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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存真]江腾蛟受审记
作者:沈国凡

《文史精华》 2006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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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某市机关的一个家属大院里,人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个老人,早晨总爱在绿茵中散步,有时打打太极拳。听院里其他的老人们说,他最关心每天中央电视台的体育节目,特别是足球比赛,那是每场必看,看到中国队赢了球,他就会站起来鼓掌。人们只知道他是一个“离休”了的“将军”,可是谁也不会想到,这个老人就是刑满释放的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江腾蛟。
       比起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其他9名主犯来讲,江腾蛟人们知道的很少,因此也就带有某种神秘性。最近,在采访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员王文正大法官时,他向笔者谈了江腾蛟在审判前后一些鲜为人知的情况。
       江腾蛟交待:叶群指使他查抄上海文艺界
       知名人士的家
       湖北省红安县过去叫黄安县,是一个有着光荣革命历史的老区,为了共和国的诞生,这里的父老乡亲曾献出自己最优秀的儿女。共和国成立后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官实行授衔时,这个县里一共出了223名将军;1920年出生在该县江家湾一户农民家庭的江腾蛟,就是其中的一员。他38岁时授予少将军衔,被称为当时最年轻的将军。三年困难时期,在某军区任职的江腾蛟曾经千方百计地救济过家乡的父老乡亲,家乡的人们也曾以他为自豪。
       可是,正是这样一个从枪林弹雨中走过来的人,在个人权力欲望的驱使下,却成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
       1980年12月1日,第二审判庭开庭审问江腾蛟。
       审判员高斌宣布:“本庭今天调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起诉书第三十五条指控江青勾结叶群,指使江腾蛟1966年10月搜查上海文艺界人士家的犯罪事实。”
       高斌接着问道:“被告人江腾蛟,1966年月10月你在上海组织人搜查了什么人的家?”
       江腾蛟答:“搜查了郑君里、顾而已、陈鲤庭、赵丹和童芷苓5个人的家。”
       问:“是谁指使你搜查的?”
       答:“叶群。”
       问:“她在什么地方给你布置的这个任务?”
       答:“在钓鱼台。”
       问:“谁通知你到北京接受这个任务的?”
       答:“吴法宪。”
       江腾蛟的表现与王洪文、张春桥、姚文元和陈伯达不同,更不象以后出庭的江青;他有问必答,同时比较干脆。
       为了证实他的回答,法庭宣读了吴法宪在1980年7月1日的供词:“1966年10月有一天晚上,叶群要我打电话,叫江腾蛟到北京来一趟。到北京后直接到叶群家去,她要当面和江(腾蛟)谈上海的事情,我当即打电话转告江腾蛟。”
       宣读完后,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江腾蛟纠正吴法宪的供词说:“不对,我不是直接到叶群家,是晚上吴法宪到招待所接我,他陪我一块到钓鱼台的。”
       法庭接着审问:“你到北京以后,叶群怎么给你具体交代任务的?”
       答:“叶群跟我讲,江青1958年有一封信落到郑君里、顾而已他们手上,需要把这封信收回来,但是不知道在谁手里,你可以组织一些人,趁这个混乱机会,以红卫兵名义去搜查郑君里、顾而已、陈鲤庭、赵丹、童芷苓5个人的家,凡是书信、信件、日记、笔记这些东西统统拿来。她说这个事情要绝对保密……为了保密起见,把这5个人编成代号,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老五,就是郑君里老大,童芷苓老五,老二老三老四这样编成代号的,这都是叶群的原话。第二天我就回了上海了。”
       问:“到底要搜查江青什么时候的信?”
       答:“1958年,我记得很清楚。”
       问:“你接受这个任务以后,回到上海怎么具体策划搜查的?”
