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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立场]行者的姿与影
作者:费 勇

《天涯》 2002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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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光客
       游客上路前的第一步往往是:翻阅报纸上的旅游广告。广告真正要告诉你的只是,你必须花多少钱才能去什么地方。因而,一个个地名就像一件件可买的商品。而事实上,它们确实就是旅行社要推销的商品。当你选定某个地方,你就到旅行社去付钱。然后,你会成为一个旅行团中的一分子,在某一天的某一个时候随着一位叫作导游的人去你们要去的地方。在整个路上,导游主导了一切,他(她)带着你们从一个景点到另一个景点。那种样子很像顾客们在购物中心的商品间漫游。当然,你不能像在购物中心那样,用钱将你所需要的商品换走。你所面对的每个景点是你不能带走的,你只能观看,在导游千篇一律的讲解中观看,与其他许许多多的也已经付了钱的人一起观看。因为你付了钱,在路上,导游也是“属于”你“使用”的,一切旅行中的杂事,导游都替你去办理,你只要跟着走就可以了。你在感觉上很像有一个跟班或随从侍候在自己左右。这一点非常重要,在一个旅行团中,每个人的职业、阶层之类的社会标志几乎完全消退,每个人都仿佛是一样的,彻底平等的,都是主人。很显然,在旅行团里,每个人都是顾客一上帝,而导游以及所有风景区的服务人员都是为游客服务的,是仆人。在游客与旅行社、导游、风景区之间构成了消费与生产或顾客与服务的关系。旅行社及风景区是一个庞大的生产体系,不断地为游客提供各种在路上消磨时间的服务。这里最耐人寻味的是,风景这种最自然的东西在资本主义的运作中,悄悄地被转变为一种商品,而所有人对此几乎都坦然接受或毫无觉察。这一最不自然的事件(现象)在今天已经是最自然不过的事。
       因此,对于许多人来说,参加一个旅行团去旅行,也许与去购物中心购物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一种消费行为。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能明白游客上路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为了风景吗?为了猎奇吗?如果是为了风景与猎奇,那么,独自上路肯定比旅行团收获更多。游客的目的基本上只是为了消费,为了在消费中印证自己的身份与地位,确切地说,是借消费来炫耀,或者说确认自我的价值。也正因为此,它是可以像礼物那样赠送的。那些年轻人可以请他们的父母去旅游以表达孝心,也可以请一个女孩去旅游以表达爱情,当然,也可以请贪官去旅游进行贿赂。游客无非有二种,自己付钱的与别人付钱的,但无论哪一种,他们都是真正的消费者。我们只有从消费的角度才能读懂游客这样一种符码。
       风景对于游客而言,实际上是非常次要的东西。他们所看到的都是精心包装过的景点,而非风景。景点关注的只是你口袋里的钱。景点里的所有设置要么引诱你掏钱,要么只是你必须掏钱的借口。再愚笨的人都不会笨到以为跟着旅行团能够看到什么风景。真正的风景在风景区以外,在所谓的旅游景点以外,无处不在,但需要你自己用身与心去发现。
