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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立场]废墟上的民主梦
作者:野 夫

《天涯》 2008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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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记:《治小县若统大国》一文在2008年第四期发出之后,引起了一些关注;编辑相约再写续篇。因媒体多言悲情故事,名流好发“含泪”辞章;更有无良文吏在代鬼称谢。然而大地人心的疮痍却依旧醒目;灾区官民的危机和困境,实非短期应对即能纾解。既然机缘凑泊获得“在场”的身份,如实记录便是不贷之责;于是决定自续前文。观察原型则仍以“纹江区”为主,所有人事仍无虚构,藉此客观探讨灾区重建的可能愿景。再次感谢依旧关注灾区灾民的善良人士。
       一
       风云际会的三国年代,有两位一时并称的人中龙凤,那就是著名谋士——卧龙诸葛亮和雏凤庞士元。庞士元英年早逝,却留下了一个著名的“三计策蜀”的典故。正是因为刘备采纳了他直取成都的这一计,他乘白马奋勇当前,不幸在落凤坡被蜀将张任射倒尘埃。今天他的墓祠仍在纹江区的白马关上,配享着百姓香火。而他的宿敌张任将军的墓室,也依旧在纹江城关的云盖山,恰好和他遥遥对峙着。 尘世间的恩怨情仇,最终都归于尘土。同一方大地包容了这两个攻蜀据蜀的政敌,万户千家的有情众生,依旧不论是非地传颂着他们各自的英雄传奇。四川盆地始终都像一个俊杰奇士出没的巨大舞台,在历史的烽烟战尘之中,穿梭着那些层出不穷的脊梁和背影。只有那至今还辙痕深刻的金牛古道,似乎还见证着他们奔波救蜀治蜀的千古艰辛。
       四川是一个移民大省。清初由于张献忠屠川,造成如此膏腴之地却十室九空,不得不号召“湖广填四川”。正因此,这里形成了多元的移民文化,使得此地人民颇具包容之心,且惯能穿州过府走南闯北,故有“无川不成镇”一说。
       四川的历史,在青简记载之外,自有许多扑朔迷离之处。从三星堆文化到金沙遗址,那格外璀璨的远古文明,迥异于中原文化的美轮美奂,都显得神秘而高贵。尤其是那来去无踪惊鸿一现般的突兀,在一个以史传著称的国家,竟然是无迹可寻。其预设的伟大悬念,使我在数千年之后还能感到某种彻骨的荒凉。 仿佛在某个遥远的年代,这里就曾经浩劫,一个几近成熟的文明被骤然终结。那时的领袖不得不带着他的人民,匆匆掩埋下他们的各种稀世之珍,然后踏上异乡或者世外。一个族群带着他们曾经的创造、发现和文明程度,远远地走出了我们的视线。剩下一片肥沃盆地,像一个被遗落的金盏,等待着无数兴亡往来的南渡衣冠。
       二
       纹江有史以来似乎就是一个疏世独立的驿站。尽管早在西晋即设县治,也许因为太靠近德阳、绵阳这两座重镇,不得不在以后的年代历尽兴废。仅仅在清一代,便废立三次。在新中国,也大抵如此。最近的一次由镇复区,也就是十多年前的事。
       一个只有四百多平方公里的区域,长期以来,平静发展,自然难为外人所闻。但是自从“5·12”汶川地震以来,它却因为周边这些迅速名震遐迩的悲惨地名,而终于渐为人知了。因为在这个触目惊心的日子里,它也同样遭遇惨祸,目前在国家的地震灾难排行榜上位居第二十六名。就这样,原本一个天府福地,由于地处震带之冲,不免也要同担天灾之害。骤然之间大地呻吟,好好的锦绣温柔之乡,却突然窝棚遍野。每一个身处其中的人,都不免顿生沧桑之慨。似乎人间歌吹犹闻,却已然万般繁华如梦了。
       清朝乾隆年间,这里曾有一个书香名门,诞生过一个西蜀名士李调元。他们“一门四进士,叔侄三翰林”,这在一个穷乡僻壤,自然是誉满闾里的荣耀。即使今天,调元镇的命名依旧还在纪念着一代文星,而故居“醒园”的留存,仍然提示着读书进取的后辈来者。
       李调元在乾嘉盛世,也算是个敢于强项的谏臣。后来为和坤打击排挤,不免也曾流放新疆——这在中国的多数时代,几乎也是耿介文士的宿命。好在故园山水,尚能兼容逃客,但凡归去来兮,多能找到退路。高蹈还山的李调元,未能成为名臣,却意外地成为了川菜川剧的记录整理和传承者。当然同时,他还是一个著名的民间出版家和诗人。一个与朝廷不和谐的官,最后被逼成了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也许于他本身而言,并非理想人生,但是对于今日犹耽于口耳之乐的川人来说,却实在是一件幸事。
       李调元一家的巨幅浮雕,至今仍矗立于罗纹江畔的危崖上。但是他读书的鹡鸰寺,却在此次的浩劫之中,毁于一旦。而故居醒园,也在两百多年的风雨之后,飘摇颓唐了。
       三
       之所以要用上述史话破题,是因为一个地方的人物风俗典章文化,必将隐隐断续传承在它的前世今生之中。地域如人,法统的改变恍若家族血统的变换,往往可能导致其道统的式微。也就是说,横亘在川陕驿路上的纹江,曾经是无数文士墨客游宦逐臣往来驻足的要津。在并不遥远的年代,它也曾经文风沛然民俗淳朴。随意翻检清代再四编刻的《县志》,不难发现这里曾是一个斯文敦厚之乡。
       然而,“汶川大地震”以来,这里陡然凸现的各种乡村矛盾吏民冲突,却会使多数的知闻者和施政者备感疑惑——难道这就是曾经路不拾遗的仙乡吗?我们的人民何时开始变得锱铢必究寸纱不让的?甚至一言不合就非要睚眦相向。我们看见地质学的余震未消,社会学的余震却开始萌动;一场大地震所引发的次生灾害,显然非仅一般意义上的环保疫情之类可以完全概括。肯定有某种危情,正在或即将侵蚀不少民众的精神。
       果然,第一例非地震死亡事件很快就出现了。
       鑫福镇位于纹江区东南角,与邻县接壤。5月底“双抢”已毕,农事稍闲,家家户户的麦子入仓,即使灾年,实无断顿之虞了。然而对国家救助钱粮的仰望已久,因为种种纷争,一直尚未落实名额下发到户。但是社会捐赠的各种物资,则已开始频繁分流到这个僻壤了。看似整车整车的各种饮食和妇孺用品,真正发放到乡镇一级,就已经是五花八门多寡不一。乡镇再平均搭配分发到村,村再基本搭配分发到组,那就必然是没有一样东西,可以足够均分到每户了。
       每组只有一个拿财政补贴(每月30—100元不等)的头儿,老百姓按习惯还是称为“队长”。队长一般要管四五十户人家,级别类似于民国年间的甲长。取消农业税之后,多数组是没有公积金办公费的,现在每天要接收各级下发的赈灾物资,仅仅只说领取装卸再运回一事,便要不胜其烦。更不要说搬回之后还要及时组织分发——而如何基本公平地分发,那就更是一件难上加难的琐事。而村里到镇上的领取分发,过程也基本一样。