       答:“回到上海以后,我马上组织了几个人,有张彪(驻沪空军部队文化处处长)、袭著显(驻沪空军组织处处长)、陶崇义(驻沪空军保卫处处长)、刘世英(驻沪空军秘书处处长),可能还有蒋国璋(驻沪空军军务处副处长)。我把叶群讲的这些原话都传达给他们听了。以后就马上分工,叫张彪负责侦察了解这5个人的住址、里弄、门牌号码。袭著显组织军直部队的干部子弟,如果人不够的话,就从空军警卫排人员里面抽一部分人,把领章、帽徽拿下来。顾而已住在巨鹿路空军招待所的对面,左右住的警备区干部,所以感觉到这一家不好搜,一搜就暴露了。我确定这一家暂时不搜,就搜了其他4家。”
       不知道江腾蛟是真的记错了,还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行,据王文正在秦城监狱参加预审所看到的材料和了解的情况,顾而已并非住在巨鹿路,住在此处的是电影界的另一个名人于伶。江腾蛟在当天晚上指使人查抄的不是4家,而是5家。
       其实,为了掩人耳目,江腾蛟开始定的是7家,在原来5家的基础上加了于伶、周信芳两家,只是在指派张彪去侦察地形时,发现于伶家离行动地点太近,怕引起怀疑;而周信芳因为主演过有关海瑞的京戏,家里早已被抄过多次,再无任何“油水”,才逃脱了这次劫难。
       很快,在远离市区东北角的新华一屯,出现了一群神秘的年轻人,一共有40多个,有男有女,他们穿着各色的服装,每天在这里进行训练——这是林彪在上海的一个秘密据点,林立果在上海时常住这里,是后来林彪死党王维国秘密训练“教导队”的地方。
       在这5家中,重点是被他们定为“老大”的郑君里。
       法庭上宣读的空4军文化处处长张彪在1980年9月18日的证词说:“1966年10月2日,江腾蛟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说吴(法宪)司令打电话来,有一个重大的政治任务,现在先请你把几个人的地址帮助查找一下,他说了周信芳、童芷苓、赵丹……郑君里、陈鲤庭、顾而已、于伶。都找到(地址)后,我到招待所869号江腾蛟住的房间里,已看见有袭著显、刘世英、郭永成、蒋国璋、陶崇义、杨启良在场……并规定了代号。江腾蛟说,一、二号最为重要,一号郑君里,由刘世英负责。二号赵丹,由袭著显负责。三号陈鲤庭,由张彪负责。四号童芷苓,由陶崇义负责。五号顾而已,由杨启良负责……周信芳家里已被上海文艺界革命群众抄家多次,并有京剧院红卫兵驻守,我们前往查抄会引起冲突;于伶久病在家,又住在巨鹿路招待所斜对面,一抄就会暴露。”
       “江腾蛟还搞了一些规定……一、这次去抄家是革命行动,要注意政策,只要书信、日记、笔记本、照片等物,其他钱财、金银、存款等一概不动;二、拿走的东西都以红卫兵名义打收条;三、带队的负责人可以暗藏手枪,但绝对不准动用、开枪;四、临行动时,将卡车牌照用纸糊上;五、对警卫排战士和干部子女说是空军有一份设计蓝图或绝密文件,丢失在这些人家里,不抄回来就泄露了国家重大机密。经过五六天的密谋策划……他说就在今天晚上行动,出发地点在郊区的新华一屯,较为隐蔽,出发前跟大家讲一讲,你们也要戴口罩,以免被人察觉……我们一共抄了四麻袋零一包东西。”
       接着,法庭出示投影和宣读上海市委办公厅1966年月10月20日《文化大革命动态》第99期。
       那时,以陈丕显为首的上海市委虽然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但工作还在正常进行。这份简报称:“10月9日凌晨,黄宗英、赵丹、郑君里、童芷苓、陈鲤庭、顾而已等人,几乎都在同一时间被一些不知名的红卫兵抄了家,这些人在抄家时特点是,只搜文件文物,不抄其他,行动秘密……”
       法庭宣读了顾而已妻子林佩玲1980年8月24日的证词:“我丈夫顾而已是上海电影制片厂导演,在30年代曾与江青共事过,知道她的一些老底……文化大革命一开始,我们便遭到反复的冲击,抄家次数多达17次。但其中一次显得较为奇怪,这是1966年国庆节后的一天,当夜1点左右,突然闯进来20多个人,大多数都是戴着军帽和大口罩的青年……为首的一个是30多岁,方脸,黑皮肤,穿着卡其军便服……家里所有的信件、纸条、笔记本、簿子等等……凡是纸片都拿去了,还有点照片和底片也被拿走,其他东西一点儿也没有动。他们这次抄家的动作敏捷、熟练,象一支经过训练的队伍。”
       法庭接着又宣读了陈鲤庭妻子毛呤芬1977年7月6日的证词。
       那么,江腾蛟所搜查的这几麻袋材料中,究竟有没有江青所需要的那些东西呢?
