名,她们会帮我掩护。
       我们先去新街口的曙光理发店。我坐在等候区的椅子上看完了一本《青春》杂志,艾早才躲躲闪闪地出来。她烫了一头齐肩的大波浪头发,有点不好意思,对自己的新形象没有信心。她不停地照着店堂门口的大镜子,问我:“怎么样?是不是有点怪?”
       我觉得新发型有点老,让她突然间长到了二十五岁。我们两个人的距离一下子就拉开了,她时髦,洋气,甚至带了点妖媚,她不光是我的姐姐,还是一个走南闯北有阅历的人,能够挣钱养家,可以说话算数的人。
       我们又去了百货商店,去了服装商店,去了刚刚开业的外贸商店,给艾早选衣服。衣服品种实在不多,而且式样都显得笨重土气,艾早叹气说,还不如她从广州贩到青阳的那些货色。她决定以后要向南京的服装市场进军,租一个铺面,或者专门为南京的商贩供货。
       最后,我们在夫子庙自由市场买到一件米灰色的束腰短风衣。艾早一看就知道,这也是从广州贩来的。可是她只能花产地的双倍价钱买下它。艾早烫了发,再穿上这件风衣,腰带松松地系出一个蝴蝶结,立刻就成了南京街上的时髦女郎,一路吸引了无数行人的目光。
       
       我们和陈清风见面的情景非常有意思。一开始艾早就跟我商量好,我们在他的宿舍楼前等他,我在明处,她在暗处,我叫住陈清风之后,她从背后上去捂他的眼睛,不说话,也不放手,看他能不能凭气味识出她是谁。
       “他一定能猜到是你。”
       “为什么?”
       “因为叫住他的人是我啊。”
       艾早想了想:“不,我还是要试试。”
       结果陈清风夹着一摞讲义从大路上拐过来,我按部就班地上前拦住他,说了两句话,眼睛往艾早藏身的报栏后面瞄过去时,发现她忽然不见了,四下张望都不见她的影子。我抛下陈清风,急急忙忙绕过报栏,顺着宿舍区的小路一直找到小树林子里,才看见艾早背身站着,两手捂在脸上,肩膀轻轻地抽动,看样子像是在哭泣。
       我走过去,一声不响地从后面抱住她。“艾早,别这样。”我说,“我们说好了要玩捉迷藏的。”
       艾早慌忙用衣袖擦眼睛,回过身,眼睛红红地对我笑:“我没事。心里忽然有点难过。真的没事。”
       陈清风已经跟着我过来,看见了哭泣的艾早。他远远地站着,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过来打招呼:“艾早,你长大了,要是走在路上,我大概都不敢认你了。”
       艾早一边笑,一边鼻音瓮瓮地骂自己:“我真没出息!以前我不是这样的,对吗?”
       我们一起往回走,到陈清风的宿舍去。路上他心情愉快地说,他猜到了艾早会来,从见到我的那天,他就明白,接下来要见到的是艾早。他真心称赞艾早的外表成熟,说他没有想到她现在变得这么能干,走南闯北挑起一副担子来了。我抢着告诉他,艾早现在不光是养活自己,她还挣钱给艾好看病,还打算翻盖家里的房子,还要把胡妈接过来养老,还计划到南京开店……我喋喋不休,说了艾早的很多好,把她现在正在做的说到了,把她想做而没有做的也说到了。我很惊奇自己怎么变成一个饶舌的小婆娘。我说这些干吗呢?把陈清风和艾早之前那道时间的印痕抹去吗?用生意和财富在他们之间筑起一道墙吗?我到底想要干什么?
       我闭住嘴,沮丧地垂下头。我不知道自己想要干什么。一切似乎都乱成一团:时间,我们曾经有过的往事,将来有可能发生的一切……我有点后悔给艾早拍了那封电报,把早已经尘封的历史又勾了回来。可能我犯下了一个很大的错误,不可挽回的错误。
       艾早穿着她那件新买的风衣,垂着头,有点心事重重。她时不时地扭过脸,偷偷地瞥陈清风一眼,观察他的反应。陈清风发现她的关注了吗?也许吧,因为他眼神有一点闪烁,努力地若无其事,实际上不能够平静如常。
       研究生楼的卫生状况绝不比本科生要好,那些成年男人的体味更浓,更加四体不勤邋遢无序。陈清风的宿舍里一共住了四个人,四张床上的被子都没有叠,枕头油腻得可怕,被窝和头油的气味浸透了地面和墙壁,开着窗户都没有用,根本散不出去。地上的鞋子东一只西一只,有的被踩塌了后跟,有的在雨天穿过,湿泥巴糊得看不出鞋子的颜色,还有的鞋头绽了线,像一条张开嘴巴拼命喘息的鱼。桌上的书籍和讲义堆成一座一座小山,山谷间挤放着马马虎虎刷过的碗筷,有的碗里还留着一个馒头,几根萝卜干。洗漱架上的牙具都扔在脸盆里,架子上放着半袋奶粉,一只豁了边的搪瓷杯,砖头样的《汉语大词典》,毛笔和墨汁瓶,三洋牌录音机,甚至还有一把散乱的油腻发黑的饭菜票。
       我记得在青阳广播站,陈清风的屋子是相当干净的,看来男人们凑在一起互相会有坏影响。
       艾早一个床铺一个床铺地看过去,转了整整一圈。陈清风对房间里的脏乱差有点惭愧,心虚地跟在她身后,问她想要找什么,艾早回答说找书。过去他的房间里有那么多的书,现在怎么只剩下教材?陈清风就笑了,说他现在用不着买书,图书馆就在百米之外,馆里的藏书以“万册”计算,想看什么没有?
       “那还是不一样。”艾早说,“我喜欢房子里摆满了书,走进去一股书香味。”
       艾早认出床上的一条紫花布被子是陈清风的,她走过去一屁股坐在那张床边上:“以后你毕业了,会把家里人接到南京来吗?”
       “我毕业了未必会在南京工作。”陈清风避开她的话。
       “我知道,你希望走得更远些。你会不会去北京,或者出国?”
       “你说笑话。我能够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吗?”
       “如果可以呢?”
       “我最多是个地图上的行走者。”陈清风笑。
       艾早扭转头,看着窗外的某个地方。“我坐火车出门的时候,经常会想起你。你说过你喜欢旅行,我希望我是在替你坐火车,替你看看外面的世界。旅行很辛苦的,吃不上饭,没有澡洗,坐上两天两夜后,脚肿得穿不进鞋子。怕小偷,怕抢劫,钱和粮票都缝在裤腰里。每个地方的气候不同,热起来恨不能扒掉一层皮,冷的时候就差没钻旅行袋。那时候我就奇怪,你干吗喜欢这样的生活呢?你现在还是这么想吗?”
       “仍然是,这不会变。”陈清风回答。
       “噢,我真高兴。”艾早说。
       陈清风要带我们去研究生食堂吃午饭。他自己有一个淡绿色的搪瓷饭盆,又借了同学的两个,路上还拉住第三个同学咬了一句耳朵。我看到那个跟他年龄相仿的男人抬头瞄了我们一眼,然后笑着掏出一卷东西给他,好像是饭菜票。
       艾早也看见了这一幕。我们对视一眼,都没有说话。
       一路上都是去食堂打饭或者吃过饭回来的人。有的手里端了饭盆边走边往嘴里扒拉,有的把洗干净的饭盆夹在腋下,还有人把空饭盆平端着,目不斜视地匆匆往前,像是履行一种仪式。从宿舍区通往生活区的这段路程,来来往往人头攒动,校园成了一幅流动不停的画。
       艾早胆怯地跟在我身后。她已经发现了波浪形鬈发和束腰风衣跟校园的格格不入。不仅仅是太漂亮,而且是太闪光太突兀,黏上了太多的眼睛,不堪重负。她心里肯定埋怨我没有提醒过她。可是我没有烫发的经验,完全不知道一个人太出众之后就会成为目光的靶子。
       陈清风给我们的饭盆里分别装了二两饭,一份带鱼,一份青菜肉圆,一份西红柿炒鸡蛋。饭菜在盆子里堆成一座小山,以至于要小心动筷子才不会让那只拳头大的肉圆滚落。
       “多吃点儿。”他说,“这还是我第一次请你们吃饭。”
       艾早放下筷子,用拳头抵住了嘴,把哽咽声使劲地憋回去。这是一天中她第二次哭泣。
       “我太傻了是不是?”她把一双婆娑的泪眼转向我,“我已经习惯了过一个人的日子,忽然看到这么多人在一起,这么相亲相爱的样子,心里太高兴了。”
       陈清风抬起手,在她后背上拍了一下。他能够明白她的意思。他什么都明白。
       下午,我们决定出门逛一逛。艾早选择了紫金山。她还是念旧,几年前在南京参赛去过一次,总想着旧地重游。
       那时候去紫金山还没有索道,上山的小路和山中植被都很原始,相比附近的中山陵和灵谷寺,算得上人迹稀少。初秋时分,很多树叶的养分在酷暑中耗尽,此时开始变薄,变透明,变得轻盈沉默,期待着脱离枝条回落大地。阳光一条一条地从林中射下来,被光线照亮的叶子五彩缤纷:深绿、茶绿、绿中带黄、半绿半黄、浅黄、浅紫、橙红……斑斓的光影摇曳在草地上,草地就成了花毯,人的身影踩上去时,花毯变绿,人一走,缤纷依旧。
       在一处林中岔道前,艾早稍作停留。她仰了头,四面八方地望着,前额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发卷在山风的吹拂下飞扬起来,好像要把她的整个身体带到空中,成为一种滑翔的姿态。她转身,指点我和陈清风往山坡上的一条小路走,回头的那个瞬间,光线在她的鼻尖上划出一道金灿灿的圆弧。
       山坡上,树种渐渐开始集中。先是低矮的灌木林消失,然后是阔叶杂林消失,然后雪松、罗汉松、柏松什么的消失,最后剩下单一的参天大树——马尾松。
       艾早又一次转身,笑微微地看着我们。“你记得吗?”她伸手划了个圈,对陈清风说,“比赛那年我们就是在这儿野餐过。我找到了一小盒松脂,真不容易。”
       我想起那只火柴盒里的琥珀色的半凝固物。艾早当时对我抱怨,说马尾松的眼泪太少,只能收集到这么一点。她尝试把稀软的松脂晒得干硬一些,结果风把火柴盒吹跑了。
       “西伯利亚的松树是什么品种?”艾早问我们。
       陈清风摇头:“不清楚。回去查查资料。”
       “那儿的地表能出产大量琥珀,说明那些松树的感情丰富,高兴和悲伤的时候都容易流泪,不是吗?”
       “也许是气候太冷,树液都冻成了半凝固的松脂。”陈清风笑着。
       “我们有两种不同的意见。艾晚,你同意哪一种?”
       “两种都对。白天它们高兴,或者悲伤,晚上簌簌发抖。”
       艾早指住我:“艾晚,你滑头,两面派。”
       “我是真这么想的。两种解释我都喜欢。”
       艾早绕来绕去地寻找什么,最后站到一棵树干最粗的马尾松下。“就是这棵!”她欣喜地叫起来,“几年前它就是长得最好的,现在它还是最好。你们看它的树梢,比它周围的要高出一大截。它的树皮也最粗糙,一片一片长得裂开来了,生长的力量多大!树要长成这样才会成神,才会笑,流眼泪。那一回我就是从它身上找到了松脂。”
       她飞快地绕着树干转了一圈,眼睛上上下下地看,试图再一次发现什么。
       “真不巧,一点都没有。是不是被别人摘走了?”
       陈清风仰起脑袋,指着树干一人半高的地方:“看那儿!那一大团是什么?”
       艾早走过去,惊叹:“天哪,真漂亮!从我这个角度看,阳光都能够穿透下来。我必须收藏它。”
       她低头在附近找树枝,想挑下那团松脂。可是草地上只有短短的松针和鳞片绽开的陈年松果,这两样东西都借不上劲。
       陈清风招呼她:“你过来吧,我抱着你。”
       艾早走过去,把脸对着树干。陈清风蹲下身,双手扣在她的腿弯处,一用劲,艾早的身体笔直地伸上去。她再伸出手时,刚好把那团松脂抓在手中。
       “我抓到它了!”艾早惊呼。
       陈清风稍稍松了一点手,让艾早从他两臂中间慢慢滑落下来。艾早的两只脚快要接近地面时,陈清风忽然“哎哟”一声,原来是艾早风衣上的金属腰带扣刮破了他的手。
       艾早慌忙去捉那只手:“我看看!”
       虎口处一道浅浅的划痕,表皮已经绽开,往两边翻翘。起先划痕是白色的,有一点点发青发紫,很快红色渗透上来,有一颗一颗的血珠涌出。
       “没事没事,一点表皮伤。”陈清风挣脱艾早,用劲地甩了甩那只手。
       “你别动!”艾早命令他。刚好她的口袋里有一块洗干净的手帕,她掏出来,抖开,按在陈清风的伤口处。
       陈清风低着头,目光落在艾早的头发上。因为艾早同时也低着头的缘故,她前额的一绺发卷飘在陈清风的胸口。他们两个人就这样一动不动,一个人盯着另一个人,间接的凝视。
       过了一会儿,艾早拿开手帕。伤口已经不再流血,虎口处一道深紫色的血痂。艾早把手帕放回口袋,嘱咐说:“注意别沾上土,不然会感染。”
       我们开始欣赏那团松脂,轮番地要过去,在手心里握一握。那东西很有弹性,温乎乎的,像活着的肌肤。把它举起来对着天空,眼前就成了一团混沌的宇宙,人置身在半透明的蜜色世界中,仿佛在慢慢地走向五千万年前的历史,温暖,悠长,澄明。
       十二所有的过程
       生活就是一个投降的过程,一个鄙视自己、说服自己、把自己从顶端降到零度的过程,因为你如果不想被现实杀戮,就只能乖乖举手。
       艾早、陈清风、我,我们三个人的生活就一直在这样错位和尴尬着。
       艾早并不喜欢四季流浪在外跑单帮的现状,她不喜欢汽车的灰尘,火车上的尿臊味,小旅馆里一个月不换洗的被褥,讨价还价然后大包小包负重如牛的辛苦,她实际上崇尚知识,向往一种思想的自由,渴望在书本上遨游世界,窗前月下浮想联翩。但是生意上的竞争让她无法停顿,她不能不带着赵三虎走南闯北,削尖脑袋地用最便宜的价格购入最新奇的商品,然后在她最满意的价位上出手。她去广州深圳,也去温州义乌,还去北京西安,最远跑到新疆西藏。她风尘仆仆,马不停蹄,以强悍泼辣的姿态,掩藏了心里最柔软和忧伤的愿望。她生意做得不错,没发什么大财,可是在青阳有了自己的铺面,有了一辆来往于南京和青阳的小皮卡货车,还有了雇专人照顾艾好的能力。
       陈清风读完研究生以后,一直在校刊工作。没有机会去走遍世界,从来没有。最远只去过了北京组稿,还去浙江和四川开过两次会,如此而已。由他负责的文史哲类的论文稿件,散发出陈年旧月的气息,一篇一篇搁置在他的案头,等着主编终审,签发稿单,写简单的退稿信,或者直接投进纸篓,转送到垃圾处理站。
       他的儿女已经大了,一直在乡下读书,女儿成绩不错,已经考上县中,有望跳出龙门。他本来有机会把老婆孩子弄进南京,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有去做。也许是程序太过复杂,习惯于纸上谈兵的陈清风只能知难而退?弄不清楚。应该允许每个人有自己的隐秘。
       至于我,我从来没有热爱过自己的专业,可我偏偏学得不算坏。大学毕业后我分配到一个化工研究所,一年后我又重新考回母校读研,因为我发现自己不适应社会生活,生来就是钻在象牙塔里读死书的料。
       读完研究生我留校任教,从指导学生的实验课做起。我很幸运地赶上了一拨分房的趟,分到老教师留下的“接龙房”,是一套两室居的单元。虽然没有客厅,厨房厕所都小得可怜,但是艾早带着赵三虎赶过来帮我做了装修,贴上墙纸,铺上化纤地毯,安置一个小号浴缸,冬天可以在浴室里挂上浴罩洗澡。我非常满足。陈清风的住房都没有我的这套堂皇,他在南师院只分到了单身宿舍楼中的一间房,厨房和厕所需要公用。
       我还想要什么呢?我们还想要什么呢?大部分人的生活都是不尽如人意的,我们三个人奋斗到如今这样,已经很不错了,再要抱怨,说不过去吧?
       大四那年我跟罗素就分了手。不是我选择离开,而是他选择了背叛。他每个节假日都到我的宿舍,插上电炉,跟程玲两个人配合着做饭。有一个星期日,我被毕业论文中的一个数据耽误在实验室,中午只就着开水啃了个面包,下午回房间时,门从里面锁住。我敲门,程玲慌慌张张地让我等一下。后来我才想到,她是故意的,故意做出惊慌的、可怜巴巴的、知错犯错的样子。她开了门之后,罗素已经穿得整整齐齐,被子也叠得见棱见角,可是我从他躲闪的眼神中明白,我们的交往必须结束。
       程玲跟罗素确定了恋爱关系,如愿以偿地分配在南京工作,我记得是去了一个医药公司。医药公司的效益很好,所以几年之后同学聚会时,我看到的程玲是一个心宽体胖的女人,头发吹得翻翘上去,一套考究的全毛西装紧裹住身体,领口中飘出高雅的法国香水味。可是她内衣和西装的颜色搭配依然不对,西装是黄红杂色的粗呢,翻出来的衣领是绚丽夺目的大花。新疆人喜欢色彩热烈,程玲的穿衣习惯恐怕一辈子都难改变。
       他们两口子生活一直幸福。仅仅是对于厨房和烹饪的共同爱好,就能够让夫妻间的关系绵长恒久。我觉得罗素的选择其实是对的。我想起了罗素在泡桐树下第一次用膝盖抵住我的腿,用两手抱住我的头,把舌头伸进我的口中,跟我接吻,完了之后舔着嘴唇,迷茫中说出来的一句话:你的唾液是甜的。瞧,他选择的字眼是“甜”,他对于味觉一直就有敏感,天生美食家。
       如果他研究的不是黑格尔,而是食品学,那就会更好,一切圆满。
       有一天,我意外接到了赵三虎的电话,他用救火队员一样的声音喊得我耳膜震响:“艾晚你快来啊!到鼓楼医院急诊室!快!”
       我放下电话,昏头昏脑冲下楼,出门发现没带自行车钥匙,扭头奔上去拿,再下楼,钱包没带,可是腿已经软得爬不了楼梯,匆忙中敲开一楼同事的门,临时借点钱放进口袋。
       赵三虎心急如焚地守在鼓楼医院门口,汗水泥水把脸上弄得人鬼难辨,他看见我,冲上来就把我拉着去急诊室。“快点艾晚,要等你签字,家属签字!”
       我一眼看见病床上面白如纸、人事不知的艾早。诊断结果已经出来,脾脏破裂,必须立即手术。我用颤抖的手鬼画符一样写下自己的名字,又用颤抖的手去摸她的脸,她的手,没有等她作出反应,护士把我轰出去,关上手术室的门。
       三虎告诉我,他们去常熟服装市场进货,刚住下来就遭了抢,艾早死护着货款不放,被人打昏过去。三虎抱她上车,一路开到南京,直接送进鼓楼医院。医生检查之后说,还好,没有失血太多,手术还来得及。
       “我没有送她去当地医院。鼓楼医院是最好的,而且南京有你。”
       我摸去脸上的泪:“三虎你做得对,你救了她的命。”
       “这事不能让你爸妈知道,他们会吓死。”
       我说:“对,千万不能。”
       “手术完了我先回青阳,她住到你家里养伤。”
       “一定的。我会照顾她的。”
       然后我们一齐扭过头,盯着手术室纹丝不动的门。三虎的脸上是焦灼,我的眼睛里是恐怖,既害怕又恐怖。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做生意有这样的危险。如果不是三虎,如果艾早的伤势再重一点,不等到医院就咽了气,我如何对父母交待这一切?
       手术做了三个多小时。艾早被推出玻璃门,双目紧闭,嘴唇灰白干裂,浑身上下插满了管子,身上被包裹成一具白色木乃伊。
       “观察二十四小时。”我听见医生吩咐护士长。
       我追上前,问他:“没事了吧?不会有危险了吧?”
       “那不一定。”
       “可是你说过手术没问题。”
       “手术没问题,不排除术后没有问题。”
       我望着那个中年人的冷峻严肃的脸,真想一把扯下他的脸皮,看看皮肤后面的肌肉是不是硬得像僵尸。
       麻醉药的药效需要十二小时才能过。艾早一直在昏睡,但是她脸上慢慢有了点血色,眼珠能动,呼吸和脉搏正常。她床边挂着输液瓶,血浆瓶,临床护士不时地过来观看,调整流速。导尿管持续地把黄色液体排进一个玻璃瓶子里,隔两个小时我就要拿到厕所倒空,再送回床下。三虎经过这一番惊吓和折腾,累得东倒西歪,坐在观察室外时不时地睡过去。天亮的时候,我动员他回家,因为青阳还有事情要他去打理。
       “你跟我妈说,艾早去新疆进货了,来回火车要坐半个月。”
       “我知道。我会说的。”
       “她的情况我会打电话告诉你。你也可以打电话过来。”
       三虎点点头:“还好现在电话方便。”
       他死活都要把身上的余钱全部丢给我,叮嘱我在艾早出院后给她买鸡买甲鱼炖汤喝,还要买红枣补血,买桂圆补元气。他说的这一套,完全是胡妈的口气。
       三虎走了之后,我去门外打了个公用电话,告诉陈清风:我们在鼓楼医院。
       一刻钟之后他心急火燎地赶过来,路上还没忘了给我买两个大肉包,他知道我一定没顾上吃东西。
       “怎么样?不会再有危险了吧?”他俯身看艾早的脸,连她眼角和耳后的青紫伤痕都看得很仔细。他还轻轻掀起一角被子,想看她的伤口,结果只看到重重叠叠的纱布,纱布上染着红的血,黄的碘酒,还有渗出来的浅棕色体液。
       “现在,你回家睡一觉,这里交给我。”他吩咐,语气斩钉截铁。
       “不……”
       “听话!晚上你还要过来值夜班。这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不等我再拒绝,他已经像家属一样地坐下来,拿起棉签,沾了水,熟练地替艾早润湿嘴唇。“你看,”他说,“我陪过病人,这一套都懂。”
       我只好给他交待了一些事情,离开医院回家。我必须去银行取一笔钱,还必须到系里请假,这一切都要在上午办完。
       中午,我匆忙地在学校食堂吃了饭,又给陈清风带了一份,焐在塑料饭盒里,赶回医院。艾早已经苏醒,因为刀口疼痛和麻药的后作用,难受得龇牙咧嘴。陈清风把一只手伸到她身下,托着她的后背,来回搓揉,减轻她肌肉的僵麻酸疼。
       “艾晚!”艾早气息微弱地说,“我差点儿就死了。”
       我说:“可你现在是活着。”
       她翕动嘴唇,勉强地笑一下。“哪一天我真的死了,我希望你们两个人都在旁边,一个都不许少。”
       陈清风喝止她:“别说话!你需要闭上眼睛,休息。”
       艾早就听话地闭上眼。可是她很快又睁开,求我喊护士来打给她打一针,因为她太疼了,刀口像被人用锯子锯着,全身有几万根小针在狠刺她。
       十天之后,艾早的刀口大致愈合,出院跟我回家。我恢复了正常上班。艾早还不能下楼走动,在房间里守着一台十四寸的彩色电视机,看香港电视连续剧,挺无聊。
       一天我下班回家时,听见她在房间里打电话。
       “那几个打手是青阳人,他们知道我从银行提了货款,一路跟着我们到常熟的!绝对是这样!你去问赵三虎,他能说出名字……不,我要你抓住他们……你一定要这么做!……为什么?……那好,你如果不帮我,我自己回去找人干!我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们家的担子就得你担着!”
       艾早用劲地扔下电话,脸涨得通红,一只手捂着开刀处,大口喘气。
       我走过去:“是张根本?”
       “是他。”艾早火又大起来,“他这个公安局长是干什么吃的?几个小流氓都逮不住?什么叫证据?我身上的伤就是证据!”
       我有点担心:“你不该这么跟他说话……”
       “我要怎么说?我得跪着求他吗?”艾早体虚,中气不足,说着说着额头和鼻尖已经渗出细汗。
       我只好笑笑,不再跟她争论。其实也没有什么,艾早跟张根本说话从来都不客气,偶尔还蛮不讲理。张根本吃这一套,每次她声音一高,他就嗬嗬地望着她笑,好像他是在津津有味地观赏一出好戏,他喜欢看眼前这个女孩的激情万分的表演。
       陈清风每天傍晚都要过来一趟,有时候路过菜场会买一些简单的菜,宰杀好的鱼啊,猪肝啊,虾啊,他进门交给我,然后去房间里陪艾早说话,谈谈各地报纸上的趣闻,聊聊他们校刊编辑部的众生百态,把艾早引得哈哈地笑。他跟罗素不同,特别不喜欢厨房,连洗碗的事情都不干,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他在那个农村家里的习惯。我一个人在厨房里忙,洗菜,淘米,饭锅坐上炉子之后,该切的切,该配料的配料,最后拧开煤气灶另一边的火头,架油锅,掂锅铲。做这一切事情的同时,我会偶然留意一下房间里的动静,听着陈清风条理清楚、有煽动力的、略带一点青阳口音的言谈,听着艾早发自内心的愉快的笑,我心里暖乎乎的:现在我们多么像是一家人啊,陈清风是和善的大哥,我们是他可爱的小妹。我愿意我们永远在一起,不管以什么样的形式,永远在一起。
       有一个傍晚,他过来的时候自行车上没有夹着装菜的尼龙袋,而是一个捆得结结实实的扁形纸盒。他把纸盒抱上楼,笑嘻嘻地打开,居然是一台市面上相当昂贵的盒带录像机。
       “哪来的?”艾早眼露惊喜,“这东西我在广东见过。广东有录像厅,有一台这样的机器就能营业。”
       “借朋友的。说好了,借期一周。”陈清风弯腰蹲在电视柜前,把说明书摊在地上,翻到有线路图的那一页,对照实物,琢磨着那些红红绿绿的音频线、视频线、电源线该接到哪里。
       我知道陈清风的朋友很多,就像他在青阳广播站的时候一样,他在南师院的单身宿舍也永远是高朋满座。他们依然是谈论时局啊政治啊党内路线斗争啊这些永远谈不完的话题。男人们总是对形而上的事情感兴趣,他们头脑的构造适合装进一个动荡的刀光剑影的世界,以便他们的思维能够在其中紧张奔走,淋漓地宣泄。
       艾早穿着格绒的睡衣裤,慢慢地下床,挪身过去,很有兴趣地蹲在旁边,看陈清风操作,不时地提出建议。把电视机和录像机的所有插孔都试过一遍之后,屏幕上的雪花终于消失,出来了录像机的初始图像。
       “好家伙,真不容易!”陈清风已经弄出一头的汗。
       “你还不错。”艾早表扬他,“摆弄机器是男人的特长。要换了我,理清这些胶线就要让我发疯。”
       陈清风站起身,手里变戏法一般地多出来一盘录像带:“来吧,让我们进入视觉盛筵!”
