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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景德镇的女孩
作者:张 念

《天涯》 2001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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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第三次看到她的时候,她站在海印电器城的大门口。此时,太阳已经偏西,逆光,她的背影嵌在金色的光晕里,白色裙裾透明地摆动,大腿的轮廓清晰可见,往上是臀部,急剧收缩的腰姿,先是单纯的直线,然后一个完美的弧度,在明暗交错的光影处。女人的身体,女人的腿,我当然见过,但极少以这样的方式,进入我的视线。我有点发晕,或许是陶醉,积累了一个下午的疲惫,突然消失。人群都在往外涌,卷帘门哗哗地拉下,我却放慢了脚步,一点一点向她靠近。其实我的本意是想停下来,可是这兵荒马乱的场景不允许我这样做,我必须靠近,必须破坏这幅画面,我的脑袋里回旋着拉赫玛耶洛夫悠长的旋律线,这一刻,是神奇的。
       转了一个下午,我仍然没有找到我要的那种型号的导线。我的功放升级了,音箱也换了,德国进口的,于是我的听力也接近国际水平,我能靠耳朵辨别出小号的声音发自乐队的哪个方向。我的时间和精力都奉献给了自己散漫的兴趣,我说散漫,是因为我的兴趣比较多,随着时间段的不同而不同。有一阵是摄影,当我对OLINPUS炮筒般的广角镜感到厌倦的时候,我就毫不犹豫地把相机转卖给别人,然后用这笔钱换来音响。我是一个善于操作的人,我身边的女朋友也是以这样的方式来来去去,这种方式正如失去相机,得到音响,起承转合都在我的控制之中。我依然单身,所以我不用忙着养家糊口,我也没有买房,所以也不用忙着供楼,其实,人的麻烦都是自找的。毕业后,单位分给我一个单间,就是我多功能的活动场所,集卧室、客厅、书房、听音室、餐厅于一身。我在的报社号称广告收入名列前茅,我在的副刊部两个星期才轮到我编一次版,为此我的收入和时间一样的丰裕,这就是我的现状,我很满意。
       我是电器城的常客,无数个下午,都消磨在这里。买碟,帮朋友选机子,把我的音响组合来组合去,我的女朋友们都说我胸无大志,我说,我也有大志呀,创建自己的报业集团,做中国的默克多,可外部环境不允许。不是我的问题,着急也没用啊。尽管胸无大志,还是有女孩围着我,我的诀窍是背出一大串古典作曲家的名字,背全名,就能把她们震住。
       可是,现在,我被她震住了,她的背影。
       她好像不属于这个嘈杂的时刻,她站在那里,站出一片自己的世界,由光与影构成,半透明的她,披挂着落日的余晖。人们仍然在匆忙地往外走,只有我的眼睛,唯一的眼睛沦陷在她的背影里,沦陷在她的独有的弃绝时空的美态之中。我已经记不清她的长相,但我确定就是她。第一次,她和我的一个熟人走在一起,在电梯口,我们打个照面;第二次是在一个档口,她蹲在一个纸箱前挑光碟,我正好路过;第三次碰到她,此刻,我预感,应该发生点什么。周围的陌生人,对我来说,都是移动的树或电线杆什么的,可她不是,她久久地伫立在我的视线之中,是必然,是巧合,不不,这不重要。此刻,这画面像某种沉静的潜在物,潜伏在我的意识深处,它先于我的意识,我的眼睛,我血流的速度而存在,或者说它产生了我的意识,我的眼睛。它抖动着,翻滚着,变得强烈,而我正走向缓慢和虚弱,我的脚步是柔软的,我的心跳也是柔软的,我正柔软地靠近她。怎么,又是你,她感到惊奇。是呀是呀,我们是第三次碰面了。认识一下吧,我掏出了自己的名片。是记者呀,我可是你们报纸的忠实读者。看来,她是那种善于给人制造好心情的女孩。正说着话,她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出现了,我建议去我那里坐坐,我的小屋就在电器城附近。