       江腾蛟交待:搜查来的材料全部烧毁
       法庭继续对江腾蛟进行审问。
       问:“你们搜查的东西里,有没有江青的东西?”
       答:“我没有发现有江青这两个字的东西。”
       问:“你把搜查来的东西是怎么处理的?”
       答:“我搜查完后,当天就报告吴法宪,吴法宪要我第二天就把东西送到北京来……”
       问:“分几次送来的?”
       答:“两次。第一次是我一个人送来的,第二次是刘世英、袭著显。”
       问:“你把东西交给叶群以后,她说过什么没有?”
       答:“她当天晚上没有说什么,第二天下午给我来电话,说上面表示很满意。”
       问:“上面指谁?”
       答:“具体名字她没有讲。”
       问:“叶群给你交待任务是抄一封信,那么你抄了几麻袋的东西是不是仅仅是信的问题?”
       答:“我理解不是个信的问题。接受的时候我没有想到别的,她的交待凡是书信、日记、笔记这些东西都拿来嘛,她是这么交待的,所以我抄的时候把文字的东西都拿来了。”
       由此回答不难看出,江腾蛟虽然是一名军人出身,但在军队里从事过多年的政委工作,在这种场合回答提问仍然是滴水不漏。
       表面的坦诚却掩盖着顽固的罪恶,这就是江腾蛟在法庭上给王文正的印象。
       关于运送这些材料的情况,法庭又宣读张彪1980年9月18日的证词;
       “……时间大约是1966年10月12日,我和江腾蛟携带一麻袋抄家来的东西到北京后,到机场接我们的是空军党办二科科长卫球,进城后住在反帝路44号空军招待所北楼6号门,江腾蛟住楼上……(晚上9点多)江腾蛟把门推开叫我出来,我出来一看,是叶群、吴法宪、林豆豆,还有一个青年人模样,头一晃就被他们身影遮住未看清,因为都集中在楼上,我估计是林立果。送走叶群、吴法宪后,江腾蛟回到楼上他住的房间,我进去看,那麻袋东西没有了。”
       宣读完后,江腾蛟立刻说:“不对,情况不是那样子。我到北京来送那几个本子,没带麻袋,这是第一;第二呢,拿东西根本没有吴法宪,叶群来过,来之前通知招待所把路灯灭了,叶群把东西拿走之后,路灯才开,只有叶群一个人来拿东西的。”
       两个当事人的说法出现了出入。
       为了进一步弄清事实,审判员接着问道:“张彪是不是跟你一块来的?”
       答:“我记不清楚……在我印象中好象他不是跟我一块来的……”
       这时,法庭开始宣读空军司令部办公室科长卫球的证词:“1966年10月上旬,具体日期记不清了,有一天我休息,吴法宪办公室打电话叫我去,去后他说,江腾蛟坐民航班机来北京,带来一些材料,你去接到招待所住下……去后,见张彪也来了。”
       接着,法庭又宣读吴法宪证词,其中有:“江腾蛟带来当时空4军文化处长张彪……”
       法庭宣读完这两个人的证词后,江腾蛟仍说:“不对,情况不是这样子。”
       审判员说:“现在已经有了当事人卫球、吴法宪和张彪的证词,他们都说明张彪已经来了,这个事实已经清楚了。”
       法庭传刘世英到庭作证。
       刘世英讲了1966年10月,江腾蛟让他搜查上海文艺界人士的情况,最后说:“所有抄回的东西共分两次送到北京,第一次是江腾蛟带领张彪亲自送到北京的,第二次是江腾蛟叫我和袭著显两个人送到北京的。”
       刘世英到庭当面证明,张彪的确跟江腾蛟一同来过北京送那些东西。
       对于这些江腾蛟“辛辛苦苦”搜来的东西,最后都送到哪里去了呢?这些东西的最后命运如何呢?
