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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东莞:“亿元红包”争议中发放
作者:胡亚柱 段思午

《新华月报(天下)》 2008年 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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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人称为“天上掉钞票”的故事——东莞拿1.2亿元给12.2万低收入市民发生活补贴
       ■当初表态要效仿澳门分红时,一度被讥为作秀,甚至有人看成是荒诞或怪异的表达
       ■也有专家认为,发“红包”这一想法是一个负责任政府应有的态度,彰显其勇气与担当
       ◆一个“念头”引发的“亿元红包”
       4月30日,东莞举行民主党派负责人座谈会。与会代表纷纷反映,这段时期物价(CPI)持续高位运行,市民收入相对减少,企业退休职工生活困难。
       对此,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回应:当前东莞生活比较困难的群体有三类,一是国有企业转制后的下岗工人;二是渔民,继续捕鱼或者转业受到多种因素制约;三是摩的司机。刘志庚提到,最近澳门特区政府要向居民派送红利的做法触动了他,“初步有个念头,在我们财政可以负担的情况下,也向市民发点钱,以抵消CPI高速增长的影响。”刘志庚认为,这笔钱可以叫作“临时生活补贴”。
       刘志庚的这个“念头”立即引起与会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代表的赞同,有与会者表示,此做法若行得通,在发放时应该“优先照顾”下岗工人、渔民和摩的司机。
       这就是东莞红包事件的缘起。上述消息由《南方日报》5月1日独家首发(详见当日该报A05版),全国其他媒体迅速跟进。坊间对此议论甚热。
       其实,关于“红包”之说,此前还有一次舆论铺垫。今年1月上海召开“两会”期间,上海市政协委员刑普曾提交一份正式提案——《建议研究全国人民每人发放1000元以分享财政收入高增长的提案》,此言一出即已引发社会热议。
       刑普提案的背景是:2007年,我国GDP增长11%,财政收入达到5万亿元,增幅高达31%,而与此同时全年CPI增长高达4.8%,群众生活压力增加。他集中反映了“要求政府以充盈的国库财富反馈民间”的呼声。
       而澳门特区政府最近决定派红利发生在今年3月初:拿出逾20亿的盈余,向全体居民派发红利,永久居民可以获5000澳元,非永久居民可以获3000澳元。
       东莞会不会给全民派发“红包”?一位观察人士甚至预测,既然澳门红利发放范围分为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两种,相信东莞会参考澳门的做法,在发放时应该不会忽视新莞人群体。
       5月初,针对民间热议,东莞阳光网以“东莞给市民派‘红包’可行吗”为题,进行在线调查。结果证实,近7成网民持赞成意见,认为派发“红包”可缓解民生艰困。“面对通胀大口吞噬全民财富的形势,也许那些有钱、有房出租的人不会在乎这点补贴,但对于一些困难群体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民意“汹涌”,发放工作快速启动,一个多月后,具体文件出台。
       “一切按程序来,并不复杂。先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牵头,联合打一个报告给市委、市政府,很快就有了市府办的复函。”郑文辉介绍。
       复函全名叫《关于向有关市民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问题的复函》。根据该文件精神,7类人群被列入补贴发放范围,包括低保对象、五保户、非低保对象的优抚对象、非低保对象的一至四级残疾人、弃婴、已治愈的麻风病人和低保边缘户(即家庭人均收入为401~600元的人员),发放标准为每人1000元。
       6月初,市民政局向各镇(街)社会事务办、民政局直属有关单位等发出通知,要求调查统计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群体市民人数,6月22日前报市民政部门。
       6月24日,在东莞市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刘志庚再次证实,市财政将拿出逾1.2亿元用作临时生活补贴,发放给12.2万低收入户籍人口——并没有包括东莞的外来常住人口。
       文件一出,人们先前的兴奋揣测,有些应验,有些落空。
       了解过程的一位当地官方人士给记者解释,这一方面是因为财力的确有限,如果按照约700万的常住人口计,即使每人补贴500元,也要35亿。“这远远超出了今年的预算,除非是在年初的时候财政预算里就明确了这份支出。”而要是少于500元,那又意义不大,难以发挥“对冲CPI的效果”,最终最困难的人可能仍是举步维艰,但不困难的人根本不在乎这点点补贴。
       另外一方面是统计困难,外来常住人口的流动性很可能让补贴难以落实。
       不过,“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的发放范围和金额,不仅大大超过近年来的类似补贴,而且在我国大陆城市也属范围最大、金额最高。“用首例来形容还是可以的。”不少人认为。
       新闻也从未停止“热炒”。具有代表性的新闻标题有:“东莞派发亿元红包”,“东莞派糖:一个天上掉钞票的故事”。
       ◆为什么要直接派钱?
