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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越位
作者:李月峰

《十月》 2007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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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事件发生的时候,我还不叫现在这名字;那时候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写小说;那时候我就想买彩票能中个五百万一我渴望这种奇迹。我不故弄玄虚,我到目前为止也还不具备一个写小说的应有的杜撰本事,我就想说这事儿真的发生了,真的,我亲身经历,我实话实说。
       这事儿发生在去年十月间,屈指算算,还不到半年,这也就意味着李骑死了快六个月了,我目睹了李骑的死亡,他被人杀了,如果你没见过杀人,就永远都不知道一个人会多么轻易地被杀死。
       事实上,目睹杀人或目睹人被杀是非常恐怖的事情——想象一下吧——如果你有想象力——我是说这事件要多恐怖就有多恐怖。时至今日,我仍然无法从时时的梦魇的阴影中走出,尽管最后的结果出乎意料。
       李骑,我上面提到过,被杀的人叫李骑。他死的时候三十九岁,与我先前的猜测接近一致。如果李骑是个公众人物,他死了就会被说成是年富力强而英年早逝;如果李骑是如同恶棍一样的家伙,那么,他肯定是咎由自取。可是,李骑究竟是谁?事发这么久了,除了李骑时时地在我的梦中出现——他的面孔十分清晰,实际上,我对他一无所知。
       后来,我努力去想在这起命案发生前,我和李骑是不是在某个时问,某个地方有过短暂的邂逅或一面之缘,抑或擦肩而过的瞬间,因为在野人酒吧的那个晚上,从看到李骑的第一眼开始,感觉上与他并非初次相遇。但,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李骑。
       命数,你相信吗?
       先说说野人酒吧。
       位于人民路与上海路的交界处,在一条叫安民街的街上,是大约二十几家纸醉金迷酒吧俱乐部中的一个。越层式空间,挑空处是舞台,每天晚上一支菲律宾乐队在舞台上演奏爵士乐。乐队中有一个女人,唯一的一个,她唱美国黑人歌曲和乡村歌曲,也唱菲律宾的歌儿。这女人皮肤是橄榄色的,小个儿,深眼窝,浑身上下的肉紧绷绷的,给人的感觉是可以在她的身体上拍皮球。她的头发染成亚麻色,穿着惹火,乳房大得惊人。有男人专门来看这异种的小个子女人演出。她不唱歌时,就骑坐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做微笑状,她总在笑,牙齿很白,她的肤色更衬托出她那有些耀眼的白牙齿。男人可以在这个时间里请她喝一杯,她从来不拒绝。她统共会说四个汉字,两字词组:你好!谢谢!有男人掏钱请她喝酒,转过脸恶劣地骂她骚,她听不懂。
       听不懂等于男人自骂。但这个女人坐在吧台前的样子像个极具色彩的妓女。
       还是说李骑。他与来酒吧消遣的男人多少有些不同,他的不同在于他穿着太正式,西装革履,领带扎得有板有眼。酒吧除了吧台里那个系着规范黑领结的年轻的调酒师外,男人的装束多半以休闲为主。
       野人酒吧的老板曾经是个运动员,开酒吧就带有些动感,曾经组织过几次自助式的露营、登山、潜水、滑雪、徒手攀缘活动,去玩儿的人大呼过瘾。
       有爵士乐,有运动类人群,这是我经常来这里的因素之一。酒吧里常会发生些故事,男人女人间的故事,这故事可能会被演绎成一段经典的浪漫爱情,或也就仅仅是一夜情缘。这是我来酒吧的因素之二。当然有因素之三之四,说出来没多少必要,我不是这故事里的主角。
       那天晚上大约九点左右,我走进野人酒吧,我坐在半圆形的吧台前,这会儿的舞台乐队演奏的是ROUNDMIDNIGHT——“整个夜晚”。一支曲子结束时,李骑过来邀我跟他一起坐坐。
       我不知道李骑什么时候来酒吧的,一定在我之前,但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上我的呢?我不知道。我想说的是吧台前还有另外三个女孩子。其中的两个女孩子非常年轻,也漂亮。我的意思是如果李骑选择另外两个女孩子中的任何一个,把握要更大些,不必担心被拒绝。
       这两个女孩子显然是在酒吧里讨生意做的小姐。这样的女孩子很容易区别,她们的眼神都很飘,衣服时髦而廉价。那种廉价衣服让我很羞隗,我一直都觉得女孩子应该“贵”一点,无论你是干什么的。当然,这只是我认识上的问题,贵贱与否是很难从服饰上找到绝对的依据的。
       还是说李骑。他剃光头,矮墩墩的,我身高一米六七,他比我高点有限或根本就因为他粗壮显得块头大。李骑长一双又大又鼓的眼睛,你看他的时候就会觉得他的大眼睛里面有无数个念头在闪过,你不可能知道其中的任何一个念头。