       法庭宣读林彪办公室秘书赵根生1980年8月8日证词时,这个谜底才最后的揭开。
       赵根生的证词说:“1966年10月末或11月初的一天,叶群让我跟她到东交民巷(文化大革命中改为反帝路)空军招待所去取材料,车子到达以后,吴法宪迎上来……高世英等帮着扎好麻袋口,拿到楼下,我就让他们装在了小车的车尾……回到毛家湾,叶群让把材料送到她卧室,倒在地毯上……在分类的过程中,我看到这些材料完全是上海文艺界一些人的,如赵丹、黄宗英、陈鲤庭、郑君里……(大约过了3天)叶群说,江青同志指示,要将这些材料放到最保险的地方去……我已同吴法宪讲好了,放到空军指挥所去,你俩和张云生一块去,放到空军指挥所去……过了将近两个月,1967年1月初,叶群从钓鱼台打电话告诉我,空军要把那包材料退回,你收下,我马上就去。
       “过了一会,空军党办科长卫球把那包材料送来交给我,我一看原封未动,就放在办公室的桌子上,很快叶群就来了,一同来的还有江青、谢富治。
       “叶群把他们领到客厅,到办公室找我要走材料,让我快点到后院小伙房捅开火炉子,说是要销毁这包材料。我到后院刚把火炉子捅开,叶群领着江青和谢富治也到后院来了。谢富治亲自拆封,和叶群他俩一份一份地填入火炉,中间还让我拿铁棍扎了几下,江青只是在离火炉十来步远来回踱步。材料烧完以后,他们回到前院客厅,我弄好炉子回到办公室。记得过了一会儿,江青和谢富治就走了。”
       毛家湾冒出的那股黑烟,将江青30年代在上海滩上所做下的丑事,一下子变成了无法寻找的灰烬。
       从这个事件不难看出,林彪、江青这两个反革命集团在文化大革命初期是相互勾结在一起的,江腾蛟便成了这两个反革命集团的一只鹰犬。
       江腾蛟成了林彪的心腹,代号“歼七”
       1964年林彪的妻子叶群到江苏省太仓县洪泾大队搞“四清”蹲点,莫名其妙树起了一个大字都不识的“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标兵”顾阿桃,大小报刊对这位“标兵”连吹带捧,一时间红遍全国。就在这时,担任南京军区空军副政委的江腾蛟便车前马后地为叶群效劳,很快就被叶群看中。
       江腾蛟,这位1930年参加革命的老红军,在“文化大革命”前,由驻沪空军第4军政委,提升为南京军区空军政委,他在南空机关内部大搞宗派活动。“文化大革命”一开始,心怀鬼胎的林彪担心子女在京的安全,就秘密地将他们送到“四人帮”的“后花园”上海,交给江腾蛟。江腾蛟顿时受宠若惊,从此便死心塌地登上林彪的反革命贼船,成了林彪的心腹。他想法排斥异已,安插亲信,煽动一些人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南空司令员聂凤智打倒,而且要“揪出聂凤智的黑后台”,矛头直指南京军区司令员许世友。1967年,掀起“揪军内一小撮”时,抄了许世友的家,使许世友无法正常工作,被迫躲进了安徽大别山南京部队的后方农场。
       1968年,由于江腾蛟在南京军区反军乱军,受到毛泽东的严厉批评。毛泽东指示:对此人不能重用。此后,江腾蛟被免去了南空政委的职务。
       就在这时,林彪却对他加以保护,特地在家中接见了江腾蛟,并私下封官许愿。
       江腾蛟对于林彪的这种“信任”真是感恩戴德,给林彪写了不少的效忠信,一再表示为林彪效忠。
       林彪一家也看中了江腾蛟,认为这样的人可以成为他们忠实的鹰犬,并通过吴法宪对其进行包庇重用。江腾蛟曾给林立果写过一封信,从这封信就可以看出
       江腾蛟对于林彪家族的效忠程度;
       立果同志:
       苦思数日,想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语言可以表达我感激首长、主任和你的心(情)。在复杂的阶级斗争中,教导我的,指点我的,保护我的,是谁呢?是首长,主任和你!我能不天天想吗?能不天天念吗?我能不以实际行动报答吗?……
       江腾蛟从此死心塌地卖身投靠林彪,积极参加了林立果谋害毛泽东主席的“小舰队”的阴谋活动,并为其充当了急先锋。
       1971年9月11日夜晚?熏北京西郊军用机场。在一间极不起眼的小平房里,昏暗的灯光下,正在策划着一场震惊全国的巨大阴谋。几位年纪较大的军人将目光都集中在一位年轻人身上。
       这个年轻人一派十分自信的样子,对那几个老军人说:“现在情况很紧张,马上要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会议以前要开三中全会,三中全会一开,首长就不占优势了。现在首长下了命令,要主动进攻……要把B—52搞掉。”
       说到这里,那个年轻人用手指着一个年老的军人说:“你这个歼七在上海打头阵。”
       年轻人接着又对其他几个军人说:“(歼七)打不成,就看鲁珉部长在硕放第二次攻击,再不成,让陈励耘派强击机轰炸。硕放有的是炸药……把炸药往铁路上一摆,就是第二个皇姑屯事件……”
       被这伙人称为“B—52”的是毛泽东主席,这是林彪反革命集团在阴谋活动中所使用的代号。担任打头阵的、代号为“歼七”的老军人,就是曾任过空4军政委和南京军区空军政委的江腾蛟。
       参加这次密谋的除江腾蛟之外,还有空军司令部办公室副主任周宇驰、空军司令部作战部部长鲁珉。
       那个代表“首长”林彪向这几个老军人发出指示的年轻人,就是林彪的儿子林立果。
       还在9月7日,周宇驰受林立果之托,给江腾蛟送来了一份材料。这是毛泽东主席在长沙会见广州军区负责人刘兴元和丁盛时的讲话。
       毛泽东当时出行视察的路线是保密的,对广州军区负责人的讲话也是保密的,周宇驰又是如何地将这样一个保密的材料弄到手的呢?