       艾早捂着刀口,试了几次都没站起来,还是陈清风伸手拉了她一下,才直起身子,弓腰回到床上。陈清风又在她背后垫了一个枕头和一个沙发靠垫,拍松,让她倚坐得舒服一些。我们开始看一部叫《日瓦戈医生》的电影。
       “苏联作品,不过是美国人拍的。写这部书的作家叫帕斯捷尔纳克,一九五八年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可是他根本没敢去领,也不可能去领。为了这部书,苏联作协开除了他,两年之后他就郁郁去世。一个叫人难以接受的悲剧。我们的政府也曾经做过不少这样的事,为了一部书被打成右派,被监禁,被流放,被杀头……这样的人不止一个。悲剧总是在一次一次地重演,并且还会继续演绎下去。”
       “陈清风,你是党员吗?”艾早好奇地问他。
       “我当然是党员,要不然文革当中我们公社不可能推荐我读大学。可是我不能因为我的身份就看不到现实当中存在的问题,我希望一切都能够变得更好。事实上没有什么制度是不能改变的。”
       这个话题有点沉重,不符合我们此时的私密气氛,所以我抢过遥控器,在上面稍稍寻找一下,按了“播放”键。
       苦难的俄罗斯。无边的白雪皑皑的大地。博学多才的日瓦戈医生。一次大战,二月革命,十月革命,国内战争,新经济政策,社会主义建设……日瓦戈医生短短四十年的生命,如此诗意,如此悲惨,又如此痛苦和彷徨。这部电影看得我透不过气。之前我看过的描写苦难的电影,比如《苔丝》,那是生活的沉重,不是思想的沉重,那些电影让人落泪,但是不会让人深思。眼泪流出来之后,悲哀随之释放,然后苦难远去,生活照旧。只有沉重憋在心里,没有眼泪可以流出,人们才会透不过气,才会难受,呻唤,自己捶打自己。
       我知道陈清风喜欢这一类的电影。思考是他的习惯,如果生活过于轻松,他会茫然空虚,无所适从。有人喜欢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实现目标。有人天生浪漫,适宜幻想,陶醉于思维博弈带来的快乐。陈清风是后一种人,永远都不肯让自己停下来左顾右盼的人。
       我记得我们三个人还看过一部日本巨片《天国车站》,吉永小百合和三浦友和主演的片子。我是第一次领略吉永小百合的美丽清纯,觉得她比我们熟知的山口百惠更有深度。三浦友和从前扮演的角色都是温和儒雅,此次出演一个恶棍巡警,让我在感情上有点不能接受。这部电影色彩绚丽,许多情节和镜头匪夷所思,有时候看得我汗毛凛凛。可惜录像带的成色不太好,经常会跳出格子和花点,画面还扭曲,人物像是在跳舞,急得艾早哇哇大叫。
       也出过笑话。一次陈清风拿来的带子上没写片名,他说朋友也记不清是一部什么电影了,放出来看看再说吧。倒完了带子,按下“播放”键,忽然出来一种怪怪的声音,我和艾早谁也没听过的声音,惨厉得活像杀了人。跟着画面出来了,是两个交缠在一起的光溜溜的身体,一个雪白,一个棕黑,他们快速地颠动,疯狂地把头部扭来扭去,怪声就是他们口中发出来的。
       我立刻意识到了是什么东西,惊恐地张开嘴巴,心里怦怦直跳。陈清风也发现不对,扑过去抓起遥控器,手忙脚乱按“停止”键。可是越急越乱,手指抖抖的按不到地方,画面突然变成快进,声音没有了,男人在女人的身上一起一落,动作快得像魔鬼的舞蹈,又像机器人的亢进。艾早紧闭着嘴巴,装作看窗外晾晒的衣服。我慌乱得面红耳赤,想起身离开又不知道是否妥当。陈清风找不到按键,没了主意,干脆冲上前一步,把电视机啪地关闭。
       之后,我们三个人的目光躲避着,谁都不敢看谁,气氛十分尴尬,有几秒钟时间房间里一点声息没有。
       终于艾早忍俊不禁,噗地一声喷笑。我和陈清风忍不住跟着大笑。我们三个人在房间里前仰后合,乐不可支。艾早一边笑一边按住她的刀口,哎哟哎哟地叫唤,她说,再笑下去的话,刀口就要开线了。
       这就是当年我们看电影录像的经历,有震惊,有思考,有快乐,还有令人愉快的错。艾早脾脏破裂所挨的那一刀,让她失血、剧痛、大伤元气,可是我们三个人有了聚在一起兄妹般相处的理由。从那之后,时间飞快地流逝,昔日温馨再不能重现,我们天各一方,从未同时相见。
       秋天,一个落叶飘零的早晨,我手里抱着备课材料,刚要出门去系里的办公室,电话铃响了。我急忙返身,放下书、笔记本、专业大词典,抄起矮柜上的话筒。
       “艾晚啊!”我妈妈李素清有气无力地叫着我,“你恐怕要回来一趟,你妈妈出事了。”
       “我妈妈”出事了?我亲生妈妈还在电话前唤我,那么就是李艳华出事了?我的家里又遭不测风云了?
       李素清瓮着鼻子,像是患了重感冒一样,说话有一点气若游丝。她一定是刚刚哭过。这使我的心顷刻间揪了起来,硬成一块石头,沉沉下坠。
       李素清说,张根本身边最近又有了一个新的女人,一个糖烟酒公司的年轻寡妇,他居然把那个女人带回家中留宿,就睡我的房间。李艳华昨晚跟他大吵一架,急火攻心,把一碗菜汤泼到他脸上。结果她奔出门要去找那个女人拼命时,被地上的菜汤滑一大跤,半边身子着地,昏迷不醒,张根本把她背到医院,抢救到天亮,终告不治。李素清说,张根本此时正忙着张罗后事,嘱她给我打电话报丧。
       “为了一个女人!总是为那些女人!”李素清气恨交加,又鼻音沉重口齿不清,“艾晚你说说,他想把我们家里害成什么样子啊?他折磨我们要折磨到什么时候啊?”
       我放下电话,靠在墙上,头晕,心跳,连想一想这件事的力气都没有。
       我的妈妈,李艳华,她虽然没有生我,可也毕竟养我多年,她对我是喜欢的,照顾的,倚重的,她把后半生的希望放在我的身上。可她就这么突然地去了,一句话没有交待,一个笑脸没有让我看见。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我不知道该怎么哭才好。我应该恨张根本,可我心里为什么没有恨意?我怎么哭不出来,骂不出来,恨不起来?
       打电话向系里请了假,收拾几件衣物,急急忙忙地奔车站,搭上了十点多钟发往青阳的班车。
       冲进院门,已经看到眼前白幡一片。青阳的风俗民情已经朝大城市靠拢,丧事不送花花绿绿的被面了,改送素色的花圈,所以院子里被大大小小的花圈弄得没有插脚之地。青阳人的消息真快,张根本的面子也真大,眼前这片素白的世界已经说明了一切。
       李艳华头朝北脚朝南地停在堂屋的一张木板上,等着让我回家看最后一眼。她身上盖着一床有牡丹图案的红绸被子,脸上盖了同样的一块红布,活像躺下不动的一个新嫁娘,让我第一眼的感觉非常怪异。我走上前,跪下,掀开她脸上的盖布。她非常安详,而且比生前更显年轻,苍白的嘴唇微微翕开,脸颊收缩进去,额前眼角不见一丝皱纹,刚刚烫过的鬈发像黑色花朵一样镶嵌在脸庞四周,把她的一张脸衬得雍容华贵。我想,她现在已经心平气和了,用不着再为张根本的那些女人愤怒无奈了,死亡彻底阻隔了一切,也原谅了一切。世界上有什么能够长存?爱吗?恨吗?宽容吗?嫉妒吗?什么都不能。死了就复位归零,所有曾经付出的情感烟消云散,不见踪迹。
       张根本沉默地站在旁边,接受人们的吊唁,接受花圈挽幛,尔后鞠躬致谢,把来人送出院门。没等他转身回到堂屋,第二批人又到了,又一次地重复吊唁和答谢过程。他不厌其烦。他也不能够厌烦。大多数的人情慰问都是冲他而来,他在辛苦应对的同时享受着这份全城哀悼的荣誉。他眉头微锁,嘴唇轻闭,因为发福而皮肤光润的脸上挂着一丝恰到好处的悲伤,走路的时候步履显出沉重,像是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又不能不去勉力接受的样子。
       李素清也是吊唁现场的主角,但是她经常故意地背过身去,不去配合张根本对来客的答谢。她反感这一切,认为他做出这种悲伤是可耻的虚伪。李艳华活着的时候他无数次地背叛了她,现在好了,绊脚的人已经离去,从此之后他更可以天马行空,为所欲为,他笑还笑不过来,怎么可能有一点点伤心?所以李素清不时地转头去看我爸爸艾忠义,从眼角里递过去明明白白的鄙夷:看哪,这个人多么无耻多么会演戏,他做出这副表情这番动作真让人恶心!
       深秋了,起风了,落叶拍打着满院的花圈,发出沙沙的声响,又像它们之间的窃窃私语。议论什么呢?不寻常的死亡和不寻常的葬礼?又一阵风吹过来,一架花圈连晃几晃,终于向后仰倒,连带着倒下了一排,院子里黄的花白的花狼藉一片。李艳华抱回家才半年的一只小京巴狗,围着倒下的花圈跳来跳去,汪汪直叫。艾早和我跑出去把那些花圈重新扶起来,一个挨一个地排好。京巴狗拼命地朝我们摇着尾巴,感谢我们做了这件好事。它眼睛水汪汪的,黑色的鼻尖上凝着水滴,喉咙里呜呜咽咽,像是在哭。艾早说:“瞧,它什么都知道。”她蹲下去摸摸它,叹口气,“它知道以后没有人疼爱它了,伤心成这个样。可怜的东西。”
       晚上,张根本在“天香楼”摆了几桌豆腐饭,应酬那些吊唁的亲友。他问我去不去,我摇头。他没有勉强我。
       艾家的人都没有去吃这顿饭。这样说起来,李艳华娘家的人明显对张根本有看法。不过也可以作另外的理解:娘家人伤心过度,食不下咽,索性不出场,免得大伙儿跟着吃不下饭。我估计张根本在席面上一定是这么解释。
       我们一家人回到了小偏院。几个人的眼睛都肿着,什么胃口都没有。李素清简单地熬了一锅山芋稀饭,艾忠义出门买了半淘米箩的酒酿饼,艾早捞出两颗自家腌的咸菜,切碎,在油锅里炒一炒,加味精,再撒上青蒜,端上桌子。可是她又另外给艾好煎了四个鸡蛋。家里每顿饭都要给艾好加菜,不然他会因为营养不够而虚脱,冷汗涔涔,甚至干脆晕倒。我不明白一个人成天什么事情不干,身体还如此地需要营养。吃下去的这些东西是用于脑细胞的裂变和生长吗?可是生长出来又干什么用呢?为了死亡而生长?真是个怪圈。
       一家人围着桌子喝粥,嚼咸菜,沉默无言。只有艾好埋着头,津津有味地咬开煎鸡蛋,不觉得气氛异样。煎得半熟的蛋黄流出来,他来不及吮吸,肥厚的唇上沾得到处都是,有两滴还挂在下巴上,看着难免叫人想起别的什么恶心的东西。我赶快转开脸。
       李素清一直端着粥碗发愣,此刻抬头看我:“艾晚,这事我心里一直存疑。”
       “什么?”我愣愣地看她,刚夹到筷头上的咸菜掉回到碗里。
       “艳华不是自己摔死的,是张根本推她的。”李素清隔着饭桌,把半个身体俯向我,“我这个可怜的妹妹,她死得太蹊跷了!就跌一个跟头?一个跟头跌出了脑溢血?才四十多岁的人啊。这理由你信吗?”
       我顿时心跳如鼓,抓筷子的那只手都有点哆嗦。如果真如她所说,那么李艳华不是暴亡,而是被谋杀,杀人者是公安局长?是她同床共枕的丈夫?
       “什么同床共枕?他们之间早就是同床异梦!”
       李素清目光灼灼,坚定而严肃地看着我,一定要我相信:她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出此断言。
       饭桌上的气氛顿时紧张,近乎凝固。只有艾好,还在一心一意享受他的煎鸡蛋,对食品之外的话题毫不在意。
       艾忠义咳嗽一声,比较理性地制止李素清:“这事没有证据,不能瞎说。传到张根本耳朵里,他上法庭告你都有理由。”
       李素清厉声地:“让他告去!他敢?仗势欺人这么多年,艾家和李家被他欺负得还不够惨?房子房子弄过去了,女儿女儿弄过去了,他什么时候把我当姐,把你当姐夫啊?我们就是他丢点骨头养着的两条狗!我们事事处处都要看他的眼色,受他的恩赐!这日子我够了。我告诉你,现在不是文革时代了,我们不必再像从前那样忍气吞声。”她干脆推开碗,站起身宣布:“艾晚,听我说,从今天起,你住回家!你的名字还叫艾晚,不叫张小晚。我妹妹死了,我有权利把女儿要回来。他一个单身男人把这么大的养女放在身边是不合适的!”
       艾忠义抬了头,无比惊愕地看她:“这事怕不好开口吧?张根本毕竟养了艾晚二十多年……”
       李素清冷笑一声:“他养一百年也是白养,我不相信艾晚会认他不认我。艾晚你愿意回到这个家吗?”
       艾忠义阻止我立刻表态:“艾晚刚回来,心里不好受,你今天不该提这事。”
       “我自己的女儿,我为什么不能想说就说?你是不是存心要帮那个张根本?我们忍让了他这么多年,到今天还要再忍?”
       艾忠义无可奈何地用眼睛看艾早,期望她站出来说句话。
       艾早于是不紧不慢说了一句:“妈,你怀疑小姨死得不正常,是建立在你的猜测上。可是医院里的人都知道,小姨一直有病,血压高……”
       李素清愤怒而迷惘地看着大家:“你们都怎么啦?难道我提议艾晚回家不对吗?”
       命运的发展总是有很多种变数,会有一些时候,我们拼命逃避的恐惧倾袭而来,或者我们熟悉的事情突然变得陌生,这个时候我们该何去何从呢?我们该做出怎么样的选择才能不伤害彼此呢?
       我妈妈逼着我跟张根本断绝关系,是因为她这辈子低头隐忍的时间太长,一旦有了爆发的机会,她就显得不顾一切。
       其实这件事情应该是一个顺其自然的过程,张根本还在壮年,他一定会再婚,再婚之后,新妻子不可能容许我在他们面前晃来晃去,所以我跟张根本之间很自然地就不会再有什么联系。用不着我开口。用不着我们家里的任何人开口。
       既然如此,两家之间何必摆出剑拔弩张的样子呢?何必授人以话柄,让人家联想到“忘恩负义”这个不美好的词呢?
       我妈妈到底是老师,不是不明事理胡搅蛮缠的人,她一旦想通了,平静下来了,就承认自己是太过冲动,不应该胡思乱想。
       “凭良心说,张根本对艾晚不坏。他对我们家的几个孩子都不坏。”我妈妈终于说了一句比较客观的话。
       “但愿他娶回艾家酱园的女人还过得去。”艾忠义在旁边补充。
       这样一来,晚上我还是应该回到艾家酱园,那儿有我独自长大的房间,有我睡惯的床。再说,李艳华的肉身刚走,灵魂兴许还在艾家酱园里飘着,我得过去陪陪她。
       然而我妈妈还是不能放心,她要求艾早陪着我过去。“防人之心不可无。张根本是个什么东西,我比谁都清楚。”
       我们就着厨房里炉子上的热水,洗了手脸,洗了脚,这才趿拉着鞋,披上外衣,出门往艾家酱园。
       风已经停了,院子里漆黑一片,没有来得及收拾的浅色花圈在夜色中微微发光,像浮悬在院子上空的一个个圆环,看去有点诡异。小京巴听到脚步声,从屋里绒球似的滚出来,绕着我们的腿,呜呜地表示兴奋。艾早把特意带给它的一个酒酿饼扔过去,小狗立刻追着食物,嘴巴里响起欢快的吞嚼声。
       “看,我要是不记得喂,它准得饿死。”艾早叹口气。
       我们进了堂屋,拉亮灯。李艳华的遗体在黄昏时被殡仪馆来的车拉走了,停尸的木板没有来得及拆除,此时空荡荡地坦呈在我的面前,像是一个裸露的巨大的空白。我不由自主地走过去,在木板上坐下来。我想起了五岁那年李艳华把我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带进照相馆的事,想起她鬈发蓬松、穿浅蓝色镂空织花开司米毛衣的样子,她身上永远洗不掉的医院消毒水的气味,她对张根本撒娇时那种呢喃的鼻音,还有我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她四处发送金币巧克力的高兴劲……她养了我二十多年,一心一意地指望着老了之后能够靠上我,能够看到我的孩子,享受到我对她的孝敬,甚至跟着我住到南京。但是一个跟头让这一切成为过往,时间永远停留在一九八八年的这个深秋。
       艾早已经手脚利落地把屋里抹了一遍又扫了一遍,此时走过来,递给我一块热腾腾的毛巾,示意我擦擦眼睛。“别难过了。”她说,“小姨有病,就这么过去,比将来不死不活一躺多少年要好,也比胡妈临死前疼得大喊大叫要好。人既然要死,那还不如像小姨这样,一个跟头什么都不知道了。”
       “可我还没有给她寄过一分钱……”
       “去年她过生日,你给她买过一根14K的项链,对不对?其实那条项链有点短了,你可能是照着自己的尺寸买的,她戴上去卡着脖子,可她整天戴着,逢人就把衣领扒开给人看,说是你送她的,还是南京宝祥金店的货。她说,我不是没儿没女,我小晚对我好啊。”
       我的眼泪又一次汹涌而出。
       她拍拍我的背:“真的是很好了,她享到了你的福。”
       睡觉时,我们仍旧是挤在一张床上。床很大,有雕花的栏杆,是艾家酱园的老货,张根本和李艳华买了一张新式弹簧床之后,这张雕花床就下放给了我。艾早本来往床上铺了两床被子,说是一人一个被窝会睡得舒服些。可是上床不久,她借口被子太凉,把她的两条腿伸进我的被窝里。“借你点热气,暖和过来我就挪开。”她说话笑嘻嘻地,亲热中带着点耍赖,明显是制造气氛,逗我开心。
       我们睁着眼睛躺了一会儿,听着院子里呜呜的风声,小狗轻轻的吠叫声,还有水缸盖子没有盖好发出的啪嗒声,都睡不着,干脆又披衣坐起来,各自倚靠着床的一头,脚把被窝打通,互相借着热气,聊天打发时光。
       我问艾早:“妈说的那件事,你信吗?”我指的是“故意谋杀”。
       艾早笑了笑:“家里人都不喜欢张根本,他太跋扈。”
       “可是妈也承认了他对我们不坏。”
       “她很矛盾。她们那一辈人,想问题基本是单线条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黑白不可能交杂,也不可能渗透转化。这大概是多少年革命和运动搞出来的条件反射,习惯思维。”
       “你呢?你对他怎么看?”
       艾早打个哈哈:“我能有什么看法?我就是个做小生意的,眼睛里只认识钱。”
       可我从她脸上看到的东西不这么简单,她眼睛里隐藏着一种令我无法捉摸的东西。我想,艾早不愿意谈论张根本,也许是怕我难堪。
       墙脚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大概是小狗从猫洞里钻进来了。果然,一会儿就听见屋里有呼哧呼哧的喘气,一团白茸茸的东西开始绕着床边打转。艾早朝床边弯下身,语气威严地呵斥它:“不准上床!太挤了!”
       小狗仿佛听懂了人话,乖乖地把我们两个人的鞋子扒拉到一起,蜷在身下,睡了。
       艾早又好笑又好气地:“黑狗死了之后,小姨弄来这只小巴狗,一直把它当儿子,睡觉都在一个床上。反正这些年张根本晚上很少回家。”她感叹:“小姨一个人守着这么大个院子,是真冷清。”
       她脸上有一种凄凉,好像看到了李艳华年年月月独守空房的样子。她靠在床栏上左顾右盼,看看屋顶,又看看四壁,尔后她把自己的棉被往上拉,一直拉到下巴和耳根处,小半个脑袋缩在被头里,两手在里面把被角揪紧,像是要把自己弄得更暖和些,也像是下意识地隐藏自己,不让这屋里的冷空气和霉气伤害到她。
       这样一来,雪白的被单衬出艾早的脸色有一点暗黄,神情里有疲惫,眼角也有了细细的碎纹。她今年二十八岁了。
       那么我呢?我们两个人互为镜面,她一定也从我的脸上看到了岁月留痕。
       “艾早,你为什么不结婚?”我冷不防地问了她这个问题。
       她大概是噎了一下,马上反问我:“你呢?你条件这么好,干吗还耽搁着?”
       “不知道。没有遇上真心相爱的人吧。”
       “我也是啊。”她嘻嘻哈哈地。
       “我记得你给我看过掌纹,掌纹上说我什么时候能遇上一个?”
       “三十岁。”她一本正经。
       我故作惊叹:“那就是说,近在眼前?”
       “会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她歪头看着我,半是戏谑半是好奇的样子。
       “我也很好奇,你会找到一个什么样的人。”
       “妖魔鬼怪?”
       “别瞎说了,我是认真问你。”
       她抿嘴笑着:“那个人,一定要是你能够接受的人。我们彼此所做的事情,一定不能让对方难过。”
       我说:“这是原则。”
       我们都没有提到陈清风,虽然这个名字就在我们舌尖上。我知道艾早心里从来没有舍弃过他,她这么多年不谈爱情,是因为视线被一个身影完全地遮蔽了,她没法把他推开,去考虑和接受另一种选择。
       十三在废墟尽头
       我是第三次飞往深圳,在艾早出事之后。
       每个机场都有自己特别的气味,南京这里是一种冰冷冷的金属味。所有空间的装修,所有那些人迹寥落的商店、书报亭、吸烟室、行人传送带,都板着面孔,沉默无言,让人走过去的时候不由自主地紧张,不由自主地收拢心情,调整面部神经,甚至规正步伐,呈现一种肃穆庄严的姿态。
       飞往深圳这个航班的乘客几乎满员。更奇怪的是,旅客们在交运行李时,拎上传送机的不是带拖杆的箱子或包袋,而是一只一只密封的沉甸甸的纸箱。后来我才清楚,深圳正在举办全国性的“高新技术”展销会,这些登上飞机的乘客大都是赴会参展人员,纸箱里的物品毫无疑问是他们想要展示出去的电子元配件:芯片、指纹识别器、储存卡、传感器、主板、插件……这些纸箱的主人们是如此年轻:二十多岁,三十出头。他们的头发一律修剪得很短,用摩丝仔细地打过,很帅气地站立在头顶,显得朝气蓬勃。他们穿考究的休闲西装,既不古板生硬,又不随便马虎。他们言谈中的用词,轻快短促的笑声,眼神里飘出来的没有负担的轻松,都标明了他们才是这个世界的崭新的主人,他们生下来就融入了时尚,与顶级的科学技术没有距离,不懂得什么是苦难,努力了总能有收获。
       E时代的人。群星辉映中的人。没有过去只有未来的人。
       我老了。我四十五岁,单身母亲,距大学教授还差一个台阶,可我觉得自己已经老了,不是形式上的,是内容上的。我开始怀旧,总想跟人聊起从前,睡不着觉的时候脑子里就过电影,全是那些逝去亲人的生活片断:李艳华,艾好,胡妈,甚至还有童年去世的艾多。我知道这就是衰老。当一个人在走路时踟蹰不前、频频回望时,他的生命实际上已经停顿,陷入泥潭,而且再不能拔出。
       很小的时候,我和艾早同撑一把雨伞去幼儿园,因为靠得太近,脚步溅起的泥水把彼此的裤管都弄得污迹斑斑。我们怕回家后被母亲责怪,就站下来,互相埋怨。然后艾早想出一个主意,她让我们都踮起脚,很慢很慢地走,像是避免踩死蚂蚁那样地走。
       很慢很慢地走,也已经走到了四十五岁。
       即便我们一步不走,原地不动,我们也不能阻止岁月的走。
       机舱里的气氛轻松闲适,舱尾飘出来的咖啡的香味浓郁诱人,年轻乘客们一对一对小声地交头接耳,每句话中都夹有丝绸般光滑的英文单词。一个空姐从机舱的前部向后部走过来,一边用目光左右巡视着她的乘客,走到我面前时,她迟疑一下,弯腰问我:“请问您需要点什么?”
       我惊诧。我表示过需要什么吗?
       “对不起,”她微笑着说,“我以为您会有需要。”
       她想说的其实是,我一个人坐在飞机上,孤单无伴,眉头紧锁,忧心忡忡,看起来状态不是很好。
       “我没有什么。”我告诉她,“可能起得早了,有点困,真没什么。”
       “好吧,祝您愉快。”她声音脆脆地说了这一句,一阵风地飘了过去。
       瞧,这也是衰老的标志:我坐在机舱里,跟周围的年轻人显得这么格格不入。
       李东照例在机场接我,车身擦得闪亮,表情中没有一丝的厌烦。我简直不知道以后该怎么谢他,萍水相逢的人,我欠了他太多。
       坐上车之后,他递给我一个黑色的硬皮小本:律师证。翻开来,首页是我的表情严肃的证件照,旁边是我新的名字——韦冬华。先是觉得荒诞和怪异,仔细一想,就觉得这名字很好:中性,家常,不引人注目,便于遗忘。李东和那个证件制造者真的是用了心思。
       “不会被检查出来吧?”我抚弄着照片上的钢印。印迹不十分清楚,摸起来不那么理直气壮。
       李东笑笑:“跟看守所的人打过招呼了。律师见委托人,例行公事,一般不会为难。履行了正常手续,谁会费心去查你律师证的真假?”停了停,他又犹豫着说出一句话:“可是,如果以后被发现,要追究你的法律责任。会见室都有监控录像。”
       我不怕。我只是为了见艾早一面。我是她惟一的亲人,她犯了死罪,我如果不闻不问,这比冒险的后果更加可怕。
       我问李东:“现在就去吗?”
       “别急,批准会见的时间是在下午。你可以在酒店休息一下,把要问的事情整理出头绪,最好写在纸上,免得到时候太激动,想不起来,浪费这个机会。还有,你要让自己平静,提前进入律师的角色,千万不要自己露出破绽。”
       他最后按了按我的手:“艾晚,你要记住,我们是在拯救良心,不是主动犯罪。”
       他这句话说得非常及时,我立刻觉得心里安静了很多。
       下午两点钟,我穿着提前准备好的一身黑色的套装,拎一只深褐色的皮质公文包,拿着有效的会见单和律师证,顺利进入看守所。
       为什么要选择黑色套装?是不是在我的潜意识里,法律就是装在黑色套子里的东西?
       门口的警卫没有过分核查我的证件。也许是我手上的律师证做得太好,也许是我这个人看上去板板正正,不像一个鸡鸣狗盗之徒,他把证件交还给我的时候,甚至还客气地点一点头,说:“第一次来?以前没见过你。”
       我点头,回答他:“第一次来。我刚加入这家事务所。”
       我发现,人只要存心撒谎,就能够强迫自己镇静自如。我不断默念李东的那句话:我们是在拯救良心,不是主动犯罪。我想,我既然不是犯罪,干吗要惊慌?没有理由惊慌。
       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有一台测谎仪,能否测出我的异常呢?
       走出五六米远,警卫忽然在后面叫我:“嗨!”
       我一下子站立不动。我的两条腿下意识地要往前逃窜,躲过他的目光,可我的脑子下了死命令:不准走,原地后转,保持微笑!