       李骑手指戴一枚绿宝石戒指,很招摇。他吸现卷的细烟丝,喝软饮料,我还没见过来酒吧的男人是不喝酒的。这一切,都显示出李骑的不同,他的形象很像某部港台片中的黑帮老大。
       “你要喝什么?”当我和李骑坐定在写有“16”台燃着烛光的桌前时,他问我。我喝过雪利酒,加水的威士忌,马丁尼酒,用各种颜色的酒勾兑出的鸡尾酒,巴斯啤酒和慕尼黑黄啤。可是,在一个不喝酒只选择饮料的男人面前,我提不起喝酒的兴致,我选择了葡萄汁。
       那天晚上,从九点到午夜时分,我和李骑交谈得并非十分投机,话题是零散的,断断续续的,有的话说到一半就停了,像美声唱法的抛音儿,调子到了半空中下不来似的。我们更多的时候是在倾听爵士乐,看菲律宾女歌手唱歌,那女人声嘶力竭时,她的两个大乳房上下乱颇,于是,就有男人向她吹口哨,借着献花拥抱之机使劲儿箍着她身体。每每这时候,我和李骑总是相对看一眼,笑一笑,没什么特别的意味。然后,李骑从一个挺精巧的铁盒里倒出些许的细烟丝用长条纸麻利而又熟练地卷起一根又细又长的卷烟,他吸烟很凶,几乎隔几分钟就要卷上一支。我问他为什么不抽香烟而如此费周折地卷烟。李骑说烟丝很纯,味道好,尼古丁成分少,而且,很多时候动手卷烟不显得寂寞。
       我想他的有关尼古丁的说法未必能在理论上站得住脚,但最后一句话倒让我琢磨了一会儿,也没琢磨出什么意思来。
       李骑的那个小烟盒我要写上几笔。银色,可以弹动,有小手机大。一面平滑,上面有细密的工笔画,垂柳,小河;柳树干上有一个鸟巢。这幅画面让人联想到久远的年代。烟盒的另一个面凸出,雕刻一个手持羽毛扇长衫飘逸的如同神仙般的人物。这烟盒更像一个古物。
       烟盒配皮套,皮套握在手中很柔软,是上好的牛皮打磨出来的,我对皮手袋和丝巾有着相当不俗的鉴赏力,牛皮打磨好了比羊皮还细软。皮套是深棕色,泛着光泽,翻盖状安有搭扣,它刚好也能套进我挂在胸前的摩托罗拉386C手机,“啪”的按上搭扣,就看不出我的手机是早已经过时的机型了。
       我喜欢这个皮套。
       李骑初看上去脸有些苍老,谈话进行了多时后,他的苍老感就消失了,甚至可以说他是活跃的。他也喜欢野人酒吧,如果不想听歌儿看表演,尽可以看电视大屏幕里的足球赛。李骑喜欢看球赛,曾经也踢过后卫——没说什么时候。说到踢球,他顿了顿,一笑,打了一个手势,“后卫,在后面,我从来没有面对过球门,换句话说,永远都不可能将球踢进球门。”
       没听出他的语气有遗憾。但我想,总归有些酸楚吧。这感觉就像一个银匠打了一辈子首饰,而自己却没有一件饰品是一样的。
       
       我猜测李骑的年龄是根据他有一个十二岁的女儿,按正常男性的常规婚龄二十五岁算起,李骑应该是接近于四十岁。
       他女儿上小学六年级。
       他女儿成绩一般,他为他女儿请了家教,但没多少提高。
       他讲他女儿时,菲律宾歌手又唱起了著名的AS TIME GOES BY——“追赶时间”。我喜欢这歌儿。
       歌曲结束后,我转回脸,接前面的话题,“你说你女儿……”
       “我从来不给她钱花。”
       “为什么?”
       “女孩子有钱变坏比男孩子还快。”
       我眨眨眼睛,他的某些话还是有些意思的,比如,他说卷烟吸是为了不显得寂寞;比如,他不给女儿零花钱是因为不想让女儿变坏或是不想让女儿过早地变坏。
       女孩子到了何种程度才算是变坏呢。
       “就像她们。”李骑看出了我的潜台词,用眼睛扫视了吧台前坐着的几个女孩子。通常情况下,酒吧吧台有两种人,男人,做“小姐”的女孩子。
       “你跟她们不一样。”停了一会儿,李骑说,“昨天我也看见你了,你是一个人离开的。”李骑的言外之意是我没有跟某个男人一起走。这能说明什么呢?这真的说明不了什么。也许李骑认为可以说明点什么,大概就是因为他认为的说明于是选择了我作为酒吧倾谈的对象。谁知道呢。
       “不一样的大概是年龄,我比她们都大,她们的面孔很嫩,很天真。”我耸着肩膀说。
       “天真?最不可信。”
       “有时候让自己相信某种东西,也没什么不好,再说,她们真是天真到为了一个目的,不是吗?”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就是她们的目的很纯粹,没有虚的,也不是在套你,你不必算计和担心,因为她不是故意要你上当,就像你上超市购物一样,明码实价。”
       “这倒也是。”李骑赞同我说的话,他深吸了一口烟,“我从来没有找过她们,任何一个男人都不敢这样说,我就敢,天下乌鸦不都是黑的,我以前没有找过,现在也没有,以后更不会有。想一想,很没意思,我有老婆,我老婆实实在在跟我过日子。”
       李骑说他老婆爱他,我想这可能是真的,女人嫁给一个男人总归是因为爱,要么,就是她把习惯也当成了爱,这方面,女人很糊涂。李骑说他也爱他老婆,他这样说,我就觉得有点假。
       但这与我无关。
       接着,李骑又推翻了他前面所说的话,“如果我死了,不出半年,我老婆就会再嫁人,女人,哼!”
