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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宁夏]大熊猫的两个愿望
作者:金 瓯

《十月》 2006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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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熊猫一直有两个愿望,第一是希望能好好睡一觉,把脸上的黑眼圈睡掉;第二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拍一张彩色照片。
       黑眼圈
       晚饭虽然吃得很晚,她俩还是稍稍睡了一会儿,九点四十多一点儿,玛丽叫醒了杜蓝,她已经装扮好了,让杜蓝起来洗脸而她则先去发动车。
       车已经买了两个多月了,可她还是一丝不苟地按着卖车的那个小于的说法,天天提前给车预热。这正是一年中最冷的月份,穷人总是不大出门的,她待在车里搓了一会儿手,慢慢地把暖气打开,又顺手按开了音响,佩蒂·史密斯的声音仿佛化冻一样地淌了出来。这张唱片的编号是7,她不自觉地老是去拨7这个号,每次她都觉得自己只不过是随意地按了一下,可每次听到的总是她最喜欢的佩蒂的声音。先让她意外地怔上一会儿,然后心情就马上愉快了。杜蓝就不是这样的,杜蓝一上车就会心急火燎地把这首歌拍掉,嘟囔一句“这是什么破玩意儿”,然后会换上一张“内阁”或者一张“恐惧工厂”,好像她俩这会儿要参加一场紧急动员的反恐战斗似的,听这种音乐不开快车是不可能的。
       车门响了一下,杜蓝钻了进来,她总是坚持穿黑色的网眼丝袜。“这是工作服。”她这样说,并用手指去点每个在场的人,像是要让大家深深地记住这一点。“如果你不穿工作服,人家又怎会一眼就看出你是干什么的呢?”不过今天她没有一上来就换唱片,而是侧着头听了一阵儿,仿佛她那冻僵的脖子还没有从胸膛里完全伸出来,佩蒂的声音重新低了下去,但她好像什么都不准备说。
       “走吗?”玛丽小声问了一句。
       “走吧。”她说。
       车子向前驶去,她们好像只知道这样逼过去,但不知驶向何处。巷子很窄,街也不宽,车在来到街上的时候微微地倾斜了一下,玛丽踩了油门,车快起来了。
       “换一张吧。”杜蓝小声说。
       绕过这条斜街,很快就到了三环,车像是深吸了一口气那样跑起来,杜蓝点了一支香烟。这是她今天的第三包烟的头一支,出门之前她就已经把它拆开了放进包里。她总是坚持用火柴,在家里没有火柴的时候,玛丽听见过她半夜起床去折腾煤气灶,即便这样,她仍会把别人落在家里的打火机扔掉,好像那是她第一件要做的重要的事情,好像没有什么比打火机更让她讨厌和不能忍受了。
       玛丽是不吸烟的,但她几乎可以接受所有的吸烟者所制造出来的所有的令人反感的东西,烟灰、烟蒂、受到污染的空气,以及杜蓝那难以抑制的,在入睡前半小时左右呛坏耳朵的咳嗽声。
       今天杜蓝并没有马上换上“内阁”或“恐惧工厂”,她用一张国语女歌手的流行歌代替了佩蒂·史密斯,这张唱片玛丽只有在她不在场的时候才会听,因为她以前说过她讨厌听懂歌里的歌词,那会让她觉得这首歌不过如此。她这样说的时候,玛丽是相信她的,杜蓝讨阅艮多东西,这些东西里有些玛丽并不讨厌,甚至还会喜欢,可玛丽从来没有讨厌过杜蓝,她完全信任她,信任她的那些理由。那些理由多么好啊,多么的不可思议。
       “现在该死的人越来越多,狼却没有了。”有一次她钻在被窝里,浑身裹得紧紧地,只露出一张小脸。玛丽原以为她早就睡着了,没想到突然说了这么一句。等玛丽把脑袋从电视那边挪过来,准备听她的下文时,她却无声无息,好像从未说过话似的,发出了轻轻的鼾声。
       第二天玛丽专门跑了一趟,到一家玩具店,给她买了一个做得非常逼真的狼头,白色的,有一双白种人的那种碧绿眼睛。她只看了一眼,就顺手撂在桌上,直到那上面积满了灰,变得灰头土脸,完全没了神采。
       “这是假的。”她说。
       在很多时候,她非常会招人讨厌。
       现在城市里的这种路面多么平整,多么好啊,这一定花了不少钱,包括那些指示灯,多么漂亮。玛丽开着车,愉快地在道路上奔驰,突然,她的身体震了一下,车子一下飞奔起来,好像在刚才的那一瞬,有人按下了车上火箭助推器的点火开关,那种要命的音乐响起来了。终于来了,她们必须进入状态,必须分解她们所有的每一秒钟的时间。
       她们快11点时到了“沸点”酒吧,这是她们经常光顾的地方,生意就是生意,她们必须坐在吧台上,先要上两杯酒垫垫底。杜蓝看不起那些面前摆着两杯酒而整晚上摆着不动的家伙,她喜欢豪饮的人,那种把兜里的钱花得一文不剩的人,“如果一个人舍不得在喝酒上花钱,那么他也就舍不得在女人身上花钱。”这是她的名言,和这种人接触完全是白费工夫。
       她喜欢坐在这里喝酒听歌,而玛丽是待在哪里都无所谓,所以她俩挺合得来,在圈子里她俩是最好的搭档,这是公认的。
       这里有个小子上来搭茬,他坐在杜蓝一边,玛丽马上扭开了头,和吧台里的那个叫“螨虫”的小子聊了起来。“螨虫”一见到玛丽就会挤眉弄眼,没事的时候玛丽把他带回去了几次,被杜蓝批评为缺乏敬业精神,可玛丽还是觉得他挺好玩的,包括他挤眉弄眼什么的,一切都显得是那么的没心没肺,这种人一辈子也处理不好自己的事情,永远挣不着大钱,可他活得蛮自在的,对玛丽来说,这就足够了。
       和杜蓝说话的那个小于戴着副眼镜,穿着那种最中规中矩的羊毛衫,举着一杯酒,不停地端详着酒的颜色,好像那里面真有什么值得深究似的,杜蓝看也没看过他一眼,他也不看杜蓝,但他肯定是在远处把杜蓝看够了才过来的。他的目的性太明确了,来之前,他就把预算做好了,把调子也定好了,他不会允许杜蓝说粗话的,他需要的是一个百依百顺的小家伙。一般来说,杜蓝会把这样的人派给玛丽,玛丽做起来比较顺手,而她则不怎么顺手,因为她会一直让自己处于紧张状态,这是非常坏的事。
       她点了一支烟,随手把烟盒扔在了吧台上,脱了外衣,这意味着她已经接受了。玛丽看明白了之后,轻轻地令人难以觉察地捏了一下她的手,准备离开了,她把酒拿起来,一饮而尽,今天的杜蓝做了许多让她觉着奇怪的事情,不过要是不这样,也就不是杜蓝了。她得转到别的地方去,今天已经就这样开始了,况且她并不那么喜欢这里的那个男歌手。
       杜蓝到现在为止仍然没有看过那个和她说话的小子,她正和他说着上个星期的联赛,让他觉得自己是个很懂足球的人。这差不多根本打动不了他,能打动这种人的是亲密的气氛,像老朋友一样的轻松愉快,虽然他打心眼里认为这些东西全是假的,可还是顽固地坚持下去,这是他唯一可以接受的方式。这种人过于自怜自爱,杜蓝笑了一下,把烟掐了,甩了一下头发,仿佛碰巧了扭过头来看了他一眼,她嘴唇的线条上有某种高傲的东西,一双眼睛在昏昏然的酒吧光线里像钻石一样闪闪发光。
