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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小说]沙城之恋
作者:谢 挺

《十月》 2004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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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一
       林飞第一次去北京是在1996年2月,当时春节刚刚过去,早春的北京还被严寒笼罩着。对一个没有经历过北方冬天的人来说,这的确像是一次冒险,毕竟零下10摄氏度的情形无法想像。如果换种理由,如果不是因为吴小蕾,林飞都不会选择这种时候去北京,但人说起来就是一种奇怪的动物,他可能畏首畏尾,怕冷怕热,但需要的时候这些东西都可以为更高的目标让步,何况他是为了爱情,拯救爱情,已经想不出比这更悲壮的理由了。
       春节这段假期林飞是和吴小蕾一起回家度过的。当时吴小蕾已经借调到了部委,事后来看,那时候她就应当有了和他分手的念头,因为照他们的计划,春节本来是他们订婚的时间,但被吴小蕾以种种理由推迟了。如果这些能称为迹象,那么吴小蕾似乎又在掩盖这些迹象,她装作若无其事,甚至还趁大人们外出拜年时和他睡了一觉。这些对林飞来说自然已经超出了他能容忍的范围,他无法理解了,一个准备和你分道扬镳的人在分手的当口却和你睡了一觉!所以等春节后吴小蕾回北京,他回广东,吴小蕾在追身电话里支支吾吾告诉他想分手时,林飞所能感到的已经不是震惊,他开始怀疑自己的耳朵,开始怀疑那个和他说话的人究竟是不是吴小蕾。真相的确如此,随后的电话中他逐渐证实了这一点,吴小蕾也分批分步骤地交待了她和一个叫程天鹏的 人的交往,那是她去年去北京出差时认识的,正是靠着这个叫程天鹏的人她才借调到了北京。
       事情至此有种真相大白的感觉,换个人也许真会像吴小蕾希望的那样和气地分手,体面地退出,即使骂上几句也仅仅是为了出口恶气。但林飞却犯了混,他固执地认为他和吴小蕾的感情其实很有基础,只:是吴小蕾糊涂了,才会做出这种错误的决定,她迟早都要为这个决定后悔。那个星期他们光长途就打了近一千,反正吴小蕾后来什么样的绝情话都说出来了,但它们都对林飞无效,因为在他看来这些话其实都不真实,都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拯救吴小蕾。
       吴小蕾哭了,在电话里抽抽搭搭,让林飞替她着想,其实她也不想这样。林飞说,那”你回来吧,我们就像从前一样,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
       问题是怎么可能呢?
       去北京是他临时的主意,忽然间闪现的念头,却把吴小蕾吓坏了,何必呢?她说,打电话不是一样,我们不是都说清楚了?
       林飞却猛然在那边悲愤起来,对着话筒大喊:“我们五年了,总不能就这么随随便便几句话说完就完了吧?!”吴小蕾不说话,她故意沉默着,的确,想像不出这种时候这种情形下一个失恋的男人会在北京干出点什么。
       后来为了缓和,林飞开玩笑说:“至少我也应该去把那只钻戒拿回来吧,那可是我送给孩子他妈的。”这么说吴小蕾才无法阻止,她有些无可奈何地说,那,来吧,你来吧。
       林飞放下电话时头有些发晕。他就在这种眩晕的状态下开始去请假。买车票、买皮衣、毛衣,他甚至考虑到北京的天气,但又想只穿一次的东西,也不用买得太好,他在商店和店主讨价还价,说的理由也是只穿一次。他应当非常健康,即使这种情况下还能够不忘记讨价还价,还不忘记钱的重要,那个“只穿一次”的想法也把他潜意识里对这段感情的期望暴露无遗,因此对这次北京之行;对吴小蕾是否回心转意,包括能否抵挡北京零摄氏度以下的寒风,他其实都没有把握,茫然中,他甚至希望这次北上其实是个没有终点的旅行,这样他将永远都在路上,他也就永远都不用去面对吴小蕾。
       二
       林飞和吴小蕾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当时林飞的一个好朋友正在和吴小蕾的好朋友恋爱,就把他们也撮合到一起。其实从一开始他们就不被看好,因为在别人,包括他们的介绍人看来林飞和吴小蕾从各方面都不登对,林飞无疑太弱,而吴小蕾蠢蠢欲动的性情也不像可以长久就范,所以他们的交往在别人眼里也许更像是一种增加阅历的游戏。但当事人的感受可能不尽一样,他们一下子就相处了五年,一对并不被看好的朋友,能相处五年,这本身就应该算是奇迹了,如果不是后来冒出个程天鹏,吴小蕾借调北京,他们也许就顺理成章地结婚生子。这世界上貌似不合理的存在原本也很多,人的眼睛未必能一下子找到更深刻的道理。
       他们的父母亲同样对对方不满,林飞的母亲嫌吴小蕾虚荣,太自私,而吴小蕾的母亲又嫌林飞没出息,女儿迟早要吃亏。关于吃亏的说法,林飞从一开始就有些体会,那时候他还是一家小工厂的助理工程师,收入比吴小蕾略多,但男人的尊严也不是靠这几十块钱就随随便便建立的,何况吴小蕾正在她们局飞快地走红,很难说哪天就发起紫来。所以和活泼可爱的吴小蕾在一起时,林飞心满意足的同时多多少少会有些自卑,这种不安全因素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 担心的就是别人说他配不上吴小蕾,说吴小蕾和他在一起吃亏了。当时正在流行所谓的“一家两制”,所以林飞决定下海。
       下海当然是一种模糊而动听的说法,因为做生意叫下海,到民企当副总也可以叫下海,但像林飞这种条件下海却只能去替别人打工。用林飞的母亲的话,她儿子纯粹是为了吴小蕾才把铁饭碗丢掉的,纯是吴小蕾教唆的结果。那几天老人家哭天抹泪,想不通儿子为什么会放着好好的工作不干而要去替别人打工,在她看来儿子的将来已经被毁掉了。林飞被他母亲一闹,一通眼泪鼻涕下来,也有些后悔的意思,但他和吴小蕾商量时,吴小蕾却冷漠得不近人情,她说,随便你,你考虑吧。真正让林飞下决心去广东的还是他们的厂长,厂长说,噢,想走的时候走想来的时候来啊,没这么便当。结果回厂可以,但得下车间扫三个月的地!当天晚上林飞就买了车票去了广东,他先在东莞找了家工厂做技术员,月薪七百,三个月后工资涨到一千,半年后他跳了一次槽,月薪三千,而且是港币,那已经是吴小蕾工资的十倍了。 1996年,也就是吴小蕾借调北京时,他已经成了这家小工厂的股东,月薪近万,但这终究没让吴小蕾抵住程天鹏,抵住北京的诱惑。
       在火车上那两天两夜的旅程中,林飞其实已经明白他正在做的是一件徒劳的事,这个北上迁移的过程一边折磨着他的神经,一边又让他痛苦地清醒——他很可能就要永远失去吴小蕾了。这种想法让他伤心,尤其车厢里放着周华健那首老歌,“爱到尽头覆水难收——”更让他有了感同身受的绝望。这首歌他在卡拉OK厅都不知唱了多少遍,他这时候好像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你这样一个女人”会“让我欢喜让我忧”,不过,很快的,他又像所有的失意者一样,开始培植另一种希望,那就是吴小蕾见到他很可能会因为最后的一丝眷顾,而不顾一切地跟他回去。当然,这种想法又引来他的自嘲,后来,他退了一万步,这么想,哪怕就是见见面也好吧!
       火车进入河南后,似乎也随之进入了荒野,灰黄色的土地朝着地平线的尽头平铺直去,没有绿色,树木干枯,只剩下纤弱的躯干,在没有春天的背景下原野袒露着荒芜。这一路甚至很少见到人,偶尔看到一位,也瑟缩着脖子,不知是老是少,背上是一捆柴,他前面那一堆,如果不蠕动的话,很可能就当成岩石了,但那是几只羊,羊正在慢慢地在田埂边寻找那些只有它们才能辨认的嫩草。羊倌终于转过身,是个孩子,他用一张憨厚的笑脸迎着正在与他擦肩而过的列车——林飞心里涌过一阵复杂的情感,他想起怜悯这个词,却因为羊倌脸上酌灿烂而无法办到,至少他无法确定他们俩谁更值得怜悯?
       他终于到了北京,裹在看不到首尾的人流中出了站,站在车站广场时他却有些茫然了,因为别人都在飞快地分散,目标明确地进入北京,他却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第一件事可能都出乎他自己的意料,林飞本来应当立即给吴小蕾打电话,他却没这么做,而是拦了辆出租车直奔天安门。去天安门,去天安门广场!尽管这是个临时决定,但为了这一天似乎等了很多年,所以一旦决定下来不仅不显突兀,反而有种理所当然的痛快,也许与吴小蕾相比,天安门才更像一种急于兑现的情感。
       司机师傅显然和他开了个玩笑,拉着他一路往东,不时介绍一些景点给这位初来乍到的年轻人,然后掉头往北,绕二环路,也就是从前北京的老城墙狂奔起来。现在老城墙早已荡然无存了,但它仍然是一种界线,一边是老式的四合院,另一边才是越来越高的大楼。
        那个几乎完整的圆圈给林飞留下了一个北京最初也是最直观的印象,北京的巨大,宽敞的街道,尤其是北京用地的慷慨让他吃惊。他曾在南方几个大城市走动过,可那些地方与北京一比,都显得小气了。林飞的身体不自觉地在车座上转来转去,无论左边低矮的老城,还是右边林立的高楼都令他流连,这种对比在他脑子里留下异常强烈的印迹,仿佛如此才能承载更多的阳光,而他们前面那条路也像一条不曾拐弯的通衢大道,永远都走不到头:以至司机师傅问他是不是头次到北京也没有太留意。等他离开时再来追索这句话的意义,林飞不禁哑然笑开了,那时他的心境已不大相同,对这些顽劣的小动作倒不太在意,他甚至想,还有什么法子能一下子对北京有这样一个完整的印象呢,而了解北京,也就是了解了吴小蕾。
       后来司机把车停在大会堂旁的一个车站上,等林飞付完钱,又让他朝前走几步。那时候,他已经看到天安门的红墙了,微微地斜着,只是因为日照的原因,而且不是照片或电视里看到的那种标准形象,他才没有意识到,这么茫然地走了几步,面前忽然间一宽,那个世界上最大也是他有生以来最想看到的地方就这么完整地出现了。
        那就像是一刹那间发生的事,林飞心里一点防备都没有,所以那时候他站在广场边;面对着天安门一动不动,鼻子竟不可思议地开始发酸。
       三
       林飞在广场上一直待到降旗仪式结束,奇怪的是就在他准备打电话时,吴小蕾又一次落选了,头一次她输给了天安门,这一次她输给了一个叫王岚的女人。
       那时候天色已经转暗了,太阳虽然还没有完全落下,但像一只鲜嫩慵懒的卵黄一样稳稳地挂在一排建筑物上。温度明显降低,风却大了,冲到鼻孔里隐隐生痛,林飞听到自己的肚子咕咕叫着,忙掏出通讯簿找电话亭打电话。的确,都这个时候了他还什么都没安排,他也因此有些着急。通讯簿上有他的体温,打开来,不是他的亲人就是朋友、同学,很多人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他翻到吴小蕾那一页,上面有她在老家的电话,现在的电话,老电话没有被划去,当然即使划去他也背得出。电话占线,忙音,再拨还是忙音,就在他第七遍或第八遍拨号的时候看到了王岚的名字,林飞便犹豫了,要不要先给她打一个,或者打不通再跟吴小蕾联系?