       这也可能是真的。
       变故开始于午夜。这时候的李骑相当放松,他的两条短腿舒服地伸展开,已经过界到我这边了。我们有说有笑,像熟人。他用舌尖舔了舔快卷成长烟卷儿的纸边,“你怎么一个晚上也没问问我是干什么的?”
       “做生意的呗。”这是模棱两可也取巧的说法。
       “什么生意?”
       “嗯……”
       “别装了,你猜不着的。”李骑收回他的腿,身子向前倾,几乎凑到了我眼前,他的手既夹着烟又捏着杯子,“你无法想象……”他样子神神秘秘,身子又靠回座位上,喝了一口杯子里的东西,眼睛从杯子边沿看我,若有所思,“很多时候,你不面对危险,就会面对死亡,生意场,如同战场。”
       “有那么严重吗?”我说。
       “你根本不懂。”李骑的目光越过我肩头,望向我的身后,我背对着酒吧的门。
       “你不觉得自己应该多吃些肉吗?”李骑忽然说。
       “那你是不是就以为吃肉就能使我长胖?”
       “我说你的脸色……”
       “我有点儿贫血。”
       “我知道一种最简单的补血方法……”李骑的话说到一半,在没有任何征兆的霎时,他的脸色大变。李骑是黑红脸膛,而此时变得煞白,仿佛脸上所有的血液都流走了一样。他杯子里的饮料荡出来,洒到他的身上,他没管这些,而是猛地垂下头。
       我不知道他看见了什么,见鬼了?我没法回过头去看,李骑的慌乱也只是一瞬间,他搁下杯子,用纸巾擦身上的汁渍,已经晚了,浸透到衣物表层下了。他再抬起头,脸色恢复了正常,我捕捉到他神态中的不安和失魂落魄,这神态令人同情。我把我手边的纸巾递给他,他摇头,“没事儿。”他声音变得喑哑。
       我把脸扭向舞台的乐队,其实我只想知道是什么令李骑变颜变色,但我不能直接把头转到后面,那样意图太明显。我的视线落在舞台另一侧的吧台上,我刚好看见两个走近吧台的男人,舞台和吧台没有角度,呈直线形,看舞台也就看到了吧台。那两个男人中的一个朝吧台里向调酒师说着什么,另一个则背靠吧台,他们两个人的身子靠得很近,那个背靠吧台的男人看向我和李骑这边——虽然由于光线的缘故我看不见他的眼睛——是感觉。
       这两个人是谁?
       李骑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我的视线从舞台上转过来,李骑正把手中的烟按在烟灰缸里,他的手在抖。
       “这支曲子的名字很有意思,不能让你爱上我。”我说。
       “我不懂英语。”李骑说,然后,他看着我的脸。“还没问你叫什么呢。”
       我告诉他我姓李,又笑吟吟问:“你呢?”
       “我们一个姓,李骑。”
       李奇?李琪?李岐?李琦?直到案件发生后在公安局录证词时,我知道他叫李骑。
       从这时候起,一直到我和李骑走出酒吧,他再没向舞台望上一眼。
       “李小姐,你吃过三河鱼吗?”李骑问。
       我摇头。
       “我请你吃夜宵,三河鱼,好吧?”他的语气有些急促。之前他没流露出要约请我的意思,相反,他看过三次表,第三次看表时他问我是不是要等到乐队结束后才回家。
       乐队通常要演奏到凌晨两点,当时我没有回答,李骑说了句女人可真能熬夜啊或类似的话。现在,他要邀请我,然后呢?