       这是她非常迷人的地方,因为她很少表露这种亲切,对人对事,她是一贯施以刻薄的。他还是不抬头,盯着那杯琥珀色的像烟一样盘旋搅动的酒,他的双手在给那杯酒加温,不时地把鼻子凑上去闻一闻,好像对眼前的一切都漠不关心,而实际上他全身的每一根汗毛都在捕捉这个环境下的每一条信息。
       “这是一杯1984年出厂的‘轩尼诗’。”他说。
       他转动那杯酒,让酒在手心里晃动着,杜蓝斜着
       眼睛望着他,一种不想说话的愿望涌上心头。那个男歌手开始唱起一支由一位女歌星唱红的歌,他有着非常职业化的嗓音和动作,但可能一辈子也成不了歌星,成不了让很多人认识的人。杜蓝从烟盒里抽出了一支烟,刚叼到嘴上,在一旁看了她很长时间的“螨虫”一甩手,带着一声清音的打火机喷出了很亮的火苗,慢慢地移到了杜蓝的面前。打火机盖被弹开的那种钢质的愉快的声音向远处蹿去,在一首歌结束的那一阵静默中,所有的声音都突然有了意义,火苗在杜蓝的面前安心地等待,甚至可以听见它吸入空气时微微的呼吸声。
       杜蓝举着那支烟,侧着头,盯着火苗。“螨虫”的手很稳,那只手也好像并不是举着一个什么打火机,而是攥着一个生命的东西——这东西正打算跟随声音之类什么的离开被固定的那个地方,为此它耐心而坚决地努力着。杜蓝的眉头皱了起来,烟头距离那个可以使它丧失掉全部价值的火苗不足一厘米,但她却让它在那儿待了几乎十分钟。这两个相互存亡的东西形成了中心,大家的眼睛都转到这边来了,杜蓝好像对峙般地不去吸燃那支烟,“螨虫”的手颤抖了起来,火焰变得不安,音乐响起,他好像收到命令似的,“啪”的一声合上了火机盖,那个发亮的中心消失了,杜蓝一下子回到了最最平常的空气中。
       过了一会儿,她自己掏出火柴,自我解嘲般地点燃了那支烟。讨厌啊,人为什么总要这样呢。当她把吸进肺里的烟以上扬的悠长节奏缓缓喷出的时候,才发觉那个小子并不像其他人那样在亮光离开她的转移了关注——他一直在看着她,顺便转着捂着自己的那杯酒。眼睛眨也不眨,好像两颗在对着阳光观察时会泛出墨绿的黑色围棋子,嘴抿成了一条线,深陷于粉团般的面容之中。
       “这是一杯1984年出厂的‘轩尼诗’吗?”杜蓝说。她开始看他了,在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她嘴上的那支烟所缭绕出的烟气打了个旋,冲着他直飘过去,好像要捅他的鼻孔。
       “是的。”这小子很吃惊,真得他娘的吃惊了。
       “你怎么知道?”他说。
       所以说这简直是白费工夫。杜蓝慢慢地从嘴里拔出香烟,慢到像是要从一块被浇了糖的山药上拉出一根1米长的丝似的,然后她的两根手指夹着那支烟,向他伸过去,十分纯熟。在她以前吸过的差不多五万到六万支香烟里,她的这种动作最少重复过二十万次,只不过这一次她是直接伸到了那杯酒的杯口,食指微动,弹了一下。
       一小团灰色的物质落了下去,“哧”的一声,非常急迫地四散在了酒里,变成了黑色的渣子。他的手在烟灰被弹进去的那一瞬仿佛受惊般地分开了,但也不是分得很开,仍拢在酒杯的旁边,像是用双手护着一小丛火苗。眼睛也盯着酒杯,勾着头从头到脖子,再到后背,弓出了一个极富张力的曲线,这样过了好大的一会儿,周围的人都做着自己的事情,没人注意这个喧闹的酒吧里的一个极为常见的无聊动作——弹烟灰。
       然后杜蓝觉得自己的眼前忽然一黑;听见了“啪”的一声,头猛地向左剧烈倾斜。她一把抓住了吧台的沿子,才使自己没有倒下,右脸颊像被火烧了一样,疼痛一下子漫延开来,感觉右脸大了三倍都不止。
       这可是头一回。杜蓝坐正了身子,把扶着吧台的手收了回来。烟被打掉了,头发被打乱了,妆肯定也被打坏了,凡是她能看见的人都看着她,“螨虫”正要从架上取东西的双手向右一上一下地举在半空,扭过头来看着她,甚至连他额前那绺谁见谁都想帮他薅下来的染成白色的似乎是专门用来遮眼的长发,都惊散了,打开了,贴住了。这个时候,这个地方的所有空气分子,都一下子长出了不止一只手,相互间紧紧地握在—起,准备围观。
       杜蓝还是坐在那里,充分地感觉着自己。她像是入定般地垂下眼睑,小心地呼吸着,脑子里有一只看不见的小手,正在耐心地一点一点地拧着一千集中了她全部注意力的调谐开关。终于,小腹的深处有个地方跳了一下,像是冒了一个气泡。接着又动了一下,又动了一下,热气开始在那里聚集了,热气足够多了,热气开始匀速地上升,热气到了胸腔,通过了脖子,热气到了脑腔,并且停留在了那里,重新开始聚集。
       这多妙啊!她的眼睛睁开了,像一只午夜的山猫。
       等所有的事情平息下来的时候,所有的尖叫,哄笑,手忙脚乱,被迫离开原地的桌椅,被重新找到的鞋和帽子,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玻璃制品,在地上蹦蹦跳跳的扣子,从衣服上现撕下来的各种兜盖、拉链头和从来没有打算离开的而现在只能是四边缠着线已被改变命运正在适应新身份的布料样品,都傻头傻脑地获得了安定的时候,杜蓝发现屋里只有三个人了——她、“螨虫”和一个不认识的男人。没有办法,人活着就必须奋斗,她躺在这个男人的怀里,因为脖子是硬的,所以无法看到他的脸。
       据说有很多人参加了这场最耗费体力也极富观赏性和刺激性的娱乐活动,酒吧的人对此司空见惯,他们要做得只是事后多一份额外的工作,这份工作虽然没有任何报酬,却是他们整个工作的一部分。杜蓝仍然躺在那里,她并没有受伤,只不过因为用力过重过猛,以至于全身的肌肉都以一个向前冲的状态被固定了下来,她躺着的姿势看上去也不舒服,好像那个人抱着的不过是个被扳倒的人体时装模特,而他居然一本正经地替这个硬塑的家伙浑身上下敲敲打打揉揉捏捏,想把她搞成软塑的一样。
       那个人的手很有力,杜蓝有一种往下塌的感觉,过了一会儿,她发现自己可以把手举起来了,很想吸一支烟,结果发现自己的食指和拇指一直捏着一支眼镜腿,是那种极细致细软得像弹簧一样的贵重金属。
       “这是谁的?”她说。
       这时她看到一直在旁边忙活的“螨虫”回过头看了她一眼,在又回过头去继续忙活的时候笑了一下,她也笑了一下,整个脸都可以活动了,她已经能站起来了,但她一点也不想动,只不过把那支像是从谁的肩膀上生扯下来的一条胳膊似的眼镜腿举在眼前细细地端详。
       “这是谁的?”她说。
       “你可真行呀。”那个男人终于说话了,他的声音像个布鲁斯歌手,他一定蓄着长发,披下来的那部分打着细细的小卷,有一只汤姆·克鲁斯的鼻子。
       “你可真行呀。”他说,“我从没见过一个人像十个人一样发疯般地围攻另一个人,而你居然把这件事整整地进行了五分钟!”