       我慢慢地回身,展颜微笑。
       他用一只手握住枪,另一只手指指我脚下:“鞋底沾了东西。”
       我抬脚看,脚底下踩了一块口香糖的胶,怪不得走路答答地响。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面巾纸,把胶块剥下来,包在纸中,扔到旁边的垃圾箱,然后郑重其事地谢了他。
       这样的表演已经超过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再往前走时,浑身的汗水哗地一下子流下来,胸前背后有无数条小河在淌,额前头发也湿了一片。
       如果等待着我的不是艾早,是另外的什么人,不这样让我牵心挂肚的人,我恐怕自己会瘫痪在门口,不打自招地供认自己是冒名顶替。
       终于,两个女人出现在围墙边的路上,一个是胖胖的穿制服的女管教,还有一个是艾早。艾早走路时一直低着头,像是躲避直射到她脸上的阳光一样,脸微微地侧向一旁。她的头发剪到齐耳,从中间分开,因为低头和侧脸的缘故,发丝松散地披垂下来,因此我只能看见碎发下面一个很小的三角区域:鼻子,嘴巴,尖削的下巴。她没有戴手铐,一只胳膊被管教紧紧抓在手中,身上套着的黄色马甲鲜亮异常,胸口那几个看守所的号码却是刺眼的白色,触目惊心。
       她绝对没有想到将要见面的这个名叫“韦冬华”的律师是谁。她也没有丝毫兴趣去顾盼一下路边盛开的美人蕉,尽管她小时候看到美人蕉的花朵就要踮脚采摘,采下来叼在唇上,吮吸花蜜。她慢吞吞走路的步态,她垂下去的头颅和略显僵硬的胳膊,透露着她对这个会见的不情愿,无奈,甚至是反感。
       “艾早,请不要开口,先听我说。我叫韦冬华,光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合伙人。你的妹妹艾晚委托我对你的案子全程负责。我知道她之前委托过另外一个律师,纪宏林,没关系,我和他的工作可以交叉进行,我们会相互合作而不会干扰。我希望在律师询问的时间段里,你能够跟我坦诚相见,说出你的秘密。艾早你听明白了吗?请务必要把一切都告诉我!”
       这一段话,中午休息时我已经躺在床上默念多遍,所以我说得顺畅,流利,干练,一气呵成,像是在无数次这样的场合里,对无数辩护对象所说的一套开场白。
       然后,我打开公文包,在监控摄像头的无声注视下,把我自己签给“韦冬华”的律师委托书取出来,展开,让她仔细过目。
       艾早很镇静。最初的惊愕过去之后,她立刻明白了我的疯狂。她一言不发地听我介绍“自己”,然后很配合地伸长脖子,审视那张委托书。她把头低下来的时候,我看到有几丝银白在她的发间闪烁,还看到她顶部的发丛稀疏了很多,露出薄薄的青白色头皮。
       “我妹妹不该花这个钱。”艾早看过委托书后,抬起头,盯住我的眼睛,“我会判死刑,明白吗,韦律师?因为我杀了张根本。”
       她望着我的眼神里有一种坚定:肯定了自己所做的事,并且为此欣慰,就是这样。
       “你没有说实话。你和张根本之间没有深仇大恨,杀人动机并不成立。”
       “你这样想不对,律师应该客观。”她语气略带嘲讽,说完还轻轻一笑。
       “我读过你的全部案卷,了解一切。”
       “得了,案卷只是皮毛,什么都代表不了。”
       “艾早,求求你,告诉我真话!”我把手伸过去,握住了她的手。她的皮肤粘滑而且冰凉,指尖上染着黄色和黑色的颜料,还有一股纸浆的气味,我猜她从监舍出来之前正干着折纸盒之类的活儿。
       她飞快地瞥我一眼,大概想提醒我,我的表现已经偏离角色。然后她嘴角一弯,用劲抽回手,并且为防万一,把两只手垂到桌子下面。“韦律师,”她故意咬字分明,“难得你这样悲悯仁慈,可你为我做不了什么,口供、尸检、盛放药物的茶杯……一切明明白白。是我亲手做了这件事,到今天我丝毫不觉得后悔。”
       “那是氰化物,你不可能随便弄到……”
       她探过身,凑近我的眼睛:“他弄到了,他告诉我放在哪儿,我们是合谋,这不行吗?”
       我张大嘴巴,目瞪口呆地看着她。
       “他已经死了,我准备领受死刑。非常公平。韦律师,这就是我们彼此希望的结局。”
       “艾早!”我的眼睛里已经噙满泪水,“你知道这对你妹妹意味着什么吗?你们之间一直彼此亲爱,像树上的两片叶子,欧里和楚珐,只要一片维持不坠,就决不能撒开另一片的手。你记得这个故事吗?”
       她眼神温柔起来,嘴角慢慢地浮起一丝笑意。“陈清风?”她轻声说。
       “陈清风希望你们如此。欧里和楚珐要彼此拯救。”
       艾早的脸上现出哀伤:“算了,在这个世界上,谁都不能拯救谁,那都是文学家的虚构。”她忽然问出一句话:“艾飞不知道这件事吧?”
       “不,”我回答,“他妈妈还没有告诉他。”
       “永远都不要告诉他。”她说完这句话后,脸上露出柔情的笑,“他的耳朵长得真像陈清风,又大又薄。”她慢慢地回味,“不完全是招风耳,可是姿态又是向外飞出去的,非常的迫不及待,风吹草动都能够惊跳起来……”
       我僵硬地坐着,觉得自己手脚冰凉,身体在缓慢地沉入深渊,就像我们八岁那年,站在青阳的闸桥上往河中吐甜芦渣,惊奇地看着那些碎屑被水流裹卷而去,感觉自己也跟随着卷入深不见底的黑暗。
       “你知道了这个秘密……”我可怜巴巴地看着她。
       她点头。
       “艾早……”
       “非常好啊,是真的。我和艾晚本来就是一个人,谁得到幸福都是一样的好。韦律师,请你转告我的妹妹,我不会责怪她,我只是有一点点……”她不好意思地笑起来,“有一点点的嫉妒。很小的一点,比一块琥珀大不了多少。毕竟……毕竟……”
       她还是激动了,泪水在她眼睛里打着转,她紧抿住嘴,憋住气,扭过头去不看我,努力控制着不让自己失态。
       “还请你转告我妹妹,我在香港的银行里为孩子办了一份保险,三百万港币。这是我能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保单在我卧室的保险柜里,保险柜号码我妹妹知道。我死了之后,她可以凭保单去香港领取全部赔付。”
       我不顾一切地站起来:“你愚蠢!”我痛彻心肺地叫道,“艾早你怎么这么愚蠢啊!你因杀人被判死刑,这是骗保!艾飞得不到那笔钱的。如果你是为此而死,你就是做了一件最蠢的事情!”
       “真的吗?”她很震惊的样子,“不会吧?我知道自杀是骗保,可我是被杀……”
       “你是因为杀人而被杀!是死刑犯!你死后还要被剥夺所有的权利!”我忍不住哭了出来。我知道会见室有监控摄像头正对着我,可我已经顾不得了,悲哀和震惊彻底地把我击倒,我干脆放任自己,捂住面孔,哭得涕泪横流。
       艾早面色灰白,死人一样地沉默着,大概是我的这句话令她如雷轰顶。在她决定成为张根本的合谋者的时候,她的思想肯定已经钻进一条狭长仄逼的胡同之中,无法左顾右盼,无人可以咨询垂问,她按照自己设计好的方向,一门心思地前行,以为自己会摸到某一扇门壁,打开来就有她想要的结果……
       无法想像艾早当时心里的幻灭,绝望,痛楚,死寂。
       是我摧毁了她生活中的一切。是艾飞的出生和长大,他越长越酷肖陈清风的神情和面容,在艾早和陈清风之间拉起一道漆黑的帷幕,把她的信念阻隔了,把她赖以存活的最后一点快乐也阻隔了。
       我是个刽子手。我以为张根本是罪人,其实我才是。我毁了艾早,还即将看着她领受死刑。我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样的情状下,做出了对不起艾早的事?当年我和陈清风在尼亚加拉瀑布的轰鸣声中疯狂相爱,他伴着一声呐喊把成千上万的精子射进我的体内时,我为什么没有想起千里万里之外的艾早,没有一丁点愧疚和悲悯?
       肉身相连而灵魂分离的双面神。神祇的一面是极乐,另一面就是孤悲;一面轻盈地飞上天堂,另一面就要沉沉地坠入地狱。所以,我真的是一个刽子手。
       艾早这时候慢慢站起身,摸了摸我的头发:“韦律师,别这样,你是律师……”她轻轻叹口气,“事情已经做了,说什么也晚了。不过,杀死张根本的确是我的决定,没有人强迫我。我不会翻供。”
       她说完这句话,转身,走出会见室。她明知道这是我和她之间最后一次见面,可她没有回首留连。她的身影是悲伤的,又是沮丧的,因为跨出门槛时胳膊被门框撞了一下,差点儿弄一个趔趄。她以前走路从来没有这样把不准方位。
       万念俱灰。万劫不复。万箭穿心……
       当天晚上我躺在旅店客房里散发出衣物蓬松剂气味的床褥上时,脑子里一个一个冒出来的就是这样的一些词。它们排着长队,缓慢而又锐利地从我的身体中走过去,每个词都像是一把刀,把我的一些器官割得血肉淋漓。
       后悔做过的事情已经没有意义,所以我一直在用劲地回想,艾早什么时候发现了我和陈清风之间的秘密?
       应该不会太久。
       孩子出生之后,艾早每年要来南京一趟,看望我们艾家惟一的后代。她总是随身带一根软尺,认真丈量了孩子的身高之后,记在一本她称之为“成长手册”的簿子上。那上面同时还记着艾飞出生时的体重,他的小小的手印和脚印,他断奶的日子,学会走路的日子,会叫出“姨”这个称呼的日子,会辨别“你、我、他”不同指称的日子,独立坐到便盆上拉出巴巴的日子……
       出于母亲的小心眼,我觉得她对艾飞的感情付出有点过多,就提出来说,这个“成长手册”的很多内容是由我提供的,所以应该归我保管。
       她一口拒绝,并且飞快地把本子收进提箱:“拉倒吧,你一个人又要工作又带孩子,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忙。”
       有一次她给艾飞喂饭时,认真研究了孩子衣服上的北极熊图案,提出抗议:“艾晚,中国孩子的衣服上应该绣大熊猫,熊猫是国宝,北极熊有点不伦不类。”
       我应付她:“说得对,我以前没在意。”
       她有没有注意到艾飞从小到大有许多套一模一样的衣服?它们的胸襟上都绣着金黄色的北极熊图案,如果翻开衣衬的标签,还能看到“CANADA”这个单词。
       不,她不可能做这样的联想,因为我们是亲爱的姐妹,世界上最最亲爱的姐妹,是同一根树枝上长出来的欧里和楚珐,我不可能背着她去做任何龌龊的事情。何况,她一直以为陈清风还在美国,因为政治上的原因,怕连累了我们,没有跟艾家的人联系。九四年我出国之前,她曾经嘱托我有可能的话找一找他。她是一直在想念着他的,付出生命、永远都不求回报的那种想念。
       因为艾早的纯粹,相比而言我的背叛更见卑劣。我是个万劫不复的人,我用艾飞的出生长大杀死了艾早,世界上没有一种结局比之更加残忍。
       “事情的过程应该是这样的。”李东在餐厅里帮我分析。“张根本得知自己患上了重症肌无力,是不治之症,就开始安排后事。他出让了自己公司的股权,用现金为老婆孩子办了澳洲移民,那笔巨款应该足够让孩子长大成人并且接受最好的教育。在他的病情进一步加重之后,他不愿意忍受最后阶段的折磨,想为自己实行安乐死。碰巧艾早在这时候也有了结束生命的打算,她以为死刑不同于自杀,家属能够领到保险金,于是就安排好身后的一切,做了张根本的合谋。”
       “如果一个人买了保险,又被判死刑,这份保险的确无效吗?”
       “我不清楚啊,这是你对艾早说的。”
       “我这么说,是想让艾早对那份保险死心,让她同意翻供,争取活的机会。”
       李东说:“这事好办,咨询一下保险公司就行。”
       我摇摇头:“没必要了,艾早根本不肯翻供。”
       “你现在准备怎么办?”李东严肃地看着我。
       我说:“还有一件事我不能明白,张根本出让公司股权后,艾早应该分到起码三分之一的权益,那笔钱远不止三百万,钱哪儿去了?她最终怎么会为了给艾飞留下三百万的保险金,不惜把自己送进牢狱?”
       李东想了一会儿,用劲往椅背上一靠:“这是个疑案,艾早没有对你说出全部详情。”
       “也许我永远都不可能知道。”说完这句话,我感觉眼泪哗地一下子冲出来,不可阻遏。
       李东把身子俯过来,抓住我的手,眼睛低低地看着我:“艾晚,原谅我没有帮好这个忙。如果我们能够查出原因,艾早也许会同意翻供,我们能救出她。”
       “不,你不懂。”我泪流满面地摇头,“你真的是不懂。陈清风去世了,他把最后的爱情留给了我,艾早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她从中学时代就爱上了他,是把他当作神灵来爱的。她很早就在心里筑了一个神坛,陈清风一直被她供奉在坛顶,这里面几乎带着宗教情感。结果神坛被我打碎了,我还是她从小到大不分彼此的姐妹……她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真的……”
       “我懂了。”李东说,“当一个人心里完整的偶像被打碎时,那是世界观的颠覆,那种伤害是兵不血刃,残忍到极致。”
       “我是个万劫不复的人……”我把一只手捂在自己的嘴唇上,头扭开,不再看他。
       李东也开始沉默。餐厅里低回着班德瑞的名曲《与她的三次邂逅》。侍应生大概注意到了我们之间神情异常的谈话,暂时没有过来打扰。白瓷茶杯里的普洱茶汤经过沉淀,浓洌清亮,色如琥珀。我已经用完了一包面巾纸,正在打开第二包。
       “艾晚,我们点菜吧。”李东说,“吃完饭,我送你去机场。”
       我点头。
       如果我是艾早那样的人,我可能会放弃工作,把艾飞托给贾铭,尔后再飞过来,在看守所外面租一间房子,陪她到最后。
       可是我选择了接受现实,回到南京,在深渊中活着。
       我比艾早差了很多。
       也是因为这种差距,陈清风最终成了我的情人。
       十四大回旋
       八九年春节,我回到青阳。我奇怪地发现艾早和赵三虎也已经早早地结束采购回到家里。按理说,年前应该是服装生意最好做的时候,跑单帮的人全都指着这个腊月挣下利润。艾早莫非有了收手的意思?
       艾早扎着一条餐馆厨师那样的围裙,在厨房里忙着烧开水烫鸡,摘鸡毛。敞口锅里冒出大团的热气,艾早的额发被蒸得垂挂下来,遮住了眼睛,她指挥我用一只夹衣服的木夹子把头发临时夹住,免得碍手碍脚。她对我说:“的确有这个意思。跑了这么多年,我够了。我其实不喜欢这种东跑西颠的日子。我想贷款开个服装厂,用香港那边的纸样和板型,做出来的衣服在内地销售。”
       “做来料加工的活儿?”
       “不,做自己的品牌衣服。”
       “谁给你那些纸样和板型呢?那是人家的设计专利。”
       “偷。”艾早龇开牙,快乐地笑着,“我跑了这么多年的货,广东那边的厂里有内线。”
       “艾早!”我哭笑不得,“那叫知识产权,你偷了人家的纸样要负法律责任。”
       艾早把光溜溜的肥鸡抓在手里,剪刀捅进鸡屁股,将肚皮一路剪开,扒出里面红红绿绿的肚肠、大团的金黄色油脂、由大到小整齐排列的蛋子。一股热腾腾的鸡腥味弥漫开来,直冲鼻孔,令人窒息。艾早利索地剥离那些内脏,眼到手到,快得叫人眼花。与此同时,她抿着嘴,宽容地笑着,根本就不理睬我的提醒。不屑理睬。在她眼里,我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已经读得不通世情,迂腐可笑。
       她起身到水龙头下面去冲洗鸡肚子里的残血。水从龙头里流出来的时候是清的,冲刷过鸡身后变成血红、淡红直至带一点点的浑浊。
       “艾早!”我站在她身边,心里涌出来的全都是爱和责任。
       她轻轻用胳膊肘捅开我。“别站近,水弄到你身上,脏。”
       我叹口气,讪讪地走开。我们都大了,不再是从前亲密无间的样子。我们已经融入各自阶层的生活,有了自己的价值取向,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如何向目标靠近和获取。这个时候,如果插手对方的生活,感觉上总是有一些虚伪。
       晚饭后,我回艾家酱园看望张根本。这次回家我住在小偏院里,再去艾家酱园,像是走亲戚一样,很古怪。我给他买了一件上海产的鸡心领羊毛衫,是紫红色的。我同时也给艾忠义买了一件,却是藏青色。
       我认为张根本可以穿这种热烈和年轻的颜色吗?在我的印象中,他仍然是从前那个喜欢拈花惹草的风流男人?
       张根本刚刚一个人吃完了晚饭,在厨房里洗锅洗碗。只有两个碗,他却用了很多水,冲得水花四溅,地上都湿得打了滑。我抢过抹布,把他推出厨房,手脚利索地归置好一切,最后还铲一锹煤灰铺在湿地上吸水。
       “不错。”他笑眯眯地表扬我,“做家务还是一把好手。多亏你妈妈把你从小训练得好。”
       他领我去堂屋坐。堂屋高大深幽,从前李艳华喜欢把一些花花草草的小玩意儿四处摆放,屋子不觉空旷,现在装饰品通通被张根本清除出门,一进去就觉得冷清清的,孤灯冷灶的那种张皇。
       好像艾家酱园只有张根本一个人住着。如果有女人存在的话,我能够闻出气味。
       我很奇怪,李艳华活着时,张根本在外面风花雪月追奇猎艳,没见他有闲着的光景,现在李艳华不在了,他可以放手寻觅了,反而收心归家,过起了规规矩矩的日子。人是怎样一种复杂矛盾的生物啊,在人类的千篇一律的外表之下,有着多少种截然不同的神秘内心。正是这些不同的神秘支配着不同的思维和行动,世界才因此充满变数,令人期待。
       张根本脱下警服,又脱了从前李艳华给他织的已经毛边的圆领粗毛线衣,试穿我带给他的紫红色羊毛衫。为了配这件羊毛衫,他又特意穿上一件白色衬衫,好把衬衫领子翻出来,更加鲜亮和精神。他穿妥之后,走到里面房间的镜子前转来转去地看,扯扯袖子,拉拉领肩。他很满意。从前他就喜欢穿戴整齐,现在还是这副脾性。
       “我是不是还不算老?嗯?”他一边满意地打量镜子里的自己,一边问我,“我敢说,穿上这件衣服,我绝对是青阳城里的帅哥。”
       我抿了嘴,在旁边嘻嘻地笑。
       “你看你看,不相信!要不明天我穿上它,在大街上走一趟?”
       “大冬天穿一件羊毛衫上街,人家会笑你花痴。”我揶揄他。
       他认真地对我说:“小晚,等空下来,我再去南京一趟,好好给你挑个男朋友。上回的那个罗素太差劲,什么南大毕业生?对女人一点品位都没有。要不是他爸跟我的关系,我真想揍他一顿!”
       “你干吗不给自己介绍一个?一个人住这么大的院子,不冷清吗?”
       他摆摆手:“我不着急。”
       回到小偏院,李素清正在饭桌和北墙之间给艾好搭一个临时床铺:两张长板凳,搁上一块木铺板。
       李素清对我有一种小心翼翼的客气。我跟她的孩子曾经分属于两个姓,现在虽然回归了,可是心里的缝隙仍然存在着。
       我汇报了艾家酱园里的情况。李素清直起身想了想,啧了一下嘴:“这事我也奇怪呢。从前是馋嘴的猫,光想着吃腥,如今又戒了嘴,要立地成佛。”她压低声音:“我怀疑他那东西废了。”
       我明白她指的是什么,脸上一红。
       “不结婚更好,等他将来两腿一蹬,艾家酱园还是我们家的。”
       艾忠义在旁边咳嗽一声:“多远的事啊。”
       “谁叫他当年不把我们放在眼睛里?你说这个人有多么不要脸,文革那种时候,我们两个人被造反派斗得半死不活,他竟然趁火打劫,提出来交换房子住。”
       这个话题让李素清勾起许多的伤心,她开始唠唠叨叨讲个不停,全都是张根本当年在精神上对艾家人如何摧残的一点一滴的细节。
       “我这个人从不记仇,可我对张根本不能饶恕。”她面露怒色地说,“你们小姨就是他害死的,我始终这么认为。总有一天,等他这个公安局长被人撸了,我找他算账。”
       “那你不也成趁火打劫了?”艾早笑嘻嘻地在旁边插嘴。
       李素清噎了一下,把抱在手里的床单用劲往床板上一摔:“你们是什么意思?都跟我对着干?有本事找张根本较量去!”
       艾忠义和艾早对视一眼。艾早吐吐舌头,无声地做了个口型,我辨认出是三个字:更年期。我噗地笑出来。
       艾好在旁边已经哈欠连天。他晚上八点钟必须上床,要睡到早晨八点钟才醒。中午吃过饭还得再睡两个小时。如果睡眠不足,他会抽筋,昏厥。李素清的解释是,他整天背那些公式定义太费脑子,耗氧,只有睡眠才能补充体力。
       权且相信这是疗方,相信艾好有一天能够恢复正常,还是我们那个天才的可爱的弟弟。
       到半夜里,所有人在酣睡中都听见外间“轰隆”地一声响,有什么东西沉重地砸在地上,好像地震把屋顶震塌了。然后听见艾好短促地一声嚎,跟着就是惊慌的抽泣,夹着连续的喘气,活像一只叫春的哀嚎不止的猫。
       全家人穿着毛衣、棉毛裤,至多是披上一件棉袄,从两边房间里冲出去,拉亮电灯,审视艾好。原来是新搭的床板从中间折断,把艾好卡在地上动弹不得。大家慌忙上前,七手八脚拖开床板,把那个肥胖的家伙从地上拉起来。艾好只穿了一身内衣短裤,光脚踩在地上,在寒冷的空气中冻得簌簌发抖,身上灰白色的赘肉一嘟噜一嘟噜地打颤,嘴巴咧着,要哭又哭不顺畅,嗯嗯咽咽,可怜得叫人心疼。
       艾早眼疾手快地抓起被子替他裹到身上,又把鞋子塞到他的脚下,转身要想扶起那块床板时,李素清淡淡地说了一句:“放着吧,都已经断了,扶起来也不能睡人。”
       “那就让他睡我的床,我跟艾晚挤挤。”
       “不劳烦你们,要挤也是挤我们两个老的。”李素清说着,小心翼翼把艾好搀扶到她房间去。
       回到房间里,我有点奇怪李素清的态度,问对面床上的艾早:“妈什么意思?”
       艾早的声音不无伤感:“嫌我不嫁人。我这个房间应该是腾出来给艾好的。”
       “不会吧?”
       “就是这个意思。你不在家的时候,她常为这事发火。”
       我沉默了一下:“她是为你着急。”
       “我知道。如果我是当妈的,看见二十大几的女儿天天在眼皮子下面晃,心里也会烦。人之常情啊。”
       过了一会儿,她在黑暗中自言自语:“张根本的路子多,我明天就去找他,让他给我介绍对象。”
       我以为艾早是赌气,没有接她的茬。
       结果第二天她还真的去找了张根本。她去的时间很短,回来时脸上就有了一股狠气,在厨房里把锅碗刀板弄得乒乓乱响。我悄悄问她张根本跟她说什么了,是不是要把她介绍给瘸子瞎子,艾早大叫:“他敢!”
       过了一会儿,她压低声音:“你猜他说了什么?”
       “什么?”
       “他说,还介绍什么?艾家酱园空着,干脆你就来做女主人吧。他一边说,一边还笑!”
       我呆住了,心里怦怦狂跳。我猜到了张根本没说什么好话,可是没想到他居然跟艾早开这样的玩笑,这是明摆的调戏艾早。
       昨天我还误以为他改邪归正了。狗到天边都改不了吃屎。
       我说:“艾早,下回他敢再说,你扇他!”
       “下回我不是扇他,我要杀了他!”艾早把一盆污水用劲地泼在院子里。
       我提前结束了探亲,回南京去。艾早送我到车站,她说:“你不够意思,丢下我一个人挨骂。”
       “要不你也到南京吧,在那边也能开工厂。”我怂恿她。
       “艾好呢?”她仅仅问了这一句。
       我只背一个小包,从前门上车。她站在车窗下,把网兜啦旅行袋啦举上来递给我。车上装的人太多了,不仅仅举步维艰,原地转身都有困难。热烘烘的汽油味在车厢里盘旋,让人对旅行这种事生出厌倦。终于车吭吭地开动,艾早退出几步,对我挥手。我发现夹在送行人群中的艾早还是很漂亮,鹤立鸡群的那种醒目。我妈妈的担忧实在没有道理。
       到了南京,回到我的简单而庸常机械的生活。寒假没有结束,校园里冷冷清清不见什么人。节令还在四九,天寒地冻,万物萧瑟,泡桐树和银杏树掉光了叶子,墙角的腊梅开着疏疏几点浅黄色花朵,放假前贴在校园里的广告被风撕成了碎片,晾在窗外的被单冻成一块硬挺挺的薄板,你没法儿预测哪一天才能化冻干透。在路上匆匆来去的人们都穿着灰色和蓝色的臃肿的冬装,大围巾把脖颈裹得严严实实,走路时呼出白气,鼻尖红成了萝卜。这样的节令中没有情趣可言。
       我试着给陈清风打了个电话。没想到他也提前回校了。他让我过去一趟,他从家里带来一大袋自制的花生糖和炒米糖,要分我一半。
       见到我的第一句话,他就说:“早知道你提前回南京,就约你在青阳车站碰面了,坐同一班长途车,有个伴。”
       我马上想到送我去车站的艾早。要是在那儿偶遇陈清风,她会不会跳上车跟着我们到南京呢?
       陈清风穿着深蓝色的中式棉袄,胸前一排盘扣的那种,脖子上围着浅米色围巾,围巾的一端垂下来,另一端折进衣襟中,像电影上三十年代的人,有沧桑和历史感,很耐看。他的头发一直是往前梳的,耷拉在前额,有点孩子气,不像他四十岁的年纪。寒冷让他的皮肤显得干燥,眼角皱纹多了,两边各有一条长长地延伸到鬓角,像是把他的面容从三分之一处割裂开来一样。男人有皱纹才好看,让人感觉凝重、端庄、舒适和安全。
       “艾早又赚了不少钱吧?”他倒了一杯热茶让我暖手,一边开着玩笑,“她那样的生活很有意思,可以到处走,到处看,我羡慕得很。”
       “艾早自己不喜欢走动。她想开个工厂,安定下来。”
       “真的?那我对她的看法错了,我一直以为她是静不下来的。”
       人们身上暴露出来的表象常常跟本质错位。陈清风误读了艾早,我一点都不奇怪。
       陈清风搬出一个大号的方形饼干盒,打开,抓出花生糖。“你尝尝。家里非让我带上不可。这哪儿是男人吃的东西?你不嫌弃的话,统统归你。”
       “家里”,指的是妻子。妻子做了这么多花生糖让男人带上,说明对男人是巴结的,心疼的,爱的。农村里没有什么好东西可以带到南京,费事巴拉地自制花生糖,是心意。
       然而陈清风轻轻地一转手,把它们全都送给了我。赠送的姿态是不领情,拒绝,至少也是没放在心里当个事。
       陈清风跟妻子的关系怎么样,他没有跟我们说过。从来不提,仿佛他的生活中没有那个女人。我还记得那年她坐在县广播站的院子里给陈清风洗衣服的样子:齐耳的短发湿漉漉披在脸上,头发下面是一个发红的鼻尖,一副粗糙发干的嘴唇。身上套着陈清风穿旧的汗衫,细薄的纤维透出里面一览无遗的内容。因为使用的是搓衣板,身子有节奏地往前一捣一捣,大而稀松的乳房顶着汗衫甩来甩去,黑色的乳头跟着蹦蹦跳跳,显得既活泼又蠢笨。
       陈清风有两个孩子,女儿已经读高中,成绩不错,作文尤其好,听说在《少年文艺》上还发表过习作,题目叫《乡村的傍晚》。陈清风觉得女儿继承了他喜爱文学的基因,深为自豪,时不时地要挂在嘴上说一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希望两年后女儿能考北大,替他实现一个梦想。他给我看过女儿的照片:长圆脸,溜肩膀,细腰宽臀,眉眼显得早熟,眼神里甚至透着一点撩人的风情。陈清风得意地说:“她就是太骄傲了,佼佼者易折。但愿她在考上大学之前别出意外。”他的儿子小两岁,上初中,不知道是不是缺少父亲教育的原因,是个调皮捣蛋的主,曾经留过一级,估计高中是不可能考上的。陈清风也作好了打算,让儿子读完初中就进工厂学徒。“那家伙天生不是读书的料。强扭的瓜不甜。”说这话的时候,他叹着气,脸上全是寥落。
       在青阳农村,女儿的前程无足轻重,儿子才是将来继承家业、顶门立户的人。陈清风的情况偏偏如此尴尬,他只能把读书人的希望寄托在女儿身上。从这一点来看,他的失意和寥落在情理之中,他对女儿的接近崇拜的溺爱也在情理之中。
       “艾晚,”陈清风看着我,“你有没有想过出国读学位?”
