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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嗅蜜
作者:废 墨

《天涯》 2001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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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那天晚上回到家,我照例又翻腾了好久没有睡着。失眠是老毛病了,老婆不在的时候,犯得更厉害。失眠时最容易想事儿,今天想的是白天看到的一幕两个男人为一个女人打得头破血流的场景,我忽然想爬起来把这件事写进日记。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记下这件事。我写日记完全凭感觉,如果我觉得非要写下一点不可,那就一定要写,不这样,我就会浑身不自在,像得了病一样。现在,我又有了得病的症状。
       我翻开好久没有动笔的日记本,开始把这件事记下来。等到记录完毕,合上硬面抄时,我突然想起一件事,这件事也是被我写在日记里的,现在我不用翻,就能清楚地记起那一幕。
       那是我刚来P市的第一年(我是八十年代中期大学毕业以后分配来的),我坐公交车找同学去。大约坐到第三站,上来一个中等身材的青年,他一上来就挤到我的身边站着,目光游移了一阵便总向着一个方向了。我一开始没有注意,后来才发现,他目光所及之处,站着一个女青年。她披着长发,先是一直看着车外,后来可能感觉到我身边有人一直在看她,便有些不自在,不时地拢拢头发,抬腕看看手表,最后,竟向这边瞥过一眼,好像在说:烦不烦,有什么好看的?!
       我的朋友,后来当上广告制作人的王军对我说,女人最怕男人盯着她看,你一死死地盯着她,她就会对你产生反应,有了反应就好办了。王军这话是经验之谈,可惜当时我太雏,看到眼前这副情景,还整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他继续看她。她大概也是第三次把目光扫过来。我注意到她头两次目光是严厉的、谴责的,是对侵犯的保护和抵御。第三次的目光则是透着无可奈何,好像在说:你看吧,爱看不爱,我才不在乎呢。
       女人其实是很渴望男人对她进行侵犯的,这不仅由于侵犯很刺激,而且侵犯本身就是一种对女人的肯定,试想一个丑八怪女人,有哪个男人想侵犯她?所以,没有不想被侵犯的女人,只有是否具备侵犯权利的男人。这也是王军说的。看来,车上这小子侵犯的权利被认可了。
       大约又过了六七站,车上人少了些,男青年好像要从中门下车,便往女青年那边过去,到了她身边,吊起膀子抓住扶手,就那样挨着她不走了。更让我觉得他妈的这小子在耍流氓的是,随着车子有节奏地晃动,他的手时不时地与她的胸碰到了一起。他们只要一碰,我的心就一哆嗦,下面不知受到什么力量的驱使,就皮球充气似的胀起来。
       又过了几站,她朝车门走去,他也磨磨矶矶地要下车。我盯着他们,也不由自主地移向车门口。我要跟着他们,看他们究竟会怎么样。
       我明白这样做是在盯梢和跟踪。在侦探片里,我经常看到干这种事的人。不过,他们干这种事,一般都是执行任务,不像我现在,跟踪一对男女,说不清为了什么。我觉得自己很猥琐,比那小子还要流氓,但是我控制不了自己,就是要去探究。要知道我那时生命力旺盛,正处在好探究的年龄。
       女青年一下车,就朝马路对面走去。那男的低着头,也跟着走。我呢,装着没事儿的样子,慢悠悠地在后面跟着。
       过了马路,女的还是那样的步速,男的却明显加快了脚步。我想,他要动手了。果然,慢慢地,他赶上去,离她只差一步的距离。她一定知道他就跟在后头,便转身在一个卖衣服的摊位前站住,手揉捏着一件衣服的下摆,作端详观瞧状。他从她身边走过,在她前头的一个摊位前停了下来,也在那里假模假式地装着看衣服。她犹豫徘徊了一阵,朝前走去,正好站在他的身边。这时,我看见他用手指着一件衣服,开始同她说话了。不一会儿,两个人一同用手在摸一件衣服。女的说了一句什么,男的摇摇头,表示不同意,她便把视线转到一边。
       等到她对服装不感兴趣,重新上路的时候,他已经跟她并排走在一起,有说有笑了。除了我,谁会想到他们是才刚在车上认识的。
       我已经无心跟踪了,事情完全像我想象的那样发展,接下来,你可以想象他们一起下馆子,一起去舞厅,一起去一个地方,做男人和女人该做的事情。
       男人和女人的事,就那么简单。王军说得对。
       我准备踅回去,继续坐我的车。这时,我看见那男的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十年之前,坐出租车的人还不太多,由此可以想见他还挺有钱,至少是挺能为女人花钱的。他替她拿着包,打开车门,随着嘭嘭两声关门的声音,出租车屁股后冒起一股青烟,一会儿就在我的视野中消失了。
       我的日记中还有许多关于我当时心情的描写,总之是失落、惆怅、伤感和沮丧,这种情绪的产生,现在想来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妒嫉。就像你看着别人炒股票,几年以后发了大财,你就会想,要是我当年也去炒股。肯定也会大赚一把。现在,你亲眼看到一个男人把一个女人勾引走了,你当然也会想,要是我上,那个女人也一定属于我了。其实,这样的推论毫无根据。同样一件事,不同人干,就会有不同的结果。这一切都取决于人的素质,或者说秉赋吧,再妒嫉也没有用。至于我对他们做贼似的跟踪,则已不是嫉妒,它除了探究,还受到一种激情的驱遣。人们总是对不合常规的、新奇的生活体验充满好奇,甚至即便是旁观者,也会对此激动不已,这一切来自人的生命本原,是人性所致。这些道理,我是以后慢慢懂得的。
       二
       我前面好几次提到的王军,就是能在公交车上勾引女人的人物。
       他长得没我高,也就一米七六吧,不过他的肩膀比我宽,胸脯的肉比我厚,是那种欧罗巴人的体型,这样的小伙子,比我有优势,不过他的优势还不仅限于此。
       王军喜欢盯着人看,他看我都这样。有一回,我们说着话,我发现他一直在冷冷地目不转睛地看我,我被他看得如坐针毡,浑身一阵阵冷嗖嗖地要起鸡皮疙瘩。最后我实在扛不住了,只好站起来去找烟抽,这才把他的目光甩掉。有一阵子,我一直在想,莫非王军这样看我,是在跟我找感觉,要搞同性恋不成?后来事实证明了,王军没那意思,他就是喜欢这样看人,鬼知道他这样看人时脑瓜里在想什么。
       我跟王军的相识,就是源于他看人这种独特的眼神。那一年我们到内蒙去,车子一上路,大家就没了精神,歪靠在座椅上打瞌睡。我坐在最后一排,另一个人是王军。我俩一人坐一头,他在看书,我在听耳机里的音乐,听着听着,我就困了,便把身子横过来,把脚翘在中间那一截空座上,半躺着睡着了。
       迷迷糊糊觉得意识出去了,但又没有走远,猛地车子一颠,我就睁开了眼睛。这时,我看到坐在对面的王军鹰隼一般地直视着我。
       我想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事情,比如是不是占了属于他那一半的座位,便自觉地缩回双腿,欠了欠身子,微笑地向他表示歉意。
       不想,他竟宽厚地笑了,用拿着书的手指了指那一段中间地带,说你接着睡吧,我这样躺着反而难受。
       他笑的时候很温和,肉乎乎的鼻子衬着他那张厚实的大嘴唇,至少让我这种涉世不深的刚从大学毕业的学生觉得他是个厚道的人。关键是还拿着书,还一路认真学习,物以类聚,读
       书人总是可以交朋友的。于是,我不知怎的一下子就来了精神,干脆坐起来,用眼睛试探着他,想跟他聊点什么,毕竟路上还有六七个小时要熬。
       我看到他读的是马赫写的《感觉的分析》,我的话题就从这本书开始。要知道在学校,我也是个哲学迷,尽管我的专业是企管。
       我说我喜欢看唯心主义哲学家写的书,比如康德啦、黑格尔啦、海德格尔啦、萨特啦等等,我觉得唯心主义比唯物主义要深刻。
       他眼睛一亮,接着我的话题,侃侃而谈。他说,唯心主义之所以深刻,那是因为它总是研究人,哲学一旦离开研究人,就太空洞了。
       我们马上就人的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没想到在很多方面,我们都找到了共鸣。这不是一件衣服、一双鞋子大家都喜欢的那种同好,而是在世界观、方法论层面上的看法一致,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对于我这种还没碰过钉子,口气大得世界就像装在口袋里一样的青年人来说,能找到这样一位朋友,就譬如马克思遇到了恩格斯,世界即将在我们这次偶然相遇中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以后在内蒙的几天,我们的谈话慢慢从形而上转到了形而下,慢慢从理想、抱负、人生观转到个人的经历上来。这时,我知道他原来是学哲学的,比我高一届,由于高考以前当过两年中学老师,我二十四,他已经二十八了。这样的大龄青年,怎么还没有结婚,甚至连女朋友都没有,难道学哲学的都是独身主义者?