       杜蓝笑了,脸还是有一点疼,只不过那种肿胀的感觉没有了。她闭上眼睛想象他的样子,这个时候“螨虫”一定在旁边悄悄地冲她竖起了大拇指。他可千万不要长得太帅了,那样的话得怎么对他才好呢?
       “我以后想打架的时候就叫上你。”他又说,“你准能在三秒钟之内把一个端着机枪冲我们扫射的人吓跑。”
       “而且会把他的机枪抢下来,团成一个铁球扔到他的后脑勺上去。”杜蓝说。她很有兴致。
       “或者干脆砸他的脚后跟。”他也接了一句。
       两个人哈哈大笑。杜蓝把眼镜腿扔了,她想把它像飞刀一样扔出去,扎到对面贴画的木板上去,可扔出去之后,那条眼镜腿就再也没了声息,他们甚至
       没有听见它落地的声音。这是最后一次。杜蓝站了起来,走到了“螨虫”跟前。
       “你们经理呢?”
       “走了。”“螨虫”已经困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那么我该付你们多少钱?”她说。
       “二十五。”“螨虫”终于把最后一铲玻璃碴倒进了垃圾桶里,“咣当咣当”地磕了几下,额前的头发跟着甩来甩去,像极了一绺残留在拖把头上的烂布条。
       “二十五?”杜蓝说。
       “是啊,你的酒钱,你一直没付。”
       杜蓝转过头来,看着那个男人,那家伙一直坐着没动,见杜蓝看他,龇着牙笑了起来。
       “我不知道你还喝了一瓶酒。”他说。
       看来今天不用叫玛丽来接她了。她给玛丽拨了个电话,想叫她不用过来了,结果发现玛丽那边已经关机了。玛丽一直比她强啊,杜蓝招了招手,示意让那家伙过来,直到这时她才看清一直帮着她的那个人长什么样,四方脸,浓眉毛,大眼睛,总之是最傻的那种。而他也就依着她的心思,傻乎乎地走了过来,手几乎垂在两边不动,步子还迈得挺大,脸上的表情很轻松。
       “你不是在别处惹了事想让我帮你摆平吧?”杜蓝说,“我可是除了打架什么都不会。”
       “我像是那种坏孩子吗子”他仍然是那种嬉皮笑脸的样子。“那样的话我妈会打我的。”
       这就完了。这个人就这么冒出来了。杜蓝发现自己根本拿他没办法。
       “他们向你要了多少钱?”她问。
       “两千三。”他那副故作老实的样子实在很可笑,“我身上只有这么多,幸亏下午时房东没把它收走。”
       杜蓝抱着胳膊站在那里,她的一双眼睛距他的那一双不超过20公分,就这么瞧着他胡说/\道。
       “咱们到底谁该跟谁走?”他说,抬起右手用那只过长的袖子擦了一下嘴或者干脆说是鼻子,“我有点冷。”
       杜蓝并没有马上动,她只不过垂下眼睑又站了那么一分钟,然后放下胳膊转过身走了出去。她不用想就知道他一定会跟在后面。外面还是那么冷,甚至还要冷一些,各式各样的车子开着灯在路上窜来窜去,路灯的四周像是被罩了一个直径一米的白玻璃泡子似的,发出的光不仅是分层的,而且惨白惨白,能照见的也仅止是那个玻璃泡子。她往前走了一会儿,漫无目的,把大衣裹了裹,站住,又往前走。他一定是跟着的对不对。她的膝盖有点冷,那个地方只有网眼丝袜,往上是裙子往下是靴子,靴子下面是路,于是她接着往前走,没什么好玩的。身后的脚步声若有若无,有时会听到许多脚步声而有时候只有一个。她蹲了下来,肩上的皮包落了地,两只胳膊顺势搂住了膝盖,就这么前后摇摆着,把头埋下去,哭了起来。
       等她重新抬起头的时候,发现他正双手撑在膝盖上,瞪大了眼在瞧她,仿佛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事情似的,以至连他的脸都快要被这种惊奇胀破了。
       “真没想到你的身体里还有这么大的水分。”他说。
       有那么一阵子杜蓝觉得自己一点力气也没有了,仿佛可以决定使她成为一个独立个体的那些因素,在这个时刻都同时理所当然地以为没有必要再和她一起待下去了,她就像烈日下的一根冰棍一样,看着自己无情地消失掉。
       今天晚上他们必须得找到一个地方。
       “你刚才说到了房东。”她说。
       “是啊。”他说,“这个人叫马向东。”
       他们打了一辆车,上车后杜蓝又哭了一次,只不过这一次眼泪是往回流的。包括司机在内,三个人都在注意地听着午夜广播,还是没什么好玩的。被用完的力气又慢慢地回到了杜蓝的身体里,她的手抓在车顶棚的把手上,身体晃荡着跟着车一起走,马向东的房客上车时跟司机说了一个地名,现在他们正在往那里去,这可能会有一点意思。有人又在点歌了,他们总是固执地认为电台顺便放出的每一首歌都是他们本来就想点的,而且他们大半晚上守在收音机和电话旁边,为的就是听一首他们早就听过的歌和说上几句话,这多好啊。杜蓝的手滑了下来,她的电话响了。
       是玛丽。今天她已经做了两单生意,正在回家去,杜蓝什么都不想吃,只想赶紧把眼前的这一切进行完。她们曾经相信过一种说法,认定自己可以花以后的那些还没到手的钱,并且以为这是一种快乐,但实际上杜蓝发现自己并没有快乐多少,她只是顺带着又养活了一些她根本不认识的人,而这些人反正也没打算有一天会来认识并感谢她。为买车她们贷了很多款。
       “你总该告诉我你的名字吧。”她说。
       “噢。”
       一路上他扑闪着眼睛不知在想些什么,听到杜蓝问他时眼睛扑闪得更快了,像是要把一个奄奄一息的炉子以最快的速度扇旺。
