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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隐居者(散文)
作者:程 巍

《天涯》 2001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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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落叶纷纷的十一月天,阳光灿烂,我步行去水镇,拜访老约翰。一个月前,我在马萨诸塞大道一家地下旧书店里认识了他。那时,我正在书架间寻找前一天在这儿发现的哈里·克罗斯比的书信日记集,准备把它买下来,却发现一个鬓发斑白的老头儿手里正好拿着它,坐在一个木箱子上出神地翻着。大概我在他身边站的时间长了点,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望着我,问:“你要这本书?”我尴尬地笑了一下,点点头。“拿去吧,”老头爽朗地笑道,“我家里有哈里的全部作品,已经读过很多遍了。刚才,我看到书架上摆着这本书,随手拿下来翻了翻,看看以前那位藏书家在上面写了些什么。怎么,你对哈里感兴趣?这年头,他早已经被人忘得一干二净了。”我解释说,我对二十年代的波希米亚艺术家有一点兴趣,想作一番研究。“真奇怪,这年头,比起我们美国人,你们外国人似乎更熟悉美国文化,一股脑地想把所有的东西都搜罗走,而无知的美国人现在只知道股票和电脑了。”从他这番话以及那个时不时挂在嘴边的“这年头”,我意识到遇到了一个年迈的愤世者,不过,他眼睛中流露出的那种孩子般好奇的眼光,却使我大为感叹。
       他从木箱子上站起来。他是一个瘦高个,穿着一件长长的黑色风衣,斑白的鬓发乱纷纷地挤在竖起的衣领上,虽然年迈,却有一种迷人的风度。我在柜台付完钱后,店主用半张旧报纸包好书,递给我。我推开门,走上台阶,听到后面店主正在跟某个熟人说话。“怎么,约翰,就走?”“比尔,老伙计,你今天可没搜罗来什么值得我买的旧书呀。”一个我熟悉的声音回答道,听得出,是刚才那个穿黑风衣的老头,“过几天,我再来。”
       外面的阳光很刺目,马萨诸塞大道泛起一长条白光。大门旁,是一个露天咖啡座。我要了一杯咖啡,挑一把椅子坐下来。这时,那个穿黑风衣的老头儿也从大门走上来,朝咖啡座走来,见我坐在那里,朝我点点头,要了一杯咖啡,在我对面坐下来。“你让我好奇。”他说,“不过,过一会儿,我会让你对我好奇的。”他得意地笑了笑,接着说,“这年头,在整个马萨诸塞州,你简直找不到一个你能跟他说上三句话而不对他感到厌烦的人。我把他们当傻瓜,他们把我当疯子。唉,我认识的那些人全都死了,一个接一个死了。你瞧,”他指了指身边的马萨诸塞大道,“1940年9月的一天,杰克就死在这条街上,对,就是这儿,”他指着街心,“当时,他喝得醉醺醺的,横穿马路,不料,一个同样喝得烂醉的司机,开着至少有二十个轮子的载重卡车,把他撞翻在地,一长串的车轮从他身上碾过去。我们花了好大功夫,才把他一点点从柏油路上刮下来,好歹装进了一个木箱子。”
       “您认识杰克·惠尔赖特,那个诗人?”
