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作家立场]市场失灵的乡村
作者:温铁军

《天涯》 2002年 第01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三农问题的认识误区
       一般认为,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根据边际效用递减的规律,资源会自动实现优化配置。根据微观农业经济理论讨论农业问题,也同样认为在市场的作用下,土地、劳动力和资本三个要素之间会互相替代和优化配置。现在我提出的问题是,假如要在这种学术语境中研究三农问题,人们首先应该讨论的是这种理论得以成立的前提:是否市场经济这种理论本身,就是讨论三农问题的内在前提呢?我看没有这么绝对。
       第一个要素看土地。在很多讨论中我都一再强调:事实上,我们国家农村的土地是不可能增加的,而且随着人口的增长,人均土地面积在下降,再加上土地的不可移动性,使它不可能像其他生产要素一样,可以用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这使我感到,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在中国农村很难找到适用的前提。一是由于人均土地面积不断减少;二是由于土地承载的双重功能。在农村政策研究领域中,人们都知道大包干以后国家不再承担农民的社会保障,而转由土地来承担,这样就形成了土地的双重功能。中国农村的耕地不仅具有双重功能,而且越来越多地转变为以承担农民的生存保障功能为主。
       人们二十年来约定俗成的共识是,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可以被简化为“大包干”。但什么是大包干?
       我在2000年出版的《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一书中特别强调了一个观点:大包干其实是一种形成制度改变的交易。1980年代初期政府集权控制的人民公社解体、允许农民以集体所有的名义分户承包土地,农户实际上占有了土地的完整使用权和大部分收益权。政府之所以同意做这样根本性的制度改变,是由于在原来的制度框架内交易费用太高。在这种以土地为中心的财产制度创新中,政府在放弃对农村土地和其他资产的控制的同时,也放弃了对占中国人口70%左右的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例如对村社的行政管理、抚养乡村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一般公共品的供给等;这些公共责任作为农民占有土地使用权的代价转移到土地上。因此,在我们中国农村现行的基本经济制度条件下,农村土地不能被单纯地当作一种生产资料来完全交给市场处理。
       第二个要素是劳动力。农业人口和劳动力严重过剩,是清末以来的长期问题,本来不是建国以来才有的现象。其实,人们只是对中国近代史上追求工业化导致二元结构体制下城乡差别扩大投入更多的关注。现在中国农村有五亿劳动年龄人口。另外,上到六十岁以上的老头老太太,下到半大小子,他们只要能动,总要到地里去干活;所以,农村整、半劳动力加起来不止五亿,估计有六亿以上。农业需要多少劳动力呢?一亿多。那么总共有多少劳动力需要转移呢?至少三四个亿。往哪转移?因此,如果劳动力不能转移或者转移得不那么顺畅,在这种情况下,土地也不能增加,那么劳动力投入的边际效用只能递减到零以下。尽管如此,劳动力仍然不可能减少,怎么办?农民作为劳动力的拥有者,只能被迫减少劳动时间。按现行法律规定一个劳动力一年应该劳动三百天,然而却只能在农业上劳动二十多天,那剩下90%以上的时间用来干什么呢,没有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力不吃饭,不消费,结果呢,一个活劳动力所有的消费,也就是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过程,都得由土地产出来保证,假如他没有外出打工的话。因此,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就不可能提高,不仅不能提高,实际上这些年农村的劳动生产率一直在下降,大幅度低于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水平。在有些资源严重短缺的地方,农业甚至连维持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都不行了。
