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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暄琐话]读“民间标语”
作者:王乾荣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6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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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国是一个文字国家——既有几千年的官方文献。也有延绵不绝的社会书写,屋里屋外,满世界充满文字。不管读什么样的文字,都叫人不无获益,也令人开心解颐。更是一种享受。我近日在一名为《咔嚓》的摄影书上,读到现代社会的一些民间标语。这些标语多写在各类建筑之上,也有活人举着的。反映社会万象。大家不妨一起欣赏一番。
       文化类:
       “沈殿霞进去。林青霞出来!”沈是肥嫂,林为瘦娘。这是写在美容店门口的,其作者肯定毕业于戏剧文学系,所以它不是一则减肥广告,简直是一句构思绝妙的台词。
       婚恋类:
       “我找女人结婚!”一个大大的硬纸牌。挎在一位哥们前胸。他腰板挺直,看穿着像个民工。就这么直通通地闹着“找女人”。你说他如此招摇过市不雅?贪官们“找小姐”、“包二奶”,倒是“文雅”得很,可他们敢在身上挂一块类似的牌子表白吗?
       卫生类:
       “在此大便小便者,现要他断子绝孙,本人已下毒咒。违者后果自负!!!”这里的“现”,大概是“斩立决”的意思。不随地大小便,是讲究卫生。让别人“断子绝孙”,是使之失掉生育能力。相当于“灭九族”吧?看来还是“卫生”事小,“卫道”事大!
       经济类:
       一、“告示:此路段经常有卖淫女以低价引诱至敦和鹭江等出租屋实施抢劫,敬告好色男士洁身自爱以免人财两空!派出所示”;二、“越南新娘介绍:来回6天完成,只要20万。四大保证:一、保证处女:二、三个月内娶回;三、决不加价;四、一年内跑掉赔一位。意洽:08—8324361……”
       这两条所示,关乎交易,所以这类事首先是一个经济问题,其次才是治安问题。对于卖淫劫财,派出所虽然没说“打击”,好歹奉劝了好色者须自爱。可买卖新娘,中间商连电话都公布了。归谁管啊?而第一条把“士”写成“仕”,似乎不妥——受“低价引诱”者。不会是官儿吧。
       政治类:
       “严禁党员干部参与集体上访!”这里无疑是一个上访频繁之地。连党员干部都参与了嘛。头头们没本事解决问题。但是有权力“严禁”,一派铁腕风采。当然比起搞强行拆迁的嘉禾县政府“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那条标语所示,“严禁”还是温和了许多。
       法制类:
       “小孩放火,父亲坐牢!”有人说这条以改做“小孩别玩火,爹妈常提醒”为好。但就怕人家“敬酒不吃吃罚酒”,所以还是干脆明白点儿。可如果这孩子没有父亲怎么办?
       “共和上村被搬迁,村民住牛棚。惨灾!惨灾!”共和上村的老农不会写文绉绉的“哉”,即以“灾”字代之,倒也贴切——没有“灾”。何来“惨”?
       惨灾!惨灾!
       【翁元林荐自《讽刺与幽默》2006年9月8日/蒋跃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