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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屋]埃米莉·迪金森的闺阁情缘
作者:杨 婷

《译文》 2007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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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袭素白的衣裙,一张清雅的面庞,一间尘封的闺室,一迭灵动的诗稿,一段弃绝凡尘的幽居生活,一曲久久传唱的古老颂歌——这就是埃米莉•迪金森 (Emily Dickinson, 1830-1886),一位在世时默默无闻却在死后影响了整个美国诗界的文坛奇女。宛如一缕清风,她悄然而来又悄然而去,只留下层层涟漪在历史的湖面久久荡漾。这是一位才女,同时也是一位奇女。从二十几岁开始,她过着一种几乎与世隔绝的隐居生活,拒见一切访客,甚至她的家人也不得不隔着门缝和她讲话。她一个人静静地呆在房中,终日与诗为伴。三十年来,她只着白衫,只和极少的几个朋友交往,且都是以通信或写诗的方式。她去世后,她的妹妹在她的抽屉里发现了一千七百多首诗,而其中只有七首是她生前发表过的。如此独特的生活方式,如此惊人的艺术生命,使人们不由得在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仍想追寻她成长的足迹,走近她神秘的闺室,解开她生命中难以释怀的闺阁情缘。
       邻家有女初长成
       1830年12月10日,埃米莉•迪金森来到了这个世界,迎接她的第一抹阳光洒在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小镇(Amherst, Massachusetts)的一幢巨大宅邸的屋脊上。这是一座威严的大建筑,据说是镇上第一幢砖造建筑,系由她祖父萨缪尔•福勒•迪金森(Samuel Fowler Dickinson)在1813年建成。1826年,由于经济原因,他不得不把房子卖掉。在随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的儿子爱德华•迪金森(Edward Dickinson)及其妻子和三个孩子不得不以租客的身份住在房子的东部。直到1840年,他们才得以搬进位于诺兹•普列森街(North Pleasure Street)的一栋木质结构的房子里。那时小埃米莉还不到十岁,和其他同龄的小孩一样,有着多姿多彩的童年。
       埃米莉•迪金森从小喜欢音乐,她的婶婶拉维尼(Lavinia)说她两岁半的时候就弹钢琴并且还谈论音乐。后来她进入伍得曼先生(Mr. George Sullivan Woodman)的声乐学校里学习声乐。1845年,她的父亲给她买了一架钢琴,从此她就在另一个婶婶塞尔比(Selby)的指导下系统地学习弹钢琴。1847年,她进入芒特•霍里奥克女子学院(Mount Holyoke Seminary)寄读。在学院里,她仍坚持每天下午练习一个小时,并且她还是学校合唱队的成员。年少的埃米莉•迪金森在学院里参加各种文娱活动,要么唱歌,要么弹钢琴,非常活跃。她也喜欢听音乐会,在学院里听过一个叫“哈钦森家庭(Hutchinson Family)”的演唱组合办的一场演唱会。1846年她还曾两赴波士顿去听音乐会。她在音乐会上听到的一些曲子后来成了她最爱弹的曲子之一。如今,这些曲目和她的钢琴一起被保存在哈佛大学的霍夫顿图书馆(Houghton Library)里,其中包括各种流行歌曲、华尔兹、进行曲,以及各种快步舞曲等等。这些曲目说明她对音乐的了解和涉猎是广泛的,同时这些曲子的难度也表明她的弹奏技艺即使不是非常高超,也是相当出色的。也许,正是她对音乐的这种独特的领悟力和创造力使她的诗歌充满各种各样奇特的声音,如鸟声、雷声、风声、蜂鸣、蟋蟀声等等。她还常把自己比作一只唱歌的鸟,如鹪鹩、食米鸟、知更鸟等,用歌声“驱走黑暗”、“治疗疼痛”或“体验狂喜”。