       第三个要素看资金。在上述情况下,作为龙头要素的资金当然就进入不了农业领域。因为资金投入必须要产生利润。但是,农户家庭经营条件下的农业生产是负效益的,导致每年农业资金至少净流出几千个亿。为什么农业资金会流出呢?农业生产连平均利润都达不到,资金怎么会进来呢?有人说,可以通过政府的“农业投入政策”,用政策性的政府资金来加强农业投资,但这也是杯水车薪,且不说增加投入并不能增加产出,也不能增加产出效益,如果产出效益不增加,投资敢增加吗?就算政府真投了,那高度分散的两亿多农户到底应该投给谁,怎么投才能到那些真正需要的农户?事实上这些年政府增加投入的结果是,投入大多数下达到有关部门,转变为部门收益和乡村基层负债的增加。
       而且,1990年代以来农业的硬成本每年增加10%;从199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农业的主产品几乎没有国际竞争力,大部分高于国际价格。这是硬投入方面。
       软投入呢?软投入就是所谓服务,也同样有成本问题。例如加强技术服务,提高技术含量,等等。硬成本在1990年代中后期每年增加了10%,软成本年平均起码增加了9%,其结果是农业的负效益越来越严重。农户调查显示,1997年以后,家庭经营条件下,农业资金和劳动力的投入产出比逐年递减,纯收益已经是负值,1995年种植业亩均可以获得340多元的现金收入,而到了2000年,亩均只能得到161元,下降了一半以上。如果农民真的以土地收入为主,那么在那些占全国三分之一的农村人均土地不足一亩的地方,实际上一年一个人就只能收入一百多元,这还没有把劳动力的投入成本算在内。这样看来,农村种植业人均每年一两百块钱的现金收入水平,怎么能保证农业的正常发展呢?
       综上所述,人们现在之所以终于接受了三农问题的提法,是因为“好一个农业了得”。这么多矛盾错综复杂地搅和在一起,使得我们至少在政策层次上不可能再讨论纯粹的农业问题。
       学术界一般性地跟我们这些长期搞农村问题研究的人谈市场经济的ABC,本来就意义不大。我们是1988年最早提出农村改革是市场经济取向的,那时面上的提法还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市场如何在农村经济中发挥作用的道理,当时我们就已经说得很清楚,有兴趣的人不妨翻阅一下当时的资料再参与讨论。但是,情况是在不断变化的。十几年过去,以现在这样的国情矛盾制约,怎么搞单纯农业领域的市场化?在目前这种三要素不能被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自发调节的情况下,假如农业这个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跟不上的话,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建筑其上的高成本的管理制度在农村中如何体现?市场的话语在农民和农村经济的语境中变得很尴尬。而我们现在强调的这些政策,请问有多少在这样的三农问题上是不尴尬的?人们应该知道,在过去的计划体制中,农业其实从来就不是一种符合计划经济特征的生产,因此才有所谓“改造农民”的问题。由于人们对农村改革的认识过于意识形态化,以为农村改革就等于市场经济。其实,无论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都无法根本解决与分散小农的交易问题。但当人们把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具有政治正确性的话语放在这里的时候,似乎对现实问题就失去了解释力。我们可以分析一下当前人们提出的失去解释力的那些认识误区。
       当前第一个重要的认识误区是私有化。切不要以为,只要土地私有化就能解决农民问题,就能成规模地集中土地,而只要规模经营就能够参与国际竞争。这个道理看上去逻辑完整,实际上似是而非。现在中国人均土地就是这么少,在南方有六百多个县,人均耕地面积都低于0.8亩,有三分之一的省人均耕地少于一亩。土地已经基本上转化为农民的社会保障,世界上有哪个国家把社会保障私有化?而那些人均耕地面积多于一亩的地方多在北方,然而北方缺水严重,旱魔肆虐,经常是数以千万亩的土地遭受干旱,中国水土资源都严重缺乏,总体上水太少。尽管有些地方土地资源相对宽松,但水资源缺乏,仍然不能以所谓的耕地私有化来形成规模经济,来提高生产能力,不可能依靠提高规模效益来参与国际竞争。这些所谓用西方现代经济学理论来考量农业问题的思路,在目前我们这样的资源环境中都要碰壁。
       有人问,为什么不革新农业技术?靠技术创新提高农业效益。需知,任何一项技术都需要前期成本,这些前期成本谁来付?现在讲知识产权保护,因为前期成本高才要知识产权,技术是要拿来卖的。更何况,分散的小农经济条件下,哪个单家农户能够成为这种技术和投入的载体?