       王岚是他一位同事的同学,也是林飞在北京除了吴小蕾之外惟一可以建立联系的人物。当初他和吴小蕾的事在公司里传开了,其实失恋这种事用不着当事人自己宣扬,那几天林飞都魂不守舍,一副落魄的样子,上班时不停地看表,打哈欠,只等着下班好去打电话,谁都会猜到些缘由。大家于是都挺同情他,而王岚呢,则是这种同情的副产品,他同事说,你到了找她吧,如果她没去美国的话,肯定会帮你的,至少找个住处应该没什么问题。
        他开始给王岚拨屯话,这次是通了没人接,铃声一直响着。林飞开始想一个人都找不到吗?老天爷要他一个人都找不到吗?好在就在他放弃之前终于有人来了,拿起听筒。
       “喂,请问王岚在吗,我找王岚。”
        “林飞吧?”林飞一直奇怪为什么王岚一下子就能猜到是他,这难道就是常说的那种直觉?
       “到了是吧?肖洁上午给我打过电话了——那你现在,在天安门?那过来吧,你打个车吧,打面的,十块钱就够了——”又告诉他走的方向,地点。
        林飞听到自己在噢噢地答应着,心里悄悄地升起一阵暖意,为女人可知可感的声音,在偌大的京城终于有了一个很实际的可以靠近的目标,他只能感动。也就在这一刻林飞觉得自己和北京忽然间亲近了,北京现在具体而微,刚才还是吴小蕾、长城、故宫、天安门,现在它只是一个叫王岚的女人。一辆黄色的长安车经过时,他很果断地扬起了手。
       王岚家住在海淀,一幢15层高楼里,按她的说法这还不是最高的,顶上应当还有一层。他们的见面倒没遇到什么波折,很顺利,基本上是按电话里事先的约定,在离王岚家不远,一家大超市门前那个金属城雕下碰的头,那是举鸽子的女人,高耸的银质胸脯上落满了尘埃。王岚领着林飞到家,换了鞋,才引着林飞参观了一下她的二居室。她的房间出乎意料的朴素,仅仅是整洁,连一点女孩喜欢的装饰品都没有,倒是房间里很热,坐两分钟外衣就穿不住了。林飞因为初来乍到,兴趣应当还在这幢楼的高度上,他到过许多饭店顶楼的旋转餐厅,却从没到过这么高的住家,于是忍不住把头贴到玻璃上去看外面的街景,王岚看他这样,便把他带到阳台上,从这儿据说还能隐隐地看到西山,甚至最后一线夕阳被灰色的云层吞没的情景也正在上演。过了会儿,林飞搓着手兴致勃勃地回来了,这是他高兴时的动作,“你住这么高,头不晕啊?”王岚愣了一下,不知道怎么回答,“咋个会啦?”她突然冒出一句方言,这一次轮到林飞愣了一下,两个人便一起笑起来。
       
       对他们来说,还有一层容易亲近的关系,他们俩是老乡,都是他们那座小城市中的三百万分之一,用王岚后来的话,他们在老家都没遇上却在北京遇到了,这就是缘分。当然,王岚现在是正式的北京人,有住房和户口,所以他们不再用家乡话交谈,而是用普通话,也只有细细分辨,才能找到她不正宗的齿音。
       这时候林飞注意到,他同事让他带给王岚的一个铁观音礼盒已经被她拆开了。王岚解释家里没茶了,她又不怎么喝茶,总忘记买。这个举动顿时让林飞有些不安,坐在这儿喝自己带来的茶,好像坐下去的理由都失掉了,所以他忙不迭地说可惜、可惜。王岚则轻轻地笑了笑。
       茶叶大多沉在杯底,需要二道水才能完全泡开,但不断上涌的气泡还是让茶汤慢慢地渗出些绿色。两个人这时候都看着茶杯,似乎真要从茶叶分解的过程研究出什么重要的道理。王岚先端起杯子,喝了口,噢,不错,味道蛮好的,不过我也不太懂茶。林飞这时候也跟着喝了一口,然后装出很老练的样子说,如果是陶杯就更好了。
        王岚又是一笑,她看了看林飞,肖洁在电话里介绍的那个小老乡,她想象中应当就是这个样子,他进门时的兴奋以及接下来的不知所措、莽撞、冒失,应该还是个孩子吧,也只有这样的人才会在大冬天,毫无预见地从广东跑到北京。甚至在林飞身上,王岚还看到她弟弟的影子,都是这种浓眉毛,细长眼,这是他们那儿的人共有的长相,刚才她下楼去接他时,他就这么站在寒风地里,鼻子里大声发着吸溜声,但皮衣却冲着风口敞着。
       “你——”
       “肖——”
       这一次两个人几乎同时开口,于是他们又笑了。“肖洁怎么样,还好吧?”王岚等了等才开口。
       “她不错,精着呢,才几个月,就是人事部主管了。”说到别人时,林飞的语气就顺畅了。都是这样,故事总是从不相干的人身上 开始的。
       “肖洁刚去的时候在门面上,每天都得开关卷闸门,开还好说,关的时候就费劲了,你知道肖洁的个子(王岚笑起来)——有一次我们老板去那儿办事,她就请他帮她做这做那——她不知道是老板,结果呢,老板就把她调到办公室去了。”两个人一起因为肖洁笑了会儿,林飞接着说,“肖洁说还是你混得好,嫁了个好老公,顺利的话很快就要去美国了。”
       “我吗?”王岚沉吟地反问,却没有继续下去,她停了停,借倒水的功夫问林飞,准备待几天,这一次准备在北京待几天?
       林飞想了想,这的确很难回答,“办完事吧,办完事就走。”显然这个事就是吴小蕾,但在他的猜测中吴小蕾不希望他来,自然也不想让他多待。
       “那你住在楼下怎么样,我们楼下有家招待所,还不错。”
       林飞笑了笑,他想起来,这件事他还没来得及安排,也许吴小蕾也会这么说的。
       王岚显然误会了,忙说:“真的挺好的,不是地下室,我家来亲戚朋友也都住那儿的。”
       他赶紧解释不是这个原因,他只是想起一点别的事。
       吃饭前他们先去后面那家招待所把住处落实好。林飞只交了一天的房钱,因为他还是想第二天就搬到别的地方,尽管到什么地方他还没有想好,还只是个念头,但最起码应当离吴小蕾近些。登记时,王岚远远地在房门边站着,样子看上去像在读旅店的管理手册,林飞一个人很沉着地伏在窗口前的一张桌子上填那个复杂的表格。他的身份证还是老家的,所以要照实填,只是在填来京目的这一栏,他想了想,终于想到了出差,然后就胡乱地填上去。
       四
       给吴小蕾打电话是在他们在饭馆里等着上菜的时候,有那么一段时间似乎能说的话该说的话都已经讲完了,他们便隔着旁边那块巨大的落地玻璃墙看街景。外面的寒风中走过一对遛狗的夫妻,小狗在每一棵树下都颤动着鼻翼,流连忘返,街上快速地跑过去一排排车队,虽然只是一瞬间,林飞也能分辨出它们是凌志、宝马、奔驰或者奥迪——能做的事情都做完了,他必须做点什么来填补一下这突然间与天同大的寂寞。打电话,他必须打个电话了,一旦念头产生竟然就不可扼制,变得坐卧不宁了,他要知道吴小蕾在干什么,猜想中吴小蕾也在等他的电话,和他一样焦急却更无助。幻象终于让林飞站起来,他做出一个非常有责任感的架势告诉王岚他要去打个电话。王岚点点头,指了指柜台,示意那儿就有部话机。
        电话还是占着线,这时候是高峰期,经验告诉他这也是最不容易打进电话的时间。吴小蕾说过她住的宿舍走廊上有一部公共电话,但这时显然被人占着。林飞放下话筒,等了会儿打过去,仍然占线,林飞开始骂这个煲电话粥的,但他很快反应会不会是吴小蕾,吴小蕾正在给什么人通电话。他第三次拨号,电话终于通了,显然他骂对了,刚才的人一定不是吴小蕾。一个女人的声音替他召唤,“小吴,电话——”他听到那声音在走道里闷闷地传出去,接着,另一头似乎有人应答,不知道是不是吴小蕾。“你等着啊!”电话被搁下了。他当然只有等。
       这段时间可太长了,长过了百年,他猜吴小蕾在做什么,方便还是化妆,这么猜着终于听到一阵高跟鞋声,是跑过来的,但也不急,平稳地跑过来。接着就是他再熟悉不过的那声“喂——”
        他一激动就想不起说什么了,半天才说:“是我——”
       “你才到啊,不是下午的车?!”他感到一股暖意,如果不在乎他,是用不着记住这些的。他只得说下午去了天安门,但随即又担心这种回答吴小蕾会不会责备。
       “你住下了吗?”
       “嗯。”
       “吃了吗?”
