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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论坛]从《录异记》看道教生态思想之特色
作者:孙亦平

《中国道教》 2006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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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代道教思想家杜光庭(850-933)的思想虽然是通过诠释老子之道而建构起来的,但他在对自然、社会和人生的关注中又将“道”推向了宗教化的道路。为了论证道教得道成仙信仰的真实性,杜光庭搜集民间与道门中流传的各种奇闻逸事编撰成了《录异记》。明人沈士龙认为,《录异记》“大都捃拾他说,间入神仙玄怪之事,用相证实”(《题<录异记>》,沈士龙、胡震亨辑《秘册汇函》)。由于《录异记》是通过记录人世间和自然界的种种神异玄怪之事来宣扬为善去恶、以求善报的思想,因此在文体上可以归属于道教志怪小说中的地理博物体小说,即以地理方位为基本框架,以叙述诸方名产、珍贵物品以及人与万物之关系而演成的奇闻异事为主要内容(参见卿希泰主编《中国道教》第四卷,东方出版中心1994年版,第56页)。法国学者傅飞岚先生在《蜀——杜光庭<录异记>里的“圣地”》一文中也认为,《录异记》“意在‘记录奇异’,在文体类型上可以归属于中国中古时期‘神怪文学’(mirabilia literature)中的‘志怪’类”。同时,他对《录异记》所收故事的地理方位进行了研究,认为“在162则故事中,大约有70~80则的内容和蜀有关,其中有一些虽然和蜀不是直接相关,但其内容却能增加那些有关蜀地王朝正统地位的故事的说服力,这些都是一些前例以及发生在其他地方的类似故事,很明显的是来自唐朝宫廷”(参见傅飞岚、林富士主编《遗迹崇拜与圣者崇拜》,台北允晨出版公司1999年版)。笔者认为,《录异记》以“志怪小说”的形式,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真实的时空背景、生动的人物形象、“纪实”的表达方法来宛转地叙述一个个灵迹异闻,记录的自然界和人世间的一些怪异现象,读后常常给人以惊奇、甚至荒诞之感,但其所包含的道教宫观圣地和道教人物事迹的故事、古老的神话和历史、与当地自然地理有关的民族志和传闻秩事,又使之成为一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其中闪现的生态思想对现代人协调人与自然万物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道教将自然万物纳入到一个超然的想像世界之中作一种伦理性的解释,由此而赋予自然万物以神圣性,以此为基点而形成了尊重万物的生态思想。杜光庭在《叙》中认为,《录异记》所记载的各种怪异现象,如“田鼠为,野鸡为蜃,雀化为蛤,鹰化为鸠,星精降而为贤臣,岳灵升而为良辅”等,并非凭空捏造而是有根据的。他说:“怪力乱神,虽圣人不语,经诰史册往往有之。前达作者《述异记》、《博物志》、《异闻集》皆其流也。”《录异记》的体例与内容虽与张华的《博物志》和干宝的《搜神记》相类似,但它却以小说的形式来反映蜀地的风土人情和文化习俗,表达道教神仙崇拜的特色和善待生灵的慈悲情怀,以至于北宋李昉等人在编撰小说总集《太平广记》时就收录了《录异记》一半以上的内容,可见其在当时社会文化中所产生的影响。
       
  《录异记》原本十卷,保留在今天《道藏》中的《录异记》尚存八卷,收录了162则神异故事,“若再加上《太平广记》所收录的故事,大约可以恢复《录异记》的全貌达百分之九十四”(傅飞岚著《蜀——杜光庭<录异记>里的“圣地”》)。杜光庭将八卷的内容依照如下的次序排列:卷一:仙;卷二:异人;卷三:一、忠,二、孝,三、感应,四、异梦;卷四:鬼神;卷五:一、龙,二、异虎,三、异龟,四、异鳖,五、异蛇,六、异鱼;卷六:洞;卷七:一、异水,二、异石;卷八:墓。
       