       又有人说,为什么不提高产业层次?只有搞产业化才能解决农业的出路问题。不错,这是一个很好的办法。但在我们这里,农业主要投入品中,资金、化肥、农药、种子等,以及产出品的加工、购销领域基本上被垄断了,产业层次如何提高?进一步看,能把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业与负效益的农业结合起来吗?当大部分涉农经济领域几乎都是被政府下伸的部门和政府控制的国有部门垄断、并且凭借加强垄断获取利润的时候,农业能产生利润吗?再说,搞产业化经营是要成本的,假如在不产生利润的农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组织成本从何而来?
       所以,以前约定俗成的看法,在今天复杂的三农问题面前都要重新思考。在最近一次座谈会上,我提出,要“慎言三农”。为什么要慎言呢?因为学术界已经多年不了解基层情况,不做调查研究,往往习惯于在两个极端上跳舞,往往缺乏对国情问题的常识,因此会犯一些幼稚的错误。
       我说慎言三农,并非要占有话语权。虽然首先应该感谢大家关注三农,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我哪怕再谦虚谨慎,有时候也会不耐烦十几年来总被人家“耳提面命”;不愿意听“今天的你我还在重复昨天的故事”。因为,人们往往用基于各种理论的约定俗成的概念来套到三农问题的解释上,这的确有可能帮倒忙。如果没有大量的实地调查资料的积累和政策经验的积累,套上去会出现很多问题。其实我们现在遇到的复杂局面,在一定意义上与长期照搬照套的做法有关。所以我大胆向学术界呼吁慎言三农。
       很多国内外的学者热心关注我们的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反复告诫我们要搞市场化、私有化。我们试了,一试就是十几年,试的结果是,按照理论上那种纯粹的市场化和私有化概念来形成我们的农村经济制度确实有问题,我们不可能完全照搬西方的制度。因此我希望人们思考,我们农村形成现在的这种基本制度本身是否符合中国国情?如果符合,就得继续坚持下去,不要轻易改变。
       从国际经济比较研究看,因为中国在工业化进程中没有像西方那样大规模对外殖民,我们人口一直在增长,人均占有土地就必然下降,不可能像过去的欧洲国家那样,一旦人口膨胀了,在美洲澳洲有大片的殖民地可以移民拓殖。现在美国农业劳动人口人均土地占有面积是我国的八百多倍,学者们一讲就是美国的农业效益有多高,那是当然了。但中国农业和美国根本就没法比。我们知道农业的收益主要来自于地租,美国农场土地面积广大,地租绝对量大。而我们的土地连地租都产生不了,劳动力和资金的投入产出比因此就是负值。
       制约三农问题的核心是两大基本矛盾
       我曾经在1994年写文章强调,制约三农问题的核心是两大基本矛盾。现在再重新概述一下。
       第一个基本矛盾是人地关系高度紧张,这是基本国情的矛盾。中国历朝历代都存在这一问题。比如说,在传统农业生产力比较低的条件下,十三世纪(宋代),南北人口合计超过一亿,当时在土地面积比较少的地方,出现了自觉的“计产育子”的现象,这是自觉的计划生育。现在这种现象也有。前段时间我到贵州调查,贵州的土地政策是承包三十年不变,因为它没有地可以调,加上山区地貌比较破碎,东一块西一块,调整难度非常大,所以从大包干到现在实际上几乎没有调整过。于是,农民自己就要计划生育。例如,在我最近调查的农户中,有一家有四口人,人均三分地,连保吃饭都不够,如果家里没有人出去打工,一年得买个五六百斤粮食。而现在由于农村资源严重短缺出去打工的人多了,相对就业的机会少了。在劳动力绝对过剩、无限供给的条件下,劳动力充分市场化的作用必然是劳动力的市场价格下跌,打工的收入逐年下降。这个问题本来也是很清楚的。