       埃米莉的家庭可以算得上是书香门第、官宦人家。父亲爱德华•迪金森是成功的律师和阿默斯特学院财务主管;长兄威廉•奥斯汀•迪金森(William Austin Dickinson)曾在哈佛大学法律学院进修,也是一位成功的律师,接替父亲当阿默斯特学院财务主管,在阿默斯特社交界是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妹妹拉维尼娅•迪金森(Lavinia Dickinson)生性活泼,言辞泼辣,也终身未嫁,一直与埃米莉生活在一起。出生名门的埃米莉拥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她先后在阿默斯特学校和芒特•霍里奥克女子学院学习。读书期间,她已表现出很强的写作天赋。她常常和同学聚在一起谈论诗歌,在学校诗歌比赛中也得过奖,她的诗歌还在校报上发表过。她父亲的学徒本杰明•富兰克林•牛顿(Benjamin Franklin Newton)可以说是促使埃米莉走上诗歌之路的重要人物。他教她如何欣赏文学,怎样观察世界,他还把爱默生的诗集和勃朗蒂姐妹的作品介绍给她。可以说,正是牛顿唤醒了少女迪金森对精神独立的渴望和对文学的热爱,无怪乎迪金森后来称他为“教我不朽的朋友”。
       少女时代的迪金森不仅有着优越的读书条件,而且有着接触时政和社会名流的优越环境。她的父亲曾任过国会议员,不难想象他在当地的政治影响。然而,迪金森对这些似乎并不感兴趣,倒是家庭生活给了她莫大的乐趣和精神寄托。她在三兄妹中排行居中,平时最受父亲宠爱。她的母亲埃米莉•诺克萝斯•迪金森(Emily Norcross Dickinson)是一位温和顺从、郁郁寡欢的女人,她的父亲主宰着家庭生活。在她的心目中,父亲就是主宰着她的伊甸园的遥远而陌生的上帝。在家庭里,她只崇拜父亲,父亲1874年死后,给了她很大打击。相反,她对母亲却感情淡薄。她曾说过她没有母亲,虽然她和妹妹在母亲晚年一直照顾她直到死。埃米莉同哥哥奥斯汀及妹妹维尼的关系也很好。他们三人从小在一起玩,长大后也时常在一个房间里谈话至深夜,以致有人怀疑埃米莉对哥哥的感情超过了兄妹的感情。不过,奥斯汀后来和一位名叫苏珊(Susan)的女子结了婚,并搬到埃米莉家隔壁去住。奥斯汀和苏珊的婚姻并不美满,他很快便跟邻居托德夫人(Mrs. Todd)发生了婚外情。后来,正是这位托德夫人帮助埃米莉整理出版了她的大部分诗集和书信集。
       尽管埃米莉自幼受到各方面的良好教育和家庭熏陶,不过,对她来说,真正一生下来便耳濡目染,深受影响的还是宗教。1830年迪金森出生的时候,阿默斯特尚是一个闭塞的小镇,宗教气氛十分浓厚,几种宗教派别同时并存,而正统的卡尔文教(Calvinism)则凭借其悠久的传统在小镇上占据着统治地位。空气中到处弥漫着宗教的气息,死亡和救赎的话题在人们灵魂中根深蒂固。一件平常的事情都能成为灵魂状态的象征,而世界仅是一本教科书,等待着人们去解读其中所隐含的上帝的旨意。作为一名豆蔻初开的年轻女性,迪金森即渴望又抵制着某种让人痛心的召唤——来自上帝的召唤。“耶稣基督在召唤这儿的每一个人,” 1850年1月,她在给朋友简的信中说道,“我所有的同伴都响应了,甚至我最亲爱的维尼也相信她爱戴信任耶稣。我独自站在这儿反抗着,越来越不在乎。”
       她所就读的阿默斯特学校和芒特•霍里奥克学院同样有着浓厚的宗教气氛。他们虽然并不强迫学生皈依宗教,却通过种种手段给他们施加无形的压力。芒特•霍里奥克学院的创始人兼校长莱昂女士就根据学生们不同的信仰状态,把他们分成“基督徒”、“有希望”和“无希望”三组,并定期举行祈祷集会。这些集会虽说不是强制参加,却把气氛弄得很紧张,“无希望”成员不得不承受难以忍受的负罪感。最初,三组人数还勉强相当,经过一系列的祈祷集会后,“无希望”的成员开始变得越来越少,而迪金森则是坚守这一阵地的“顽固分子”。她在给朋友阿比亚的信中坦言:“我对这一无比重要的题目丝毫不感兴趣……让我放弃世界,我做不到。”1850年12月,她在给阿比亚的信中又写道:“岸边是安全的,但我更爱同大海搏击。我可以在舒适的海水中清点痛苦的残骸,倾听海风的低唱,只是啊,我爱危险!”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尽管迪金森拒绝加入教会,但宗教对她的影响却根深蒂固。《圣经》是迪金森诗歌中引用最多的一本书。在她生命的晚年阶段,亲人和挚友陆续离她而去,迪金森禁不住一次又一次地质询:“不朽是真的吗?”也许,正是因为她对宗教的这种犹疑和叛逆,促使她最终走上了归隐之路。