       “吃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回答,他忽然害怕这时候吴小蕾提出要见他。但没有,吴小蕾只是说那就好。“等会儿,我得出去办点事儿——工作方面的。”后一句解释当然是通知他今天肯定不能见面了,但她没告诉他是哪种工作,又为什么选择这个时候。于是他又有些不甘,“那……”
       “要不明天中午怎么样,上午你去故宫看看,中午你给我打电话,我们一起吃饭?”虽然是商量的口吻,他却没有选择的余地。
       林飞放下电话回来时,菜已经上齐了。他坐下来时,脸色有些发灰,显然刚做的事并没让他满足。王岚问他打通了吗?也只是点点头。那吃饭吧!他把筷子拿起来,才发觉桌上只有三个菜,一个汤,便又放下筷子,重新拿起菜谱对王岚说,再加个菜吧,有一道菜,不知你吃过没有,我推荐给你。林飞笑着翻菜谱,他发觉这时候他就是想挥霍一下,找个理由多花些钱,王岚想拦阻都来不及。
       那是家粤菜馆,老板是个中年胖子,听到他们要加一份脆皮乳鸽,没来由地高兴,忙叫伙计抱着一只鸽子出来给他们查看。林飞却问:“这是标本吧?”“什么?”老板一时没弄明白,但还是听出话里的挑衅。林飞又说:“等会端上来的肯定是它?”老板不高兴了,让林飞去厨房守着看他们开膛去毛下锅。王岚说:“算了吧,你们这么活活地拿上来,还怎么忍心吃?”但林飞说:“就它吧!”坚持让他们赶紧去开膛去毛下锅。这顿饭原本是他想做东的,但结果呢,却让王岚抢了先,她趁上洗手间的功夫抢先把账给结了。
       他们出来时,风已经停了,北京的夜晚深邃、宁静,而寒冷又将这种感觉凝聚起来,使能够知觉的空间变得更阔更大。这时候大概是晚上九点来钟,可他们却有种夜半三更的错觉,林飞说在我们那儿大概最热闹的时候刚刚开始吧?王岚也说了她的印象,因为她刚来北京时,北京人休息那么早她还不适应。这时候因为一方面时间还早,另一方面也因为该花的钱没花出去,在口袋里乱跳,所以林飞就提出去什么地方坐坐。王岚笑了,这半天她对林飞算有了些了解,知道不花些钱,他一晚上都会睡不着,所以就同意了。她摇了摇头说:“我们那儿的人都耿直得要命。”耿直得要命,她又一次用了乡音。
       他们选了一家酒店,在大厅夹层,也就是相当于二楼的一个偏僻的座位坐下来。林飞替王岚要了新榨的果汁,和一些开心果、话梅一类的零食,他自己则要了两瓶啤酒。林飞喜欢喝啤酒,用他的说法他的肚子都让啤酒给撑大了,王岚说那你吃饭时怎么不喝?林飞只好说忘了。也许是真忘了,当时他的确没顾及到。
       大厅里一直在演奏一些舒缓的钢琴曲,不久又有一把小提琴或大提琴加入进来。林飞几口啤酒喝下去,心里就有了一股越来越强烈的倾述欲望。那天他是不打自招的,王岚出于尊重倒没有刻意追问,但此情此景,尤其小提琴如泣如诉的声音响起时,他和吴小蕾五年的故事也在他脑子里活鲜鲜地蹦跳着。这时候坐在他对面的王岚,就像他的——一位大姐,尽管他们刚刚认识不久,却让他信赖也让他依赖。他真的有点收刹不住了。
       这也是林飞第一次向别人讲自己的故 事,他和吴小蕾五年来聚少离多的交往过程,他的相思之苦,以及吴小蕾的薄情寡义,即使这样他还是在用词上选择那些听起来更柔和的。虽然王岚从她同学的电话中已经知道了一些细节,但那毕竟是最平静的语音讲的一个旁人的故事,只是一个大概,而现在才是完整的呈现,叙述者的语调,抒情的音乐都在构成这个故事的背景。当然,它很普通,只是一个平常人的感情故事,也是很健康的故事,甚至没有晚报上随便一则故事那么曲折,但王岚还是感动了。尤其,到最后林飞的眼角已经溢出了泪花,她心里竟突然地痛了一下,于是王岚赶紧低下头去喝了口饮料,为的就是要避开这双眼睛。
       其实每个人都一样,都认为自己的爱情最浪漫,最值得大书特书,是一部最最精彩的爱情小说,都是这样。所以等到王岚发表意见时,她说的是人各有志,恋爱这种事不能勉强这种再普通不过的道理,她不想站在林飞的角度再为他的感情推波助澜,其实从林飞的讲述,结局她已经看到了,她比他大几岁,经验这种东西自己会说话,所以她相信林飞其实也看到了,只是看他愿不愿意承认。林飞同意王岚的观点,他说是、是、是,但下一话题开始时,显然又把它抛在了一边,他仍然在自己的感情中沉溺着。
       就在这时候响起了一个女歌手的歌声,是歌剧片段《图兰朵》或者《蝴蝶夫人》。林飞对歌剧一知半解,但他和王岚几乎同时都被这明净高亢的歌声吸引住,他们把刚才的话题搁置一边,然后专心致志地开始听歌。这时候几乎整个大厅里促膝交谈的人和他们一样都停了下来,静静地欣赏这段与他们的生活不尽合拍的旋律。林飞在钢琴旁找到正在放歌的女歌手,她一袭白裙,一只手轻轻地搭在钢琴上。歌里的内容林飞显然听不懂,但他却被歌曲的气势征服了,那是首情歌吗?可它那么气派而骄傲,歌者的声音也是最天然的,没有麦克风,但却用一种最质朴的力量找到了直冲云霄的感觉,整个大厅,整个玻璃穹顶都在一瞬间充满了豪情,都在振动,它让每个人都放弃了窃窃私语,放弃了自己。
       林飞显然被感动了,他正在容易被感动的时期,所以不能例外,也不能自持,演唱一结束,他就迫不及待地鼓起掌来。大厅里于是响起他孤零零的掌声,只有他一个人在鼓掌,其他人一定都见过大场面,也不如他感动。女歌手微微地欠身向他致谢时,林飞才有些不好意思,他发现王岚笑意的眼神正对着他,就说应该问问女歌手这是首什么曲子就好了。
       这是个完美的夜晚,充满了悬念和奇迹,一段感情走向了尾声,于是又为另一段感情的开场做够了铺垫。有时候林飞会想其实老天爷是善待他的,他并不想让他灰心,并不想让他在感情的问题上从此一蹶不振,那叫补偿吗,或者拯救?
       他们的故事是从午夜开始的,当时王岚吃惊地发现时间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十一点,她说,完了完了,得赶紧了,十一点半电梯就关了,爬楼可得爬死我。于是他们慌慌张张地结了账,赶紧打了个车往回赶。但他们注定是来不及了,也就是说他们今晚上注定要在搀扶和喘息中爬上15层楼。到三环的时候他们遇上了零检,司机师傅突然回过头说:“你们是认识的吧,赶紧问个名字!”他们还在糊涂时,车就已经被拦下了,车门两边分别站着两名警察,他们被请下来,然后被带到马路两边,他们被一条宽阔的街道隔离开来。
       林飞一直记得那个长青春痘的小警察,他用一种喉咙底才能发出的声音,懒声懒气地问他哪儿的,来北京干什么?又问他和王 岚什么关系。林飞一边掏着身份证,一边说:“我们是老乡,是同学。”这当然是乱说了,但他偷偷地看马路对面的王岚,发觉她似乎更乱,她肯定没带身份证,所以在那儿胡乱地比划,她会不会忘记他的名字?最后他看到王岚在翻电话本,手提包却掉在地上,里面的东西也落了一地,她应该是气极了,可又无可奈何。林飞忽然间想笑,因为王岚急起来竟也像小姑娘那样跺脚。尽管最后事情终究能搞清楚,但他们爬楼的命运却不可避免。
       
       那天晚上林飞把王岚送到家里,果然电梯已经停运,他们一起爬了15层楼,然后林飞就在王岚家的客厅里住下了。
       吵醒他的是早晨八九点钟的阳光,一线阳光从窗帘的缝隙中射入,然后准确地降落在他面前那个玻璃茶几上,经过几层反射后,那间屋子里的阳光竟像爆炸一样混沌、辉煌。
       第 二 章
       一
       王岚做着梦。有两种梦她非常爱做,一个是她小时候坐父亲的单车,不知怎么就从后座上掉下来,她父亲还不知觉,兀自朝前骑着,她便坐在地上,不哭也不喊地望着她父亲的背影。另一个显然和她在北京的经历有关系,和她住过的炮局那片大杂院有关系,因为总是一条连着一条,仿佛永远没有出口的胡同,都好像去过,都好像似曾相识,每一个转弯处总有一棵老槐树,老槐树下站着一个疯子,冲着她啊呀咦呀地喊,最后她来到厕所,没有围墙,没有门,厕所里是那种老式抽水马桶,水箱悬在半空中。
       后一个梦王岚和她的同事讲起过,她们替她圆梦,说这是一个春梦,走不出胡同表示她的焦虑,而没有围墙的厕所则代表了她的性态度,她对性的羞耻。这种分析王岚自然不以为然,当时也一笑而过,因为照弗洛伊德那一套来看,什么梦大概都可以和性扯上关系的,那么前一个梦未尝不能解释成她的恋父情结,她看着父亲走远也可以说是她的性态度,她对性总是无可奈何。
       王岚是1991年到北京的,那一年她24岁。她到北京倒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单位领导对她不错,与男朋友的关系虽然清淡,但总算爱护她,但她就是想换个环境,有一天她忽然间觉得如果再在老家那种阴沉沉、暖昧的天气里呆下去,她就要窒息了,她必须出去走一走,闯一闯!当时南方还正热,至少海南之后还有珠海,但她却选择了北京,因为骨子里她认定自己是个不俗气的人,只有俗气的人才会选择广东。她男友是个乐天知命的人,说她血管里奔涌的其实是男人的血液,也可能她太喜欢吃辣椒,才吃得自己豪情万丈,忘乎所以,他们于是平静地分手了,对此,王岚倒并不觉得有什么可惜。
       到北京后她先在苹果园花了一百元租了一间农民的房子,接着很快又在一家广告公司找到了一份文案的活儿。她在北京无亲无故,最初的打拼完全是靠着一份信念,甚至仅仅是一种本能支撑着。那段时间她真忘记了自己还是个女孩,还需要个肩膀依靠一下,需要有个安全的对象向他倾诉。清晨,天刚亮的时候,她总是院子里第一个起来的,因为她要去赶车,坐一线地铁,再转环线,再转1路公共汽车到海淀,这条两个小时的路线晚上还要再重复一遍,天擦黑的时候她开始替自己做饭,睡觉之前她没精力考虑更多的东西。这样的生活周而复始,当然它也有极限,极限就是你疲乏的时候,当你失去信 心的时候,当你反躬自问的时候,生活也会在那时候突然间露出它狰狞的面孔。
       五月的第一场暴雨来了,气温猛然骤升,房东老太太甚至打起了赤膊。她八十岁了,这么做当然有权利,可王岚却不敢看她,那两只空面口袋一样悬挂的乳房像所有女人的必由之路一样充满了宿命的气味,这部招摇的历史书上褶皱像裂纹一样从脖颈延伸下来——这是枯萎的花,被抽干的生命,也是可以公开的骄傲。老太太的儿子是个木讷的中年人,替王岚着急,劝她,妈,你就再加上件衣裳吧!老太太摇着蒲扇,一下一下,坚决而固执,怎么,丢你的脸了,早先吃奶那会儿你怎么不觉得丢脸?儿子再无话说,他斗不过赤裸的女人。
       大雨之前先来了大风,王岚才知道她住的那间小屋是用白铁皮做的屋顶,风猛的时候,嘣地凹人,风一转小就咚地凸出,她就像坐在一面巨大的鼓里,和着嘣咚声,她的心也像那面鼓一样被擂击着。雨点却像军鼓,无数的鼓棒轮番攻击她的大脑,然后是身体,它们最终就像落到她身上,再从身体朝外擂击。老太太这时候打着伞出来了,她迈着那双八十岁的小脚朝这边喊,闺女,漏雨吗?!大妈,不漏!要不你过来吧,今天咱娘俩儿一块儿睡——不啦!她一动不动,在床上紧紧抱着双膝,也不想理会老太太的好意,她应该还没有放弃抵抗,她怕自己一松劲就会崩溃,然后前功尽弃。那边已经没声了,老太太大概回去了。
       雨声渐密时,她听到一种怪声,怪声渐渐昂扬,原来发自她的喉咙,她的悲泣就像进入无人之境一样放肆。那天她没吃一口饭,没吃一口饭却能有这么放肆的力量,她放纵着自己,乘着雨势,乘着她一个人的时候。她想起她的父母,很久了,她都没有这么好好地想过他们,还有她的男友,分手时他还说混不下去就回来吧!他应该是同情她的,一个女孩还有这么大的梦想。她还想起房东家那条狡猾而肮脏的狗,它总喜欢出其不意地戏弄她,趁她没留意在她小腿上胡乱地划拉一下,又抢在她发火之前扭头跑开,再摆出一副无辜的样子——
        那个雷雨交加的晚上,这个叫王岚的女孩终于疲乏了,终于开始问自己到底想要干什么,她来北京干什么?她甚至想她需要的东西北京原本就不能给予,也是在这种追问下,她发现自己其实并没有目标,她是个没有目标的人。
        二
       那应该是她的第二份工作,一家合资公司,同样是企划,同样六百块钱工资,但名声却似乎好听多了。台湾人似乎很讲究效率,上下班都需要打卡,这也是王岚第一次接触这种制度。头一次上班就把她吓了一跳,因为工作前五分钟的例行会上,总经理出场时,竟全体起立,总经理说早上好。大家回应时又有节奏地鼓起掌来,王岚跟着大家念“早——上——好——”,掌声却不能合拍,幸亏她的声音小,可以忽略掉。
       企划部有三个女孩,中午吃饭时她们几个女的自然要凑在一起,为王岚圆梦的就是其中年纪最大的,据说她信口开河就能预测别人的命运,有一次她说王岚要结两次婚,没结过婚的王岚自然只能笑笑。年纪三十来岁的那个据说在美国留过学,神情也总是慵懒而矜持,因为这份骄傲成了中心。从她们的谈话中王岚知道这位美国留学生刚回来,因为回来报效国家,因此有了一个小车指标,但这位老小姐似乎还没有想好买什么牌子的,所以一连几天她们都在谈论车子。有一天王岚忍不住问她在美国是从哪所学校毕业的。老小姐淡淡地说:“斯坦福大学。”王 岚头脑中的世界版图大概也就详尽到各个国家的首都,所以又问是不是在华盛顿?老小姐仍然淡淡地说:“加州!”