       游客在路上看到的是什么呢?是眼光,是羡慕的眼光。这种被别人羡慕的满足感对于游客来说,比风景更为重要。根据波德里亚的说法,旅游中的时间对社会性个体来说,是生产身份地位的时刻,“没有人需要休闲,但是大家都被要求证明他们不受生产性劳动的束缚”。因而,休闲并非对时间的自由支配,那只是它的一个标签。确实,一个游客在路上只不过是要告诉人们:第一,在别人工作的时候,他有闲暇,第二,除了闲暇之外,他还有金钱。当游客在黄昏时分坐着豪华大巴穿过市区,看着窗外一辆接着一辆的公共汽车里挤得满满的下班者的身影,那一时刻,他是幸福的。而在公共汽车里,许多双看着旅游车的眼睛在心里盘算着什么时候能够攒够钱,像车里的人那样去旅游。一个有趣的悖论是,人们对于旅游的期待,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自由的渴望,但这种对自由的渴望却往往使人更加不自由,确切地,它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压力。有一位香港的作家写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中年的白领由于收入减低无法去旅游却又不想让邻居知道,于是对邻居说去了埃及度假,而实际上带着一家大小躲在地下室里,最终意外地发现号称去了欧洲的邻居一家也躲在地下神游欧洲。这则卡夫卡《变形记》式的荒诞故事,其实说出了旅游这类貌似轻松的休闲活动在消费社会中如何变成了一种束缚,一种压力。
       当一个人从上班的囚笼中逃脱终于成为一个游客,他是否真的获得了自由呢?他在旅行团中遇到的确实是陌生人,他们要去的也是陌生的地方。但是,我们一定要清楚,当我们参加一个旅行团时我们已经留下了自己的身份记录。我们只不过从一个集体进入了另一个集体。无形之中仍然有一种社会结构在操控着我们。在旅行团里,人们并不能恣意妄为。而且,参加旅行团的人很少是单独的个人,大多是家人、朋友三三两两地一起同行。因而,在同一个旅行团内,仍是相互隔膜的小团体,他们之间保持着必要的礼貌,但更多的是距离与戒心。游客在路上会发生什么呢?或者,如果你做了一个游客,你会期待什么发生呢?一次浪漫的邂逅吗?浪漫的邂逅多半不会发生在一个旅行团之内。到目前为止我只有一次随着旅行团去旅行,在临行前,我在想:如果出现一次谋杀,这次旅行将变得十分完美。在我看来,只有谋杀,才能为游客式的旅行带来一点乐趣与意义。想一想,一个旅行团内的人相互猜疑的神情,会多么有趣。当旅游结束的时候,真的有一个人死掉了。飞机到达目的地之后,我们中的一位团友被发现已经长眠不起了。大家都怀疑与他同行的他的太太以及另一对夫妇,或者,另有什么隐秘的杀手。但是,警方的报告说:死于心脏病。
       流浪者
       许多被认为或自以为是“流浪者”的人,其实并不是真正的流浪者。例如』那位写了“为什么流浪”“为了梦中的橄榄树”之类魅惑性句子的三毛,与流浪没有任何关系。她把旅行当作了流浪(那位漫画中的三毛倒是可以以流浪者称之)。一位真正的流浪者,没有家乡,如果他(她)选择自杀,只会死在路边的树上,或者路上的河畔。最为重要的是,真正的流浪者没有身份,就像《诗经》中说的:悠悠苍天,此何人哉?这个在天地之间行走的人是谁呢?没有人会知道,甚至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新华字典》解释“流浪”一词:漂泊无定。也许说出了流浪者内在与外在最鲜明的特征。如果你真的想做一个流浪者,那么,首先你必须放弃你的固定居所和固定身份。换一种说法,流浪者所有的色彩都来源于他们的不确定性,他们今天在这里,明天就可能到了那里;他们今天做这个,明天就可能去做别的什么。他们总是在路上。前方是不可知的未来,而留在后面的只不过是一个又一个的驿站。既没有目标的召唤,也没有故乡的牵引。他们只是在浪游,从一个空间到另一个空间,不为什么,为浪游而浪游。