       第二大矛盾是城乡差别,这是我国的基本体制矛盾。由于人地关系的紧张,在没有工业化的条件下,劳动力转移不出去;在工业化发展的条件下,本来应该通过工业化带动劳动力的就业。但我国1950年代在战争威胁的情况下,没有重工业不行。因此我国工业化的特点是重工业优先。重工业相应的内在机制就是资本排斥劳动力。重工业不断追加资本投入的比例是非常高的,后续投资是30%到40%往上递增。而资本增加,排斥劳动的结果就是城乡二元结构,这就是第二大矛盾。
       重工业优先的工业体制是在当时的国际背景下形成的。不仅不能吸纳农村过剩的劳动力,城市就业也大量过剩。因此,城乡二元结构长期保持不变。就将来看,这一体制矛盾在短期内也不能改变。尽管我们的户口可以放开,放开户口又能怎么样?现在很多城市都逐渐形成了贫民窟,那里有户口问题吗?在没有放开户口的情况下,不是也有一亿多农民外出打工,集中在东南沿海和大城市周围吗?现在户口已经不值钱了。户籍制度只是城乡二元结构的一个表象。它的核心问题是政府财政维持的社会保障,与此相关的还有教育、医疗、就业等等一系列的制度。在城市,政府近年来花费了极大的精力,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想给城市职工特别是国有企业职工建立社会保障。现在怎么样呢,社会保障帐户建立起来不是有不少的亏空吗?连城市的社会保障都这么困难,有谁能够给八亿八千七百万农民建立社会保障?
       因此,短期内寄希望于大规模地转移农业人口,目前看不具备条件。在这两个基本矛盾的制约之下,三农问题只能在中长期发展的政策安排中寻找缓解矛盾的可能。
       让我们看实际情况,建国五十多年来,工业产值已经占到了绝对比重,农业人口从建国初的85%降到了68%,而农业产值从原来的80%已经降到了15%左右,人口与产值比例严重地不协调。
       那么,如何能够指望用15%的GDP中产生的收益去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支撑将近70%人口的社会公共需求?这样基层的管理当然缺乏必要的财政支持,必然会产生农民负担问题。如果按照现在自上而下下达任务的方式提供公共品,例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教育,加强文化,以及民兵训练、广播电视宣传等等,往往会因为没有必要的财力而无法真正实现。可是现在人们讨论这些问题,经常想不到这一简单常识。
       我这次在贵州调查了一个镇,这个镇在贵州还是很好的一个镇,其负债达五百余万。债务来源就是现行公共品体制问题。比如,要建学校,要上水利等公共设施,就要政府借债;农业开发投资,调整产业结构,没有市场,产品卖不动,农民还不了钱,也要政府还债。最近比较突出的一种债务是乡镇企业改革带来的,在前几年宏观经济紧缩政策之下,首当其冲受影响的就是中小企业,包括乡镇企业。它们得不到投资,没有资金支持,于是纷纷停产歇业,原来的投资形成坏帐,转变成地方财政的负担。中西部地区据说70%的乡镇企业都不行了。再加上关闭“十五小”,其作为国家政策当然很好,不能污染环境,这本来无可非议。但是,当时地方政府特别是乡村组织投资上的这些“十五小”企业,关闭的时候有补偿吗?于是这些政策也转化成了乡村财政的债务负担。那个镇的领导说,2001年底,在关闭“十五小”之后,他们的债务会上升六百多万。全国算个大帐,据说是三千八百个亿。乡一级政府平均负债二百多万,村一级平均负债达到20-30万。如果说乡和村两级的经济是这种状况,那么,县一级的经济如何得到发展?地方经济不发展,有本事的就拼命挤到政府及其可以收费的事业单位,于是就卖官鬻爵、吃拿卡要,农民负担问题也愈演愈烈。
       人们都说内需上不去,主要是因为占人口68%的农民没有购买力。统计数据显示,1995年的时候,农民平均现金收入在零值或零值以下的只占1%,到2000年,这个数字已经上升到约46%。因此造成长期以来,乡村两级农民的消费只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7-28%,连30%都不到。这个数据说明,无论怎么强调扩大内需,农民的消费就是上不去。不是消费上不去,是没有钱。