       虽然上级政府要求的是轻灾救重灾,物资分配向确实困难者倾斜,但事实上,面对每天要领要发的七短八长的各种零碎什物,在基层根本无法做到这种“道义上的公正”。因此,在保证不私分多占的前提下,干部只能追求一种简单的“权利上的公平”。因为只有这样,全队才基本不会吵架,赈灾才能顺利进行。只要老百姓不闹事上访,上级也只能在这种非原则的救助问题上,不深究其中可笑的绝对平均主义。
       鸿兴村此前领到的各种东西,各组下发时,采取的是按大致平等的估价搭配分堆,五十户
       人就分五十堆,编号抽签,各凭手气取回。即使光棍抽到了卫生巾,寡妇抽到了男T恤,因这种办法简单便捷,百姓也基本无怨。但某天分来的只有十五瓶可乐加十五盒酸奶,连分堆也不够,村民的智慧竟然也想出了绝对看似合情合理的方式——把可乐兑酸奶,每人拿杯子来领取。这其中隐含的人世况味,实在让人啼笑皆非。但有可能正是这样一些“公平”却凉薄的世态人心,酿就了此后的人命伏笔。
       四
       在叙述这件还将较长时间困扰基层政权的人命官司之前,有必要先介绍一下目前中国农村的实际治理结构。因为任何看似偶然突发的事件,必与其所处背景暗暗相关。
       中国的郡县制度自秦而始,然而县治以下,自古是皇权不到的。但为了征兵募役之便,秦汉两朝在县以下设乡、亭、里三级,魏晋隋改设邻长、里长和党长。唐代人口增多,在邻长(管四户)之上,改设保正、里正和乡正(五百户)。到宋朝王安石变法,初创保甲制取代乡里制;而明朝采取里甲制并增设老人制,用乡绅贤长自治管理。清代多次变革,保甲里甲并用;一直到清末新政变法,首次提出《城镇乡自治章程》,但是随着袁氏窃国,立即宣布取消省县自治,首设区村两级。区成为最低一级行政单位,负责各种地方行政。这是把自古地方绅士牵头的民间自治组织纳入官僚体制,并把国家权力向乡村社会侵入的开始。
       孙中山所再造的国民党,是“师俄”学得的一套集权体系。蒋介石首倡“以党治国”的政治理念,并仿苏式体制设立党政军三个系统,实乃中国“党天下”的始作俑者。其党部一直延伸到乡镇,形成与各级行政系统并行运作的双重衙门。而乡村,国民党依旧采行保甲制,彼时的保甲长也多是党员,也兼秘密警察之任务。这是中国政治体制由王朝到党国的滥觞;国民党主持的这种政治现代化的转型,应该说直到马英九时代才算完成。 梳理这样漫长的乡村治理结构史,不言而喻,是为了找出今日基层权利机制的母本。在当年的所谓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衍生出的人民公社,已被历史证明其误国伤农之后;目前政府选择的这种“镇村组”三级模式以及治理方式,大抵与民国的“乡保甲”体制名异实同。历史转了一个怪圈,还是被忽悠回到了老祖宗的起点上。
       但是过去的乡村自治之所以能基本保证民间秩序礼法,是因为朝廷建立的乃宗法国家。皇权主要依靠家族组织和乡绅为中介而行使,并由此负责对乡土社会的治理。而新中国建立以来,为了实现政府公权对民间社会的全面接管和控制,首先粉碎的就是代理私权的宗法体制。乡绅阶层被整体打压,家族宗祠被彻底摧毁,乡规民约等各种自然法、民间法和习惯法,都被各种空洞不实的“王法”所取代。于是,以后就必将出现“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的悲剧时代。
       当执政者走到二十一世纪,终于明白此理,将国家权力收缩回乡镇一级,重新再提“以人为本,村民自治”之时,却忽然失去了民间管理的完美替身。宗法组织不再存在,乡绅贤长尚未发育,村组干部已非吏员,且非完全实质的民选民治;于是基层政权顿时出现部分治理真空,每临大事骤起,必然凸现乱象——村组两级实无真正的约束力。
       于是非正常死亡之事,就必然接连发生;且总有可能某次,将酿成大祸——近日的瓮安事件一不过其一而已。
       五
       村组干部都是农民身份,村支书由上级组织部门在该村党员之中选定,是村级行政的实际老大。村委会主任配合支书工作,是中国目前唯一真正采取海选方式诞生的。但是多数时候,象征性差额竞选,也演讲PK,实质则还是内定为主。另外还有一个文书负责各种内勤,和支书主任一样,可以拿到财政津贴的80%-每月400元左右。还有一个第四职——妇女主任,拿一半的津贴。以上四人构成今日乡村的权力核心,一般管理十到二十几个小组,一千多户散居的农家。
       至于村民小组(民国的甲,以前的小队)的组长,多数地方已经失去诱惑力,很少有人愿意主动追求去担任。加上现在的青壮农民,基本出门打工,留在村组的多是老人妇女儿童,因此确实很难选拔。于是在基层通常采取的方式是,村干部在组里看中谁还有一些“话份”和魄力,就请他喝酒,求他帮忙几年。老百姓一般不会对这种指定有意见,如果该人过分自私和霸道,他们才会结队向上级抱怨要求替换。
       免除皇粮之后,农民和干部基本没有冲突;在太平时期,百姓自耕自足自娱自乐,完全可以遗忘干部的存在。但是当天灾骤起之后,这部国家机器的末端链条,就要飞速运转并将发挥重要作用了。
       地震之初,通讯不畅之际,纹江区的村级干部基本都能自觉危机时刻的责任,跨上坐骑(摩托,这是村官普遍的交通工具)巡查去了。在救死扶伤之后,马上就要面对上级各部门发来的各种十万火急的表格,而基本准确的统计数据尚未完成之时,又要开始每天领发各种救灾物资了。他们只有四个人,自己的家也受灾,田里的双抢也迫在眉睫,每天不得不操劳到凌晨。当然还有一些突发的烦心事,比如用“火三轮”拖回的捐赠衣服,走到三组就被抢光了,后面四五六组就会来骂人,会怀疑干部私分。
       每天那么多沉重的水米物资要搬运分发,必须要请义工。在过去的“双提双统”时代,农民还有出义工的任务。取消皇粮时,“两工”的劳役也一起取消了。平时村里的公共基础设施比如塘堰干渠坏了,要想请农民出工自己维修,多数时候村里得付工钱才能解决。现在是救灾,关系到每家都能获得的利益,村官也总有几个能够随时使唤的小弟,因此找义工不算太难。但是义工既无报酬,也不能趁机多拿几件物资(这种时刻每种物资皆有清单,兼之众目睽睽),却要每天为全村那些不出力的人劳累,内心多少也有怨言。今日中国多数地区农民的觉悟,至少不如从前(何以至此,我将另文专述,责不在民)。因此大灾当前,人人自危以邻为壑的现象并不鲜见。当许多人面对废墟而满心火气无处宣泄之时,新的危机自然就隐隐到了一触即发的时刻。
       六
       鸿兴村五组农民周某已经五十多岁,夫妻务农,房屋半垮;有独子名周华,在德阳打工。周家经济状况平时居中下,灾情也属中等。但周某平素嘴碎,好谈是非,为人处世不为多数村民所喜。六月初某日,听说村里开始发放帐篷,担心自家落空,便与几个乡邻径往村部等候。一直等到晚上九点多,村主任老徐才带着两个义工张千和李万开着“火三轮”回来。