  以上八卷共分为十七类,每一类皆由一些主题相近、但内容不相同的故事组成,因此每个故事不列标题。杜光庭由仙起笔,再讲述异人、鬼神,然后再对龙、虎、龟、鳖、蛇、鱼等动物和洞、水、石等自然物的神异现象进行描绘,最后以“墓”来表达死亡,以守墓人的孝行来体现道教趋生恶死的伦理思想。杜光庭从珍惜人的生命出发,发展到崇拜直接赋予自己生命的父母以及祖先,再扩大到敬拜养育人的自然界。杜光庭将自然物加以分类,并将它们纳入道教以及国家祀典的信仰系统中,通过对神异之物的崇敬来弘扬道教信仰的神圣性与丰富性,并教化民众要善待自然,珍视生命,由此而反映了他作为一个“道门领袖”的立场。
       
  在古代社会中,因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们生活在自然世界中,既时刻接受着大自然的无私奉献,也不时地遭遇着自然灾害的无情袭击,由此而对周围世界所出现的令人惊异恐惧或令人赏心悦目的自然现象产生疑虑并作出思考。在杜光庭的笔下,《录异记》中所关注的主要是山水石洞、动植物等自然物,而那些能够操纵自然的罗真人、庐山九天使者、杨尊师等,追求长生成仙的鬼谷先生、许君等仙人、异人也就受到了特别的崇拜。例如,《录异记》中记载说,“主水旱之事”的罗真人在鄂州城举行大醮时,于人群中认出了化身为俗人“潜欲害此城”的江中白龙,并将它赶回了江中,避免了一场灾难,从而受到了当地人的崇拜。
       
  同时,在《录异记》中,山水石洞等自然现象都隐有一种神异之象。例如,“浙唐县西百二十里,有清潭在漳浦溪源,极深,常有白龙藏此中,天旱,令人取猪羊粪掷潭中,即有洪雨大水,至今有验。”(卷七)再例如,“蜀州晋源县山亭中有二大石,各径二尺来,出地七八寸,人或坐之,心痛往往不救。又是落星石,东边者生,即灵验,西边者死,与诸石无异,色并带青白也。”(卷七)杜光庭在《录异记》中通过对种种奇异事物的介绍,不但描绘了奇异的地质景观、赞赏了大自然的神奇,也往往以此来表现道教神仙与自然山水的密切关系。例如,“道长山扬谟洞在峭壁之中,上下悬险,人所不到。洞中元有神仙,或三人,或五人,服饰黄紫,往往出见,是时所见,人数稍多。”(卷一)永平四年(914),利州刺史王承赏将这一异象上奏,后道门与朝廷共同前往举行醮仪,这种情形又“复出见如初”。“恩州大江之侧,崖壁万仞高处有洞门,中有仙人。江中船人叫声呼之,往往即出,多著紫衣,下窥江岸,踌躇久之,方去洞下。”(卷一)青城县老君观东边有一马跑泉,“其泉水味甘,四时不绝,春夏如冰冷,秋冬即温”。据说,这是“太上老君与天真皇人于此会真之所,其泉是老君所乘者马跑成泉焉”(卷七)。
       
  人们对自然环境采取何种态度,往往取决于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在《录异记》中最为精彩的大概要算是关于人与动物关系的描写了。杜光庭认为,人要得道成仙,不仅要珍爱自己的生命,而且还应当泛爱各种有生命的动物,因此,人与动物的关系就成为《录异记》的重要内容。《录异记》中的“毛意欢修道”、“景知果驯兽”、“山虎为阴玄之助哭”等故事就讲述了修道者与动物之间所建立起的亲密伙伴关系。杜光庭写道,“景知果亦有道者也。居豆圌山与虎豹同处,驯之如家犬焉,鸦数只集其肩臂之上,鸣戏为常。”(卷二)还有个叫毛意欢的人,咸通年间(860~874)就住在绵州(今四川绵阳)昌明县豆圌山修道。这座山没有山路,在当时基本上与外界隔离,但山顶上却有一座不知建于何时的“天尊古宫”。毛意欢“人幼而为道,常持五千言,诵不辍口”。白天,他会穿着破旧衣服到集市上去“诵经乞酒”,喝醉之后,便“登山攀缘峭险,以绝道为桥焉”。山顶长着许多白松树。由于山路断绝,峭崖难攀,毛意欢便以绳梯系在白松树上,结绳做桥。后来他隐于洞穴中读经,逾旬而出。人们经常看到他出来时,“多持灯碗度绳桥”而下山。由于“山多毒蛇猛虎,里中人莫敢独往。意欢夜归,亦无所畏焉。常有二鸦,有客将至,鸦必飞鸣,意欢整饰宾阶坐榻未毕,客果至矣。”(卷六)毛意欢在山中修道日久,不仅自己炼就了一套神异之术,而且还与鸦鸟达到相契的地步。杜光庭通过这个故事描绘了一幅生动的人鸟交际图,反映了人与动物和谐相处时所具有的乐趣。
       