       直到我们回到P城,第一次单独喝酒,他才告诉了我为什么到现在还孑然一身的原因。
       原来,他在上大学时处过一个女朋友,照他的话来讲,是精神上最亲密的伙伴,他们只要在一起,就有说不完的话,那一段日子,是他最快乐的时光。
       转眼快毕业了,有一天,他们结伴去郊游。黄昏已至,飞鸟归巢,落霞把天边染成了青黛色,他们坐在山边的石凳上,相互依偎着,流连忘返。暮色苍茫,夜像一张黑色的巨网,将一带远山和这一对青年男女牢牢地笼罩住了。她没有像往常那样,急切地想要回家,相反,却抓住他的手,生怕他离开似的。他一个八尺男儿,怀拥着一个柔情似水的妙龄少女,心中怎会不涌动起一股生命的激情呢?可是,当这股汹涌而来的情欲的潮水向他扑来的时候,他在心中构筑的理智的堤坝却牢不可破地挡住了洪水。他不能违背他的生活信念:爱一个女人,不能掺杂任何肉体的欲念,尤其是面对一个如此钟情于自己的处女,没有到精神天衣无缝高度完美结合的最高境界,保护她的肉体完好无损,就是自己对她的至爱。他就像某些孩子,总是把大人给他的最好的糖果留在最后吃;他们每天都憧憬着那些糖果,但他们每天都舍不得吃它,他们在憧憬中体味幸福。他觉得跟他女朋友的结合,是天底下最美的事,这样的事,不能随随便便地就去做,必得在克制情欲的痛苦中饱受磨难,然后,肉体的交融,才是生命的涅桨。
       他的女朋友没有把爱上升到这样高的哲学层次,她只是觉得爱上一个男人了,就希望被对方强有力地占有,哪怕这种占有是强暴,她都会感到幸福和快慰。她爱一个男人,就要那个男人完完全全地把她变成女人,让她享受到作为女人的快乐。这就是爱和被爱,就那么简单。所以,当她那天在夜幕的掩护下,拥着自己想以身相许的男朋友时,心中只有一种渴望,那就是被他占有,彻底地毫无保留地被占有。她要把自己变成一片未开垦的处女地,把他变成爬犁,任由爬犁在她身上开垦;她还要成为他的奴隶,她的一切精神和肉体,都听从他的驱遣,甚至这时他对她所有的折磨和虐待,都将化成她巨大的快乐和享受。
       然而,她期待的一切都没有发生。她深深地失望了。失望的痛苦之余,她不得不思索他为什么会对她这样。结论是,他并不爱她,他说他爱她,那只是他嘴上说的,是他思想的表白,而不是人性的呼唤。要不他为什么那么理智,那么缺少冲动?难道是自己缺少吸引力,这么长时间的耳鬓厮磨,终究还没能勾起他的爱欲?
       想到这一层,她的自尊心被刺伤了。几天以后,她给他写了一封信,寥寥数语,言简意赅地说她思虑再三,觉得他们俩人的脾气、秉性相去甚远,今后一定难以相容,与其日后结了再离,不如现在就各奔东西,所谓长痛不如短痛是也。
       王军接到这封信,仿佛当头被打了一闷棍,只觉得眼冒金星,天底下所有的一切都没了颜色。他丢下手头正在做的论文,马上就去找她,质问她,跟她理论,说服她他是爱她的,而她也爱他,他们是天作之合,世界上最最般配的一对。他说得热情洋溢、眉飞色舞、指手划脚、唾沫星子乱溅;而她呢,却听得越来越木然,越来越心烦意乱,她知道她那无以明状的欲求,正与她擦肩而过,迅速离她远去,就像天上的流星,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她的心在发凉,慢慢的连一点余热都消失了。
       事实上,那一天王军所要做的是把她拉出来,拉到一个僻静的地方,然后,紧紧地抱住她,吻她,让他身体的语言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意,就大功告成了。
       几年以后,她成了新娘。在一次校庆活动中,他们又重逢了。他请她喝咖啡,俩人回首当年,他问她何以要离开他,她便把真实的一切都告诉了他。直到这时,他才明白原来他把原本十分简单的事搞复杂了。哲学从来都用复杂的理念去诠释简单的事实,他哲学学得太好,结果反受其害。
       王军叙说这段往事的时候,用缓慢而深沉的语调,仿佛在发布悼词,看得出这次名副其实的精神恋爱对他的灵魂有着硫酸腐蚀容颜般的作用。经历可以改变一个人,现在的王军变了。
       三
       男人之间的交往到了可以无所顾忌地谈女人时,才上升到一个较高的层次。这句话可以反过来讲,即男人之间的关系没有近到一定的程度,他们是不会随便在一起很深入地谈论女人的。
       我和王军第三次一起喝酒时,居然没遮没掩地谈起了女人,而且是从观念一直谈到行为。我们越是谈得深入,越感到彼此关系的亲近,而越亲近,就谈得越有深度。当餐桌上杯盘狼藉时,我们超越了朋友,超越了哥们,就像两条荒野里忍受饥饿四处觅食的狼仔,成了同类。
       人内心深处的善和恶是会互相转化的,极善和极恶有时都会走向反面。精神之爱和肉体之爱也是如此,王军深切地体会到精神之爱的失败后,他就走向反面,从他到P城之日起,就开始了他的肉体性爱之旅。
       这期间,他同一个又一个女人发生关系,有的甚至不知姓名,不知职业和身份,他管这叫“一次性处理”。当然,也有同他保持长久关系的女朋友,即使这样,他也不放过临时的,能有一夜之欢的女人。他如数家珍地回味着同这些女人交往、做爱的经过,就像一个政治家回忆自己的政绩,一个军事家回忆自己的战功,一个优秀的学生回忆自己的成绩那样自豪和自得。就像每一个政绩,每一次战功和每一回成绩的取得都各各不同一样,王军对每一个女人的回忆都充满着独特的体味,此时,女人不是作为类概念出现的,而是作为张三李四王二那样的个体
       活脱在王军的口头表述中。许多年后,我读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发现书中的主人公托马斯,跟我的这位哥们很像,那也是一个把女人作为个体来充分体验的家伙,照我们社会流行的观念来看,王军和那个小号手,就是所谓的流氓。
       不过,我希望读者不要把王军当流氓看,他不具备流氓的本质。事实上,他从来都是尊重女性,善待女性的,他只是在放弃同女性进行精神交流的前提下才放纵自己的肉欲。精神是那么的靠不住,只有肉体才能真切地给两性带来欢乐,现实的经验主义的教训,使王军在生活方式上矫枉过正,从一头走到另一头了。
       我那时隔三岔五地就到王军那里去。王军的宿舍在一个院落的尽头,是一排平房中的一间,它周围的其它平房,有好些是仓库。那时通讯还很不发达,王军宿舍里又没有电话,我想去,就骑着车去了。可有时到了那里,只见一片黑暗,偶尔不知从哪里突然钻出一只猫来,凄切地拖带着婴儿般的啼哭,在我面前一闪而过,又不知钻到哪里去了,我的心情就变得十分孤独,甚至还有些凄惶。王军不在,今晚我将到哪里去打发时光呢?我推着自行车,像一个无处归依的孤魂,落魄地出了院子,重新在街上游荡。这个时候,我往往会想,我为什么要到他这里来,我为什么要来这个城市,我在这个城市生活的意义是什么?
       许多年后,在我整理日记的时候,思绪不得不又转到跟王军的交往上来,我问自己:我何以跟王军过从如此密切?