       我手里捏着咬了一半的花生糖,觉得这问题太突然,惊讶中不知道如何回答。
       “应该找机会出去看看。现在不同过去,只要国外有邀请,签证很容易。人不能一辈子呆在一个地方,做井底之蛙。世界为什么那么辽阔?人类自身为什么这么渺小?这是上帝故意埋下的伏笔:鼓励人们在辽阔之中行走,在行走中完善自身。”
       “这么说,你打算出国?”
       他沉默一下:“我有个同学在美国,正在帮我申请做访问学者。我希望你也有机会过去,我们在美国见面。”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怂恿我出国,而且约定我们“在美国见面”?他觉得一个人背井离乡过于寂寞,希望有个旧友故交跟他互帮互学支撑岁月吗?
       他留校做校刊编辑已经好几个年头了。他每天上班,读很多枯燥的学术稿件,分出一二三等不同层次,写审稿单,去主编那儿力争自己的版面,排版,校对,一校二校三校,最后把新出厂的刊物打包,分寄作者读者,关注刊物上的文章有什么反响,聆听同事们对版面分配不公的抱怨,对刊物质量不尽如人意的抱怨,还有主编对封面版式和发行量的抱怨。那些经由他的手裁剪修订后在刊物发表的文章,跟他本人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他发表它们感觉不到快乐,更谈不上成就。他想抛开这一切,去寻找另外一种活着的方式,另外的乐趣和辉煌,这符合他的性格。
       他走了,也许对艾早是个解脱。她可以死心塌地嫁人,生个孩子,打理她的工厂,把我父母和艾好照顾得无微不至。
       那就让陈清风走吧。越快越好,越远越好。
       开学前,教研室主任找我谈话。他是个年近五十、行事谨慎的人,我读大学时他教过我的课,学问不错,但是不善于开口,如果不强打精神,很难把他的两节大课善始善终地听完。他很少找人个别谈话,尤其我这样的单身女教师,所以我走进他的办公室时心中忐忑。
       他穿着一件深颜色的过时的中山装,领口袖口磨得发白,胸前有油迹,还有粥斑。当年学校里有很多像他这样不修边幅的老师。他的头发也有许久没有洗了,脑油气味很重,白色的头皮屑一片片地沾在发丝上,肩上也落了薄薄一层。我非常想伸手帮他拂去那些头屑,想来想去还是忍住了,我认为他不会习惯这样过于亲密的动作,那会吓着他。
       一开始,他问了我一些很私人的问题:一个人在家做不做饭啊?跟同事相处怎么样啊?对教研室工作有什么看法啊?他的不苟言笑的性格很不适宜问这些家常化问题,我也不知道如何回答才对,我们彼此都觉得谈话吃力。他坐在一张简易沙发上,双手交握放在腿间,上身挺得很直,脸上努力要做出和蔼可亲的笑容,实际上每一根皱纹都透着紧张。
       终于他把话题转入正事。系里要主办一个国际性的高分子化学家论坛,有大量的会务工作要忙,得从各个教研室抽调人手,教研室主任打算把这个差事交待给我。
       我松了一口气。这么小的事情,弄出这么紧张的气氛来,难怪他脑袋秃顶得厉害。
       “会务工作很重要,并不是人人都能够干好……”他身姿笔挺,眼神肃穆。
       “你放心,我能够干好。”
       “葛一虹教授不容易相处……”
       “你也放心,我绝对服从她。”
       他难得地露出笑容。“拜托了。”他说。
       我明白了他跟我说这件事的时候为什么如此为难。葛一虹是我们的系主任,年近六十的老太太,有世界知名度的高分子化学家。她两次结婚又两次离婚,没有儿女,性格专横,说一不二,在系里很少能见到她的身影,因为她总是风一样地来去,从不跟她助手之外的人交往闲谈。系里每年都要给她更换秘书,那些可怜的人不是自己辞退自己,就是被她毫不客气地赶走。人们背后都说,为老太太工作,第一要皮厚,第二要厚皮,否则是自寻崩溃。
       我不在乎。我年轻,根本就不存在面子问题。再说仅仅是做一次会务,一两个月的事情,就算每天挨骂一次,总次数也还是有限。
       我去会务组报到,被分配做秘书工作。我的临时同事有二十多个,有从学校外办抽调过来的,有接待处的,有系办公室的,还有像我这样原属于各教研室的年轻老师。我们系里还是第一次操办大规模的国际会议,大家都有点紧张。会议上的事情环环相扣,有时候一个环节关注不到,会导致全盘尽失,这是校外办主任在预备会上反复敲打我们的话。
       葛一虹在预备会开到一多半的时候推门而入。她矮胖,肤黑,五官粗疏,看人的神气带着嘲谑,或者干脆就是不屑。但是她的一头花白的头发烫得很有品味,蓬松在耳后,泛出几道浅浅的波浪。她的服饰同样讲究,是一套豆沙色的精纺毛料西服,搭配了一条色彩热烈的真丝围巾,两耳上甚至还配有一对硕大的珍珠色耳环。脚上是一双咖啡色低筒靴,靴面沾着一层浅浅的灰尘,可以想像她走路时匆匆忙忙的姿态。
       “都做好了吃苦耐劳的准备吗?”她一屁股坐下来,目光锐利地扫视我们,开口就问了这一句话。然后,她简短地介绍了会议的前期筹备工作,会议的宗旨和意义,与会者的大致情况,大会论文的提交情况。“中国人的历来习惯,事情要么不做,做就要做得最好。对我们这个国际会议同样如此。请大家同心协力,打一场漂亮的大仗。”这句话说完之后,她不等大家反应,抓起桌上的材料袋,起身便走。
       这个率性的老太太,她的确是一阵风,刮过会场之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会务上的工作非常繁琐,尤其在资讯并不发达的八十年代,光是联系来自国外的几十个与会学者,就已经让人焦头烂额。我们不断接到来自美国英国这些发达国家学者的询问:“你们有电邮地址吗?”不,我们没有。我们知道国际上有了互联网,可我们没有连接上去,没法儿从电脑中实时收到对方的信息。我们没有移动电话,系里只有办公室的一台座机可以拨打国际长途,大部分的联络工作靠信件,国际航空信,一星期到十天可以送达,看你是否有运气赶上最近一趟航班。
       国际会议开幕的酒会上,作为大会主席的葛一虹照例要致一个欢迎词。秘书组把撰写欢迎词的任务落实给了我。初稿出来后,葛一虹大加称赞,当众表扬了我,认为写得有文采,化学系还从来没有出过这么好的文章。其实她不知道,稿子是经过陈清风帮我润色的。我认识陈清风这么多年,这是惟一一次求他帮忙。我像是在讨葛一虹的好,一心要让她赏识我。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仅仅是虚荣心?我自己也弄不明白。很多时候,当我们格外卖力地去做一件事的时候,行动并不受思维支配,仅仅是想要去做,非做不可。
       葛一虹要求我自己把这篇欢迎词译成英文。但是她对我的译文很不满意。她叫我去她的办公室,当面给我修改。有很多语法上的错误。还有一些习惯用词的错误。形容词用得也不准确,还有更好一点的选择。当一个别扭的句式出现时,她大声地读出来,夸张了那种别扭,让我面红耳赤。她嘲笑我不会使用被动语态。“The party has been planned since the new year .”(这个聚会自新年起就已筹划了。)可是我仅仅用了“plan”,而没有用“has been planned”,诸如此类。“谁教了你们大学英文课?”她有点恼怒地问我。“四年大学加三年研究生,英文都学了些什么?”
       我喜欢看她紧皱眉头的不满姿态。被她面批过一次英文翻译,我忽然感觉自己在语法问题上大有长进,许多从前模糊的知识点变得清晰。我忍不住地有了冲动,眼睛里看到的每一个句子都想用英文翻译一把。
       教研室主任有一次在楼道里碰到我,他难得微笑着说:“艾晚,葛教授大概很赏识你。如果她留下你做办公室秘书,你觉得怎么样?”
       我几乎吓出一身冷汗。喜欢老太太是一回事,做她的秘书又是另一回事。做秘书,意味着我从此要跟文字和会议打交道,我的七年专业课白学了,我指望着熬成副教授、教授的梦想也破灭了。不,我没有这个准备,这不是我想做的事。
       幸亏教研室主任的一句提醒,使我没有在老太太跟前陷得更深。我适时而止,没有进一步卖力表现。否则的话,五年之后,我不可能得到去美国布法罗大学进修专业课的机会。
       初夏。有一天我偶尔经过从前住过的大学宿舍,发现泡桐树又开花了,紫色的花朵层层簇簇,堆云叠雪,颜色看起来比从前更浓更艳。树龄跟花的颜色有关系吗?应该不会。可能是我有好几年没有注意到泡桐树的缘故吧。
       女孩子们迫不及待地换上了夏装。跟我的大学时代相比,服装的变化似乎比时局和政治的变化来得更快。典雅的公主裙,夸张的泡泡裙,狂野的牛仔裙,妖娆的鱼尾裙,还有大摆裙,铅笔裙,一步裙,超短裙,蝙蝠裙……五花八门的裙装把这个面孔单调的工科院校打扮起来,校园里百花盛开蝴蝶翩翩,空气是热烘烘甜丝丝的,走路走得稍快一点,心里会荡漾,脸上泛出红潮,肌肉发酸,眼神恍惚,脚步不知不觉飘起来,喝多了米酒一样。阳光晒在皮肤上,不像盛夏有刺人的灼疼,但是时间久了也会发红,手摸上去微微地发烫,感觉像发着低烧,人不难受,反而有一种心跳加速的愉悦。
       晚上八点多钟,我做完手头的一个催化剂的实验,从教学楼出来,拐到小卖部买了几个面包,拎着回家。在实验室闷了一天,身上满是化学药剂的酸味,衣服黏在身上,像是在热烘烘的空气里发酵了,被那些化合、聚变、分裂之后变得面目全非的分子们浸泡得膨胀了,紧紧挤压着皮肤,使汗水无法排泄。我迫切希望回家冲个澡,换上干爽的睡裙,就着一袋榨菜片,一边啃面包,一边看看电视节目。或者读几页小说也不错,我刚从图书馆借来一套《川端康成文集》,那些优美讲究的文字需要靠在床头慢慢地读,就像含食话梅一样,先用唾液浸湿,把果肉泡开,再吮出咸咸甜甜的滋味,咽下去,获得满足。
       单元门洞里黑漆漆的,大概楼道灯又坏了。在我们这儿,公共设施总是比私人物品容易损坏。楼道里的空气有点闷,有一股石灰和水泥受潮发霉的甜腥气。家家户户房门紧闭,隐约能听见电视剧里人物对白的声音,很激烈,还夹着不顾一切的哭闹。电视剧总喜欢夸张人物情绪,把喜怒哀乐的动静弄得很大,仿佛非如此不足以成“戏”。有趣的是那一天全楼道的人家不约而同收看了同一部电视剧,所以我几乎是一路追着哭声闹声上楼。
       我家门口的楼梯扶手边倚着一个黑影,听见脚步声,黑影转身。“艾晚!”
       我拍着胸口喘息:“艾早,你吓死我了。干吗不去学校找我?”
       “刚刚对门老师上楼,说看到你在小卖部,我想你快回来了,找岔了反而不好。”
       我打开门,艾早把门口的行李提进屋。是一个纸箱子。打开看,里面装着日本产的“夏普”微波炉。
       “哪儿来的?”
       “张根本让我带给你的。一个日本华侨回青阳,送了他这个东西。他说你用最合适。”
       我抿嘴笑:“是他受贿的吧?”
       艾早跟着笑:“你管他!”
       她把微波炉从纸箱里搬出来,自作主张地替我安顿到冰箱上。炉子很沉,我上去搭了一把手,才放置妥当。这么沉的东西,不知道她是怎么从车站弄过来,又一个人搬到楼上的。艾早这个人实在是能吃苦。
       我看了一遍说明书,然后拿了两个面包放进微波炉,试试怎么用。
       “加热要几分钟?”我征求艾早的意见。
       “两个馒头应该是两分钟,面包不知道。”
       我把旋钮拧到两分钟。过不多会儿,叮地一声响,炉膛里灯光熄灭。开门取面包,烫得我差点儿扔出去。等热气散尽时,发现原本松软的面包已经僵缩成婴儿拳头大小的面团,里面干硬板结,用劲咬一口在嘴里嚼,像牛筋,无法下咽。
       艾早惊讶不止:“天哪,真厉害,多开一分钟就成这样!”
       把面包扔进垃圾箱,我们下楼去街边的小吃店,一人要了一碗馄饨,一客锅贴。
       已经是九点多钟,小吃店里全都是下了夜自修出来吃宵夜的大学生,成双结队,嘻嘻哈哈,有的还胳膊套着胳膊,一分钟都不肯分开的模样。在校园里不敢公开的恋情,在小吃店里没有了顾忌,呈现出人类相处最自然的状态。
       我当年读大学的时候,情侣们出校门都是一前一后,像地下党接头。时代的确大大不同了。
       艾早这时候说:“我得告诉你实话,我来不是专为送微波炉,是有事跟你商量。”
       “办服装厂的事吗?”
       “不,结婚的事。”
       我刚好咬开一只锅贴,热乎乎的猪油顺着我的嘴角淌下去,险些滴在衣服上。
       “我不能再耗着了,我们两个人总有一个得结婚,不然爸妈会疯掉。”
       总有一个,那就是她。在我们两个人之间,担责任的那个总是她。我很难受。
       “那个人是谁?”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心里很紧张。我太在乎艾早。
       她轻轻叹口气:“赵三虎。”
       我没有说话。有很长时间,我们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旁边的一个小女生这时候尖声叫了一下,原来是男孩子用调匙喂她馄饨,没喂到嘴里,掉在她光溜溜的腿上。
       “你是存心的!”小女生嗲声嗲气说。
       “对不起对不起……”男孩站起来为她擦拭,又弯了腰,撮起嘴巴,吹她腿上被烫红的地方。
       艾早噗哧一笑,扭头对我:“小晚,在我们两个二十岁的时候,有人喂过我们馄饨吗?”
       我想了想:“我喂过别人。”
       “谁呀?”
       “寒假回家,李艳华生病了,我喂过她蒸鸡蛋。”
       艾早大笑,前仰后合,弄得小女生和她的男友都转头看她。我开始也笑,后来又觉得心酸,笑容僵住了,眼泪慢慢涌出来,把视线里的一切弄得漫漶不清。
       没有人喂过我们馄饨。也许别人有过这个念头,可我们不给对方机会。那么,我们把二十岁的年华给了谁?谁是那个可耻的窃春者?
       我们从来没有打开心里的一扇门,走进一个春光旖旎的世界去。或者说,那扇门从来没有为我们打开过。根本没有人阻挡我们这么做,封闭心灵完全是咎由自取。
       这就怪不得我们身边的那些人——艾忠义、李素清、李艳华、张根本、胡妈,还有陈清风,甚至还有那个实习医生。每个人都愿意给我们爱,让我们过得更好,可我们也不知为什么就变成了这样。
       艾早探过身,隔着油腻腻的小桌子,握住了我的手。她的眼睛里似乎也有什么东西在闪烁。她的手有一点粗糙,指骨硬硬的,不像我在实验课上接触到的那些女孩子的手,一个比一个柔弱无骨。她的面容也见老了,眼角细碎的皱纹开始明显,肤色发干,眼神不那么清亮。我明白我自己同样如此。我们是双胞姐妹,她的面容就是我的影像。
       时间真的是一口深潭,站到潭边,低下头去,穿过漆黑的潭水,我还能看见艾早小时候的样子:穿一件深绿和淡绿交织的粗格布衣服,翻领,两个贴袋塞得鼓鼓囊囊,里面有橡皮筋、弹子球、米粒做成的沙包,还有路上拣到的玻璃糖纸。下身是一条草绿色的裤子,裤裆肥大,膝盖处两个鼓鼓的包,往两边撇着,如同长着一双古里古怪的罗圈腿。她嚼着一根甜芦秆,把渣子往桥下吐,嘴巴被芦秆戳得通红,像绿树上开出来的一小朵红花。
       “艾晚,”她摇摇我的手,“我是特地赶过来跟你商量的。你要是觉得三虎不合适,我可以马上放弃。”
       我说:“三虎人好,从小就对你好。你那一次剪碎了毛主席像,我吓得只会哭,是他奔去找张根本救下了你。”
       她笑起来:“我记得。那时候张根本戴着大檐帽,白手套,腰背笔挺,就像个神,他一到学校,校长马上就放了我。我从此认为大人们都像张根本那样,没有他们办不到的事。”
       “那就跟赵三虎结婚吧,起码他会把你当神。”
       我们在各自的床上辗转反侧,都没有睡着。我不习惯睡这张行李床,太软,人睡下去就窝折在中间,翻身要费很大的力气。可是艾早睡在我的大床上,同样窸窸窣窣不得安宁。她一定在想着结婚这件事,在踌蹰、徘徊、矛盾和伤心。我不能主动挑起她的话头,这事一说开,她很可能黯然放弃,从此不肯再提。
       我还隐约觉得,艾早到南京找我,实际上是想要通过我的口,把这个愚蠢的主意打消。她会回家向我父母汇报:瞧,是艾晚说了不合适,艾晚是大学老师,应该信她。
       什么样的人才是艾早合适的呢?我闭着眼睛,把我认识的男人从脑子里过了过,结论是:好像还没有一个人配得上她。艾早太优秀,起码在我心里至高无上,而男人们都有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们无法像一张宽大柔软的毛毯,裹住她,温暖她,融化她。
       第二天早上,艾早终于跟我提起陈清风。“我还是应该告诉他一声。”她说。
       “你准备在什么时候办事?”
       “国庆节。你有假期,可以回家。”
       “时间还早,你不必现在就说。”
       她狐疑地看着我。
       “是这样,他可能不久要出国了,他有个同学帮他办成了访问学者。如果他出了国,你根本就不必去说。”
       她眼神有些迟钝,脸色白惨惨的,就那么一言不发地看着我。
       “艾早……”我轻声唤她。
       她忽然哆嗦一下,打了个寒噤似的。“那我更应该看他一下。最后一次。”她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像提了要求又害怕不被答应的孩子。
       我能说什么呢?艾早最不能去见的就是陈清风,她很有可能在看见他的一瞬间里改变主意,再一次把世界关闭。可是我想不出理由拒绝。
       我出门买了豆浆和包子,回来在微波炉打热,当作早饭。这一回我使用机器有了经验,知道把时间放短,如果食物还不够热,可以再加个几十秒,总之不能一出手就到极限。
       其实感情也是这样,如果出发点就是顶点,那么往下的路就没法再走,因为所有的道路都通往深渊。
       “需要我陪你去吗?”我问艾早。
       “最好。”她咬着包子说,“我就是去打个招呼,不想再生出别的事来。”
       刚好我上午没课。当老师的就是这一点好,时间自由。
       我们走出门,坐公交车去南师院。艾早穿着一条墨绿色细条灯芯绒的连衣裙,铜盆领,袖肩上打了几个褶,脚上一双黑色的半高跟皮鞋,头发用一条浅色发带束在脑后,走起来微微晃荡,朴素但是时尚。我的衣着比她老气:棕色长裤,米白色系带衬衫,棕色平跟凉鞋。那时候老师都不大敢穿裙子,怕被批评为“自由化”。系主任葛一虹老太太敢穿一身套裙,那是她地位特别,别人有想法也说不出口。
       一路上车下车,艾早默默地走在我前面,什么话都不说。有时候她走得快,我得小跑几步跟上。她对这条路线的熟悉程度,远胜过我。这么多年,她独自坐上火车贩运服装时,她睡在青阳的老屋里彻夜无眠时,她无聊地守在小店里等着买主上门时,心里一定无数次地走过这条路,她用想象中的旅行支撑她的寂寞岁月。
       走到宁海路上,眼看着前面右手一拐就是南师院大门,她忽然收脚,差点儿把跟在后面的我弄个踉跄。
       “艾晚,回去。”她说,“我不想去了。”
       “你怎么一会儿一个主意啊?”我埋怨她。
       “我不能见他。这是个蠢念头。”
       “你想清楚了?”
       “我就是怕我想不清楚。不去了。你什么时候见到他,帮我说一声。”
       “等他从国外回来时,你就是赵三虎的太太了。”我开了句玩笑,想把气氛弄得轻松点。
       她点头:“是,那时候我是结过婚的女人,我这辈子已经有了结果。”
       她也想说得轻松,可是她脸上的笑容很僵,就像一幅画得拙劣的肖像画,让人看了之后不知道给一句什么样的评价才好。
       陈清风从北京签证回来,打了个电话给我,说他走之前有些东西要寄存在我这儿。他这次访学不属公派,要办留职停薪的手续,还要上缴学校住房,所以他不带走的衣物书籍只能暂存在我的家里。
       “如果你出去了不回来呢?”我在电话里嘻嘻哈哈。
       “那你就扔了它们。不,拿出去换麻糖吃。”他也笑。
       星期天,他借了一辆三轮车,自己把东西运了过来。我从窗户里看到他的身影,飞奔下楼,帮他搭一把手。装书的纸箱有好几个,都很沉,我们把旧床单撕开挽成结,一人一边地拎着,慢慢往楼上挪。来回几趟之后,陈清风汗如雨下,上气不接下气,头发一绺绺地黏在额头上,样子很狼狈。他嘲笑自己,说他真是老了,体力明显不如从前。“十几年前我骑车带你们下乡,一路上轮子蹬得飞起来,玩儿一样,是不是?”
       我回答他,十几年前,坐在他车后的艾早恐怕还没有这一箱书沉。
       “别安慰我,老了就是老了。”他用手里的旧床单擦汗。“所以我不想放弃这次的访学机会。我赶的是最后一趟车。来吧,还有两箱,坚持一下。”
       东西全部搬上了楼。狭窄的门厅里横七竖八全是箱包,没有插脚之地。我们顾不上喝水擦汗,一鼓作气地归置东西,把纸箱一只摞一只地靠墙堆好,把衣服和被子塞进壁橱,容易受潮的物件里还放置了樟脑,用报纸隔开。
       “我以前不知道你有这么能干。”陈清风说,“你和艾早在一起的时候,她遮挡了你。”
       “她的确比我优秀。”
       “也不能这么说,人分各种类型,合适的才是最好。”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指的艾早和赵三虎,我把艾早要结婚的消息告诉他时,感觉他是真心替艾早高兴的。
       我去厨房里烧了水,晾着,准备冲果珍喝。“你喝果珍可以吗?家里没有茶叶。”
       “白开水就行。”陈清风已经打开电视,目不转睛地收看新闻。
       电视里有学生闹学潮的镜头。一些大学生头上绑了布条,东一堆西一堆地坐在广场上,要求政府给予更多民主。
       “你们学校有没有人上街?”陈清风回头问我。
       “不太清楚。学校不允许老师过问,怕乱套。”
       “北京闹得更厉害些。首都到底是首都,风吹草动都能被各地关注。不过,像这样闹下去的话,结果不会太好。”
       陈清风欲说又止。他刚从北京回来,可能听说了更多的消息。他坐在我的床沿,眼睛紧盯在电视屏幕上,脸色被映得时红时绿,变幻莫测的样子。他的上身还往前倾斜,姿态中有一种急迫和焦灼。我知道他一向关心时局,从前在青阳广播站,他和一帮朋友们就喜欢聚而论道。可是他从来都不喜欢跟我谈论天下大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学化工,他认为科学跟政治是两码事。而他自己学的是文学,文学距政治更近。
       “这个夏天不会安稳。”他自言自语。
       我想,如果这样的话,他还是早点出国最好。
       陈清风第二天就回了青阳。出国之前,他得把家里的事情料理一下。他妻子承包着村里的土地,女儿正读高中,儿子正是调皮捣蛋令人头疼的时候,他这一走最起码一年,对老的小的都要做一番交待。
       我参加了葛一虹的课题组,研究一种高分子聚合物,是用于航天材料的。课题跟我的研究方向并不十分对口,我不清楚葛一虹怎么会挑上我。教研室的同事们对此有些看法,认为我背后对葛一虹用了手段,把老太太哄上了手。我们主任还意味深长地点头说:“艾晚,看不出来啊!”大家都明白,参加了葛一虹的课题组,就意味着国家重点项目,意味着成果、论文、出人头地、出国深造机会。知识分子一辈子奔的不就是这些吗?
       我没有办法解释我的清白,只好不说。我每天从早到晚地钻在实验室里,嗅着熟悉的化学药剂的气味,观察电脑屏幕上闪烁不停的光标,记录成百上千的数据,把我跟世界之间的大门关闭到最小。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去过理发店,刘海是自己对着镜子剪出来的,其余头发用一个腈纶发圈草草绾在脑后。我穿一件特别耐脏的酱黄色工作服,衣服上满是硫酸烧出来的小洞,举起袖子能嗅出布缝里的氨水味。化妆品从来都跟我无缘,艾早曾经送给我一套“CD”彩妆,是她从深圳沙头角进货时买回来的,我把腮红、眼影和唇膏什么的分拆开来,转送给课题组的几个女同事。我不想让自己变得出色,只希望学校里没有人注意我,没有人研究我。
       葛一虹呢?我很少能见到这个风一样来去的老太太。她也从不直接过问我的工作。这样最好,非常好,免得我面对她时总要想一个问题:她真的认为我重要吗?
       有一天,上班的时候,我接到了艾早打到实验室的电话。
       “艾晚吗?艾晚是你吗?”
       “是我。”我回答,同时心里开始发沉。如果不是万分紧急,艾早不会往实验室打电话找我。
       艾早说:“如果你附近有人,那么你只需听,不要说话。你千万要沉住气。”
       我说:“好。”我的腿肚子开始发紧,抽筋。
       “陈清风出事了。他打死了一个学校老师。应该算过失杀人,但是也可以判成恶意杀人。我不想让他判刑坐牢。现在张根本把这事暂时捂在手里。我中午会把陈清风送到车站,你在南京接住他,带到你家里住几天。四天之后他会坐上飞机出国,出去了就能把案子压掉。无论如何,这四天之内,你要看住他,别让他出门。艾晚你明白吗?”
       “我明白。”我用劲地绷住面孔,不让同事和学生看出我的异常。可是放下电话之后,有好一会儿我无法挪步,因为整条右腿抽筋抽得僵直了,像打上了石膏一样梆硬梆硬。
       一个学生走过来问我:“艾老师你病了吗?”