       9月5日下午,广州军区空军司令部参谋长顾同舟到广州军区去听刘兴元政委传达毛泽东主席在长沙接见广州军区首长时的重要讲话。当天晚上大约11点钟,于新野将电话打到顾同舟家里,向他了解传达的内容。顾同舟就将自己了解的情况告诉了于新野。
       这些内容包括:十次路线斗争,三项基本原则,三条方针,强调干部多读一点书并且加强路线斗争的教育,不要老婆当秘书,不要搞吹捧,对青年人更不要搞吹捧,要加强军队的军事训练,军队要防止骄傲,还有一些其他问题等等。
       于新野连夜将记录作了整理,送给周宇驰。
       9月6日,周宇驰乘直升飞机直飞北戴河,将于新野整理的材料送给了林立果。
       9月7日,周宇驰根据“首长”的指示,将毛泽东的谈话给江腾蛟看过以后,就提出了要谋害毛泽东的阴谋计划。他们还商量了由谁来干这件事。
       周宇驰说:“看起来他们要动手了,如果他们这些人上了台,我们就完了,这样的话我们就不如先下手为强。他(指毛泽东)正在杭州,很快就到上海,回北京过国庆,我们看在经过上海的时候,就可以在上海动手。”江腾蛟说:“要动手就叫王维国干吧。”
       王维国当时任驻沪空军第4军政委,上海市公、检、法军管会主任,手中握有很大的权力,也可以想法调动空军,由他来干这件事情当然是可以的。
       可是,这却遭到了周宇驰的反对。周宇驰说:“王维国不行,王维国太粗糙,这个人太粗。”
       在经过长时间的沉默之后,江腾蛟说:“那好,只有我去吧。”
       9月8日,江腾蛟根据林立果的指示来到首都西郊机场。
       林立果拿出一张纸条来给江腾蛟看。
       江腾蛟接过看了一下,只见那上面用红色铅笔写着林彪手令:“盼照立果、宇驰同志传达的命令执行。”江腾蛟看完之后将条子交还给林立果。当即表示3条:“为了正义,为革命,坚决干。”
       安排完后,林立果走到另一个房间,看见一棵灵芝草,就拿过去送给江腾蛟,并要他好好保重身体。
       9月9日上午,由李伟信在里面看电话,林立果、王飞、周宇驰、江腾蛟4人在一起继续研究。周宇驰提出采取炸铁路的办法,江腾蛟画了一张从油库到将来毛泽东停专列位置的地图,交给了周宇驰。
       林立果布置说:“就在上海搞。如果B—52住在机场,就用40火箭筒配合火焰喷射器干;住在市里就叫几个人用手枪干;不出车站就在车站里干。”
       江腾蛟表示同意林立果的意见。
       9月11日晚饭后,在北京西郊机场的那间平房里,林立果、周宇驰、江腾蛟、鲁珉4个人,研究鲁珉到硕放去指挥谋害毛泽东主席的另一套行动方案。
       林立果说:“以检查为名,到那里去,借口说有些坏人坐着(毛泽东)主席的火车到处搞阴谋活动,对硕放就这么讲。”
       江腾蛟接着说:“如果这样讲的话,李世英真可能干。”
       李世英当时是驻硕放的第15师的师长。
       林立果听后觉得有道理,就告诉鲁珉说:“到那个地方主要是炸铁路桥,那里有炸药。……如果你完成这个任务后,你就升官罗!”