       结论是,从表层上看,我们是知己,我们在各种问题上的看法基本一致;虽然对于女人我没有王军的作为,也不想有此作为,但我理解这一切,这是男人对男人的理解。有了这种理解,王军便无须避讳跟我谈论他的私生活;他一边放纵地生活着,一边还要把对这种生活的感受表达出来,我便是他表达和倾诉的对象。我之所以积极参与倾听,完全是出于一个非常功利的目的,那便是吸取对女人的经验。要知道我当时还是一个对女人不太了解的纯洁男人,我的许多对异性的了解都来自书本,而书本,通常都有许多道德的禁忌,它哪里比得过王军的直接经验来得实用?说句老实话,我后来恋爱的成功,娶上了现在的老婆,在很大程度上就得益于王军的经验。
       当然,从弗洛伊德的理论来看,我们是在过“口淫”的瘾——两个还未娶妻的光棍在一起,通过谈论女人来获得性的满足,这大概是很多心理不及生理成熟的毛头小伙都做过的事,就跟手淫一样正常。
       不过更深层次上的原因,便是我和王军都是P城的外来者,没有血缘根基,缺乏从小到大滚雪球一样形成的社会关系,我们是社会心理学家称之为“无背景”的人格。这样两个人格的相识相知,他们之间无疑会产生极强的粘合力,
       这便是“无背景”的背景。
       四
       终于有一天,王军跟我谈女人谈烦了,他推开面前的酒瓶子,站起身像勇士出征那样一挥手,说:走,我们上街。
       只有我明白他说的“上街”是什么意思。于是,我在他毅然决然的精神鼓舞下,也情绪激昂地用五指耙拢了一下凌乱的头发,在镜子跟前正了正衣领,怀着莫名的兴奋走进街市。
       秋天,西北风把满地的落叶刮得追着人走。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穿风衣的人。王军庄严地迈着步子,走在头里,我紧随其后,步履也显得神圣而光荣。我觉得我们就像去执行一个非同寻常的任务,充满着新奇和刺激,也许幸运的天使会插着翅膀从天而降,把关怀和温暖通过某个女孩的纤纤玉手,送到我们的心里。
       我们照例又去了美术馆。我们所以去那里,主要是因为它高雅而且能休闲。我们花几毛钱买一张门票,先把各个展厅浏览一遍,然后靠在长廊上喝着饮料,看着闲书,听着随身听里的音乐,懒懒地晒着太阳,间或伸一个懒腰,放眼大门外过往的人流、车群,再收回视线,欣赏近处暗香浮动的鲜花和翠绿的树木,这真是太自在太享受了!关键是,到美术馆来的女孩儿十有八九都是漂亮妞儿,如果赶上有好的展出,举目四顾,简直让你目不暇接。当然,在王军看来,美术馆更是他大有作为的场所,在他的那一大堆风流韵事里,大约有三分之二的女孩子,是在美术馆认识的。所以,王军只要一谈起美术馆,就眉飞色舞,喜不自禁,感觉那地方是他生命的舞台,灵魂的家园。
       现在,我们又到家园来找灵魂了。王军买票时,用胳膊捅捅我,示意往后看。
       果然两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儿正朝我们走来。显然,她们也是来看画展的。王军一直别转头朝她们看,眼睛都直了。我提醒他往里走,他这才依依不舍地跟着我进了大门。他放慢脚步一个劲儿地冲着我坏笑,说这回看你的了。
       我听他这么说,心里先就有点儿紧张了。我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平时跟王军侃起来头头是道,临场发挥时,总有点儿不自然。不过现在,为了在王军面前证明我是个爷们,尽管心跳加速,但表面上还是若无其事,没事儿似的扔下王军,跟着那两个女孩儿走进了第一展厅。
       她们好像没有看到我跟着她们。我呢,慢慢地凑到她们的身边,一边看着画,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拿眼睛瞟她们。好几次我同王军的视线汇合了,都看见他在那里朝我使眼色,要我快上。可我心里一时想不出怎样跟她们搭上茬。越是想不出,心里便越是安慰自己,等等吧,待会儿肯定会有机会。就这样,一圈画都看得差不多了,我还没有跟她们说上话。等到画快看完了,眼看着她们就要走出展厅,这时,我也急了,便不管三七二十一,三步并作两步赶到她们面前,很突兀地转过身来,看着她们的脸,硬着舌头说:小姐……
       后面的话还没有说出口,这俩女孩儿中的高个儿迅速地拽了一下同伴的衣襟,她们很快地从我面前绕过去,逃跑也似的出了展厅。
       王军像导演看到演员表演没有合乎他的要求,他要重新说戏一样,面带宽慰的笑容朝我走来,他说:你的失败在于不果断,现在的女孩子喜欢直接了当。
       我很不甘心地摊摊手说,还是你上吧,给我做一个示范。
       王军冲我做了一个鬼脸,就朝她们走去。他过去稍微在她们跟前站了一会儿,就开始说上了。王军一直在说,不停地说,那两个女孩子一开始没怎么搭理他。后来,高个儿好像插了一句什么。王军笑了,笑得很宽厚,很有长者风度,他一边微笑,一边做着手势还说。说着说着,他就跟她们走到一起了。
       王军在那里指手划脚,一定在侃艺术。王军跟女孩子侃艺术是他的强项,他可以从伦勃朗、摩迪里埃尼、康定斯基、米开朗琪罗一直跟你说到毕加索,说到薛涛、徐文长、徐悲鸿、齐白石,说到毕加索跟过多少女人,徐文长喝过多少酒,徐悲鸿怎样给他老婆画裸体,他都如数家珍。我听他讲过一次,当时坐屋里的那个女人听得很专注,眼睛一眨不眨的。后来,他还拿出一本画册同她一起看,他俩头挨得很近,那女的发梢都触到了他的脸。现在,他一定又在讲那些。他把同样的教材说给不同的学生听,让人感到光景常新,而在我听来,则耳朵都磨出了茧
       子。我当然不能告诉那些女听众们,说这些东西他都讲了千儿八百遍了。我是他的哥们儿,我要维护他,我要为他能拥有一轮一轮新的忠实的女性听众而感到骄傲。
       现在,他与两位新听众走到了出口处。这时,他想起了我,朝我挥挥手。我走过去,他把我介绍给那两位小姐。高个儿很古怪地看了我一眼,我被她看得没了自信,我怕她把我看作是王军的陪衬人。
       我们后来留了电话号码,算是认识了。分手的时候,王军指着我对不太讲话的矮个儿说:我这哥们儿是学企业管理的,是未来的企业家,你们以后办画展拉赞助可以找他。
       矮个儿终于笑了,我看到她嘴里露出了灰暗的四环素牙。
       五
       王军的这一次美术馆的经历,很快就有了成果,一个星期以后,我上他那儿去,他便把与其中一个女孩儿的交往当作故事叙说给我听。我的日记里是这样记录的——
       大约过了两天,他便给她打电话,约她出来看电影。
       傍晚,王军在电影院门口等她,好久她都没有出现。冷不丁,她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站在.了他的对面。
       王军喜出望外地看着她说:你怎么在这儿?我到处找你呢。
       她说:我也找你呢。我还想,你不会是骗子吧。
       王军说:你说呢?
       她说:不知道。
       王军就开始眼睛直直地看着她,说:不知道你还要来,也不怕危险?
       她不说话了,她的脸上不易察觉地微微泛起一丝红晕,就像一阵清风轻轻掠过平静的水面。
       王军看到了这一波瞬间吹皱的涟漪,他的心就像小船儿似的也在波动。他知道这是大风起兮、波涛汹涌的前奏。前奏已经吹响,就等着高潮吧。他这样想着,故意很夸张地迈着大步,仿佛要甩掉她似的,朝检票处走去。
       他们看的片子,是《去年在马里昂巴德》。一个男人不断地告诉一个女人说,他们去年就在这个城市相遇过,不但是相遇,而且是相识相爱。那个女人不相信,可那个男人非常认真,不断地提出一些证据,证明是有这么一档子事儿。女人慢慢对自己的记忆力产生了怀疑,后来她竟真的认为有这么一回事儿,跟这个男人走了。
       走出电影院的时候,王军也很认真地对她说:我以前不知在哪里也见过你。
       女孩听他这么一说,不由得扑哧地笑了出来。
       王军不笑,依然很认真地说,你别以为我是学电影里的,我才不学呢。人都是很主观的,人永远按他主观所设想的一切行事。比如,没见你以前,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形象气质,这是我的理想,也是我的追求。现在,你出现了,我在你身上找到了我的理想和追求,这时,你不是陌生的,而是我理想的一个化身,你对我来讲,是似曾相识的,所以,我觉得以前见过你。我说得没错吧?
       王军说起来一套套,这一套套堆在女孩面前,就像一张网,能把她们罩住。现在这一位也不例外,她一下子就把自己的思想纳入了王军思维的轨道,她认同地看了他一眼,顺脚踢了一颗石子,低低地仿佛是自言自语地说,可是你会失望的。
       王军不再说什么了,他早已吸取了过去的教训,知道思想对女人的征服只是肉体对女人征服的铺垫,这么好的铺垫,不做点什么,实在有点说不过去。于是,他沉默了几分钟,邀请女孩到他宿舍认个门。
       女孩看了看表,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王军说:你回去有事吗?
       女孩:倒也没什么事,只是我觉得第一次就到一个陌生男人那里去有点不好。
       王军:我是一条大灰狼,会把你吃了吗?
       女孩说:那倒不是。
       王军说:那就到我那里去坐坐,你回去闲着也闲着。
       女孩还想说什么,王军不由分说地拉了她一把。她的犹豫终于动摇了,便跟在王军屁股后头,走进了那个院子。
       女孩走进王军的屋子,就在靠书柜的一张椅凳上坐下,顺手拿起一本书,翻看起来。王军忙着用电炉子烧水,准备为她冲咖啡。王军忙完了,找把椅子在她对面坐下。她还在看书,心思仿佛已经沉浸到那本书中去了。王军一直盯着她看,她浑然不觉,直到他凑近去,轻轻地抓住她的一只手,她才抬起头来,有些茫然地说,你怎么啦?
       王军不说话,用另一只手又抓住了她那一只手。那本放在她两腿中间的书便滑落在地。
       女孩又问了句,你怎么啦?她的手微微有些僵硬,身体也有些向后靠,是那种躲避他,但又不很坚决制止的态度。
       王军把目光放得更温和了,他说:没事儿的,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说着,便把嘴唇贴到了她的面颊上。
       电炉子上的水慢慢发出咝咝的声音,王军非常温和地把女孩放倒在一边的单人床上,他已经把女孩上上下下所有织物的纽扣拉链都打开了,接下来就是他的手对里面身体的探访了。
       电炉子上的水壶盖开始发出扑突扑突的声响,王军没听见似的,紧紧拥着她,亲她吻她,加大力度褪去她身上的累赘。他感觉到她越来越微弱的反抗和越来越急促的呼吸,呼吸中夹带着快感的呻吟,这使他倍感兴奋,他的动作愈加粗暴起来。等到他不由分说要突破最后的防线时,他听到她恳求道:今天不行!
       他没有理会,还继续他的动作。她用几乎是讨饶似的口气说:今天真的不行,我不方便,这次他听懂了,但他不相信,以为她在骗他。当他的手再次执行他坚强的意志,去触及女性最本质的部位时,他终于触到了垫在内裤里的厚厚的一层东西,激情的怪兽轰然倒地。
       这一次听他叙述,跟以往一样,我再一次对他叙述的真实性表示了怀疑。我不明白那个女孩子怎么能如此随便地就跟一个男人那样。这次是不方便,要是方便呢?还不就办成事儿了。男人与女人之间,难道就这么容易?