       少女时代的迪金森也曾有过几段柏拉图式的恋情。在她热烈而又含蓄的心灵花园里,先后有几位男人留下过深刻的足迹,其中包括她的文学启蒙导师牛顿、新闻记者鲍尔斯(Samuel Bowles)和著名文学评论家希金森(Thomas Wentworth Higginson)。迪金森对他们的感情既有友情,又有爱慕的成分。不过,她真正重要的一次恋爱发生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她当时二十多岁,那次恋爱整个地改变了她的生活,将她从一个对生活充满热情的天真少女变成了一个离群索居的传奇人物,一个游荡在诗歌王国的幽灵。1854年5月,她在费城逗留时,听了查尔斯•沃兹华斯(Charles Wadsworth)大牧师的布道,她立刻爱上了这位四十多岁、举止稳重的有妇之夫。然而,这注定是一段无望的恋情。作为上帝的忠实信徒,沃兹华斯不可能接受埃米莉炽烈的爱情。他俩一共见面的次数不超过四次,可埃米莉对他的感情已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她从费城返回家乡后,就开始闭门不出,在挥之不去的爱的魔咒下忍受百般煎熬。在茫茫无期、无休无止的黑暗等待中,她学会了跟自己的心灵对话,并在诗歌的王国里找到了安慰和寄托。
       情系闺阁性归真
       光阴荏苒,转眼间迪金森一家已在诺兹•普列森街的木房子里度过了十几年的光阴。而这十几年对于埃米莉•迪金森来说,无疑是改变她人生运行轨迹的一段漫长时光。在这十几年里,她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信仰危机,一个人独自承受着宗教所带来的巨大压力,同时也经历了人生中极其重要的几段恋情。所有这一切,最终使她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女转变成了一位遁世绝俗的“修女”。她的心渴望着某种原始的回归,她的灵魂寻求着某种古老的归宿。于是,关于祖宅的记忆在她的脑海里越来越清晰,她急切的盼望回到那片生她养她的土地,回到那间盛载着她儿时梦想的闺室。
       她的梦想最终实现了。1855年,事业上小有成就的爱德华•迪金森重新买回了那幢象征着迪金森家族荣誉与威严的老宅,同时买回的还有方圆十几亩的土地。此时的他,已担任国会议员的要务,在经济上颇为殷实,于是,他决定将房子好好修缮一番。由于前面的房主曾按照希腊风格对房子进行了扩建,而时下意大利风格正趋流行,他便别出心裁地在这幢房子的顶层加盖了一间圆顶阁楼,并在门廊的上方加筑了一排低矮挡墙。两间朝西的客厅被合并成了一间大客厅,并增设了游廊和一个用大理石建造的意大利式壁炉,原先的砖墙也被刷成了赭石色,这样一来,每一个房间给人感觉都很宽敞。门窗周围漆成深棕色的装饰性线脚,使得门窗的木料更加有质感,同时也中和了墙纸的花哨,使得整个房间的风格既活泼又不失庄重。
       一年后,爱德华的长子奥斯汀与苏珊•吉伯特结婚,他又在老宅旁边为他们专门建造了一座经典的意大利式别墅,并命名为“常青园”。这里很快便取代埃米莉家成为了镇上的文化和社交中心,而苏珊则成为这里当之无愧的社交领袖。起初,埃米莉•迪金森也经常去“常青园”拜望她的哥哥和嫂嫂。然而,后来,随着岁月的流逝,她越来越不愿意在公众场合露面了。就像一只害怕见光的蜗牛,她一点一点地缩到自己的狭小空间里,最后竟过起了足不出户、遁世绝俗的隐居生活。整整三十年里,她不愿意离开家宅半步,也不愿意会见任何客人。她对自己房间的迷恋已超乎常人的想象。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她就这样独自一人呆在房中,或写信,或做诗,或收拾房间,抑或什么都不做。事实上,很少有人能说清她究竟都做了些什么。