       老徐一行累了一天,尚未晚饭,看见堵在门口的村民,多少有点不悦。他挥手要村民们先回去,说今天太晚,不会分发了,要大家明天到各组的组长那儿去领(这也符合发放原则)。周某等看着满车的物资,不愿离开。张千李万则开始卸货,张千见周某在一边看,便要求他也来帮忙。周某没等到分发,不免忿忿,兼之平日也非好与之人,便说:你们拿了工钱的,就该你们卸。张千等原本义工,素来也讨厌周某,见他如此,自然也来气。但村邻之间不便当下翻脸,便半开玩笑半认真地上前拉周某帮忙,周不干,张便顺
       手在周的胸部上用力抓了一把。
       显然这一把抓得较重,周某当时就骂骂咧咧,后来的尸检也发现胸肌有瘀青。张千李万卸完货回家,周某和村民眼看当夜确实不会分发,也一起上路。他们两条路并列,各自皆能听见对方说话。周某心里有气,故意骂张千,并谴责他们今夜不分,一定是有猫腻,肯定串通了准备私分。张千李万辛苦整天,闻听此言,顿时恼怒。两人说要教训一下周某,就冲了过来;周某以为同村之间不会真打,继续骂骂咧咧,哪知张千暴烈,挥臂抡向脸颊,把周某一掌打翻在地,顿时不起。
       张千和村民皆以为周某装死耍赖,没有管他径自回去。村民回去告诉周某老婆说打架一事,其妻带人赶来时,发现周某口吐白沫在地上痉挛,急忙报告村主任。村主任急忙拨打110和120,半夜将周某送到纹江区医院抢救,尽管政法委立即介入迎请德阳专家救治,但仍由于小脑碰地重伤不治。
       按说这是一桩民事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依律张千李万构成过失杀人或者伤害罪,于是警局也迅速拘押了已经投案的他们。一切皆可按司法程序进行,该当何罪即何罪,该附带民事赔偿就赔偿一这是一般城里人的推理。但是,放在今日的灾区加上农村,一切都变得没有如此简单了。  区委书记老吴的直觉,再次使他嗅出了此案背后的凶象和险情。他迅速指令政法委全程介入。在一个非常年头,一个普通农民的非正常死亡,绝对可能引发群体事件。
       七
       死者的儿子周华在德阳打工,闻讯当夜就赶到了医院,而公安局的法医也正好开始尸检。报告很快出来,颅内出血致死,需要死者家属签字,并要求家属尽快火化。但是,现在的农民几乎都懂得一个规律——只要是意外死亡,绝不轻易火化,否则经济赔偿就难以最大化。于是,死者被送进了殡仪馆的冰柜,一场新的“博弈”不可避免地拉开序幕。
       如果按正常规定处理,村民之间扯皮斗殴意外致死,打人者视情节轻重,无非获刑三至十年,附带民事诉讼索赔,顶多可以裁定一两万,还不一定保证执行到手。周华是在城市见过世面的农工,深知父亲已死,即使枪毙张千李万也无济于事,而张李两家也是同村的穷人,根本拿不出钱来给予民事赔偿。他当然清楚,只有把政府“绑架”进来,其父的死亡才会显示出价值和意义,才可能在灾年的众多死亡事件中真正“死得其所”。
       可是,明明是同村村民打架,如何与政府挂靠上呢?他在电视上看见了中纪委监督赈灾的举报电话——他举报说:村委会组织救灾不当且不力,有贪腐之嫌,其父指责村主任,竟然被活活打死。——这样的命案上达中央,又处于全国救灾的大背景之下,岂能不震惊朝野?当天省里的责任就下来了,很快市里的调查组也下来了,区委必须迅速如实逐级文字报告,且还要该村多数村民作证画押,似乎才能洗脱基层政权的连带责任。
       上级采信了基层报告,没有追究下级责任。但是尸体尚未火化,明显还有遗患,于是镇政府必须出面去动员丧家“入土为安”。周华则顺势提出家里困难需要救助,区里为了息事宁人,也很快通过民政和司法援助,给予了周家6500元。但是周华拿到钱后,依旧不肯签字火化,提出索要尸检报告。而按照规定,这个报告是只能提供给检察院和法院作为庭审依据,而不能给丧家本人的。于是事件再次陷入僵局,而尸体没有亲属签字,是谁也不敢做主火化的——死人成为砝码,微妙地影响着乡村政局的平衡。
       如果基层政权对此完全撒手不管,你愿停放多久就多久——只要你交得起那不菲的电费和冷藏费——那是不是就可以稳住阵脚,把此种乡村冲突带人正常的法律轨道呢?答案一定是“否”,因为周华和多数群众一样清楚地知道,他们手上还有另外的王牌可以打出。
       八
       信访制度是典型的“中国式民主”设计(英语没有一个完全对称的词汇)——本质上说,它有别于民主社会的类似建制;无论君主立宪还是多党政治,其申诉专员制度或者苦情处理制度,均与我国的信访大异其趣。我们的信访明显地是继承了中国传统的一个政治遗产,它既不是行政复议,也不是司法申诉。其产生的理论根源在于,国家社会的制度性设计缺陷,可以经由“圣君”和“清官”来一事一议给予纠正。也就是说,有史以来,皇室中央对地方官僚都是不信任的。为了预防基层吏员沆瀣一气为非作歹、荼毒百姓而对抗朝廷,甚至逼良为盗激起民变,因此要给予草民“告御状”的权利,以保留一个君权在上俯瞰社情民愤的孔道,用以制衡基层官僚集团的专权乱政。
       但即使在古代,朝廷也担心这种御前喊冤的制度,可能鼓励“刁民告官”的不良风气,无限增长纠察和治理成本,且广泛呈现社会“乱象”。因此,在相关律令中,也规定了一系列针对“诬民”的风险条款。也就是说,任何人胆敢赴京闹衙,必须要有类似“滚钉板”的勇气才行;即使所诉不虚,沉冤大白,告官的草民也要接受一点惩罚,用以警告和遏制喜欢随便“兴讼”的大众。
       中央之所以在公检法甚至纪检监察种种机构之外,还要设置信访这个体系,本意仍然还是继承传统文化意识,要给百姓预留一个申冤的孔道。而中国百姓又从来迷信明君清官政治,向有击鼓拦轿鸣冤叫屈的传统。于是,几乎“文革”结束以来,信访潮就层出不穷。
       没有公正的舆论监督机制和分权制约,基层政权也确实容易产生贪腐和制造冤案。更不要说几十年的极左思潮和运动,更是广泛地伤害了民众利益。因而信访的风潮必然急剧化,且有可能掀起政潮的震荡。为了防止民众动辄赴京上访,形成规模效应,产生不良影响以至于损坏国际形象,政府又设置了收容遣送制度——对流民和访民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变相拘押甚至惩罚,这样来控制日渐汹涌的上访暗潮。
       但是收容遣送这样的“恶法”,确实不符合第四代领导人“以人为本”的政治理想。随着孙志刚死亡事件所引起的舆论风潮,这一扼制草民进城的非法制度终于被废除。随之而来的便是信访的高潮,“上访村”的凄惨存在,竟然成为了泱泱大国首善之区的一道奇特风景。
       当各种制度没有根本性改良之时,普罗大众自然不肯信任基层政权和法律的公正。当他们遭遇自己认定的不公待遇时,自然首先想到的不是借助正规的法律渠道来诉求权利,而是选择“告御状”的古老落后方式,来期待中央的恩遇和命运的奇迹。事实上,可能只有1%的人真正在上访中达到了“晤雪”的目的,但是依旧有无数的人前仆后继来奢望万分之一的结局。当巨大的“怨民”在首都汇集,且随时可能冲击机关,并鼓噪起街头民主和广场革命之类闹剧时,政府自然要设计新的防控措施,来堵塞这样的非正规言路。