       通过我明察秋毫的眼睛断定,她和我的朋友仅仅是一般的朋友,我的心情顿时加倍地好起来,我在盘算,晚上可以展示我的音响,同时再表现一下我的厨艺。我是一个很会打理生活的男人,与生俱来的,记得小时候我的白球鞋比班里的女同学还干净,红领巾必须系出一个平整的结,我才会安安心心地出门。男孩子的游戏我也参与,但玩过以后,就会独自后悔,因为剧烈的活动总会破坏我整齐的装束。我就在这样矛盾的心情中长大了。长大以后,人才有了自己的私人空间,可以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不像小时候,尽是集体活动,不喜欢也得硬着头皮参加,不懂得拒绝,也没有拒绝的勇气和能力。比如,现在我不去踢球,我更喜欢逛街,没有人会笑话我,并且我的这种异质的性别倾向,让我的桃花运频频发生。我的女性朋友多于我的男性朋友,我的女朋友们大多认定我是美男子,其实我就是鼻梁和个头稍微高点,穿衣服注重搭配,我想美男子也是容易当的;不像美女,五官,三围,身高各项指标一算下来,淘汰率蛮高,所以好多漂亮女人标价也很高,这很正常,符合市场规律。你看,我的确是有很多特点,当然这些特点都是其他男人嗤嗤之以鼻的,比如陪女人逛街,并且是和看起来我们彼此般配的女人逛街,天生的一对,符合大众的理想模式,走在路上,是有回头率的。关键是两个人的虚荣心可以同时得到满足,因为我发现女人好色的程度并不比男人差。更何况,我可以陪着我喜欢的女人在内衣专卖店磨蹭一两个小时,就像两个人靠在一起翻阅私人日记,那种亲密兴奋的感觉,发生在公共场合,而不是床上,独特、刺激。
       我们很快就到了我的住处,我的朋友郭磊和女孩阿芳坐在了湖蓝色的布艺沙发上,我放了一张邓丽君的碟,她的歌适合所有年纪所有的人。然后取出紫砂茶具,泡上一壶岭南单丛,阿芳先是被茶杯娇憨的造型吸引了,我说它们叫阿呆,是我从天河城买来的,当时它们的名字就写在标价签上。阿芳在捧着阿呆的那一刻,眼光突然飘向我的床角,床角下有一双绣花的女式拖鞋,阿芳看完绣花拖鞋,再看着我说,很漂亮,可惜蒙了很多灰尘。我笑了,她也笑,我们的目光撞在一起,难解难分。什么很漂亮,郭磊咽下一口茶,布艺沙发,你不觉得吗,阿芳扭头对郭磊说,沙发,郭磊下意识地拍拍靠背,哪里有灰尘。我给他们加水,我看到自己的手在轻微地抖动,阿芳的手伸过来,扶住壶嘴,说,我们自己来吧。邓丽君正在唱,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碰到了郭磊阿芳,我为他们做了一顿晚餐,红烧鱼的火候恰到好处,我们还喝了点红酒,我又故伎重演,说了一通古典音乐,以及关于帕格尼尼的一个小笑话。阿芳似乎对笑话更感兴趣,嚷着要我再说一个。于是,我换了一种题材,黄色笑话,阿芳笑得更起劲,花枝乱颤,一如《聊斋志异》里的花妖婴宁。
       一晃,好几个月过去了,阿芳的笑声犹在,竟有绕梁不绝之势。我依然胸无大志,依然热爱睡觉和闲逛。闲的时候,很想给阿芳打电话。我是一个有很多想法的人,但都疏于行动,我就活在我的想法里,没有成功,也没有失败,这样,想法才可以永垂不朽。我的女朋友们依然来来去去,因为我不想结婚,她们只好来来去去。有的习惯在两种情况下给我打电话,一种是结婚前夕,另一种就是和男朋友吵架。两种情况都必然和哭泣有关,我先是听到她们的哭声,和我说上半个小时以后,就可以听到她们的笑声,