       我牵动嘴角,做出笑意:“腿有点麻,没事。”
       “你工作得太辛苦了。”年轻小伙子面带怜悯。
       我鼻子忽然一酸,差点儿就要掉泪。
       傍晚,我在中央门汽车站接到了陈清风。他大概有好几天没有料理自己了,胡茬长,头发也长,脸盘瘦了一圈,更显得一双耳朵奇大。他衣服皱巴巴的,鞋子沾满了乡下的黄泥巴,手里拎一个临时买来放置物品的塑料编织袋,走路时步子一踮一踮,有点惊弓之鸟的慌张。我完全想不到陈清风会成了这个样子,他比汽车上走下来的那些跑单帮的贩子还要狼狈。
       “艾晚!”他喊了我一声。
       我摆手,让他不要说话,急匆匆带着他过马路,上了一辆公共汽车。我在车上占了一个座位,让他坐下,自己站在他前面,有意无意挡着别人的目光。其实我明白这里暂时不会有追缉他的人,这样的动作是下意识的。如果车上真有便衣,一眼就可以看出我的不自然。
       下车之后,我没有带他走大路,一连穿了几条小巷,从学校后门处插过去,躲躲闪闪地进了楼门。我心里怦怦地跳着,生怕有人拦住我跟我搭讪,那样的话我也许会崩溃,会拉着陈清风拔腿就跑。
       还好,正是晚饭时间,家家户户忙于餐桌上的团聚,没有人愿意在这时候多管闲事。
       进家门之后我才松一口气。不过是一扇薄薄的门,但是感觉上我们得到了庇护,安全了。我接过陈清风那只不伦不类的编织包,扔在门后,催促他去卫生间洗漱,自己进了厨房,用最快的速度做出一锅蛋炒饭,一小盆西红柿榨菜鸡蛋汤。
       陈清风探出一颗湿淋淋的脑袋,问我:“有剃须刀吗?”
       “噢,我没有。吃完饭我给你买去。”我回答。
       他擦干净头脸出来。胡子虽然没刮,但是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他走前把衣服留在我这儿,现在拿出来换上,又换了一双家常布鞋,人立刻显得清爽许多。
       “吃饭。”我招呼他,一边把碗筷摆上桌。
       “从明天起我来做饭。我会做。”
       “用不着这样。明天我从学校食堂打饭回来。”
       他有些不安地看我,仿佛在判断是不是说错什么话,让我生气了。他的这副神情让我心里发疼,眼睛酸涩。我解释道:“平常我很少做饭,突然去买菜买米什么的,别人可能会猜测。艾早嘱咐我要保护好你。”
       他沉重地叹口气,一言不发坐到饭桌上,扒自己面前的一碗饭。
       吃饭时,我从他简短艰涩的叙述中弄清楚整件事的过程。
       他的女儿,陈亦知,在中学里成绩特别好,班主任隔三差五把她叫到宿舍吃小灶,辅导汉语修辞和古文解读。这位老师跟陈清风不相上下的年纪,身材奇短,头颅奇大,形象非常怪异。人长得怪,脾气也怪,跟学校同事很少搭讪。结过一次婚,老婆是白癜风患者,半边脸红半边脸白,模样也挺吓人,后来就离了。有一个儿子跟着老婆过。老师叫陈亦知去宿舍补课,开始别人也没有生疑,因为这人不是个风流倜傥的性子,与人相处自卑多过潇洒,人家一般不把他往那方面想。后来补着补着不对劲了,陈亦知的成绩不升反降,语文英语数学历史统统考不过班上同学,整天神思恍惚,人瘦得风吹就倒,有一天上晨操还真的晕倒在操场。陈清风老婆以为女儿读书辛苦,杀鸡买鱼给她进补。没用,女儿还是一副怠倦迟钝的样子。前几日陈清风到家,立刻察觉到情况不对,叫过女儿细细盘问,这才知道女儿遭遇了变态狂,那个武大郎一样的语文老师不仅占有了陈亦知,还专门弄来一套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的《金瓶梅词话》,照着书上写到的场面,依样画葫芦地耍着这个眉眼带风情的女孩子。十六岁的陈亦知被他耍弄得似痴似魔,又恨,又怕,又上瘾着迷,说又不好说,哭更不敢哭,人变得三迷五道非人非鬼。
       陈清风问明情况,当时就觉得天昏地转。这个成绩优秀的女儿是他的掌上明珠,一生的希望和寄托,他连考中文系念文学课的路都给她设计好了,读大学要用到的书都预备下了,一心要培养出一个中国的“伍尔芙”或者“杜拉斯”。这样的好苗子糟蹋在一个“武大郎”老师的手里,他如何不感觉心里滴血?
       陈清风这一口闷气憋在心里,不撒一撒火简直就要死掉。他从屋檐下抓了一把锄头,先是把家里南窗北窗的玻璃捣个稀烂,还不能熄火,掂着锄头走二里路冲到学校,把那个武大郎老师的宿舍一通乱砸。那人跟过去抢他手里的锄头,他情急中胳膊一甩,锄把子刚好捅在那人的太阳穴上,人当即倒地,腿连蹬两下,一条命归了黄泉。
       陈清风闭了眼睛,拇指和食指捏着两眼之间的鼻梁根,摇着头说:“我没想到一个人的生命就这么脆弱,当时真的一点儿没有在意……”
       我看着他额上深深的皱纹,想象当时他气急败坏的情景。通身都是书生意气的陈清风,双眼圆瞪铁锄高悬会是什么模样,我简直想不出来。如果不是女儿被摧折的生命令他绝望,无论如何他都不会疯狂到这样。
       电话铃突然响起来。陈清风的身子轻轻一震,睁眼看我。我同样一声不响地看他。我们之间有一种心照不宣的惊惧。
       我拿起电话。是艾早打过来的:“接到他了吗?”
       “接到了。”
       “那好,你知道该怎么办。如果没有意外,我就不再打电话给你了。”
       她说得非常匆忙。匆忙而且简短,没有一个多余的字。我不知道青阳那边现在是什么情况,张根本那边是什么情况。我想,一切都有艾早,她会把事情安排妥当。
       我带着钱包下楼,去附近的商店给陈清风买日用品。
       夜色温柔。路灯把街边的车辆行人照出橙黄的光晕,像缓缓移动的电影镜头。被太阳晒了一天的路面散发出热烘烘的紫外线的气味,略微有一点呛鼻。商店里都亮着灯,不多的顾客在仔细挑选东西,柜台上的电视机播放的是相声,马季和唐杰忠,两个正当盛年的艺人神采飞扬,把台下逗出一阵阵的哄笑。摆自行车摊的是一个下岗工人,没有营业执照,白天不敢露面,天黑了才抓紧做他的生意:打气、补胎、紧链条、给车轴上机油、换刹车皮……围着他的是几个半大男孩,他们蹲着,尖尖的屁股蹭着地面,手托腮帮,看得目不转睛。
       流水一样的生活,波澜不惊的世界。鼓楼广场此刻应该还有学生在静坐,要求跟省委领导对话,讨论什么是权利和自由。隔着一公里远的我居住的这个街口,已经成了远离政治旋涡的世外桃源。没有人知道桃源深处藏着一个命案在身的人,不久之后就会被追捕通缉的人。此时此刻我应该怎么做?陈清风又应该怎么做?我们都不知道。既然不知道,那就听从命运安排吧,随波逐流随风飘荡吧。
       我走进街边的百货商店,一个柜台一个柜台地转悠。男人日常生活需要用一些什么,我并不确切地知道,只好看了再说。我买了一把鹰牌剃须刀,一包吉利刀片。我记得外国电影里的男主角都用剃须膏,打在脸上会涌出白雪一样的泡沫,我问营业员有没有那种东西,她用看外星人一样的目光看我,生硬地回答说,她们店里没有。又说,穷讲究什么?用肥皂就行。原来肥皂也可以搓出白沫的,我居然没有想到。肥皂我家里有,所以没有再买。我又买了牙刷、牙膏、洗脸和洗脚的毛巾,买了两套内衣裤和袜子,我想他离家匆忙,可能把随身换洗的内衣拉在青阳乡下了。想到他那双沾满黄泥的皮鞋,我又买了鞋油、鞋刷,准备帮他好好打理一下。我甚至还买了一小罐发蜡。陈清风用不用发蜡呢?不清楚,买了再说。还有烟,陈清风是抽烟的,我要了“红塔山”牌的烟,不知道他会不会喜欢。
       全都是男性用品。散发出家居和床笫气息的用品。长到这么大,我还从来没有为任何一个男人买过如此私密性的东西。没有为张根本和艾忠义买过,也没有为罗素买过。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一生中惟一的一次,以后还会不会再有这种机会。我抱着这些琐碎用品往回走的时候,心里充塞了柔软和欢喜,眼角不知不觉地就有一点潮湿。
       回到家里,陈清风已经自作主张地架好了行军床。他把外屋吃饭的桌子挪到屋角,所有的椅子架到饭桌上,腾出来的空间刚好能把那张帆布床展开。他接过东西,谢了我,然后说:“明天早晨我会撤了这张床,到晚上再打开,不会把家里弄得太乱。”
       我愣着,想不出回答什么好。我说我喜欢这样的乱?我不介意外屋多出一张行军床?我感谢命运把他送到我身边,因为我心里一直爱慕着他等待着他?
       半夜里我坐在里屋床上,睡不着觉,流出眼泪。一些沉重和灼热的东西堵塞在我的胸口,胀得我必须大口呼吸,所以我过一会儿就要挺胸抬头,像鹅一样地伸长脖颈,让新鲜空气在我的肺部打一个回旋。我还感觉到闷热,气压低得像梅雨天,要把身体里面的汗水榨出来,又不让空气及时带走,黏在皮肤上,做成了薄薄的茧。我赤脚下床,踮了脚尖去拿毛巾擦汗,小心不让陈清风听出来我的走动。他也许睡着了,也许跟我一样辗转难眠,因为他还没有脱离危险,心事比我更重。
       我们现在的处境危险吗?会有人冲到我家里来,从我面前把陈清风带走吗?不可能,只要艾早不说,没有人知道他是和我在一起。真正的危险来自我自己:我的欲望,我的选择,我想要做的事,我用十年的青春做准备,此刻已经距离很近的事。
       我可以做到什么程度?我相信我会快乐,可我不知道陈清风会不会快乐。欲望是两个人的事情——他喜欢过我吗?
       我不想抵制自己,抵制没有用,人在生命中积存很久的东西需要一个突破口,冲垮堤坝,水流漫泻,然后身心得到平衡。我愿意扒开自己的身体,把缺口露出来,制造这场洪灾。我是个无耻的女孩,一旦决定就会无所顾忌的女孩,我盼望爱和美好,哪怕只有四天的短暂。
       艾早不会责怪我,她已经决定跟赵三虎结婚了,我甚至觉得她是故意这么做的:把她挚爱的男人送到我面前,希望我能够替她实现心愿。我们是最好的姐妹,最亲密相知的姐妹。
       我下床,站了一分钟,把呼吸调匀。月光从窗外漫进来,地上涌动着白花花的潮水。潮水如雾一般涨起来,淹没了我的脚踝,小腿肚,膝盖……我终于感觉到凉意,沁人心脾的冰凉,像我小时候坐在闸桥上,把小腿贴住陈年的青石板一样。我低头看着白雾,轻轻地一迈腿,雾气被搅动,四下流散,在脚尖处打出一个旋。但是又有更多的纯白色的物质涌过来,填补了刚才的空白,让我飘飘欲仙。
       我就这样一步一个惊奇地走到门口,拉开房门。陈清风忽地一下子从行军床上坐起来,一声不响地看着我。他的眼睛在黑夜中微微发亮,像是镶嵌在半空中的两块淡绿色琥珀。
       陈清风就要离开了。离开之前他躺在我的身边,呼吸沉稳,嘴巴里带着淡淡的烟味,洗得干干净净的身体鱼一样光滑,皮肤在灼烫之后回到冰凉,维系着熟睡后需要的低温。
       这么多年我一直以为他喜欢艾早。他先在青阳,后在南京,可是这两个地方都不能让他的灵魂安静。与此同时,艾早一直在天南地北地闯荡行走,用不多的本钱,赚出养家的费用。我以为陈清风的灵魂会附着在艾早身上,四海漂泊,实现他的渴望。可是陈清风告诉我,不,不是这样的,他灵魂的一半需要动荡,另一半却寻求安静。当他用意念行走了地球的许多地方之后,他盼望守着一个安静的女孩,在她身边休养生息。这样,他实际上喜欢的是我,与他灵魂的另一半丝丝吻合的人。
       我说,我该怎么告诉艾早?关于我们两个在这间屋子里的契合?我该如何坦白我的欲望和私念?
       什么都别说。陈清风盯住我的眼睛。几天之后我就走了,我走了一切就不存在了。
       如果我再想你,怎么办?我能够在哪儿找到你?
       陈清风一把揽住我的头,把我搂在他的怀抱里。我听到他的心脏咚咚狂跳,如非洲大地骤起的鼓声。
       
       白天,我没有去上班。批评也好,扣工资也好,开除也好,统统不管。与我此刻巨大的幸福相比,身外之事显得微不足道。地震和战争都不能把我从这间屋子赶走。
       我多么喜欢身下这条带紫薇花的床单,繁复清秀的花朵一串串地包裹着我,缠绕着我,像是水流包围着鱼。我嗅到紫薇盛开的香味,有一点点甜,有一点点刺鼻,还带着黄昏降临的幽秘。我的肌肤紧贴着这层棉质的织物,无比踏实也无比放松。身边我爱的这个男人,他的身体覆盖着我,他的呼吸缭绕在我的发丝间,跟我身下的花朵一样美好和绵长。我用手指紧扣住他,一时一刻舍不得放松。我真希望这屋子是个巨大的黑洞,在一瞬间把我们两个同时吞噬进去,进入宇宙循环,变成两粒紧密相吸的尘埃,和太阳月亮永远相伴。
       我贪婪吗?一点儿也不,因为我的身体如此年轻,需要滋养。大地荒凉,灵魂千孔百疮,每个人都在迫切地等待慰藉,如果没有爱情降临,那我们就会死,就会毁灭和销蚀。
       让太阳落下,黑夜重来。让我们彼此赤裸着躺在紫薇花朵上,缠绕成花枝的模样。让我们的口唇打开,呼吸交融,心和心的跳动合成一拍。让我们的爱从大地生长,种子又返回大地,孕育出新的更多的爱。
       我拿着一个钢精锅,摇摇晃晃地走出楼门,到饭馆里买吃的。我的影子在阳光下很淡很淡,好像有太多的物质被蒸发出去了,体内密度下降,人变得薄而透明。另外,我不能适应外面的炎热,明亮,嘈杂,它们需要足够的体力来承载和享受,可是我只想远远地逃离这一切,回到紫薇花的床上,沉沦为一种无耻的形式。
       面馆老板娘忙碌着为我赶做两份炒面。她扎着一条油腻腻的围裙,头发用过多的摩丝固定在头顶,顶着一朵鸡冠花似的。面条在油锅里滋滋炸响,两面煎烤,结成金黄的硬壳。放进木耳、青菜、一小撮肉丝,再喷上酱油,洒进味精,手端起锅把颠上几颠,让作料和配料跟炒面融合,热腾腾倒进我的钢精锅里。
       “你病了吗?”她抬起肥胖的手臂,试一试我的额头,“我看你脸色不怎么好。要是不舒服的话,炒面太油了,最好吃点稀饭。你想要稀饭吗?”
       “我还是要炒面。”我告诉她。
       “那好吧。想吃稀饭的话,随时再来。”
       老板娘太热心了。我是她的熟客。我担心她热心过头,等会儿把稀饭送到我的门上。不过也没有什么,她不会想到陈清风是一个逃犯,他看上去像是我老家的亲戚,我们许久不见,有很多话要谈。
       饿得久了,吃什么都是喷香。一锅炒面被我和陈清风分食得干干净净。我想,我其实应该去菜场买些东西,给他好好地做几顿饭。我干吗舍不得花那个时间呢?一分一秒流过去的是恐惧还是永恒?
       洗过碗筷之后,我又进卫生间洗了个澡。水流冲刷在皮肤上,周身被冲去一层污垢似的,重新变得轻快和松弛。我忽然又有了欲望,想要冲出去紧紧地抱住陈清风,就这么湿淋淋地抱住他。我惊恐地想到,四天之后他坐飞机离开,我生活中的这个黑洞怎么补上?
       十五交叉和平行
       大约在一九九〇年左右,洛杉矶附近的维当多海滩有一位经营潜水用品商店的美国人鲍勃,他同时也是一个狂热的贝壳收集者。有一天他背着沉重的潜水器材下到离岸二百米的海域,从一块睡眠中的大石头上采集他所要的东西。他无意中发现,几块形状奇特的贝壳聚集在石头的中央,呈圆形均匀分布。他伸手摘取贝壳,才知道这些小东西盘踞的地方是一个圆洞。这块中央留有圆洞的石头造型规整,边缘滑润,看上去不像是天然生成。鲍勃心里奇怪,围着石头转了一圈,结果在附近海域又发现了更多类似的石头,形状有圆有方有长,无一例外的是中间都有一个掏空的圆洞。有心的鲍勃拍下照片,把其中一块石头带上岸,取下部分石样,寄给一位著名的考古学家。那位老先生会同中国学者考证,这些石头来自古老的中国,汉代或者更早,是航海所用的石锚,一次意外的沉船事故留下来的遗迹。
       陈清风当时正在加州的一所大学做访问学者,他从报上看到这个消息,周末特意赶到维当多海滩,见识了一千五百年前来自中国大陆的石锚。一共有两块,小的一块呈不规则的卵形,大的一块是圆形,却只有一半。鲍勃告诉陈清风,因为石质不是太结实,又经过上千年的海水浸蚀,许多海洋生物在石块中蛀了很多洞,所以把锚往上提时,中间断开,另一半又落回海底。
       陈清风蹲在鲍勃家的院子里,抽着烟,喝着鲍勃拿给他的啤酒,一眼不眨地凝视这两块石头。他脑子里想象出无数久远的历史画面:一千五百年前狂风肆虐的海面,身着汉服的中国人如何驾驭帆船与海浪搏斗,历经艰险跨越太平洋,最后飘流到北美的维当多海滩,又在这里船沉人亡。他伸手抚摸锈蚀斑驳的石锚,闻到了千百年中凝聚下来的海水的气味,其中夹杂着历史的沉默和悲壮。他想,一千多年前的中国人就有驾着帆船漂洋过海的勇气,有闯荡天下寻找人类最佳居住地的雄心,这种精神让人多么振奋!
       石锚的故事勾起了陈清风心里残存的那份行走世界见识天下的夙愿,他很快结束了访问学者的生涯,开始靠打工走遍美国。
       第一站,他从洛杉矶沿着加州的海岸线北上,像很多闯荡美国的中国人一样,把旧金山作为第一个落脚地。
       十九世纪中叶的加州还是墨西哥的领土,为了得到它,美国人和墨西哥人打了整整三年的大战。旧金山被宣布归属美国时,是一个海边小小的渔村,没有人确切知道它的价值。但是一九四八年结束战争的协定刚签出第九天,一条消息传来,距旧金山很近的萨克锯木场里发现了蕴藏量巨大而且品位极高的金矿。消息很快传遍世界,各种肤色、各个国家的人蜂拥而至。一大批华人跟着从这里登陆,把这块象征着财富与希望的土地取名叫“金山”。又过不久,澳大利亚墨尔本同样发现黄金,美国的老黄金产地便改名“旧金山”。
       陈清风踏上旧金山这块土地的时候,金灿灿的矿藏早已被挖掘一空,留下来的只是无数淘金者的故事,以及当年他们生活和劳作的遗迹。陈清风在渔人码头找到一份洗盘子的工作。他很快发现,在这个昔日的淘金之地,正在上演着一幕更精彩更有挑战性的“淘金记”,那就是“硅谷”的诞生和发展。无数年轻的大学生把这个高科技产业区作为自己人生开始的演练场,成群结队拥过来打工,创业,开办信息技术公司,在“英特尔”公司这样的隙缝中寻求自己的发展机遇。
       餐馆的休息日,陈清风揣着不多的打工薪酬,搭车到旧金山东南部圣何塞市的圣克拉拉县,想亲眼一见硅谷风采。他坐在帕罗奥托镇上的学院咖啡馆里,要了一杯口味浓烈的墨西哥咖啡,慢慢地喝着,抬眼观察周围西装革履、神情冷峻的风险投资家们,还有他们面对的那些激动和兴奋的年轻创业者。年轻是陈清风的第一个感觉。这里所有的人,各种肤色各种口音的人,包括从纽约华尔街上赶到这里寻求商机的风险基金投资人,无一例外的都是年轻。他们穿着体面的西服或是皱巴巴揉成抹布样的休闲套衫,鼻梁上架着金边的或是钛合金的或是塑料整体压制的眼镜,头发用摩丝打出昂扬挺翘的模样,鼻尖上冒着可笑的汗珠,眼神中透出发现猎物的兴奋和狂喜。他们一个个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连说带比划,不像是在描述一个公司的产品和前景,而像是表演,用形体动作夸张地演示一种可能性。是的,每个人的手中都掌握了一到几种正在开发研制的高新产品,每个人都缺少将产品投入市场的资金实力,谁能够说服嗅觉敏锐的风险基金投资者,谁就有可能成为第二个“微软”,第二个比尔·盖茨。这是现实一种,非常的急功近利,也非常的芳香诱人。
       陈清风一个人独坐。他发现自己融入不了那些谈话。他甚至不能完全听懂那些一串一串飘荡在咖啡香味中的术语名词。那些“软驱”、“主板”、“内存条”、“显卡”、“光驱”、“CPU”,等等等等,听上去那么别扭和陌生,他根本不知其所以然。他们脸上显示出来的那种急切和欲望,他同样难以理解。商机就是在咖啡馆里谈出来的吗?公司仅凭一个创意就能诞生吗?勤勤恳恳的劳作,日复一日的积累,这些传统发展的模式都会在硅谷颠覆吗?
       他看到咖啡馆里也有不少中国人来来去去,他们同样年轻稚嫩,二十多岁,最多三十岁,穿牛仔裤和套头毛衣,肩上背一个牛津布的大包,打开来,会倒出一堆堆奇形怪状的元部件。他们的目光只盯着投资人,苦口婆心地说服对方,把产品前景描绘得天花乱坠。没有人走到陈清风的面前,问一问他的来历,聊一聊家乡,母校,和生活。他看上去像一个偶尔路过的开礼品商店的人,或者出租车司机,无意中闯进这个高科技人员的淘金之地,呆头闷脑,手足无措,进退两难。
       终于有一个黑发鬈曲、神情怯嫩的西亚小伙子站在他面前,操着口音浓重的英语问他:“你的芯片速度是多少?”
       陈清风茫然抬头:“什么?”
       “速度!芯片速度!”小伙子以为是自己英语有问题,把音节咬得更重。
       陈清风飞快地在脑子里搜寻相关知识,思量如何回答才不至太过露怯。
       对方却已经没有耐心等待,彬彬有礼地说了声:“对不起,我大概认错人了。”转身离去,留下一个晃荡在宽大外衣里的瘦小身影,和一股西亚人喜欢用的浓烈怪异的香水味。
       傍晚的时候,陈清风离开圣克拉拉县。他知道这里不是他的久留之地,硅谷不属于他。
       一九八九年国庆节,艾早结婚了。新郎不是赵三虎,是年过五十的张根本。
       谁都没有想到事情会出现这种突变。艾忠义、李素清、我,我们全都瞠目结舌。李素清不敢跟艾早发难,跑过去询问赵三虎。三虎坐在为结婚盖的新房子里闷头抽烟,烟雾把他的面孔弄得模糊一团。他通情达理地说:“阿姨,艾早她不爱我,这事没法强求。你放心,婚结不成,以后还做好朋友。”李素清当场痛哭,大骂艾早心毒面冷,做出来的事情太丧天良。三虎转而又安慰李素清,替艾早说了几篓子好话。李素清连声感叹:“放着你这样的好小伙儿不要,去跟张根本那个畜牲混日子,她这是自己作死啊!”
       作死的不光是艾早,还有张根本。也不知道他哪根神经搭错了线,结婚前夕打报告辞了职,堂堂公安局长不做了,要去南方下海做生意。他没有征求艾忠义和李素清的同意,三下五除二地以十万块钱价格把艾家酱园卖给了一个告老还乡的军队干部。他要拿着这笔钱带艾早远走高飞。
       可怜我的父母,被这一连串的惊变弄得三魂去了两魂。老两口把艾好托到了精神病院,收拾一个包袱到了南京,声称要在我这儿住几天,躲开艾早和张根本的婚礼,来个眼不见心不烦。
       所以,我也就不能如约回到青阳。我惟一姐姐的惟一一次婚礼,居然没有一个娘家人露面。
       艾早为此怨恨过我吗?当她在孤清冷寂的婚礼上举目无亲、形单影只的时候,她心里有怎么样的酸苦和悲凉呢?这一切我全不知道。她没有对我提起过。一九九四年我去深圳过春节时,她忙着为张根本领养孩子,忙着为我置办出国行装,带我逛各种商店吃各种美食,绝口不提五年前的那场变故。她跟张根本看上去琴瑟相合,她在他面前有绝对地位,说话一言九鼎,公司上下不怒自威。而张根本,他毫无疑问地宠着她,顺着她,甚至还有一点小心翼翼地怕着她。艾早因为十六岁跟实习医生的一场恋情,失去了生育能力,这丝毫没有成为他们两个人关系中的障碍,相反,艾早有恃无恐地把守着领养孩子的关口,一次又一次让张根本美梦难成。
       存在主义的祖师爷萨特说过:他人就是地狱。这个结论也许有点严重。最起码可以说,每个人对于他人都是谜,我们永远弄不清谜底是什么,何时出现,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现。
       一九八九年国庆一过,艾早和张根本卖空了家当,坐车去上海,然后直飞海口,开始了他们艰难打拼的历程。
       一九八九年的海南,跟一八四九年的旧金山一样,从全国各地络绎拥去了数以百万计的淘金者。他们之中有辞职下海的公务人员,有个体户,有大学刚毕业的学生,有文化人,也有妓女、小偷、流氓、被通缉的罪犯、越狱者、和尚和道士。鱼龙混杂,泥沙俱下。金钱的气味盖过了海水的咸涩,成为那个热浪滚滚的土地上惟一能呼吸到的东西。
       但是海南不同于旧金山,它没有巨大的金块被源源不断挖出,在那里,人们挖掘的只是一个概念:改革开放。改革了干什么?开放了又干什么?问上十个人,有九个人保准答不出。答不出没关系,只要胆子大,脑瓜子灵,交结上一帮朋友、老乡、七姑八姨,茶馆里坐坐,海阔天空地一聊,几把麻将一搓,妥了,一桩生意在口头上完成,有了上家,也有了下家,还有了下下家……发愁什么呢?要是别人骗了你,你还可以转手去骗别人,连环地骗,只要“改革”的神话存在,雪球就能够继续滚下去。开头往大里滚,逐渐逐渐往小里滚,最后冰雪消融,灰飞烟灭。
       在那个昔日瘴疠丛生、如今骗局连环的冒险乐园里,张根本和艾早是如何挖到了第一桶金?谁也没有跟我说过。我估计那不是一场光彩的业绩,那里面说不定就有欺诈、蒙骗、威吓、血泪。共产主义的老祖宗早就说过,资本家的发家史就是一场血泪史。张根本他们以十万元资本进入海南,以千万元的身家成功而退,只能说明他们有足够的聪明,懂得审时度势,还通晓适可而止。
       艾早从海南给我寄过一张照片,是她和张根本在自己公司门口照的。公司是一栋租来的米黄色小楼,窗户上很愚蠢地镶着绿色玻璃,爬山虎从墙基处蜿蜒向上,虽然肥厚苍绿,却是厚密稀疏不得章法,显然缺少园林工人的细细打理。门口的粗糙水泥墙面上挂着一块很吓人的牌子:运通国际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牌子是铜色的,镌刻上去的字体却涂了红,两者搭配热烈到艳俗。我不知道是海南那地方的审美环境要求如此,还是当地的工艺制作水平不能让人有太高期望?更奇怪的是,门廊上还挂了两个褪色的灯笼,一只灯笼下垂着金黄色的丝穗,另一只的丝穗已经不翼而飞。这是公司开张留下的吉祥物呢,还是节日刚过不久,装点气氛的玩意儿没有顾得上拆除?