       在去年的农村调查中,我进一步发现,农民尽管收入上不去,但消费却是刚性的,农民消费弹性下不去,相对于收入的消费弹性是1.3。农民要不要孩子上学,要不要看病,要不要婚葬嫁娶,要不要盖房子,要不要买化肥买种子,等等。小农经济的简单再生产的重要特征,是生产生活同步,不存在纯粹意义上的生产。如果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都无法维持,能干什么呢?我们发现,越是纯种植的农户收入越低;一兼户负担很重,种植兼养殖,略好于纯种植农户;二兼户略好于一兼户。越来越多的农民的现金收入要靠外出打工。
       本来外出打工人口的相当大部分要靠乡镇企业消化。但乡镇企业在1997年以后得到的贷款下降了一半以上,原来三千八百个亿左右,而现在仅一千多个亿。这样,乡镇企业能够带动农村就业吗?显然不能。另一组数据显示,1997年以后,乡镇企业不仅不能带动农业人口就业,而且还有排斥就业倾向。2000年上半年欧美经济看好,出口大幅度增加,也多少带动了非农就业的增加,所以2000年农民到乡镇企业打工的机会又有所增加,但终究是杯水车薪,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今年欧美经济下滑,出口下降,农民到沿海乡镇企业就业的形势恐怕不容乐观。
       在小农经济的条件下,收入上不来,消费弹性下不去,非农就业不可能在短期内有大幅度改观,所以就会出现大面积的民间借贷。借贷主要用于消费,而不是主要用来生产。
       2000年我做了十五个省四十六个村的调查,在95%的村里都发现有民间借贷的情况发生,85%的村有高利息借贷。而其中只有11%的高利息借贷用于农业生产,超过50%以上的高利息借贷被用于非生产的消费。这样的结构如果是普遍的,问题就比较严峻了。没有收入,没有就业,不能不借贷,而高利贷在历史上不仅无法维持小农经济简单再生产的链条,而且对农村社会有极大的破坏性。农民的收入来源有限,借贷又有相当一部分是高利息的,只有50%左右的高利息借贷能够按时偿还,不能还的只能以工抵债或者以其他形式抵消。
       这些方方面面的复杂情况被我们的新闻界和学界反映成什么了呢?或者简单地说成没有执行政策,或者没有调整产业结构,或者基层干部不好,或者思想不解放。我们不能满足于“今天的你我重复昨天的故事”了。因此我才开始不太谦虚地反复强调,不能因为话语的约定俗成就毫无反思地接受它们,把它们当作真理来套到三农问题上。
       农民负担过重的根本原因
       从根本上应该看到,如果农村没有工业化和城市化,没有新的收益来源,在传统农业经济的条件下,分散的剩余太少的小农经济养不起如此庞大的管理机构。可以算算县乡一级的干部,加上村级有多少。
       当谈到财政问题的时候,你得考虑财政税收所对应的农业这个所谓的产业有没有税基。
       如果是农业负效益,那就没有税基。同理,在农村是不是有税源,征的什么税?如果我们说耕地是农民的社会保障,有对社会保障征税的吗?如果认为没有税基,那只有两个办法。其一,自上而下地下达任务的同时,自上而下地拨资金,任何任务不带资金,就意味着这个任务是对农民的剥夺。其二,真正落实乡村自治,自下而上地决定公共品。
        我很早以前就写过一篇文章,为什么自秦设郡县以来两千多年,历朝历代都是“皇权不下县”?不就是因为小农经济剩余太少而高度分散!政府到农村去拿这个小农的剩余,交易成本太高,所以才实行县以下自治,基层乡村靠乡规民约由社区精英管治。这是拿不到剩余而不得已采取的低成本办法。我老是问这句话,难道皇帝老子不想统治到每家每户吗?为什么只统治到县呢?因为没有办法解决交易成本问题。现在硬要把政权建到村里,并且自上而下要村贯彻上一级指示,怎么样呢?现在还是小农经济啊,下面有多少乡村不是小农经济呢?工业化的农村在沿海不少,但是全国有四百多万自然村,能有多少是工业化的呢?有多少能够通过乡村工业提供剩余来支撑现在这种制度安排呢?我们照搬了一套管理制度,乡乡建法院、安派出所、搞检察院,六套班子,七所八站,进一步安排七局八局,这要多大的管理成本啊。说起来是现代化,可是这种现代化是昂贵的。我们能这样照搬现代化,能照搬西方的法制或者支撑法制的高成本的警治系统吗?