       我自认为谙熟现代人的交际公式,一个女人在这种暖昧的地方接受一个男人的邀请,也就意味着接受了上床的邀请。还有更简单到一个眼神和一个手势就完成的过去年代男人女人要经过漫长交往过程后才会有的结果。这很实际,也符合现实,人们已经习惯了接受这种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和快餐式的交往。谁还有耐心进行马拉松式的恋爱呢。
       如果,仅是这种意味的邀请,我会拒绝李骑,他不是我喜欢类型的男人,但是,他邀请我另有原因,他的肢体语言已经透露出来了,他不愿一个人呆着或独自一个人回家,他遇见了麻烦事儿或危险,即使他强作镇定也掩饰不了他一脸的焦虑和受到惊吓后的不安。
       他遇到什么事了呢?女人或债务?无非这两种吧。他希望我和他在一起,身边有个伴儿。无论是危险还是别的什么事物,都会降低一半成分。
       “……这个时候我想你也饿了,你一定也想吃东西了,再说,你不会继续留在这里,酒吧要打烊了,三河鱼不错,我还可以给你说说为什么叫三河鱼,你愿意和我去吧?离这儿不远,它旁边是一家韩式松骨馆,你去过吗?疲倦时去松松骨最好不过了,非常舒服……”
       整个晚上,李骑没一口气说过这么长的一段话,迫切?激动?担心?他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盯住我:“……呃,如果……如果你需要些
       钱……我可以……我身上带了一些……当然,我没别的意思……我说了,你和她们不一样……”李骑本打算对我示意吧台上的那些女孩子,但他的脸转到一半停下了,他竭力不让自己去看吧台。
       “好哇,我想尝尝三河鱼。”我说。
       为什么不呢,很多东西我没吃过,很多事物没享受过,我来酒吧不仅仅是满足于听听歌儿或喝果汁。还有,人人有好奇心,女人的好奇心如同性欲,抑制它可不是容易的事情。再说,我怕什么呢?无论发生什么都与我无关,也许,我的内心倒是希望发生点什么事儿,最好是大事儿一我当然想不出竟是杀人这回事儿。因为这想法,使得我在瞬间有一种赴汤蹈火跃跃欲试的兴奋。
       李骑抓住我放在桌上的手,他的手很烫,我还能感觉他腕上的脉搏跳得很快。
       “我们将成为朋友。”李骑说,带着某种感动,“李小姐,你相信缘分吗?我信,我觉得今晚你和我坐在这里就是一种缘分,大概还有天意,谢谢你陪我坐了这么久,这样一个夜晚,这么快就结束了怪可惜的。三河鱼,哦,你知道吗?是一种养殖在池塘里的鱼,在它被端到餐桌前,要换三次水,不同地方的水,三次,所以,这鱼有一种很特别的味道……”李骑的话到最后成了呢喃。
       “我们何不现在就去呢?”我打断他。
       李骑像猛醒了一般,“对,现在就去,现在。”
       他开始把桌上的东西收到衣袋里,很仔细地怕丢下什么,在我们还没有站起身来的刹那,几乎同时看对方的脸,李骑的眼睛瞪得更大了,露出了眼球,我感到一阵惊悚,透过他的眼睛,仿佛看见这时候的他脑海里酝酿着一个什么主意,或者他要用他的眼睛把我装进去。我一哆嗦,真的有什么事要发生吗?
       “李小姐,这个皮套你是不是很喜欢,送你好了,算是一种纪念吧,这是真货,意大利皮。”李骑说着,蓦地,他伸过手,变魔术般地把我胸前挂着的手机抓在手,迅速地套上了那个棕色的皮套。他的动作快得惊人,我相信无论是谁看到这一幕一定以为他在冲动之间摸了我的胸。
       “我相信你是个聪明人,你应该明白一个道理,你得到了什么,就一定要让它变成你的。”李骑的语气变得很沉,仿佛在提醒我,而我这时候无心去领悟他话中的寓意。
       在这个晚上,我几次把玩他的烟盒,我的喜欢是显而易见的,我还把那个套子套在我的手机上,我说这真怪我觉得用在我的手机上更合适些。我不以为这话有什么暗示的成分,现在,李骑把它送给我了,我也不觉得这个皮套珍贵到可以当成纪念的东西,这也许就像男人之间请吸支烟那么简单和廉价。
       无论如何我想说声谢谢,而李骑已经起身向外走,他的步子迈得很大,他腿短,他迈大步就有点儿无畏和英雄的架势。我站起身,跟在这个像英雄一样的男人的身后,然后,一瞥吧台,那两个男人当中的一个在打手机,另一个则把杯中的东西一饮而尽。
       酒吧门外,我和李骑置身于五颜六色的灯光下,有那么几秒钟或更长的时间,我和李骑都屏住呼吸,仿佛在等待着什么。什么也没发生,我听到李骑呼出一口气,谢天谢地。
       我向李骑的身边靠了靠,“我们走吧。”我说。
       李骑似乎想说句什么,刚张开嘴巴没发出音来,就在这时候,我和他同时看见从酒吧另一侧的暗影处窜跳过一个人,这个人朝我们扑来,我本能地向后一闪,那人是冲李骑来的,我看见那人手里拿着一把闪亮的刀,说时迟那时快,李骑还来不及做任何反应,那柄刀已经扎进他的前胸。
       李骑的叫声先于我,我叫出来时,那个动刀子的人早已经跑开了,快得如同迅雷。
       仿佛一瞬间,这条街便挤满了从酒吧里涌出的人群,吵吵嚷嚷激动万分。我呆立在倒地的李骑身边,身体一阵发冷一阵发热,我抖动得厉害,我想平抑这抖动,可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我也控制不住自己了。我要昏厥了,我一激动就犯这毛病,大概是与我贫血有关,不是真正的昏厥,是那种要休克的感觉。