       “岂止认识。”他说,喝了一口咖啡,“我和他是哈佛的校友,在同一个系。我是1928级的学生,我进哈佛时,杰克已经离开哈佛好几年了。不过,他家并不远,在查尔斯河对岸,可他经常过河来,跟我们混在一起。你不是想研究哈里吗?这家伙也是哈佛的,比杰克高一级。我们这些低年级学生老跟着哈里和杰克转,把他们当作崇拜的偶像,在剑桥镇兴风作浪,让那些警察老爷很是头痛过一阵。哈里后来真不该去纽约,那地方太让人绝望。他在那儿的一家旅馆里自杀了,和一个哈佛毕业的女人一起自杀的,躺在那个女人的怀抱里。唉,1929年,大萧条的年头。一切都萧条得很。杰克为哈里的死写了一首著名的诗,嘲笑波士顿的正人君子们,因为他们正在起劲地对死去的哈里说三道四。我们这些人其实很热爱波士顿,热爱马萨诸塞州,它是我们的家乡。我记得哈里自杀前回过一次波士顿,我们在哈佛广场附近的一家下等酒吧喝了差不多一个通宵的酒,痛快极了。他在当天的日记中写下了这么几句话:‘纽约,整个白天和女人睡觉,互相搂着,外面无声地下着雪;整个晚上独自一人在开往波士顿的火车上。’我觉得这是哈里写过的最漂亮的文字。刚才,在书店里,我恰好又翻到了这几句。那天晚上,在那家下等酒吧里,我们全都没有看出哈里情绪反常,有什么不对劲儿。杰克甚至还对哈里开了一些下流玩笑,引得哈里笑弯了肚子。几天后,哈里拿着一个小旅行箱,在波士顿火车站登上了去纽约的火车,就再也没有回来。我想,那个旅行箱里肯定藏着那把致他死命的手枪。”
       像老约翰预言的,他这一番长长的描绘,使我对他这个人感到非常好奇。我对大萧条岁月马萨诸塞州那些苦闷的诗人们的了解,此前只是局限于文字材料。现在,他来了,像一个过去的影子突如其来地出现在我面前,喊着那些死者的小名,带来了那个业已消失的时代的形象和气息。我那丰富的想象力使我一下子跳进了那个时代。
       “我们那个圈子里的人,除了我和考利,结局都凄惨得很。你知道考利吗,马尔柯姆·考利?”老约翰问,我点点头,他接着说,“杰克死后才三个月,纳撤内尔·韦斯特也在一次车祸中丧生了。说真的,他是一个很有天才的小伙子,可惜,还来不及写出他最得意的诗作,就被埋在了波士顿的冷土里。给他送葬的那一天,天空下着雪,墓地里所有的十字架上都堆满了积雪,我们铲到纳撒内尔墓穴里的温土,都混合着积雪。还有大卫·弗里斯,一个瘦小的犹太小伙子,我们这个圈子里有名的瘾君子,在一个雨天,从查尔斯河上的韦克斯纪念桥跳了下去。我们在下游几英里的河底下找到他时,他的眼睛还睁着,湿漉漉的头发和山羊胡上粘满了水草,那情形,现在想起来,真让人伤心透了。考利后来也死了,是病死的。我参加了所有的葬礼,把他们一个个送到不同的墓地,到最后,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仿佛这是天意,留下一个人来,好讲述这些死者的故事。”
       “你应该把这些写下来。”
       “我一直在写呢,不过,到现在还只是一大堆零乱的草稿。”他笑着说,“我不像考利那么会编故事,能把这些纷乱的往事写得有条有理。你肯定看过他1934年发表的《流放者归来》,你对我提起过,是吗?考利这家伙的确有天才,不是哈里那种直接感受生活的天才,而是从别人的作品中发现天才的那种天才。他没有热烈的情感,却有准确、清晰的头脑,是一个非常深刻的家伙。我很喜欢《流放者归来》,每次随便翻开,读上几页,就像又回到了那些死去的朋友们中间。我真担心,考利的《流放者归来》一发表,别人就用不着再去发表什么类似的回忆录了,除了增添几句无关痛痒的废话,谁还能写得比他更好?”他谦逊地笑了笑,“也许,将来某一天,我会发表我那些手稿,给它取一个动听的名字,叫《私人回忆录》。可是,这年头,又有哪个出版商会对这些陈芝麻烂谷子感兴趣呢?我写这些,是为了回忆朋友,为了我自己,写给我自己看。文字是缅怀死去的朋友的一种方式,你说呢?”