       总之,他们公司的名头吓人,照片上呈现出来的境况却是马虎。
       艾早很瘦,瘦而且黑,头发完全没有打理,身上是牛仔裤,一件闪光面料的蝙蝠衫,光脚趿着拖鞋。张根本站在艾早身后,手扶着她的肩膀,穿着皱巴巴的西装短裤和条纹衬衫,咧嘴笑着,额上的皱纹一根一根非常明显。当年他们离开青阳时,艾早没有这么瘦,张根本也没有这么老,艾早的打扮一向新潮时尚,张根本的衣服也从来整洁讲究,如今两个人连拍张照片都顾不上修饰,可见他们打拼得非常辛苦。
       我把这张照片转寄给父母。我觉得这可能也是艾早的意思。艾早宣布要跟张根本结婚时,艾忠义和李素清无地自容,当着所有亲友的面斩钉截铁说:从此我们跟她一刀两断!实际上呢?血缘终究是割不断的,艾忠义和李素清可以一辈子恨张根本,但是他们没法儿一辈子恨艾早。
       李素清看了照片,从青阳给我打来电话,说:“你问问艾早,要不要给她寄点儿吃的用的?我怎么看着她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李素清希望艾早处境不好,这样她可以重新接纳女儿回家,还显出她的大度宽容。可是我知道艾早的处境很好,辛苦不代表狼狈,艾早脸上笑出来的两个酒窝便是证明。
       有一天,我在省人民医院看病时碰到了罗素一家子。
       酷爱烹饪并没有使我这个昔日男友发福起来,他依旧一副翩翩公子的清秀模样,深灰色真丝双绉的短袖衬衫,浅灰色的西装长裤,不显山不露水,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就连他双手插在裤兜里东张西望百事不管的架势,也还是过去那个仅仅为论文而研究黑格尔的哲学系学生。与他闲适的表现相反,做妻子的程玲手里抱一个生病发烧的女孩,在划价、交费、拿药的窗口奔来跑去,身上的一条花色艳丽的连衣裙使她看上去像一只肥胖得飞不起来的大花蛾子,只能够张开花翅膀贴着地面扑腾。那女孩看样子也有五六岁了,满脸通红地趴在程玲肩上,双手搂紧她的脖子,不管程玲奔来奔去多么费劲,孩子死活就是不肯从她身上下来。
       这一家子的生活状况可想而知。我有点可怜程玲,从当年费尽心机争取留在南京开始,她为生活付出了比常人更多的努力,如果不是她的乐观心态和健壮体格,也许就坚持不下来了。
       程玲终于看见了我。她抱着孩子大呼小叫地扑上来,一边还招呼着角落里望呆的罗素:“张小晚!天哪怎么会碰上你?罗素你快来,张小晚在这儿!”
       罗素踱过来,很意外的样子,却是发自内心的高兴,嘿嘿地笑。
       “你哪儿不舒服?”程玲打量我,“不是结婚怀孕了吧?”
       “你瞎说!”我嗔怪她。然后我告诉她,没别的大毛病,就是经常头晕,耳鸣,头低得久了会眼前发黑。
       “你这是长期营养不良,贫血。一个人过日子容易有这毛病。”她很有把握地下了结论。紧跟着她开始给我介绍一种美国生产的营养药品,把它描绘得天花乱坠,说是治我这样的毛病药到病除,除了治病还能强身,她全家都在吃它。说着她回头看一眼罗素,寻求对方应证。罗素不能不跟着点头。
       “我做这家公司的销售代理,能够七折拿货。回头我拿两瓶给你送到家里去。”她快人快语,爽直得可爱,也热情得可爱。
       我们在医院门口分手。程玲怀里的孩子一直趴在她肩上偷眼瞄我。孩子长得像罗素,皮肤白白的,眉眼清秀,但是神情平淡,没有五岁孩子通常的娇憨玲珑。没准儿是孩子正生病发烧的缘故。
       到家后不久,我接到了罗素的电话:“艾晚,程玲说的那种营养品,只要办张会员卡都可以七折拿货。东西倒是好东西,可你别听她乱煽乎,买了这样再买那样,圈进去出不来。”
       我说:“罗素,谢谢你提醒。”
       毕竟我们有过共同的初吻,私心里他还是向着我。
       程玲果然送来了两大瓶她说的那种药。是片剂,黑乎乎的,一天两片,一瓶吃三个月,两百块钱一瓶。程玲信誓旦旦说,她做了这么多年药品销售,可以保证这种药的质量。她还说,她正在考虑从医药公司辞职,专门做国外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代理商,现在的人比以前有钱了,生病后懂得选择用好药了,做代理绝对有前途。
       “是有钱途吧?”我笑着。
       她不在乎地耸耸肩:“没错儿。一回事。”她对我推心置腹:“中国正处在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遍地都能找到黄金,就看你肯不肯把握机会弯下腰去。清高是一个过去分词,清高的结果只能是清贫,没这个必要嘛,是不是?”
       她里里外外打量我的屋子,啧啧地叹息,嗔怪我太不把自己当女人心疼。“这样不行。”她用家长式的口吻,“女人不能够单身过一辈子。包在我身上吧,我认识好几个不错的医生,都是钻石王老五,你可以见见,做个选择。”
       我应该为了求偶去跟那些陌生男人见面吗?应该的。陈清风已经出国,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回到我这间屋子,我跟他之间有了结果,已经比艾早幸福许多,我不可以再用自己的坚守拖累他,给他压力。
       一个炎热的晚上,我拿着程玲给我的电影票,坐车到胜利电影院,去跟红十字医院的赵平安医生见面。程玲说,赵平安也有一张电影票,座位跟我紧挨着,如果我们互相看上了,可以不等电影散场就出去,溜公园,去酒店咖啡厅喝点冷饮,怎么都可以。“千万别带他回家啊,不能这么着急。”她用过来人的口气贴心贴肺地指导我。
       她把我当成了那种不谙世事的傻瓜,简 ·奥古斯汀时代的老小姐,见到男人就犯晕的结婚狂。我笑笑,什么都没说。让别人感觉良好不是件坏事,我这么想。
       电影院里有冷气,刚进去时汗毛乍起,肌肉不由自主地紧缩起来,生理反应是防御性的。我用双手抱住肩膀,强迫自己镇静,慢慢地往里面走。我看见了我的那个座位,两边都空着,说明赵平安医生是个矜持的人。不过也可能他被病人耽搁了,或者坐公交车不顺。一两次约会迟到不能说明什么。我甚至庆幸我比他先到,这样的话,他从过道里寻寻觅觅走过来时,我会早早地看见他,提前有一个预审。
       结果,我看见的是我和艾早少年时代的熟人——青阳医院的实习医生。他曾经让艾早怀孕,又用土法上马替艾早打胎,造成了她的终生不孕。这个人的面孔我记得非常清楚:圆脸,圆眼睛,肥嘟嘟的鼻子,俗称的“娃娃脸”。艾早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惊叹他的眼皮不是双层,是三层,重重叠叠如迷宫,把艾早的魂儿收进去了。现在已经十多年过去,实习医生老了很多,婴儿般光洁的皮肤堆出很多细碎的皱纹,圆圆的眼睛和鼻子跟他沧桑的神情很不相称,彼此形成错位,好像他身体的一部分在大踏步前进,另一部分却死赖着不肯挪脚。这样的对峙呈现在一个男人脸上,很不协调,甚至显得怪异和恐怖。
       趁他还没有找到座位号码,没有发现我,我迅速站起身,猫腰从另一边的过道逃出电影厅。
       走到外面炎热的空气中,热浪像一个巨大的气球瞬间包住了我,满身汗水“哗”地一下子流出来。我独自站了一会儿,感觉不那么头昏眼花了,才慢慢地走向公交车站。
       我在想,要不要把这次的奇遇讲给艾早听?如果告诉了她,她的表情会是什么样?
       一九九一年初秋,陈清风离开旧金山,向北穿过俄勒冈州,越过哥伦比亚河,从西雅图起飞,跨越茫茫无边的加拿大国土,来到美国最北部的阿拉斯加。
       陈清风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单单挑选了这个冰天雪地的世界作为自己的旅行目的地,难道是那里广袤的原始松林给了他一种启示,他要去实现给我和艾早的许诺:寻找两块一模一样的琥珀?
       应该不是。陈清风没有那么傻。男人们对于诺言从来就没有女人看得重。他飞到那个人迹罕至的地球边缘,只因为他想要从头到脚地看遍世界。
       “阿拉斯加”是阿留申语,意思是“白色的陆地”。当年阿留申人来到阿拉斯加半岛,看到了这片白雪覆盖的无边大地时,嘴巴里喊出一个惊叹词:“Alaska”!这个词便成为美国最大的一个州的州名。
       在十九世纪上半叶,阿拉斯加还是俄国的领土。雄心勃勃的彼得大帝一直想知道北美大陆是不是跟亚洲大陆连在一起,又想找到一条从俄国通往中国和印度的海路,就派出维图斯 ·白令率领船队极地探险。他们穿越白令海峡之后,发现了阿拉斯加。一八六七年,美国国务卿花七百二十万美元从俄国人手中买下了这块土地。当时俄国人自以为既拿到了钱又甩掉了一个麻烦的包袱,谁知一百年之后,阿拉斯加盛产的黄金和石油使老毛子懊恼得要打自己耳光,因为他们丢弃的其实是一个装满了金币的钱袋。
       初秋的这一天,陈清风背着一个半人高的双肩背的旅行包,走出繁忙的安卡雷奇国际机场。他嗅到了夹杂着冰雪和松针清香的氧浓度极高的空气,那种独特的使鼻腔刺痒的清洌气息令他浑身一震,他的心脏因为激动而紧缩起来,他的思维却在湛蓝的天空下发散开去,探触到一种混沌初开的自由和快乐。
       他沿用着自古到今无数背包客用过的方法:边打零工,边一步步地深入阿拉斯加山脉和伯罗克斯山脉之间的辽阔谷地。一路上他在餐馆端过盘子,帮人做过油漆工,替养老院劈过木柴,为农妇修过栅栏,还在奶牛场挤过牛奶。天气一天比一天寒冷,陈清风学会了许多当地人取暖的办法,还购买了毛皮的帽子、手套、靴子和坎肩。他还买了雪天用的护目镜,这样的话,当他极目远眺皑皑雪山时,他可以长时间地睁大眼睛,把他从未见过的北极风光尽揽在心。
       初冬,他进入了全美最高山峰德纳利山。古老的冰川如传说中的睡美人,披着银光闪闪的长袍,千年万年保持着同一种矜持的睡姿。走在积雪齐膝的森林中,四周安静得能听到美人的呼吸和心跳。从树枝上扑簌簌掉落的雪团惊起机灵的松鼠,它们高竖着毛茸茸的尾巴,哧溜一下子从雪地上窜过去,留下几行浅浅的爪印。一头驯鹿从大树后面转出来,脑袋上的鹿茸像纵横交错的发报机天线,阳光下闪出一种银灰色的柔滑漂亮的光泽。他站住不动,欣喜地盯视这头会拉圣诞雪橇的温顺的动物,想象它的祖先是不是真的跟圣诞老人有过交往。他跟它招呼:“嘿,伙计!”驯鹿歪着头看他,乌黑的眼睛里是孩子般的好奇,因为在它有限的生命里还没有见过一个黑发黄肤的中国人,也没有听到过“伙计”这种奇怪的语言。
       他掰下一根折断的树枝当棍子,借助它的支撑,一步一步艰难地往前走。积雪下面全都是倒塌的树木和绊脚的荆棘,每踏出一步,都有可能落入一个小小的陷坑,鹿皮靴子卡在雪下的树叉中,转前转后好不容易才能拔出来,皮帽子里已经热腾腾蓄满了汗。体力消耗太大了,如果不是经常想到鲍勃家院子里的那两块石锚,他没有勇气穿过这片原始状态的森林。
       然而他还是不幸地陷入了绝境:当他举目眺望一头在雪地奔跑的银色的北极狐时,他的一条腿忽然踏空,陷进一个大树倾倒后留下的雪洞。他的整个身体跟着倒过去,不由自主地下陷,温柔而舒适地坠落。他越是挣扎,坠落的速度越快,像是雪洞里有一双强有力的手,抓住他不由分说地往下扯,一定要把他拉进洞中同归于尽。他感觉积雪没过了他的腰际,又迅速没过他的双肩。他趁着还能呼吸,张开嘴,嘶声高喊:“救命!救命!”他的声音惊动了四面树上的积雪,雪团争先恐后地啪啪坠落,打得他张不开眼睛。松鼠们不知所措地四处逃窜,雪粉飞扬起来,周围的世界暗无天日。
       当陈清风在绝望地坠落、沉没、陷入灭顶之灾时,他脑子里最后想到的一个人是谁呢?几年后,当他在布法罗大学我租住的宿舍里把这件事讲给我听时,我很想就这个问题问一问他。可我的话几次涌到嘴边,最终又咽回肚里。他想起谁,那是他的权利,我不应该逼他回答。回答的话也未必是真。不管他想到了谁,他最后拥在怀中的那个人是我,这就够了。肌肤相亲是爱的终极状态,跟精神的渴求也许一致,也许不一致。我希望是一致的,万一不是,我也该满足。
       陈清风大难不死,是因为他的呼叫声引来了不远处的另一个旅行者——为美国《国家地理杂志》拍摄阿拉斯加麝牛照片的亚当斯先生。亚当斯常年在野外行走,生存经验异常丰富,他奔过来喝令陈清风别动,然后把一根树棍伸过去,让陈清风双手抓紧,拼出全力把这个脸憋成紫色的中国人拉出雪坑。
       亚当斯把瘫软无力的陈清风半拖半拉地弄到附近一个私人农场,灌下一茶缸热腾腾的牛奶,又让他睡足一觉,确信无事后,才留下一张名片,重新进入森林。
       陈清风惊奇地发现这个小农场以饲养麝牛为主业,场主是一对叫乔治的中年夫妇。麝牛的外形有点像西藏牦牛,但是牦牛角弯曲向上,麝牛角却像耳朵一样地耷拉下来,只在末端抬起,跟地面平行。据说这是一种史前动物,大概在第四纪冰川结束时,从亚洲和欧洲迁移到美洲。最早的美洲人,很可能就是追着这些牛群来到这片大陆的。现在麝牛在欧亚已经绝迹,残留在阿拉斯加的这部分,因为人类大量捕杀,正在日益稀少。乔治夫妇所做的完全是公益事业:人工繁殖麝牛,待小牛长大后,以低廉的价格卖出去给别的农户饲养,目的仅仅是维护阿拉斯加的麝牛种群数量。
       乔治先生身材高大,灰白色头发,一个大大的酒糟鼻,左边脸上缺了一只耳朵,是几年前在一场暴风雪中活生生冻掉的。乔治太太面相和善,脸颊终日通红,是紫外线灼伤和野外冻伤留下的印记。夫妇俩终日乐哈哈面带微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发达社会里的最原始的生活,毫无怨言地为生态环境奉献精力财力。
       陈清风被这一对纯朴夫妇的高尚行为深深打动,他留了下来,在农场度过了一个冬天,不收分文地帮乔治夫妇照顾那些怀孕的母牛。来年开春,他伺候的母牛接二连三生下了小牛之后,他把那些牛犊亲了又亲,抱了又抱,又等着亚当斯来帮他拍下好些照片存念,这才恋恋不舍地告别农场,搭便车返回安卡雷奇。
       一九九二年秋天,我在南京大校场机场接到了艾早。
       艾早在海南生病了,病得很重,每隔两天就要发高烧一天,体温超过四十度,像是疟疾,又不很典型。用了治疟疾的最好的药,却无缓解。西医猜测说,怕是海南疟疾的亚变种,一时间还摸不着治愈渠道。又看中医,中医说是湿热蕴聚,疫毒炽盛,什么什么的,开了方子,煎药吃下去,依旧见不到疗效。艾早黄皮寡瘦,下楼梯腿都打抖,高烧一起来,人像是架在蒸笼上,周身通红,谵妄胡话,辗转不安,有一次在昏迷中还莫名其妙地喊出“艾多”。艾多死去快二十年了,家里人很少再提起他,艾早忽然喊他的名字,使张根本心惊肉跳,汗毛凛凛。他不敢再耽搁,买了两张飞机票,趁艾早不发烧的时候,把她送回南京。张根本说,海南那地方,医生是半吊子水平,折腾多时连个病因都查不出,回家乡住院他才能放心。
       可是张根本把艾早扶出出站口,交待给了我,转身又上到候机厅,搭原班飞机回去了。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的背影,再看我身边瘦弱得风吹就要倒的艾早,切齿大骂:“还有没有人性啊?就这样拍拍屁股走路,不怕飞机掉下来摔死?”
       艾早虚弱地倚住我,竭力帮着张根本说话:“艾晚,你不做生意你不懂,公司里的事情一天都离不开人,我们有个项目正做到关键上,一眼盯不住,别的人就把项目抢走了,之前的几个月就白忙活了。”
       我依旧忿忿不平:“老婆重要还是钱重要啊?”
       艾早露出一个惨淡的笑:“都重要。要不是为挣钱,跑到海南干什么呢?”
       幸好那时候南京已经有了出租车,我可以一个人从从容容地把艾早带回家。
       张根本在艾早的包里放了两万块钱,准备让她住院治病用。但是奇怪的事情是,艾早住到我家里,当晚就食欲大开,就着扬州酱菜喝了一碗白米粥。第二天她没有发烧,要求我去买巷子里的虾皮小馄饨给她当午饭。晚上的胃口更好,自己走出门,在“刘长兴面馆”里吃了一客小笼汤包,还要了个餐盒,给我带回一客。
       “我怎么回事啊?”她惊奇地说,“我到了南京,怎么觉得样样东西都好吃呢?明天我还想吃鸭血粉丝汤和牛肉锅贴。我馋死了,几百年没吃过好东西一样。”
       我取出体温计,强迫塞进她的嘴巴。几分钟后取出来,三十六度八。
       “真是见鬼。你不会是因为想回南京,变出招儿哄弄张根本的吧?”
       她哈哈大笑:“有可能。水土这玩意儿就是怪,我一喝上长江里的水,上下都通了气一样,要多舒坦有多舒坦。”
       张根本来电话,问艾早有没有住院。艾早抢过电话,把自己的情况略带夸张地描述一遍。张根本也觉得奇怪,他说,这可能是个提醒,他们要考虑接下去往哪儿发展,海南那地方看起来不适合他们呆下去。他问艾早:深圳怎么样?要是做完这一单项目,把公司移到深圳,你愿意吗?艾早鼻子嗯了一声,说,再看吧。
       艾早在南京住了一个星期,眼见得脸颊上有了肉,皮肤绷起来,白亮亮地闪着光,眼睛里也不像刚来那么干涩,汪出两潭盈盈的水。她自己对着镜子看,乐滋滋地说:“我都以为自己是老太婆了,现在看起来还算不错,是不是?打扮打扮走出去,还能骗到一两个小伙子吧?”
       我逗她:“离婚吧,我帮你介绍我们学校的研究生。”
       她拖着声音:“晚啦,你这个媒婆早干吗去了?”
       身体养好了,她就闲不住,一个人在家里折腾我的家具,全部拖出来,按她的标准重新摆布,还登高爬下,洗窗帘,洗被子,洗沙发套,弄得自己蓬头散发像个钟点工。
       我下班回家时,她迎着我,手从背后伸出来,摊开,掌心里是一把生锈的简易剃须刀。她的指尖也染了斑斑锈迹,血褐色,像是被刀片不小心割开了口子。
       “交待吧,给谁买的?”她笑嘻嘻地追问我。
       我猛然一愣,刹那间心脏都要停跳了。剃须刀是那年陈清风留下来的东西,我从商店里亲手买来,看着他用它刮了胡子。四天,他一共用了它四次。
       “哪儿来的?”我屏住呼吸,盯着她的眼睛。
       “卫生间找到的呀!瞧你吓的,脸白成这样。你要是有个男朋友,我只会为你高兴。”她把剃须刀举在手里,左看右看,很好奇,“艾晚,你的男朋友什么样?”
       “不是……”我撒谎,“是爸妈在这儿住的时候留下来的。”
       “哦……真扫兴。”她把生锈的剃须刀随便扔进了垃圾桶。
       趁她在厨房做饭时,我借口下楼倒垃圾,把剃须刀拣出来,藏到我上班用的拎包里。第二天我把它带到学校,锁进办公室抽屉。
       我们教研室主任病了,大便出血,走路很别扭地岔着个腿,还弓着腰,整个人都要往地上出溜着坠下去一样。他告诉教研室里年纪大的老师:“痔疮发了,真难受。”
       我年轻,没得过痔疮,不知道那玩意儿发作起来什么感受。可我看他走路的别扭样,知道患上这种病很痛苦。
       主任经常跑校医院,拿痔疮膏回去擦。前后擦了有一个月,效果不显著,弄得人都瘦了,脸也黄了。有一天葛一虹在路上碰到他,站着,看他从远处弓腰夹腿地走过来,斩钉截铁说:“你给我去省人民医院,挂专家号,彻查一次。”
       葛一虹的话谁都不敢不听。主任去大医院看完病,传出来一个惊天消息:他患的是肠癌。当天他就被留了院。他老婆哭哭啼啼往医院里送了他的换洗衣物和日用品。
       教研室里年长的老师个个自危,总觉得自己身体里同样也有癌细胞在虎视眈眈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抬起头咬上一口。年轻的老师则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好端端的人,怎么突然之间就会得癌?突然之间就会死去?
       葛一虹到我们教研室来视察,呵斥大家:“都乱什么乱?肠癌又不是肝癌,治愈的可能性很大,不能为了一个肠癌影响教学工作。”她抬眼在办公室里巡视一周,目光落在我的身上:“艾晚,这段时间你代理教研室主任,把工作先抓起来。”
       老太太就是这样,不单单一言九鼎,而且喜欢“一言堂”,什么事情她一个人说了算。
       所有的老师都盯着我看,目光中什么内容都有。幸亏我的新任职务前面有个“代”,照他们的理解,“代”这个词明摆着就是暂时的,临时工性质的,打杂受气的。
       我不知道葛一虹看上我的哪一点好,她这么不避嫌疑地重用我,真的是对我有信心?
       我去医院看望老主任。他正在一项一项地接受各种身体指标检查,准备开刀割去直肠部分。他摆出一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样子,苦笑着安慰我:“艾晚老师啊,教研室的事情要难为你了。”又说,“这段时间别的也没什么大事,就是评职称……”
       评职称是天大的事,尤其相对高校老师。按这回下达的指标,我们教研室里可以有两位副教授的名额。九十年代初,教授在高校里寥寥无几,属于稀有动物,副教授就成了香饽饽,谁都要上去抢,谁都认为自己能够抢得到。葛一虹在这种时候叫我代主任,我怀疑她是存心用难题考验我。
       教研室这回有把握参评副教授的总共三个人:我一个,还有两个四十岁左右的老师,一个是上基础课的,另一个是不上课、专门负责实验室杂务的。我最年轻,可我有研究生学历,那两个老师仅仅是本科,我比他们有优势。从科研成果看,上基础课的老师有两篇教学论文发表在地方刊物上,管实验室的老师在两个集体项目上挂了个号,谈不上有个人成就,两个人之中很难排定谁优谁劣。
       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去找刚刚开完了刀的老主任出主意,他虚弱地说了几个字:“投票选。”
       可是我思来想去,总觉得不妥。去年我们学校有个老师,科研能力很强,人缘不好,结果投票选副教授时,大家故意把票投给了另外的人,那个老师一气之下跳了楼,闹出很大的动静。我害怕我们教研室的两个老师到时候也来个“模仿秀”,那样的话,我这个“代”主任就难辞其咎。所以我经过痛苦的权衡,决定自己放弃这次评审,把名额让给这两位老师。
       结果却是事与愿违,两位老师的材料送交省教委的高评委投票时,统统落马。消息传来,教研室怨声一片。没评上的老师以为我表面谦让,心有不满,背后在材料上做了手脚,是“阳奉阴违”,极端的虚伪。其余老师认为我是为了沽名钓誉而活生生浪费了两个名额,这一年评不上的人积压到下一年,这会影响到来年他们的提升。
       我自己做了牺牲,换来的是所有人的不满,这使得我非常郁闷。
       幸好很快到了暑假,我像逃亡一样收拾东西回青阳老家。
       回家的日子也不轻松。父母年纪大了,艾好的病情越来越重,已经开始吞嚼书页,把家里能找到的书都撕得没头没尾。艾早从海南打来电话,指示我一定要说服父母送艾好去精神病院,所有住院费用由她负担。
       一个异常痛苦和艰难的过程。艾好每次到了精神病院都要杀猪样地嚎,头在墙上撞得鲜血淋漓,拉住李素清的衣服死活不肯松手。李素清过不了这一关,只好把艾好又带回家。几天之后,觉得不送还是不行,然后叫了车送过去,然后再次重复这惨烈的一幕。我和李素清都要崩溃了,我们都觉得再这样下去的话,全家人都会成神经病。
       最后是艾早用电话委托了赵三虎,赵三虎带了精神病院的医生上门,用“束缚衣”套住了艾好,替我父母送他去病院。我事先把李素清哄进里屋,用钥匙把屋门锁上。艾好嚎叫得惊天动地,李素清出不了房门,也只好硬着头皮充耳不闻。
       “这是惟一的办法。”事后我做她的思想工作,“他住习惯了就好了。精神病人到最后其实已经没有思想,他习惯了就不会感觉难过。”
       “艾家没有人传宗接代了。”李素清眼泪汪汪地说,“你为什么就不能结婚生个孩子?”
