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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于光远和钱
作者:龚育之

《人民文摘》 2007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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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于光远是中宣部里最有钱的人,也是最不在乎钱的人。
        他每个月都请科学处办公室的一位服务员给他在上海的母亲寄钱,他母亲每次都在回信中说明收到了多少钱。回信中所说的钱数总是少于他所寄出的钱数,原来是被那位服务员偷偷克扣了。然而于光远却马马虎虎,竟从来没有觉察。
        这位服务员是个小偷,而且是个惯偷,偷过很多人的钱。一次作案时,他被抓获了,并被起诉到法院。他供认说,偷于光远的钱最多。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通知于光远作为证人出庭。可是于光远在回答法官的询问时,却一问三不知,说不清楚他的钱是什么时候怎么被偷的,更说不清楚被偷了多少钱。他那副狼狈无奈的窘态,惹得法庭上下哄堂大笑。于光远的这一轶事,在中宣部里很长时间都被传为笑谈。
        于光远之所以有钱,是因为他稿费多。上世纪五十年代,全国各地都学习他编写的《政治常识读本》和《经济建设常识读本》,印量极大。后来,他和苏星主编的《政治经济学》是当时全国唯一的一部政治经济学读本,印量也极大。他的稿费当然就特别多。稿费怎么用?那个时候时兴的方式是交党费。于光远用稿费交了很多党费,但也没有全部交,他留下一部分,以便自己来支配。他有自己的一些想法,比如,资助一些公益事业。中国人民大学的剪报公司,也就是今天的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最早就是于光远出钱办起来的。中宣部机关幼儿园、中宣部建游泳池,他都是资助人之一。
        八十年代有人批判于光远“向钱看”,其实他是赞成两句话:既要“向前看”,也要“向钱看”;“向前看”是坚持方向,“向钱看”是重视生产,重视经济效益。至于他自己,对钱可是从来不在乎的。
       (孙家勤摘自《炎黄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