       这样看来,地方政府怎么能够不去乱摊派乱收费,因为这种管治的费用是昂贵的。这套管治制度靠谁来维持呢,靠警制来维持。问题是现在农民能拿多少钱来维持警察制度,要多少警察才能管得了九亿农民?公安部下属的研究单位有一份报告,说中国人均警力是西方的多少分之一,可是考虑没考虑中国是二元社会,能拿人均去比吗?中国有九亿农民,按西方的比例去增加警察,能行吗?县以上的警察费用财政也许能够开支,乡一级的派出所连警械、车子、房子都是要农民出钱的。不可能在复杂的三农问题的基础之上,去照搬照抄一套西方制度。
       农村改革需要正本清源
       这并不是说我们这些人保守,不改革。我们十多年一直在坚持改革,只不过这本改革经被念歪了。什么叫改革,改革得适合中国国情,得实事求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改革秉承的就是党的这种思想路线,大量在农村基层搞调查研究,提出适应农村的政策。而当时我们就说,中国如此广大,千差万别,不可能由一个文件来号令全国。因此提出了要分区决策,要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来采取不同的政策。
       当时正是我所在的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主动停止发布“一号文件”。为什么要这样?是因为政治局在1987年发了五号文件,强调要分区决策,要搞调查研究,要搞试验。
        本来从1982年到1986年连续发了五个一号文件,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同需要制定出不同的政策。人们往往会以为五个一号文件都是讲大包干,其实各有各的内容。1982年第一个一号文件是肯定集体经济体制条件下的联产承包,首先是允许贫困地区先试。试验成功,其他地方也可以搞,然后1984年全国范围内推开了,接下来就是如何确定承包期,那些有能力搞经营的人是否可以经商。这样,连续三个一号文件,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肯定下来了,土地承包经营成功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提高,粮食产量连续跨了三个大台阶,从不到6000亿斤,到跨过6000亿斤,达到了8400亿斤,这时候就该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了。于是1985年开始推进农产品市场化,农村第二步改革本来就是从允许农民进城开始的,放开农产品市场,允许农民搞贩运,而过去长途贩运算是犯罪。因此1985年强调流通体制改革,允许农民进城。第二步改革就是从放开鲜活农产品,逐步过渡到粮食产品的双轨制,生产资料允许农民自己买。然后就是发展乡镇企业,发展乡镇企业就要允许雇工。这些文件出台都是根据农民的需要,农村经济走到哪一步,就制定政策来规范和肯定。所以,当时是农民闯出一条一条的路,然后中央用文件的形式肯定下来并加以稳定和规范。体现了“人民,只有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唯一动力”的历史唯物主义。
       
       缓解三农问题的出路
       解决三农问题要有战略眼光。要以人为本。中央和国务院高瞻远瞩制定了十五计划,提出加快城镇化,加快西部开发,这种国家战略计划,应该定向解决中国最难解决的问题,即三农问题。
       第一,西部大开发要以人为本。
       为什么政府把国债投资、加快西部开发和解决三农问题作为战略来考虑,就是因为国债投资来源于以前、现在,或者将来的税收。因此,这种投资本来就应该定向地解决三农问题,不能出去招标把投资给外部的企业。
       西部开发的项目能否对应解决就业,能否调节资源和人口的严重不平衡,应该是评价投资效益的重要标准,而一般的可行性研究不能作为主要依据。假如没有战略眼光,不能把是否有利于解决中国三农问题作为重要评价标准,不能把促进就业作为重要内容与西部大开发的国债投资结合在一起,我们可能最后建立起漂漂亮亮的高速公路和铁路,可是沿路没有人,没有人就没有消费,就没有人类的活动,就没有经济需求。