       瞧,这样的话题,到最后总要落实在我的身上,这让我面对父母压力沉重。
       暑假结束返回学校后,我们欣喜地发现教研室主任已经面带红光地坐在他的办公桌前。他的直肠连同肛门都割掉了,在肚皮上新开一个排粪口,挂了一个粪袋,愈后情况不错。他笑眯眯地告诉我们说,医生认为他的癌细胞没有扩散,活个十年八年应该没事。如果这样的话,他就得上班,工作,不然的话,闷在家里,感觉就是个等死的人。
       我们一致同意他的说法。人到了这个时候,所有的行为都是正确的,决无非议。
       所以,我双手奉还了“教研室主任”的职位。
       我们都觉得老主任干得比以前还要卖力。他肚皮上的那个粪袋,很神秘地掩在衣服下,谁也没有幸见过。走近他的时候,如果心里不去想那件事,好像也闻不见什么异味。他有时候会一个人躲到厕所里,反锁上门,处理一下身上的东西。别人要上厕所,推门不开,便知道怎么回事了,就知趣地下楼去另一个厕所。
       只有葛一虹对我说过一句话,她说的是:“艾晚,今年是我耽误了你,我会做出补偿。”
       我回答她:“葛教授,您别多想,这不值得您放在心上。”
       陈清风离开阿拉斯加,计划着继续搭便车,打零工,从盐湖城到堪萨斯,再到芝加哥、匹兹堡、费城、纽约;最后去波士顿,在哈佛和麻省理工的校园内逛一圈,结束他横穿美国的行程。
       但是他女儿的状况让他改变了主意。女儿自从被班主任当做“性奴”折磨了一段时间之后,性情大变,整个人从里到外都萎谢了。她转到离家十多里的学校继续上高中,却读不进书,高考的分数连专科线都到不了。复读一年,依然如此。女儿沉默寡言,几次想要自杀,吓得陈清风老婆寸步不敢离她的身边。这个优秀的女儿曾经是陈清风的希望,是他引以为骄傲的未来,如今希望破碎,而且是以这样令人心痛的方式,陈清风无论如何不能接受。他盘算着要把女儿弄出国读书。只要换一个环境,忘掉那场噩梦,女儿依旧是块读书的材料。
       女儿这样的情况,接她出来,就不能不把她母亲同时接出来,因为陈清风对女儿恢复健康没有绝对把握。要把这一对母女同时办到美国,不是一件短时间的、容易做成的事情。这样,陈清风听从朋友劝告,决定去加拿大落脚。那时候加拿大的移民政策相对宽松很多,办他们一家人的身份不会有太大问题。
       他在旧金山渔人码头打工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华侨老乡,老乡的一个亲戚在加拿大埃德蒙顿当移民律师,陈清风从美国过境到加拿大之后,第一站别无选择地去了这个一百年中因为淘金和石油发展起来的城市。
       季节已经进入五月,可是埃德蒙顿遍地的积雪刚刚融化,草从地皮下冒出一个瑟瑟发抖的尖尖,试探着能不能把全部身躯从泥土中钻出,享受一个短暂的春天。走在路上呼一口气,眼前立刻飘起一团白蒙蒙的雾。立法大厦的楼顶依次排开着三面旗帜:英国国旗、阿尔伯特省的省旗、埃德蒙顿的城市立法旗,它们在寒风和阳光中猎猎飘舞,抬眼看上去,蓝天忽然多了很多色彩,变得鲜活和年轻。陈清风曾经在一张画片上看到过这个城市大片的郁金香,那些整齐划一像士兵列队的艳丽花朵,如同用色块拼成的抽象油画,那样的蓬勃和热烈。可是当地人告诉他,郁金香要到五月底六月初才能开放,那时候加拿大各个城市都会举办郁金香节,也是全体加拿大人的迎春节。
       陈清风想起了南京,五月底六月初的时候,南京已经开始进入初夏,满街阳光会让行人出汗如油。跟埃德蒙顿人盼望着春天和夏天一样,南京人进入夏天后就盼着秋风送爽,冬季来临。两个多么不同的城市啊。
       把母女俩办到加拿大要花钱。找律师要钱,办移民手续要钱,来回地打电话寄资料要钱,将来的飞机票安家费还是要钱。陈清风学的是中文,也不再年轻,无法进入那些专业性的领域找到工作,更没有本钱开餐馆和洗衣房,只能打工。那段时间埃德蒙顿的购物中心正在分期建设的过程中,一部分餐馆、商店、电影院、主题游乐园已经建成开业,另一部分还在加紧赶工完成。这个占地四十八万平方米的世界最大购物中心像一个巨大的玻璃暖棚,建成之后将提供全城人在漫长的冬季里消磨时间的所有吃喝玩乐的设施,这里面有太多的工作岗位需要人手。
       陈清风早晨六点钟起身,搭公交赶往购物中心。先在咖啡店跑堂,给同样是赶工的顾客们端上咖啡,烤得焦香的面包,火腿煎蛋,将悬挂在头顶的电视机调到“早间新闻”频道,为他们在“POS”机上刷卡结账。九点之后,这一拨客流高峰过去,陈清风有一个短暂的喘息,可以跟店里的员工们一块儿坐下,给自己倒一杯咖啡,吃两片夹熏肉的面包,随便开几句玩笑。
       然而陈清风不敢久坐,因为他就着咖啡吞下一份面包后,还要赶往室内游乐园,做几小时保洁工作。他会拎着一个很大的橘红色的提桶,桶里放着各种型号的刷子拖把和清洁剂,穿皮制的防水工装裤,下到冲浪池或者儿童嬉水园里,清理水面和水底那些几乎看不见的污物,把不锈钢的把手擦得锃亮,把各种造型的救生圈充满了气,摆放整齐,等待着下午三点过后那些像小企鹅一样摇摇摆摆扑下水中的孩子。当那些孩子的妈妈衣着闲适,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谈论育儿经和某一种甜品的做法时,她们会招手唤来清洁工陈清风,指着脚前的一块水迹请他擦干,免得滑着了身边更小的孩子。
       傍晚过后,吃过一份简单的热狗,陈清风走向灯光璀璨的华纳电影院,围上一条浅黄色的围裙,开始操作爆米花机。当巨大的玻璃器皿中盛满白花花香气诱人的膨化食品后,晚场电影渐次开场。这是埃德蒙顿的年轻男女最喜欢光顾的娱乐场所。他们穿牛仔裤和短袖套衫,头发用摩丝打出鸡冠的形状,露出刺青的胳膊,晃荡着银闪闪的鼻环,买大桶的爆米花和大杯的可乐,把自己埋在电影院舒适的软椅中,一边看银幕上的明星决斗或调情,一边吃着喝着,不时地跟情侣接吻,抚摸,弄出比电影台词更加刺激的声音。
       陈清风爆出了足够当晚出售的玉米花,就可以下班走人。但是他还不想回去。回去不过是在租住的地下室里倒头睡觉,这对于他是一件太过奢侈的事。抓紧这段时间,再挣一份工资吧。于是他在九点之后赶到购物中心里灯光最是幽暗的“CASINO”,做低等级的侍者——当赌客们进门后,双手接过他们脱下的厚重外衣,挂好,等待对方尽兴出门时再微笑着递上。逢到老年妇女,还要拎着衣领等待她们把胳膊伸进衣袖,帮她们围好围巾,戴上帽子。他没有固定工资,酬劳全靠小费。他希望这些赌客赢钱,赢了钱他们的出手才会大方。有一次曾经有一个老太婆给他一百加币,因为那天她把老虎机玩“爆”了,一个二十五分的硬币诱使机器吐出四千块加币,她尖叫着在大厅里亲吻每一个人,给所有的侍者都付了一百加币的小费。只不过,这样的幸运实在不多,大部分人走出赌场时,脸上带着的是悻然和失落,他们肯付给陈清风的小费也就少得可怜。
       巨大的购物中心是城市的吞噬者,无数建筑群以通道相连,人在其中不见天日,不知道世间冷暖饥寒。陈清风每日穿行在咖啡味、香水味、炸鸡味、爆米花味和“CASINO”的钱币气味中,他觉得自己的肺腑就是一块吸收各种气味的海绵,也像一个气体搅拌机,过滤了这些活色生香,留下的只是空虚茫然。拖着疲倦的身躯回到栖居的地方,他总是倒头就睡,中间没有一分钟的时空转换和过渡。
       那些艰辛寂寞到能够让人发疯的日子里,陈清风想到过青阳广播站院子里宽大的回廊吗?想到过紫金山上的林海吗?想到过南京工业大学那套公寓里的四天四夜的缠绵吗?
       他不可能不去想。如果不想,他就不是陈清风。
       他也不会想得太多。人在极度困顿和疲劳的时候,精神的东西会萎缩到最小,在身体中不成比例。
       如果他的全部精神如一颗核桃,我会是桃仁中的几分之几?
       一九九三年,国庆节刚过,我在实验楼里碰到了系主任葛一虹。
       “艾晚,”她叫住我,“你过来,我跟你说件事。”
       我忐忑不安地朝她走,手里抱着一摞学生交上来的实验报告。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见到她,我都感觉不自在,会下意识地审视自己的仪容、姿态,怕她挑剔。她这个人气场太大,总是把周围的人压得无法呼吸。
       “年底我就要退休了。”她若有所思地看着我。
       “不会吧?”我瞪大眼睛,本能地表示了惊诧。
       “我已经六十岁。系主任不会干了。”
       可是我觉得她实在不像个六十岁的人。她穿着一条年轻人才会穿的牛仔裤,一件浅米色的薄型羊绒衫,胸部鼓鼓的,臀部也非常丰满,浑身上下蓄满精力的样子。她这样的人怎么会退休?
       “我离开之前要为你做最后一件事。”她说。
       “哦!”我摆手,“用不着,真的。”
       “系里分到一个进修名额,时间一年,去美国的布法罗大学。我想让你去。”
       我张着嘴,再也说不出推辞的话来。在那个年代,出国是我们所有年轻老师梦寐以求的事情,系里许多人为这个目标不惜牺牲一切。我想不出来葛一虹为什么要把这个机会给我,可我也知道,如果这时候说一个“不”字,我一定是智商出了问题。
       “葛教授……”我嗫嚅,不知道如何感谢。
       她挥一挥手:“行了,要是你没有意见,抓紧时间办护照签证。过了春节就走,那边是三月初开学。”
       她转身,半高跟鞋走出笃笃的声音,臀部的扭动把牛仔裤撑得很满。我看着她胖胖的背影想,或许还是西服套裙更适合她。
       我用最快的速度从学校开出证明,然后去市公安局办护照,去上海办签证。一切都很顺利。美国领事馆的签证官甚至还跟我开了玩笑,祝我在美国“有好运”,什么的。
       同事们起哄要我请客。他们看似羡艳的目光中明显有妒意,或许还有猜测:为何我如此走运?联想到我年过三十尚未婚嫁,他们的疑虑会有更多:我是居心叵测等待这一天的吗?我已经做好了一去不回的准备吗?
       我不打算一一解释,太累。说句真话,我对自己的前景也没有太多把握,不知道我将来会遇上什么样的人,会走一条什么样的路。古人总说三十而立,那是因为从前的生命短暂,从前的世界简单,现在我三十多岁,心中还是一片茫然,像是一条向上生长的牵牛花的藤,左右摇晃,找不着可供攀援的篱笆,就那么凭空悬着,细细的一条,岌岌可危的模样。
       元旦我回到青阳,算是跟父母告别。春节我去了深圳,是替父母探望艾早。我迟迟不肯谈婚论嫁,我妈妈李素清唠叨不止,可她对我放心,认定我不会做出令她蒙羞的事情。相反,艾早的归宿才是她心里的症结所在,因为艾早嫁的是张根本,是我妈眼中最最无耻最最危险的人。
       我在深圳的时候,我们坐在“新雅”酒店的咖啡厅里喝咖啡歇脚的时候,艾早看见了一个穿米黄色风衣走向酒店前台的男人,她突然问了我一句:“陈清风,他不也是去美国了吗?”
       我知道她的意思:我这回去美国,可以见到陈清风,起码有这个可能性。她不知道陈清风已经去了加拿大,并且已经把老婆和女儿办了过去,已经在多伦多定居下来,试着做起了房地产经纪人的生意。
       艾早微微地红着脸,嘱咐我说:“有可能的话,你帮我找到他。他已经走了四年多了。四年零四个月,是不是?”
       那一瞬间,我端起咖啡杯,遮住自己的脸,差一点躲在杯子后面落泪。我感觉我很可耻,罪不可恕。我不仅仅是背叛了她,还一直在小心地欺瞒她,阻隔了她和陈清风之间的联系。我害怕什么呢?陈清风对于我,重要到什么样的程度?跟艾早一同长大的漫漫岁月,敌不过跟陈清风相守交合的四天四夜?
       一切都是漫漶不清,无法对自己交待,所以我也不能对艾早坦白。我坐在艾早的对面,在她期盼的眼神面前,一小口一小口地咽着咖啡,不敢开口,不能开口。
       一九九四年,春节一过,我从北京首都机场起飞,经芝加哥转机,到达美国东北部的小城布法罗。
       出来之前我仔细地看过一张世界地图,从布法罗到陈清风定居的多伦多,中间只隔一湾安大略湖,直线距离不过一百五十公里。他在湖的北岸,我在湖的南岸。设想有一架高倍数的天文望远镜架在岸边,我们的视线能够越过滔滔湖水,看到彼此的眉眼和笑容。
       美国这么大,有无数的高校和研究所,可我的进修地点偏偏在布法罗。上天为何如此眷顾我,让我能够在异国他乡见到最爱的人?
       时令还是寒冬,布法罗冰天雪地,校园在茫茫一片白色中露出绿色的树冠和红色的屋顶,美好得像一个童话。我的导师在暖气开得过高的办公室里跟我见面。他穿着条纹的衬衫,领口敞开着,袖子挽到肘部,身上散发出怪怪的氨水味。我猜测他是刚从化学实验室出来,这样的气味我再熟悉不过。这几乎是一个秘密,一种同类人的标志,一瞬间我们彼此亲近起来,知道了有东西可以分享。
       导师叫保罗,七十年代从东欧移民美国,两年前曾经被提名竞争诺贝尔化学奖。他个子不高,一头浓密的灰褐色鬈发,黑眼睛,皮肤是浅棕色,很健康,也许是刚从南方海滨度假回来的缘故。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皱纹一条一条向下弯曲,显得温和,毫无城府,还有一点孩子般的羞怯。每跟我说完一句话,他都会把眉梢扬起来,发出“嗯”的一声发问,确信我是否真的听明白了。而每听我说完一句话,他又会在鼻子里“唔”一声,表示惊奇,表示对这句话的重视程度,喜悦程度。
       他问了我在中国的研究方向,我做过哪些课题,我给学生上些什么课,又问我这次来进修的打算,有没有什么非达到不可的计划,压力是否过大。
       我出国之前突击过两个月的英语口语,自以为日常交谈问题不大,可是跟保罗在办公室呆了半个小时,已经感觉单词远不够用,句子也组织得乱七八糟,语法更是错误连篇。
       “对不起……”我满头大汗地道歉,“我的英语太糟。”
       他温和地看着我:“你用不着紧张,新换一种语言环境的时候都是这样。我刚到美国时,一句完整的句子都说不出来。”
       “可我真是糟透了。我很抱歉。”
       他想了想:“这样吧,两周以后你再来找我。那时候你应该适应得差不多了。”
       我慌忙道谢,退出。我觉得保罗是个善解人意的教授,他不忍心看着我把这场拙劣的英语表演进行到底。
       布法罗大学有中国同学会,在他们的帮助下,我租到学校里的一间单身公寓。他们还带我去旧货市场,买了一些生活必需品:锅碗瓢勺之类。我去银行开了户,拿到一张全美通用的现金卡。去图书馆办了借书证。在学校互联网上申请了我的个人邮箱。本来我还想买一台二手电脑,但是价格太贵,没有成交。反正系里的电脑任凭我们使用,这事用不着太急。
       还剩下什么非做不可的事呢?夜里我穿着短袖睡裙,只盖一条薄薄的被子,躺在公寓陈旧的床垫上,电视打开着,半懂不懂地听零点新闻,听主持人的“脱口秀”,看美国人喜欢的言词幽默火辣的肥皂剧,一边在心里想着这个答案明确的问题。
       初春,校园里的积雪开始融化,露出一块一块草叶青青的土地。最初露出的地面很少,从学校楼顶看去,像是雪地上一只只刚刚睁开的毛茸茸的眼睛,有点惺忪,透着一种惊奇。太阳一出,积雪继续消退,草色就慢慢连成了片,怯生生地慢坡而下,在依旧寒冷的空气中瑟缩抖颤。路边有一种黄色的小花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绽放,它的根部甚至还依偎着一撮脏兮兮的残雪。发黑的、内部成马蜂窝状的残雪和小黄花,一种物质从另一种物质中诞生,此消彼长,掠夺和依存,这样的意象让人心里惊叹。
       我是先看见一辆挂加拿大牌照的破旧丰田车迟迟疑疑开进校园,顺着车道一路寻找着驶往我租住的公寓楼,然后才看见了从车中走出来的陈清风。我飞奔过去,张开嘴巴,傻傻地笑望着他。他也一样,看见我的瞬间,只知道高兴,一句惯常的问候都说不出来。我们两个人隔着一股很窄的车道,彼此凝望,觉得世界在那一刻特别安静,除了积雪、小草、破旧的丰田车,就只有我们,我们脸上的笑意穿透阳光,直达对方心底。
       我丝毫也没有发现陈清风脸上增多的皱纹。实际上,因为这些年的奔波和辛苦,他比出国之前老了很多。可我们见面的瞬间,我一丝一毫都没有注意到这些。我眼里见到的只是一个整体,一个很多年来活在我意识深处的形象,带着我的情感、被我人为地修饰之后,永远存留的静物油画。我记得的是他的从前,而他现在风尘仆仆的模样,根本就没有进入我的感官系统,被我完全地忽略不计了。我心里除了喜悦,就只有感激,我很想对大地对万物都说一声“谢谢”,我的快乐,我们彼此的快乐,在大地万物之外没有人能够分享。
       我走过车道,张开双臂抱住了他。我很想哭,因为他脖子里有我熟悉的热烘烘的气味。
       我们挤在狭窄的单人床垫上,合盖着薄薄的被子。他把一个枕头竖起来,折叠着塞在肩膀下,以便他侧过脸,居高临下地俯看我。他还忍不住地要用手抚摸我,虽然他自己知道手上的皮肤粗糙,从我身体上抚过时会发出咝拉拉的声音。他的膝盖顶在我的腿侧,很硬,像一块硌人的木拐,这说明他很瘦,肌肉结实。他笑着说,在埃德蒙顿购物中心里拼命打工的那一年,每天至少要站立十五个小时,现在他腿劲很大,可以不费劲地一脚把我的门锁踹开。说着话,他用脚把我的一条腿拨拉过去,膝盖轻轻夹住。
       他的两条腿都用了悬劲,舍不得把我夹疼。
       他现在已经比以前好多了,最苦的日子熬过去了。他的女儿在多伦多的一所大学读预科,只要语言过了关,升入本科没有问题。他妻子在一家华人餐馆打工,只负责一样活儿:洗锅。大大小小各种尺寸的锅,她一个一个擦洗得锃亮,士兵列队一样地排上架子,等待厨师使用之后,再一次刷洗擦净。到餐馆打烊后,她可以分得当日多出来的菜肴原料,带回去做家人第二天的午饭。至于他自己,他在时间上有很多自由,一个月只要做成一笔房产买卖,中介费就马马虎虎能过日子。如果幸运,做成两笔甚至更多,他便可以小小地存上一笔钱。他说,目前他还处在摸索和入行的阶段,慢慢熟了,客源攒多了,生意会越来越好。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突然咽住,呛咳了好几声。他把手和腿从我的身上挪开,换了一个姿势,仰面平躺,眼睛怔怔地看了一会儿天花板。
       “南京的梧桐树应该掉毛了吧?”他问我。
       “还不到时候呢,总要到五月份吧。”
       “新叶总该出来了。”
       我“嗯”了一声。
       “南京的纬线应该跟洛杉矶相近,北纬三十多度。”
       我忍不住笑起来了:他依然没有忘记在地图上行走。
       在我住的这栋公寓里,有一个中国学生自杀了。他是商学院的。这里的商业课程注重实践,学生必须跟指定的客户沟通,沟通的每一个进程都要写出报告,交导师审阅,计入学分。这个学生生性腼腆,学业优秀,可是不善于跟人交流,每次跟客户见面对他来说都是一次折磨,他会紧张得一夜都无法睡着。久而久之,他得了抑郁症。春天是抑郁症的发病高峰期,他发了病却不肯就医,更羞于找人诉说病症,居然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割腕而死。
       公寓里一片混乱。是看门人的狗首先闻到血腥味,拼命扒拉房间,引起看门人注意,开门发现情况的。此刻他把这条狗牵在手中,神情激动地对警察描述全部过程。狗侧着脑袋,不停地翕动鼻翼,喉咙里轻声呜呜着,似乎还没有从发现尸体的兴奋中醒过神来。越来越多的人拥进公寓,伸着脖子往房间里张望。可是警察已经用黄线拉起了禁区,禁止任何人越界一步。中国同学会的几个热心人在事发现场紧急碰头,商量葬礼如何操办,是否要发动中国留学生为他捐款,因为他的父母都在农村,家境贫寒。
       布法罗的春天,气温上升很快,这么多的人拥挤在公寓中,热量散不出去,空气粘稠稠的,我开始感觉头昏眼花。我从楼道的另一边走下去,出门透一口气。
       保罗远远地走过来。他步幅很大,肩膀一耸一耸,显得神态急迫。我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他的身影出现在一片坡地的顶端,膝盖以下被大片的花草遮没,凸现在蓝天背景上的身形便显得高大。然后,他顺着坡地的小径逶迤而下,身形越来越矮,最终跟我站到了同一个平面上。他其实比我高不了太多,在东欧人中属于纤细小巧的一类。
       “天哪,你没事吧?”他显然是听到了消息,特意过来看我的。因为走得急,他喘气有点粗,皮肤散发出一种松木的气味。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男性化妆品的味道。他的裤腿上还沾了一些花粉,黄黄的,有点像南京六月天长出来的霉菌。
       “我没事。谢谢你来看我。”
       他仔细观察我的脸,想要确信我是不是真的没事。他的眼睛使我想到一种很可爱的动物:羊。羊的眼睛就是这样温良和友善。我想,要是我真的有事,瞒过这双眼睛实在太容易了。
       他终于放松下来,甚至还笑了一笑。“艾,”他说,“刚才远远看到你站在门口,你知道我心里说了一句什么吗?”
       “什么?”
       “谢天谢地,那个糊涂的中国人不是你。”
       “保罗教授!”
       “我这么想,的确有点自私。可我是真的担心你。”
       我们离开公寓,往化学楼的方向走。路上他说到了对中国人的看法:聪明,肯学,但是太要强,封闭自我,容易夸大自己的失败感。
       “希望你不是这样。如果你在学习过程中碰到困难,一定要对我说,要说出来!”
       我答应了他。同时我又声明,我不过是个访问学者,在布法罗进修而已,不读学位,学习上没有太多压力。
       他热情邀请我:“你进我的课题组吧。我听说你动手能力很强,实验做得非常好。”
       我很高兴。保罗教授的研究项目是进入美国国家计划的,这意味着我将要从事的工作在全世界都属于尖端。我有点受宠若惊。
       “你考虑过留下来读我的博士吗?有全额奖学金的?”他突然又问一句。
       我张了张嘴,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我那个可怜同胞的死,我却接二连三地得到惊喜,这让我深感不安。
       读博士,有奖学金,意味着我会在美国留下去,我会在毕业后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我最终会成为一个美籍华人。
       可我跟陈清风的关系怎么相处呢?永远像牛郎织女一样,隔着一个安大略湖,一年一次,鹊桥相会?
       陈清风不定期地开车到布法罗见我。有时候一个月才来一次,有时候半个月当中会来两次,看他手中业务的忙碌程度。我希望他每周都来,可是这样的话,就说明他代理的客户不多,生意清淡,这又是我不愿意看到的。如果他一个月都没有露面呢,我又非常想他,我在寂寞的异域生活中无法克制对他的思念。这是一对永远都不能解决的矛盾。
       他也一样。他来不了的时候,会打电话给我,抓起电话就舍不得放下,我们把从前说过的话翻出来再说,反反复复地说,不知道什么叫厌倦。“你记得青阳广播站那个看门的老头儿吗?”“艾好那年从我宿舍拿走的一本书,叫什么来着?”“你以后会把我们的事情告诉艾早吗?”
       我记得那老头儿。艾好拿的那本书叫《雾都孤儿》。我们之间的事情,我不会告诉艾早,永远都不会。
       …………
       陈清风开车从多伦多他家中出发,三个小时到尼亚加拉瀑布边的小镇,过一座桥,进入美国境内,再开车一小时到布法罗。傍晚时分,他逆着这条路线,驱车上路,回到多伦多。一般情况下他不留宿,因为他没有太多理由夜不归家。偶尔留在布法罗过夜,就需要提前几天对他老婆编出一个说得过去的故事。陈清风不擅长虚构,编故事令他痛苦。从前他曾经虚构过一本长篇小说,结果是以失败告终。
       我们之间的话题很少谈及现在,青阳和南京是出现在我们言谈中最多的词。从七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我们有共同的经历和故事,青涩滋味足够我们噙在口中回味。很多时候,“说”就是一种宣泄,说的过程中我们得到快乐,身心交融到最好的状态。
       我的公寓房间在二楼,窗户朝西,窗外有一棵姿态很漂亮的树,陈清风说,那叫“山毛榉”。我相信他是对的,因为他年轻时候就喜欢读各种杂书,对世界万物的认识要强我很多。夏天,三点钟一过,太阳开始西斜,山毛榉的树影刚好照到我的床上,我们两个人的身体都变得斑驳繁复,像莫奈用油画笔点染出来的图案。陈清风这时候会变成一个快乐的孩子,在床上不断移动体位,让树影分别投射在他的脸上、胸口,或者小腹,让我点评哪一处的图案看上去跟人体更加和谐。他也要求我这么做,可我总是笑得蜷成一团,因为我感觉身上的光点像是一群精灵小人儿在跳舞,它们又踩又蹦,结果就变成无数只小手在挠我的痒痒。我有点受不了这种刺激。陈清风说,这说明我的皮肤比别人更加敏感。
       四点钟,莫奈的点彩画从床上移到地上,再抬身移到墙上,成了一幅不花钱就能欣赏到的大师名作。这时候我们两人都黯然神伤:分别的时候到了。
       “你就不能吃过晚饭再走吗?”我要求他。
       他沉吟:“太晚了路上的货车会多。不过没关系,我可以晚上再走。我来给你做一顿晚饭。凉拌面你喜欢吗?”
       他刚要起身下床,我又改变主意:“不,你还是早点走,太晚了我不放心。”
       “我会注意的,我车技不错。”
       “不行,是我不想让你留下来。”
       “真的没关系。”
       “走吧,多吃一顿晚饭又有什么意思呢?”
       他回身抱住了我。他的嘴唇滚烫滚烫,像在我脸上炙烤一样。这种灼热会使我们两个人的体温再一次上升,我们必须用理智来克制欲望,否则这种临别拥吻就会没完没了。
       五分钟之后,我奔进公寓里的公用厨房,从一长排玻璃窗中看着他的旧丰田汽车飞快地驶上车道,消失在坡地尽头。我猜测他会不会从倒车镜里看见我趴在窗口的身影,希望不会,那样的话,他继续心神不定,就要影响行车安全。
       我的房间里又剩下我一个人了。枕头上还有他的气味。床单上有他掉落的一根头发,半截白,半截黑。地板上也有一根,却是全黑。到哪一天他留在我这儿的头发全成了白色,可能我们之间就会风平浪静。
       我能够在布法罗呆到那一天吗?真要呆这么久的话,我在南京的家人怎么办?他在多伦多的家人又怎么办?
       我把自己的脸埋在枕头里,不去想这个问题。有的时候,人还是应该学学鸵鸟,暂时地骗一骗自己。
       布法罗大学一年一度的毕业盛会又开始了。草坪上飘满了五颜六色的气球,穿各种学士服和博士服的年轻男女喜气洋洋凑在一起,勾肩搭背,倒着走斜着走跳着走,对每一个人展示他们青春无邪的笑脸和喜悦无比的心情。也有人一手挽着礼服笔挺的父亲,一手挽着穿成花母鸡般的母亲,后面还跟着三两个年幼的弟妹,一家人赶集一样地兴高采烈。美国人天性乐观,少有忧愁,多有快乐,一点点成就会让他们把自己想象成英雄,也因此获得英雄们雄视天下的感觉。他们的确没有什么需要发愁的难处:毕业后找一份工作,娶一个妻子,贷款买一栋房子,然后不费劲地生一堆孩子。退休之后卖掉房产,揣上积蓄,成群结伙地周游世界,最后回到国内,找个养老院度过余生。他们从生到死都被政府安排好了,如果要求不高,吃喝玩乐什么都不干也能够过完一生。颓丧悲苦是东方人的事情,中国人和日本人的事情,跟他们的情绪很少沾边。
       保罗被他的几个博士拉着拍完了照片,从人群中挤出来,一眼看见了四处闲逛的我。
       “嗨,很高兴在这种场合看到你。”他扬了扬手里抓着的一顶博士帽。“怎么样?有感想吗?中国学生在毕业时是不是同样热闹?”