       “直接派钱是最省成本的纾民困措施,派钱是最直接的还富于民。”“澳门红包”的研究者、澳门发展策略研究中心理事长萧志伟认为,“我的提案看起来有点‘outofbox(不合常规)’,但其实非常严肃。”刑普强调,“而且,在国际上,这样的做法并非没有先例,美国、新加坡、中国香港地区都曾经有过类似的做法”,“我的提案主要是想引起决策层对这个问题的关注”。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专家郭巍青教授则评价:“地方政府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红包行为’应该得到鼓励和肯定”,“通过公共财政来缓解民生的困难,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的分内之职。”
       不少网民认为,东莞的做法是双赢之举。在CPI指数连创新高、通货膨胀压力累积的困境下,派发“红包”的政府行为对于缓解部分民众的生活压力、稳定群众生活秩序有着重要的意义,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内需、抑制通胀。而且,政府分红不仅还原了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色,也是对“还富于民”的社会诉求的回应,更是平衡社会财富分配、促进国民收入分配公平的一种努力。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政府分红”的实施也将凸显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为政府“加分”。有人期待此举产生积极的涟漪效应。
       在新浪网,一位重庆网友称,东莞的做法是一件值得推广的大好事。一位北京网友也表示,发“红包”是好办法,真正关注民生。而在网易和腾讯网,有不少网友建议有条件的地方,可学习东莞,把红包推而广之。
       媒体也纷纷评论,指出当前是人民最需要“红包”的时候。“红包”的设想并非不可行,真正的问题是我们有没有“有为者亦若是”的改革勇气,在操作层面上大胆尝试。
       不过,在一片赞扬的同时,坊间也有质疑之声。
       东莞当初表态要效仿澳门分红时,一度被讥为作秀。就像对待刑普那样,有人将其看成是荒诞或怪异的表达。
       有人质疑“红包”发放程序的合法性:发红包之前,可否进行过立项、审批、听证、组织论证等程序?上亿元的大红包,是否以预算的形式经过人大的审议表决?
       更有人认为,分红受惠面狭窄,且存在惯性歧视,在一定程度上严重挫伤了外来民工的积极性。稍有不慎,这座昔日全国著名的“民工城市”,就将面临一场“民工危机”。
       也有人认为,分红制度不能昙花一现,形式上也不要只局限于发钱。
       ◆“只是稳定的济困制度中的一个环节”
       就在外界热议红包事件时,东莞市民政局内部却波澜不惊。
       “我们不是心血来潮,而是按照正常程序,做了一项很平常、没有争议的工作。发1000元补贴,只是我们稳定的济困制度中的一个环节,是首发,但很可能不是最后一次。”郑文辉说。
       近年来,东莞一直注重对困难群体的补贴。有统计数据表明,东莞市政府的补贴力度在不断加大,频密度也在不断提高。
       “当然,民间热议可以理解,特别是与港澳、与刑普联系起来看。不错,我们受到过澳门的启发,但和它最大不同的是,我们是立足东莞现实,立足近期物价高速增长的现实,选取7类最弱势的人群,予以补贴。”郑文辉说,“我们从来没有说过搞全民补贴,一人发一个红包,不现实,也没必要。工人的最低工资一提再提,事业单位也随着物价上涨加了工资。”
       
       东莞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至2007年末,东莞户籍人口为171.26万,常住人口为694.72万。去年,财政收入达到539.5亿元。
       “对困难户发补贴,钱不是问题,就是2亿元,财政上也拿得出来。怎样把这笔资金踏踏实实落到困难户头上,却是比较关键的。”郑文辉认为。
       ◆“红包”接近困难户半年生活费
       热烈争论之下,东莞补贴开始发放。
       6月26日,来自东莞市民政局的消息表明,首批3934.1万元的财政补贴款已拨至各镇(街),全市低保户、五保户、弃婴、已治愈麻风病人等39341名市民,正在领取千元补贴,“红包讲来刺激,其实是把钱打到存折上”。
       此外,低保边缘户的情况也在统计之中。
       千元补贴对于困难户究竟能起多大作用?“接近于半年的生活费”,李炎的概括带有很大的普遍性。
       46岁的李炎是大岭山镇水朗村居民,个子瘦小,无特长,全家4口刚刚纳入低保。李的妻子在村里做清洁员,大儿子在一家桶装水厂打散工,小儿子初中毕业后待业。
       李炎家有三分地,原本自己种荔枝,近年来受市场影响,效益不佳。后来,李和别人把地合到一起租给人家种菜。一亩地年租金500块,李可分到150块。他偶尔到河涌抓抓小鱼,一次能卖个10来块。李妻月收入不到800块。大儿子打散工收入不稳定,平均每月400块。“他家申请低保时我们核定了一下,月平均收入1440元,按照人均每月400元的低保标准,每个月还要补160元。”村干部黎茂枝介绍。
       每人每月400元够不够?李炎说有点艰难。他掰着指头给记者算,全家一个月吃米要100斤,即使买最便宜的,也要150块。菜钱平均一天8块,“不可能天天吃上肉,每隔一周买8块钱骨头回来煲汤。”一个月下来,300块左右。另外,每月电费140块,水费70块,电话费30块,加起来又去了两百五六。还有油盐酱醋。近来物价飞涨,每个月的基本生活开支已从两年前的600多元提升至800元。