       就在林立果一伙梦想着实现他们的阴谋之时,桌上的电话铃突然响了起来。
       林立果听完电话之后跳了起来。他对面前的几个人发了一顿脾气,下令立刻进入一级战备。
       原来,刚才的电话里得知,“B—52”到上海后立刻改变行程,只在上海呆了一天,此刻他的专列已经过了上海了。也就是说,林彪一伙妄图在上海谋害毛泽东主席的阴谋彻底破灭了。
       当林立果炸硕放铁路桥的方案还未来得及实行时,毛泽东的专列已经平安地到达了北京的丰台车站。
       江腾蛟交待:策划杀害毛泽东阴谋的经过
       1980年11月26日,特别法庭第二审判庭审理此案。特别法庭副庭长、第二审判庭审判长伍修权主持庭审活动。
       江腾蛟被带到被告席上。
       审判员任成宏向被告人江腾蛟宣布:“本庭今天对起诉书第41条指控你1971年9月9日,看了林彪手令后,从9月8日到11日,参加了林立果、周宇驰具体策划布置的杀害毛泽东主席的阴谋活动,并接受林立果指派你为上海地区杀害毛泽东主席第一线指挥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审判员接着问:“1971年9月7日,周宇驰到过你家吗?”
       江腾蛟回答到过,并回答了周宇驰将那份有关毛泽东接见广州军区负责人的讲话材料给他看的情况,以及提出要谋害毛泽东的阴谋。
       法庭传广州军区空军司令部参谋长顾同舟出庭作证。
       顾同舟讲了于新野向他了解毛泽东主席谈话内容以及自己让妻子乘飞机去送材料的情况。
       法庭又宣读空军党办调查研究小组陈伦1980年7月30日的供词:“1970年9月我调到司令部办公室的所谓空军党办调查研究小组,就是以林立果为首的反革命阴谋集团‘联合舰队’……1971年9月7日下午,林立果在北戴河空军疗养院对我说,我们马上返航,回北京……现在舰队进入一等战备……”
       审判员问江腾蛟:“林立果给你看林彪手令没有?”
       答:“看了,用红色铅笔写的。(内容是)‘盼照立果、宇驰同志传达的命令执行’。”
       法庭传空军司令部副参谋长胡萍到庭作证后,出示和投影了林彪的“九·八”手令。
       这份手令周宇驰是随身带上直升飞机的。直升飞机在被迫降的情况下,周宇驰一看大势已去,从身上取出这份林彪的亲笔手令,立刻将其撕成碎片扔在地上。
       周宇驰满以为这样就可以逃脱罪责,他没想到在迫降现场这些碎片都一点一点地被人找来,然后进行了拼对复原。
       据参加反革命政变并亲自看过这个手令的王飞、胡萍、李伟信等人证实,手令的内容与江腾蛟在法庭上所供完全一致。
       法庭宣读李伟信1980年8月31日供词:“1971年9月8日夜11时多,反革命分子周宇驰来电话要我立即去空军学院,顺道先接江腾蛟到西郊机场。林立果和江腾蛟密谈,我听到林立果说,现在形势很紧张,直接对着‘首长’,指野心家林彪,所以要搞‘五·七一’,现在‘首长’委托我来处理这件事。接着林立果又拿出一张纸递给江腾蛟看。事后,到空军学院,林立果又将此纸条给刘世英、刘沛丰、程洪珍和我看,我才知道(这)就是林彪的反革命手令。林立果还对江腾蛟说,现在请你作东南总指挥,此任很重,老政委呀,一定要搞好。江腾蛟表示,一定坚决按‘首长’和你的指示办。林立果走到另一间房间,看见有一个灵芝草,就拿去送江腾蛟,并要他好好保重身体。”
       江腾蛟承认这些都是事实。
       在审判员的审问下,江腾蛟接着又讲了自己从9月8日到9月11日,参加谋害毛泽东主席的全部经过和计划。
       法庭宣读王飞1972年1月4日的交待,对江腾蛟所说作了证实。
       审判员问江腾蛟:“当(你们)研究的时候,有没有人在那里作记录?”