       王岚恨死了自己,也恨死了这个愚蠢的问题,再看看老小姐们的文案颇有些不以为然,至少觉得这种水平并不需要去美国才能学到。但老小姐似乎颇得老板赏识,因为老小姐是留过洋的人,斯坦福大学连老板都没念过,这也是他们打成平手的地方,所以老小姐那些诸如从电梯里突然高空坠下,马桶忽然变成喷泉的理念都被认为和她的美式英语一样,具有国际水准。而她的方案却常常被退回来,因为不够刺激,没有时代特色——这个词以后有谁一提起她就会想起那只突然间变成喷泉的马桶。
       不久,王岚知道那两位的收入,她只有瞠目结舌的分,老的那个每月一千,留学生更可怕,每月两千。所以她发誓要换个工作,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
       她的住处却有了变化,虽然还是老平房,却从苹果园搬到了北新桥。她在广告公司的一个同事,准确地说是那个公司的一位清洁女工,有一次问她能不能帮她那个混账儿子补习一下,马上就要升高中了,成绩差得没脸说——但她又说我可没多少钱,你就当做做好事,帮帮我吧?!王岚答应了,笑着说,我不要你的钱。于是她见到了那个“混账”儿子,他15岁了吧,奇高,鼻子下已经稀稀拉拉冒出了胡须,但却懵懵懂懂的,有一双臭脚和一个榆木脑袋。每次去他母亲就会骂,还不先把你的脚洗了,看这一屋子的味!女工每天晚上都为她和儿子准备了一只酱鸡腿,有时候是酱肘子。王岚其实并不想让她破费,她是真想帮帮她,还有那个“混账”儿子。那怎么行,老师嘛——她这个老师竟然还行,硬是抢在会考前让榆木脑袋开了壳,虽然只是进了一家职高,但女工也已经心满意足了。
       北新桥的房子其实是女工家老姨的,为了感激她,她特意上门去说服老姨把那间堆杂物的小耳房腾出来,房租一个月一百,按月付,知道的当然说王岚遇到好人了,因为那个地段再便宜也不可能这个价钱,那几乎跟白住一样。这或许也可以叫好心有好报吧。
       她终于看到了小耳房,也明白了耳房的来由,但她还是欢喜不尽,杂物腾出后就在泥墙上糊了一层报纸,又在报纸上再糊上一层白纸,地面是硬土,所以她又找人来铺了一层水泥。小耳房其实终年见不到阳光,都被前面的正屋挡死了,但王岚还是去为它配了两幅绿色的窗帘,关上门后屋里绿阴阴的,即使最热的夏天也透着阴凉。
       她的到来,让院子里也跟着热闹了一阵,她前面的正屋里住着一户在医院里打工的安徽人家,也是老姨家的房客,另外一屋则是老姨的叔伯兄弟,两个女儿都已出嫁,家里只有两位老人。老太太对她尤其好,她吸纸烟,手里总是叼着一支没嘴的纸烟,遇到什么好笑的事,会像小姑娘一样捂着嘴笑,正经的时候她喜欢说“是这么回事儿”。两位老人都来帮她糊过报纸,逢年过节会给她送些“小玩意儿”,冬天时他们还把家里淘汰了的一只铁炉子借给她,又让煤厂送煤时也替她送来一百块蜂窝煤。
       院子里有棵枣树,她刚来时正是枣子成熟的时候,常有邻院的孩子进来碰运气。等叶子落尽,疏朗的枝节竟像水墨画里的一样有力,夜深人静的时候能听到嘎嘎的断裂声,如果是月夜,枝条上会像挂满了冰凌。树下有一根水管,一年四季都潮湿、黑硬,像铁一样。
       她的新工作也很快有了眉目,终于抢在天冷之前跳了槽。国庆那几天的秋季人才交 流会是全年规模最大的一次,这种活动王岚已经是常客了,因为去得多,所以也摸出些门道。她照例只是慢悠悠地转,填表、索要材料、简章,用北京话说她现在是骑着马找马,所以用不着像那些刚出门的学生,必须搞掂几家单位才能树立信心。况且她先天条件不好,所以那些大公司、正经的国营单位,也就是那些必须要本地户口的,也不会去触碰,也因此在那个热气腾腾、人声鼎沸的人才市场里,她更像一名悠闲的看客,随时都可能在人群里消失。
        王岚在一个角落里停下来,吸引她的是一家影视公司信息中心的招聘广告,广告写在一张纸上,墨汁淋漓时就贴到了墙上,字迹尤其糟糕,不像信息中心,倒像一家小饭店招聘服务员。其实这种广告人才市场里到处都是。这种公司多半不正规,很小,也因此显得急而随意,与那些方方正正的大公司相比,惟一的好处是他们从不关心你的来处,是不是北京的,有没有正式户口。
       广告下坐着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留着板寸,用摩丝喷硬了,头发铮铮直立。这地方不是个热门的地方,所以他跷着二郎腿,脚尖再悠闲地颤着。王岚看广告的时候,年轻人当然也在观察她,他斜着眼睛看她——从头到脚,再从脚到头。后来,王岚知道他就是信息中心的领导,公司的二把手,她未来的头儿。
       王岚问了一个工作性质,因为文字是她擅长的,她在出版社、报社、广告公司都干过,但编辑也有很多种。她介绍自己时微微显得有些矜持,有一些当然不是真的,是她临时给自己添上去的,但即使说这些编造的材料时她也能做到不卑不亢、不温不火,倒像是她在给别人机会,北京女人那一套她算是学到家了。年轻人果然感兴趣,看了她的毕业证复印件,就说那你一定适合的。他甚至拉来一张椅子示意她坐下,告诉她公司的地址,月薪。那地方离她的住处很近,只坐两站地铁再倒一次车,而工资每月八百,那等于说比她现在还要高出二百。但王岚控制着自己的心情,面不改色,只说还要看看再说。年轻人也说,那你明天来吧。他是热情而真诚的。王岚注意到他笑的时候露出一排很白的牙齿,这在抽烟的人中很少见,而且他的眼睛也让人联系到某种草食动物,给人一种总是湿漉漉的感觉,这就证明他不可能太坏,其实王岚心里当时就打定了换工作的主意。
       第二天,她去公司参观时印证了前一天的看法,她甚至立即喜欢上这个地方了,信息中心五个录入员都和她一样,都是外地来京务工的,最近的也是河北。只有她一名编辑,也是惟一一名大学生。她喜欢一个让她觉得自己重要的地方。
       三
       冬天第一次降温就把院子里的水龙头给冻住了,其实这是常事,后来她就知道了。但第一次的确让她心里起了一些变化。那天她屋里没存水,还是到院里那位大妈家讨来一点水洗漱,于是一整天王岚都觉得惶惶然,就像下雨天却想不起外面是否晾晒被子了。
        起初她以为是一种担心,对过冬的担心,对北京冬天的担心,但她买了一件黑呢大衣,又买了一件羽绒衣,那种诚惶诚恐的感觉却依然存在,还是没有消失,她才明白她需要的东西和天气没有关系。她终于安定了,在北京渐渐适应,有了自己的生活,那逐步松弛也逐步踏实的心情里却慢慢地生长出一些黑洞,有时候是寂寞,有时候变作抑郁。她应当比从前敏感而小心了,这当然更靠近她自己了,也更加的善良。
       
       那个替她送煤的工人,一口气就抬来五 十块煤,一百块煤就跑了两次。她见过前面安徽人家那个儿子,18岁,最多六七块煤就跑得龇牙咧嘴。付钱之前,她客气地请工人进来坐,又拿了一听可乐给他。那是个三十来岁的小伙子,浑身漆黑,只穿了件工作服,这么冷的天,却敞着,露出里面同样黑却结实的肌肉。王岚想起小时候去父亲的厂里玩,那些工人们包括她父亲都在休息的时候这么敞着衣服,她其实很容易靠近他们的,很容易就回到他们中间。那天她就这么看着那个裸露的身体,心里却一直在发软,身体也在发软,脸上一阵阵涌动着潮红,小伙子发现的话,她一定会抵挡不住。但那天小伙子一直在教她怎样使用蜂窝煤,炉盖盖多少才能封住火而不至于压熄,后来他又开始向她抱怨起生活,他和老婆在外面打工有多艰难,他们的孩子总是没人管,只好锁在家里。王岚拿了两罐可乐让他带给孩子,然后略有些不耐烦地把他打发走。
       还是天热的时候,她遇到了一件尴尬事,应当是下班的高峰时间,在拥挤不堪的地铁车厢里,那时候总会有事情发生的。当时她称之为流氓,她身后站着个流氓,流氓把一个硬硬的家伙顶在她的后腰上。他自然是存心的,因为她闪了几次都没有避掉,而车厢又这么鲚。当时她真是又羞又怕,不知道该怎么办。流氓显然也看出这一点,于是压力更大了。车子摇摇晃晃,他们也得跟着摇摇晃晃,而她却晕晕乎乎地下错了站,甚至连回头找那个流氓的勇气都没有。她坐在车站的长椅上,忍着委屈哭了小半天,就像被人偷了钱包。之后她定下神来找回去的路,脑子里却一片空白,她似乎把什么都忘记了。这件事自然是她想忘记的,可入冬后她却想过好几次,而她的回忆又是那么细腻。
        当然并不是没有人注意她,公司里有个年轻人三天两头过来玩电脑,其实玩游戏时,眼睛却不停地朝她这边瞄。有一次头儿说话了,他说,怎么着,又来看我们王小姐?这句话不光玩电脑的脸红,连王岚的脸都红了。事后她当然要嗔怪,头儿却说,那孙子,你当他是好人啦,都离两回了,我看他呀,还得离第三回!