       这就是我的魔力,千言万语归结成一句话,一个主题,那就是我会在心里永远陪伴着你。我没有撒谎,我是在想着她们,别人的妻子或女友,是我精神生活的一部分,这比任何幽会和偷情都有价值,它饱含着欲望,其实欲望本身就是一种心灵倾向,它总在和禁忌对抗。我想我在精神上打败了那些我不认识的所谓丈夫和男友,我在和一些阴影战斗,驻守在女人的忧伤之中,我们共享的秘密,共享的乐趣,在消失的同时又在生长。我隐姓埋名地活在女人心中,我们隔着世俗的荒漠凝望,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她们的声音以及她们的身体,鬼魅一样降临,然后鬼魅一样地消失,发生的和没发生的一切都成了幻觉,我沉醉于幻觉带给我的快感。她们是灵,是精神,她们喜欢我这样,我的存在,构成了她们的另一种生活,她们的水中月,雾中花。
       外面刮起了六级台风,暴雨咆哮着,我正在接听电话,是我的前任女友,那双绣花拖鞋的女主人。确切地说,是她抛弃了我,她跟上了一个富有的男人,我们没有反目成仇,甚至是我促成了她的抉择。我右手托住电话,左手夹着香烟,一支连着一支,我们聊了很久很久。我记得,我还给她出主意,怎么才能守住有钱男人的心。电话那头,她哭得很伤心,其强烈的程度不亚于窗外的暴风雨,她哭着说,她现在正穿着我送给她的那套真丝内衣。我喜欢女人的泪水,喜欢这种来自心灵的潮湿。有的男人以为拥有女人身体的潮湿就证明拥有她这个人,错,你没能拥有她的泪水你就永远不可能拥有她这个人,从没有女人为你哭泣过,这是男人致命的缺憾。莫名的伤感,莫名的泪水,不是因为愤怒,或者委屈,没有原因,突然飘洒的泪雨,轻轻的啜泣,然后化成灰烬。现在的情况是,那个有钱的男人拥有她的身体,而我拥有她的泪水,我的失败是明显的,可我的胜利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是我的悲剧,因为我爱她们,以我的方式去爱,让她们记住我。此刻,我的左耳里是雨声,右耳里是哭声,我被两种声音,两种意念中的湿润包围着,我想我是幸福的。
       挂上电话,我的烟盒也空了,雨声更加强烈,仿佛要砸碎这个世界。我突然想到了马勒,只有马勒的音乐才可以同台风的暴虐抗衡。不用调音量,马勒本来就声势浩大,我闭上眼睛,我的肉身正在分解,我看到自己成了自由飞舞的碎片。
       我又重新回到那个下午,我的眼睛正贪婪地捕获那透明的背影,她的笑容和她的手,我们一起捧住的茶壶,我们由眼光达成的默契,都混合在马勒的音乐里,迎击着恶劣的天气,以及我恶劣的心情。
       门铃突然尖锐地刺破了这音乐的屏障,阿芳湿淋淋地站在门外。
       我关掉音响,我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对付这突发的场面。阿芳先说,我来避避雨。但她失魂落魄的表情告诉我,事情并不像避雨那么简单。我只是本能地按着普通朋友接待她,我递上一杯热水,然后在衣柜里找干毛巾,我转身又仔细观察了一下,她已经浑身湿透,换上我的衣服吧,她犹豫了一下,轻轻地点点头。我把她领到卫生间,告诉她怎么开热水器,转身回到我的房间。雨停了,现在只有来自卫生间的沙沙沙的水流声,已经深夜了。
       阿芳走进房间,先是有些拘谨,我的衬衣和裤子在她身上像宽敞的戏服,戏服后的她是娇巧的,眼神飘忽着,有些湿润,不知所措的样子更加楚楚可怜。我开始心醉神迷,我甚至没有兴致追问她突然降临的真实原因,一定有具体的原因,凭我的经验直觉,我想放弃追问,我想继续保持着心醉神迷的瞬间。阿芳大口大口地喝水,然后发呆,不说话,我不得不打破这僵局,打破我的幻觉。怎么啦,怎么突然神兵天降。阿芳没有正面回答,又扭头去看床角,呵,绣花鞋还在。还依然有灰尘,我补充说。阿芳终于笑了,你一定很爱她吧?谁,我没反应过来,你的女朋友呀。哼,过去啦,别提啦。你们吵架吗。不,我从不和女人吵架。那就是说,更不会打架啦,她真幸福,阿芳似乎在喃喃自语。我突然明白了,我想我的揣测是正确的,我的心开始狂跳,冷冷的,带着雨夜的凉意。
