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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论坛]对历史文化古建筑灾后修复与保护的思考
作者:张 浩

《文学教育》 2008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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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日本友人说:‘中国的古代建筑这样的量大面广,丰富多彩,真是得天独厚’。这句话对我国的古建筑并没有过奖”。在中国,这些明清建筑仍散布在祖国的各个地区,如代表皇家古建筑的故宫,代表民间古建筑的老街古镇、祠堂、庙宇、塔楼等,都无不张显着古建筑的魅力。
       在5·12特大地震发生后,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都江堰,特别是其景区古建筑遭受了极大的毁坏。笔者在震后有幸参加了都江堰40余天实地考察、调研、测绘、总结的工作,笔者认为对古建筑的修复与保护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古建筑应有相关各科目准确数据的存档。
       一直以来,我国的古建筑就很少绘制有全面详尽的建筑图与结施图,如都江堰市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二王庙的图纸都不够完整。这次地震给景区古建筑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摧毁,因这些古建筑没有详尽的建筑图与结施图而难以进行重建工作。因此,在进行古建筑修复与保护的重建工作中,对古建筑各科目数据的测绘与收集就显得极其重要。首要工作就是对古建筑进行科学、准确的测绘,在测绘的过程中,准确绘制古建筑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以及大样图等建筑图与结构图。
       二、古建筑应有其图像资料与文字的记载。
       无论从建筑外观、内部结构,还是从色彩处理、建筑装饰、图片影像都能真实客观地记录古建筑的现状面貌。如这些古建筑被毁坏后需要进行“修旧如旧”的修复与保护,这些图像资料就是最直接的参考资料。文字是在客观的层面上对古建筑的现状面貌,包括其历史文化、建筑规模、外观风格、空间布局、人文地理、环境空间等方面的客观记载,以此在古建筑档案资料上也具备相对的完整性。古建筑现状资料的完整性是古建筑修复与保护能否顺利进行的直接因素,也就是说,它具有宏观上与微观上的双层影响。
       三、古建筑修复与保护过程中,应注意用材、用色、装饰造型等细节上的控制。
       “修缮古建筑应该和修补古画一样,后者的用纸、用笔和用色都有讲究,方能做到与原画浑然一体,毫无修补的痕迹。”那么,在古建筑修复与保护过程中,要使其达到“毫无修补的痕迹,”就应在用材、用色、材料规格、装饰纹样等细节上严格控制。
       材料的规格应符合经过科学测绘而存档的准确数据方能施工,比如砖材、石材、木材的规格、造型、结构等。建筑装饰的色彩包括装饰部件的装饰色彩、建筑结构的色彩装饰以及建筑材料的色彩等都应与建筑整体色彩风格相协调,比如建筑的装饰彩绘、建筑材料原色都应尽量与建筑的整体色调相统一。
       四、保护古建筑周边环境与环境空间。
       在古建筑修建之初,设计者对建筑的规模、平面布局以及空间机能等都有着深思熟虑,其建筑内部空间、外部空间以及建筑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空间关系都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比如,古建筑在空间布局上一般讲究风水,它与周围环境是和谐相处。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古建筑周围环境正遭受着空前的严重破坏。如,古建筑周围陆续地增加着具有决定性高度的现代式建筑,把古建筑“围合”得密不透风;由于旅游业的发展与城市规划的推进,古建筑原有的交通正被焕然一新,这些都在严重地破坏古建筑与周边环境的空间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不能因为土地的宝贵而去破坏古建筑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五、不断地提高人们对古建筑的保护意识,深化古建筑保护措施与政策。
       陈毅同志在1960年主持国务院会议讨论《文物管理暂行条例》就曾说过:“修古建筑一定得保持原状,不要对文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也就是说,在对古建筑进行修复与保护过程中,不仅要达到“毫无修补的痕迹,”而且在“修补”过程中要有正确实施措施与正确的保护意识,进行规范的、科学的保护。
       在许多文物保护意识不足的地区,古建筑在毁坏后往往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如有民众将倒塌后的木结构古建筑的用材作燃料之用,其中不乏有做工精美的建筑构件和雕刻。这些都造成了对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的极大破坏。因此,提高人们对古建筑的保护意识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一位日本友人也曾说过:“你们就像站在宝山上一样,遍地是宝,可不要站在宝山上反而看不到宝山的光辉。”这句话值得我们对古建筑认识与保护进行深刻的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