       “他们一般会叫我帅哥。”他说。
       “但我管自己叫我。”他说。
       “父母管我叫东东。”他说。
       “但他们一生气就换个叫法。”他说。
       “我爸会说混蛋。”他说。
       “我妈则称我臭小于。”他说。
       “要是他们严肃起来就更可怕了。”他说。
       “他们会把秘密全说出来。”他说。
       “他们冲着我大喊。”他说。
       “马向东!”他说。
       “完了。”他说。
       “我四处看一看。最好没人听见。这个名字太俗气了。像极了一个房东的名字。这就更糟糕。因为我根本就是一个房东。按月收钱。收不到就耍流氓。”他说。
       “你还在听吗?”他说。
       “见鬼。”
       他们到了。
       车开到了某一个地方,在开到之前,杜蓝睡了一觉,她的心情现在好多了,下车后她从包里掏出一叠纸巾,用其中的一张清理了自己的鼻腔,把其他的顺手塞给了马向东同志,反正他正待在她身边,而且手上什么也没拿。
       接着他们开始上楼,像一对多年的情侣那样老实,马向东从兜里掏出一张白卡片,对着一扇好像从没打算被打开的铁门晃了一晃,门自己就开了,接着是丁当的电梯门,又是丁当的电梯门,又是走廊里的皮鞋声,钥匙开门声,反正没别的,就是一些声音引导着他们,而他们也是循着这些声音按部就班地执行。门“哐”的一声关上了,马向东“啪嗒”一下按亮了灯。
       “噢,”杜蓝说,“就这里呀。”
       “就这里。”
       马向东搓着双手,四处打量,好像他是头一回进来;对这里的一切还颇感满意,认为这里完全可以接待一位女士。杜蓝再没有说话,用眼角扫了一圈儿,没找到拖鞋,就径直往里走去,一间典型的该死的单身汉宿舍,必须经过一个勤快女主人整整的两个下午的辛苦劳动才能去除其中饱含着的、只在午夜显现的浓浓的汗馊味和失败感。
       “我坐哪儿?”她说。
       “哪儿都行。”
       于是她在屋子中间的圆桌上刨出个地方把包放下了,又从沙发上搂起一堆自打夏天就放在那里的衣服,骗腿儿坐下了。这时候身体还没暖和过来,但屋里总算还有一点可期待的温度。
       “怎么开始?”杜蓝说,她挪动了一下,想让那个人坐过来。
       马向东看了她一眼,好像不知在打什么主意似的,扭头进了厨房。有那么一阵子,杜蓝以为他会拿着一个火钩去把早已封好的炉子捅开,以便烧开一壶水,因为厨房里的各种动静实在太大了,持续的时间也实在太长了,好在后来终于听见了煤气灶打火
       的声音,好像有人在用摇把发动一台已经辛辛苦苦工作了十五年以上的手扶拖拉机。
       他出来了,杜蓝发现他不知什么时候把鞋脱了,袜子倒是洗得很干净,但不怎么合脚,脚头处余出了一寸多长的半截。那么好吧,总算地是干净的,这间屋子突然变得可以接受了。
       “你要喝什么茶?”他问。
       “有啤酒吗?”
       “没有。”他说,“我不喝酒。”
       看那样子,他没有要去买的意思。
       “那就随便吧,你喝什么我就喝什么。”
       是红茶。颜色非常漂亮,杯子也不错。杜蓝拿起自己的那杯举在眼前看,她差不多已经断定,这个人如果脱掉那件糟糕的外套和那条肮脏的裤子,里面的衣服绝对会非常得体。
       “坐过来吧。”她说,她的全身都暖和了。
       但是她还没打算那样干。她在说完了“坐过来吧”的时候突然有了一种平等的感觉,用不着刻意地去做什么或者干脆是专门地为了反对这种刻意而去做什么,她想当然地就感到了舒服,所以这阵子她就想直着手把他抓过来,就像拿着笊篱在鱼缸里捞鱼一样,只要笊篱的直径和鱼缸的口径不是太离谱,就能百发百中。可是事情并没有这样,他来到距她一米远的地方,突然盘腿坐在地板上了。
       他就是这样,听见她说“坐过来吧”,就向她移动和靠近,等到他们之间的距离拉近到一米远的时候,突然,就像一脚踩空似的,坐在了地板上,双手扶膝,神情肃穆。杜蓝不由得微微欠起了身。
       “事情是这样的。”他说。
       他先从他小时候戴的第一副眼镜说起,在叙述当中,用左手抹了一下左眼,又用右手抹了一下右眼,然后左右手的食指上就各出现了一片透明的鱼鳞样的东西。“这是我的隐形眼镜。”他说。然后又说起他为什么要改戴一副这么麻烦的小东西,因为没人会老老实实按时按点地把房租交给一个戴着深度近视眼镜的浓眉大眼的家伙,他们多半要跟他或多或少地捣一点蛋。然后就得好好说清楚他为什么是个收房租的,而不是个盖房子的或是给房子画图纸的,而他要是个给房子画图纸的他会怎么干,不过他还是不太想当一个盖房子的,所以就收了房租。以及到底为什么他就干了收房租这一行,他至今还在纳闷。
       “不管怎么样,”他说,“干一行就得爱一行对不对?”
       接下来他开始讲他爷爷背菜筐的事,菜筐里装了五十二个茄子,而他爷爷怎么也摞不上第五十三个和第五十四个,所以那两个就让他当时只有六岁的爸爸拿着。谁也想不通他爷爷那天抽了哪根筋非要带着五十四个茄子到集上去,而且那年的茄子种得特别好后来再也没有种出那么好的茄子,所以当他六岁的爸爸一手抱着一个茄子的时候就好像抱着两个十三磅的保龄球。
       “你知道当时茄子多少钱一斤吗?三分钱!”
