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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视点]《福寿春》
作者:李师江

《长篇小说选刊》 2008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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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话:在文字中点起人间烟火
       石一宁
       读完李师江的长篇小说《福寿春》,我且惊且疑:如此年轻且身处都市的作者(1974年生,现居北京),对乡村、对农民的生活如何能这般谙熟。时世事人情如何能这般了了?《红楼梦》有云:“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然而,在一般人的经验与理解中,臻“世事洞明”、“人情练达”之境界者,莫不是历尽沧桑、参透世故的长者老者。而33岁的李师江偏能老辣如此,确令人惊奇。但再思忖,也便释然:《福寿春》是作者用力追求小说美学的一部作品。
       当然,也可以换一个角度来谈论这部小说:比如它又是一部“三农”题材的作品,既反映了新时期农村天翻地覆的变迁,也直面了“三农”现实的严峻。充满了悲悯意识、忧患意识,表现了一个作家的道德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在艺术手法上。它是一部生动的现实主义小说……这样的评价虽然也符合作品的实际,但似嫌空洞,仍未能道出其全部内涵以及读者主要的阅读感受。
       小说要有区别于其他文体的艺术特性,有自己的美学趣味与美学追求。这看似浅显通俗的道理,却并不是所有的小说作品都能体现出来。李师江在《福寿春》的“代序”中说,“新时期以来的小说名作,有多数可用‘粗糙’二字评价。这种粗糙在于对生活质地的锻造是粗糙的。而质地的锻造不是一件用聪明能完成的事,它非但需要做功课,又需要作者对生活的底子已有了悟。写作只不过是去完成它。”新时期以来的多数小说名作是否都“粗糙”,可见仁见智,不必定于李师江一家之论。但他自己写这部小说确是将“粗糙”深引为戒的。因此,“细致”成为《福寿春》的特色。细致要求耐心,读者也就看到了这部小说叙事的不慌不忙,不急不躁,不流星赶月,不风风火火。看到了它的慢与作者自己所说的“写得安详”。它以李福仁一家为叙事的中心,重点聚焦李福仁的妻子常氏这一人物。与时下众多日常叙事的小说一样,这部作品所写不外家长里短、鸡毛蒜皮、柴米油盐酱醋茶。这种生活是普通百姓每天在过的日子,因此自然有描写和表现的价值。但与许多同类小说不同的是,《福寿春》没有沦为流水账的记录,没有成为作家的主体性不知去向的情感与价值“中立”或零度的文本。它通过日常琐事来刻画人物。常氏一天到晚、一年到头不停不歇地为丈夫、为儿女、为孙辈焦思劳神、忙碌奔波,那对家庭的无尽奉献与无限责任,那溺爱到盲目的护犊之情,那为了全家人而磨炼出的生活意志与处世经验……都使我们心头涌起似曾相识之感,让我们想起自己的母亲或他人的母亲。而作者对这一人物不是没有评价的,他或夹叙夹议,或于情节中暗寓褒贬。
       李师江追求小说的美学,也不像某些“先锋”写作那样,成为充耳不闻天下、遮目不观世局、无关民生痛痒的文本实验乃至文本游戏。在他看来,小说与生活、小‘说美学与世事洞明人情练达是密不可分的。在《福寿春》中,乡村的风俗习尚、农活的节气时令、农民的心理意识等等,作者都能了如指掌,都能细细分解娓娓道来。作者不止于观察,不停留在“观看”的层面,而是胼手胝足地深入民间,探索与研究生活。同时,在小说里,时代不只是背景,不只是投影和折射。而是结结实实地存在于人物的生活中。李福仁一家和他们的乡亲。都是在时代的变迁与转折所带来的希望与挫折、顺境与艰难中过着日子,担着悲欢。农村向何处去?农民的生计怎样更好解决?农民的精神境界如何才能提升?《福寿春》是对农村日常生活的忠实书写。也是一部隐含提问的问题小说。
       美学追求与深厚生活根基的密致结合,不仅使常氏这一形象活灵活现,而且她的丈夫李福仁、儿子安春、二春、三春、细春及安春媳妇清河、二春媳妇雷荷花等人物也有声有色。这样的效果的达成,既因作者熟悉这样的生活场与场中的人物,也由于作者时时注意揣摩每一人物在规定情境中所应有的举止言行。作者写作的安详,似有这样一个意识,即力求细节准确,避免差失乖谬。在塑造人物方面。其用力尤其体现于人物的语言。作者曾自述,《福寿春》的语言有明清白话的味道,是因为小说所写的东南地区农村的语言确实如此。但对一个有美学思考的作家来说,小说不是生活的实录,小说语言也不可能是日常语言的简单套袭。我们在《福寿春》中读到的语言,是作者对所写地区日常语言熔铸加工而成的个性化了的语言。这种个性化的追求如此强烈。以致使小说在开头的几章,语言上的用力有些过度,偏古仿古。雕凿明显。几章之后,作者才找准了语言定位,从当代日常口语与明清白话的交集中琢磨、锻造出作品的语言风格。《福寿春》虽然写的是日常琐事,却不令人厌烦,而是耐读耐品,使读者始终兴趣盎然,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真实生动的生活感与极有韵味的语言。
       30岁出头的作者能出此深于世故老于人情之作,首先应该说是可贵的。因为这是一种智慧与才华,也是一种思想与努力。选择日常叙事的路数,李师江有自己的思考:“你是在写生活,不是在讲故事,更不是在炫耀奇闻异人。只需在文字中点起人间烟火,便能将感知的生活意味传达出来。”(《福寿春》“代序”)这部小说的确实现了这样的设想。但日常叙事的小说往往难迈这样一道坎:长于“感知生活的意味”,却短于感知生活的方向;善于描写现实,却拙于表现理想。《福寿春》在突显创作的主体性方面为许多同类作品所不能及,但也还是有困窘之处。小说固然对人物有品评、有臧否,并以李福仁到佛寺中跟长生和尚“闲居”不再过问俗世煞尾,但这些安排还是透出了作家对现实与人物命运把握的无奈与无力之感。小说中的各色人物能否脱离既定的轨迹、迎来命运的转机,还是仁者恒仁、不仁者恒不仁。一切都是无法逃逸的宿命?李福仁不是出家的出家,看轻看淡一切“所求”和“计较”。虽然是一种解决,但这样的与许多古典和现代小说合流的解决方案一无新意,二也无法感召在尘缘中辗转不息的常氏、安春、三春和细春们。这不只是李师江的困惑,而亦是日常叙事路数的小说通常所不易走出的一个怪圈。一方面,日常叙事使生活过程本身扩展了、细节化了,时间界限被冲淡了、模糊了,时间在作品中变得不再重要,日常生活的各种因素被突出强调,成为事件并获得情节的意义,某些过去不为人注意的主题得到更深开掘。但另一方面,日常叙事的时间逻辑又使它局促停滞,如同巴赫金在论述乡土小说的局限时所指出的那样:“这里不存在广阔而深刻的现实主义的升华,作品的意义在这里超越不了人物形象的社会历史的局限性。循环性在这里表现得异常突出,所以生长的肇始和生命的不断更新都被削弱了,脱离了历史的前进,甚至同历史的进步对立起来。如此一来,在这里生长就变成了生活毫无意义地在一处原地踏步,在历史的某一点上、在历史发展的某一水平上原地踏步。”当下笔“写生活”、“点起人间烟火”的时候。当对人情世故越来越精到老练的时候,如何表现生活本身的进步,如何表现人在生活中的成长,恐怕是李师江的创作所面临的一个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