       流浪者有时会在某地停留,这时,他们就成了我们通常所说的陌生人,成为某一个固定社区的边缘。在我从前生活过的乡村,在村东面的桑树地里,有一间小小的茅屋,那里面住着一个中年的剃头匠。谁都不知道他从哪里来。他在某一天经过这里时,发现了这么一块美丽的桑树地,还有这么一间不知是谁留下的茅草屋,刚好,那个时节,他感到累了,他想停下来。而刚好,这个村需要一个剃头匠。于是,他就在此地住了下来。人们开始时还会对他的过去好奇,但渐渐地,只知道头发长了就去东边。然后,可能是过了二年或三年,某一天的午后,当有人穿过一片开满着白色花朵的梨树林去东边的茅屋想要剃头时,发现那个据他自己说姓张的男子已经不知去向了。然后,渐渐地,他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消失。谁也不知道他最终去了哪里。又是很久以后,村上的某个人从很远的外地回来,告诉大家一个惊人的消息,他在什么什么地方什么什么场合见到了那个剃头的老张。全村人又想起在他们的生活中还曾经有过这么一个人,在接下来的几天或几个星期,他们会谈论这个老张从前的种种,猜测他现在的境遇诸如此类。
       而在另一个村庄,我听到的版本是这样的:外来的流浪的老张与本村的一个姑娘恋爱了,然后他就永远地成了这个村的人。千篇一律地,那些女孩子们的爱情一次一次地把一个一个的流浪者收编为本地的居民。我们在电影中甚至见过美丽的贵族女孩爱上一个流浪汉。这种在现实生活中几千年都遇不上一次的故事,在电影中的结局也只能是一个悲剧。事实上,与流浪者的爱情大抵以悲剧收场。这是典型的绝望的爱情。爱得越深,绝望也就越深。一个要继续向前,一个难舍家园。关于流浪的爱情,我记忆中最悲哀的小说是川端康成的《伊豆的舞女》,在山间旅行的男孩子,深深地被流浪的戏班子里的一个女孩子所吸引。但是,除了分离,似乎没有别的可能。
       说到戏班子,我想起那些终年流浪的族群,例如吉普塞人、马戏团等等。流浪不一定是独来独往,而可以以群体的面貌出现。从前有一个戏班子,经过我们村时停了下来,搭起了戏台子。他们中有几个男孩子与女孩子,不到一天就和我们混熟了。但是,几天后就要相互道别。现在还清晰地记得,我们在黄昏里目送他们向着村的西面渐渐消失,他们中的两个孩子在很远处还回头向我们张望。那时候我们还是童年,不懂得离别的悲哀,只是有一点迷茫的惆怅而已,不明白何以他们必须要走,而我们只能留在此地。
       大都会里到处充斥着成群结队的流浪者,从市区的人行天桥、火车站,到城乡交接处的许多角落,都遍布着流浪的身影。与城市的繁华并行地存在着一个流浪者的国度。但奇怪的是,大多数城市人对此视而不见。你每天要从豪华的写字楼进进出出,你必经的立交桥上总是坐着二三个衣衫褴褛的人,你有没有注视过他们十秒钟以上?有没有想过他们到底是职业的乞丐,还是真正无家可归的流浪者?有没有想过他们到底从何而来?这是城市有趣的景观:那些边缘性的、外来的、底层的个体或族群可以栖居在城市来来往往的喧哗中心而只是像静默的不存在似的透明存在,几乎引不起人们任何的注意。这与乡村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比,任何一个外来的人都会在乡村引起骚动。城市是各种相异因素的大杂烩,人们在纷乱的音与色中已经变得麻木不仁(另一种说法:城市是民主的、宽容的)。
       流浪者常常让我们惊觉生存中悲惨的一面。读一读狄更斯、雨果等人的小说,可以看到工业革命时代在伦敦、巴黎这样的大都会流浪儿的凄楚生活。大多数流浪者都是被家庭抛弃了的孩子,或者是离家出走的孩子、残疾人、精神病人、失业者,诸如此类。如果我们追寻街边流浪者的渊源,也许,关于流浪的浪漫想象就会彻底破碎。其实,只要想一想在寒冷的深夜蜷缩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谁还会羡慕流浪者呢?
       但是,流浪依然是极具蛊惑性的语词。我们在网上或时尚杂志上,常常看到“随风流浪的女孩”、“今年夏天我们一起去流浪”之类的句子。荷兰的一家旅游公司推出了“像伦敦的流浪汉那样生活”的旅游项目,不少人报名参加。在日常中常常听到这样的感叹:真想去流浪。有人真的走了,走到很远的地方,走了很多年;然而,一旦心中的创伤已经被岁月与异乡的风抚平,他(她)最终仍然会回到自己的原乡。许多人的流浪其实只不过是一种短暂的逃避,或者不过是从尘网中暂时的抽身而出。我把这些基于想象与逃遁的漂泊看作是模拟的流浪,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漫游”。