       九
       2005年,国家修订推出了新的《信访条例》,在规定了信访权利的同时,又划定了“非法信访”的界限。比如成群结队上访、围攻国家机关,比如拦截领袖车队或者到天安门广场下跪,还有到外国驻华使馆“洋上访”等等,在内部规定中都被视作“非法”的行为,是可以对当事人进
       行处罚和拘役劳教的。也因此,在湖南某县,竟然会把“非法上访,劳教罚款”这样气势汹汹的文字,树成巨大的广告路牌用以警告大众。
       另一方面,上级信访部门又要求基层政府控制上访人数,把每年的上访事件,作为考核基层工作的一个重要参数。凡是设法混进省城或首都的上访者,都要求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由其居住地的当地政府,派员出钱来接回。至于所投诉的事件和问题,除非极端重大和恶劣的可能派专员调查,一般也都是发回当地政府去设法解决一至于当地是否能解决那则另说——反正首先是保证不再上访即可。
       这样一种既坚持信访制度不变,又在内部要求绝对控制信访数量,甚至以此来权衡地方政权的治理绩效。这种矛盾的做法,必然教会民众凡事不走法律渠道,而走信访之路,并以此要挟地方政府,以猎取更大的利益。
       一些深通此道的上访户,一般都会无所顾忌地大胆借钱上北京。他们知道,只要他们出现在国家信访局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门口,要么已经有家乡的官员在等候,要么很快就会赶来。来人会劝说他们回去,一般会谈判答应提供往返路费和食宿。如果不是很难处理的问题,或者说不是诉求很高数额的赔偿,多数时候,基层只好花钱买平安。
       问题是,这样花钱摆平的基层纠纷,有许多并非是政府应该买单的。当事人所获得的“公正”,并非真正法律意义上的正义;而只是利用国家制度和基层政府简单追求“政治正确”,进行“博弈”所获得的利息。当上级严厉要求“稳定”大于一切——把普通群众的合法上访,甚至宪法赋予的其他权利都视为政治威胁——的时候,基层政府迫于无奈的许多妥协,实际上是对整个社会法则、道义的一种牺牲。更重要的是,它会形成恶性循环,会培养人民对法律的轻视,而寻求依赖人治,甚至学会“绑架”政府去索取份外利益。
       十
       很显然,打工的周华是深通上述政策尺度的;更何况身在众所瞩目的灾区,且加上奥运在即的大背景,在这样的特殊时刻,他父亲的意外死亡,在殡仪馆的赫然冷藏,都足以成为他有恃无恐的诉求砝码。当他拿到第一笔补助之后,并未如约火化。而当他未看见政府的进一步行为时,他则要主动出击了——这样的时机稍纵即逝,他需要被重视和注意。
       我形容今天的基层政权,基本是一种“政治承包责任制”。每一级政府都要为自己所属的“封疆”,向上一级政府完成政治承包责任。为了达到各种考核指标,基层通常都有自己的一套运作手法。比如要实现“零上访”,那对敏感人群的动态要时刻掌控着。因此当周华和他的亲戚,故意扬言要头缠白布打着白幡群体上访之时,区镇两级则早已知晓,且必须要有所作为了。
       当然例行公事是劝阻,是通过各种社会关系,把扬言要追随的其他人全部劝退_因为“群访”非法,多数非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并不敢真正两肋插刀以身试法。然后是和当事人周华讲理——本质是谈判的开始。’周华提出要“索赔”十八万,基层政权在此事件中本无责任,自然不敢开此先河,遂僵持不下。周华自知只身上访原无实际好处,就是真的闯到京城了,在奥运期间,恐怕更无好果子吃;但是继续扬言,则依旧是必须的恐吓。
       但是对基层政权来说,明知他不大可能暗夜潜往,却不敢掉以轻心。因为万一他去了,那上级却绝对会问责于地方。于是只好采取必不可少的监控,让亲戚邻居时刻准备把他从车站截回。两厢僵持,实际对谁都无好处;个人要误工,政府要费事,“博弈”的成本都在增大,输赢的结果却未可知也——多数时候是“双输”。
       多数地方的基层政权,眼前对周华一类的“苦主”,一般还是不会随便动用强制措施的。毕竟公检法在业务上,更多的属于“条管”(至上而下的系统主管)。在涉及可能给本系统带来麻烦的事件时,不会简单地服从“块管”(地方党政兼管)。。当周华无理取闹拒不火化时,虽然基层并无“短处”无须害怕,但是在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这毕竟是如鲠在喉的一丝隐忧,压迫你必须去面对。
       事情几乎拖了一月,殡仪馆只好出面电话周华,如果再不来缴冷藏电费,他们只能停电,因为他们也是有经济指标管理的单位。接着防疫站也来电话,如果尸体因停电而腐烂,那按照相关规定,他们是有权来处理的。周华当然隐约清楚灾区对一些无名尸体的例行做法,只好妥协,主动去找镇政府求援。双方谈妥,周华先签字火化,政府再补助三万五千元。
       周华再次拿到钱,事情似乎暂时好转。但是他只是承诺的火化,而不是上访。如果要他息讼不访,他现在开出的价码则是八万五。只要政府同意,那他就可以签订不再上访的协议书了。看来一切都还没有真正结束,而对于乡村冲突采取这样的处理方式,从长远来说,究竟是好还是不好,暂时还不好评说。
       但基层政权之所以在灾年的窘迫财政中,还要帮那个惹祸的义工农民,代付其无法支付的民事赔偿;根本原因在于既不能强制确实丧父的“苦主”,又还要保证实现上级强求的“零上访”。两害相权,只好扮演和事佬了。这样做也许不违人道,但是假设所有的民事纠纷,最后都以这样的方式来裹挟政府,显然又背离了理想中的法制精神。
       十一
       许多年来,由于大众对整个体制弊端的积怨,使得不少高高在上的公共知识分子,容易流入对基层政权的泛泛批判。多数时候,基层干部留给社会的印象似乎是喝酒之外,别无正事——而这,显然是一种皮毛之论,并未洞穿问题的本质。
       基层固然有基层的通病,在我看来,这种病候,更接近于某种皮肤溃疡,之所以多被清议谴责,只是因为它显而易见罢了。很少有人去追究这种病灶,在生理学遗传学等等深层次方面的变异。某个村长某天在“农家乐”请客喝酒醉了,几乎当天就会传遍全村;但是更多上层的隐秘,却是国民讳莫如深的。单就“官员财产公开”提案来说,其形成制度的阻力,绝非来自下官。可想而知,一国的不堪,岂能仅仅诿过于基层。
       灾区的基层政权究竟在忙些什么呢?就我的观察而言,也许在我所未能看见的从前,他们也曾有过清闲和逸乐;但是眼前,他们确实要为无数看似鸡毛蒜皮,而实则关系“区计民生”的事情在忙碌着。有许多很小的突发事件,都不得不令他们绷紧神经。