       阿芳的确是和她的男友发生冲突了,那个研究古文字的博士男友,一定像古文字一样古怪,我这样去想,觉得解气,为阿芳。局面很糟,阿芳顺手操起一把刀,挥在手里,她也弄不清当时为什么要去拿水果刀,是进攻对方还是用刀自伤,来威胁那个男人。反正混乱中,他的手和她的手都被划破了。阿芳伸出伤口给我看,细细的一道,不严重,有点红肿。叙述这一切的时候,阿芳还很平静,像在说别人的事。我在抽屉里,翻出一张创可贴,她说用不着,自己没那么小气,这算什么伤呀。看来,她的情绪早已稳定了。我再为她泡了一壶茶,我准备陪她聊聊天,让她暂时忘掉晚上的事。我问,为什么想到来找我。她说,她在广州没有其他的朋友,她是为了他才从家乡景德镇来到这里,在一家公司做文员。她的男友正在攻读学位,她常常给他零花钱,给他买书买烟买衣服。你看,我喜欢你的阿呆,我就来找你啦,打搅啦。我本来想说我正想起你呢,可我又把话咽回去了,我看到阿芳捧着茶杯的手在轻轻地抖,她在哭,她终于哭了。
       同一个晚上,我先后听到两个女人的哭泣,一个是和我有关的我看不见的女人,一个是和我无关的近在眼前的女人。总是女人在流泪,泪水和女人构成了某种难以辨认的关系,没有泪水的女人是可怕的,我深爱着女人的哭泣和哭泣的女人。
       我从纸盒里抽出纸巾,递到她眼前,她不接,好像没看见似的。她先是用手背轻轻地擦拭脸颊,然后用中指抹去鼻翼两边的泪痕,埋着头喝茶,接着,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灯光下,经泪水流淌的脸更加白皙清新,现在,她的脸,她纤巧的五官,离我很近很近,可我看到的还是她的背影,那幅永恒的画面,绝对的世界,我无力走进,以及她优雅的擦拭泪痕的手势,这一切,我永远无法企及。她的忧伤,不需要劝慰,我那天生的与女人的亲和力,在无辜的难以接受的诱惑之中,茫然而不知所对。我只能观察,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距离,凝望着。阿芳静静地坐在那里,她才是真正的女主人,这个夜晚,这个房间的女主人,左右着每一缕灯光,每一丝气息。她变换了一下坐姿,身体放松,靠在椅背上,望了一眼天花板,最后目光停留在我的脸上,问,有烟吗。我迅速起身,从书柜里拿出香烟,我像一个熟练的贴身侍从,及时地为她擦燃一根火柴,隔着细细的火苗,她突然对我展颜一笑,火苗里的笑,把我推向某种匮乏的孤独之中,天堂和地狱重叠了,我知道,我必定难逃一死。
       吸完烟,阿芳说她困了,我抬手指床,说,那就休息吧。那你呢,你睡哪?睡你旁边,不介意吧。我的肌肉绷紧,我的口气却轻松随意。只能这样了,你看,这是你的房间,你的床。没有任何暗示和鼓励,我既失望,又感轻松。失望也是隐隐的失望,一晃而过,我的本意是想聊个通宵,天亮了,一切都好办了,因为白天有着清晰的秩序。不过,此刻是广州的深夜,最晦暗不明的时刻,幸福的人们,在敞开的窗户前,在深深的睡眠里平静地呼吸。和他们相比,我的不幸
       在于我必须和睡眠抗争,仅仅是为了一个打动我的背影,我在缓慢流淌的时间里煎熬,真正的悲剧还是阿芳对此竟一无所知,我发现她已经睡着了。
       陷进落地灯昏黄的光晕,我点燃一支烟,烟雾丝线一样的缠绕,空气里浮动的是一个女人睡眠的气息。我侧身注视着光晕之外的女人,她横卧的睡姿,她明明灭灭的身体弧线,她是坚硬的存在。而我却是正在消散的烟雾,显得不那么真实,我的过去成了一个巨大的谎言,正在时间的刻度中缓慢地死去。这样的夜晚,像一株缄默无语的植物,迎接了蜂鸟突然的造访。
       我只在沙发上打了个盹儿,天就亮了。
       当我拿着新鲜牛奶和面包回到房间的时候,阿芳已经穿好了自己的衣服。她愉快地啃着面包,你是个好人,你对所有的人都这样吗。你说呢,我不置可否。阿芳说,她会找个时间好好谢我。好啊,别让我等得太久。清晨,我的思路异常的活跃。我得去上班了,阿芳拿起镜子照了照,我把她送到门口,再次回到房间,阿芳穿过的衣裤整整齐齐地叠放在床边,再也撑不住了,我一头倒在床上。
