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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下翻书]升官不能发财
作者:钟叔河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6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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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官发财这句话,清朝之前就有了,但在清朝升官却并不能发财,如果只靠拿官俸的话。
       《大清会典》卷二一“文职官之俸”条:“一品岁支银一百八十两,二品一百五十两,三品一百三十两,四品一百五两,五品八十两,六品六十两,七品四十五两,八品四十两,正九品三十三两有奇,从九品、未人流三十一两有奇”。此为基本工资,称“正俸”;而“京员(中央机关和京城地方官员)例支双俸”,即在基本工资之外加发同样数目的津补贴,称“恩俸”;此外“每正俸银一两兼支米一斛,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加倍支给”,称“俸米”;三者相加,就是清朝文官的官俸了。
       清朝不设宰相,一品当朝的大学士便“位极人臣”了。但升官升到大学士,亦不过正俸一百八十两加恩俸一百八十两再加俸米三百六十斛(一百八十石),按全年十二个月平均,每个月的收入仅有银三十两、米十五石,这又如何能发财呢?
       那时候,随你做好大的官,自己使用的人,上至幕友师爷,下至门房仆役(更不必说姨太太丫环了),都得自己花钱;坐轿乘车,公家也不报销,必须自备。何刚德《春明梦录》云:“大臣许坐四人肩舆,然亦有不坐轿而坐车者,以贫富论,不以阶级分也。缘坐轿则四人必备两班三班替换,尚有大板车跟随于后,且前有引马,后有跟骡,计一年所费,至少非八百金不办;若坐车,则一车之外,前一马,后或二三马足矣,计一年所费,至奢不过四百金,相差一倍,京官量人为出,不能不斤斤计较也。”
       何刚德任京官十九年,最后只做到五晶郎中(司局级),《春明梦录》云:“余初到京,皆雇车而坐,数年后始以二十四金买一骡,雇一仆月需六金;后因公事较忙,添买一跟骡,月亦只费十金而已,然在同官汉员中已算特色,盖当日京官之俭,实由于俸给之薄也。”
       五品官年俸银一百二十两、米六十斛,这一百二十两银子刚好付每月十两的骡马费,何刚德一家人的生活,六十斛米又如何能够维持,势不能不于官俸之外另行设法。《春明梦录》也多少透露了一些这方面的信息,如云:“京官廉俸极薄,所赖以挹注者,则以外省所解之照费、饭食银,堂(各部首长)司(部中等司官)均分,稍资津贴耳。各部之中,以户部为较优,礼部尚书一年千二百金,侍郎一年八百金而已。”讲到他自己,则“有印结银,福建年约二百金左右(他在吏部分管福建);有查结费,与同部之同乡轮年得之,约在印结半数;此外即饭食银也,每季只两三金耳;得掌印.后,则有解部照会,月可数十金,然每司只一人得之,未得掌印,则不名一钱也。”何刚德“在同官汉员中已算特色”,就是因为他“得掌印”的缘故。
       这些都是公开的额外收入,此种收入“以户部为较优”,但即使升官升到户部尚书侍郎,光凭额外收入生活仍然只能是清贫的。何刚德的乡试座师孙诒经为户部侍郎,兼管三库,有次说家里有菜,留何吃饭,六个碗全是肉类,还有一次,“乃以剩饭炒鸡蛋相饷,户部堂官场面算是阔绰,而家食不过如此,师之俭德,可以愧当时之以八十金食一碗鱼翅者矣”。何刚德于此不禁感慨系之,不过那“以八十金食一碗鱼翅者”是谁,他的官俸是多少,食鱼翅的银子又是从哪儿来的呢,《春明梦录》却没有说。
       [李东辉荐自《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