       我摇头:“我们的年轻人会小范围庆祝,不会大范围狂欢。”
       他耸耸肩:“心情是一样的。”
       “恐怕不太一样。对我们来说,毕业是人生的一道坎,你得努力跨过去。”
       他有点迷茫地看着我,不太明白我说的意思。他虽然是东欧人,但是在美国呆得久了,已经习惯了美国人的思维。
       “怎么样?你考虑好了吗?”
       “读学位的事?”
       “坦白地说,我需要你在我的实验室工作。”他的黑色眼睛里只有坦诚,没有陷阱。
       “我想……能不能等我的访问期结束再做决定?”
       “没问题。你应该考虑得周到一些。”
       他又一次扬了扬手里的帽子,走开去。
       如果这顶帽子戴在我的头上,我会是什么样子?它一定让我英姿勃发,不同凡响。我有点渴望戴上博士帽的前景了。
       太阳辉煌地照着,草地上流淌着蜜一样金黄的汁液。几个小孩子在追逐一只飘飞的气球,可是那只球被气流托着,越升越高,根本就没有回转头来的意思。孩子们终于停止追赶,一齐仰脸向天,怅然地望着,每个人都显得若有所思。
       我想,我喜欢美国,喜欢周围这些人的纯朴和善良,也喜欢这个民族的乐观和向上。
       陈清风在尼亚加拉瀑布的加拿大境内等我。我从旅行团的大巴上下车时,一眼就看见他手里拿着一份中文报纸站在路边。
       仍然是欣喜。已经很多次的相聚,很多次的缠绵和交欢,见面仍然是欣喜。我不知道其他那些双双对对的情人们相见时会是什么样,但是对于我,对于陈清风,一种既没有根基更没有未来的惶恐永远都纠缠在心里,因此,我们把每一次见面都当作最后的晚餐,留恋其中的每一杯开胃美酒,每一道正菜和每一碟饭后甜点。
       “跟我走,我订好了旅馆房间。”
       “我们能够在一起过夜?”我感觉到意外之喜。
       他不出声地挽住我的手臂,把我带到他的丰田车上。他一直都在微笑,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他脸上的每一根皱纹都显得端庄、平静、美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有一种不安,总感觉他平静的皱纹下面藏着一丝忧虑。
       我想告诉他保罗要我留下来读博士的事,话到嘴边还是没有说。我怕这事会给他带来压力,让他很难处理接下来我们之间的关系。我从来就没有考虑过婚姻一类的问题,那不是我的目的。人们如果为了一个目的去相爱,美好的程度会大打折扣。
       车沿着安大略湖行驶,巨大的瀑布就在我们前方几百米的地方,因为我们是迎着阳光,所以看不清水流排山倒海冲下来的样子,只见到水雾遮天盖日,湖边不时有水花被风吹溅起来,有力地扑到岸上,把探身观瀑的游人打得声声尖叫。水声太大,说话需要对着耳朵大喊,我们干脆闭上嘴,像是看卓别林时代的默片一样,看着一群一群的游人身披湿淋淋的雨披,在亮闪闪的水花中四处奔跑、躲闪,袋鼠一样跳来跳去,故意让浪头打到身上,又故意做出逃跑不及的样子。所有岸边的道路、花坛、栏杆、铁索、长条椅、路灯柱,因为水汽浸泡的缘故,颜色都显得深暗、陈旧,这也像是老电影里的场景,有一点伤怀,有一点奢华,还有一点令人始料不及的感动。
       水同样打到了陈清风的车窗上。他打开雨刮器。可是,前窗的积水被刮去了,侧窗的水流只好任它流淌。风吹过来时,水会往后飘散,在玻璃上淌成一道一道倾斜的花纹。有时候风小了,浪也小了,湖水扑不到岸上,玻璃就闪闪发光,从某些特定的角度,还能看见空气中水汽凝成的彩虹,它们像巨大的拱桥跨越在天空中,美丽到令人目眩。
       忽然间我想到,我们现在的日子就像前方的彩虹,虽然美好,却虚妄异常,仅仅是由空气组成,抓在手中最多能留下一点潮湿。我渴望彩虹中能够多出一点别的东西,哪怕是灰尘,哪怕是人体的皮屑,好歹这些都是物质,多少可以称出分量。
       门扇是木制的,涂了一层米黄色的漆,边框有一些剥落,露出暗色的木纹,像老人额间显露的沧桑。镀黄铜的球形把手上掉了一颗螺丝,把手便微微地偏在了一边,即将要被淘汰、又很不甘心的那种样子。墙纸是一种规则的花卉图案,新的时候一定非常鲜艳,现在已经蒙上了一层陈旧的灰色,可是我觉得比新纸更好,因为看上去有了历史,有了一种不动声色的矜持。墙上那面半人高的镜子,经不住瀑布城水汽的终日氤氲,洇出一圈一圈泛黄的水渍,照出来的人影有点鬼魅,仿佛上个世纪的人物再现。床头的那面墙上挂了一排镶木框的铅笔素描画,纸质是浅米色,线条则是深褐色,作者签名一律向上倾斜,稍稍多用一点力道,就要冲出木框飞翔起来。我奇怪的是这些素描画的都不是尼亚加拉瀑布,而是旧日伦敦的风景:白金汉宫,大笨钟,伦敦塔桥,西敏赤教堂……加拿大是英联邦国家,墙上的这些小画也算是殖民地国家的宗主情结吧。
       我告诉陈清风说,我喜欢这间有气息的旅馆,它比那些千篇一律的钢筋水泥的建筑要亲和许多,我躺在这房间的床上有“家”的感觉。
       说完这句话,我忽然想到,我跟陈清风呆在一起的绝大部分时间,姿态都是躺着的。我很少站起来,走动,喝水,做一点什么事情。我总是懒洋洋地躺着,像一个婴儿,等待抚爱,渴望覆盖。我还喜欢陈清风俯身看我的样子:如果室外阳光灿烂,他的眼睛就显得明亮,眸子里的光点是扩散的,热浪蒸腾。如果逢到阴雨绵绵,他的瞳仁会变成漆黑,目光内敛,像从遥远的地方看过来一样,隔着千山万水的艰难。这很奇怪,他的眼神会跟天气同步,而不是跟我们当时的情绪同步。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与众不同的特质,或许这就是陈清风区别于别人的地方?
       这间维多利亚风格的房间,以后我会永远记住。一同记住的还有远处尼亚加拉瀑布的水声。我们关紧了门窗,而轰轰的声响是从地板下面传过来的,就像岩浆在我们房间的深处翻滚和沸腾,排山倒海般呼啸,要颠覆我们的床,我们的身体。我蜷在陈清风怀中,膝盖顶住他的小腹,聆听瀑声轰鸣,真希望忽然有一个大浪卷过来,把我们连同这个房间卷走。这样的话,在世界的另一边,我们还能够肩并肩地躺着,还能够这样十指相扣,肌肤紧贴。
       天黑了,我们离开房间,找餐馆吃晚饭。
       天边的浮云变成深紫和灰蓝。橙黄色的路灯从头顶和脚边一盏一盏亮起。瀑布远看成了一片泛着微光的幕帐,但是巨大的轰鸣声没有丝毫止息。湖边游人已经非常稀少,他们开始转入餐馆、酒吧、游乐场和赌场,体验又一轮的狂欢。在空气炽热的室内场所,他们喝着冰啤,盯着露出肚皮和屁股蛋子的小妞,一边往嘴巴里扔爆米花和多味花生豆,一边放肆地交谈和大笑。间或会有人站起来去乐池里点一支歌,“一分钟都市,一分钟恋爱”,或者“你的眼冒烟”。收到钱之后,那些乐手就会抱起各自的器具,眉飞色舞地晃动身体,把所有乐曲都演绎成轻松愉悦的摇摆。
       这样奢华的时空,这样令人心醉的夜晚!
       在一条缓缓盘旋的坡道上,一间出售工艺品的小店还没有打烊,射灯交叉着照亮了橱窗里晶莹剔透的物品:水晶的印第安“因纽特石堆”,盈盈一握的银色毛皮海豹,碎钻镶成的枫叶形胸针,漆成水蓝色的木制项链,一套深栗色细瓷的嵌银茶具。在茶具上方的一层玻璃台板上,一个深蓝色丝绒衬底的纸盒中,躺着一块茶杯底大小的饰物,形状如水滴,边缘光滑而不对称,酒红色的光泽温润柔软,高贵得像一个女神唇边的微笑。
       这是一块极品琥珀。商标上用英文清楚地标出了“Amber”。旁边还注明了琥珀的拉丁文名称“Ambrum”。
       我平生第一次见到的真正的琥珀。十六岁,我和艾早跟着陈清风骑车下乡,我们在松林中埋下一块松脂。陈清风说,松脂是松树流出的眼泪,经地质作用掩埋于地底,千万年之后,凝固成绝世的美丽。古代人把它当作有魔力的石头,希望它带来幸福、平安和健康,并赶走厄运、咒语及不幸。所以中国的史书上称它为“虎魄”,也称为“遗玉”。艾早说,她希望我们埋下的松脂五十年后就能变成琥珀,因为五十年后我们还会活着,还能见到。陈清风许下的愿望,则是有一天能够离开青阳,走遍世界,寻来两块一模一样的琥珀,分赠我和艾早。
       店主是一个矮小和善的法裔老头儿,他招呼我们进门,打开橱窗玻璃,拿出那只精美小盒,又热情地递过来一柄放大镜,示意我们仔细看琥珀里的秘密。那是两只栩栩如生的小虫,墨绿色,须足俱全,翅膀还泛出金属般的光泽。一只虫的体型稍大,另一只则显得玲珑娇小。大的那只张开手足,低下脑袋,把小的一只紧紧拥在怀中,像母亲抱着孩子,又像男人抱着女人。它们中一个的下巴抵着另一个的前额,在低语,又或者是在亲吻,无尽的缠绵。它们动人的姿态就这样一瞬间裹进了琥珀,成为永恒。
       “这是极品,原料来自俄罗斯西伯利亚,世间很难见到。”法裔老头儿用口音很怪的英语对我们赞叹。
       的确,这样的一块饰物值得掏出毕生积蓄收藏。可惜我们两个人的积蓄凑起来还不够价格的十分之一。陈清风离开小店的时候脸色怅然,他苦笑着说,就是为了这块琥珀,他也要拼命工作,多多挣钱。
       那天晚上入睡前,他不让我关灯。他说他要好好看看我,要记住我从平静呼吸到沉入梦乡的每一个细节。这句话令我心中一沉,我觉得我们之间可能要有什么事情发生。我转身对着他,要他告诉我实话。他用胳膊把我的肩膀环过去,一再地说,睡吧,睡吧,什么都不会改变,一切情况都不会发生。
       可是半夜里我被满屋的烟雾呛醒。他一直没睡,下床坐在沙发上抽烟。他这副样子绝对不同寻常。在我的追问下,他终于说,以后他开车到布法罗看我可能不那么方便了。家里人从他的银行账单中发现了他频繁来往于多伦多和布法罗。他老婆看不懂账单上的英文,是他女儿发现了父亲的秘密。女儿很厉害,她藏起了他的护照,这样他再不能自由往来于边境。
       “我女儿受过打击,情绪一直偏激,我不能再伤害她。”
       “可你已经伤害了她!”我尖锐地指出。
       “我答应了她到此为止。”
       说完这句话,他马上扭过头,不再看我。我想他是在忍住眼泪,父亲和情人的眼泪。
       我沉默,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总是要有这一天的,不管延迟到多久,这一天总是会来的。我一直一直都有准备,所以我不应该抱怨,平静接受是最好的选择。
       “艾晚,如果你留下来读书工作,等我女儿大学毕业了,我就离家找你,我们结婚。”他站起来,往前走了一步,说。
       我猜他想要过来拥抱我,可是中途觉得不合适,又放弃了这个动作。
       “哦,再说吧,我还没想好。”我这么回答他。
       学期结束前,我确信我怀孕了。我的孩子孕育在尼亚加拉瀑布的轰鸣声中。
       我去找了保罗,告诉他,我不能留下来读他的博士,因为我的孩子需要照顾。
       “你从来没提过你有个孩子!”他惊讶地睁大眼睛。
       我笑起来:“现在说能算晚吗?”
       他无奈地摊摊手:“这是女人的使命。我尊重你的选择。”
       我交了论文,打点行李,愉快地回国。
       一切都很圆满。我告诉系里的同事说,我在美国有过一段很短暂的婚姻,结果就是留下了这个孩子。我不是未婚妈妈,只是单身母亲,这符合法律原则。
       艾飞出生后,陈清风每年给他寄一套衣服,衣服的胸口一律绣着北极熊的图案。偶尔我会想,他为什么不挑选加拿大的枫叶图案呢?是因为他在精神上从来没有认同那个国家?在他一次次从温暖的梦中惊醒,聆听屋外冰凌裂开的声音,他盼望着有一天能够回到国内终了残生吗?
       无论如何,我没有想到他在从邮局步行回家的路上滑一跤溘然长逝。这样的死法太不负责任。他说过,要寻找到两块一模一样的琥珀,给我,给艾早。可是给我的这一块寄出来了,给艾早的一块还不见踪影。他应该继续寻找,别丢下我们,别丢下责任。
       如果这样的话,艾早就不会去杀张根本。
       十六告别时刻
       又一次地,我独自一人飞往深圳。我愿意生命中永远持续这种飞翔,就像刘欢歌里唱的那样:千万次地……可惜再也不能,因为纪宏林律师打来电话,说艾早已经在看守所自杀。
       …… ……
       不要哭。不要哭啊。这是迟早的事情,艾早已经抱定了死的念头,她就决不会让自己活下去。
       只是,我没有想到她这么迫不及待,连最后的宣判结果都不想听到。她对她的生命厌倦至极,只想飞快地推开它,像撕一张过期发票一样地撕碎它。
       领取艾早的尸体时,看守所管教交给我一些东西:一套崭新的运动服,一块女式“欧米茄”手表,一串房门钥匙,一部手机,一只钱夹,一些现金,还有一封信。衣服和现金都是我第一次去深圳时托纪律师带给她的。衣服她没有穿过。现金存在她的账上,管教说她只是买卫生用品花去了一点。手机里还有电,我试着打开,屏幕亮起来,地址簿里的第一个名字就是我:艾晚。很奇怪,无论从关系的重要性,还是字母的排列,我在她手机里都是第一。
       永远的第一,因为这只手机中从此不会再存入新的名字。
       管教说:“还有一张照片,她放在身上,老看。我先以为照片上是她和她儿子,现在才知道那女人是你。你们两个长得真像。”
       我问她:“照片呢?”
       “哦,我扔了。浸透了血,污糟糟的。”
       我想象我和艾飞的合影照饱浸鲜血的样子,想象我们的面孔在血中泡得肿胀,眉眼洇开,烂糟糟一团,被管教的两个指头捏在手中,滴落着暗红色的黏稠的液体……
       管教提高声音:“嗨,你没事吧?”
       我摇摇头。
       “……脸色不好。你得想开点儿。怎么都是个死。”
       管教跟我讨论,艾早为什么要给她前夫下药?她又不是山沟沟里的愚昧妇女,肯定知道“杀人偿命”的道理,她知道了还要下药,可见是男人太坏,伤她伤得太狠。“她活不下去了才这么做的。可怜的人!”管教叹息。她又去拿来一个塑料拎袋,帮我把衣服啦手机啦手表和钥匙什么的装进去。“手表挺贵的吧?当心别让袋子漏了。”她嘱咐。
       这么看,管教是个心眼简单的善良女人,艾早的最后一段日子应该没受什么大罪。
       我郑重其事地谢了她。
       现在,我躺在艾早的床上。是用她留给我的钥匙打开的房间。她跟张根本离婚后,一直都是独自居住在这个安静的小区里。这么多年,我一次也没有来过,没有关心过她、看一看她一个人必须对付的生活。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从来就不对等,她习惯了照顾我,我习惯了被她照顾。
       我已经很累了。料理后事是一件让人心力交瘁的苦活儿,你不仅要付出体力,还会悲伤,痛哭,回忆,陷在往事的泥淖中拔不出脚,结果就是筋疲力尽。
       在殡仪馆的时候,看着装殓艾早的棺木缓缓滑入焚烧间的一刹那,我非常想放声大哭。奇怪的事情是,尽管我浑身颤抖,尽管我感觉脚下的地砖开裂,我比艾早更快地坠入地狱,被几千度高温的烈火焚烧,筋骨可怕地纠缩成一团,皮肤滋滋地冒出油泡,我的眼泪却顽固地拒绝出来。它被我体内的某种物质凝固了,结成琥珀那样的晶体,堵在泪腺的某一处,居心叵测地生长和膨胀。
       我想,那些在葬礼上能够号啕大哭的亲人其实是幸福的,因为他们得到了死者的特许,可以在那个特定的时刻尽情释放悲痛,把伤心秀给世人,得到同情,从而减缓压力。
       可是艾早为什么要制止我的眼泪?她不希望我顺顺利利度过这个可怕的关口,而后一点点地忘记她,一天天地挣扎活下去?
       她恨我,决心要在最后的时刻惩罚一下我?不,不是这样的,她留给我的信上不是这么写的。这封信,几天当中我已经读过无数遍,闭上眼睛都能看见信纸上的每一个字,每一个用圆珠笔写上之后又划去的标点。
       薄薄的、看守所小卖部里通常出售的普通信纸,没有任何抬头和标识,红色的双线条,因为纸质不佳和出墨不畅,有的地方线条断断续续,像一个口吃者在结结巴巴说话。与此相反,艾早所使用的圆珠笔又出油太猛,表现太过积极,几乎每写几个字就要留下一摊蓝色的油迹,仿佛一个偷懒的人在地里喷药水,只盼着三下五除二喷完拉倒,才不管药水是否均匀。断断续续的红色和淋漓不尽的蓝色,使艾早的遗书看上去异常寒酸,有一种弥漫纠结的悲苦。
       
       亲爱的艾晚:
       你永远都不会想到我曾经背着你做过一件卑鄙的事——我为艾飞做了亲子鉴定。
       这是在去年,我们的父母还活着的时候。你记得我那次去青阳给他们送花旗参吗?就是我们公司在深圳代理的一种滋补冲剂?老两口无意间嘀咕的一句话让我悚然心惊,他们说:艾飞这孩子怎么越长越像一个人?我马上想起来,艾飞的确是像他,像陈清风。耳朵像,说话的腔调像,就连喜欢研究地图的脾性也像。我们的父母发现了,可我这么多年居然没有感觉。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那句话:灯下黑。还有就是“旁观者清”。也可能是我的潜意识一直制止我朝这方面想。
       那次路过南京时,我偷偷剪了艾飞的一撮头发带回深圳。你还记得你读大学的时候,有一年我们和陈清风去爬紫金山,他抱着我摘树上的一团松脂,手被我的腰带扣划破了吗?包扎他伤口的那块手帕,很多年里我一直保存在身边。我把艾飞的头发和那块沾了血的手帕一并送到广州医学院的血液鉴定中心,结果就是这样:艾飞是陈清风的儿子。
       我那时候就差点儿崩溃。我甚至已经上街买回一包刀片,想要割脉。可是我又想,我们的弟弟艾好刚刚去世,如果把年迈的父母扔给你一个人照顾,你的负担就太重了,做人不能这么自私。
       我不知道当年我决定嫁给张根本时,你曾经是怎么看我。父母是非常怨恨他的。作为他的养女,你一定也恨过他,可能还会有一点点同情他吧,因为两家人很多的积怨其实是出于人的自私本性,是那个时代在纵容和催化一切。说来说去,他跟李艳华生活得并不幸福。我怎么会嫁给他的呢?陈清风那次在家乡打死了人,张根本答应暂时地压下案子,让他走,出国,永远都不要回来。张根本是公安局长,这事想做就能做到,当然条件也很苛刻:我必须跟他结婚,我们双双离开青阳。我用我的身体做了交易,他用他的局长位子完成了交易。
       只有为陈清风,我才愿意牺牲一切,舍弃一切。我和他之间从没有任何交换。我的想法是,他活着我才能活着。与“活着”相比,我嫁给某个人又算什么呢?
       张根本一直对我很好。他信任和倚重我,我们两个人几乎是白手创业,打下这片天地。如果我坚持不准他要孩子,他说不出半个“不”字。可是我觉得这么做有点残忍,我干吗要剥夺人家繁衍后代的权利呢?这么做对我有趣吗?所以我主动提出离婚,给他自由。我还有一个藏在心里的想法,那就是陈清风有一天会回来,他会找到我,我希望那时候我是干干净净一个人,他想怎么待我都行。
       后来就发生了一连串的事:陈清风突然去世。我们的父母煤气中毒也双双去世。张根本被确诊出不治之症。
       万念俱灰之中,我不可救药地迷上了赌博。只有在赌场上我才能得到暂时的快乐,感觉我还活着,还能兴奋,还有欲望。我把公司清盘时分到的钱全部打在现金卡上,一次次地去到澳门,输了,又赢了,又输了,就这么没完没了地掠夺自己。
       有一天,我终于发现卡上只剩最后的二十万。我只要再去一趟澳门,这笔钱一定是血本无归。那天夜里我睡着了又惊醒,耳朵里忽然听到艾飞婴儿时的哭声。我想,他是陈清风的孩子啊,他父亲死了,我有责任帮你抚养他呀。所以第二天我改去香港,拿这些钱在汇丰银行买了一份保险。
       如果我活着,我必须每年往账户上打进二十万,十年后才能拿回全部的本钱加利息。那是三百万,足够艾飞读书和长大。可我再没有第二个二十万了,我也不想再活着了。天从人愿,张根本希望由我来安排他的死亡。他死了,我是杀人凶手,我也会死。我以为这种死是在保险范围之内,受益人艾飞能够得到我的惠与,所以我把那杯水送到张根本嘴边的时候,我们两个人都很平静,都很愉快,我们是互相借助……
       遗书到此结束,因为圆珠笔已经拉屎一样地把油墨在信纸上拉光了。
       事情还得怪我:我冒充律师,告诉艾早说,因为杀人被判死刑也算是骗保,艾飞不会得到那笔保金,所以她在绝望之中做了一件最最愚蠢的事情。
       我记得我说过这句话后,艾早面如死灰的神情。她一直在按照自己设计好的方向,一门心思地前行,以为自己会摸到一扇门壁,打开来就有她想要的结果。是我摧毁了她在世上的最后一点温情,最后一点点的欣慰。
       更早一点,我用艾飞的出生和长大击垮了她的精神。精神先去,肉体亦步亦趋地跟了上去。
       手机响起来,嘟嘟的蜂鸣音,屏幕也一闪一闪。刹那间我产生了一个错觉:是艾早的手机在响,有人拨通了她的电话。我一骨碌地从床上蹦了起来,心脏猛跳,脑子晕眩,不知所措。
       电话是李东打给我的。“你在哪儿呢?”他问我。
       我告诉他艾早家的地址。
       “等着,我马上就到。”他吩咐。
       李东一进门就观察我的神情。他看上去比我第一眼见他的时候要老成一些,依然穿着他喜欢的黑色衣裤,只不过衬衫换成了翻领针织套衫,更显出精干和挺拔。他直截了当地看着我,确信我没有失常也没有痛不欲生,才放下心。
       “我过来是想提醒你,应该把这间屋子到处看一看。也许艾早会留下一些什么东西。你们是姐妹,你一定想对她了解更多一点。”
       李东到底有多大?我对他越熟悉,就越觉得他比我成熟,凡事都考虑得周到,而且行动果决,不拖泥带水。
       我扮成律师去见艾早的那一次,她嘱咐过我一句话:保险柜在卧室里,号码艾晚知道。
       不是李东的提醒,我失神落魄中根本就忘了有这回事。
       我在卧室里找到了保险箱,它被艾早藏在壁橱的衣服中,那些衣服可能很长时间都不穿了,放了过多的樟脑精,有一股刺鼻的清凉油的气味。其中有一件米灰色束腰短风衣,是她早年为见陈清风特意去夫子庙买的,腰带上的金属扣曾经刮破了陈清风的手。还有一套也是我熟悉的:一九九四年我在深圳过春节时,她穿过的一套藏青色裙装,衣边镶着的仿水晶小钉子已经掉落了几颗,显出一种风光不再的寥落。
       我还在她的壁橱中发现了另外的一些东西:老爸早年集邮用的一把小镊子,我妈给我们扎辫子用的发带,她小时候用红色蜡光纸剪出来的青蛙,这只红红的青蛙夹在艾好用过的一本《高等数学》书中。甚至我还找到了一块绣着“好宝宝”字样的粉红色婴儿小围嘴。这围嘴是我们的小弟弟艾多用过的,我记得那时候是鲜红色,年深月久褪色成了粉红。
       所有的东西,带着陈旧的时光气味,被她宝贝一样地收藏在壁橱里。每样东西都是一段历史,艾早一直是带着这些历史生活,所以,看上去嘻嘻哈哈的她其实背负很重。
       艾早说,保险柜号码我知道。实际上她根本没有告诉过我。我猜测应该是我们两个人都熟知的一组数字。我按了我们两个的生日,号码锁沉默着不作反应。我又按了我的电话号码,还是不行。
       “沉住气,想好了再按。”李东提醒我。
       我站着,脑子里被樟脑味搅得有点乱。我飞快地想了几组数字,又飞快地排除。忽然我瞥见了放在她床头柜上的那本艾飞的《成长手册》。我试探着按下第三组数字,那是艾飞的生日。
       号码锁发出“咯嗒”一声轻响,柜门弹开。
       两层。上面一层放着一个厚纸套封,是香港“汇丰”银行的一本“人寿保险单”。保单的“受益人”一栏用英文字母拼写出“艾飞”的名字。“跟被保人的关系”一栏填写的是“侄子”。这份保单现在已经作废。下面一层只有一个做化学试验用的玻璃烧杯,里面放了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乒乓球大小,看不出形状,陌生人完全猜不到是什么东西。
       玻璃烧杯是艾早从我的大学宿舍里拿走的。黑乎乎的那团东西是松脂。
       二十年前,在南京的紫金山,陈清风抱着艾早从高处取下这团松脂时,发生过小小的流血事件。
       我还能再说什么呢?
       那天下午,在艾早睡过的床上,我把自己的身体交给了李东。
       如果贾铭对我的选择感到愤怒,那就让他愤怒好了。我压抑了太多的哀伤,实在需要有一次肌肤之亲的安慰。我要从动作中,从快速的心跳和流汗中得到发泄,好让我借着一次大喊痛痛快快地哭出来。
       从我的不能抑制的行为中我忽然发现,我、陈清风、艾早,我们三个人的关系其实一直在错位:陈清风始终梦想着行走,他喜欢的却又是我这样坐得住的安静女孩;艾早浪迹天下,却无时无刻不在渴望一个安定的家庭;而我,我貌似平和柔顺,心里却总是不断地翻江倒海,我的假象欺骗了所有的人,也包括我自己。
       回到南京,我应该怎么跟贾铭摊牌呢?我如何告诉他:我们两个并不合适,我想要的人远在天边?
       原书责编 黄小初 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