       我的麻烦是没能在警察到来之前离开。
       我告诉你,我活了这么久,三十多了,还没有见过拔刀见血的场面,那是电影电视里面发生的事情,是假的。
       我不知道是如何被警察带到局里,我的耳朵里像飞进两只蜜蜂,嗡嗡起来没完,眼睛如同白内障患者一样时时的有空白的视觉之感,除了自己的名字和住址还能说得清楚外,关于李骑的一切我都无法回答。
       谁?谁是李骑?他们不问我,也许,我还知道,可他们问我,我就不知道了。天快亮的时候,警察放我回家。我不知道自己都对警察说了些什么,或什么都没说,昏厥感时时袭上我,我吓坏了。
       我不知道自己这一觉睡了多久,一天?两天?且不说睡眠时间的长短,只说我在这一场不安的睡眠中做的那个梦。那是一个细节极完整极清晰的梦,它不像一个梦,像一部具有现实主义色彩的电影,我从来没做过这样的梦,我想以后再也不会做这样的梦了。
       我梦见了李骑,他属于一个黑帮团伙,干了不少坏事,他准备金盆洗手,他想与警察联手端掉这个黑帮组织。于是,他被追杀,不仅受到来自他团伙的追杀,警方也认为他谎报实情。李骑四面楚歌,亡命天涯。“我”出现在我的梦里,我成了李骑的患难女友,我随李骑逃过一个又一个城市,躲过一次又一次的劫难。但,最终,李骑还是没能逃掉,他在被一颗致命的子弹击中后的弥留之际,道出了他被追杀的原由:他知道一座价值连城佛像的藏处,他将那个要了他性命的秘密地点刚说出一半就死了。
       这个梦实在很荒唐。
       四个月后,也就是李骑被杀的四个月后,我住处来了三个不速之客。他们来敲门时,我正在看电视,以前不大爱看电视,现在,我不再去酒吧——不可能再去了——就待在家里看电视,电视给我即刻的欢乐和融入。
       电视画面出现一组国际邮品展的镜头时,那三个人来敲门。在这三个人之前,公安局刑侦处的人来过两次,电话传唤过我两回,基本上排除了我在李骑案件中有可能充当的角色的嫌疑。我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了,这事件让我又怕又烦,常常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时候李骑倒地不停抽搐的样子。
       那三个人当中的一个个子很高,几乎高出了我的门楣,他进门时要弯下腰,他戴着一个又大又方的墨镜,络腮胡子,样子很凶悍,不过,说话的语气倒挺平和甚至带有些尊敬。
       “李小姐吧,很抱歉,打扰你了。”
       “你找谁?你是谁?”
       大个子说,“我们一直想来找你,直到今天,警察已经不再注意你了,你知道,我们不愿和警察打交道,我们是李骑的朋友。”
       大个子带有些异域口音,通常我能辨别出几省市地区的方言,但,我说不出这个人来自什么地方。大个子站在我屋子中央,他并不打算坐下来,另外两个人则站在门口,似乎准备着随时夺门而逃。
       我的呼吸有些短促:“我和李骑没有什么关系,我们只是偶然相遇,这些我都跟警察说过了。”我尽量做到镇静。
       “这我们知道,如果不是这样,也不会等到现在才来,但是,你是李骑活着跟他最后在一起
       的人。”
       “警察也这么说,可是……”
       “李小姐,我们还是不要提警察好吧。”
       “……”
       “我想我们最好坦诚布公地谈,我说过我们是李骑的朋友,这只是一部分,实际上,我们是合作伙伴,生意上的伙伴。我们做古董生意,我不知道李小姐是否听过这样一个传说,关于成吉思汗陵墓的传说。我希望李小姐能耐心听我把这个传说讲给你听。”
       大个子讲完那个传说,我也就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了——盗墓贼。这个时候,我也能猜出他异域口音的发源地,内蒙古?藏区?脱不过这两个区域。大个子和他的同伙在鄂尔多斯的一个叫怯绿连山脉发现了一个陵墓,这地区曾被专家考证为成吉思汗众多陵园之一。大个子们获得了一些有价值的古物,而李骑也适时地出现了。
       李骑没有用自己的真实姓名,他四处游走收购和倒卖古物,与大个子们有过交易。这一次,李骑还带来了两个日本人,如果交易成功,李骑收取成交额的百分之五的佣金。最后,大个子与日本走私贩以三十九万元的现金成交古物,在交付钱款过程中,谁都没想到,李骑使用了一个调包计,致使大个子们财物两空。李骑也就此失踪了。
       大个子找李骑三年,有一回在广东的一家饭店发现了他,但李骑侥幸逃脱了。
       “李小姐……”大个子的语气始终是温和的,“我们并不希望是这样的结果,另一次我们又在北京西单的一个集邮市场中狭路相逢,这是命数,是李骑的命数,而我们想的就是要回我们的钱。当然,从理论上讲,这钱也不属于我们,但更不应该属于李骑对不对?可这家伙跟我们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他到死大概也没弄清在这场游戏中,他是老鼠还是猫。知道这一次我们又是如何找到李骑的吗?我可以告诉你,我有个习惯,每到一座城市,必看当地报纸,瞧瞧这张报纸上有什么?”
