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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厘清民享标准
作者:李 洁

《新华月报(天下)》 2007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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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首2006年,中国政府厘清民享标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努力,赢得了广泛拥护。
       和谐社会首重民享标准
       2006年颁布的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
       “共同享有”的丰富内涵,集中体现在财富分配上。而对中央收入分配的关注,贯彻全年。2006年春,中共中央党校春季进修班学员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就是收入分配问题。这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要求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并把“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作为国务院2006年工作要点之一。5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集中研究了收入分配体制改革问题,明确提出“补低、扩中、调高”三管齐下的方案。7月,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财政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等13个部委协同参与制订的《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在相关领域广泛征求意见。10月,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再次将分配体制改革作为重要议题之一,在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定中确定改革原则、目标及部署。12月初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传递出“国家明年将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的信息。
       国家发改委的一位官员表示,虽然有关收入分配方面的方案每年都做,但2006年格外重视。
       初次分配瞄准“公平机会”
       初次分配强调效率,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立足公平,促进持续、稳定、高效的效率,是初次分配应遵循的原则”,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主任吴忠民教授说,“过去在初次分配中忽视公平因素,这一问题在2006年得到格外重视。”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的一项研究指出,初次分配不公集中地体现在:
       首先是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例持续走低。
       其次是由于改革不到位,一些部门凭借“行政权利”获得大量额外收益。
       第三是垄断行业以垄断地位获取收益。如垄断行业内许多企业员工工资是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的3~10倍。
       第四是地区差别。部分地区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国际贸易,居民分享到国际分工的好处,收入增长明显要快一些。与此同时,外资流入较多的地区,居民收入增加的机会也要多一些。
       事实上,人们质疑的重点是初次分配差距中的不合理因素,如市场垄断、贪污腐败、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偷税漏税等不公平乃至不合法的收入。
       针对此,中央提出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提低、扩中、调高”的思路。
       “提低”的首要目标是保护困难群体利益,努力扭转贫困人群“代际转移”的势头,是分配制度改革的突破口之一。延续近年来连续提高基本养老金、落实优抚对象待遇、提高个税征收标准等政策取向,2006年,我国绝大多数省市又一次调整了最低工资。2006年下半年,全国各地完善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机制。这年10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将积极推动全国各地(除西藏外)在2006年年内实施最低小时工资制度,其主要受益人群,也是非全日制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城市下岗职工等灵活就业人群。
       而在“扩中”方面,2006年7月1日实行的第四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是重头戏。
       调查表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不同级别公务员之间的工资差距,由1985年的10.2倍缩小到2003年的6.6倍,呈缩小趋势。但在实际运作中仍存在地区及部门间收入差距过大、个人贡献与收入背离和公务员总体工资偏低、收入不规范等现象。
       “调高”的主要切入点是针对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在国家发改委起草的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草案初稿中,已把“调高”列为“当前较为紧迫的问题”之一,并提出了若干措施。比如,2006年,国务院对石油开采企业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平衡行业间收入分配关系、加强对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监管、构建规范的国家公职人员工资制度、严格对土地等要素资源的宏观管理等。如何使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体现“公平”,是平衡社会收入分配的重点所在。
       政府转型是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关键性因素,如果自身作为直接的利益主体不退出的话,收入分配问题很难从根本上解决。
       二次分配关注民生
       专家分析,我国的二次分配的突出问题,在于“该花的钱没花,不该花的钱花得太多”,影响了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直接抑制了个人消费,加大了贫富差距。2006年,我国在基本民生保障方面,重新校正了医改、社保、低收入群体住房等领域的政策目标,大大提高了政府责任的位置。
       在二次分配中,我国用于基本民生方面的投入比例长期偏低。另一方面,我国政府在一般公务方面的财政支出比重高达24.7%,这在世界各国是最高的。
       “减少支出就等于增加收入”,政府在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有所作为,将使资源得到更均衡的分配,并辅助收入分配改革更好地落到实处。
       教育领域,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在西部地区全面实施,受益学生约达到4880万人。于2006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其灵魂是推进教育的公平均衡发展。
       卫生领域,2006年,政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严格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管。这一年的2月下旬,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部署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至2006年6月底,全国已有3.96亿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时,政府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社会医疗救助制度,通过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和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医疗救助基金,对困难群众就医给予补助。2006年已开始起草的卫生改革方案,将明确公共卫生的公益性原则。
       社会保障领域,2006年11月出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了“十一五”时期政府在就业、社会保障和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等涉及人民生活质量方面要承担的责任。
       2006年11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将公务接待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公开透明,接受监督。11月底,财政部发布了《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旅差费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了公务旅差费接待标准,即将配套下发的定点住宿、餐饮的文件,将有力遏止大吃大喝之风,降低公务消费。此举必将对当前政府改革和反腐倡廉产生重要影响。
       经过了二十多年的经济高速发展,中国财富分配的语境俨然已变,相应的财富分配路径亦应作出改变。可以预见的是,“共享时代”如何实现“财富分配的和谐”,将在未来进一步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