       反正就是这么一通折腾,从他家到集市上的五里路他爸硬是用嘴叼着一个茄子,用两只手抱着另一个,连滚带爬地跟在他爷爷的后面,然后这些茄子一共卖了一块五毛钱。可能还多一点,记不清了。
       后来轮到他和他爸去卖茄子,他们早上四点钟起床去摘,六点钟出发,装了满满一车,往拖拉机里灌了两斤柴油,开始上路。也就是说,如果今天卖不完,他们就得把车存在市场上,过一夜的费用是五块钱。
       “你知道我现在挣多少钱吗?”
       然后再讲他爸为什么老要念叨那次一块五毛钱的事,虽然现在一车茄子可以卖到一百五十块钱,而他只不过在这里收收房租,一月就赚两千块。
       这个时候他停下来喘了几口气,歪着头想了一阵,好像在考虑措辞,杜蓝乘机喝了口水。也就过了那么五分钟,最多五分钟的样子,他把头摆正,看来是想好了。
       “这份工作的基本要领是这样的。”他说。
       为了说清这个,就必须从他前一阵子才明白的他为什么要上一个赔本的高中说起,因为必须要避免冲突,要温和。要用一种和平的方式收到钱,这几乎就是前提,不容违背的前提。要弄明白这一点就得花不少工夫,比如上高中什么的。
       “但是有好多狗娘养的根本不怕我!”
       所以这一切都需要投资,隐形眼镜,肮脏匪气的裤子,乱糟糟的头发,但皮鞋却一定是最棒的,最好是进口的,不然他们一旦看不起你就全完了。即便是这样,有些人还是不痛快,你不能强求这些人把本来可以喝酒、泡小姐和给派出所交罚款的钱当成房租交上来,他们要大皱眉头,“交房租?”这太没劲了,所以一定得让他们怕你。
       “这样的话我没法揽下整个小区的活儿。”
       麻烦就在这儿,对于那些喜欢交的人房东们根本用不着专门雇他来干,而对那些不喜欢交的人那就得完全漠视他们的感受了。
       “你来干吧!”他说,“你准能把他们吓住。”
       “我?”
       “是啊……”
       他又开始讲起收房租的乐趣来了,比如每月里的那一大沓一大沓虽然不属于自己但拿在手里也备感舒服的钞票。杜蓝早就想睡了,她看过了表,已经快四点了,但这小子在红茶咖啡因和对未来的美好展望的驱动下的那张嘴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打算。其实她在后来的大部分时间里根本什么都没听,完全看在那两千三百块钱和那一杯热气腾腾的红茶的分上,才没有公然表示什么,但是她的心突然一下子收紧了。
       “嫁给我吧。”他热切地望着她,双手举在胸前,盘腿坐在地上的身体呈现出一种向上升的趋势,“嫁给我吧!”
       “你疯了吗?”杜蓝的眼睛吃惊地睁得很大,而且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我可是一个婊子呀!”
       “彩色照片”
       要是我告诉村里人我一个月能挣两千块钱,那他们准得排好队挨着个儿地来摸我的脑门子,然后对我爹妈讲上三天三夜安慰的话,目的是让他们老两口不至于因为独生儿子想钱想疯了而过于悲痛。
       要是我没有在二十四岁上因为加减一分钱的算术算得过于激动,从而抽了村长小舅子一个大嘴巴而被迫逃亡的话,我现在肯定仍然在茄子的价格问题上继续使用减法,并且很可能会学得心平气和一些,相应地也会认为一分钱并不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没有必要为那种事情使用暴力。
       因为暴力自有它的用武之地,为一分钱而使用有失对它的敬重。
       我是前年十月份进的城,找到的第一份工作是负责向每一位坐到那些只值十五块钱的桌子上、面对前一位食客剩下的泔水发愣的消费者们传送一碗即将变成泔水的汤面,每天五点钟起床,晚上九点钟拼起饭桌睡觉,折腾一天挣七块五毛钱。还得忍受那位每两个星期才正正经经地洗一次澡的老板的唠叨。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也睡饭桌,也吃店里所卖的泔水,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当老板,大概是为了每两个星期可以到澡堂子去挥霍上五块钱。
       干了两个月后,我实在是受不了了,倒不是受不了苦,因为我那时的确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比七块五毛钱更好的工作,不知道睡饭桌和人道主义之间的关系,也不知道八小时工作制和五天工作制。那时的我狗屁不通,除了卖茄子和做高中习题以及把碗放到桌上时千万不要让碗里的汤飞溅到一尺以上之类的事情以外狗屁不通。所以我的痛苦不是这
       些,以前我在农贸市场上待一天,把鼻子冻成脚后跟了也不过就挣十块钱,这还是毛利不是纯利,因为以我的脑子根本算不清我们家茄子的生产成本到底是多少,等我走了以后我爹开始做批发生意就更晕了,我看他老人家是在赔本经营——只要茄子还能卖出去有现金回笼就大致还得干下去。没什么,说起来丧气,导致跳槽的主要原因是我受不了这里所有的人,虽然我的跳槽现在看起来非常成功,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我的天性里有很大的弱点——我为什么受不了这些人?