       大个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的报纸,展开。报纸头版上有一张球迷在酒吧观看世界杯亚洲地区最关键一场争夺出线权的比赛:中国国家队对阵香港队。在众多张表情不一的球迷的脸孔中,我看到了李骑那张脸。
       “这家伙是球迷,我们这一次没有惊动他,弄清了他的住处和经常去的地方,就是想教训他一下,让他明白我们是该下手时就下手的,但是,有点狠了,不,是那个哥们儿干这事儿太专业了,就那么一下子,噗!一个人就没了。这很遗憾,这怪谁呢,是他太贪心,我们干的营生可是把脑袋别在腰带里的,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卷走了我们的财产,他是真正的强盗。现在,他死了,再说太多也无益,我们只想从你这儿得到些有用的信息,比如,他说过一些什么话,他提到过什么人。我还想告诉你,我们都做了些什么,我们去了李骑家,以李骑朋友的身份去的。他老婆是一问三不知,李骑这人,自私得很,手里攥大把的钱,却吝啬得要命,别说他老婆,自己亲生女儿也不肯多花一分钱。他老婆,那傻瓜女人,连自己丈夫在外面干什么都不知道,她把我们真的当成了她丈夫的朋友,她肯定李骑是被人误杀的,有一个该死的倒霉鬼与她丈夫很相像。可怜的女人,下了岗,还在家政公司做钟点工,说她丈夫在外面打拼不容易,为了这个家东奔西跑的——跑?他在亡命。还有他女儿,至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当然,我们并不完全相信她们,也许,那女人和那孩子在作戏也说不定呢。所以,有一天,我们就撬开了他家的门,仔细搜索一切可能的地方,床垫、地板、窗台、花盆下,谈不上掘地三尺也差不多了。找到一张存折,是那女人自己偷偷存的,每月存一百五,上面快一万块了,除此之外,没什么值钱的东西,电视冰箱录音机都是旧的。李小姐……”
       大个子突然话锋一转:“我问你一个问题,如果是你,你会把这笔钱放在什么地方呢?银行是不可能的,现在都实名存款,他也不可能用他人的名义存钱,他不会把钱交到任何人的手中,那么,换成你,你怎么做?”
       大个子的脸面对着我,他黑黑的墨镜让我感觉是一个盲人在对我说话。我捉摸不透他为什么要做这个假设。
       “我?我不知道,我也从来没有过这么多钱。”
       “如果有呢?”大个子追问。
       “……大概会买一处靠海的房子吧。”
       “哈哈哈!真是女人见识,李骑不会这么干,他是那种要时时都把钱攥在手心里的人,投资房产?不,不会。”
       “那我就不知道了,如果他是这样的人,这笔钱是不是就永远地成了一个谜?”我说。
       “不,我总相信……”大个子住了嘴,他大概在墨镜后面盯住了我,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我在明,他在暗,谁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李骑不是傻瓜,他不会让这笔钱废了,他也料定这一次逃不掉的,他一定会用一个什么方法或者……李小姐,你必须将那个晚上你们所有涉及的话题都讲出来,包括隐私方面的。对不起,如果这也算是强制或是威胁,那么,很抱歉,我们本意并不想如此,我希望我说明白了,这笔钱,还在,就在一个地方,我似乎觉得我能感觉到那笔钱,它就在一个伸手可及的地方,我们非要找到不可。那天晚上你们说了那么久,我认为,总会从那些谈话中传递些什么东西。另外,我相信李小姐是个聪明人。”
       我耸耸肩,“我现在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聪明的,但你的话我听明白了,警察也是这么跟我说的,不同的是,警察想找出他被杀的原因和谁杀了他,而你们,是要那笔钱。可是,你们也许会失望的,我把我能记得的都告诉了警察,如果你们需要,我可以再回忆一次,但我声明,我不想卷进去。”
       “那么,我们就说定了,我们到你这儿来,限于你、我们之间知道,别报警,别干傻事。”
       大个子的语气还是那么和蔼,听不出丝毫威胁的成分,但,我知道,这种人是会杀人的。
       我不会报警,不会干任何事,我说了,我不想卷进去,我要把这件事忘掉,也希望他们——还有警察都别再来找我。
       大个子临走时回过头又说,“我们不会再来了,除非……我知道你对我们隐瞒了什么……你不会这样做对吗?再见,李小姐。”
       谁还会愿意跟他再见呢。
       仿佛我刚刚从一场乱糟糟的梦中醒过来,模糊地记得在这个梦中与三个人进行心智的较量,其实,谈不上较量,我处于被动地位,如果他们想,我的命运就会像李骑一样,他们的态度也表明了,不会善罢甘休,而我是唯一可以找到那笔巨款的线索人。他们还会上门,随时都会来,他们认为有这个权利和威慑力,而我也就不得不屈从于这种恶的力量,从此我的生活就会被在无形中监控,这大概就是大个子所说的命数,而它似乎在我与李骑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
       一阵愤怒的战栗掠过我的全身。
       现在是黄昏,我仍然呆坐着,电视打开的,画面和声音都显得很遥远,偶尔我集中精力,才会听进去电视里的声音。
       沙发的另一头,扔着那只软软的皮套一李骑送我作纪念的玩意儿。它成了我回忆一部分的一个具体的道具。
       “什么什么?你是说李骑送你一个皮套?在哪里?”