       答:“李伟信作记录。”
       法庭宣读李伟信1971年11月23日的证词:“……开始说,东南方向搞成了,就说王维国病较好,暂不来北京。之后说,有几种情况,打成了,打而不成,不打等,用病危病重等,后来又说用无线还是有线联系,最后又说现在具体方案还没定,密语先等一等。”
       宣读完后,审判员问江腾蛟:“那就是说,你们研究在上海谋害毛主席的时候,北京怎么联系,用了几种方法,对吗?”
       江腾蛟答:“唉,对。”
       关于林立果调动火焰喷射连到上海由江腾蛟指挥的问题,在江腾蛟承认之后,法庭又宣读关光烈1971年11月22日的供词作了证实。
       关于炸硕放铁路桥的问题,江腾蛟承认之后,法庭又宣读王飞1972年1月4日的供词作证。
       接着,法庭传鲁珉到庭作证。
       鲁珉谈了1971年9月11日在西郊机场小平房里的密谋情况,其中主要是:“……现在林彪下了命令,要主动进攻……要把‘B—52’搞掉……林立果又接着讲,江腾蛟这个‘歼七’在上海打头阵,打不成就看鲁珉部长在硕放第二次攻击,再不成,让陈励耘派强击机轰炸。硕放有的是炸药……把炸药往铁路上一摆,就是第二个皇姑屯事件……”
       鲁珉退庭后,审判员问江腾蛟:“你先后几次参加了密谋杀害毛主席、策动武装政变的阴谋活动?”
       “7号一次嘛,8号晚上一次嘛,9号一次嘛,10号同于新野单独个别活动一次嘛,11号一次嘛,11号晚上一次。”
       审判员追问:“几次?”
       答:“一共6次。”
       到此,林彪反革命集团妄图谋害毛泽东主席的整个事实已经清楚。
       最后,审判长伍修权说:“通过上述的调查,大量的事实证明,江腾蛟1971年9月7日到11日晚,参加林立果、周宇驰召集的具体布置杀害毛泽东主席、发动武装政变会议;看了林彪下达的‘九·八’武装政变手令;接受了在上海地区杀害毛泽东主席的第一线指挥;与林立果、周宇驰等共同密谋了用火焰喷射器、40火箭筒打毛泽东主席乘坐的火车,用炸药炸苏州附近的硕放铁路桥;派飞机炸火车;炸毁专列在上海停车点附近的油库,趁混乱之机杀害毛泽东主席,由王维国乘毛泽东主席接见时动手。这些事实已调查完毕。”
       至此,一场惊心动魄的反革命阴谋的事实真相便大白于天下。
       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决书(特发字第一号)对此作了判决:
       被告人江腾蛟,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为目的,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是反革命集团的主犯。一九七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江腾蛟在上海参加林立果为建立武装政变“指挥班子”召开的秘密会议,被指定为南京、上海、杭州“进行三点联系,配合,协同作战”的负责人。九月八日,江腾蛟接受林立果传达林彪发动武装政变手令,参与策划部署谋杀毛泽东主席的计划失败后,积极参加林彪、叶群准备南逃广州的反革命行动。
       被告人江腾蛟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罪,第九十三条策划武装叛乱罪,第一百零一条反革命杀人罪(未遂)。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江腾蛟作了如下判决:
       判处被告人江腾蛟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江腾蛟犯了如此大的罪行,却没有被杀头,当时军队内外有很多人都想不通。特别法庭认为,江腾蛟跟“四人帮”不一样,在战争年代他对革命还是有功的,同时交待罪行也比较好,应予从宽处理。江腾蛟表示党和人民对自己是公正的。
       1971年9月15日——林彪拆戟沉沙后的第三天,当惊恐万状的江腾蛟将自己参与谋害毛泽东、发动武装政变的事情告诉妻子李燕平时,她简直是被吓呆了。在粉碎“四人帮”后,她以为像江腾蛟这样罪大恶极的人,一定会被判死刑,她和8个孩子整天都提心吊胆的等着最后的宣判,当得知江腾蛟没有被判处死刑时,她一晚上都没有睡好觉。
       现在,江腾蛟已刑满释放,李燕平的问题也得到了解决,经过重新审查,她的确不知道江腾蛟当时参与的反革命活动,因此被定为行政18级干部,作为退休处理。现在她与江腾蛟一起,平静地过着中国普通百姓的生活。
       责任编辑杨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