       如果国家投资能够采取比较传统、可能比较慢的“以工代赈”,尽可能地多用劳动力,情况会好得多。西部大开发还应该为国家解决制造业的生产过剩问题,我们已经大量积压一般消费品,干脆拿来搞以工代赈,修路、修水利,都要挖土方,应该少用机械多用人,用了人才能消费这些商品。消费了这些商品,就可以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如果对外招标,把工程承包给国外大建筑公司,那些大机械一上,外国人把钱挣走了,我们的内需能上去吗?制造业能开工吗?能带动相关产业吗?既然知道占70%人口的农民消费弹性下不来,为什么不采取一些土措施呢,难道能财政补贴、发钱消费?不能。
       为什么说西部大开发的当务之急是上水利工程呢?因为西部有数以亿计的干旱土地,光热条件好,只要上了水,它就是良田沃土,就像塞上江南。如果引水工程能够完成,那么可以“以工授地”,比如农民在工地上干了三年,可以授十亩地。这样,人口和资源的不平衡相对能够得到缓解,农民的收入可以相对得到提高,对国内的扩大内需相对也会有好处。怕就怕技术知识分子误国,以为只有高技术才是对的,还是喊大跃进那种 “多快好省”的口号。这种思路在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都被证明是一种致命错误。
       所以我们说,国家投资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需要考虑用土办法,用传统而有效的办法来实施。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对十五计划有一个漂亮的概括,叫“以人为本”。怎么“以人为本”?开发项目以能否促进就业来评价就叫以人为本。而如果只强调招标采购,强调大设备,不是以人为本,是“以资本为本”。
       我们高度评价十五计划,因为西部大开发可以在正确操作的情况下,调整我国人口与资源之间的紧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拉动相关产业的产出和效益。一个大国内部结构的调整,本来可以维持中长期的发展。
       第二,城镇化建设。
       一般人讲城镇化建设,不外乎说要放开户口。其实这只是表面的问题。即使放开了户口,农民也不见得愿意住到城里去,因为住在城里的费用太高,这种高门槛是根本性的障碍。问问农民,谁愿意面朝黄土背朝天,土里刨食?问他愿不愿意到城里来住现代的房子、压柏油马路呢?愿意。但是要给他条件和机会。
       导致三农问题恶化的最为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人地关系紧张这一基本国情矛盾日益严重。这种情况下,发展城镇化绝不只是要放开户口,而是要允许农村集体土地进入一级市场,允许以农村土地的使用权折算换城镇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作为农民社会保障的根据,既不能私有化,也不能被剥夺。我们可以通过相关的制度设计,寻找解决城镇化中征占土地问题的办法。例如,通过设立土地基金上市,其收益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这就可以以此来替代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还可以允许农民宅基地流转,与集体进行收益分配;或者允许以集体为名的建设用地作股参与国家投资的建设项目,在此基础上建立无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等等,这些措施都可谓用心良苦。
       城镇化的第二大问题,就是加快城镇化建设必然带来的投资和金融问题。可以适当地、有指导地、有计划地、有步骤地搞活农村金融,聚合必要的民间资金,用于城镇发展。