       
  《录异记》中还描绘了许多具有灵力的动物。例如,蜀江大鳖被人捕获后,放到锅中煮了一个晚上,仍然不死,投入江中,还能够“浮泛而去”。汴河巨龟的壳被烧焦了,但还能“伸颈足动”,投于江中,竟然也能游泳而去。杜光庭对这些神奇动物充满着敬畏之情。他在“郫县小蛇”的故事中还写道:“郫县有民于南郭渠边得一小蛇,长尺余。刳剔五藏,盘而串置于烟火之上,焙之数日。民家孩子数岁,忽遍身肿赤,皮肤泡破,呻吟痛楚异常。因自语曰:‘汝家无状杀我,刳剔肠胃,置于火上,且令汝儿知此痛苦。’民家闻之惊异,取蛇拔去竹,以水洒之,焚香祈谢,送于旧所,良久,蜿蜓而去,民家儿亦平愈焉。”(卷五)当人伤害了小蛇之后,小蛇以其特殊的手段来报复人。杜光庭以伤害动物必将受到严厉惩罚的故事来警告世人,动物也有灵有肉,人不可随意冒犯之、伤害之。人只有善待动物,自己才能得到健康和安宁。
       
  道教生态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它的实践性。杜光庭从尊重生命出发而主张禁止杀生。例如,“崔道纪”的故事说:崔道纪在科举及第后,游于江淮,因醉酒而卧于客店中。此时,仆人在井中汲水,有一鱼随桶而上。崔道纪得知,喜曰:鱼羹甚能醒酒!然而,当崔道纪吃下鱼羹后,过了一会,就有黄衣使者自天而降并宣敕:崔道纪本来官至宰相,寿年七十,但由于吃了化身为鱼的龙子,故被削除。崔道纪当晚暴卒,年仅三十五岁。(卷五)杜光庭强调,人如果胡乱地捕杀动物就会受到神灵的惩罚,甚至要以命偿命。对重视生命的道教来说,“偿命”应当是对人的最大惩罚。
       
  在杜光庭的笔下,动物不仅具有灵性,有时还比人更具有道德水准,甚至就是道德化身。他在“异虎”的故事中说:“剑州永归葭萌剑门益昌界嘉陵江侧有妇人,年五十已来,自称十八姨,往来民家,不饮不食,每教谕于人,但作好事,莫违负神理,居家和顺孝行为上,若为恶事者,我常令猫儿三五个巡检汝来。语毕遂去,或奄忽不见。每岁约三五度,有人遇之。民闻知其是虎所化也,皆敬而惧之。”(卷五)老虎本来是凶猛的动物,并不知人事,但在杜光庭的笔下,却化为老虎精,老虎精又化身为妇人,并成为对人类行为进行劝善的道德化身。这种对虎“敬而惧之”的做法,不仅使“虎”类似于“图腾”,提高了人们对虎的敬畏感,而且对制止人们猎取虎类等野兽,从而在客观上对保持生态环境和物种之间的平衡起到了积极作用。
       