       房东老姨一直没出现过,倒是她的女婿来过两次。据说他是某个驻非大使馆的大厨,不过王岚很讨厌他,因为第一次见面第一句话就是——在北京干什么呢?!粗俗而无礼。就是这么个人有段时间却跑来看她。头一次还老实,只是说了会儿话,第二次却借拍床的时候,被子够不够盖,暖和不暖和——就像床太小,不够他的巴掌拍的,他的手一下子就拍到她的腿上。王岚吓得只得说出去解手,她在外面逛了半个小时才回来,回来时房门虚掩着,大厨女婿已经不知去向。
       那天晚上王岚用椅子倒着抵住门,人也不敢睡得太深,先是不敢,后来却是睡不着。她害怕大厨女婿其实并没有走,而是藏在什么地方,一等她睡着就钻出来抱着她说,啊我是来给你送钥匙的,还没有把钥匙交给你。她靠在床沿上,静静地听着院子里的每一丝响动,但没有,整个院子都睡着了。这个地方离二环路很近,所以只有奔驰而过的车队发出的轰鸣声,就像一条大河正从她的身边流过去。
       转眼间春节就要到了,因为年终公司效益不错,所以他们快快乐乐地一起吃了一顿自助餐。出门时头儿问她是不是回去,是的话可以送她一段,他刚好要去她住的那一片儿见一个朋友。头儿有部切诺基,不是什么好车,但对他这种性子不定的人来说倒是挺合适。但头儿把她送到炮局时却把见朋友的事给忘了,反而问王岚怎么不请他进去坐?王岚吃了一惊,也想不起早晨起来时是不是 叠了被子。因此也反问他不是要去见朋友吗,又说她那儿实在太乱。头儿于是拿出架子说,怕什么,你是我们公司员工,我了解一下总是应该的嘛。王岚没法,只得硬着头皮领着他朝院子里走,又说这儿条件不好,可不许笑话。头儿说那哪儿会呀,我还不是苦孩子出身!
       那时候王岚肯定变成另外一个人,这个人挑剔而苛刻,对任何细节都嗤之以鼻。好在她给自己争气,叠了被子,但屋里还是有一股霉味,她赶紧打开窗来把气味散出去。王岚拉窗帘时头儿却多了句嘴,问,怎么,你怕院里的人知道你朋友来了?王岚忙说不是,对面那家孩子都快二十了吧,没事就喜欢拿个镜子伸到窗台上,讨厌得很。她本来想把这说成一个笑话,但说完才发觉并不可笑。
       头儿的眼睛还在屋里张望,他大概在想像这儿最初的样子。“这儿都是你自己弄的?”
       “当然,谁帮我啊广
       “不简单,不简单,唉,换了我,要到一个陌生地方去生活还真不知道会是什么样?”
       “那是你福气好,你还用去哪儿,不是已经挺好的了?!”
       她替头儿泡了茶,说:“来,头儿,喝杯茶口巴。”
       “叫我穆林吧,别头儿头儿的,听着生分。”
       她只是笑笑,干脆什么都不叫。头儿喝着茶,然后望着头顶,脚尖在床沿上一颤一颤,这么看着看够了,忽然说:“唉,真的,我在三环那儿有套房子,要不拿给你住得了,我不收你的房租。”
       王岚心里跳了跳,她知道越是这种时候越不能显得太高兴,她说:“那怎么好,你不是不方便了?”
       头儿正过脸来看看她,“我?”然后又恢复他玩世不恭的样子,“我的住处多着呢,你不用操心!”
       当然这件事也是说过去就过去了,没有兑现,没有下文。王岚这么告诫自己,不用太认真了,不用往心里去,这就是男人,他对你用心时才可能是真的。
       四
       他们工作外的接触,直到春天后才重新开始。那是几家电影公司合办的一次舞会,穆林请她作自己临时的舞伴,他尽量做出很无奈很无辜的样子说:“要不小王陪我去吧,都这个时候了,我上哪儿去找人去?”舞会在晚上开始,王岚还是赶回去换了身衣服,妆化得极淡,几乎是轻描淡写,因为她知道这个场合中出入的会有一些腕儿,容貌上她无法和她们争长短,她只能显示自己的素雅和干净。到了碰头地点,她还是让穆林吃惊了,这么快?他这么评价她,但看得出他是满意的。
        那一天也是王岚第一次领教穆林的社交能力,他几乎可以说如鱼得水,没有他不认识的人,不打招呼的朋友。其实那天更长的时间都是他一个人在四处转悠,他把她一个人丢在角落里,而除了那几个明星大腕,她的目光也更多地集中在穆林身上,她看着他蜻蜓点水又玩世不恭的周旋,觉得有趣。那时候她才注意到他脖子上裹着的蓝底印花丝巾已经敞开了,他谈话最多的那几个显然是他的朋友,他们在调侃他,又一起回头朝她这边张望,她于是朝他们微微点头,把示意全部送到,尽量做得大方得体。
       其实那天还是部新片的发布会,制片人兼导演和女主角跳第一支舞,也即宣布舞会开始,那时候他便过来了,他们也开始跳他们的第一支舞,也是惟一的。
        王岚上一次跳舞应当还是在学校,食堂餐厅,布满了油腻和剩菜味的地板,随便用洗衣粉拖拖就成为舞池,男学生几乎都笨拙而紧张,握在一起的手很快就像要融化。而现在自然是另一种光景,王岚闻到穆林身上那股淡而幽的古龙水味,他的动作是柔和的,暗示给的很明确,手掌也冰而干燥,她竟有些飘飘然。她对穆林说你跳得很好嘛,经常跳?他却一愣,回神一样反问她什么?他是专心于舞步还是在看别人?这么一想她心里就有了些妒意,于是她踩了他一脚作为他不用心的报复。王岚说:“对不起——我是故意的。”他也忙说没事儿、没事儿。王岚笑时穆林才发觉她的诡计,于是也跟着笑了。那一晚也是他第二次用异样的眼神看她,看得她颇有些得意,顿时觉得自己娇媚无比。
       但这场舞会却像一个梦境,一场大雨一场大风,或像一段故事,到了关口,却又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他们又像从前一样恢复了同事那种有序有距的关系,不冷不热,以致王岚怀疑自己是不是做得不够好,暗示给的还不够?但随即她又推翻了这个念头,她疑心这原本就是她的想象,他对她的好感只是舞会上的眩晕所致,她以为的那种感觉从来就没有发生过,可这又怎么解释那双多情的眼睛呢?跳完那支舞后他的手指分明在她的手心调皮地划了几下,这个隐秘的动作又代表了什么?
       她在背地里观察着这个男人,也在等待。她发现很多时候他都显得心事重重的,天秤座,天秤座的男人总是这么犹犹豫豫,让她怜悯又让她无可奈何。有几次办公室只剩下他们俩,她故意走在最后,再故意地问:“头儿,还不走?”他甚至不回头,只是举起手说你先走吧。她感到绝望了,这样一个男人,也是,她是个无根的人,北京话——“外地的”,谁会为一个“外地的”去浪费时间和精力?她离开的时候竟真有些伤感,她想起《简爱》的一段台词:“如果上帝赐予我美貌和财富,我也会让你离不开我,就像我现在离不开你一样——”这是她最喜欢的一部电影,她们的命运却是一样的。
       那应该是个飞杨花的日子,以后每到这个时候,王岚的心情都会变得沉郁。杨花翻飞,像雪片一样,原本就让人心烦意乱——那个她以为没有结局的故事却突然在这个时候另起一段,开了头。
       一天下午下班的时候,穆林把她留下了,他说找她有点事,让她等一会儿。等他忙完后,便开着他的切诺基,带上她,趁着夜幕驶出了城。那天他们究竟去了哪儿她一直不知道,也没问过,只知道是个郊外的度假村,旁边有个跑马场。到的时候天已经黑尽了,穆林在服务台开了个房间,就把她领进去。那时候她的心一直在扑通扑通乱跳,这么快吗,这么快就要交出去了?服务员暧昧的眼神似乎也在告诉她接下来要发生什么。
       但没有,从头到尾穆林都没有碰过她。他只是在抽烟,然后点了一首卡朋特的歌曲放上,他甚至忘记了他们还没吃晚饭,跑了这么远的路,似乎仅仅为卡朋特而来。但她知道不会这样,越是这种开场就越不会这么简单,于是她等着,惟一的动作就用纸巾擦擦额头,她知道与她有关的一件重要的事就要发生了。
       后来,他抽了三支香烟后,第一次开口说话:“我要走了,去一家美资公司——”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并没有看她。
       就为了这件事?“那,我是不是也要离开?”她的声音小得几近于无。
       “可以啊,但,为什么?”他似乎没想到她会问这个,转过身第一次看她。她又看到那双眼睛了,一看到它们她就觉得有了希望,它们让她等了那么久。但那一天她知道的是 这个世界上的男人中还有一种男人,他们只从男人那儿寻找安慰,遗憾的是她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男人——
       “我是个同志,同志,知道吧?我从小就这样,你也别奇怪——”
       王岚的脑袋里却一阵阵迷糊,发晕,空空荡荡。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呢?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为什么要把我惟一一点希望都毁灭掉?!我情愿你什么都别告诉我——但她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面前这个男人,这个已经注定要影响她一生一世的男人。为了不暴露她的手指尖在颤抖,她把纸巾一张接一张裹在上面。
       “我知道你很喜欢我,其实,我也是,很喜欢你的,我需要结一次婚——如果我要找个人结婚,那个人就应该是你这样的——”
       为什么是我,就因为我是外地的?她心里忽然间恨起来,恨啊,那种不甘心,他凭什么这么有恃无恐,谁给的权利?
