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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张荣坤的那桶金,拎走的是国家钱
作者:肖春飞 杨金志

《新华月报(天下)》 2008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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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陈良宇是社保案的核心,那么张荣坤便是二号关键人物,正是由于他的被捕供述,才引出祝均一、王成明、韩国璋、秦裕、韩方河、王国维、李易曾、徐伟、程彦敏等上海政要、国企高管及民企富豪近30人,陈良宇亦由此落马。
       4月7日,“上海社保案”涉案另一主要人物张荣坤案在吉林省松原市被宣判,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9年,没收13亿余元财产。这个不到30岁就成为巨富的人,以巨额贿赂打通权贵之门,以国家资本自造“亿万富翁”的品牌,最终难逃法网。
       小商人的离奇暴富
       张荣坤1973年生于苏州,一直到张荣坤暴富之前,张家都相当贫困。张当年的一位邻居说,张荣坤发财后,社会上有人说他有很深的家庭背景,“他家里哪有什么背景!不过,谁都弄不清他是怎么发财的。”
       在张荣坤暴富后的人物介绍中写着“张荣坤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金融系,获得世界经济专业硕士学位”。社会上由此猜测张与陈良宇秘书秦裕是大学师兄弟。但华东师大方面表示,经过对华师大历届研究生学籍的核查,没有张荣坤的学位记录。
       张荣坤是通过行贿进入上海并开始其暴富生涯的,他成功地“组织发动”了上海的一些官员:2000年以来,张荣坤向王维工、祝均一、秦裕等20多名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行贿,他通过行贿从而获得资金支持、商业机会和优质国有资产,利用做假账等手段骗取社会资金,进行资本扩张。
       资料显示,福禧投资于2002年2月在上海成立,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后增资为10亿元人民币。至张事发前的2006年6月底,福禧投资号称总资产136亿多元人民币,扣除负债后,净资产高达53亿多元。
       “张荣坤暴富得很奇怪,一不靠科技文化创新,二不靠办好实业企业,三不靠现代科学管理,总之他没有‘艰苦的原始资本积累’就直接地暴发了,其暴富速度让整个社会目瞪口呆。”上海一名干部称。
       官商勾结的图谱
       张荣坤一举成名是在2002年3月:由他掌控的刚刚成立的福禧投资以32亿多元人民币报价,收购上海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持有的上海路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99.35%股权,后者拥有沪杭高速公路上海段30年经营权。同年2月,陈良宇由上海市代理市长当选为市长,从1995年开始给时任上海市副市长陈良宇担任秘书的秦裕成为市长秘书。此前,秦裕与张荣坤已成为“密友”。
       2002年初,福禧投资为收购上海路桥,请王维工帮助,邀请陈良宇与张荣坤一起用餐。张荣坤请陈良宇关照,陈良宇当即表示支持。从此,这个29岁的苏州商人开始了上海滩“闻人”生涯。
       荣誉与财富接踵而至:2002年5月,张荣坤成为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名誉副会长;7月,再任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8月,又任上海公共关系协会名誉会长;2005年还当选为“中华百位慈善人物”。2005年升至《福布斯》中国富豪排行榜第16位。
       此外,在上海电气改制过程中,与电气并不搭界的张荣坤击败世界著名企业西门子、GE、通用等战略投资者,购得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股份,成为上海电气第二大股东。张荣坤案发前不久,福禧投资还发行了面值1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开创了国内非上市民营企业公开融资的先河。
       真相大白时,人们才发现,这个“公路大王”完全是官商勾结、用国家资本“制造”出来的。
       倾家荡产,罪不容赦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专家孙万怀副教授表示,张荣坤案的一审判决结果,体现了我国刑事政策的两个重要特征,对有效震慑“官商勾结”犯罪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张荣坤被处没收巨额资产和巨额罚金,让那些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人警醒:法律的惩罚不仅是让他失去自由,而且要让他在经济上倾家荡产。
       孙万怀说,当前一些行贿者心存侥幸,他们认为行贿过程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被发现的可能性很小;法律倾向于重点处罚受贿者,由于行贿者经常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案件,可能会有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等立功表现。但是,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和制度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贿赂行为被暴露于阳光之下,贪污腐败行为没有“不透风的墙”。我国刑法规定,行贿犯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无期徒刑。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行贿行为,法律必将严惩不贷。(新华社记者肖春飞、杨金志)
       (4月11日《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