       他们的主要特点就是互相仇恨,不管认识不认识,互相仇恨,好像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自由地杀死遇见的每一个人,最低限度也是可以自由殴打每个看上去不顺眼的人,而几乎所有的人他们都会看不顺眼。由于法律的关系他们不能明确地表示自己的态度,所以只好选择一种一有机会就互相咒骂、互相陷害的方式来宣扬他们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后来我想,如果我能以一个大小伙子的身份,整天对着他们哭哭啼啼,可能就会多少让他们满意一些,从而不用这么窘迫地离开那里,把自己逼到铤而走险的地步。
       那时,我的手上只有四五百块钱,外加一个铺盖卷儿。
       首先我想到了投资效益的最大化,这就是说,如果抢劫的话我就得投资一把刀,外加一笔无形资产——十数年的自由,偷窃的话投资会少一些,但也是我同样不能接受的价格。我唾弃了那个面馆后发觉自己又面临着另一个面馆的诱惑考验,这让我非常生气,一怒之下我作出一个绝对荒唐的决定:拿出一百块钱买书。
       那时我背着一个铺盖卷儿,右脚的袜子里塞着四百块钱,左脚的袜子里塞着五十,在街上东躲西藏了三个多小时后(那个卖泔水的老板拒绝将证明我合法身份的暂住证发给我,因为他认为这是他的投资成本之一),我发现了一个同样在东躲西藏的骑三轮的小伙子,他的车上用麻袋捂着一大堆旧书。我肯定是自暴自弃了,大不了再去找一份儿七块五毛钱的活儿,可这会子先发泄一下做大买卖的欲望,于是我拿出了一百块钱,把凡是书名上有“钱”和“富”两个字样的书全买了下来,最后还饶了一本——《怎样让你的雇主欢心》。
       行李变沉了。
       其后的三个月我一直在用一份儿六块钱的活儿和这些书消遣自己,我负责看住一个拾破烂儿的所积攒得整整一篮球场的破烂儿不被其他拾破烂儿的捡走,六块钱不管饭,每天可以在一间纸板搭的小屋里睡五个小时,晚上十点到夜里三点,根本没电不能安电灯,又要注意防火安全第一不能点蜡,好在我后来发现了这小子嘶存的差不多有一万多节各式各样的废电池,就在那堆破烂里组装了一个电池灯,每天花三到四刊、时翻捡还有点电的废电池。也够我忙活的。
       和所有的臭屁篓子一样,我只能买那些富含甲烷价钱便宜的碳水化合物吃,只能饮盗泉之水——要是不顺些东西卖给其他那些破烂大王,我挣到的钱绝对不会使我的胃满意。一有机会,我就拿出我的书来;其实这里也有很多书,什么都有,如果细心翻找的话,有些书的封皮上也有“钱”和“富”的字样,但确切地说,这些书全是垃圾货,我绝对不能允许自己的人生受垃圾的影响。好歹我的书还是被当作书卖给我的。
       读了一段时间后,我有了一些想法,把这些写书的家伙分成了三类。一类是一些所谓的“经济学家”,他们的特点是自己没钱,又看不上小钱,所以就胡扯上一通被称为理论的东西蒙人,企图指导别人怎么挣钱和花钱——虽然不是自己亲手干的但多少能取得一些心理安慰。属于找感觉派,爽一下也算。一类是无名小卒,不仅没钱而且没身份,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谁,但谁都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写这本书,他们根本不管你看了以后有没有屁用,反正只要你掏钱买了就万事大吉。每写一个字他们就知道自己挣了五分钱,每写一个他们就会暗自得意直到凑成一本书。这号人都是天生的数学家,他们中最负责最有良心的家伙只会为下一本书换个新笔名,以免被别人抓住后往脸上涂墨汁。最后一类是一些真正有钱的人,那些呼风唤雨的家伙,动不动就想买下整座城市的人。他们写书绝不是为了休闲,如果你认为他们写书是为了闲着没事儿和你唠唠嗑,那就上大当了。一般来说,他们写书的目的是为了保持市场秩序,也就是说,如果每个人都铆足了劲儿一心要当百万富翁,那准会让那些已经当上百万富翁的人坐立不安的。这涉及什么市场划分啊,再分配啊,或者重新“洗牌”啊之类的事情,即使这帮笨蛋最后根本没当上,也会搅和得一团糟,蛋黄蛋白一塌糊涂。所以有钱人写书,开篇便讲奉献、讲集体精神、讲任劳任怨、讲企业文化——其核心内容就是如何让员工们心甘情愿地上当受骗。至于自己的钱是怎么挣到手的,又使用了什么手段,则讳莫如深,一字不提。还有个非常好的理由:说钱就俗了!
       这一切对于我这么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是个沉重的打击,我马上想到了自己那每天在损失的一块五毛钱,那意味着五个又大又白又暄的馒头,也意味着我可以摆脱目前的这种可耻的生存状况——每天都在偷东西,而且是在偷垃圾填肚子。
       我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乡镇中学毕业的高中生,高考成绩虽然不是很好(好了也没用,上不起)。但“政治”总算及格了,而且是考得最好的一门。鄙乡的人一致认为卖茄子用不着这么高的文凭,所以才跑到城里来发展,可到头来城市人都告诉我要奉献,要任劳任怨,这是我不能接受的。我的眼睛饿得像一对过年的烟花炮仗似的,我还是一门心思想着发财致富。看来看书是没什么用了,理论制胜完完全全地失败了,我必须引入新的思维和新的方式。这时的我变成了一个机会主义分子,我决定涉足目前最有发展前景的一项事业——伟大的房地产业。只有在这种大风大浪里锻炼,才能凸现自己的价值,因为据本市日报的报道,去年经济增长点的九分之一来自于这个行业,而且那些卖房子的已经夸下海口,今年经济增长点要翻一番。年增长100%,只有傻瓜才会去干别的!
       我必须为自己投资一套西服、一双皮鞋和两只有一个眼的袜子。这项决策几乎搞得我全身都是静脉曲张。
       后来我才知道静脉曲张只不过是一桩可以忽略不计的小毛病,真正的大问题是这个行业根本没有做好接纳我的准备,他们面对我的求职请求时总是让我去找一个不存在的家伙:
       “这事你去找老王吧。”
       “他在哪儿?”
       “不知道,你去找找看。”
       要不就是:
       “我正忙着呢,你去找一下老王。”
       “哪个老王?”
       “还有哪个?就是那个老王。”
       还有:
       “噢,是这样啊,你找过老王吗?”
       “找过……”
       “那你跟他说吧。”
       后来他们干脆一见我就问:
       “你找到老王了吗?”
       我发誓我要把这个“老王”抓住后烘干、磨粉、拌在鸡饲料里,再把鸡粪喂猪,把猪肉卖回给他们。可他们一定会及时地告诉我:“我们公司根本没有姓王的。”一个半月后几乎全城的人都知道了一个乡下小子在满世界找一个王姓中年人,相貌特征不详,只知道是干房地产的,具体原因不详;可能有祖孙三代的
       仇。于是每个人见我这副模样的都侧着走,见了有乡下气味的都加倍地客气。不过也有不信邪的,有一天来了一个胖子,看不出年岁,如果他的肩上再挎着一把驳壳枪,任何人一眼就会知道他是哪个部分的。
       他站在我面前足足看了我有二十分钟,扭过来扭过去地看,从不同的角度对我进行cT照射,分析DNA构成并进行行为能力预测。不过看来并没有得出任何结论:
       “你找姓王的干什么?”