  杜光庭为了说明动物并非是与人无关的另类,他在讲述“忠”、“孝”故事时,经常渲染有孝行的人会得到神异动物的特殊帮助。例如资州人阴玄之,“少习五经,尤精左史”,颇有孝行。父丧之后,阴玄之就住在父亲墓旁的草庐中守孝。他的孝行感动了山中的动物,据说,每当他“六时临哭”时,常有溪龙、山虎和鬼神为之助哭。每天晚上还“常有二灯来照墓前,至明乃息。”(卷五)杜光庭还写道:资州人杨太博也是因守父母之丧而住墓庐三年,由于他的孝行诚敬,“有神灯照墓,猛虎驯伏,有白兔之异”。蜀相王公听说其事迹后,特“降敕褒奖,表其门闾”。(卷五)在杜光庭的笔下,那些有孝行德行的人,不仅会受到人间帝王的嘉奖,而且还会得到神异动物的帮助。杜光庭认为,人为万物之灵,如果人有善行,那些神异动物就会来殷勤相助;如果人做了坏事,就会受到惩罚,甚至会变为动物。例如,吉阳治有一女子,是涪州裨将蔺庭雍的妹妹,她“因过化中,盗取常住物,因即迷路,数日之内,身变为虎,其前足之上银缠金钏,宛然犹存。每见乡人,隔树与语云,我盗化中之物,变身如此,求见其母,托人为言之。母畏之,不敢往。虎来往郭外,经年渐去”。(卷五)杜光庭以这位因偷东西而变身为虎的女子对人世的眷念之情来说明变成动物的可悲下场,并以此来劝谕人们应当时时为善,不做坏事,以追求生命的最好结局。
       
  杜光庭虽然将仁爱精神和悲悯情怀贯串于对动物乃至对自然万物的态度之中,但对于那些害人的野兽,他却决不心慈手软而主张为民除害。杜光庭记载的“廓蒲除虎”的故事就是讲的这方面的事。廓蒲看见“有鸷兽暴害于人,渔樵不通,道途断绝”,他就于数年之内,“剿戮猛虎不可胜数”,尤其是除掉了那只“其形伟博,便捷异常,身如白锦,额有圆镜,光彩闪烁,害人最多”的食人虎之首帅,最终使“生众顿安”。廓蒲杀除恶兽的惠民行为得到了当地人的敬仰。后来人们专门立庙纪念他“捍大灾,御大患,功及于民”。(卷四)
       
  杜光庭还通过讲述鬼谷先生教导生活于战国时期“不慕神仙,好纵横之术”的张仪、苏秦的故事而表达了道教的人生理想:“二君足下功名赫赫,但春到秋,不得久茂,日既将尽,时既将老。君不见河边之树乎?芽仆驭折其枝,波浪激其根,此木非与天下人有仇怨,所居者然也。子不见嵩岱松柏华霍之树,上叶陵青云,下根道三泉,上有玄狐黑猿,下有豹隐龙潜,千秋万岁,不逢斤斧之患,此木非与天下人有骨血,盖所居者然也。今二子好云路之荣,慕长久之功,轻乔松之永延,贵一夕之浮爵,痛焉!”听了鬼谷先生的一席话,张仪、苏秦赞叹地说:“伟哉先生,玄览遐鉴,兴亡皎然,二子不能抑志退身,甘蓼虫之乐,栖竹苇之巢,自掇泯灭,悲夫!痛哉!”(卷一)道教的人生理想不在仕途得意,而在于顺应自然,乔松永延,这也成为《录异记》的主题之一。
       
  杜光庭所讲述的志怪神异故事,其中经常潜隐着“普天之内,皆为造化,蠢动含生,皆有道性”的思想,强调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各有其灵性与存在的价值,人可以赞天地万物之化育,但不可为了自身的利益来扼杀、甚至毁灭各种自然物。《录异记》通过对神奇事物的描绘,赋予了山水洞石等自然景色和动物植物以精神灵性,使它们超越原来纯粹的自然属性,体现出了道教对生命和自然的独特看法,其中所深蕴的尊重自然、效法自然以达到天人和谐共处的生态智慧,应特别值得生存环境正日益遭到破坏的现代人所珍视。(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哲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