       我不愿意相信王军话的深层心理还是嫉妒。因为他做了我没做,我心里不能平衡。相近的年龄,相同的教育,相当的经济实力,为什么总是他对我炫耀,而我只能充当听众呢?这是多么不平等呵!难道一个男人只有通过分享另一个男人的经历来感受快乐吗?不是我没有创造快乐的能力,而是,自从有了王军,我已经习惯于把分享当作是我的快乐了;我越是陶醉于分享,便越是轻视和忽略自身的经历,到头来,分享成了我的快乐,而我自己的生活便在分享中丧失了。意识到这一层。我突然觉出与王军交往的可怕,莫名其妙的,我对他产生了憎恨和反感的心情,原先那种依赖、尊重、亲密的哥们关系顷刻间荡然无存。
       六
       就这样,我同王军疏远了。疏远王军以后,我十分孤独,这时日记便成了我唯一的朋友。我把同王军交往的经过和他经历过的女人写进日记,我写得越多,便发现我其实没能疏远他,相反他离我更近了。如果说原先是我一点点向他靠拢,那么现在,是他慢慢向我走近,我在心灵的各个角落都发现了王军留下的影子。也许这与他无关,我们本来就有许多相通的东西,只不过我的压抑了,而王军的发泄出来了而已。
       关于王军过去的一切已经写尽。这时,我发现我不能不与王军联系,这种紧迫感是如此
       强烈,以致于我在一个星期天的早晨一起床,连早饭都没有吃就急匆匆到王军那里去。
       我没能把王军堵在家里,也许他昨晚根本就没有着家。一把黑黝黝的门锁把我莫名的兴奋锁定了。随后,失望就像铅一样往双腿里灌,我甚至不知道这双腿将把我带向何方。
       我在公交车站晃荡了好一会儿。我想,我到哪里去呢?我把手插在裤兜里,思想者一般踱着步,大约走了近十个来回,一辆车过来,我毫不犹豫地跳上车。二十分钟以后,我来到了久违了的美术馆。
       美术馆今天没有重要的展览,大厅里挺冷清的,我放眼望去,观众里不是男性,就是上了岁数的中年妇女,这使我十分失望。我很清楚来这里的目的,所以在展馆里不停地转悠,就在我几乎绝望的时候,目标出现了。
       这是一个圆脸,梳着长辫子,腰身挺不错的姑娘。我发现她那一会儿,她正在欣赏一幅国画。她看得很认真,仿佛是在辨认这幅画的真伪似的。我一步步向她靠拢,就像猎人逼近猎物。
       王军说,要直接了当。我像背诵毛主席语录似的默诵着王军的教导,把理论落实到了行动上。
       我继续向她靠拢,并与她同时欣赏那一幅画。她以女性的本能警觉地看了我一眼。我顺势捕捉住她的目光,煞有介事地对她说,你这样看画不对,看画是对艺术的欣赏,欣赏艺术是需要距离的。
       我接着自顾自地阐述我的观点,你那么近地看,所见的只能是局部,如果后退几步,看到的便是这幅画的全局。中国画最讲究的是什么?是全局中的意境,要欣赏意境,就必须保持适当的距离。
       我说这一番话,自觉十分高雅。这种话,我平时也很少说,没事儿瞎高雅什么,又换不来钱。现在所以高雅一把,还是按照王军的教导在行事。王军说过,结交女人,高雅是一块敲门砖,它一则可以在思想上征服女人,二则可以使女人产生信任感,因为在女人的思维定式中,有知识有文化的人总是值得信赖的。其实……我记得王军说到这里,嘿嘿坏笑了两声,这使我想起他要说的可能是某一段历史时期曾经很流行的一句话:知识越多越反动。
       现在,实践再一次证明王军教导的正确性。我发现我一开始说的时候,她没有看我,还不管不顾地那样凑近着看;等到我说到距离,说到意境,她居然像是检验我的话是否正确似的向后退了一步。
       这使我信心倍增。我进一步发挥,指着面前的作品谈中国画的白描。我从中国画的自描说到中国文学中自描手法的运用,又从白描手法说到中国人传统的思维,说到这种思维对当代中国正反两个方面的影响,总之,我向她说了很多有学问的话。
       看得出她在听我说,但她既没有看我,又没有与我说话。她慢慢地往前走,我一边跟着她走,一边还不停地说。她既没有表现出对我的兴趣,又没有表现出对我的反感,这在我看来已经够了。我不就是要同她认识吗?现在是铺垫,待会儿就可以进入正题了。
       我们(这很有趣,在旁人眼里,说不定已经把我和她看成是一对)在大厅里转悠了一圈,把这个展厅的画看完了,她好像还有事,抬手看了看手表,加快脚步朝外走。我跟着她走出来。她走得越来越快,我怕跟不上,就跑上去,站在她前面,有些口吃地用手比划着说:我们能认识一下吗?
       我一激动或者紧张就口吃,这使我有时挺丢面子的,但此刻我反而觉得非常恰如其分,我的口吃至少表明了我对她的一种情感状态,如果她不是一个冷漠或者对男人怀有仇恨的女人,她应该从中获得极大的心理满足。
       看来她是得到满足了。她很自然地笑了,说,当然可以。说着先从包里拿出一支笔来,刷刷地给我写下了名字和电话号码。
       这位叫何昕的姑娘是如此大方干脆,反倒出乎我意料。我一时不知自己该做什么,就那样呆呆地站着,样子一定很傻。
       她写完电话号码给我。我说,我也给你留一个吧。
       她说,不必了,你有我的不就行了吗?
       说着,伸过手来同我轻轻握了握,转过身朝我挥挥手,像老朋友那样走了。
       我低头看了看她给我留的电话号码,很珍惜地把它折叠好,放进衣兜里,扣上扣子,感觉不是放一张纸条,而是放一张大额存单。
       回家的路上,我回忆刚才的经历,体味跟她一起看画时的感受,一种被人叫作幸福的东西就像泉水一样汩汩地从我心里冒出来,我为王军不在家而庆幸,要是他在,我今天又能得到什么呢?
       他妈的!不知怎的,一想起王军,我情不自禁地骂了一句。
       七
       一个星期以后,我给何听打了电话。一个女的接的,听说找何昕,便到楼道里喊。何昕在远处高一声低一声地答应着,一路跑过来,高跟鞋底磕碰着水泥地面发出笃笃的清脆的响声。这简直是世界上最美妙的音乐。
       我说:我是朱子仪,你还记得吗?
       她说:当然记得,不就是那个在美术馆里当我老师的吗?
       我笑了起来,说:能邀请你到我这儿来吗?
       她说:正常交往有什么不可以。
       她总是出乎我意外,让我原先准备好的一套说词毫无用武之地。我甚至有点儿觉得与她的交往是不是太顺利了,怎么没有小说里写的那种波折,那种女孩腻腻歪歪,拿腔作势,招惹引逗得男人们个个像没头苍蝇一样疯狂围着她们转,却很难得到什么的游戏性。这使我产生了某种怀疑,怀疑她会不会对我另有企图,老人们常说的那句“防人之心不可无”的话开始警灯似的在我心里闪烁。事后想来,男性动物也真他妈的没劲,就欠女人使性子耍他们。
       我告诉了她宿舍的地址,约她晚上来吃饭。她很干脆地答应了。我想着她来,大半天不知干什么好,一心想快点下班。
       下班以后我去买了一些熟食和罐头,又买了几瓶啤酒,我把东西放到厨房里,就开始收拾屋子。我花了近一个小时把屋子收拾完了,又到厨房归置吃食。我把一样样食品尽可能好看地放在盘里碗里,然后把它们舰队似的一字儿排放在桌子上。我想象着开饭的时候,自己进进出出,一趟趟地把八只盘子端到她面前时,她脸上会露出怎样的笑容。千金买一笑,那是皇帝对妃子的爱情。我呢?想到这儿,我乐了。
       当我把一盘万托凡尼的轻音乐带放进录音机的卡座,我的目光就时不时地开始打量桌上的小闹钟了。还有十分钟,客人就要到了。我到P市的最浪漫的一个晚上就要永久地驻留在我的脑海里了。我不由得闭上眼睛,想象着那一刻的到来。
       可是,令人心动的敲门声迟迟没有响起,随着时间流逝,憧憬慢慢被怀疑和失望所取代。太可笑了,我开始批评自己。一个街上认识的女孩儿,怎么就能随便邀请到家里来?你了解她吗?她相信你吗?你怎么把电影中的一切搬到现实中来了?可是王军,他不是在现实中频频充当电影的主角吗?怎么我就不行?
       这样想着,我就极不甘心。我极力说服自己,也许她不来是有原因的。没准儿她正在半道上,找不着门儿呢?对了,她一定就在半道上,说不定就在附近转悠,为对不上门牌号发愁呢。
       
       我坐不住了,出了门,跨上单车就往一条黑漆漆的小道骑去。我一路骑去,果真看到一个女人朝我走来。我紧蹬几下骑过去,刹住车堵在她面前。黯淡的月光中,我看到一双深藏戒备同时又被我的行为吓得有些惊悚的眼睛。这使我确认她不是何昕,我正要向她道歉,她误解我举手致歉的动作是要对她非礼,便大叫一声,撒腿便跑。她的叫声撕破了夜的寂静,在这个新建小区荒凉的小道上像拉了警报一样。我听到乒乒乓乓居民开窗户的声音,有人探出头来朝四处张望。当我意识到情况不妙,群众的眼光正探照灯似的向我照过来时,便二话不说,骑上车罪犯般地逃跑了。
       快到家门口的时候,我看到一个黑影在门洞口闪了一下。听到我骑车的声音,黑影便闪了出来。
       我问,是何昕吗?