       埃米莉的房间在二楼,位于房子的正面。房间里有两扇窗户,一扇正对着小镇的主要街道,街旁是宽阔的迪金森草坪,在她的诗中,那是“一块软而湿的土地”。另一扇则朝向“常青园”别墅,经常可以看到镇上的风云人物在那里出入。她平时总爱在窗台上摆上几盆风信子。花开花谢,她就这样怡然地倚窗而立,迎着晨曦与暮霭眺望四季、感悟人生。正是透过这两扇小小的窗户,她看见了“草丛里身材修长的家伙”和“向着倾慕它的泥塘,整个六月把你的名字念叨”的青蛙,还有那“舔食英里”的火车。从她的房间里可以隐约看见远处的铁轨,不过仅有几百码长。房间里陈设简陋,简洁而朴素的书桌凭窗而立,记载着诗人所有的梦与痛;窄窄的卧床,配上洁白的床单,给人一种修土般的洁净与空灵。然而,正是在这间修道院式的闺房里,埃米莉•迪金森度过了她神秘而又恬淡的一生,也正是在那张方寸大小的书桌上,埃米莉•迪金森创作出了美国诗歌史上最诡异绮丽的诗篇。
       今天,保留在这座小楼里的家具已所剩无几,大部分物件都在迪金森死后被零星送给了她的亲朋好友。其中有一件埃米莉生前穿过的白色连衣裙,至今仍保留在阿默斯特历史博物馆。那是埃米莉众多白色衣服中极其普通的一件,洁白的棉布长裙配上一排珍珠似的纽扣,看上去是那么地纯洁,那么地素朴。据说这件连衣裙曾在埃米莉死后被她妹妹送给了她的一位表妹留作纪念,而那位表妹的妹妹最终又将其送给了阿默斯特历史博物馆,才使之得以保存下来。由于岁月的缘故,那件衣服渐渐变得脆弱不堪,于是,他们又重新找人仿做了一件。人们今天所看到的便是那件仿制的白色棉布连衣裙。据说,做这件衣服的女裁缝是照着她十二岁的儿子的身材量制的。如今,这件衣服被摆放在一个透明的玻璃展柜里,看上去就如一个洁白的幽灵在房间里游荡,看到它的人都不由得感慨,如此纤小羸弱的身躯,何以释放出如此绵延不息的创作能量。
       在收藏了埃米莉•迪金森大部分手稿的哈佛大学霍夫顿图书馆里,人们也可以看到一间埃米莉•迪金森的小屋,里面保存着她的家族画像和一架钢琴,还有一些其他家具,其中包括她的书桌和她卧室里的五斗橱,正是在那个衣橱里,她的妹妹发现了整打整打的诗稿。据说,她在生前有一个习惯,即不论在何处,她总是把她随时想起的诗句随手匆匆写在能拿到手里的任何东西上,比如食谱纸的背面、信封的内面,杂货店的褐色纸袋上,等等,然后,她将这些零碎的诗稿随手放进自己白色衣裙的口袋里。大约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后期,她开始将自己的这些诗作抄写下来并装订成小册,每册约四到五张。迪金森死后,人们在她的柜子里发现了将近五十本这样的线装诗册。可是,她在遗嘱中只说要焚毁她所有的信件,对这些诗稿却只字未提。不知所措的维尼只好把它们交付曾和埃米莉交往甚密的邻居托德夫人和希金森上尉手中。于是,他们俩从中选出了150首诗结集出版。一年后又出版了一本有176首诗的集子。以后,埃米莉的其他诗集也陆陆续续出版。然而,直到她死后将近七十年的1955年,她的第一部完整的、编辑谨慎的诗集才得以问世。这部诗集分为三卷,惊人的收入了1775首诗。
       王国维曾经说过:“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越浅,则性情愈真。”这句话用在埃米莉•迪金森身上再合适不过了。按照她当时的家境,她完全可以很好地融入到社会中去,但她却选择了站在外面,透过窗户袖手旁观那个世界。她以一种简单的方式自由而从容的生活着。没有外界的干扰,没有世俗的约束,她退避到心灵深处,凭借有限的生活经验,插上想象的翅膀,用露珠般凝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示了一个无限丰富的灵魂世界。从没有一个人像她那样生活得如此平静,却又如此深刻地痛苦着、快乐着。她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求,她的房间就是她的宇宙,她的思想就是她的伙伴,而自然则是她永恒的挚友。她在虫子、鸟儿、树木和花朵的小世界里找到了友谊和欢娱。在她缩小的世界里,面包屑成了盛筵,微小的动物——苍蝇、蜘蛛、蜜蜂、知更鸟、蝴蝶——可以在眼前化为巨物。在那片有限的空间里,任何细小的生灵,任何微妙的细节,都会被她不经意间采撷入诗,并从其中领悟出隽永的人生真谛。
       