       “如果你同意的话,当然你也要想好了,只要你同意的话,什么都是现成的,工作啊户口啊都不是问题——”他还在往下说,就像谈一桩生意,也许只有当它们都变得像一桩交易时他才能保证自己流利地说下去。至少这样他还有点优越感,还能够居高临下。但她还是想问,为什么是我?
       “其实我一直憋着,一直想问你,现在我要走了,我想是个机会,你可以先考虑一下。”
       汽车停在胡同口,他们就要分手了。这之前王岚竟没有说过一句话,她下车的时候,穆林忽然朝她伸出手,然后笑着说:“再见!”那应该是她看到的最最凄惨的笑容吧?王岚忽然一怔,竟不可自抑地开始痛哭。穆林先任着她哭,跟着自己的眼泪也下来了,他试着把王岚抱在怀里,王岚听命地倒过去时,他又一时间忍不住对她歉疚万分,他说对不起,对不起;而王岚却在不停地摇头,还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心里不知是委屈还是绝望,但有一点:她恨面前的这个男人。
       婚礼一个月后举行的。如果它是一种交易的话,那更无须准备什么,正像穆林说的所有的东西都是现成的。穆林家对王岚当然一百二十万分的不满,因为接下来又是她的工作调动,户口内迁,都是他们要费心劳神的,当然事后他们会感激她,为了她的处境,为了他们有了这样一个浪子而对她心怀歉疚,但这时候他们还转不过这个弯,他们正在为这个不算体面的婚姻发愁。王岚家则显然把这桩婚姻当成了极大的荣耀,顿时对这个平时不怎么起眼的女儿都有点刮目相看的意思,能嫁到北京,姑爷又不瘸又不残,还那么精神体面,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表示高兴才好,所以一大家人千里迢迢齐聚北京来替她筹措婚事,这也是她想阻止而无法办到的。印象中那两天她父亲逢谁都会送上一张谦卑的笑脸,好像一下子首都人民都成了他们家的亲人。
       
       自然他们的婚姻还是满足了不少人,如果仅从这一点讲,他们无疑是成功的。婚礼上穆林从前的同学都赶来了,那些女同学尤其亲切,见到他都叫他林林,敬酒时她们玩笑着说,林林终于嫁掉了,她们也可以放心了。一个嫁字倒误打误撞地把他们的关系显露出来。洞房闹完后,人们散尽,却把一个重要的人遗留下来,他也终于显山露水。穆林向王岚介绍那是他的朋友。似乎是个过了气的二流明星。他们一起平静地吃了夜宵,然后各自睡下。里面的大床归新娘,新娘的新婚丈夫和他的朋友则挤在外面的沙发床上。王岚听着外面不断传来的窃窃私语和压抑的笑声,她以为自己会这么睁着眼睛过上一夜,但实际上,在自己的床上,她的瞌睡也堂堂正正地到来了,于是她很快也很蛮横地睡了过去。
        五
       那些混沌的阳光让林飞产生了片刻的疑惑,因为一下子想不起自己为什么会睡在一张沙发上,也许五六秒,七八秒钟,那阵短暂的空白过去后,他才醒悟自己看到的是北京的阳光,以及他为什么会在一个叫王岚的女人家里。这种发现让他获得一种突然的兴奋,他忙爬起来用冷水抹了把脸,又在桌上留下一张纸条,然后便从电梯口急匆匆地离开了。
       其实林飞也知道自己不用走这么早,但他担心,因为一想起要和王岚睡眼惺忪的样子面对面,心里就会不自在,或者他还有些心虚,在一个女人家里过了夜,而她丈夫还不在家。昨晚的事情只是个意外,意外当然还不足以让他遐想。林飞给王岚留的条子上写的是:我走了,谢谢你的帮助,非常感激。从纸条上看他也没有再回来的意思。
       外面很冷,林飞几乎刚一出门就打了个冷颤,但之后他就好了,终于定下神来,而冷空气怎么说对大脑总是有益的。那时候刚好过了早晨上班的高峰期,街道上呈现的是白天喧闹到来之前的最后一分冷清,也可能是太阳还不及照耀的缘故,地面上悬浮着一层懒洋洋的雾气,过往的汽车把它们撞开,又慢悠悠地回复原位。气味也互不混淆,各自为政,按浓淡、强弱依次排列着,他从那条街走过去便闻到包子店里的包子味,熟食店里卤莱腻重的香味,当然还有煤烟味,那是种霸道的气味,也只有和头顶那种瓦蓝色的天空配在一起,才代表着干爽。林飞一下子想起老家,冬天时各家各户都生炉子取暖,于是整个冬天空气里全是类似的气味——他听到一连串单车铃铛声,那也是市声中最响亮的,是个抢红灯的小伙子,等他回头时已经险巍巍地骑过路口,两个结束晨练的老夫妻,提着一柄木剑和沉甸甸的菜篮迎面朝他走了过来。
       林飞做的第一件事当然是去取还放在旅馆里他随身带来的一个背包,退房之前又去漱了漱口,洗了把脸。服务员当然会奇怪他一夜未归,交了一天房钱只是洗了把脸,但她是北京人,也就是说什么事情没见过,自然见惯不怪了。而等林飞重新回到街上时,正碰上第一缕阳光落到身上,那时候他的心情既轻松又满足,几乎就要在那缕阳光下化成一根飞升的羽毛。人有时候真不可思议,联想到昨天他还那么焦虑、沉郁,现在它们却像他所有的担心:一样,都成了历史。他实际上已经从昨天的那个人身上分离了出来,尽管表面上他们一模一样,但那些情绪,绝望、沮丧诸如此类的情绪分明和那个人一起留在了昨天。他当然很自然把这归结到吴小蕾身上,他正要去赴她的约会,正是这个目标令他快乐,令他悠然神往。于是林飞心里一直响着首歌,一首天底下最明净,最能代表他此刻心情的旋律,这首歌正是昨天晚上那位白衣女歌手演唱的,可能叫《图兰朵》,也可能叫别的。
       这当然是与事实出入的地方,林飞可能忽略了,这首歌其实与吴小蕾无关,她的话也不足以让他产生类似的快乐,如果要说确凿的联系也仅仅是在听到这首歌之前他正在动情地讲述自己的故事,他的故事里有个叫吴小蕾的女人的影子。但他的脑子里还是有种幻象,甚至是固执,他希望快乐与自己的情人有关系,所以他会听任情感的惯性带着他一步步靠近吴小蕾,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却正在不自觉地与这个女人发生着疏离,这当然是他无法察觉也不愿意相信的。
       林飞到了故宫,很明显这也是昨天吴小蕾替他安排好的。那地方显然不像天安门,不像昨天他刚到广场时,天安门给他带来的那种无所适从的茫然,而他极像一个诚惶诚 恐的孩子不知道该如何靠近——故宫给他的印象更像一座大迷宫,尤其是太和殿后面的内城,那些嫔妃们的住处,似乎永远都无穷无尽,又永远地杂乱无章。等他厌倦的时候,林飞发现时间已经接近十二点,他慌忙找了个工作人员,问明了出口,好不容易才从那些死人替他摆的迷魂阵里挣脱出来。记得从故宫后门出来时,他心里竟高兴得颤抖了一下。
       午餐是在麦当劳吃的,那是他们碰头地点,自然又是吴小蕾的安排,如果是他宁愿换到别的地方,自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终于可以见面了。林飞在王府井大街口站了二十分钟,远远地就看见吴小蕾朝这边走了过来,她穿了件紫色的风衣,显然还没看到他,她正在东张西望地寻找,她没戴眼镜,可能戴着隐形眼镜,也可能没有。那时候也是吃饭的高峰时间,逛完天安门的游客,尤其带孩子的,很容易想到去麦当劳叔叔家做客。所以在那片嘈杂的声音中喊叫是徒劳的,林飞也没有喊叫,他只是伸出手在头顶上挥舞,这并不是个明显的标志,吴小蕾看到他又花去些时间,但那个时候他心里涌动着狂喜,他只能尽量地克制,但他的情绪还是像一口沸腾的泉眼,连带他的牙根都开始幸福地发痒。半个月了,不,十六天了,吴小蕾还那么漂亮、健康——
       事后来看,吴小蕾选择这么个地方和他见面显然用心很深,因为在这样公共得无法再公共的环境里,他们的情绪,至少是他的情绪也会像装在瓶中的酒精一样无法放纵。但当时林飞却根本无从体会,看到吴小蕾时他的头就开始眩晕了,他甚至没有说话,是想不起说什么好,嘴里嗫嚅着,而吴小蕾则说:“走吧,进去吧,这么多人等会儿连位子都找不着了!”吴小蕾没有给他任何一点机会,而这时候他卸依然顾我地沉醉在那种重逢的喜悦之中,他甚至忘记了这是个人来人往、摩肩接踵的快餐店,他眼睛里只有吴小蕾,和吴小蕾在一起,无论做什么他都会觉得快乐的。他们用了很长一段时间去排队,研究各自想要的套餐,寻找座位,商店里只会比外面更嘈杂,音乐声竟不时地被来自各地的方言所掩盖。林飞买了一大堆他们根本吃不完的食物,接着又兴致勃勃地下楼,替吴小蕾再去买她想喝的一种奶酪。
       “怎么样,故宫好玩吗?”
