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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从税收政策看中小企业发展所面临的困难
作者:龚雯奕

《新华月报(天下)》 2006年 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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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业,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据统计,目前全国在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已超过1000万家,占全部注册企业总数的98%,中小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部工业总量的00%以上,近年来出口总额的60%来自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随着国有企业结构的调整.中小企业在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缓解就业压力、拉动民间投资、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
       改革开放至今,中小企业的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面临着诸多的困难与问题:其中有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规模小,实力薄,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等存在先天不足。同时中小企业面临不公平的政策环境,严重制约着企业的发展。
       国家对中小企业在税收政策方面扶持力度不够,客观上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笔者认为存在以以几个问题:增值税纳税人的划分——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现行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规定不适合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不平等;中小企业社会负担过重。
       如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定支持政策是核心,通过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对于税务部门来说,就显得更加重要。
       目前国际上发达国家为了发展中小企业采取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通过降低税率、减免税收、返还税收来实现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我们应该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以中小企业为对象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中小企业实行较低税率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目前,我国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可以参考借鉴这一做法,对中小企业减按15%~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或者,对中小企业实行低税率征收,督促其规范建账,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的所得税负担率。
       鼓励中小企业积极筹措资金,将企业利润用于再投资。对中小企业的这部分投资可以给予全部或部分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照顾,对中小企业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按——定的比例给予返还,提高中小企业的投资积极性,引导他们向国家鼓励的产业发展。
       实行有利于中小企业筹集资金的税收政策。引导银行积极向中小企业贷款。对中小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应取消以往按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利率计算数额之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的规定,改为按实际支出扣除,降低筹资成本,促进中小企业积极筹集社会闲散资金。
       合理调整新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现行政策规定对新办第三产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优惠,范围显得过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办小企业,同样也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和标准。取消计税工资税前扣除办法,改按企业实际支付的工资全额税前扣除。取消技术开发费税前列支的对象限制,适用于国有、集体企业的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办法,同样适用中小企业。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下限标准。切实减轻核定征收的中小企业的所得税的税负率。
       加快税费改革步伐,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对现有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一切不合理和不合法的收费,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服务。对中小企业简化纳税申报程序,为其提供税收政策信息和咨询,提供建账建制、财务培训等方面的宣传辅导和帮助,推行税务代理,提高办税效率,营造良好的税收服务环境,降低中小企业办税成本,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浙江省诸暨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