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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发展]2006-2007年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研究
作者:刘 勇 李 宪

《新华月报(记录)》 2007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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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新三大地带和省区为单位,分析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水平差距、增长差距以及总量差距情况。研究表明:2006年我国三大地带差距扩大趋势继续略有放缓,东西部高中部低的水平格局、东西部快中部慢的增长格局和东部大中西部小的总量格局依然基本保持。2007年上半年我国区域经济继续加速增长,区域增长格局与2006年相同;下半年我国区域经济将继续保持良好发展趋势,全年区域经济将继续保持绝对差扩速放缓、相对差距略有缩小的态势。
       2006年我国经济连续第6年保持了上升和高位运行态势,增长率达11.1%,GDP总量达20.9407万亿元,人均GDP达1.5973万元/人;各地区经济也大多呈同样的发展态势,绝大多数省区主要经济指标均优于全国总体水平,各省区(指省级行政区划单位,下同)经济增长率合计为13.5%(按GDP总量加权平均),比全国统计数高出2.4个百分点,各省区GDP总量合计为22.9522万亿元,比全国统计数高出2.0115万亿元,各省区人均GDP合计达1.7844万元/人(按人口加权平均),比全国统计数高出1871元/人。区域经济发展总体态势继续表现为:发展水平差距、发展速度差距和经济总量差距等三大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继续略有放缓,东西部高中部低的水平格局、东西部快中部慢的增长格局和东部大中西部小的总量格局依然基本保持。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距继续呈绝对差扩大、相对差略有缩小的态势
       (一)新东部(包括东北)与中西部绝对差继续扩大,相对差继续有所缩小,新三大地带经济发展水平继续呈“东西部高、中部低”的态势
       2006年,新东部与中西部人均GDP绝对差为14140元/人,比上年扩大了1764元/人,相对差为55.1%,比上年减少0.3个百分点;新东部与大中部人均GDP绝对差为14549元/人,比上年扩大了1850元/人,相对差为56.7%,比上年减少0.2个百分点;新东部与远西部人均GDP绝对差为9002元/人,比上年扩大了720元/人,相对差为35.1%,比上年减少2.0个百分点;远西部与大中部人均GDP绝对差为5547元/人,比上年扩大了1130元/人,相对差为33.3%,比上年增加1.9个百分点。新东部经济发展水平最高,人均GDP达25663元/人,其次为远西部,达16660元/人,大中部最低,为11113元/人。
       (二)各省区间同样呈现出绝对差继续扩大、相对差有所缩小的态势,经济发展水平依然呈“金字塔”分布
       从各省区平均差距看,2006年各省区人均GDP平均绝对差(aad)为39.3%,比上年略缩小0.2个百分点,表明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从各省区最高值与最低值看,2006年各省区人均GDP变化幅度为57310元(上海)—5750元(贵州),两者绝对差达51560元/人,比上年的46422元/人(年鉴数)扩大5138元/人(未扣除价格影响),相对差达90.0%,比上年缩小0.2个百分点,表明贵州人均GDP增速略高于上海。
       各省区经济发展水平可按人均GDP总体平均、上线平均和下线平均等(均以人口加权)三条线分为以下4类:
       ——发展水平最高的省区,指人均GDP既大于各省区总体平均、又大于上线平均的省区。包括上海、北京、天津、浙江和江苏等5省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江苏1个省区,由较高类进入最高类;排列未变。
       ——发展水平较高的省区,指人均GDP大于各省区总体平均、但低于上线平均的省区。包括广东、山东、辽宁、福建和内蒙等5省区。与上年相比,减少了江苏1个省区;排列未变。
       ——发展水平较低的省区,指人均GDP低于各省区总体平均、高于下线平均的省区。包括河北、黑龙江、吉林、新疆、山西、河南、湖北、海南和重庆等9个省区。与上年相比,省份和数目均未变。排序变化情况是:河南超过湖北上升1位进入第16位,湖北相应降1位到第17位;海南超过重庆上升1位进入第18位,重庆相应降1位到第19位。
       ——发展水平最低的省区,指人均GDP低于各省区总体平均、也低于下线平均的省区。包括湖南、宁夏、陕西、青海、江西、四川、西藏、安徽、广西、云南、甘肃和贵州等12个省区。与上年相比,省份和数目均未变。排序变化情况是:陕西超过青海上升1位进入第22位,青海相应降1位到第23位;四川超过西藏上升1位进入第25位,西藏相应降1位到第26位。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2007年各省区发展水平排序变动较小,4类省区分布格局略有改善,由上年的4-6-9-12演变为5-5-9-12,但位于塔尖的省区依然较少,位于塔底的省区仍然较多,落后的“金字塔”分布状态没有根本改变。
       (三)城乡绝对差和相对差依然呈加速扩大的趋势,扶贫工作继续得到加强,农村贫困状态继续得到减轻