       堰塘村这天分来了第一批赈灾粮,但根据灾区紧急防疫的需要,同时也分来了灭鼠药。为了防止纯粹的毒药在乡村流失,上级部门想得十分周到,把药拌好了稻谷装在麻袋里,要求村组分发给各家以便直接投放。村委会要先分几万斤大米,场面自然很大也很乱。鼠药放在一边,准备分完灾粮之后再发。可是等辛苦忙完后才发现,两袋“毒谷”不翼而飞了。
       村委会紧急查询村民,要求顺手牵羊的人交出毒谷。老乡们知道是不能吃的鼠药之后仍然说不知下落,那事情就变得严重了。好在村领导还清醒,没有隐瞒不报。区委区政府闻讯之后,分析各种可能后果——万一有人拿去投毒——事态就远比自家误吃了还要严重百倍。
       全区所有警力加在一起,也不过两百来人,围绕周边所有乡镇展开梳篦式查访,也几同于大海捞针。
       一方面要严查秘访,还要在所有的打谷站派员监视;一方面还不能大规模声张通告,担心万一最后没有找到,引起灾区的大面积群体恐慌,更加难以收拾局面。警员加民兵全体出动,二十四小时挨户追索,政法委全线督阵。终于在次日得到一个邻县打来的电话,说在某处的一棵树下看见了两个类似的麻袋。“毒谷”完璧归赵,推理打电话的人,实际就是骑摩托路过堰塘村,见财起意而顺手牵羊的人。后来风闻是鼠药,还算是良心发现,假装报案电话交回了。万一他要私下处理了,这个悬案还不知要怎样折磨基层政府的心力。鉴于没有证据和后果,基层对这种偶然的窃贼,自然也无从追诉了。
       而类似的事,在基层几乎是层出不穷的。施政者稍微大意松懈,就将惹出人命大祸。假设窃鼠药者误吃毙命,乡村误传是国家赈灾粮有毒,那岂不牵出天大的冤案或骚乱。
       十二
       地震以来,纹江区已经出现了好几例非正常死亡。有的死于私搭电线,有的死于救灾车辆撞倒危墙。有的夫妻打架动刀,还有好几个农妇灾后悲观,一点口角是非就喝农药自杀。就是这些民间事故,在此刻,都要进入书记老吴和区长老许的视角。
       面对着不断涌来的救灾钱粮,面对着逐日增生的民间冲突,书记老吴和整个常委会,都难免开始有了一些困惑——在如此强大的国力支持下,重建家园肯定是指日可待的;但是“家园”绝非仅仅地表建筑的落成即告拥有,它更多的还必须是精神情感的归属,是法制礼俗和民主焕然的福地。否则,灾民即使很快迁进新居,但心灵还可能迷失在灾难的废墟上。
       南方某著名媒体标题说——汶川地震,震出一个新中国。可以说,在救灾救人过程中,社会各阶层的各种应急反应,都确实体现了胜出以往许多的“新气象”。大地的震荡确实引发了社会人心的震荡,震出了各种感人至深的场景。但是救灾之后的重建,却是最需要思考究竟该如何“重建”一个新社会的。如果重建只是恢复了废墟上的瓦舍,抹平了颓墙上的裂缝,整个社会生态的各种断层并未在这次昂贵代价的基础上得以修复,那这样的重建注定还将是——为山九仞,功亏一篑。
       针对纹江区的现状,老吴敏感地意识到并率先提出——精神重建。他们在常委会上反复论证,最后决定拟出“纹江区火凤凰重建计划”并提交地方人大讨论通过,将精神重建和物质重建相提并重,决心在废墟上打造一个浴火重生的新纹江。
       在口号繁多的中国,“精神重建”是否会成为又一个大而无当的空洞标语呢?针对在乡村社会尤其是灾区,目前确实存在和呈现的“精神危机”,究竟应该开出怎样的药方和诊案,才能真正有效地施治,这确实是一个大命题。
       如果不违心和虚伪的话,我们得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在今天的乡村社会,即便党组织依旧发展到基层村组,但是你要继续对农民高谈共产主义理想或社会主义道德,那基本属于教条主义,实难收效。乡村社会世代相传的荣辱观和礼俗法则,被当年的“社教”、“破四旧”等极左运动粉碎之后,新的价值观却一直未能建立。多年被歧视和忽略的农民权利,迫使穷人在多数时候,第一反应是经济的得失,而不是道德的损益。
       面对这样的事实,高层依旧可以高调,但是基层却需要低调地推出确能敦风化俗的有效价值体系了。一国之民,一般而言,都有且需要一个“主流意识形态”。多数国家以“国教”维系民众道德,而我们舶来的马列主义,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还是我们广大农民的主流意识形态,这实在是主持文宣和教育的有关部门可以调研的问题。
       十三
       眼前的实际情况是,拨来了救灾钱粮,农民会感谢党中央。一旦分配不均不是见者有份,部分人会骂基层政府。多数人不会去想,没有基层各级上缴的国税,哪有如此庞大的中央财政。而基层要坚持原则有轻有重地救灾而不是分红,那就要一定程度地代国受责。很多时候基层官员都在困惑,何以在社会福利日渐改善的今天,“刁民”却与日俱增了呢?有的吏员甚至在留恋“双提双统”时代,农民对基层政权的敬畏。
       书记老吴是忌讳部下使用“刁民”这个语词的。但是有些时候,他也不免在私下为人心不古而感叹。但他相信,在纹江这样的人文古镇,民风淳厚应该不会是遥供缅怀的天宝盛世。对人民稍加引导,爱心、恕道、感恩和敬畏等等美德,肯定还没有失传。古贤谓:礼失求诸野。在广大的民间,在世道人心的深处,一定还有很多真善美的种子,在等待发掘和培育。于是,区委决定,要尽快将“精神重建”的提法,落实为一系列可实施有效果的办法。
       就在这时,又有几件小事的发生,触动和深化了老吴的这些想法。
       纹江区仅仅居民(场镇户口没有农田者)所需的过渡板房,就要大约一万多套。对口援建的是天津来的施工队,他们在万家镇施工时,不熟悉情况而损坏了邻村的灌渠未能及时修复。当时正是泡田插秧的季节,受影响的十几户农家很快就结队来到了镇政府,要求赔偿他们的损失。镇书记老薛对此十分恼火——自己几锄头就能修复的小事,怎么好意思去指责人家千里迢迢赶来本镇援建的施工队。
       当然摆平这样的发难,对久历基层的官员来说并不是难事。问题是农民真的只是因为懒惰而不愿自己出工修复吗?农民其实是在对救灾中仍然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方式,变相地表达不满——凭什么城镇人就可以住进活动板房过渡,而他们只能拿到一两千元钱?而这个问题,事实上又确实不是基层政权可以解决的了。
       对已经部分住进板房的金河镇居民来说,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一批居民跑到镇政府上访,他们反映某个在板房中的妇女,自己安装了空调,架起桌子天天打麻将,手上还戴着几个戒指。他们担心这样的场景被救灾的领导和外地人看见了,会影响今后对这里的救灾援助;因此他们强烈要求政府出面去干预。