       人们面对流浪者既有居高临下的同情,又有罗曼蒂克的向往与羡慕。这反映出人类内心永恒的矛盾:一方面人们总是在寻求安定的家,但安定必然意味着束缚,于是,另一方面人们又想着要飞,要流浪,要自由自在;而无牵无挂的代价是不安与寂寞,于是,又要回家。就这样周而复始。我们从自己家的窗外望着远方,憧憬着漫游的愉快与激情;我们在黄昏的路上凝望着回家的路标,渴盼着家的温暖与安宁。
       我自己看着那些永远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在同情或羡慕之外,更多地感受到的,是人类恒在的一种精神状态与生存状态。流浪者仿佛一尊时间的雕像,如同那些与我们同在的原始部落,是时间的残余物。 从流浪者的姿态里,你是否读出了游牧时代的纹路,以及人类从开始到今天从来没有消失过的内在激情?尤其繁华都市里的流浪者,似乎是烙在现代、时尚、进步这些语汇深处的洪荒记忆。
       当流浪者在微明的晨曦里睁开惺忪的眼睛去看我们这个世界时,全世界从他的眼睛里看到的是人类的宿命。
       冒险家
       小时侯,我们城里的公园下面有防空洞,常常听大人们说,曾经一对青年男女进去里面后迷了路,结果在里面饿死了。我们很多次望着洞口想象着里面到底是一个什么世界。但是,没有人敢于进去。终于有一天,不知道因为什么,我们突然来了勇气,一个挨着一个地慢慢进了洞。在里面转了一大圈,从另一个洞口钻了出来。这是人们在童年或少年时代常常具有的经验,因为对一个未知的地方充满好奇,却带着害怕与渴望的心情战战兢兢地向着它走去。越是害怕,渴望似乎就越强烈。而这跨出去的步伐,正是冒险最原初的形态。凡是冒险,所要到达的地方一定是不可知的,因为不可知,所以必然有危险。人们常说:冒险的代价。确实,冒险是要付出代价的。正如西美尔所说,冒险导致的要么是彻底的收获,要么是彻底的毁灭。
       因而,探险常常被认为是最典型的冒险行为。而早期的探险,大约也是因为好奇才开始的。在大海的那一边,是一个什么世界呢?在山的那一边又是个什么世界呢?一个人上路了,然后是很多人上路了。有些人永远没有回来,而有一些人回来了,带来了远方的信息。在十八世纪以前,上路寻找别一世界的人们似乎并不多。常常是有一个人走了很远的地方,然后是很多年后才有后继者。那时候,东方与西方是多么遥远、几乎是遥不可及的两个世界,人们相互的了解是靠了极少极少的探险者带回来的零星消息,以及大量的传说。因而,张骞、马可·波罗这样的人物,特别值得我们肃然起敬,在那样一个封闭落后的时代,他们走出了各自的界域,一步一步地去发现新的世界。人类的相互联系、相互理解,正是从他们的脚步声中展开的。如果没有那样的人物告别亲人、朋友,在晨曦里起程,走向一个谁也不知道是怎样的前方,那么,就不可能有今天所谓的地球村。
       文艺复兴以来的许多探险确实与资本主义的扩张、贪婪息息相关。那关于黄金的传说吸引了不少探险家怀着对于财富的强烈梦想,忍受了难以想象的艰难险阻去寻找新的陆地。但是,在我看来,黄金的吸引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探险本身所具有的乐趣也许比黄金更为重要。否则,我们很难理解一个又一个的探险家死在北极的路上,而北极似乎总是能够发出神秘的召唤之声,诱惑着一个又一个的探险家继续上路。那里面一定有着人类非常内在的渴望了解未知的激情。就像哥伦布在最后一次航行前所说的:“我此次航行并非为了获得荣誉和财产,这是千真万确的,因为我对荣誉和财产的希望早就破灭了。”哥伦布在前面几次的航行都可以用九死一生来形容,但为什么还要不放弃,继续去寻找呢?如果没有一种内在的激情,是很难做到的。探险的乐趣大概在于发现,一路上都是新鲜的事物,都是你从来没有见过的事物,那种喜悦是难以形容的。尼采描绘的哥伦布形象也许是所有不同意义上的探险家共同具有的:他永远凝视着一片蓝色——/远方已摄走了他的魂!