       青灯孤影伴诗魂
       埃米莉•迪金森究竟何时开始写诗?她写诗究竟所为何来?这些问题之于今天的我们已是不得而知。我们唯一所知道、所拥有的便是她留给后人的那1775首诗。这些诗或质朴清新,如行云流水;或灵动跳跃,如山涧小溪;或哀婉缠绵,如林中曲径;或虚幻空灵,如空谷幽兰。每一首诗都是那么地与众不同,每一首诗都能给人难以言状的奇妙感受。读她的诗,总会在不经意间被感动。她用她那微妙细腻的笔触引领着你走进她神秘而又浪漫的心灵花园,带着你品尝她一生的梦想与伤痛。尽管足不出户,很少有人像她那样懂得爱情和生活。孤寂而漫长的幽居岁月使她能够深入自己的内心世界,潜心思考人生的真谛,以一种纤细、灵秀而又隽永的笔调反复触摸自然、爱情、死亡和永生等神圣的生命主题。
       在她长达三十几年的幽居岁月中,她选择了诗歌作为自己精神的依托,正如她诗歌里所言:“灵魂选择她自己的伴侣/然后把门紧闭——/她神圣的决定——/再不容干预——”是的,当她选中了这片精神乐土后,她便一心一意潜心耕耘,不再留意身外的芸芸众生及其纷乱烦扰的世俗琐事,而是在自己坚如磐石的心田里筑起一个只属于自己的自由王国。在这个王国里,她自由自在的翱翔着,把一点一滴真实而又炽烈的感情凝聚成永恒的诗篇。在一封给奥斯汀的信中,她这样写道:“我现在很疲惫,我写诗只是信手拈来。因此,你别指望我有什么风格,这真正是自然感情的流露。奥斯汀,我在口袋里真是没有什么草稿之类的东西。”可见,她确确实实是在用心说话,用灵魂谱写自己的诗篇。
       然而,她的这些诗篇在她活着的时候却并未得到人们的赏识。1862年4月,31岁的迪金森在《大西洋月刊》上看到当时的大文豪兼评论家托马斯•希金森的“致青年投稿者的一封信”,信中鼓励青年投稿者大胆创新,勇于发掘自己的天才。于是,迪金森抱着试一试的念头给希金森写了一封信,并随信寄去四首诗——“安然在他们洁白的卧室内”,“我们总玩人造珠宝”,“最近的梦如烟消散”和“我告诉你太阳怎样升起”——请他看看“它们是否有生命力?”这时的迪金森对发表自己的诗作是怀有希冀的。然而,希金森那让她“流血”的“解剖”,使她开始正视作诗与功名的关系。当二者只能择其一的时候,她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前者。她说:
       如果名誉属于我,我逃不掉——
       如果不属于,在追逐中将度过漫漫长日——
       我的狗将抛弃我——
       那么——
       还是平庸的好
       她的那首“发表是拍卖”更称得上是她超越功利的宣言书:
       发表,是拍卖
       人的心灵——
       贫困,批准
       这种腐败行径
       也许,只有我们,宁愿
       从我们阁楼的斗室
       一身洁白,去见洁白的上帝——
       也不用我们的“洁白”投资——
       从这首诗中,我们似乎也可以隐约看出迪金森为什么在她的后半生对白色如此情有独钟。如同隐居是为了追求心灵的返璞归真,身着白衣或许意味着对艺术的忠贞不渝。就像勃朗宁夫人笔下身着白衣以明志的奥若拉•雷一样,迪金森穿上白衣以表明自己献身诗歌艺术的决心。她在第271首诗中写道:
       我说——女人穿上白衣——
       那是庄严的事情——
       如果上帝允我穿上——
       那无可指摘的神秘——
       投身于紫色的井——
       那是神圣的事情——
       奋不顾身——