       其他开支要省着。“小儿子找工作要用手机,每次充值只能给30、50,不敢一次性给多。”李炎说。他家被征了些地,政府补偿几万,又向姐姐借了4万,才盖了现在的房子,债务都没还清。
       能领到4000元的补贴,李炎说“当然好开心”,但还没想好钱怎么花,除了适当改善生活外,就是尽快还清姐姐的钱。
       千元补贴,对水朗村另一家低保户刘世权来说,除了改善生活,还多了另一层含义:二女儿刚考上大学,读大学的生活费终于有着落了。
       刘和妻子都是残疾人,没有劳动收入,只有大女儿在工厂,月收入800多块。由于两个孩子还在读书,刘世权买米买菜的钱比李炎家高,一个月700多元,“肉价贵,孩子读书在长身体,不能不吃好啊”。
       让人高兴的是,二女儿今年高考上了“二本”线。“听说学费要六七千,生活费也要几千块。”全家能领到5000元补贴,他觉得心里踏实多了。
       ◆低保边缘户将被公示15天
       人均月收入401~600元的低保边缘户此次亦被纳入救助范围。
       在郭巍青眼中,涉及公共财政支出的问题,就是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关键是需要一个“制度框架”来保证分配过程尽可能更为公正。
       “低保边缘户的身份认定,不是现在突然有的,我们以往也根据这个身份给过一些家庭教育补贴。”郑文辉说。自1998年以来,低保户家庭在东莞能够享受教育补贴,以帮助子女接受教育。同时,一些接近低保线的家庭,也能从政府得到额度不等的教育补贴。
       但是,如何完成全市所有低保边缘户的界定,仍是一项规模浩大的工程,也是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
       有媒体报道说:“为了千元‘红包’,甚至出现一个社区近8成居民申请边缘户的现象”,“新村是万江人口最多的一个村,据有关人员介绍,申报低保边缘户的人数超过了总居民人数的一半。据了解,甚至有的镇部分社区的申报人数近8成。有村民坦率地说:‘每人1000元啊,一个家庭可能就三四千元,很多村民都在私下约好,只要不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老板,都去申报边缘户’。补助变成了福利,这是许多工作人员没有想到的”,“在界定‘低保边缘户’上,各镇街也是‘各出奇招’”。
       对此报道,东莞市民政局、万江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的干部均认为部分内容失实。“报道写得很粗糙。不少数据没有经我们核实,可能是听信了报料人的一面之词。”
       “关于界定工作,其实是有统一尺子的,就是人均月收入401~600元。划定低保边缘户与划定低保户其实道理相同。设想一下,如果把低保户标准定为月均收入600元,不就是了么?”郑文辉说:“在申请低保边缘户时,出现了一点小纠纷,但毕竟是极少数情况,与个别市民的觉悟有关。”
       郑还解释,原定于6月22日上报的补贴人员名单有所拖延,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太大,人手不够,“一个镇才几个工作人员,要深入调查,又要认真核实”。
       在这个时候,发动广大群众对界定工作进行监督成为堵住问题的最有效方式,郑透露,“核对之后,确定低保边缘户名单,在各村(居)委公示15天”。
       一些镇街还主动制定了操作性很强的低保边缘户界定标准。
       万江街道社会事务办出台了《万江区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核实办法》,对“家庭成员的确定、家庭收入的计算、核实家庭收入的工作方法、监督举报制度”等,有着详尽规定。
       不能享受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待遇的家庭,共包括19种情况。有些颇有意思,如“申报家庭的月人均收入低于界定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高于界定标准的”、“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在家待业的”、“拥有、购买非维持家庭最低生活需要的汽车、摩托车、手机、空调、电脑、钢琴等高档消费品的”、“有证券投资行为的”,等等。
       “补贴初衷在于为困难群众解困,界定工作一定要防止优惠政策‘养懒汉’。否则,就会失去真正意义上的公平。这项工作与其说是‘锦上添花’,不如说是‘雪中送炭’。”万江区社会事务办主任伍立君认为。
       目前,东莞32个镇(街)中,已有半数上报低保边缘户名单,人数多为数千或数百,有的富裕镇上报的名单只有百余人,只有一个镇报了万余人。“这个镇人口很多,有上万人符合条件也不奇怪。”民政部门认为,从已上报的情况来看,低保边缘户的认定基本上是符合各镇实际的。
       “确定低保边缘户名单后,公示15天无异议的,会尽快下发补贴。”郑文辉表示。
       (应当事人要求,文中低保家庭和残疾人家庭人名均为化名。)
       (摘自7月8日《南方日报》,作者为该报记者。该报记者南小渭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