       在今天,似乎已经再也不可能有探险家了,如果有的话,那就是宇航员,只有宇航员去的地方是完全不可知的,但星际探险对大部分人来说,仍是无法实现的事。地球上的任何地方都已经有了人类的足迹,飞机、汽车可以把我们带到任何地方。我们去任何地方以前,都会从各种渠道获知有关那个地方的资讯。我们去那个地方,多半不是为了去发现,而是为了去印证一种已知的经验。有一种叫作“生存大挑战”之类的电视节目,并非真正的探险,而是一种预置的表演性的“探险”。这类节目的盛行,一方面意味着在地球上探险的时代已经终结了,探险现在只不过是一种游戏,另一方面意味着人类对于未知世界的冲动从来不会消退,当在现世中找不到未知世界时,他们会转而从观看中得到满足。
       探险不再,但冒险以其它的各种形式遍布于我们的生活之中。“冒险家的乐园”这一短语中的“冒险家”,遍布在今天我们每个人的身边。就在不久以前,有多少人丢掉已经得到的一切,离开自己的家,到深圳,然后到海南,为了一个未知的前途?抑或只是厌倦了已有的生活?1980年代初,人们决定去深圳,要下多大的决心,现在的人很难理解。那时候谁能想到深圳是现在这个样子。在火车站、汽车站,每天有无数的人,从自己的家乡,涌入城市,把自己交给谁也无法预测的命运。在边界,有多少人冒着生命危险,要飘洋过海或翻山越岭,去另外的国度,过另外的生活。一些人死在了海上,一些人死在了陆地上。但为什么,总是有一批又一批的人,踏上同样的路途?……
       无论何种形式,冒险的本质并没有改变,那就是,期待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冒险源于试图摆脱既有生活秩序的冲动。当生活成为惯例,成为程序,一切都可以预料得到。在每天同样的工作中,我们的生命会渐渐磨蚀,我们的感知会渐渐麻木。我们中的一些人就会宁愿放弃优渥的生活,走上未知的路,为的是让年复一年的日常生活中断,把自己从一种连续性中解放出来。为此,哪怕从此潦倒,甚或因此死掉,似乎也是值得的。高更是一位真正的冒险家,放弃了家与地位,突然跑到塔西提岛,去过一种几近原始人的生活。爱德华也是一位真正的冒险家,为了一位妇人而放弃了王位。为生命找到一种新的感觉,对那些冒险的人而言,比什么都重要。只是重复庸常的生活,生如同死,而轰轰烈烈、彻底的一搏,即使一败涂地,也算是活过一回。冒险赋予了生命最充满紧张与活力的时刻。也许,在冒险中我们才能领会刹那即永恒的说法。或者,套用福柯的语汇,冒险给予了我们高峰体验。确实,只有在冒险中,才能得到高峰体验,就如同在投资中,风险越大,回报也就越高;又如在情欲界域,像一句俗不可耐的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所说的那样,风险越大,快感也就越大。于是,就会有“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豪言壮语。
       漫游者
       大多数人都期待着意料之外的事发生,期待着意外的惊喜,但是,大多数人都不愿意付出代价,因而,都不可能成为冒险家。那些不愿意冒险,而又无法压抑自己越轨冲动的人最后都选择了漫游这样一种形式。漫游满足了人们的越轨冲动,但又不会毁坏人们既定的生活秩序,所以,它是安全的。它以一种危险的外表安全地满足了人们危险的激情。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患上或正在患上“漫游癖”(wanderlust),漫游成了当代文明生活中的一种时尚,一种减压的方法,一种精神上的鸦片。一到周末,或什么假期,我们中的许多人就会匆匆上路,或一个人,或三三两两的朋友、情侣。我有许多已婚的朋友,每每工作一段时间就要外出一段时间,然后再回家,再工作。当他/她们再回来时仍是个称职的丈夫/妻子、父亲/母亲,但中毒似的,每过一段时间,他/她们必须要去另外的空间栖居。另有一些朋友干脆连婚也不结,独自一个人,没有钱时工作,有钱时就上路。他们似乎都有一定的品位,有一定的资产,有一点点的情调,都有年轻的身体,因此,都会鄙夷随着旅游团去旅行,他们会自己上路,去挤火车或汽车——不是没有钱乘飞机——为的是体验生活。
