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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贝者]宋代书院对当今民办高校的启示
作者:袁建明

《文学教育》 2005年 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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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院”的名称始于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自唐末以来一种重要的教育组织形式。当时有两种场所被称为书院。一种是由中央政府设立的主要用作收藏、校勘和整理图书的机构,例如丽正书院和集贤殿书院。第二种是由民间设立的主要供个人读书治学的地方。这类书院或者直接以个人名字称呼,或者以所在地命名。本文说的书院主要指第二种。
       书院萌芽于唐末,但作为一种制度形成和兴盛则在宋朝。北宋曾先后三次掀起大规模的兴学运动。南宋时,理学发展已趋成熟,学派勃兴,形成了以朱熹为代表的闽学,以张栻为代表的湖湘学,以陆九渊为代表的心学,以陈亮为代表的永康之学,以叶适为代表的永嘉之学,以及以吕祖谦为代表的婺学等,各派学术大师为了讲论、传授自己的学术主张,积极创设书院。南宋时期书院得到很大发展。
       宋朝的书院有较完整的体系。书院内部设立山长、洞主、院长、堂长等职。负责书院的组织管理和教育教学。设置学田,使办学经费有了保证,内容丰富充实,除聚徒讲授之外,还从事学术研究及祭祀、藏书、刻书等活动。宋代的书院大都由私人举办,学生主要是青年,都有明确的教育宗旨、教育教学原则。书院促进了理学的发展和学术文化的繁荣。当今民办高校与宋代书院在某种程度上有很多相似之处。民办高校作为一种办学形式,与政府办学(公办普通高校)的概念相对应。它的资金来源、运作方式、管理模式与普通高校有着显著的区别。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教育体制及科技体制的改革,民办教育迅速发展起来。至1999年,各级各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达4万余所。其中民办高校37所,不具有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高等教育机构1000余所。根据教育部《教育统计报告》2004年(总第二十六期)第一期公布,2002年民办高等教育机构1202所,各类注册学生140.35万人。民办高校形成了多种发展模式。我国民办高校获得了很大的发展,21世纪初期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但是仍有一些因素在阻碍它的发展。如国家政策的限制、政府的作用、民办高校的资金缺乏、师资缺陷等。在这些方面,宋代书院的发展对解决这些问题能给我们提供思考。
       1.政府、政策的作用。我国颁布的关于民办高校的教育法规,对民办高校的发展无疑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有的法律、法规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甚至阻碍民办高校的发展。如1997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第二十一条提出严格限制民办高校的学历、文凭颁发。既然允许民办高校的存在,就应该允许它们自己发文凭。民办高校的设置上也存在问题。举办民办高校高层次教育几乎不可能。在美国私立高校可以举办博士研究生教育。美国有名的高校也大多是私立高校。当然,这种面貌有了改变。《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使民办教育有法可依,促进了民办教育的发展。
       民办高校的发展与政府的大力支持分不开。宋代著名书院——白鹿书院就是在朝廷大力支持下发展起来的。如太平兴国二年(977年),知江州周述上书朝廷,请赐《九经》以供生徒肄习,诏从其请,驿送国子监印本《九经》至书院,白鹿洞书院遂闻名天下。岳麓书院因宋真宗接见其第一任山长周式并亲书“岳麓书院”匾额,于是“书院之称闻名天下”。石鼓书院也因朝廷赐匾额,赐学田而名气大增。
       民办高校要发展、壮大,政府要加强扶持。政府要增加经费支持,要转变职能,提供优质的服务。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处理民办高校与其它教育机构的关系,确保其办学自主权。政府要尽可能为民办高校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要提供民办高校所需要的信息;政府主管部门应建立民办教育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帮助民办高校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帮助民办高校建立健全的党团组织;要协助民办高校解决教职工的问题;要帮助民办高校提高教学质量等。
       2.资金问题。民办高校的建立、生存、发展与壮大,资金很关键。我国的民办高校资金来源形式多样,但资金少,政府投入少且不稳定影响着民办高校的发展。宋代书院对此有借鉴意义。宋朝廷在资金方面有较多的支持,书院的院舍很多就是由朝廷所造,大多数还赐有学田。岳麓书院原为佛寺,976年谭州太守在此基础上“因袭增拓”建讲堂5间,斋舍52间,创建岳麓书院。景二年(1035年)朝廷赐学田十顷给应天府院,赐学田一顷给嵩阳书院。宋仁宗天圣二年(1024年),朝廷赐学田三顷给茅山书院。这些使书院的发展有了资金的保障。
       私立教育发达的国家在私立学校的资金上都采取扶持政策。日本1975年颁布的《私立学校振兴援助法》要求政府的援助占私立学校费用的17%。美国1963年颁布的《高等教育设施法》和1965年《高等教育法》确定联邦政府通过立法形式,以经费资助、赠地及分发物等形式对私立高校进行资助。当今,我国政府也应对民办教育进行资助,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国家成立类似“民办教育发展基金”或“民办教育拨款委员会”等机构。该机构的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拨款及热心民办教育的企业家、慈善家的捐款。国家根据对民办学校教学结果的评估并结合学生人数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和奖励。第二,在民办高校开办前及发展中需贷款时,国家给予优先照顾,甚至予以贴息补助,对于企业用于办学的利润可以不征税。第三,民办高校开办是需要征用土地及其需要交纳的基础设施费用,国家给予优先支持。第四,对于民办高校经营的企业,国家可以给予免税待遇。第五,民办高校培养的人才进入社会,国家或企业要采取某种补偿机制。
       3.师资问题。我们知道,大学要有“大师”,要有金字塔型的教师梯队,这对高校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现在民办高校缺乏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更缺乏大师级“名师”。宋代书院的兴盛发达与名儒、理学家有密切的关系。朱熹自任白鹿洞书院的洞主,请朝廷赐书,制定了《白鹿洞书院揭示》。朱熹还曾在岳麓书院和武夷精舍、仓州精舍讲学。著名理学家吕祖谦创办主讲丽泽书院;陆九渊主张象山书院;张栻曾在岳麓书院讲学。他们的讲学与相互讨论争鸣,促进了理学的兴旺发达,同时也促进了书院的发展。当今,民办高校要办出名气,重要一点是要有“名师”。现阶段民办高校还没有建立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据民办高教委百所民办高校的调查统计结果,在103所调查的学校中没有专职教师的学校占12.6%,专职教师人数不超过40人的学校占57.3%,在所调查学校中兼职教师超过40人的学校占73.8%,超过200人的学校占12.6%。以上数据表明,我国民办学校的师资主要是以兼职教师为主。兼职教师具有稳定性差、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直接影响民办教育教学质量。因此民办教育的师资建设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要建立一支高素质队伍,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民办高校应制定长远的教师规划,广纳有名气的院士、教授、副教授,出国留学人员、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条件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第二,民办高校要培训、培养教师。可以从优秀毕业生中选拔有志于从事民办教育的学生,经过培训以后充实教师队伍;普通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分流的部分教师亦可充实民办高校教师队伍。
       袁建明,湖北黄冈师范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