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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杂谈]狐鬼题材的源流演变
作者:左红英

《文学教育》 2008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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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异的狐和虚妄的鬼都是超越于现实之外的概念,这种概念的产生时间,我们不可能有一个准确的断言,但是可以说,伴随着先民对外部世界进行认识和解释活动的产生和发展,这种概念就在酝酿和发展;当人们发现,这种超越现实的概念能对人类自身的一些行为产生正面或反面的制约作用的时候,人类就开始自觉地运用这些概念的威慑力,来戒止某些行为,这种概念就因其制约作用而带有了社会性;随着这种制约作用发生范围的扩大,原来只局限于一定范围内的制约作用,就开始有了相当的教化作用,其社会性也就突显出来,进而被能动地运用于口头或书面的说教当中了,这时狐鬼的概念和相关资料就演化成了我们所说的题材性的东西,而被日渐广泛的应用于思想、政权、文学等领域了。
       综上所述,狐鬼题材的发展情况可以用下表作一个简要说明:
       
       一、狐鬼题材的产生
       (一)狐鬼题材产生的生活基础
       在原始社会,人们对不理解的自然现象的解释往往离不开“鬼”。如:现在生活于中印边界的、被认为保持有原始社会特色的“僜人”族,在他们的意识中,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有一种相应的“鬼”,包括人死后的“魂鬼”,都会给人带来灾害。几乎各种疾病和灾害都是因为有各种名称的鬼在作祟,鬼魂要达到自己的要求,就要危害人,人们别无选择,只有用各种办法送鬼,祛灾除害。每遇到疾病、丧葬、生育时,停止劳动一至四天,进行杀牲送鬼活动。这当中,体现着原始社会人们对于鬼的态度:鬼是一种解释自然社会现象的工具,鬼一般都是具有危害性的。
       中国古人相信“鬼”。“鬼”为象形字。甲骨文字形下面就是一个“人”字,上面则是一个可怕的脑袋(非“田”字),古人认为,“鬼”是似人非人的怪物。春秋时期成书的《礼记·祭义》称“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1]东汉的经学家、文字学家许慎在其《说文解字》中干脆称,“鬼,人所归为鬼”。[2](九上)《礼记》和《说文解字》中的解释说明:到了春秋时期人们对于“鬼”的认识已经进入了自觉地、理性化阶段。许多资料都记载,春秋时期的中国南部地区,鬼神崇拜已蔚然成风。
       敬天交鬼神的活动,本来就是原始宗教的文化现象。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动与天命论的动摇,进入春秋后,楚人虽然一方面尚鬼神崇巫卜,另一方面在这一鬼风巫风的气氛中,又不乏求实务实的理性精神,使楚人的宗教生活饱含人情味和现实性。在特定的条件下,楚人把自己与鬼神贴得很紧,相信鬼神是会与自己同命运共呼吸的。这种以人类自身对鬼的理解来引导实际行为的做法说明:春秋时期,人们开始自觉地探讨“鬼”与人类生活之间的联系,并试图找出一些规律来戒止或引导人类的行为,这就为“鬼狐”资料转化为文学的题材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二)狐鬼题材产生的政治基础
       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的过程中,思想统治始终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施统治的非常重要的一种手段。而思想统治的手段又可大致分为两种:
       第一种:依靠国家强权推行某种思想、学说或意识形态性质的东西,以强迫大众接受某种观念、关系或秩序。如焚书坑儒,秦始皇以国家强权强迫大众接收秦的文化而形成思想领域的统一;又如“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汉武帝又以国家强权强迫大众接受儒家思想对思想、行为和社会秩序的规范作用,从而形成儒家思想在思想领域的统一。
       这种依靠强权建立的统一,的确在一些方面起到了进步作用,推动了社会文化的发展,但被动的接受又往往容易引起抵触和逆反,因而为实现思想领域的最终一统,统治阶级还必须借助另一种手段,潜移默化地教化。那就是:
       第二种:用超越现实的事、物形成的威慑力来愚弄大众,使其主动地顺从统治阶级的意志。这其中较大一部分就是借狐鬼说话、讲因果报应。而这种方式,又往往收到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因而历代统治阶级对狐鬼果报之事,多倡而不禁,从而形成了狐鬼与封建统治的某种固有联系。
       可以这样说:狐鬼题材的发展、繁荣,历来有着良好的政治基础。
       (三)狐鬼题材的多元社会功能
       在统治阶级利用狐鬼之事愚弄大众的同时,被统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又反其道而行之,他们构建了一种现实化了的狐鬼世界,来影射、抨击反动的封建统治,揭露统治阶级有如鬼魅的恶劣本性,以警醒世人。
       也有少数统治集团内部的明智之士,既看到了狐鬼题材对维护其统治的重要作用,也看到了统治集团内部的弊端,在复杂的思想诱因作用之下,这些人思想中的狐鬼题材就表现出了双重性格——以狐鬼果报之事劝诫本集团成员和以狐鬼果报之事威慑下愚的“劝惩”之旨,其目的实为卫道,其结果就是通过教化和劝诫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
       我们可以通过下表,简要说明狐鬼题材的社会功用:
        