       “太大,我在里面都快迷路了,还有很多地方没转到。”
       “看完肯定不容易,有个大概就不错了——”
       他们的谈话也围绕着北京不咸不淡地开始,就像两个久未见面的朋友或者同学,在试探中慢慢地寻找着重新熟悉的可能性,与那些人不同的是他们还需要回避一些东西。比如吴小蕾问他住在哪儿,昨天休息得好不好,但她没问他为什么住这么远,如果再问下去,她将会知道林飞是睡在一个几乎陌生的女人家里。一想到这儿,尽管吴小蕾不知为什么没问下去,林飞还是有些愧疚,至少在形式上他背叛了她,他的第一个电话也是打给另一个女人的。那天他们没有谈到分手的事,而不谈对他来说就意味着希望,显然吴小蕾也一样,这是一个他们暂时都不愿去触碰的话题。后来,无数批客人从他们身边起起落落之后,林飞心里也松弛了许多,他这时才开始渴望靠近吴小蕾,他的蕾蕾,他用极度深情的眼睛看着她,又在桌子底下用腿去寻找吴小蕾的腿,后来他碰到了她的膝盖,她也没有闪避,他又加了点压力,身子向下坐了坐,这样做已经近乎撒赖了。可能是巧合,一分钟后吴小蕾就起来去了一次洗手间。
       一点半时他们离开了麦当劳,因为吴小蕾上班时间快要到了。林飞送吴小蕾去单 位,这段路倒是走得有些尴尬,因为一路上他们遇上了无数的恋人,他们或挽着手,或搭着肩,有一对干脆在地下通道里忘情地拥吻,林飞看见了,吴小蕾自然也看见了,但当林飞转过头来向她示意时,吴小蕾却总是恰到好处地开始理袖口或者头发,把他的盼望错过去。同样的一条路,他们一个觉得短,一个又嫌长。好在无论长短,十五分钟后,吴小蕾的新单位就到了,这种折磨也告结束。
       吴小蕾的新单位就在长安街上,那是幢十多层的大楼,外面是蓝色的幕墙,显得很气派。走到大门口时吴小蕾明显松了口气,然后她笑着对林飞说,好了,就到这儿吧,我也不去宿舍了,过几分钟就要上班了。她这么解释就好像不请他去宿舍只是因为时间问题,他们无法亲近也是时间问题。林飞尽管不甘心,但也只能这样任由吴小蕾一身轻松地离开。他看着她的背影,那个背影在阶梯上走得如此摇曳多姿,让他留恋,让他愿意一辈子都这么看下去。他应该还有好多话,刚才来不及说的和没有想到的,一下子全涌到了嘴边,可他却只能看着她的背影。这时候林飞猛然想起他们并没有约好下一个见面时间,他赶紧喊了一声,吴小蕾没听到,只有大门边的哨兵听到了,于是转过头很严厉地看着他。
       六
       下午林飞去了雍和宫、北海。这也是吴小蕾中午在饭桌上建议的。他应该算一个听话的男人,也许潜意识中他觉得按吴小蕾的意思去做,这种遵从就足以代表他们的一致,他们已经有了很多的共同点,现在,共同点还在不断增加。故宫、雍和宫、北海,这是从前吴小蕾走过的路线,现在也正在成为他的路线。
       林飞走到东四时发现一个人头攒动的地方,四周彩旗飘飘,走近才发觉那是个彩票点,爱心彩票的发行点,主持人正用煽动的语言吸引路人,“给自己一个机会,也给爱心一个机会!”也许是这句话让林飞动了心,反正他也有的是无处伸展、无用武之地的爱心,于是他凑了上去,开始奉献爱心。这个临时也是投机的小游戏,似乎一下子就暗合了他的心意,如果怎么样就怎么样——它还应当是块试金石,用来测量他在一个陌生地,或者他将来的气运,这时候林飞一定忘记了,这种爱心奉献在吴小蕾的路线上其实并不存在,他已经把那共同点的想法丢到了一边。
       他是十块十块地献的,前后一共献了三张爱心卡。刮开一张,再刮第二张,第三张时林飞看到了电视机,他隐约记得这是中奖标志,赶紧问主持人那是什么。“有电视是吧?是毛毯!”主持人当即请他上台发表感想,“看一看嘞,这位朋友只用三十块钱就抠到一条名牌毛毯,很容易,是不是?”话筒移到他的嘴唇下。因为他的出现场面显得有些骚动,而林飞显然也被突如其来的成功打哑了,脸涨得通红,他想了半天,却摇摇头,说不知道。台下一阵哄笑。“还想不想再抽?”这时候他安定了点,想了想,仍然摇头,于是他不再想那些献爱心的事,带着那条毛毯在人们的羡慕的眼光中从台子上走下来。
       虽然只是一床毛毯,却证明了他的好运气,从爱心的奉献者到中奖的幸运儿,他实际上完成了一次身份的跨越,北京无疑将他作为一个幸运儿挑选出来,这说明他理应受到珍爱和重视。当然奖品仅仅是条毛毯,这又说明北京对他的爱还不够深厚,如果他坚持下去,说不定后面的奖励会更丰富,也许是一台29时的大彩电,也许是那辆摩托车——他完全有这个机会的,从他的运气来看,他完全可能成为一个所有人都羡慕也嫉 妒的宠儿——整个下午林飞都陷入了对此次中奖的遐想,一方面他兴奋、骄傲,也满意,另一方面却总觉得错过了良机,他甚至后悔自己从那儿离开得太早了,好几次他都准备再次前往摸奖现场,是他那点残存的定力才把他控制在吴小蕾提供的路线上。这些想法也使那个原本空虚而漫长的下午充满了激情和动荡,林飞心不在焉,走马观花似的在雍和宫里游荡,那地方对他来说是乏味的,于是他又马不停蹄地转往北海。
       他的形象已经不再像是一名游客了,因为有一个这么大的提包在手上,但说他是本地人,脸上又分明写着浮躁。当他坐在北海的长椅上时,林飞已经开始思考这条毛毯的真实意义,它代表了什么呢?它是被子,是天冷时盖在身上的,送给他,是因为他需要,他觉得寒冷——这么看,毛毯不像是奖励倒更像是补偿了。当然他很快又高兴起来,像所有人一样,当他打开包装袋上的拉链,摸到那层厚实而绵软的绒毛,他心里踏实了,毕竟物质的东西更容易让人产生快乐。
       5点钟左右他给王岚打电话。这很奇怪,表面上看是他出来一天了,他想打个电话问候一下,但骨子里他似乎更愿意相信,整个北京城里也只有王岚会真正地因为他的中奖而高兴,哪怕只是一床毛毯。
       林飞张口就问王岚起了没有?王岚笑了,她说现在都几点了你问我起了没有?他忙改口,说担心她昨天没睡好。王岚又问他在哪儿玩,见到女朋友没有?他当然都如实回答。
       
       “我中了个奖呢——要不出来,我请你吃饭?”林飞尽量说得轻描淡写,好像是为了请饭才不得不透露这件事。
       王岚笑了,“是吗?那你运气好,中了什么?”
       “你猜猜看?猜中了我送给你。”
       “电视,洗衣机,一个二十块钱的那种手提包?”
       “一条毛毯!”他们一起笑了,好像中毛毯是件很滑稽的事。
       “出来吧,我们一起吃饭?”林飞又邀请了一次,他是真心实意的,但王岚说:“算了吧,你也别乱花钱了,要不过来吃吧,我去买点菜,就在家里吃,好不好?”,
       他同意了,好像这才是他最希望的,他正等着这句邀请,于是林飞提着那只大提包,急急忙忙地打了个车,朝王岚家赶过去。
       他到的时候,王岚已经从楼下超市里买来一些净菜,几乎同时林飞就跟着她的脚后跟进来了,下车后他还跑了一小段路,因此脑门儿竟沁出一层细汗,进门他就举着他的战利品——那条毛毯让王岚看。接着就告诉王岚他实际上有多幸运,抽奖现场已经半天没人中奖,最多只是个末奖,他的出现连举办者都高兴,当然也有人嫉妒,“有一个大胖子,已经抽了好几百了,一个奖都没中,他看我的时候就像要把我吃了。”林飞兴致勃勃地介绍着当时发生的一切,又打开拉链让王岚估计毛毯的价格。王岚不知道,但她估计这种牌子应该在三四百块钱之间。林飞这时候说:“那,送给你吧——”王岚连忙摆手,说自己盖的东西最多了,但林飞坚持要送,他说反正我拿着也没什么用处。王岚说:“别了,你还是送给你女朋友吧,你没用没准她需要呢?”这么说林飞才不吭声,他害羞地笑了笑,表示同意。的确,他几乎忘记了吴小蕾,他还没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吴小蕾,甚至没想到要告诉她。
       王岚去厨房做饭时,忍不住想这世上都是什么人在渴望着奇迹?林飞突如其来、也是夸张的举动里暗藏着某种不祥的东西,但她也只是怀疑而不敢肯定,但愿这只是她的猜测。这时候林飞在客厅里征询能不能用用 她的电话,王岚扯大嗓门说,用吧,不就在沙发边嘛!
       那时候已经是下班时间,整个北京城都被一层紫红色的暮气笼罩着,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人们的节奏正在加快,人们纷纷离开单位,从白天进人夜晚。黄昏会给他们增加一点障碍,一点迷乱,一点可能性,它是结束,但接下来无论是一个激情或枯燥的晚上,它都只是开头,因此这时候也是人们想像力最丰富的时候,也是最惆怅最难以取舍的时候。但这个黄昏对林飞没有太大的影响,他给吴小蕾打电话仅仅凭的是他白天来一以贯之的情绪,他还处在白天的兴奋之中。他不想做什么,只是把他的经历,他的奇遇告诉她。电话通的时候,他还在想怎么告诉吴小蕾呢,直接告诉她,还是让她猜三次,就这样吧,猜中有奖,奖品是名牌毛毯一条。
       一个女人接的电话,显然他们还没下班,她替他去叫吴小蕾。他听到脚步声,但听筒拿起来,听到的却是一个男人的声音:“谁啊?”
       林飞忽然有些慌,会不会是他打错了电话,那地方刚好也有个叫吴小蕾的男人。“我找吴小蕾。”他又重复了一遍。
       “谁吗?”男人的声音有些不耐烦,“你是谁呀?!”
       “我叫林飞,麻烦你跟吴小蕾说林飞找
       “噢,林飞啊,知道,知道。”男人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并开始笑,“我听小吴常常说起你的,在哪儿呢——”
        “你是谁?”这么问显然有些无礼了,但林飞还是隐隐约约勾出他的轮廓,沙哑的声音,带着痰音,不是粗脖子就该有一个猪头脑袋,这个影子正梗在他和吴小蕾之间。
       果然男人说我就是程天鹏。林飞不依不饶地问:“吴小蕾呢,我找她!”