       “我倒很有兴趣拜读。”我说。
       我们分手时,他把他家的电话和地址写在那张用来包克罗斯比书信日记集的旧报纸上。望着老约翰又高又瘦的黑色身影沿着布拉托街
       歪歪倒倒、开满白花的篱笆蹒跚而去,我内心涌起一种奇特的感情,仿佛看到一个过去岁月的幽灵。
       老约翰住在水镇北边的弗莱希湖附近。从剑桥镇出发,沿着东西走向的布拉托街向东步行,地势越来越高,进入水镇后,街两旁的屋舍越来越稀了,出现大片大片的杂树林,显得幽静阴凉。我又看到了布拉托街上朗费罗的故居,一百多年前,这位新英格兰的诗灵迈着蹒跚的步子,在温柔可爱的朗费罗太太的陪同下,每个星期三的下午,从他的隐居地走出来,沿着布拉托街走向下面的哈佛,去给大学生讲授诗歌。现在,故居木围墙的大门口,显得有些门可罗雀,除了几只在枯沟里落叶中嬉戏玩耍、弄出一阵阵枯叶声的松鼠,那儿就只游荡着几个亚洲来的观光客。从朗费罗故居住东再走一刻钟,拐进一条名叫弗莱希湖街的下坡的小街道,就可以望见老约翰白色的隐居所了。
       我第一次走进通向老约翰家门前台阶的那条短短的石径时,被两旁一人多高的冬青科树篱吸引住了。那是两行因缺乏修剪而变得杂芜的树,上面缠绕着藤本的攀缘植物,星星点点开着白色的花,几只颜色鲜艳的蝴蝶绕着圆滚滚的树篱上下翻飞。石径那一头,是几级破损的石台阶,缝隙间钻出一丛丛杂草。台阶上是一个方形的门廊,两边各支撑着一根漆皮斑驳的木柱。老约翰站在木柱间,又高又瘦,用大嗓门欢迎我的到来。你能从这座房子的外观看出它昔日的漂亮模样。在水镇的这一带,曾经住着剑桥镇的大户人家,而现在,这些大户人家纷纷搬到了弗莱希湖的北边和西边,在林深水美的康柯德街和胡龙街购置了深宅大院。这些有身份的有钱人,对普通人来说,像是一些神秘人物,你难得在街道上和商场里见到他们,因为他们的仆人已经替他们料理好了一切。他们平日深居简出,晚上则出没在那些普通人难得一进的高雅人士俱乐部里,在并不张扬的法国风格的橡木门后,在那些窗帘拉得密不透风的朴素的窗子后,度过一个个烛光闪闪的夜晚;而天气晴朗的假日,就把白色游艇拖在漂亮的小汽车后,举家驱车前往几百里之遥的普利茅斯海滩,在阳光和大海间,在甲板上,喝香槟酒。
       老约翰也是一个神秘人物,但这种神秘,和有钱人的神秘不同,是一种历史的神秘:在他身上,环绕着一个已经消失的时代的气息,甚至,你走进那座房屋的那一刻,这种气息就扑面而来了。他的书房里乱七八糟地堆着书籍和手稿,桌上,沙发上,地毯上,这儿一堆,那儿一摞,落着薄薄一层尘埃。几只老猫趴在书籍和手稿间打着盹,老半天也懒得挪动一下肥胖的身体。我记得那一次,为了给我看考利在克罗斯比自杀后写给他的一封长信,老约翰在书房里翻找了半天,最后才在一只灰色老猫的沉甸甸的肚子下找到,那几页纸已经被老猫的分泌物濡得潮乎乎的。给我留下很深印象的是老约翰的那只名叫“大卫”的老狗(关于这个名字,他解释说:“为了纪念我那个投水自杀的可怜的朋友。”),它趴在写字台前那把椅子的椅脚旁,懒洋洋地望着我。它似乎也被屋子里那些昏昏欲睡的老猫的懒惰症传染了,懒得去满屋子追逐自己的死对头,那些猫。书房里一派相安无事的景象。