        事实上任何一级政府都试图集中本地全部的投资,定向用于本级政府所在地的建设。如果要发展镇,镇一级政府也必然会集中它的全部财力建政府楼啊,建广场啊,修马路啊,等等一类事情。以往不是没有教训,比如从1980年代起苏南的城镇建设就发展得很好,它从哪里来的资金呢?从乡镇企业来。乡镇企业没有利润的情况下,政府占用乡镇企业的贷款搞基本建设,结果把苏南的乡镇企业搞得债台高筑,纷纷解体或转制,政府高债务投资形成的这些社会公共品,没有获得收益的可能,甚至连回收投资都没有可能。所以现在出问题了。说民间投资不能替代政府公共设施投资不错,但是并不是民间投资不愿意投资城镇建设,不过公共设施的收益问题涉及到部门垄断下的权力规则。我们现在几乎所有的公共设施的使用都是要钱的,并且经常是垄断性的高收费。除了国防、外交等少数方面之外,符合西方经济学概念的那种公共品在中国很难找到。我们的公共品不仅收费,而且长期稳定收费,因为养着一大班人。
       投资基本建设的风险大,但是成功的机会也多。比如上海最近修沪青平高速公路,农民通过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参与高速公路建设,高速公路的一部分收费每年拿出来用于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很多地方有这种经验,不是没办法。
       加快城镇化建设的第三个方面问题是首先要改制。如果不改制,目前加快城镇化建设无异于是对农民一场新的剥夺。我们现在实行的是市管县、镇管村的制度,这是典型的城市中心主义。实行镇管村,就可以依托传统体制伸手向农村去要钱,用于镇中心区的建设。所以,如果不把镇改为自治镇,享有和村民自治同样的地位,自治体之间平等交易和对话,加快城镇化建设很难保证不是对农民新一轮的剥削。因此,我们说,既然县以下的农村几乎没有什么剩余,而有限的剩余也高度分散,政府和农村之间按现在的制度进行交易,成本过高。因此,需要加紧推行乡村两级包括镇在内的自治。可以由自治体直接对县政府,不要再试图由政府去直接面对九亿农民。
       如果按照现行体制镇作为一级政府,就必须有行政费用的支出,如买车、接待、发工资,等等。可现在的村就没有这些行政开支,历史上自治村社的领导者不是官,只是氏族或者社区的精英,平时不领薪水。大家选举他出来,是对他的道德和能力的认可。我们说的村、镇自治,实际是指只有在需要的时候自治机构才发挥作用,不需要的时候形同虚设。陈平十六岁为乡里宰,相当于社区长,他的作用只是在祭祀的时候,把屠宰的牲口分配给大家,比如牛头给谁,牛尾巴给谁。平时没什么事情,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该放牛还是放牛。中国历史上的自治社会领袖,跟现在西方的镇长相似,不拿薪水,只在需要的时候出来。
       这中间当然有好处,好处就是他能够有效地调控村内资源和分配村内收益。而在社区血缘关系的制约之下,那么多双眼睛盯着你,社区领导就不仅仅只有经济人的理性,他还有道德理性。中国几千年的小农社会靠什么维持,难道都是靠经济人理性维持吗?差矣。那么多社区精英,比如延安时期的李鼎铭先生为什么能当开明士绅?他要狠狠剥夺农民行吗?很多地主诗书传家,秉承仁义理智信的道德传统,并不是那种青面獠牙的套话能够概括的。否则他们也不叫社区精英了。如果这样,中国早完了。民国后期之所以出现那么多恶霸,是因为国民党四大家族在内外交困之中加剧对农村剥夺,导致基层“劣绅驱逐良绅”。其中对我们的教训,恰恰是如何维持良绅管理下的乡村自治。
       全国农村按行政村算有七十多万个,如果把九亿个农民主体变为七十多万个村级主体,政府的交易成本会大为减少。所以我一向认为,既然《宪法》、《民法》、《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村社是一级主体,那么为什么这一级主体却没有法律地位呢?为什么它不能直接面对县一级机构呢?为什么要这些部门七顶八顶大盖帽、几十种工作制服都要下农村去执行本部门的命令呢?所以,如果真正从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出发,就必须有一系列真正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政策。随着国家十五计划的贯彻落实,我相信在目前仍然非常艰巨、非常复杂、非常严峻的三农问题,肯定会逐步得到缓解。
       温铁军,学者,现居北京。主要著作有《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三农问题:世纪末的反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