       我不知道。我相信没有人能真正理解我为房地产业奉献终生的决心,不管有没有什么“老王”,他们也是不会要我的,找到了也没用,所以我不知道。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我们站着的那个地方离一个垃圾箱很近,有众多的昆虫在为稻粱谋,它们对新鲜食物的兴趣一定与人类一样浓,所以我不得不用一卷画得花花绿绿的报纸来遏制它们的野心。 ’“你在找工作?”那个胖子恍然大悟地说。他突然变得亲切起来了。
       这家伙成了我的“老板”。
       这多可笑,他说他自打听说我在满世界地找“老王”,因为无法确认我的动机,在家窝了半个多月,内心充满了平凡生活所施加的空虚感和由于自己的恐惧所派生的羞耻感,忍无可忍,想找上门来做一了断,结果原因却大出所料。我直到这时才知道我对这座城市做了什么,由于一个乡下人的执著和绝望,这座城市中居然出现了一场小范围的恐怖!我张大了嘴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听着王胖子对我的勇气和毅力大加赞赏,他极力说服我和他一起干,也就是“入伙”。
       “入伙吧。”他说,“咱这一行虽然……”
       他的意见我全明白,但是我担心他管我要“投名状”,太大的无形资产投入我接受不了,无论回报率有多高。
       “你很有可能挣到五千块一个月……”他仍在自顾自地说着。
       “什么!”我说。这时我不得不强迫自己的手离开他的领子,好给他一个有风度讲礼貌的好印象。
       “如果你能收到铁路东面的那一片房租。”
       这句话如果不是我亲眼见到亲耳听到是眼前的这个匪里匪气却又不失忠厚的胖子说的,那我一定会认为天使降临了人间。“房租”这个词太关键了,如果漏听了这个词那无疑会漏掉整个人生。
       他们的人手不够,而这项工作也几乎是房地产业的一部分,而且,这使我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价值,绝不是七块五毛钱一天,也不是为了让一拖拉机的茄子多卖出十块钱就违反法律。我已经连着六天只靠一个白馒头来打发我宝贵的24小时了,但是我不会理睬那个总想置我于死地的肚子的,即便是它哀求我,我也不会在这个时候表现出没有远见和软弱。
       “好吧。”
       我就说了这么两个字。尽管我做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头几个月还是感觉像地狱。问题的关键是没有人打心眼里愿意承认自己欠别人东西,即便是他们已经承认了你的所有权,但他们仍然有权怀疑你所有权的合法性——我为什么没有?你为什么有?以及,最要命的,你凭什么!
       这句话能问住所有的人,如果他们准备跟你捣蛋,这句话就能给他们足够的力量。
       我在铁路东边转了一个多月,总共收到了不到三千块钱,这还不到总额的百分之三。我不知道这些房子是怎么层层转租下来的,这里面肯定有猫腻,不然房东不会让那些有两年多不交房租的人继续住在房子里。
       我肯定承揽了这里最艰苦的工作,最关键的问题是要在一个漂亮姑娘冲你舔嘴唇时或者一个拿着垒球棒的小伙子打量你的脑袋时要保持好自己的心态。你要是能在这群人中搞到钱那就必须具备很多优秀品质,首先就必须是个善于察言观色的政治家,如果没有政治家的那种敏感和厚脸皮,就无法应付许多无赖(你简直想象不到会有那么多)的纠缠不清,那么说不定你从第一天起就会败下阵来,再也干不了这活儿了;其次你得是个苦口婆心的牧师,也就是说你得让这些人相信(哪怕将信将疑也罢),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们好,你是多么的喜欢他们,一点儿也不愿意和他们为难,就是在交房租这件事上,也是本着他们的利益——担心他们这样长此以往会无家可归的。你得把这些长篇大论一点儿不脸红地每天说上五十遍,直到所有聚合起来准备闹事的人都摇着头走开为止;最后一项品质是,你必须是个战士。这要了我的命。
       我不是个战士。这不是说我这个人没有勇气作战,也不是说我根本打不赢,而是我没有作为一个合格战士的那种气魄,可能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具备这个东西,他们一点儿不怕我。如果他们一点儿不怕你,那他们就会时时惦记着和你打上一架,以试试自己的运气。打赢了的话,至少有两三天不会在家门口看着你心烦意乱了。打输了也只不过交上一个月或两个月的原本就该交的房租。更为可怕的是,我发现有些人已经喜欢上了这项活动,简直当成了一项娱乐,只要我一走进那个街区,就会有人跟着,他们嬉皮笑脸地跟上我一下午,目的就是要看看有没有人会抗租。而且他们全都打心眼里认为和我打架是一桩既不违法又充满乐趣的活动,甚至相互鼓动、相互提醒:
       “这一回总该轮到你了吧?”
       或者:
       “你已经一个多月没上了……”
       甚至:
       “你还是不是男人?”
       好在他们从不搞突然袭击,也没什么深仇大恨,所以一般来说受不了多重的伤。后来我发现,他们中的很多人都爱戴我,喜欢我到街区里转一曲儿,因为现在跟着我的人越来越多,已经开始有人下注了。没过多久,只要我一进街区就会有人主动打招呼,然后告诉我今天有哪些人可能挑衅,我的胜算是多少,应该避开哪几个人,以及我和那几个人交手几次的胜负比。我就知道他已经在我身上下了注。但他的这种做法明显属于作弊,是让人看不起的,我不能和他多打交道。
       按照正常规则,选手中只有我是固定的,对手则随机,也许今天我和三个人打了架,也许一架也没打,这全看机遇和具体情况,所以赔率也不同,曾有一个小孩拿出了五毛钱押我和九个人打架,结果那天他赢了五十块钱,请我吃了一根雪糕。
       每和一个人交手我会得到一百元出场费和一百元的医疗费,在我身上赢钱的人的慷慨不在其中。好在我有一副好身板,还有一把子笨力气,总有人为我提供免费毛巾和矿泉水以及免费的建议。说实话那是一段幸福的时光,我从来没有那么有钱过,存折上的零一个劲地增长,我甚至起过雇一个搏击教练和一个体能教练的念头,躺在被窝里都一个劲儿地乐,从来没想到当一个运动员这么能赚钱。
       但是好日子不长啊。我发现只要是好日子就长不了。一天晚上,有人来到了我住的屋子,声称只要第二天我全部输掉,就给我一千块钱,否则就停止这项比赛,并且还要告发我。我知道,只要我接受了这第一桩讹诈,紧接着就会有第二桩,没完没了,直到永远都得听这帮人的。所以其后的一个月我都没去过那个街区。乡亲们都听说了这件事,被我的义举感动了,虽然他们仍然不交房租,但打架的事终于终止了。
       我保住了自己的工作,但我的目标并不仅仅是为了保住工作,我必须扩大再生产。
       