       老约翰有一个牙买加女人作女佣。这个肤色很深的胖女人一天来两次,替老约翰做两顿饭,整理整理房间。但老约翰不让她碰书房里的哪怕一片纸头,甚至不让她走进书房一步。“她手脚太勤快了,”老约翰说,“恨不得把我这儿弄个底朝天。”每逢这当儿,牙买加女人就跟他吵架,说他简直把书房糟蹋得像一个狗窝。“先生,狗窝,”她固执地说,“您知道吗,一个地地道道的狗窝。我不再管您了。”她以辞职来威胁他,但第二天,又会准时出现在那条两旁耸立着冬青树篱的短石径上。“好安娜,给我们弄两杯咖啡来。”每当我在他书房的沙发坐下后,老约翰总是推开通向厨房的那个门,朝那边喊道,“别忘了,给我那杯咖啡里加一点威士忌酒。”
       我踩着落叶,从弗莱希湖街走下来,拐上老约翰家门前那条短石径。像往日那样,趴在门廊上晒太阳的大卫,听到脚步声,懒洋洋地抬了一下头,低哞了一声,算是对我的欢迎,又算是给屋主人通报一声我的到来。我走进书房,发现老约翰正在往身上套那件出门穿的黑风衣。“我们去弗莱希湖散散步,怎么样?”他说,“我一直想带你去那儿逛一逛。今天天气这么好,错过了就太可惜了。再过一些日子,马萨诸塞就要下雪,那时,树叶差不多落光了,路也泞滑得很,会让你觉得凄凉的。”出门前,他从壁炉架旁边抽出一根橡木拐杖。“这是大卫的遗物。”他说,“他从韦克斯纪念桥跳进查尔斯河前,把所有的东西都送给了朋友。”
       我们沿着弗莱希湖街往北走,地势越来越低。本来,老约翰想把大卫带上,但它跟着我们走了十来米,就溜回去了。弗莱希湖街的街口耸立着几棵参天古松,我们从那几根颜色发绿的粗树干问走出去,立刻望见了在阳光下波光粼粼的湖水。我们走入湖畔周围那宽宽的林带,感到空气阴凉。一条被踩出来的土路蜿蜒于林间。树林里散发着又潮又凉的泥土气息。“朗费罗夫妇当初就经常上这儿来。”老约翰说,“你知道,朗费罗出生在波特兰,从小就热爱大海,可自从当了哈佛的教授,移居到这儿,就难得见到大海了。好在有这么一大片湖水,让他勉强能够回忆起家乡。”我们走出树林,拐上环绕弗莱希湖的那条窄窄的石子路。我很惊讶,因为在湖水与石子路之间,隔着一道高高的铁丝网。“朗费罗那个时代,可没有这玩意儿。”老约翰用拐杖敲了敲铁丝网,“现在,弗莱希湖成了附近几个城镇居民饮用水的蓄水池了。大概是担心有人往湖里投毒,州政府就强令建了这么一道铁网。从这道铁丝网,你就能看出,这年头,你甚至得提防你的邻居,此外,还得为方便而损失美。你知道,那些政治家都是一些缺乏诗情的家伙,他们有丰富的想象力,可以把马萨诸塞州规划得毫无想象力,因为他们的想象力不是诗人和艺术家的那种想象力。好多年前,他们还干了另一件著名的坏事,把诗人们流连于其间的爱尔斯河岸,变成两条发疯的高速公路。那时,马萨诸塞州几乎所有神经正常的人都反对这项工程,可管什么用呢?这年头,诗人和艺术家已经失去了一片片可以在那儿冥思遐想的地盘。如今,你压根儿别指望能在查尔斯河岸写出一句像样点儿的诗来。那些发疯地在河岸高速公路上跑来跑去的车辆,会把你心中刚刚涌起的一点点诗情画意破坏得干干净净。你瞧,弗莱希湖,现在,我们也只能透过这些三角形的金属网眼,看一看湖景了。”
       尽管如此,在我眼中,弗莱希湖还是很吸引人。我们贴着铁丝网朝前漫步。湖水与我们的脚板几乎在同一高度,你似乎感到湖面上的涟漪一圈接一圈,远远而来,一直扩散到你的脚下,消失在岸边茂盛的水草中。湖面非常开阔,蓝色,倒映着天空中的白色云团,似乎天空荡漾在湖水里,分不清天空与湖水的分界。我突然想起朗费罗那首描写大海与天空的诗句,低声吟诵了几句。
       “当初,我们这些年轻的叛逆者,在朗费罗
