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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眼观人]范仲淹看望小人头目
作者:刘兴雨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5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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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都知道,君子与小人势不两立,水火不容,尤其像范仲淹这样堂堂正正的君子,具有光风霁月的品格,说他与小人交往肯定没人相信,忠奸自古同冰炭嘛。有两件事可以证明他的磊落,一是上书反对权势熏天的刘太后,一是与宰相吕夷简当面冲突。
       刘太后就是民间传说中搞狸猫换太子把戏那一位。当时她像武则天一样不可一世,大伙全巴结她,她过生日,礼官提议仁宗率百官献寿,范仲淹认为这是“亏君体,损主威”,坚决反对,太后一听,不高兴了,让宰相讨论。宰相晏殊是范仲淹的恩师,把范仲淹叫来,怒责他轻率坏事。他却坚定地说:“真没想到因直言正论而开罪于你。但倘若以为我疏而进心不谓之忠,言而无隐不谓之直,而今而后就不知所守了!”晏殊惭愧得无以应对。不仅如此,他还上疏请求太后还政,虽然因此被贬斥,依然泰然处之。
       吕夷简是当朝宰相,曾三次拜相,权势炙手可热。有一次,俩人在一起议论人物,吕宰相说,我阅人很多,却没见过节行之人,范说:“天下确有这样的人,只是你不知道而已。你以这种想法待天下士,无怪乎节行之士不来。”难怪李贽说出这样的话“宋亡,范公不亡也”。
       1035年范仲淹回到京师,担任权知开封府的重要职务,他精心画了一幅《百官图》呈献皇上,指明谁谁谁的升迁夹杂了宰相的私心。吕宰相当然不能接受,就以“越职言事”的罪名,把他请出京师。不仅如此,吕还让人上书,请求在朝堂上立一块“朋党榜”,将范仲淹等人的名字写在上面,使大家引以为戒。
       两个人几乎不共戴天,谁要说范仲淹曾经看望过这个小人头目,不要说他儿子,就是我们都不相信。
       在范仲淹等人的心中,吕夷简无疑是头号小人,他应对国家的一切内忧外患负责。
       而吕宰相也有他的苦衷。他入主中书之日,国库空虚,机构臃肿,边境告急,盗贼遍地。他感到自己无能为力,他夹在自负的太后与懦弱的皇帝之间无所作为。但他也不愿与人结怨太深,在范仲淹被贬几年后,他又举荐范仲淹任了重要官职。那时宋夏战争爆发,他推荐范仲淹经略西事,使他能立功边陲。
       得知这些,范公在离开政府的时候,专门看望了奄奄一息的吕宰相。吕宰相逝世,范仲淹撰文说:“得公遗书,适在边土,就哭不逮,追想无穷,心存目断,千里悲风。”悲痛之情溢于言表。
       不过范仲淹的儿子范存仁,否认此事,称“我父亲至死未尝解仇”。欧阳修在《范文正神道碑》中说“二公晚年欢然相得”,范存仁请欧阳修修改这—段,欧阳修很不乐意,说道:“这些都是我亲眼见到的,你们还年轻,怎么会知道?”
       范仲淹后来也开始对庆历新政进行反思。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写道:“汉代的李膺,就是因为处世黑白太明,尽管一身洁清,千古不昧,却遭禁锢戮辱,引起邪正相激的内耗,以致汉室速亡。前些年几位君子同道感遇激发,高议直指,不恤怨谤,召来群起而毁之的结果。我今天才懂得,若与国同忧,就不要专尚名节,因个人意气误了邦国大事!”由此,范公进一步总结立朝处事的要诀“身安而国家可保,岂特厚于己也”。此话如果不是收入《范文正公集》,别人也许不会相信是他说的。
       中国的官场是个非常奇特的地方,男盗女娼的人,进到里面,就变得道貌岸然;一身正气的人,进到里面,有时竟变得委委琐琐;无论多好的筹划,在那里都会无限期搁浅;不管多荒唐的决定,在那里都可能获得通过;上级在下级面前可以幽默,可以训斥,可以挖苦,而下级在上级面前,就只好毕恭毕敬。同僚之间,像贼一样互相防着,面对上司,又都变得像同属于一个男人的妻妾般争风吃醋。多少人,在刚进官场时意气风发,锐意进取,仿佛要横扫天下,澄清宇内一般。可碰了大大小小的硬钉子软钉子后,就不得不踌躇彷徨,不得不改变策略。领教厉害之后,好一点的,我行我素;差一点的,就随波逐流,甚至干脆与丑恶同流合污。在官场上人容易失去自己,变得不由自主。因为官场上有另外一套是非标准。百姓衡量当官的,看他给不给百姓做事,而当官的往往只在乎你听不听话,甚至只看你送不送礼。
       到了官场,就知道了官场的复杂,社会的复杂,上上下下,盘根错节,今日为敌,明日为友,司空见惯,不足为奇。尽管在历史上,官场上常常划分君子小人,可实际上往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界限并不那么分明。人人都觉得自己是君子,而对手是小人。我们不得不检讨,我们的生活里为什么充斥这些概念,而不是别的。
       在官场上,有能力德性好的人不一定升迁,没能力德性差的人也未必被贬。甚至正好相反。溜须拍马的人常常春风得意,特立独行的人往往处处碰壁。有时,在那里并没有绝对的是非。今天是错的,明天可能就变对,而今天是对的,明天可能就成错。就像以前提倡上山开荒,今天又退耕还林;以前光讲产量,现在只讲推销。比如在军事上的进攻与防御,在建设中的统一与分散,由于所处位置不同,见解常常不同。由此划分出的力量不会一成不变,不必因此就把对方当成阶级敌人一般,斗得你死我活。等过了一段时间再回头,就会发现,许多当年的争论是那样幼稚可笑。换一个角度看问题,就会觉得对方也很有道理。就像范仲淹所说:“凡为官者,私罪不可有,公罪不可无。”只要自己不贪污,不枉法,不有意陷害,不公开欺骗,不冒领荣誉,不诬告别人,不卖主求荣,大节无亏,工作上争争吵吵、眼高眼低,十分正常,谁也不会永远正确。
       也许就因为明白了这些,范仲淹才去拜见当年的对头,他心目中的小人头目,而且在这个人去世后还写下了情意真挚的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