       2006年我国城乡绝对差距为8173元(当年价),比上年名义增长12.9%;城乡相对差比上年扩大了0.5个百分点,达69.5%。2006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为2365万人,比上年减少245万人,下降9.4%;贫困发生率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为2.3%;贫困线标准提高了10元/人,达693元/人。
       
       二、各地区经济增长速度的差距比上年有所缩小,区域增长重心进一步北移
       (一)新三大地带间经济增长速度差距有所缩小,速度分布继续呈“东西部快、中部慢”的态势
       2006年按各省区合计的全国经济增长速度继续比上年有所提高,幅度为0.32个百分点;远西部继续保持最快速度,其次为新东部,大中部最低;远西部比新东部快1.20个百分点,比大中部快2.28个百分点,比上年有所缩小;新东部比中西部快0.84个百分点,比大中部快1.08个百分点,比上年扩大。
       各省区增长速度普遍有所提高,速度差距有所拉大,但增长幅度有所缩小,区域增长重心进一步北移。各省区经济增长幅度为18.0%(内蒙)-11.0%(新疆),最大值与最低值之差达7.0个百分点,比上年缩小。各省区增长速度分布格局及变化情况如下:
       增长速度超过14.0%的省区,有内蒙古、吉林、江苏、山东、天津、河南和广东等7省区,比上年增加了2个省区。其中,内蒙古速度依然最快,已连续5年保持全国第1位;吉林上升14位跃进第2位,成为增速位次前移最多的省份。
       增长速度在14.0%-13.0%之间的省区,有辽宁、浙江、广西、福建、西藏、四川和河北等7省区,比上年增加4省区。其中,福建上升10位进到第11位。
       增长速度在13.0%-12.0%之间的省区,有安徽、陕西、海南、宁夏、江西、重庆、青海、湖北、湖南、北京、黑龙江和上海等12个省区,比上年增加2省区。其中,海南上升13位进到第17位;安徽和宁夏均上升10位,分别进到第15位和第18位;江西下降了10位降至第19位。
       增长速度小于12.0%-11.0%的省区,有云南、山西、贵州、甘肃和新疆等5个省区,比上年少了2个省区。其中,山西下降了16位降至第28位,成为增速位次后移最多的省份。增速小于11.0%的省区没有,上年有4个这样的省区。
       (二)投资增速差仍然是地区增速差的主要原因,消费和净出口增速差也起着一定的作用
       
       1.各省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有一定的回落,但增速差有所扩大,是各省区经济发展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2006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为24.0%(摘要数,各省区合计计算为23.8%),比上年低2.0个百分点,各省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在49.1%(吉林)-11.1%(上海)之间,最大值略高于上年,最小值略低于上年,幅度略大于上年。各省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格局及变化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大于40%的省区有2个,较上年减少1个。其中,吉林固投增速继续保持全国第1位,达49.1%,确保了其经济增速跃居全国第2位;安徽固投增速继续大幅度加快,提升6位跃居全国第2位,使该省份经济增速提升10位。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在40%-30%之间的省区有6个,比上年多1个。其中,福建固投增速提升11位进入第6位,使该省经济增速相应地提升10位;陕西固投增速提升7位进入第8位。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小于30%-20%的省区有11个,与上年一样。其中,西藏固投增速提升16位进入第15位,成为固投增速位次前移最多的省份,相应地其经济增速上升6位;青海和湖北分别提升15位和11位而进入第13位和第11位;内蒙、四川固投增速分别下降8位和7位降至第10位和第17位。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小于20%的省区有12个,与上年一样。其中,云南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降15位降至第15位,成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位次后移最多的省份;山东、广东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分别下降14位和9位降至第21位和第29位;上海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最低,仅11.1%。
