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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与知识]“黄神”、“治都总摄”道教法印考
作者:赵振华 王木铎

《中国道教》 2006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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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存的道教官印、名号印、法印是道教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传世无多,且较难识别。现介绍洛阳发现的两件颇为罕见而具有明显时代文化特征的中国古代道教法印。
       

       
  一、“黄神”印
       

       
  “黄神”一词,始见于先秦、多见于两汉文献,指黄帝。《淮南子•览冥训》云:“西老折胜,黄神啸吟。”高诱注:“黄帝之神,伤道之衰,故啸吟而长叹也。”班固《幽通赋》云:“黄神邈而靡质兮,仪遗谶以臆对。”应劭曰:“黄,黄帝也,作占梦书。邈,远也。言黄神邈远,无所质问,依其遗谶文,以胸臆为对也。”黄帝为五天帝之一,中央之神。《礼记•月令》云:“中央土,其日戊己,其帝黄帝,其神后土。”郑玄注:“此黄精之君,土官之神,自古以来,著德立功者也。”
       
  道教以“黄神”为具备无限法力之神,将“黄神”之形象、文辞雕刻入印,随身佩带守护其身,辟邪降魔,消灾解厄,或称之为厌胜印。《抱朴子》云:“或问:‘为道者多在山林,山林多虎狼之害也,何以辟之?’抱朴子曰:‘古之人入山者,皆佩黄神越章之印,其广四寸,其字一百二十,以封泥著所住之四方各百步,则虎狼不敢近其内也。行见新虎迹,以印顺印之,虎即去;以印逆印之,虎即还;带此印以行山林,亦不畏虎狼也。不但只辟虎狼,若有山川社庙血食恶神能作福祸者,以印封泥断其道路,则不复能神矣。’”且举例说,道士以“黄神越章”封泥掷潭降大鼋为民除害的故事。
       
  近年王育成编著《道教法印令牌探奥》,为集大成的著作,收录黄神类印章22方,印面文字少则2字,多则5字。其中为“黄神”者4方:刘喜海《长安获古编》卷上著录泥印1方,郭裕之《续齐鲁古封印攥》封泥1方,西北大学历史系藏红陶印1方,陕西历史博物馆藏陶印1方。印章形体较小,使用通行文字,这是汉代道教法印特点。著者对印章详加考证后认为,“法印实物资料都是铜印,还没有发现铜以外的材料,一部份封泥虽被人们称之为泥印或陶印,但其实都是块形的封简用的钤压印文的封泥,并非法印实物本身。这一特征是在沿袭古代官印用料的基础上形成的”。而洛阳发现的这枚红陶印,通体作卧虎形,昂首短项,张口露齿,凹腰鼓臀,腹钻透孔,长2.7厘米、宽1.4厘米、高1.8厘米。底外鼓,略近长方形,面有阳文隶书“黄神”,周饰窄边,下部略残。这是我们首次见到的立体雕刻的黄神印形象,从雕刻风格和书法字体上看,这是件东汉时期的遗物。
       
  汉代巫风大畅,鬼道盛行,影响人民生活。洛阳为当时的国都,或领风气之先。“黄神”为“太平道”、“五斗米道”的道徒所尊信,道教将民间崇拜信仰的神祇纳入法印的印文,用其神威号令神人。这枚外形与汉代石刻“天禄”、“辟邪”类似的“黄神”印是早期道士护身和施法之宝物,对研究道教历史文化具有特殊的学术价值和意义。
       

       
  二、“治都总摄”印
       

       
  洛阳市文物工作队藏有一方铜印,印面方形,边长6.8厘米,厚1.3厘米,曲篆两行六字:“治都总摄之印”。印背有长方形握柄,高3厘米,柄端镌一“上”字,以便掌正钤盖。印面有12个小圆圈,分布于每字的四角,小圆圈之间,或以细线相连。上三星横连,下双星并列;中部六星与右下一星连线为北斗七星。印文中穿插以星宿图案,显示道教法印之特点。然而这种印面布列星宿的方式,前所未见。
       
  此印久沦土中,发现十分偶然。1987年6月21日上午,洛阳机车工厂游泳池工地施工掘土,在距地表深一米处出土铜印一方。现场施工的张焕成等三位工人将铜印交送洛阳市文物工作队,由笔者接待。据谈,工地位于洛阳机车工厂大门东南,塔湾村老砖厂西,大土冢西20米处。
       
  当时检阅多种印谱,未见与之相类者,正史中亦无此等官名,遂搁置探讨。近阅大著《道教法印令牌探奥》第五章《道教经藏系统中的法印印式》,第二节《道教法印印式集录》所收的第136号印为“治都总摄之印”,系引自《上清天枢院回车毕道正法》卷上,将法印之功用与形制叙述颇详:“夫治都总摄之印者,为之兵印。有此印者,能管天下三界。鬼神仙官,分野城隍,社庙吏兵,皆得差使。不论高下,此印佩之,如上天帝命,凶恶鬼神皆伏。若行法职官不得此印者,难用鬼兵。印行兵将行,印住兵将住,动印如动兵。若用此印,兵将不行,不论高下,并得处斩。自有鬼神值之云,斩了。便可具状,奏闻上帝。故兵随印转,将逐令行,违命之罪,皆须重焉。印阔二寸二分,方正,厚八分,印文分六字,作两行迭篆”。道教法印或模仿当时政府官印的制式和书体,考察其曲折流畅的九叠篆印文和窄边知为宋代的印式。
       
  洛阳机车工厂出土铜印二行六字,排列与之相同,但字体有所改变,书法曲折刚硬,融以星宿,约为前印的承续发展。这种铜质方面、短柄镌“上”字的印章,与洛阳出土金代官印的形制风格相同。一般说来,宋元时期的1尺,相当于今31.2厘米。道书记载的“印阔二寸二分”合6.86厘米,“厚八分”合2.5厘米。与出土铜印相比,印面方正,尺寸相同,唯厚倍之。这枚铜印的印文布局规整,书写板正,星宿布列规矩,铸工精良,保存完好,大约是金元时期的道观遗物。
       
  法印是道教信仰的神圣法器,在当时人的思想意识中具有特备之异能。依道书文例,此类印章为道教法印中的兵印,即施法驱令鬼神兵将的信物。文字与星宿相配成图,增加其神秘色彩。“治都总摄之印”,以出土文物证实了传世道教文献的有关记载。
       

       
  注:
       
  ①《淮南子》卷六,《览冥训》,四部备要本,上海中华书局据武进庄氏本校刊,1936年8月五版,第2册,第8页。
       
  ②萧统选《文选》卷一四,《幽通赋》,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本,1931年,第3册,第94页。
       
  ③(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六,《礼记正义》卷一四,《月令》,中华书局,1980年,第1371、1372页。
       
  ④(晋)葛洪:《抱朴子》内篇卷四,登涉卷一七,《百子全书》第8册,浙江人民出版社据扫叶山房1919年石印本影印,1984年5月,第10页。
       
  ⑤王育成编著《道教法印令牌探奥》,第2章第2节,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年。
       
  ⑥赵振华、张勇:《记洛阳出土的二方金代官印》,《华夏考古》,1997年第1期,第87页。
       
  ⑦《中国历代度制演变测算简表》,《汉语大词典》,《附录•索引》,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第5页。
       
  (作者单位:河南省洛阳市文物工作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