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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小辑]于光远超短文三篇
作者:于光远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6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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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须争不争斯智也
       为了维护真理,我常挺身而出,与错误言论争辩。尤其攻击到本人头上时,更无听之忍之的雅量。我拥护百家争鸣,即争着去争。但不同意见之间并非都有是非曲直之争,常可互相补充、互相启发,争之不当。同时常听到水平很低,荒谬明显的言论,与之争不值。对之用三言两语给以痛斥即可。与愚人纠缠不清地去争,本人也会成为愚人。世上尚有企图挑起争论达到其不可告人目的者,更不可与之争,切莫上当。无须争而不争,斯智也。
       任仲夷点评:
       须争而不争,非智也。
       民应使知之
       这五个字是与另十个字“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唱反调的。实行“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的时代,早就应该让它过去,这种“政策”至少已经会遇到消极的抵抗。因为现在社会上知事明理的人越来越多,愚民政策未必如讲那十个字的人希望的那样,具有在较长时间内的“可行性”。奉劝他们,何苦硬要那样做?还是实行“民应使知之”好。这样大家都高兴,而且长期行得通。
       任仲夷点评:
       口头上讲“人民是能够辨别是非的”、“通情达理的”、“人民是真正的英雄”,但做起来却把人民当成阿斗,甚至害怕人民。所以,人民只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其实,不使人民知之,人民岂能由之。
       小大由之
       上小学时,我常用的毛笔上刻有“小大由之”四个字。写小楷大楷花一次钱去买笔就行了,用同一枝笔可以写大字也可以写小宇,用同一张嘴也可以说“大话”或者说“小话”。事实上做不到的事,拍着胸脯说“大话”没有好处,对可以做到、应该做到的“大事”,不敢想、也不敢说,不去争取实现远大目标,思想保守,也不可取。
       任仲夷点评:
       通常说“小话”,意指说别人的“闲话”(短处),后来又指打“小报告”而言。这里说的“小话”,是另一个意思。
       [翟明荐自《任仲夷点评子光远超短文》海天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