       2.各省区消费增速普遍有所提高,消费差距拉大,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有所提高。2006年全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13.7%(摘要数),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各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范围是22.7%(西藏)-12.2%(青海),最大值和最小值均大于上年,增长幅度达10.5个百分点,远大于上年。各省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率分布格局及变化情况如下: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速大于16%的省区4个。其中,西藏商零总额增速上升3位,居全国第1位,有力地带动了该省区经济增长;内蒙和山东商零总额增速继续列第2、3位,成为带动这2个省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速在16%-15%之间的省区12个。其中,湖北商零总额增速上升13位达13位,是商零总额增速位次前移最多的省份;安徽、重庆商零总额增速分别上升9位和7位达第15位和第8位。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速在15%-14%之间的省区9个。其中,云南商零总额增速上升11位达17位;广西、天津商零总额增速均下降11位分别降至第21位和第25位。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速小于14%的省区6个。其中,青海商零总额增速下降13位降至最后1位,是商零总额增速位次后移最多的省份。
       3.各省区净出口普遍增长,但差距有所缩小,对区域经济的影响有所提高。2006年全国净出口达1774.6亿美元,比上年增加754.6亿美元;各省区净出口量(按境内目的地、货源地分,下同)分布范围为691.0亿美元(广东)--206.8亿美元(北京),最高值和最低值均比上年高,分布幅度比上年小。各省区净出口分布格局及变化情况如下:
       净出口大于100亿美元的省区5个。其中,广东、浙江和江苏净出口继续保持前3位,有力地支撑着其经济增长。
       净出口在100亿美元-10亿美元之间的省区8个。其中,山西、湖南净出口均上升3位分别进入第9位和第11位,前者靠煤炭出口,后者靠有色金属矿产品出口。
       净出口在10亿美元-0亿美元之间的省区9个。其中,西藏净出口上升5位进入第19位,是位次前移最多的省份;重庆、宁夏和贵州净出口均上升4位分别进入第11位、第17位和第18位。
       净出口小于0亿美元的省区10个。其中,黑龙江净出口下降14位降至第22位,是位次后移最多的省份;天津净出口下降13位降至第28位;吉林、上海和北京净出口继续保持最后3位的位置。
       区域增长重心进一步北移,突出地表现在位于东北的吉林和辽宁等省份增速位次大幅度提前,而相应地位于华北的天津和山东等省区增速位次有所下降。
       
       三、各地区经济总量差距进一步拉大,地区产业结构得到优化
       (一)新东部和大中部经济总量比重略有下降,远西部比重略有上升,各省区经济总量差距进一步拉大
       2006年我国新三大地带经济总量结构变动不大,略呈“东中部降、西部升”态势,新东部经济总量比重为64.16%,比上年略下降0.08个百分点,中西部略上升0.08个百分点;其中,大中部下降0.04个百分点,远西部上升0.12个百分点,大中部仍然在塌陷。
        各省区经济总量普遍快速增长,但总量差距也继续扩大。2006年各省区经济总量分布范围是最大值广东(2.5969万亿元),最小值西藏(290亿元),两者相对差为98.877%,比上年略扩大0.06个百分点。各省区经济总量排序格局变化不大,若干省区位次发生了一些小变化。
       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亿元的省区6个,比上年多1个,包括广东、山东、江苏、浙江、河南、河北和上海。各省区相对位次没有变化。
       地区生产总值在1万亿元到5000亿元之间的省区8个,包括辽宁、四川、北京、福建、湖北和湖南等。各省区相对位次也没有变化。
       地区生产总值在5000亿元到1000亿元之间的省区13个。各省区相对位次变化情况是:内蒙上升2位升至第17位,广西和甘肃均上升1位分别升至第16位和第26位;山西下降2位降至第18位,天津和贵州均下降1位分别降至第21位和第27位。
       地区生产总值小于1000亿元的省区3个,包括宁夏、青海和西藏,相对位次没有变化。
       (二)地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2006年全国三次产业结构演变为11.8∶48.7∶39.5,与上年相比变化态势为-0.7∶1.2∶-0.5,总体格局依然呈“二、三、一”的模式。从各省区看,除北京、上海、重庆、广西和西藏为“三、二、一”格局,海南为“三、一、二”格局外,其余省区均为“二、三、一”格局。各省区产业结构比重变化情况如下:
       第一产业比重除上海持平外,其余省区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比重下降最多的是重庆(-2.8个百分点)、新疆(-1.9个百分点)和湖南(-1.8个百分点);比重最高的是海南(32.7%)、广西(21.5%)和云南(18.8%),比重最低的依然是天津(2.7.%)、北京(1.3%)和上海(0.9%)。
       第二产业比重除江苏、北京和上海略有下降外,其余均呈上升趋势,比重上升最多的是内蒙古(3.1个百分点)、江西(2.9个百分点)、新疆(2.9个百分点);比重最高的为山东(58.3%)、山西(57.8%)和天津(57.3%),比重最低的为北京(28.7%)、西藏(27.6%)和海南(27.4%)。
       第三产业比重升少降多,总体呈下降态势,上升最多的是北京(0.9个百分点),下降最多的是宁夏(-2.1个百分点);比重最高的是北京(70.0%)、西藏(54.8%)和上海(50.6%),比重最低的是江西(32.8%)、山东(31.9%)和河南(29.3%)。
       (摘自10月22、23、26日《中国经济时报》,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信息科技大学)
       【本栏责任编辑 葛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