       房地产业除了对生产力没有任何促进作用外,其他的一切都是响当当的。我现在读很多书,买报纸,看新闻,我想成立一个收房租的公司,把所有难搞的事情都搞定。这是一个伟大计划的起始部分,我开始为这件事做准备。铁路东面的房租,目前只能收到百分之十,据说铁路北边的更难收,我倾向于相信那边的人根本没有钱交房租,但不能让他们住在街上去,那样的话我们的空置率就会增加,那么只能让他们把吃饭的钱交上来,这样做的唯一办法是让他们相信交房租比吃饭更重要,至于怎么才能使他们相信这一点,我现在还没有想好。
       没想好没关系,最重要的是事情不能就这么停下来。我买了张最大的本市地图,开始调查、取证、排查、分类、统计,做综合测验,一切的一切,都按照最严密最科学的方法进行。包括本地居民职业、收入,婚姻状况、子女教育、生活态度、消费取向等乱七八糟的事情能搞清楚多少就多少。
       我在外头跑来跑去,不论看见什么都要细细地打量。为此专门到别的街区考察,整天都盼望着能把自己的那双臭脚从鞋子里拔出来晾一晾。在遇到那个女人以前我一直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寻找什么,反正就是走来走去、走来走去,像个百无聊赖的苍蝇一样,飞起又落下;飞起又落下。
       这个时候我已经能够宣称自己一个月挣两千块钱了,我学会了一个新方法——融资,只要能够有钱从我的手里经过,我就要让它多停留那么一会儿,或者能停留多长时间就停留多长时间。我发现真正到了一个特别境界的时候,所有权的重要性比不上使用权,或者干脆说成权利不过只是权利,我们可以从权利中得到好处;更厉害的人则可以从不是自己的权利中得到好处,但一定要用法律的观念把它区别开。
       比如说,你的兜里有一块钱,这一块钱可以是你的也可能是别人的,但最关键的问题是这一块钱在你的兜里。也许下一分钟它就跑到卖冰棍的人的柜子里去了,或者你欠某人一块钱,这时你就要想到,而且必须这样想:你欠他们只是一个数字,而不是现在在兜里的这一块钱。现在这一块钱是千真万确地在你兜里老老实实地待着的,而且你还没有因为一种可耻的欲望把它请出来交换冰棍,那么它就是你的。不管你是不是决定把它花掉,只要它在你兜里,它就是你的。
       在铁路北边最滥的一个区里,住着许多滥人,他们的每一块钱都会花在喝酒和给女人买三角裤头上。不论男女,他们都只有两种发型——长头发和光头。这帮人从来不干正经事,也看不出他们对自己的未来有什么指望,唯一还能让我经常去接触他们一下的吸引力的是他们不敢不交房租,因为他们全都不是本地居民,享受不到当地的保护,所以只好老老实实地把房租交上来。稍稍麻烦的是,你必须得搞清楚他们每一拨人的发薪日,并且要在场,以便他们能顺利和安全地完成自己交房租的重要使命。一般来说,这些人总是在接到薪水的那一刹那感到迷茫和不知所措,他们会在你没有赶到时令人震惊地用一个你想也想不到的狗屁理由把钱造光。
       保险起见,我总是在有时间的情况下去一些酒吧转转。头几次都受到了粗暴对待,酒吧里不欢迎穿西装的,后来才慢慢明白真正不受欢迎的是我的那种着装观念,即认为能把自己的身体用某种纺织品大致上遮掩一下也就行了。后来我为了我的工作就不得不投资了一笔钱,用来购买那些足以保证我有不受打扰权利的衣服。经过了一番令人心力交瘁的讨价还价,我搞到了一套不会让人一看扑上来就打的衣服,真是折磨人啊,现在我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进去了。
       看样子今天不会有人交房租了,台上的那几个人见了我连眼皮都没抬,他们的态度说明他们没什么好担心的。这几个人正在哼哼一支我从来没听过的歌,大致的意思是他们全都吃饱了,正在找事儿干,碰巧就认识了一个姑娘。
       吧台里的酒保看了我一眼,他知道我这个人没有任何不良嗜好,所以也没有理我。他们连凳子也是要收钱的,我一直站着,其实我根本就可以马上出去,但是就迟疑了那么两三秒钟,一件可以成为这个城市我所能操控的最大的投资项目显出了冰山的一角——就在我的眼前,一个戴眼镜的傻小子抡圆了胳膊,打了旁边女孩一个耳光。
       女孩差点被打到吧台底下去了,但好歹她的屁股还粘在凳子上,所有的人都看着她从那儿慢慢地直起身来,就差异口同声地大喊“加油”了。然后她坐在那儿,谁都不看,好像是在“五、四、三、二、一”地数数儿,又过了好一会儿,她说:“哈。”
       她说得很轻,甚至连嘴都没张,也不像是要说给谁听,但是谁都没想到她在这个时刻会这么镇定、这么不露声色地说一声“哈”。好像她盼了这么多年一直都在盼,可还是不知道自己盼的是什么,而她正在为自己为什么不知道纳闷的时候突然来一个嘴巴,所以她说“哈”,好像是终于明白了她盼得的东西原来就是这个呀。
       她说完“哈”就已经离开凳子了,没看清楚她是怎么离开的她就是离开了,然后大家马上就明白了谁是输家,那个戴眼镜的傻小子就是达摩老祖他都打不赢了。女孩在以同时打出四十拳的速度展开进攻。大致看来,她只出了一招他就倒了下来,等他倒下去之后,女孩的拳头还在他头部原来所在的位置对着空气捣了二十几拳,就好像她一招发出后就不受她自己的控制了。然后,她的脚踢了上去。这次的动作比较慢,像是一件力气活儿,不过她踢穿的首先是自己的袜子——裙子一闪一闪,被踢穿的袜子很快就退到了膝盖以上看不见了。所有的人都兴奋地大喊大叫,站起来抡胳膊扬腿儿,战斗的中心地带只能看见一条黑影在滚来滚去,所到之处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能量场的中心,所有的东西都先破碎,然后带着呼啸飞向四周,不时会有一张桌子整个地飞向半空,而且在半空时就碎得不知落到什么地方去了。
       从吧台后面冲出来两个小子,拼着命往里面挤,而四周的人怎么也不愿意让他们挤进去,于是第二战场也顺利地开展起来了,最终发展成为了一场混战。酒吧里昏天黑地,乱飞瓶子和果盘,喊杀声、破碎声以及衣服被扯破时所发出的那种极不情愿的“吱啦”声,甚至连屋子都发出了在强烈振动中产生的低沉“啾啾”声,最后连人都被扔到墙上去了——有个小子紧贴在墙面上足足有十秒钟才掉了下来,你都分不清他一直圆睁着的眼睛到底是长在他的扁脸上的还是早就被画在了墙上。
       警察进来之前我溜了出去,待在旁边看着。已经没人能讲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抬出去了一些人也带走了一些人,等我再一次进去的时候,里面空空荡荡的,服务生们在打扫战场并互相讲着自己的独家见闻,我没有心情听他们说,他们也像往常一样没心情理我,我要找我的未来,我下半生出人头地的希望。
       我要不惜一切代价找到她、说服她,让她参加我们街区的斗殴比赛,并且由我来当她的经纪人。
       [作者简介)金瓯,男,满族,原籍北京,1970年7月生于宁夏。1992年开始创作,以中短篇小说为主。现为宁夏作家协会理事。曾获第七届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
       责任编辑 赵兰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