       从上表我们也可以看出狐鬼题材在发展过程中,其社会功能逐渐多元化和不断完善,它可以适应各个阶层的需要,因而长盛不衰。
       二、狐鬼题材的传统文学定式
       从文学理论的角度来看,文学的题材有现实题材和虚幻题材两种。相对而言,虚幻题材的表现力更多地强于现实的题材,它形成的文学感染力往往能更长时间地影响文学对象,这主要是因为虚幻的题材能提供给人更广阔的思维空间。因而很多有才气的作家,都喜欢似是而非的虚幻题材,构建独特的文学环境,展示文学的魅力。如苏轼、袁枚、干宝、蒲松龄等,都以其狐鬼题材的作品在文学史上刻下了重重一笔。这些成功的狐鬼题材作品都具备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出于幻域,顿入人间”[3],即源远而旨近。这也可算是狐鬼题材文学作品的又一个重要特点。
       中国笔记小说中的志怪小说,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已经趋于成熟。它用随笔的形式, 实录的精神, 记录鬼神怪异的内容。志怪小说记录了大量奇闻轶事,为后世的笔记小说开了先路。自唐代开始,传奇小说成为文言小说的主流,汇“史才、诗笔、议论”为一炉。但形成于魏晋时期的志怪小说,却使一种“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情类黄州,喜人谈鬼”[4]的好异情结深烙于人们的心底。特别是明中叶以后,文人“每为异人、侠客、童奴以至虎狗虫蚁作传”[3],蔚然成风。至此,狐鬼题材作为文学的一种题材就日趋成熟而定型化了。
       清代是鬼神观念、佛道因缘等封建思想弥漫的时代,谈狐论鬼之风盛行,出现了很多狐鬼题材的笔记小说,如和邦额的《夜谈随录》、沈起凤的《谐铎》、长白浩歌子的《萤窗异草》、金捧阊的《客窗笔记》、袁枚的《子不语》。即使生活在“康乾盛世”的文人雅士,亦能在烈火烹油般虚假繁荣的幕后,看到危机的存在,他们对民间鬼狐故事改造利用,目的不是“明神道之不诬”[5],而是借鬼狐来反映人间事。如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等,让愚者信之,聪者疑之,智者逆之。于故事、议论中表达自己对世态人情的见解。
       他们试图通过狐鬼果报题材,对被统治者进行教化,他力图形成他那个时代,有力于社会和谐、大家都能接受的是非评判标准。毋庸置疑,这种对狐鬼题材的态度渗透着文人们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参考文献:
       [1]陈襄民等注译《五经四书全译》[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 2000年8月第一版
       [2]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10月第一版
       [3]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8月第一版
       [4]蒲松龄《聊斋志异》[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年1月第一版
       [5]干宝《搜神记》[M]北京:中华书局 1979年9月第一版
       [6]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7]吴波《“康乾盛世”下的“浮世绘”》[J]《怀化师专学报》2002年6月第21卷第3
       左红英,河北任丘渤海石油职业学院人文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