       应该说,这些群众确属善意的要求;但是对基层政府来说,却又是棘手的麻烦。板房内的暑季确实很热,国家没有规定灾区人不能享受空调。她家的房屋倒塌,当然有权利住进板房;而她在自家打麻将,政府没有权利干预——除非设局赌博。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说,让灾区人早日摆脱阴影恢复娱乐,总比上街闹事要好。但是这样的场面,又确实会让看见的志愿者和支援队寒心,会让视察的领导皱眉,让社会公众非议。
       我们过去的政府是无所不管的政府,当公权可以随时闯进私人空间干预百姓生活时,那更是一个恐怖的社会。但眼前,政府的权力到底该插手到哪一级为止呢?如果强制干预,必然激化新的矛盾;如果熟视无睹,又必将引起学习效应,有碍赈灾情绪。两难之中,不作为也将是一种过错。而这,又岂是无需与民勘磨的部臣阁僚所能想象的困境。
       十四
       纹江区委区政府针对灾区不断冒出来的新问题,再三斟酌之后,决定在物质重建的同时,迅速推出“精神重建”方案。他们越来越深地意
       识到,任何巨大天灾,损毁和伤害的都不仅仅是地表建筑和生命,它也必将伤及人民的心灵。亲友失散和财产损失皆能导致精神重创,甚至于在恐惧焦虑等负面情绪之中深陷不拔,造成心理失衡,意志衰颓,精神萎缩,德行退化。尤有甚者,悲观厌世抑或愤恨发泄,对社会秩序构成隐患。这种情绪如果不及时抑制,必将成为社会学意义上的“次生灾害”。
       重建家园必须先从精神重建开始;如果灾民不走出“等、靠、要”的心态,就会精神失守以致道德缺失,就无法彻底祛除灾难阴影而真正步入幸福健康的未来。而“精神重建”在此刻绝非一句空头口号,它已在各部门缜密讨论后,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理论架构和实施方案。用书记老吴的话说——这还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本,针对灾区群众的实际精神生活现状,结合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和现代文明的价值理念,探索创制的一套系统方案。
       具体来说,他们提出了“七个重建”。一要重建自信与信念;因为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许多家庭艰难脱贫,然而经此一劫,很容易悲观绝望;觉得今生很难再凭老弱之力,重建小康家园。因此需要帮助他们恢复自信心,协助他们解决眼前的暂时困难,重建勤劳致富的坚强信念。
       二要重建爱心与美德;突然陷入困境的少数受灾群众,利己主义本能可能一时占据上风。追求简单平均,不讲悲悯互助。因此需要宣传优秀的传统道德观念,教育和引导大家爱邻如己,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与人;仁爱宽容,和睦相处。
       三要重建教化与自尊;灾难的突发性和异常性,可能引起公德力量的弱化,导致私德底线的缺失。因此要结合本乡本土的实际,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知耻者近乎勇,勇毅者方荣耀。房屋虽垮,人格犹立。
       四要重建礼俗与伦理;中华文化命脉能够代代相承,根基在于礼仪、伦理、道德的维系。家庭是一切礼法的基础载体,因此在恢复灾民家庭生活的基础上,要通过各种积极健康的民俗形式,倡导上慈下孝、兄友弟恭、夫妻恩爱、邻里礼让、劝诫互勉等优秀的传统礼俗伦理。要建立把各种负面情绪和矛盾,在家庭、村组和社会依次消解的良性机制。
       五要重建敬畏与感恩;巨灾之下,因为党和政府以及各国各界人民的救助,才能幸免于颠沛流离之苦。因此要引导群众敬畏自然,保护环境,热爱和平,尊重科学。要学会知恩感恩,以善报善,以重建家园的实际行动和效果回馈社会,报答恩人。
       六要重建纪律与机制;由于个体分散的小农经济现状,兼之灾后的人员流动,导致部分基层组织涣散,能力弱化,基层民主法制缺失。因此亟需恢复秩序纪律,重建基层民主机制,维护法制威严。
       七要重建光荣与梦想;人类最大的快乐是心灵的快乐,最幸福的事情是怀抱着希望去生活。因此要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幸福观,以自力更生勤劳创造为幸福。要鼓励受灾群众面对现实,不怨天尤人,不攀比自弃,走出心灵阴影,重建生命的尊严、荣耀与光辉。
       纹江区的“精神重建”工程,计划以现有区镇村组四级党政群组织体系为主,完善和创新村组、社区的自治议事机构,并结合各类群团组织、专业组织、学校社团、NGO(非政府组织)以及宗教慈善团体,形成组织平台。他们要探索真正还政于民、放权予民的可能,希望在议政和行政之间,建立起一种民主制衡机制,为转换基层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能创造条件——这在今天的中国,依旧可谓是一种积极进步且意味深长的由“摸着石头过河”,向“造船”与“造桥”过渡的办法。
       十五
       其实,只要翻阅近年来的中央会议报告和讲话,不难发现时时处处都在提倡和鼓励基层,要敢于“思想解放”,敢于“制度创新”。此中究竟暗示什么,邓小平早在南巡之日原已明白说过;要学习瞎子过河,要敢于不讨论不争论。但是对于基层政权来说,如何制度创新,又确实是一个“众妙之门,玄而又玄”的命题。
       多数基层政权之所以还是愿意固步自封作茧自缚,是因为担心,探索容易越轨,而越轨则要获咎。官场如雷区,举手投足之间,不定就引爆哪颗子母弹。更何况还有一些看不见的利益集团,在暗中阻碍着社会的改良和变革。 但是对于基层政权来说,一边要贯彻约束权力“和谐社会”的国策,一边要保证强化力度维护稳定的措施。两者之间,确难游刃有余。民众的诉求日甚一日,多年被压制的权利意识正在觉醒。当此之际,既不能打压,又不许放任,基层如何平衡民纷以求上下满意,实在是一个进退维谷的窘境。
       在某种意义上说,纹江区的“精神重建”方案,也正是为了解困而开始的一次有益尝试。出于个人兴趣,我决定对此进行跟踪观察,我也很想知道,一个民族半个多世纪来日渐颓圮的精神穹窿,是否可能在眼前的废墟上逐渐重塑。
       大龙镇的盐井村位于区境的边界,属于深丘地带。其下辖七个小组,约五百多户人家。最初国家给灾民每人每天十元钱一斤粮的赈灾救助,在重灾区是人人均有,但是对盐井村这样相对略轻的灾区,则是按实际受灾程度评选下发。政府虽然制定了评定标准,但对于广大受灾农村来说,情况依旧千差万别,十分复杂。如果由基层政权做主评估认定灾情,代理发放,则必然产生更多的干群矛盾,甚至激起群体事件。
       救助钱粮好不容易评定发放之后,随之而来的还有过渡安置费200—2000元的评定发放,接着还有永久住房16000一26000元的评定补助。涉及到如此多的款项,乡村岂能不产生争议;仅有的几个村官又岂能保证处理好如此纷繁复杂的事务。完全由政府代劳,则更可能费力不讨好,引发更多冲突。