       “我得找找,上次警察看过后我就扔到……
       抽屉没有,这个……哦,在这儿。”
       “就这个?他为什么要送你这个。”
       “它套在我手机上很合适。”
       “很合适?”
       “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像个不祥之物,你们可以拿去。”
       “这不是很奇怪嘛,李骑送你这东西,嗨,伙计们,如果这个皮套价值三十九万,那么,我宁愿让李小姐留下。哈哈哈!”
       我拿过那个皮套,纳闷自己为什么没有扔掉它,虽然它并没有让我因为李骑的死亡而一睹他物就发抖,但也绝不会再使用它。没有丢掉它是因为我对质地上乘的小玩意儿天生的偏好?还是我的潜意识中以为李骑的这一举动并非仅仅送我皮套这么简单。我说不清楚。
       我的手指伸进去,伸进皮套里——它能容纳三个手指。我把它举到我眼前,泛有光泽的棕色,仔细看,已经发旧了,李骑大概用了很久了,它和那个像古董般的烟盒……烟盒……烟盒……我的脑海里忽然有什么东西在响动,咔嗒!一个念头正飞快地闪过,我竭力捕捉它,烟盒?古董?巨款?我差点儿跳起来。
       李骑做古董和文物生意,他知道古物的价值,那么,他会不会用调包得来的三十九万购得一个古物呢?年代久远的东西,即使是一枚小小的银币,也可能价值连城的,而且,这东西常在手边,随手携带,如果需要的话,又可以马上兑换现款……难道是那个烟盒……
       我甩甩头,不愿再想下去,这已经超出了我思维的程度。
       我的目光投向电视屏幕,一个精神矍铄银发斑斑的老人出现在镜头里。他正缓缓走下飞机,有一大堆人在迎接他。手持话筒的女主持人面对画面,笑容可掬,“观众朋友们,现在走向我们的老先生,就是我国著名鉴赏家和邮品收藏大师马洪安先生。
       马洪安先生此次特意从北京赶来,参加我市第四届国际邮品暨珍藏品拍卖会。让我们记忆犹新的是十年前,马先生在英国大不列颠展览馆的一次拍卖会上,巨资竞拍得手流落到海外的我国现存无几的清大龙三分银邮票。据马先生介绍,大龙三分银邮票同期发行的还有一枚清代小龙邮票,这枚邮票在我国邮政史上第一次印有太极图的水印,也属邮票中的珍品。
       这枚肆分两钱面值的邮票在台湾岛发现一枚,上一届北京邮展中出现了罕见的另一枚,它被一位不愿透露省份的神秘人物以三十七万元的价格买走,马先生当时在国外,与这枚他寻找了多年的邮票失之交臂他感到非常遗憾。
       此次马先生有一个愿望,希望在这次邮展中能够看到那枚邮票,他愿意以双倍的价格购得这枚邮票。我们衷心祝愿马老的夙愿能够在他停留的宝贵的两天时间里得以实现。
       现在,我们请马老说几句,马老,您认为这枚您渴望的邮票会出现在这次展会上吗……”
       我的视线从屏幕上移开,又落在手中的皮套上,我翻来覆去看着它,它就好像一个虚幻,我触摸的感觉仿佛隔着一种东西。它曾经套在一个价格不菲的烟盒上,那个烟盒现在大概作为遗物归还给了李骑的家属,李骑为它搭上了性命,那么,这归宿也算是合情合理的罢。但是,大个子们会忽略它吗?要么,就是这并不起眼的东西被人们忽略而丢掉了也说不定呢。那真是可惜。
       我把手中的皮套的里面无意间翻转过来,里皮的颜色接近于灰色,我的小手指指甲被勾了一下,然后,我发现皮里的一面竟然还有一层薄薄的夹层,如果不翻转过来,无论怎么样都是不会发现这个夹层的。夹层只占皮里的一半,我的手指下意识探到夹层里,天,我触到了什么?