       的诗和梭罗的随笔中发现了自己最向往的生活。”老约翰听我朗诵了朗费罗那几句诗后,说,“我们讨厌爱默生,这个圣公会的布道者,只会在哈佛的讲台上讲一些大道理。你知道,从二十年代开始,美国的年轻人就开始讨厌起大道理来,我们关心的是生活,是怎样实践自己的生活。梭罗说到做到,独自一人跑到偏僻的瓦尔登湖隐居起来,靠自己种的蔬菜来养活自己。可爱默生一方面宣讲自然,说城市是罪恶的滋生地,说自然多么可爱,可另一方面,却舍不得离开城市半步,生怕泥土弄脏了他那一身整洁的行头。你知道,当年,我们中的一些人可真是地地道道的实践者,在郊区买一处简朴的农舍,房间里不允许出现一件现代物品。可是,说真的,我们模仿不了梭罗,甚至连朗费罗都模仿不来。我们走向郊区的时候,已经染上了城市病,病得太重了,再也没有合适的心情去享受阳光、湖水、树林和周围的景色,后来的事,你也’清楚,我们全又回到了城市,比离开时更绝望。一些人自杀了,另一些人靠改变信仰,活了下来,慢慢地过上了他们一直嘲弄的那种资产阶级家庭生活。”
       老约翰没有自杀,也没有改变信仰,他活了下来,成了一个老单身汉。可我知道,他并不像我们在平常意义上所说的那样“活了下来”,他的生命在延续,在一天天衰老,可他内在的生命却一直停留在那个已经死去的二十年代,像一只挂在墙壁上的大钟,本来在走动,突然,一场地震摇动了墙壁,挂钟落了下来,指针于是停在了那个落地的时刻。他以逃离当代的方式来完整地保护过去的记忆。他大概有八十多岁了,可他的内心还只有二十多岁。当然了,这不是“这年头”的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的内心,而是大萧条岁月那些叛逆的波希米亚艺术青年的内心。这或许是他长寿的秘诀。他一直生活在那个逝去的时代中,生活在四壁挂满了死者的画像和照片的书房中,当他偶尔出门,蹒跚地走进“这年头”时,也是为了鄙薄它,说几句愤世嫉俗的聪明话。我的读者大概注意到了,他说话时用词非常讲究,而且句子很长,显示出当年哈佛的新人文主义的痕迹,尽管老约翰仍像当年一样,对巴比特教授当初提倡的以“情趣高雅、彬彬有礼、清洁整齐、洁身自好、绅士风度、沉默寡言”等品质为核心的新人文主义嘲讽有加,但除了“沉默寡言”外(老约翰是一个唠叨的老人,在他独自一人时,也在不停地说话),他几乎是一个标准的新人文主义者,或者说,一个在古典的新人文主义者绝迹后出现的那种学了一些皮毛的模仿者,即所谓的雅皮士。如果我把这一番评价告诉他,他准会瞪大眼睛,吃惊地看着我。“雅皮士?”他会这样说,“那些家伙与我之间有什么相同之处?我是一个老波希米亚人,曾经还是一个年轻的托洛茨基分子。”
       西斜的太阳快要碰到弗莱希湖西岸的那些树梢了,湖面上泛起一片薄薄的水雾。风从湖面吹来,把四周的树叶吹得哗啦哗啦直响。黄色的树叶纷纷落下。我们重新离开铁丝网,想穿过一大片开阔而平整的高尔夫球场,走到公路上去。高尔夫球场的草坪上,插满了各种颜色的小三角旗,远处几个穿白色高尔夫球衣的男女青年正在收拾球具。老约翰用鞋尖踢了一下脚前面的草,从里面滚出一只浅绿色的高尔夫球。“瞧,这些可恶的家伙,”他说,指了指远处那几个穿白球衣的身影,“他们正在糟蹋诗人和艺术家的地盘。我敢肯定,他们连谁是朗费罗都不知道。一看到他们开着金光闪闪的名牌敞篷小汽车,成群结队地来到这里,我就没有好心情。哈佛现在只能培养出银行家或者生意人这类人物了,我敢说,六十年代后,哈佛就没有出过一个有天才的诗人或艺术家,你说呢?”