       恰好“精神重建”计划,本身涵盖了完善乡村民主制度的内容。要求各村在原有的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理财小组的基础上,重新选举公示,推出一个众望所归的村民议事小组,使一批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成为村务组务议员,讨论确定一套正规有效的议事规则,参与决策乡村公共事务。盐井村经过民主推荐,每个组都选出了五个组务代表,然后再在其中选举公示,确定出五个村务议员。在讨论上述款项的受助人员和标准时,完全采取放权于民还政于民,群众的事情群众办这一措施。这些最底层的“议员”也知道发挥自己的民主权利,很快讨论出公平公正公开的救助方案,彻底避免了官民矛盾。
       十六
       盐井村的村民自治,可谓中国最底层治理体制改革的一次实验,其精神源头可以说是对民国年间晏阳初、梁漱溟一辈人“乡村改造运动”的承继。甚至还可以说,是对传统中国乡村礼法社会的一种恢复和更新。
       他们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尊重习俗,明确权利;用最简单实用的原则,制定合法合情合理的制度、程序和乡规民约,使得政府公权逐渐淡出乡土社会,培养村民的民主意识,完善乡村公共事务的“代议制”格局。这样的做法,确实规避了赈灾过程中的可能冲突;更重要的是,它预示着中国社会未来的发展方向。
       当“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以及相应的细则,作为他们的村规民约,被
       勒石成碑高高树立在村口之时,我看见_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新农村”,正在开始发育。那些第一次拿到“村组议员证”的代表,分别来自于各自的家族、院落和散户;他们开始学习如何既代表本族本组利益,又极力追求公平公正。他们在体验政治的妥协精神和宽容气度,在享受“人民当家做主”的真正含义和喜悦。
       正是这样一套“精神重建”方案在纹江区的逐渐普及,才解开了前述金河镇板房居民的矛盾。每一个人住户,大家要签署入住公约,要推选居民代表,要遵守社区秩序。当百姓之间互相规约自己的行为之时,政府的强权干预则可以退出,吏民矛盾才会稀释和化解。
       随着“火凤凰重建工程”的深入开展,纹江区的抗震救灾在有序中紧锣密鼓地进行,大地重现勃勃生机。区委政府组织的工作组深入到灾情最重的村组,直接参与各项重建工作。完全由群众参与的“火凤凰艺术团”,奔赴多个灾民聚居点现场宣传演出。纹江人自编自演自拍自播的电视系列短剧《纹江故事》,已经开始在电视台播出;这些以身边真实人事为原型,以微讽和赞美为基调的方言民俗剧,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确能在民间起到抑恶扬善的教化作用。许多农民第一次看到自己参加演出的电视剧也能播放,甚至还能打动邻里,都非常新奇和兴奋。用鄢家镇农民演员范华秀的话来说——那些围观的群众明明知道我们是在拍戏,但还是被剧情感动得流泪。
       每一次灾难都是对公民精神的一次检验,一个公民社会的成熟发育,也必然要经受各种苦难和挫折的考核。我在纹江区看到这样的事实——只有在物质重建的同时,倡导并实施精神重建,我们才可能真正建设出一个美好家园;才可能培养出在危情中坚毅、于悲痛中自持、在困境中凛然向前的人民。注重精神重建,才能使我们在废墟上重建一个乡风文明、民风淳朴、自尊自立、团结互助的社会;才能使我们真正抵达一个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公共秩序自觉遵守、社会环境和谐文明的新时代。
       十七
       民主不是从天而降的,民主首先是一个学习的过程。许多论者一向认为,中国国情和农民现状不适合民主,我一直认为这是为极权政治张目的说法。我们每一个人初来这个世界都不识字,不会说话,但是经过学习和模仿,我们都能完成。
       当然如果不经指导引导和培育,突然在今天宣布完全“民主”,那必然会出现我在纹江区赈灾最初所看见的现象——村民集体讨论,得出“民主”的一致决定,平分所有救灾钱粮——而这,不叫民主,叫“多数人的暴政”。因为真正的灾民只是屈从于多数村民的意志。
       但是当基层政权再三强调赈灾的政策尺度,约定好“游戏规则”之后,再把类似的公共事务交由群众“做主”讨论时,事实上,群众还是能达成合法协议的。我们得承认,今日中国农民还有种种落后和愚昧,但这不是他们的权利该被忽视和剥夺的理由。我们同在这个世界,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皆应享有天赋人权。也许我们的“民主教育”还有漫长的路要走,但是这样的方向,却不应该被质疑和否定。无论我们在这个国家是既得利益者还是未得利益者,悲悯的人性和天然的良知,都足以让我们清楚这样一个常识—迄今为止,民主仍然是这个世界最不坏的制度。
       纹江区虽然在发放完第一个月的救灾钱粮之后,还是发现有个别村组,将灾民拿到的钱粮领回后,进行了第二次平均分配。但政府工作组立刻进入进行了干预,村民最终还是认同了“按灾救助”的原则。我在乡下的众多访谈之中,经常询问一些村组干部一个共同问题:你认为农民通情达理的大约有多大的比例?结果基本一致的答复是——应该在95%~98%以上。这个结论多少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但却深感安慰。
       “刁民”这个词多少有违“政治正确”,但在现实社会中,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可以对号入座者。但是刁民不是先天的,一定有其“发生学”意义上的存在道理。一些人爱说,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而我则想说——有什么样的政府,就会养成什么样的人民。如果政府的公信力缺失,那么必然会培养没有诚信精神的人民。同理,如果政府与民争利,甚至结党营私,那人民也必将蝇营狗苟贪吝枉法。
       十八
       现实生活中的“刁民”到底是什么样子呢?纹江区的基层干部给我举了两个例子,颇耐回味。就在抗震救灾的紧张状态下,区里的群工部接待了詹家村的一个上访农民。他的诉求是要政府给他赔偿一个媳妇,大家听后顿觉瞠目结舌。经过调查,原来他好吃懒做,不务正业,其妻外出打工多年,回来坚持要和他离婚。他不同意,无法协议,其妻只好将他告到法院。他跑去警告法院,不许判决离婚。但是根据《婚姻法》,他这个确属可以依法判离的,法院自然不怕他的威胁。他知道无法起诉法院,于是就选择信访之路了。