       我夹出了一张小小的纸片,红色,上有大清国和邮政局字样,两个下角分别写着肆分和两钱,全部是繁体字,仔细看,依稀能看出一个圆形印迹,是太极图吗?
       我清楚地感觉自己的太阳穴在跳动,好像所有能跳得动的都在跳,心跳,脉搏跳,眼睛跳,不,不是跳,而是在抖,那种昏厥感又袭了上来。
       电视里传出些我听得支离破碎的话语,“……这是我国最大规模的一次邮品展……港澳台地区的收藏家云集……那个不透露身份的神秘人是不是还会出现……我们期待着目睹那枚珍贵的邮票……”
       我一动不动坐在那里,那枚邮票还在我僵硬的手指间,我的思绪异常紊乱——是难以控制的骚乱。然后,就在一片混沌的思维中,蓦然地又出现了新的东西,是重新估量所有事物的感觉,一种奇特的压倒恐惧无奈愤怒的感觉。我脑海里还仿佛像服过毒品一样出现了一些影影绰绰的幻象:李骑——梦中逃命天涯的李骑;烟盒;戴大墨镜的陌生人;飞来舞去的各种邮票,软塌塌的没有丝毫活力的皮套;一摞越堆越高的钞票……
       我听过这样一则故事,一个叫达米安的生性怯懦的人,渴望发生一场战争,以便用他的英勇洗刷他的一贯声名。他渴望和等待了四十年,而战争最后终于在这个人的谵妄中出现了,达米安死于长年的渴望的激情中。
       我之所以想起这个故事是我对自己上述的经历产生了怀疑,我忽然有点不敢肯定是不是真的发生了那起酒吧命案,是不是我真的邂逅了一个叫李骑的死于非命的男人,还是我的生活太平淡太孤单太渴望奇迹?我像达米安一样的谵妄?我所讲叙的是不是掺和了虚假的回忆和杜撰?我在瞬间决定改变我以前的职业继而选择写作这行为是不是一个错误?
       我又是多么提心吊胆地写下这个故事,如果因为有人——比如那个长一脸胡子的藏族或蒙古族大个子看到——因而使我成了李骑之后另一个被追杀的对象,唯一的理由是我写的这个故事与事实产生了惊人的巧合。
       事实情况是这样的,大个子们离开后的第二天,我搬到一处新居所,我辞去了工作,我用起了笔名,我将原来的长发剪短——这表明我要改变以往的生活习惯而过一种截然相反的日子。第三天,我全副武装赶往机场,我将在那儿会晤一个著名人士。
       接下来是第四天,这一天没发生什么大事,报纸上有点儿热闹,几十家媒体一大大小小的报纸、电视台、电台——竞相报道或是大肆渲染一件多少有点儿八卦的事件。我摘录其中一份在这座城市中挺有分量的叫《商报》上的一条消息,所以把它摘录下来,是因为当时那个记者正巧拍下了一张非常清晰的照片。
       《神秘女子与著名鉴赏大师的神秘交易》
       本报讯,首席记者马野:参加第四届国际邮品展暨拍卖会的我国著名邮票鉴赏家马洪安先生,自己都没料到他的多年心愿得以实现了,马先生一直渴望收藏的清小龙肆分两钱邮票惊现机场。
       昨日,马先生已经准备乘机返回北京,一个神秘女子出现在马先生面前,称自己拥有那枚珍贵的邮票。马先生大喜,经过验证,果然是珍品。随后,马先生与神秘女子达成邮票易主协定。具体交易操作是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事后马先生接受记者的采访,激动言说不虚此行。但问及交易金额和神秘女子的身份时,马先生以尊重当事人意愿为由,没有透露。但马先生也承认,除了那枚邮票是真的,其他情况诸如女子身份等问题他也不清楚。
       这一次的交易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几年前北京邮展会上,相同的这枚邮票被一个神秘男子购得。两起神秘交易是不是有着某种联系呢?这一次神秘男子变成神秘女子,总之,这事件是这次展会上爆出的最耐人寻味的花絮。
       照片上的高个子女子身着牛仔装,戴墨镜,头上是一顶奇怪的帽子,看不清她的面容,确实具有神秘的意味。
       《约伯记》第十三章第十五节有一句话,他必杀我,我虽无指望,然而,我在他面前还要辩明我所行的。这句话是我预备着有一天对找上门来的大个子说的,另外,我还会送上李骑留下的话语,我以为那是我知道的汉语当中最经典的一句话:你得到了什么,一定要让它变成你自己的。
       如此而已。
       责任编辑 赵兰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