       他这番愤世嫉俗的话,倒有几分道理。在六十年代后,哈佛的确没有出过一个能够在文学史上占据哪怕一页的作家或诗人。银行家、政客和电脑天才倒出了不少。新英格兰的诗灵早已在这片土地上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们从高尔夫球场的铁栅栏门出来,步行回家,路过一家很有乡村风格的咖啡店时,在店外的桌子旁坐了半个小时,喝了一杯淡而无味的咖啡。那些敞篷小汽车从我们前面经过,车上露出一些漂亮的脑袋和肩膀,摇滚乐的声音把本来凝止的空气震得微微颤抖。小汽车渐渐远去,音乐声也随之渐渐远去。四周重又恢复了寂静。我们在暮色中重新走上弗莱希湖街的街口时,远远看见了大卫,它正在小石径的入口打呵欠,把毛茸茸的身体拉成了一个弓形。看到我们走上来,它有些不情愿地跑过来,表示亲热,用潮乎乎的嘴马马虎虎地舔了一下我们的裤脚。
       我不知道老约翰是否最终发表了那部可能厚达几千页的《私人回忆录》。极有可能,他将一直写下去,直到某个感伤的下午,他握着笔杆的干枯的手指在稿纸上永远停下来,那时,那些年迈的猫依然在书籍和草稿间昏昏欲睡,而大卫仍趴在椅子脚旁的地毯上,懒洋洋地打瞌睡,书房里和往日的下午一样宁静。那个胖胖的牙买加女人照例在这个时刻把晚餐端到书房的门口,用难听的英语,不客气地喊他吃饭,喊了好几遍,而老约翰仍一动不动地伏在写字台上,保持着书写时的姿势。从窗口透进来的一片宁静的阳光斜斜地落在他的肩膀上,勾勒出他又高又瘦的背影。牙买加女人又喊了一次,不过,这一次,她嗓音中出现了某种不祥的预感。突然,昏昏欲睡的大卫和那几只老猫被一声突如其来的可怕的碎裂声惊醒了,纷纷站起来,吃惊地看到那个胖女人站在书房门口,两手伸在前面,像端着什么东西,而脚底下却是一地的碎瓷片,她张着嘴,瞪着一双惊恐的眼睛,望着主人坐在写字台前的平静的背影。是的,那一天会到来的,老约翰将带着那几千页散发出大卫和那几只老猫气味的手稿,前往某个插满了歪歪倒倒的十字架的郊区墓地,黑色的灵车后没有一个送葬者。不过,我将跟在灵车后面,在想象中跟着它,穿过水镇空寂的街道,一直把他送到郊区的墓穴,而在泥土下,他那些阔别已久的朋友将隆重欢迎他的归来,就像当初他们在哈佛广场附近的那个下等酒吧里,隆重欢迎从纽约归来的哈里,喝一个通宵的烈酒。
       程巍,学者,现居北京。主要著作有《对两起谋杀案的审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