       黑影迎了上来。原来,何昕公交车坐过了站。
       你再不来我就要走了。她在黑暗中幽幽地说。
       我把等不及去找她,路上险些被人当作流氓的事说了一遍。
       她忍不住笑道,要是别人把你抓起来,看你怎样解释?
       我说,那还不好办,把你供出来,说你是同谋。
       她说,想不到你这样坏,我不能同你交往了。说着转身要走。
       我连忙上前把她拦住。她瞬间看了我一眼,刚刚挑到我的目光,便低下头。把拿着的一包东西的纸角在手里卷着。我注意到她的手长得很修长,手指那样团卷着,绕成花的样子,煞是好看。
       我把手搭在她肩上,轻轻把她的身子扳回来。就在她毫不抗拒轻盈地扭动身躯的时候,她的高耸的乳房触碰到我的胸部,我立时触电似的全身有一种麻酥的感觉,我意识到今夜将无人入睡。
       她走进我的屋子,很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她先抱着胸浏览我书柜里的书,然后把目光移向书桌,翻了翻摊在桌上的一本有关企业管理的译著,摇摇头说,看不懂,又拿起万托凡尼乐队的录音带盒瞧了瞧,问我,这好听吗?
       我摁动录音机的摁键,轻快的电子合成器伴奏的音乐响起来,屋里的一切顷刻间变得生动而有情调,连日光灯的光线都柔和多了。
       她坐下,看着我说,这回怎么不说了,怎么不当老师了?
       我笑道,你不饿吗?我饿了,说不动了。说着,我向她做了个吃饭的手势,朝厨房走去。
       她把那包东西递过来,说,找个东西盛一下。
       打开一看,原来是一包炸麻雀。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买这玩意儿。
       果然如我所料,当我端出一盘盘吃食,在单位发的写字台上排成一溜儿的时候,她竟高兴得拍着手叫了起来。最后一盘是她买的炸麻雀,我特地把它放到她的面前。她不解地看了我一眼,动手捡了几只炸得黄澄澄的放在我的碗里,说男人要多吃点这个。我猜到了她说的意思,倒有点不好意思了。
       她饿了,吃得风卷残云,一点没有吃相。尤其是一手抓着鸡腿,用牙撕扯着鸡肉,另一手举着酒杯,频频同我干杯的动作,透着一种豪气,这跟她刷刷地给我留电话号码的作风一脉相承。我猜她是东北人,一问果然不错。
       我们哈尔滨贼多。她咕咚喝了一大口啤酒说。
       我一时没有听懂,很吃惊地看着她。
       不是那个贼。她又啃了一口鸡肉,一边咀嚼着一边说,哈尔滨人说话,总爱带一个贼字,什么贼精,贼好,贼坏,贼不地道,看看,这不是贼多吗?
       原来如此,我说,这就跟北京人说特一样,特好,特坏,特没劲,总之,哪儿都是特多。
       她不以为然地看了我一眼,继续往下说,知道哈尔滨人有两条人命一说吗?
       我摇摇头。
       她挺了一下脖子,把嘴里的鸡肉咽了下去,说,哈尔滨的女人,从背后看,会把你羡慕死,从前面看,会把你吓死,所以说两条人命。
       我越听越新鲜,身子也不由得朝前凑了凑。她见我听得有兴趣,便又向我介绍了哈尔滨女人如何打扮,如何穿着,如何当新娘。她的叙述,充满着对故乡的眷恋。我不由得问她,为什么要到P市来?
       她的脸上立即布满了抑郁的神色,举着的啤酒杯缓缓落下,低垂的眼帘仿佛在诉说着无尽的心事。旋即,她抓起一只麻雀,用她那尖利的小虎牙一口就撕下一块腿肉在嘴里嚼着,口音有点不大清晰地说,我们不说这些,行不?
       八
       何昕那次是在我那里过的夜。我们先喝酒吃饭聊天,互相说些让对方感兴趣的事,我故意延长吃饭的时间,而且趁她不注意把钟放到了一个她不易看到的地方。这样,等我们吃完收拾完,已经快十一点了。我偷眼看了一下钟,心里一块石头落下了地,我想现在何昕想走也走不成了。
       何昕又一次做出了出乎我意料的事。她洗完碗筷甩着湿漉漉的手从厨房回来,就把包打开,从里面拿出一双用塑料口袋装着的拖鞋、一支牙刷和两条毛巾,指指书柜下方的柜门说,这里面能放东西吗?
       我连忙把柜门打开,说没东西,你放吧。
       她蹲下来朝柜子里看了看,问我要了张报纸铺在里面,又从包里掏出~瓶润肤露,一瓶摩丝,一瓶香水和一个化妆包,她把这些东西依次放进柜子里,正准备关柜门,忽又想起从包里掏出一包卫生巾,搁进柜子。东西归置好以后,她脱下皮靴,换上拖鞋,并把换下的皮靴放到门厅我放鞋的地方。她一切做得熟门熟路,就跟回自己家似的,搞得我反而像客人似的有点拘谨起来。
       我是在看她换鞋的时候,再一次全身翻腾起汹涌澎湃的情欲的。她的脚生得很性感,肥瘦适中,脚弓脚背呈十分柔和的流线型,修长的脚趾和光洁的趾甲,极易让人产生用手去抓捏的愿望。
       我禁不住感叹道,你的脚长得真性感。
       她说,是吗?还没有人这样说哩。说着,竟把透明的丝袜剥蛇皮似的脱了下来,把脚翘着放在灯光下,颠来倒去地反复观瞧。
       我的情欲被她的脚撩拨得快要爆炸了。我心头一热,血液向四肢涌去,便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把把她的脚捏住。她没想到我会有这突如其来的动作,一时金鸡独立,身子失去了重心。往我身上一靠,我就势把她的腰搂住了。
       接下来便是我本能地捕捉到她的嘴唇,同她进行极漫长的接吻。我听到她最后喘着粗气说:我……我……快要喘不过气了……双手挣扎着把我使劲推开。
       我放开她一会儿,复又把她搂住,怕她跑似的。等到再放开她,她就抓起一条毛巾,问我在洗手间能不能洗澡。看来,今晚同我过夜的一切程序她早已设计好了,在细节上,她可能比我想得还要周到,这使我感到惭愧而又滑稽。原来生活充满了戏剧性,什么都可能发生。
       我们双双把自己打点干净,重又缠绕着在床上打滚,我发现她在黑夜中白亮得有点儿耀眼的身上系着一条红腰带。
       今年是我的本命年,人家说,本命年里最爱出事了。她抚摸着平展得没有一点折皱的腰腹,颇有点自怜地说,你不会伤害我吧?她把目光抬起来,盯着我的眼睛问。看到我庄重点头的样子,她母兽般地一把抱住我,把丰硕的胸部贴上来,眼睛闭上,嘴巴微启,呻吟声便开始轻歌浅唱。
       
       这一夜,我们彻夜无眠。我们相拥着,最大限度地把肉体贴在一起。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我们交替充当着压迫和被压迫者。
       她在我的进攻面前所向披靡,身体像旗帜般起伏飘动,而那种全身性的抖动,更是把我那张单位发的可怜的木板单人床蹂躏得摇摇欲坠。她的高潮一个接一个地此起彼伏,就像海浪一样前仆后继,我呢,就像一名冲浪好手,在风口浪尖上雄姿勃发。终于,一阵巨浪朝我席卷而来,浪花瞬间把我整个儿给吞没了……
       九
       以后的日子里,她一周来一两次,这样的见面频率,约定俗成。一般是,每隔两三天,我就给她打电话,我先在电话里煽情,煽到一定火候,便再次发出邀请。这时,我听到话筒里有急促的喘息声,随即是不加思索地应充,好似邀请是她企盼已久的。有时,她打电话向我表达无聊和寂寞,我自然顺水推舟地要她过来。慢慢地,凡分开两三天一通话,彼此就心照不宣。我会说:今晚你想吃什么?我买去。她也会告诉我,说给我买了一件睡衣,晚上洗完澡可以穿上试试。就这样,我们隔三岔五地相聚,不觉好了两个多月。
       王军说,正经女人跟男人发生关系后,都会想到嫁人。所以,你睡完女人,第一个要考虑的问题是,这个女人会不会缠住你;碰到缠人的,你首先要想好摆脱她的良策。
       对于何昕,我没有什么良策,我没想到要摆脱她。如果说,一开始我模仿王军,套磁认识了何昕,主要是想同她睡觉,那么后来,我慢慢地把她当作是我的朋友了,一个可以在一起做男女之事,也可以进行人们称之为社会活动的朋友。假如有朝一日,我们共结连理,虽然在我现在看来,多少有点儿不可思议,甚至有点儿滑稽,但也是未尝不可的事。我是一个顺其自然、随遇而安的人,不像王军,有报复女人的情结。