       报社进行内部调整,我被派到要闻部做一线记者。每天出没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非常的紧张忙乱,我想,我也许得救了。繁忙的人是最单纯的了,他被某种行为惯性所驱使,忙,累,然后休息,自成一体。那天,在报社发完稿,已经很晚了,女同事说现在开始有“伟哥”卖了,我说我本人就是最正宗的伟哥,用不着那东西,她说我吹牛,我说我可以接受她的验证。我们的社会新闻就是在这种打情骂俏的气氛中做出来的,读者反应强烈,说本报的新闻最具平民色彩。女同事做的是美编,今晚她很背运,版面排了三次都被老总拒签,打回来重做。我发现她已经开始坐在苹果机前抹眼泪了,各线记者发完稿,都纷纷回家了。办公室安静了许多,她低低的抽泣声,突然把我拽回那个潮湿的夜晚。我把挎包重新放回桌上,我站在她的身后,弯下腰,我的手臂环绕过去,轻轻地拥抱,我在说,乖,别哭。半个小时以后,她第四次做完版面,老总才满意地签发了。我们一同走出报社的大门,她缓慢而清晰地说了谢谢两个字,我们就各自回家了。
       走在路上,我在想,不知道阿芳此刻在做什么。
       打开门,就听到急促的电话铃。还没来得及换拖鞋,我就奔向话机,急于验证我的预感。果然,阿芳说,要来和我道别,我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了。从那个晚上开始,我对时间保持着异常的敏感,我不关心它的流逝,我关心的是它的推进,向某处熟悉的,未知的,笨拙的,疼痛难忍的夜晚推进……
       阿芳弄来一个大纸盒,放在我的茶几上。里面有什么,对此我兴趣不大,想着她会从此离去,离去,离去,这样的想法折磨着我。她的脸,她白皙的轮廓模糊难辨。阿芳从纸盒里拿出的是一只景泰蓝瓶子,她问我喜不喜欢,她说留个纪念。我仍然不动声色,我的看不见的,不可琢磨的躁动,疑虑,焦灼,都深藏在我的沉默之中。阿芳似乎不需要我的回答,她捧起瓶子,独自出神。我们就像两颗冰冷的星球,陌生地对峙着,谁也无力打破这沉默的坚冰。她穿的白裙子,应该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的那条,昏暗的小屋里,它依然是透明的,透明的城堡,一定有我的视线,我的想象力,我的莫名的忧伤难以穿越企及的禁区。这白色,意味着某种幽闭的空白,空白包围着的那团黑影,让我的内心疲惫不堪。她继续用另一种沉默,出神,发呆对抗着我的沉默,最先投降的必定是我。为什么要离开广州?我已经开始惧怕这无限的无声的时刻,她的长发挡住了她的表情,我走到茶几的另一边,去拿香烟,我试图找到一个准确的角度,能够清楚地看见她,尽管这样做的结果是徒劳的。我和男朋友分手了,她的声音很低很低,她在极力抑制她的情绪,她的痛苦。该结束的总会结束,你可以重新开始嘛,我不知道这样的话是不是安慰。不,这是两码事,结束了,广州已经和我无关了,我得回去,回到我原来的地方。我坐在了沙发旁边的椅子上,我和她之间搁着一高一低的两道扶手,她的头突然垂下,伏在我的手臂上,我的手臂正好放在椅子的扶手上。我僵持在那里,茫然地僵持,几秒钟后,我感到手臂开始湿润,是我的汗,还是她的泪,我无从分辨,最糟的是,我不知道这样的局面该如何停止,或者该如何继续,我想我最初的罪过就在于我的僵持。
       不知过了多久,阿芳抬起头,这一刻没有任何转变,没有染上任何色彩,没有内心的欲念,渴求,没有及时的乘虚而入,什么都没有,就永远地流逝了。阿芳站起来,理了理头发和打皱的衣裙,说不早了,她该回去了。我顺应着,我只能顺应,顺应着她明亮坚定的目光,我的无能为力,虚弱和隐秘的期待,奇怪地粘和在一起,我甚至忘记问她离开的具体时间。我把她送到公共汽车站,我记得她非常认真地对我说,我会永远记住你。
       张念,编辑,现居广州,本篇小说是其处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