       与冒险家一样,他们也是不安分的人,与冒险家不一样的是,他们缺乏勇气,甚至缺乏真诚。他们不愿意停留在某个固定的点上,需要新奇的刺激,需要不断地从一个空间漫游到另外的空间。在不同的空间转来转去,在流动的风景里获得平静与安宁。但是,时候一到他们都会乖乖地回到原来的那个固定的点上。那些漫游者之所以要漫游,也许是为了逃避责任。他们不愿意有所承担。那些漫游者就像张爱玲《封锁》中所描绘的乌壳虫:“一只乌壳虫从房这一头爬到房那一头,爬了一半,灯一开,它只得伏在地板的正中,一动也不动。在装死么?在思想着么?整天爬来爬去,很少有思想的时间罢?然而思想毕竟是痛苦的。……他又开了灯,乌壳虫不见了,爬回窟里去了。”他们出来了,然后又回去了。
       西美尔把冒险家与赌徒相比较,以为他们都把自己交给了偶然性,都或多或少地孤注一掷,一意孤行而不管前面是什么。我们也许可以把漫游者与泡吧者、影迷、游戏迷、爱喝酒者相比较,他们都暂时从日常中离身而去,在一个特定的时空,借迷幻的影像、酒精释放自己的压抑与想象。一旦清醒过来,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只是一个片刻的梦。例如,一个严肃的、正经的成功男人会在夜幕中走进酒吧或夜总会,渐渐地他会放纵自己,他会在身边那个女孩子的青春火焰里迷失、出走,甚或会像张爱玲《封锁》中的宗桢突然萌发“我要重新结婚”的念头,在那种暗淡的红红绿绿的灯光里,他真的好像要开始一场恋爱。但一走出门口,夜半的凉风一吹,他就又回到现实中,他还是要回去与妻子温存,哪怕是假心假意,也和真的一样。这些痴迷于漫游、酒吧、电影、游戏、酒精的人,不满现实,而又无法超越现实,逃避现实,而又离不开现实,一次一次地沉醉于另外的时空,然后又一次一次地回来。他们满足于暂时的过瘾,但从来不会想到彻底的解决。
       一个漫游者漫游一圈之后回来,实则上是完成了二次完美的梦游。神游象外,却并没有完全忘掉回来的路。漫游具有一种忘却的功能。忘却什么呢?矛盾、倾轧、琐碎、是非、单调、名利……对漫游者而言,空间的移置具有治疗的作用,像麻醉剂,至少暂时能够止住伤痛。在漫游中,人生的各种烦恼好像远远地离开了我们,当重新回来,那种烦恼似乎因为搁置而变得不再那么烦恼。所以,作为漫游者,我们并非真正热爱风景的人。风景只不过是转移我们注意力的一种媒介。当我们漫游,我们不在乎什么风景,我们只在乎自己是否在流动,是否在逃遁,那我们所不愿意面对的,是否正在离我们而去。我们会非常享受坐在汽车上看窗外无边的旷野,也会非常享受与路边那些朴素的农人交谈,诸如此类。身外有着广大的人与事、天与地,它们向我们敞开,我们向他们敞开,各自没有保留、戒心。因为我们是在漫游之中,一切的利害关系都不再存在。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在漫游中确乎是获得了自由,哪怕是虚假的自由。
       在互联网时代,人们不出家门就可以出外漫游。一个典型的场景:夫妻两人各守着一部电脑,各自漫游在不同的网站、聊天室。他们挨得很近,却各自走得很远。丈夫可能专心于与一个陌生人聊时事、股票,而妻子可能正和一个陌生人纠缠着一场情欲游戏。然后,他们累了,他们回来,关掉了电源,一起睡到一张床上,又陈腔烂调式地为同床异梦这个词作了一个注脚。技术为人们带来无数的福音,这福音中的福音,在我看来,就是使我们可以随时随地出逃,从日常中出逃,又随时随地回来,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到底我们是在蝴蝶的梦中,还是蝴蝶在我们的梦中,现在变成了这样的问题:到底是在虚拟世界里更真实呢,还是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更真实?真与假的界限何在呢?抑或既没有真,也没有假?用波德里亚的话说,既非真的也非假的。
       一次彻底的漫游其实就像一次止于偷情的恋爱或一次似醉非醉的醉酒,尽显人生不彻底的底蕴。然而,古往今来,神州内外,又有多少彻底的人生?