       何昕显然在追寻着她的结果。她为我买刮胡子刀,买睡衣,为我做饭,为我打扫房间,她要把她的朋友介绍给我,也要我把我的朋友介绍给她。可是,我又怎么能如此迅速地发展我们的关系呢?要知道,我对她的了解几乎是一个空白,她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她是怎样的家庭背景,我一切都不得而知,而每每谈及至此,她都把话题岔开,并不想再谈深入。这使我越来越怀疑她的身份,直觉告诉我,她不是一个坏女孩,却一定是有经历的。
       这里不得不扯出两个人:诗人姚贝和他的女友许小姐。
       大学同学姚贝给我写了一封信,要我替他办一件事。事情是这样的,姚贝在大学时写过不少诗,他的部分诗作现在本市一位许姓的女青年手中,他要我替他拿回来,然后再寄还给他。要知道那些诗都是我青春的记录,我就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它们。诗人在信里不无感伤。
       姚贝是我们大学时代公认的校园诗人,在八十年代诗人就像如今歌星球星一样倍受恩宠,姚贝屁股后头永远跟着数不清的漂亮妞儿。每到黄昏,姚贝手执文明棒,头戴自制礼帽,嘴里叼着一只英国首相邱吉尔式的烟斗,在落日余辉中踽踽独行,沉思默想,这在我校女生看来,简直太酷了。姚贝不断用他的诗制造风流韵事,又从经历的风流韵事中汲取灵感去创造诗,他把女人与诗纳人了生活与创作的良性循环,就这样,他的诗就像私生子一样,广泛流落到民间。我想他给我写这封信,是已感到诗歌的没落,他想在人们还没有把诗彻底不当回事的时候,把自己的诗作收集回来。至于许小姐,当年与他一定有一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我马上与密斯许联系,上门去取。
       许密斯住在一个大院里,壁垒森严的,进去要打电话,要填条子。我进了院子,穿过一排排楼群,好不容易找到她家,一摁门铃,屋内便是一阵狗吠,那畜生嗖嗖地窜到门前,用爪子嘶啦嘶啦地抓挠门板。
       我不由得后退一步。
       这时,才听得一个女人在骂狗:盼盼,你又不长记性了?找揍呐!随着踢踢踏踏的拖鞋声,门打开了一条缝,一条防盗铁链子后面闪出一张女人冷艳的脸。
       你就是朱子仪?  见我点头,她俯身抱起要钻出来的巴儿狗,一挑防盗门铁链子,说进来吧。看我闪身进门,又补充了一句:把门给我带上。
       我小心翼翼地关上门,跟着她连续拐了几个弯,走进一间大屋子,站在屋子中间的地毯上,环顾着四周。她抱着狗兀自先坐下了,然后瞅着狗对我说:随便坐吧,我这儿特随便。
       我敢说这是我到这个城市以后所去过的最好的居所。那么大的厅,简直可以举行中型的舞会,大电视、大音响、三脚钢琴,墙上挂的名人字画,地上摆放的热带植物,厅前阳台透明的落地玻璃,一切都显得气派和富丽堂皇。我的目光在这样的环境中立刻就像被触碰了的含羞草似的蔫了。生活背景的巨大反差能使人变得极度自卑和极度自傲,这是一种失衡,需要通过时间去适应。我在刚进来的几分钟中没法适应这种变化,所以失衡,失衡以后的我一下子变得很乖,很呆,唯唯喏喏,毫无生气。
       吴妈,倒水。她把拖鞋勾在脚上晃来晃去,脸冲着屋外喊。
       很快,一个利索的中年妇人把茶倒好端到我的跟前。她朝我很讨好地一笑,这一笑焕发了一点我的自尊,但很快随着中年妇人走出屋子,这点自尊也跟着消失了。我不知道我现在该干什么?
       她抱着狗,对它又是亲又是摸,就像那狗是她亲生儿子似的。她在对狗儿子无尽的亲热中有一搭无一搭同我说着话。我像跟领导说话似的,问一句答一句,而且还尽可能回答得很完满,能使问话者满意。事后一想,我他妈的当时表现得真他妈的孙子似的太拘谨了!
       她对我的职业挺感兴趣。我现在的职业没劲死了。她一把一把使劲地抓着狗皮,一下子无精打采起来。
       不过,我要换工作的,最多不超过今年。她接着说。
       我对她最后一句话深信不疑。世上有什么事难得了他们?不过,对比她目前的工作状况,我又有了优越感,我的自信心慢慢恢复了。
       我们又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我便把此次来访的意图又说了一遍。她好像才明白我是替朋友来拿东西的,便在写字台的抽屉里胡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还说,姚贝这个人,嗨,这个人。颇有点不屑的口吻。
       对照姚贝对她的溢美以及她对姚贝的不屑,我不禁为诗人的多情鸣不平。我心中的孙子意识猛然觉醒为老子观念,我心说,你他妈的不就是有个好爸爸吗,有什么了不起。这样想着,我就再也坐不下去了,拿起姚贝的诗集,逃跑似的走了。
       我听到她追在我屁股后面说,代我向姚贝问好,有空常来……
       十
       许小姐不知从哪里打听到我的电话号码,居然打电话到办公室来。这无论如何是出乎我意料的。说真的,自打出了她的家门,我就没想到再要去过。不是因为她难看(这里要补充一点,她其实长得十分冷艳,很能征服男人,怪不得姚贝会为她写诗)、条件不好,而是她一切都太好了,我觉得我们不可能平等地交往。
       面对一个几乎不可企及的美人的青睐,大多数男人心中可能都会涌现出一种感激的心
       情,这种心情会驱使他们做出一些类似于报答的事儿。我当时对她的报答便是不加思索地邀请她参加一个高层次的社交舞会。这个舞会的票我只有两张,原先打算请何昕去,不知怎的,我放下何昕,先去邀请她了。
       她居然已经有票了。我舍不得放弃这两张票,只好约了何昕。
       那天,我提前一刻钟在门口等着。我看到一辆辆漂亮的进口车泊在停车场。从车上下来风度翩翩的男士和美丽骄人的女人。他们前后顾盼不时地跟周围的人打着招呼。我想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名人总是认识名人的,不像我这种混进名人里的异己分子,靠着名人的光环在女朋友面前抬高身价。
       这样一想,我心里又很不是滋味。我甚至后悔到这样的场合来。我暗暗问自己:我到这里干什么?说真的,要不是跟何昕约好了,我没准儿会立马儿就走。
       这时,我听到背后有人喊了我一声。我回头一看,见许小姐跟两位很有风度的男士走在一起。男士很热情地跟她说着话,他们显得很熟悉很亲密。
       你怎么不进去?许小姐对我再一次表示出上级对下级才有的那种关怀。
       等一个朋友。我含糊其词地说。
       她疑虑地看了我一眼,似乎在猜测我说的朋友的意思。我有点后悔我的回答。但不这么说,我说什么?
       她瞬间便把脸上的疑虑驱散了,恢复了欢快和愉悦。她跟旁边那两位男士说了一句什么,朝我挥挥手,就走进了大厅的挂衣室。我刚刚把目光转回来,就听到大厅里她发出的放肆的笑声。不用看,她一定又遇到熟人,正在跟他们亲热地打招呼呢。
       直到这时,我才彻底地意识到我跟许小姐之间存在的差别。借用一句现在不太提的话来讲,那就是阶级与阶层之间的差别。许小姐是上流社会的宠儿,她走进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圈子,便如鱼得水;而我呢,是天外流星,一个上流
       十一
       我与何昕的关系因这一件事急转而下。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她不能融入我的社交圈子,又怎么能成为我真正意义上的女朋友呢?我一想到这一层,心里就有了障碍。我想她一定也因此而失望。我原先觉出她有点自卑,这一次我体会得更明确了。她真不该这样自卑的,她为什么会自卑呢?
