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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金者]羊狼之间
作者:张宗子

《文学教育》 2006年 第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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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伊索时代,文化不够昌明,那条借水源污染问题吃掉无辜小羊的狼,他的逻辑一直被称为强盗逻辑,而被吃掉的羊,死得不明不白,什么都没留下。从这个角度来看,狼和羊无疑都是失败者。
       其实,狼吃羊,天经地义,这和羊吃草没有分别。假如我们觉得羊无辜,被吃掉的草和树叶同样无辜,除非你认为草木不是生命。既然如此,狼为什么苦口婆心地要为吃羊找出那么多道理呢?简直是书呆子嘛。看到羊,扑上去一口咬断颈动脉,然后饮血、食肉、敲骨吸髓,谁会为此饶舌?
       可以想象,放在今天,那只狼经过了名校的苦修,满腹经纶,吃羊乃生之大欲,当然还要吃,但其中的学问就大不相同了。
       你瞧,狼是这样对羊说的(爪子同时按在羊的脊背上,以防它不听教诲,甘居野蛮):人往高处走,高处风大,凉快,觅食时看得远。所有的动物都希望进步。狼高于羊,其理不言自明,因为狼能吃羊,羊则不能吃狼。狼羊之间,发展的鸿沟五十光年。羊要进化为狼,非十年二十年所能完成。即使羊成了狼,狼不知又进化成什么了。那么,羊之被吃,殆不能免。然而就没有希望了么?有的。希望在何处?其实不远,就在狼身上。怎么说呢?不要以为被吃就是被吃,事情不这么单纯。你悲伤于被吃,或曰死,你确实就死了,除了狼吐掉的骨头,什么都没剩下。可是你想,你的血肉不是被狼吸收,化作它的血肉了吗,为什么不觉得你和狼已经融为一体了呢?是的,狼还在,你不在了,意识是狼的意识。可一个身体里不能容纳两个高低完全不同的意识啊?一个槽上拴不住两头叫驴嘛。你只要想,狼的身体,狼的意识,其中一部分就是我啊,还分什么彼此?看,感觉好多了吧。那点狭隘的个人意识,自我意识还舍不得抛弃吗?
       狼说:好,不要挣扎,不要恐惧,我以狼格保证,一定下口准,不会有太多痛苦。血流进我喉咙那一刻,据科学家的研究,你还会产生宁静的快感呢。(带着悲哀、恐惧和仇恨心情被咬死的羊,血中有怨毒,肉里有酸味,不健康,也不符合文明美食之道。做这番思想工作,不得已呀,呵呵。)
       听罢狼言,伊索的这只羊是否如醍醐灌顶,不得而知,但据说后来真有羊觉悟了,它的遗书
       据说是这么写的:
       作为羊,我的生活狼狈不堪。吃草,草有什么美味?到了冬天,连草也吃不上。狼随时等着我们,这种恐怖与生俱来,至死方休。羊的世界狭小,狼的世界很大。当我局限于小我的时候,我没有未来,我把生死看得太绝对。实际上,生死要在更高的层次上才有意义。表面上,狼吃了我,实际上,是我和狼结合在一起了。何必区分羊和狼,我们不都是苍天下渺小的动物吗?我的血肉在狼的腹中,不会变成它享受后的垃圾,不!我的血肉变成了狼的血,狼的肉,他强壮的牙齿,他发达的大脑,他炯炯有神的双眸……我成了狼的一部分,从一只可怜的羊变成了大众崇仰的狼……
       (选自《天涯》200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