       直到永恒——
       在她看来,白衣是忠于自己和忠于世界的诺言,象征着对真理的求索和对世俗的弃绝,同时也表明她作为一个女人对于内心深处某些永远无法实现的欲望的填补。
       在她生命的最后二十年里,她很少写诗。她真正的创作高峰时期是在1862-63年,这两年她一共创作了几百首诗,其中包括很多脍炙人口的名篇。有些评论家认为这是她精神出现危机的表现,也有一些人认为这是她的自信心使然。我想,这一点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她以自己独特的方式留给了我们一笔宝贵的财富。她那清新秀丽的诗风和扑朔迷离的意象犹如一股清泉,缓缓渗透到美国诗坛的每一个角落。人们将她与惠特曼共同视为美国诗歌的鼻祖,殊不知他们俩本是属于两个截然不同的类型:一个是振臂高呼,声名卓著,而另一个则是安静娴雅,闭门幽居;一个是投身公众,放声歌唱,而另一个则是远离尘嚣,细语低吟;一个如长江之水,浩浩荡荡,另一个则如林间小溪,低曲流转;一个在世间留下了无数的身影,另一个则只有一张相片流传于世——那是在1847年由一位叫威廉•诺斯的游历照相师用达盖尔银片法拍摄的,那年她才十六岁。照片上的她有着一头赤褐色的直发和一张白皙到几乎透明的脸庞,暗铜色的双眼透着一股与生俱来的淡淡忧郁。看到这张相片,人们不由得想起她在写给希金森的信中对自己的描述:“我身材矮小,就像一只鹪鹩,而且头发蓬乱,就像栗子果芒——至于我的眼睛,就像客人喝剩在玻璃杯中的雪莉酒。”
       也许,正是因为人们对她的故事知之甚少,才引发了人们对她更大的好奇。她的故事被人们说了又说,她的诗被人们读了又读。然而,没有一个人敢说他真的了解了埃米莉•迪金森。活着的时候,她是阿默斯特小镇的“神话”,死了以后,她成了整个世界的“神话”。上百年来,人们对她的生平做着各种各样不同的猜测,对她的作品做着各种各样不同的解读。然而,她就像一个捉摸不定的谜,始终在人们的心中忽隐忽现、若即若离。时而被形容成女权先锋,时而被归列为反战卫士,时而又与同性恋搭上关系,然而,每一次她又都能从这些捕风捉影的传说或牵强附会的流派中悄然脱身、不着泥淖。她的诗也一如她的人,无论一代代的人们如何去揣摩、去玩味,却从来没有一个人敢声言自己解透了其中所蕴涵的千般滋味。它们就那样静静地存在着,一如晨曦中含苞的雏菊,令人心动,又如暮色中荡漾的微波,耐人遐想。
       在迪金森“简单的领域”里,她虽有挚友,却不愿相会;虽有对异性的恋情,却终生独处,不肯婚嫁。她把友人视为“财富”,把对他们的占有称为“特权”。她说“我的朋友是我的财产,那就原谅我占有他们的贪婪。” 但是,她跟朋友们保持友谊的办法不是通过互访,而是通过写信。她把信件的交往看得十分神圣,因为“一封信对我来说总是意味着永恒,因为它是纯粹的思想,不附带着肉体的躯壳。” 在信中,她可以直言不讳地表达她对友人的思慕之情,然而,当他们真地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却选择了回避。她认为心灵的交流比面对面的交流更加真实,正如她所说的,“一次诚实的回避等于一次浓缩的出场”。埃米莉一生中写了很多的信,据估计,现存的信仅是实际数目的十分之一,而别人写给她的信,现在也只留下了千分之一。
       1883年,她的身体状况开始变坏。她为极度的神经质所苦。曾有一段时间她身体极度虚弱,但她坚持说“那不过是多年的忧郁使我感到筋疲力尽而已。”终于,她55岁时染上了肾炎。1886年5月15日,这位“新英格兰修女”死在了56年前她出生的那间房间里。在她的葬礼上,希金森上尉看到了她,身着白色衣裙,躺在白色的灵柩里,没有一丝白发,没有一道皱纹,眉宇间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安详。她就这样结束了她平淡而又不俗的一生,从容地走向天国的乐园。在她弥留之际,她只留下了一个“归”字,可见她这一生的执著与守候终究寻得了心灵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