       前面说过,基层信访是必须接待的,否则他越级上访,地方就要被问责。但是接待了却没法帮他解决——哪里去帮他再骗一个老婆啊。虽经劝说,但他还是要缠访不休,基层也只能苦笑面对。对于这样的人,他就是因为不满判决而决心要天天恶心你,实际是无法可治的。你可以骂他神经病,但是如果他家人和本人不承认有病,基层一般也不敢把他送进精神病院。
       还有一个人的故事更有研究价值。他原本一个老师,“文革”期间检举某领导奸污学生,查证不实,反过来因在京上访动静太大,以违反治安条例为由,对他实施了劳教处理。当时他所在的地方行政区划属于绵阳市,而现在则划归到德阳市的纹江区,“文革”后落实政策,他依旧成为了纹江区的一名教师。从现在的眼光看,过去对他的处罚确实可以商榷。于是他开始了他的上访之路,几上省城和北京,给纹江区增添了巨大麻烦和政治影响。
       他现在的诉求是平反和索赔,而索赔的金额是一百八十万。当初判他劳教的还是绵阳市某“革委会”的名义,而今天的德阳市根本没有权利去改判,更不要说纹江区了。改判就要赔偿,而纹江区的地方财政要为几十年前邻市的“革委会”巨额买单,也确实觉得太冤。问题是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他只要上访北京,纹江区就得派人出钱去接回,还要在政治上被问责。长此以往,又实在很烦。更不要说一旦赔偿给他,那整个“文革”的冤案就都会起来索赔,倾一国之财力,恐怕也难以偿清。
       问题就这样摆着,一边抗震救灾,一边还得派人周密看顾着他,怕他趁着奥运上访,那惹祸就大了。对于这样的“知识分子”,你还不敢再把他随便弄去劳教,更何况在他的教学工作方面,他还是有口皆碑的好老师。最近他提出,要是再不解决他的问题,那他就要“有大行动”了。基层政府知道这种恐吓后,担心万一他作出什么对学生不利的事情,那就难辞其咎。只好将他换一个工作,更加严密地注视起来。
       这到底是“刁民”还是“冤民”呢?在基层,还有许多类似的历史遗留问题无法解决。只是多数人淡忘了伤痛,而只有极少数人还在这么固执地追究而已。当国家对此类问题都只能留待历史时,基层政权只好继续承受这样的夹磨而
       别无良策。
       十九
       汶川大地震世所罕见,震惊寰宇。今天的中央政府也确实实力强大,敢于解囊;民间社会也真正逐渐发育,能够慷慨。因此灾民短期困窘之后,既未流离失所,更没有饿殍填壑的现象。对于那些无端成批死去的孩子,我们除开永远耿耿痛心之外,实在看不清楚今天的法律,是否能完成对相关责任人的指控——毕竟这确实是一件难以周密举证的事。这一问题也许暂时可以抚平,但隐埋的危机肯定是长远的,还需要时间之流来冲刷漂淡。
       重建——哪怕就是房屋,也还有众多难以想象的困难。政府誓言要在明年春节前,让80%的灾民住进新居,我对此并不乐观。现在的灾区,所有的建筑材料大幅涨价,买砖的车辆排如长蛇。政府的政策是——三口之内的家庭如果修成简单新居后,可以拿到1.6万的补贴。因为担心部分人先拿钱去吃喝赌博了,最后还是无房可住,所以要求建成后再给。而新修这样一个五十平米的平房,至少也需要六万左右。
       多数灾民是没有大宗积蓄的,亲戚朋友也多在灾区,私人借贷都难。政府要求农村信用合作社给予扶持贷款,而灾民没有任何可资抵押的财产,事实上是缺少偿还信用的,因此也多数难得借到。再拿纹江区的信用合作社来说,其整个存款量都只有几千万,而灾民至少需要贷款两亿,同时还要取出自己的存款,那很快就会被挤兑倒闭。
       目前在纹江区有施工资质的建筑队非常有限,多数开始重建的灾民,都是在废墟中扒拉断砖残瓦,自己动手一点一点垒砌。政府要求大家要修建足以抗震的有钢筋圈梁的房子,但悲苦的农民哪里去借钱买钢筋水泥来浇铸。只能苦笑着对我说——把基脚挖深了,砌的十八的墙,应该没有大问题吧。
       根本的问题我认为还是地权的问题。当土改时分给了农民的地权,又在以后的合作化运动中被强行转成所谓“集体”的地权之后,农民便成为了真正的无产阶级,而且是根本没有“专政”权益的无产阶级。即使现在土地又承包给了农民,还号称永远不变,可是农民是没有土地证的,因此他也无法拿土地去抵押贷款或者自由流转。这个话题太大,只能另文专述。
       眼前的地震确实震出了许多新问题。我只能在继续跟踪调查的过程中,来深入解析目前乡村社会的困境,并借此探讨乡土中国的出路。我相信,无论是基层官员还是底层百姓,都在隐隐渴望,希望在如此广大的一片废墟上,真正重新构建一个全新的乐园。那才不负那么多的逝者,不负有情众生的殷殷相援和期盼。
       二十
       纹江区是三国古战场,历史在这里留下了太多可资借鉴的往事。
       因庞统“策蜀”而终于到手建立的蜀国,最终在治蜀名相诸葛亮的手上,还是二世而亡了。庞统祠的对联之中,还有后来文人的推许——两人有一安天下——这是对这一对策士多么高的期许和评价啊!可是下联却是无尽的哀惋——千古成双伴夕阳——即便怎样的鞠躬尽瘁,终不能挥戈挽日。英雄气短,兴亡还将怎样的频繁而漫长。“埋尽英雄芳草地,消磨岁序夕阳天。”此中的无奈和惆怅,只有那些亲历衰兴的过客,可能才会深深领会。
       地震之后十几天,我再次来到纹江区白马关的庞统祠凭吊先烈。但见瓦棱倾覆,残砖遍地,陵墓也骤现裂纹了。这个清代修复的国保建筑,在支离破碎的阳光下,灰熄香冷,顿显荒芜之气。再转顾山下人家,层层废墟边上,却已炊烟又起——这是一个怎样顽强耐创的族群啊,不断茁生的求存意志,永远在坟墓和瓦砾之间岁岁枯荣。
       在庞统祠的众多楹联中,我真正看出川人的恢弘和大气的,是这样一副——真儒者不图文章名世;大丈夫当以马革裹尸。这是对儒巾将兵庞统的赞誉,更多的却是对我辈犬儒的嘲讽。在这样的挽联之下,蝇营狗苟的所谓儒生,,岂能不觉汗颜。
       想当年庞统屈居县令之际,无心衙务而被夺职,邻国的鲁肃都要为之向刘备保荐——庞士元非百里才也。只有放在“别驾”位置上,方能一腾“骥足”。想想人生的种种际遇和结局,很多时候实在是依违两难。
       两位名臣的艰辛努力,六出岐山的最终失利,蜀汉政权还是毁于阿斗一代。时事造就了英雄,英雄却总难挽时事,这,也几乎是千古不易的命数。
       成都武侯祠的名联下旬日——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这样的警言,说的是逝者,也许点破的还是来人。
       野夫,作家,现居北京。曾在本刊发表文章《江上的母亲》、《别梦依稀咒逝川》、《治小县若统大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