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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浊扬清]陋习二论
作者:徐 强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7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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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陋习的心理根源
       人们对自己的房子总是爱护有加,勤于打理,使之窗明几净,纤尘不染。而一到公共场所,则好像换了个人似的。假设法律上真有类似于“凡随地大小便者一律没收工具”这么严厉的条文,恐怕短期内也很难奏效,无法将种种陋习一扫而光。
       有研究者从个体心理学的角度指出,人们在私人场所和公共场所的表现迥然不同,乃是因为个人私心在作怪;私心的膨胀减弱了人们对公共环境的“认同感”,导致了公共精神的缺失。1872年来华传教的美国公理会教士明恩溥在《中国人的素质》一书中如此写道:“中国人不仅对属于‘公众’的东西不感兴趣,而且若防范不严,便唾手可得,很容易成为偷窃的目标。”针对当时中国的社会情形,明恩溥认为更深层的原因在于,“中国政府在本质上是一个家长制的政府”,江山只是“当今皇上”的私产,与平民无关。老百姓不但对清政府没有“认同感”,时不时还会“搞破坏”。当然,现在早已不是“皇权时代”了,但某些地方、某些部门的官僚主义现象,难免会使公众产生错觉,觉得自己并非国家的主人,公共事务只是“官方事务”,公共建设只是官方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和公民个人没有多大关系,因此参与的热情并不高。
       以上是基于个体心理的考察而得出的解释。如果从群体心理的角度进行思考,将会获得另外一种解释。
       埃利亚斯·卡内提在《群众与权力》一书中指出,个人在面对单个陌生人的时候,会产生恐惧感,而当他身处群体之中,比如在公共汽车上和一群陌生人挤在一起的时候,非但不会畏惧,反而能感受到群体的力量。卡内提的描述与群体犯罪心理学的道理是相通的。在一起案件中,共犯越多,个人的犯罪感就越轻。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如此,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的人越多,个人的羞耻感就越轻。此外,群体成员之间往往容易互相“感染”和“模仿”,形成“共性”与“相似性”。弗洛伊德说:“在原始集体中,人的情感得到强化,人的智能受到限制。”也就是说,个人在群体之中的行动受“情绪”的支配大于受“理性”的支配。这个原理很好地解释了如下现象:每个人在独立思考的时候,都很清楚乱丢垃圾、随地吐痰是不文明的行为,一旦到了公共场所,有些人却又常常不假思索,做出和自己的道德判断不一致的举动。这种举动对他人产生心理上的“暗示”作用,在群体成员之间相互“感染”和“模仿”,最终形成陋习的“集体无意识”,使群体表现出“陋习多发症”的特征。
       因此,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要想减少乃至根除陋习,当务之急是发展民主,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在这个意义上,“民主是最好的素质教育”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随着公民个体素质的提高,群体成员之间的“感染”和“模仿”也将由“恶性循环”转向“良性循环”。即使群体的平均素质仍然有可能低于某一部分人的个体素质,但至少在整体上会趋于一个良好的方向——这正是文明社会的前提。
       陋习的文化根源
       在研究中国文化的众多论著中,孙隆基先生的《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一书,无疑是独辟蹊径、别具只眼的著作。全书以对“人”的定义作为切入点,围绕儒家文化中的“仁”这个核心概念,展开全方位、多层次的论述,令人耳目一新,获益良多。
       孔子和孟子都说过“仁者,人也”的话,孙先生指出,“仁”字由“人”和“二”组成,这表明,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作为“个体”的人,其形象是非常模糊的,只有在“二人”对应的关系中,比如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人”才找到明确的定位,具有清晰的定义。事实上,品格独立、个性鲜明、“自我”色彩浓厚的特立独行者,常常被传统社会视为“另类”和“异端”,因为他们总是试图摆脱“二人”对应的关系,逃离外力的制约,从而获得“自我调配”的能力。换言之,作为中国文化深层结构的“二人”对应关系,使传统中国人养成了一种接受外部约束的习惯,一旦外在的强制力消失,人们反而拿不定主意,无所适从,失去自控。
       那么,这种“二人”对应关系,和乱丢垃圾、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等等陋习,又有什么内在关联呢?孙先生借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对此进行了生动、深刻的阐释。
       弗洛伊德把儿童的肉体生命和人格成长的过程,分为“口腔阶段”、“肛门阶段”、“阴茎阶段”和“生殖器阶段”四个时期。孙先生认为,传统中国人在成年以后,更多地保留了口腔期和肛门期的痕迹。比如,找工作称为“找饭吃”;事业有成称为“吃得开”;把人分为“生人”与“熟人”;靠“请客吃饭”联络感情;将公共财产当作私人财物,可以任意“侵吞”甚至“独吃”……这些都是口腔化倾向的表现。又如,儿童时期的排泄行为没有经过科学的训练,穿着“开裆裤”随时随地大小便,无法养成有规律的排泄习惯,此外,儿童在大小便的时候,往往要由父母或者保姆发出“嘘嘘”的催促口令,而不是根据个人的生理需要自然排泄,这无形中强化了肛门期的特征:一方面,自控、自律能力差;另一方面,习惯于遵从别人的命令、按照别人的指示去办事,即使是很隐私的私人生活也不例外,种种自小养成的习惯直到成年也难以改变,于是,陋习就产生了。闯红灯、不尊重别人、排队时喜欢插队、在公众场合大声喧哗等等不文明行为,都可以视作对公共环境的“排泄”和“污染”,如果没有公权的管理、交警的管制、他人的反对等等来自外部的压力,个人很难自觉地管住自己。一般来说,世界上任何民族的儿童人格的形成,都会经历弗洛伊德所说的四个阶段,但是由于受传统文化“二人”对应关系的影响,中国人身上体现出来的特征,相对偏向于“口腔化”和“肛门化”,这有大量的事实依据,倒也无须讳言。
       因此,从文化的角度而言,不妨可以为消除陋习开列这么一条药方:改造传统文化不合理的深层结构,吸收外来文化的合理因素,用新文化培养出既享受自由又担负责任的具有高度自治能力的新公民。
       [闲话荐自《北海日报》2006年12月9日、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