       她有一个多星期没有来了。这当中我们通过几次电话,都是我主动打给她的。我想她,在电话里一次又一次邀请她来,可是她每次都说她最近真的很忙,来不了,任凭我怎么说,就是不答应。我突然觉得她是一个心狠的女人,在这种女人面前,男人是弱者。
       我被她抛弃了。有那么几天,我对她终日思念,心绪纷乱,寝食不安。我想去找她,我知道她工作的地点。动了个念头,我就在一个黄昏,站在她单位的门口,像一只猎犬一样东张西望,寻找那个身上带有我体味的女人。
       这个女人没有出现。五点钟以后,下班的人走得差不多了,我还是没有看见她。难道她没有上班?对了,她的叔叔来了。莫非她在陪她叔叔?是她叔叔让她不要理我的?她的叔叔对于她很重要?她跟她叔叔的关系……我心里胡思乱想,各种意念乱云飞渡。
       第二天,我打电话过去,单位的人说她有好几天没有来了。问原因,说可能家里有事。就这样,何昕在我的视野里消失了。
       几个月以后,就在我竭力把何昕忘记而且确实也开始忘记的时候,何昕出现了。电话里,何昕声调平静,就像我的一个老朋友。不过。我还是听出她的感伤。
       当天晚上,我第一次到她的住处去找她。
       我们约定在新街口百货商店门口见面。我到了那儿不久,就看到她了。她在马路对面,望着穿行的车流正准备过马路。我朝她挥手,她没有看见,她的眼睛只盯着过往的车辆。很快,她瞅准一个空档,飞快地跑过来,上了便道,四处找我。我冷不丁站在她背后,用手指戳了她一下。她回头看我,是那样的一种眼神,我明白我们之间的关系又和好如初了。
       过了马路,她领我走进一条胡同。越往里走,道越窄,光线越暗,房子越矮,我看到四周昏暗的小屋里晃动的人影,伴随着喝酒划拳和洗麻将牌的声音,我意识到自己走进了一个陌生的不熟悉的世界。迎面一个黑黝黝的人影,铁塔一样挡在我们前面。我看到何昕把身子一侧,就从他的胸前擦过去了。我也如法炮制,人过去了,心还吊着。我紧张地回头看了一眼那人,只见火花闪过,他点燃了一支烟,烟头的亮点在黑幕下闪动,仿佛鬼火。
       到了。何昕站到了一问没有光亮的平房前面。她在身上哗啦哗啦地掏钥匙,我再一次环顾四周。我想把这种印象作为一种体验牢牢记到心里去。
       她蹑手蹑脚走进屋子,拉一下灯绳,屋里亮起了灯。我站在头顶晃动的白炽灯下打量起这间屋子来。这是一间极简陋的房子,粗糙的洋灰地,墙皮剥落的四壁,糊在床边的旧挂历已经被风吹落下大半,发黄的好莱坞女明星的大腿正在寒风中瑟瑟打抖。屋里空荡荡的只有一张单人床,一张陈旧的写字台,一把折叠椅,一个脸盆架。屋子靠床的地方有只煤炉子,炉里的蜂窝煤烧得挺旺,我听到炉上的水壶里已发出水开了的扑扑的声音。
       她把门关好,把那把折叠椅拉过来放到我身边,自己坐在床上,拿起桌上的一瓶酸奶,插进吸管滋滋地吸着,对我说,坐,喝奶吧。
       我坐了下来,拿起酸奶,复又把它放在桌上。她自顾自地喝了一瓶,喝完了,擦擦嘴,把烧开的水冲到暖瓶里,又拿一个勺子把脸盆里的水舀到水壶里,让它继续在炉子上烧。
       她旁若无人地做着这些事。在一旁默然注视着她的我,早已不能忍受,站起来将她抱住,放倒在床上。
       她又一次鱼一样地胸脯一挺一挺地大口呼吸,可手却把我死死抓住,我感到她的指甲都快要掐到我的肉里去了。
       我梳理着她脸上迷乱的头发,亲着她的眼睛、鼻子和嘴,渍溃地吃着她的耳垂。她先是用细滑的指掌抚摸着我的身子,然后抓着我的手去揉捏她的胸,嘴里禁不住说,我好想你,都快想死了。
       我抚弄着她白生生的奶和枣一般深红色的奶头,她略显疲惫地靠在我的肩头。我说,告诉我,为什么你这段时间要躲着我。
       她叹了一口气,转过身来把我抱住,说,想听我的身世吗?
       原来,她生于一个破碎的家庭,在她五岁的时候,父亲就死了。父亲死后不久,母亲改嫁,她先是随母亲生活了两年,后因不能忍受继父对她的虐待,便被母亲送到了叔叔家。叔叔没有孩子,把她当自己女儿一样。可是,她却无论如何也不能像别的孩子那样拥有快乐的无忧无虑的童年。就这样到了去年高考,学习上一贯处于中游的她没能考上大学。这对于她是一次沉重的打击,她一下子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叔叔对她一如既往,他带她来到P市,通过关系把她安排在现在的这个单位,还帮她租了一间房子。就在叔叔替她安排好工作租好房子的那天晚上,他向她提出了要求……
       我连忙问道,那你答应了?
       她镇定地点点头道,我是我叔叔的情妇。从那一天起,只要他来本市,就跟我睡,我从不拒绝他。要知道他对我是有恩的,没有他,我连
       活路都没有。
       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只把她紧紧搂住。这时,屋外的风刮得更急,我听到不时有瓦砾掉下来砸到窗台上的声音,间或更有玻璃被砸碎的声响,一只野猫凄厉地哀号,我前所未有地被恐惧和悲哀所掩埋了。
       十二
       第二天早上回来,我没有去上班,打个电话请了假,便在宿舍里睡觉。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脑子里出现的竟都是昨日何昕同我说的话,还有那间四处漏风的小屋,以及她的身子和手给我的感觉。如果说同何昕的所谓奇遇或异遇,过去多少有些不理解或不明白,现在一切都释然了。剩下的便是我该怎么办?
       想到这一层,我的身上涌起一阵骚动,我眼前迅即闪现出一幅幅毕加索似的绘画,女人的脚,女人的屁股,女人的脸和手叠加在一起,各种姿式,变型的神态,纷至沓来。而万变不离其宗的,就是所有女人的物件都是何昕的。我的血热了,热了的血一股股地往头上涌,睡意顿无。我睁着眼睛问自己,我爱何昕吗?如果这样令我想念的女人都不是我的爱人的话,那么,什么是爱呢?
       可是,我能跟她长久地生活在一起吗?
       迷迷糊糊的,我脑子里一直在盘桓着这些念头。睡了大半天,起来吃了点东西又接着睡。没怎么睡着,但也不想起来。我的头脑发胀,像得了热病。就这样一直到了次日的天明。
       上班第一件事便是给何昕打电话。她不在,同事说她请假了。我决定晚上去找她,告诉她以后每一个晚上我们都在一起过,并且,只要她愿意,我们可以用法律的形式把这种生活方式固定下来。
       正当我在谋划我跟她永久的将来的时候,领导交给我即日出差的任务。
       三天以后,我返回P市,一上班就给何昕打电话。
       一个女人说,你是谁?你不知道她的情况?
       我奇怪地问,什么情况?
       她说,她死了。
       我生气地说,你开什么玩笑?!
       她比我还不高兴地说,我哪能跟你开这种玩笑,她确实是死了。 我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她一字一句地说:她几天前煤气中毒死了,尸体昨天火化了。
       原来,就在我飞走后的第二天,她睡得很晚。次日上午,房东看到门没上锁,就敲门催她交房租。敲了半天里面没人应,房东奇怪,叫一个大汉把门踹开,扑面而来的就是一股煤气味,再看躺在床上的何昕,脸上已经没有了血色。
       我惊呆了,话筒从我手里滑落,拖着话机掉到地上。整个办公室的人都看着我。坐我对面的小王指着我对边上的人说:这小子最近抽风似的不正常。
       我跳起来猛虎般地扑过去,一把抓住他的衣领吼道:你再说一遍,我他妈的废了你。
       十三
       何昕死了,我同王军又恢复了联系。王军这段时间有了较大的变化。由于职称没有评上,他跟领导闹翻了,索性辞职开了一家广告公司。
       我问他最近过得怎样。他说过得挺好的。我听出这话意味深长,便刨根问底问他是不是找到了意中人。果不其然,他爱上了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王军第二次在他的口语中使用了“爱”字,这使我觉得这一回他是动真格的了。
       王军爱上的这个女孩子,是个在校中学生。几个月前,王军到一个学校去拍广告,看到一个女学生的眼睫毛特别长,阳光照下来,在她的眼眶上映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王军看着看着,心里就动情了。他走过去与女学生聊了起来。
       他说,你喜欢拍广告吗?
       她说,喜欢,可是我拍不了。
       他问为什么。
       她说,我额上有个疤。说着就撩起额前的刘海让他看。
       他看到果然有一道细细的大约有两厘米长的疤痕。他莫名其妙地就觉得心疼了。他问她怎么受的伤。
       她说,我爸爸和妈妈打架,我去劝他们不要打,正好爸爸手里的一个打火机砸过来,砸在我的头上,顿时头就开花了。
       她说这话时,眼里带着酸楚,是一种孤立无助的羔羊一般的表情。他深深地被这种表情打动了。
       第二天,他便在放学时到校门口等她。她一出来,他就走上前去,对她说,你的爸爸妈妈吵架,没有人关心你,我可以像哥哥那样关心你吗?
       她看着他,突然很严肃地说,你是谁,我不认识你!由于她说话很响,周围的同学都看着她,搞得他十分狼狈。
       他说,我们昨天不是聊过吗?我就是那个拍广告的呀。
       她说,我不认识你,你最好离我远点。
       就这样他悻悻地回来了。可这一回,她的形象几乎是定格在他的眼前,无论如何也抹不掉了。
       他再一次在校门口等她,她一出来,他就跟在她后头。她紧走几步不能将他甩掉,就掉过头来充满敌意地说,你有病呀?
       他说,我是有病。  她说,什么病?  他说,相思病。  她说,这么大人了,还好意思说。  他说,有什么不好意思。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害这个病吗?  她的脸就红了。  他走近她,对她说起了他的童年。他的童年,也是在父母终日争吵中度过的,所以,他看到她就想起了自己的过去。他说着说着,跟她并排走在了一起。
       以后,他常常去校门口接她。为了躲避同学的视线,他老站在通往校门口的一家小店的门口。她每每经过这里,都有意无意地把脚步放慢,等待同学们走后,好跟他经另一条小胡同回家。她对他已经没有敌意了,他们成了朋友。
       后来,她便在他的广告公司打工。不久,他们一起去了南方,这是她第一次出远门。在南方的海边,他用沙子把她的身体埋起来,又用海水把她身上的沙子洗干净,他看到她日渐发育成熟的少女的身体,两颗结实而膨胀的乳房就像春天的新芽一样即将破土而出……
       我一直默不作声地听他叙说,但听他讲到这里,终于忍不住说,你小子可要注点意,不要害人家,人家才十六岁呀。
       他马上辩解似的说,我从来对女孩子没有这样过的,好几个月了我连她的手都没碰过,你说怪不怪?不是没有想法,而是一看到她,心灵就变得洁净了。
       我骂道,看来你他妈的是真有病了?