       信徒
       一个信徒为什么要上路呢?无非是三个原因,一是为了寻求真理,二是为了传播真理,三是为了朝圣。先让我们来思考一下信徒这个语词。应当是在十年前吧,我一个人坐火车去一个不知名的小城。是慢车,旅途像一本冗长的教科书。我的旁边一直有人在下有人在上。面影浮动。我在浮动中睡眼朦胧,在朦胧中做着好梦。有一个年轻的女子突然在身边坐了下来,然后,从包里掏出一本书。我斜了一眼,看到这样一个书名:《如何成为一个信徒》。这是第一次,信徒这个词敲击我的神经。并不是说那时我才第一次读到这个词,我要说的是,以前我无数次与这个词相遇,却都漫不经心地滑过去了,等于没有遇见。然而,就在那个时刻,这个我见过无数次的词突然真正地与我相遇,成为我心灵中的一部分。我们一生中每天遇见无数的语词,但是,只有很少的时刻有很少的语词触及我们的灵魂。一旦这样的时刻与这样的语词降临,我们就获得一次新生。回到信徒这个词,在那次旅途上,那个词的敲击带给我解放的感觉。一直在想着要成为学者或成为成功者之类,为什么从来没有想过要成为一个信徒呢?然而,怎样才是一个信徒呢?或者,成为一个信徒意味着什么呢?
       一个信徒意味着一种献身,献身于真理。但什么是真理?对于一个佛教徒而言,佛法就是真理;对于一个道教徒而言,道就是真理;对于一个基督徒而言,上帝就是真理;对于一个共产主义者而言,马克思主义就是真理。当我们选择做一个信徒,我们就是选择了灵的生活,也就是选择了舍弃尘世的那一点欢乐。信徒常常要上路,因为他要聆听真理,或者要把自己领悟到的真理流播于四方。即使在印刷媒体与电子媒体十分发达的今天,信徒仍然要上路,去寻找导师,亲自聆听导师的引导。我们可以独自参研文字或图像,但是,思想需要交流与启迪。因而,我们仍然见到各种形式的信仰团体,定期或不定期地聚集在一起,聆听或分享领悟的喜悦。在信徒之间或信徒与导师之间,那种相聚的形式几乎一直保持着人类最原初的交往方式。在此,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东西日新月异,一些东西却从不改变。在信仰的界域,在场感或临即感从孔子、柏拉图的时代到今天似乎都是不可缺少的,或者说,是不可替代的,是书本、音像所无法替代的,就像文字、图像的作用是别的任何媒介所无法替代的一样。
       所有的信仰都需要一个偶像,以及一些传教者和一大批的追随者。偶像与传教者总是在路上,他们都把自己彻底交给了自己所信仰的那种价值。释迦牟尼、孔子、耶稣等都是终日在路上的人,都是处处无家处处家的人。为了传播一种信仰,一个信徒可以克服难以想象的困难远涉重洋;为了获得一种信仰的真谛,一个信徒可以义无返顾地踏上“取经”的道路。偶像与虔诚的传教者,就某种意义而言,比冒险家还要冒险家,是最彻底的冒险家。他们为了一个坚定的信念,完全忘却了自己的身家性命。但是,信徒从来不会认为自己是在冒险,他们永远不会有成败得失的盘算,他们认准了一个方向,认准了在他们看来最合乎本性的生活方式,就再也不怀疑。当他们上路,从来不会觉得是在走向不可知的前方。信徒在路上的乐趣不在于好奇,以及意外的惊喜,而在于洞察了一切的坚定,在于获得真理或传播真理之后的充实;真正地舍弃了自己,把自己融入到一种广大与深邃之中。因而,也就不会有什么畏惧了,也就无所谓平安与危险了。而许多的追随者,在我看来,有点像漫游者。他们终究无法割舍俗世的那点热闹,但又明白地知道那最终的大概是什么,因而,在随波逐流里会有所不安、有所勘破。他们常常上路,是要去庙宇或圣地或传道的场所。在那些洋溢着特殊气息的空间,他们的心灵会获致短暂的休息。
       一个信徒隔一段时间就要去朝圣,就像一个冒险家隔一段时间就要去寻找危险的刺激,或者就像赌徒不时地要去赌场一样。我们在西藏的路上,可以见到那些倾尽家财一路叩首去朝圣的信徒,他们在阳光下的姿势让路人惊觉世间有比生命、钱财更宝贵的东西。费勇,学者,现居广州。主要著作有《言无言——空白的诗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