       他喃喃地说,是呵,而且还病得不轻呵。
       那一天,我们在电话里说了有三个多小时。
       十四
       一晃两年过去了。这期间我过得十分平淡,总有不少热心人帮我张罗着介绍朋友,也去见过几个,但总没有激情。我有时也觉得挺寂寞,一寂寞我就自然而然想到何昕,想着想着连指尖上都产生了触摸她肌肤的感觉。我想这真是神了,一个女人对另一个男人的影响会这么大吗?没经历过的人当然没有体会,而对于我来说,什么叫活在人的心里,我算是有切身体会了。
       毕竟人是现实的,没有女人的男人是不健全的。所以,当有人替我介绍女朋友时,我又去赴约了。
       这一回介绍人干脆不出面了,他说好时间地点,就让你们自己去认识。
       这次约的是在一家大型超市的门口。事先我有点事,到了那儿已经晚了两分钟。当我疾步赶过去的时候,我看到超市门口有一位小姐
       正在那里徘徊,那种左顾右盼的样子,一望而知是在等人。我一过去,她迅即转过脸来看我。
       我微笑地说,你好,对不起,我迟到了。
       她马上很温和地说,没关系,我也才到。
       我们随即走进商场,在一个可以喝饮料的地方坐了下来。我去买了两份热咖啡,咖啡端来的时候,她脱掉手套伸手来接。我瞥一眼她的手,似曾相识的,我一下子就想起了何昕,她的手长得跟何昕的太像了!
       她没注意到我的眼神,只是不太好意思地盯着眼前的咖啡,等我说些什么。
       我便从她的工作谈起。  我说,你们导游一天到晚在外面跑,挺累的呀。
       她奇怪地看着我说,我不是导游,我是老师。
       我说,你改行当老师了?
       她说,什么改行,我本来就是老师。
       我警惕地问,你叫慕红云吗?
       她一下子站了起来,说,不对呀,你搞错了。说着抓起手套就走。
       我意识到我们彼此都认错人了。很显然,我等的不是她,她等的也不是我。我们一前一后又往外走,又走到了超市的门口。我们又像路人一样各自寻找着自己的目标。就这样我们又等了十来分钟,双方的目标都没有出现。这时,我很坦然地重新向她走过去。
       一年以后,这位在商场门口认识的小姐成了我的妻子。
       十五
       王军再一次浮出海面的时候,是我跟妻子结婚一周年纪念的那一天。我们从外面吃完饭回来,电话铃就响了,我拿起电话,耳边响起十分熟悉的声音。
       是我,还听得出来吗?王军说。
       当然。怎么好久没有你的音讯了?
       他说,我刚出来。
       我说,你从哪里出来?
       他说,从局子里。
       我一下子神经紧张起来。
       事情是这样的,王军后来正经跟那个叫林菲的女孩子好了。但是同时还有一个叫朱勤勤的公关小姐老来找他。她来找他的目的,无非是想当广告模特,好借机出名。朱勤勤曾经是王军的女朋友,念及旧情,王军安排她在公司做些杂务。
       朱勤勤是个很有心计的女人,她看王军的广告公司生意越做越大,王军的腰包越来越鼓,便想跟王军恢复旧情,好做老板娘。可是王军不干。当年,王军没有钱,她嫌他穷,才同他吹的。正因这件事的刺激,王军才办起了广告公司,一心就要叫你朱勤勤后悔。
       等到王军的事业有声有色以后,朱勤勤果然后悔了。这期间她辞了工作傍上了一个大款,眼看着大款在温香软玉中神魂颠倒,已经准备跟她结婚,可半道里杀出一个程咬金,一个更年轻更有手段的女子把她给戗了。这一回,她工作丢了,赖以为生的男人也没有了。她思前想后,便想到了王军。
       她回来找王军,王军并没有拒绝她,给了她一个饭碗。朱勤勤不满足这只饭碗,她还要王军的整个公司。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她就频频向王军进攻。王军这一回是真爱上林菲了,任凭她使出什么招术,也不动心。
       朱勤勤便使恶招先拆散王军和林菲。她叫人往林菲家打匿名电话,说林菲被一个不正经的流氓勾引,这个流氓过去就曾经使她失过身。她对这个流氓太了解了,他从来不会真正爱一个女人,只会玩弄她们,等到玩厌了便把她们抛弃。她就是这样被他抛弃的。为了不使悲剧在姐妹们身上发生,更为拯救一个正在走向深渊的未成年少女,她必须挺身而出,把这一场悬崖边上的畸型恋情告诉家长,让他们出面,断绝这两人的往来。
       林菲跟王军的恋爱是瞒着父母的,她到外地去拍广告也说是学校安排的活动。现在,当林菲的父母得知女儿小小年纪就已早恋,而且对象是一个比她大十多岁的男人,气得差点没背过气去,便大吵大闹地告到学校。这一下,老师和同学都知道了林菲的“丑事”,林菲这么小年纪哪里承受得了,简直快要疯了。
       王军那段时间天天陪着林菲,生怕她出事。林菲的老师找林菲谈话,王军大义凛然地陪着她去。
       老师鄙夷地斜瞅着王军,指着林菲问他,你是她什么人,要你这么老跟着?
       王军坦然地说,我是她男朋友。
       老师不屑地说,笑话,你那么大,她那么小,我看你不正常,你们的关系不正常。
       王军说,哪条法律也没有规定,我那么大,她那么小,我们不能交朋友。
       老师没得话说了。她转过身来,问一直沉默不语的林菲道,你承认他是你的男朋友吗?
       林菲很郑重地点点头。
       老师自讨没趣,不客气地对林菲说,回家跟你父母说去,以后这种事,少掺乎到学校来!
       学校不找林菲的麻烦了,可林菲的父母怎么也不能容忍这件事。林父找了几个徒弟,要给王军一点颜色看看。关键时刻林菲挺身而出,用身体护着王军撤退,她自己也随之在父母的视野中消失了。林菲的父母后悔莫及。
       半个多月以后,他们一起回来了。面对咆哮的林父,王军把自己同林菲交往的经过原原本本地讲述了一遍。最后,他说,我同林菲的关系是纯洁的,不信,你们可以问林菲,如果不怕伤害你们的女儿的话,你们还可以把她带到医院去检查。
       林父看看王军,又看看林菲,闷头抽着烟,没有再说半句话。这时林菲从衣兜里掏出一捆钱来,对父母说,这是我拍广告挣的,本来我不想回家,是王军劝我回来的。
       林母看到那一捆钱就哭了。林父更是大口大口地吸着黑春城。烟屁股快烫着他手的时候,他使劲把烟掐了,冲着林菲喊,傻丫头,还愣着于什么,把那瓶二锅头拿来,我要跟这小伙子喝几杯。
       朱勤勤终究还是没有拆散王军和林菲。她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匿名信寄到公安部门。半个多月以后的一天,几个穿制服的人走进了王军的公司,他们轻而易举地就从电视柜里搜出了为数不少的毛带毛片。不要说正在工作的几个雇员,就连王军自己也目瞪口呆,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平时搁CD唱盘的地方,怎么会冒出这么多不堪入目的东西。
       王军进去了。林菲跟着也进去了,穿制服的人格外认真地盘问林菲,他们循循善诱,要她说出王军诱奸她的详细经过,林菲像个哑巴,什么也没说。
       林菲不说什么,不等于王军就没什么,群众的检举和当时搜出来的证据,足以说明很多问题。不久,林菲出来了,王军还在里头,他用近半年的时间,体验了什么叫铁窗生涯……
       公司不行了,王军很沮丧地说。人都走光了,那个狗娘养的王八蛋女人朱勤勤也跑得无影无踪。
       他的声音一点点轻下去,仿佛灯油耗尽,光亮即将消失。
       我问,你跟林菲还好吧?
       很好。他一下子又来了精神,声音大了许多。
       你打算下一步怎么办?我问。
       我想到南方去闯一闯。他说。
       我提出请他吃饭,为他饯行。
       算了吧,你见到我会大吃一惊的。我的头发剃光了,体重少了二十斤,我已经不是当年在美术馆风光时那个样子了。说完,他竟嘿嘿地笑了几声。
       等我们讲完电话,时间已经挺晚了,妻子早已洗漱完毕,像猫一样蜷曲在被子里睡着了。屋外寒风呼啸,这可能是春天到来前最寒冷的几个晚上了。我草草收拾了一下,就脱掉衣服钻进妻子温暖的被窝。
       妻子被我凉嗖嗖的身子触醒了,她一边躲着我,一边迷迷糊糊含混不清地说,谁呀?说那么半天。
       一个哥们。我淡淡地说。
       你从来都不把你的哥们介绍我认识。她翻了个身,有些埋怨地说。
       我不作声了。怎么介绍呢?难道要我把王军同我的所做所为都告诉她吗?她能理解吗?就算能理解,又有什么必要呢?人都有自己不成熟甚至是荒唐的阶段,人就是这样一点点成熟起来的。
       你在想什么呢?妻子慢慢贴近我渐渐热乎的身子,用她那绵软柔滑的手抚摸着我的臂膀。我触电似的一把抓住她的手,久久没有松开。
       废墨,编辑,现居北京。曾发表小说、影视剧本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