       程天鹏却不理会,顾自说下去,他绝对是故意的:“——小蕾一直在对我夸你呢,有时间我们一起吃顿饭吧,我们也算是有缘,对不对,你这么大老远跑来,我真应该请你吃顿饭——”
       为什么呢,他只是想找吴小蕾,他只是想告诉她今天他遇到的事,把毛毯送给她,她即使不想猜谜也可以送给她。林飞几乎伤心了,对着话筒说:“你算老几啊?!”他听出猪头在对面一愣,他大概也没想到他的对手会这么快就翻脸,猪头于是也跟着翻脸:“别给脸不要脸啊?!”他们说戗了,在电话里对骂,猪头在那边气急败坏:“你信不信,老子找人把你灭了,也不看看在哪儿就撒野!”
       他站起来,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朝外吐:“那你出来,半个小时老子在你们门口等你,你他妈的,狗日的,王八蛋,不出来!”林飞把电话砰地挂了,然后像只无头苍蝇一样在屋子里乱转,他转了半天才想起自己在找背包,后来他发现背包其实一直就躺在沙发上,一直在他身边。林飞把背包抓过来,把东西哗啦一声全倒在地上,然后他就在里面翻拣着。其实东西并不多,只有两件内衣裤,几包烟,一些小杂物,但他的手却一直在颤抖,这也让他的寻找变得困难,最后他终于看到一个棍棒样的东西,便把它操在手里。
       那是一把刀,一把匕首,他的防身之物,说起来还是吴小蕾当年在他去广州的时候买来给他防身的,他从来没用过,所以这么多年都被他睡在枕头下。那天当林飞决定来北京之前,无意中看到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把它丢进背包里,当时看着它,还有一种莫名的伤感,现在他终于知道为什么了。
       林飞把匕首掖在袖口里,然后深吸口气,朝大门走去。但有一个黑影,显然比他的动作更快更麻利,抢在他开门之前把手按在门上,然后她转过来,用身体挡着他,然后影 子开口说话,不要这样,不要这样!
       林飞就像不认识她,就像不认识他面前这个人就是王岚,他已经完整地陷入自己盛怒的情绪之中,他已经被疯狂所控制,现在他只是要去做一件事,这件事他早晚都要去做的,甚至他来北京就是为了完成这件事,从前他可能不清楚,现在他终于明白了,所以没有人能够阻止他。林飞看着王岚,就像一个陌生人,他们原本就是陌生人,没必要成为他的障碍。“让开!”林飞发出低吼,就像一只困兽表示不满,显然他还没把面前这个女人当回事儿。
       不要这样,不要这样,何必呢——王岚开始苦劝,甚至哀求,她以为这种音调足以让一个男人放弃他的仇恨。
       王岚开始动手抢那把刀时林飞才彻底被激怒,他才意识到面前的这个女人才是他第一个敌人,她为什么要这么护着他们,还要为他们抢他的匕首。林飞用了些力气,他只是想挣脱,然后从这扇门走出去。但很快他发现,工人的女儿王岚也同样力气惊人,她几乎就要把他的刀夺走。他们开始扭打,目标当然是那把匕首,这样他们的手都扭在了一起。林飞一直在低吼着,放开,你放不放开?!王岚却不吭声,她粗重的喘息表明她已经在竭尽全力。
       后来林飞终于用了蛮力,他一把把王岚推到沙发上,他几乎就要成功了。但王岚倒下去的同时,脚也把林飞绊倒,他几乎有些无可奈何地倒在她的身上,头一下子冲到了王岚的胸脯上,胸脯是绵软的,有弹性,几乎让他一愣,同时,他们都感到林飞下身的勃起。他们于是都怔住了,盯眼看着。
       接下来的动作应当是他跳起来,用最快而无法捕捉的速度从这个地方逃离,那样的话已经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拦他。但中途,林飞却改变了主意,他甚至不再和王岚争夺那把刀,而由着她握着。他开始撕扯王岚的衣服,接着是他自己。这一次显然他没有遇到多少阻力,他很快也很成功地就进入了她的身体。他在一片苍茫之中陷入一个女人的柔软中,一下接着一下,但那种空虚的成就很快就让他伤心,它们无边无界向他压来,而他竟那么脆弱。于是林飞靠在王岚的肩头上,像一只受伤的狼一样从喉咙里发出一连串压抑也是悲伤的号啕。
       七
       王岚坐在马桶上抽着烟,这已经是第三支,她把自己关到厕所里已经快半个小时了。半个小时过去,她还不时地颤抖一阵儿,仍然无法让自己平复。林飞还在,十分钟前他来敲过门,问她没事吧?她没回答,于是再也没有消息,但她能感觉到他,他应该就在门外,他像狗一样的鼻息声不时在寂静中抽搐一下。也许他是故意的,用这种方式来告知他没有逃走。
       厕所里布满了烟雾,蓝色的烟雾在灯光下摆出一道道不可捉摸而扭曲的形象,它们甚至不动也不变化。这就像她的世界,暧昧却一成不变。王岚很少抽烟,平时也只有受到像今天这样的刺激,她才抽一两支,才会恍然地进入另一个世界。她的脑子里还被刚才那次有力的进攻充斥着,她是不是应该忘却,却无法做到,也无法拒绝。她心里潮湿而混沌,就像她的身体里涨着的潮汐,那竟不能算作伤害,其实它应当是一种伤害,就像她的痛一样实在,但没有,她心里竟没有这种感觉了,她的难过仅仅是因为突然,她的被动和不可捉摸。于是她只剩下了害怕,害怕她外表完好,就像一个漂亮的暖瓶,内心却早已稀里哗啦,害怕她竟对暴力起了反应。
       王岚想起她从前的那位男友,他们紧张的性活动总是草草收场,但那是因为他的爱 惜所致。当然还有她的丈夫,那位同志,有一次她甚至去剪了一个男式的短发,目的当然也是要把他纳进她的世界,那是合理的想法,合法的诱惑。她也几乎成功了,那天她丈夫看她的眼神几乎就是情人的眼神,他喝了点酒,然后伏在她身上。那时候她真希望自己看上去像一个男人,乳房可以小一点,再平坦一点——丈夫把变硬的生殖器送进她的身体,后来可能因为体位,因为她的指甲划痛了他的脊背,他竟在里面松软下来。那天的遭遇可能让他觉得难堪,作为惩罚,他搬到客厅里,以后也再没触碰过她。他对她说:“你也别苦着自己,找个人吧!”找个人吧,等于告诉她不要再奢望从他那儿得到什么了。
       找个人吧——北京这么大,终究会有人看上她,爱上她,要她的。但她女性的能力似乎就只剩下了怜悯,她动不动就怜悯,怜悯就像她的生理反应,总有落难的,不如意的,比如那个半裸的搬煤工人,地铁里的外地流氓,他们辛苦、憔悴也健壮。后来穆林的母亲把她调进出版社,三编室里外聘的老王,也成了她关注的对象,听说他老婆得乳腺癌死了,他一个人带着一个读高中的儿子。老王身上散发的那股凄凉气息对她竟产生了致命的诱惑,有一次在电梯里,她看着他发白的鬓角,几乎就要告诉他她其实可以安慰他的,他需要的她都可以给他。但他却也像一个同志,阴沉着脸,对她视而不见——她对林飞呢,应当也有怜悯,因为他专情,而且就要被人抛弃了,但不多,否则他不可能向她征讨,一想起这种陌生而刺激的情绪她就有些不自在,是时候了,让他离开。她开始抽第四支烟,抽完这支烟,她就准备出去做饭,“然后,就让他走!”
       门开了,外面黑着灯。首先她看见的是烟雾朝外涌动的情景,沙发那儿也闪着一个红色的烟头,随着厕所门打开,那个烟头也跟着站起来。 ,王岚去厨房的时候,林飞也跟着进来,他看着她的脸,用一种眼巴巴,近乎可怜的眼神在看她的反应,之后她无论做什么,他都跟着,也不说话,只是这么穷迫不舍地看着她。好几次王岚都有些心软了,想对他说点什么,但一想刚发生的事,她又硬起心肠,而且她知道现在林飞就在等她的一句话,稍不留神,就可以把他送进天堂——
       她把菜端到客厅时,灯还是黑着,这么跑了几次,林飞就来抢她手里的盘子,这么争了一下,就赢了,他似乎很高兴地跑出去。进来时,她终于说,你不会把灯打开啊!她想凶一点的,表示她的愤怒,但林飞却更高兴了,嘴里说好的好的,兴冲冲地去把灯开了。王岚只好苦笑,其实这时候说什么都似乎是错的,对他来说都是机会,果然他又像一只得了宠的小狗一样跑回来,还问她有辣椒面没有,他来做个菜。王岚不吭声,她又变得神色凛然了。
        最后一道菜是碗汤,王岚示意林飞把汤端过去,她则把围裙解下来。谁知林飞却放下汤,过来帮忙,竟从后面又一次把她抱住了,两只手把她箍得紧紧的,任她怎么挣扎都无法摆脱。他的头伏在她耳边喃喃地说着话,不是道歉也不是害怕,听了半天才知道是“我要你,我要你”。王岚倒佩服他的胆量,心里骂,嘴里也想这么说,可在林飞接连不断的进攻下她竟一点反抗的气力都没有。
       他把她抱着送到床上,打开那盏床头灯,朦胧的灯光下,她看到他先把自己脱光了,接着又俯下身解她的衣扣。他做得很小心,自然也比刚才从容许多,每露出一点肌肤他就会用嘴去亲一下。她感到他正在分开她的身体,这个男孩这时候无论身体还是内心都直指向她,然后,他把她的手从眼睛上 拿下来,理由是要看着她。她感到他的进入,而后是让她心悸的体重。他用自己坚实有力的冲击,不仅把她打开,,而且那么多年来她苦心构造的战略防御工事也在他广浪一浪强有力的进攻面前土崩瓦解,她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女人了,而他也不再是从前的那个男人。
       
       那个晚上,直到很晚,那个15层的高楼上,还亮着灯,主人正在做爱,吃饭,然后接着做爱,他们就像飘浮在云端,幸福得就像在云端里飘行。后来他们累了,也在云端里相拥而卧,他们靠得那么近,抱得那么紧,几乎就像要把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裸露出来。
       第 三 章
       一
       分手的时刻就这么来了。如果按林飞从前的想象那必定是个伤心的日子,因为一想到分手他心里就会有种钻心的疼痛,他没想到他曾经以为这么难挨的日子竟会变得如此平淡,让他十分随意地就跨了过去,如果不是为了那枚钻戒,他们甚至都可以不见面,打个电话,或者电话都不用打,从此就各奔东西了。
       这当然说明吴小蕾对他不再具有魔力了,她不再吸引他,也不再重要,尽管有时候他也会心生怅惘,但那是对从前的那个吴小蕾发出的,对那个还在老家爱着他的吴小蕾,现在这个,北京的吴小蕾他已经无动于衷。从他们见面的地点也可以看出这一点,同样是麦当劳,但这一次却是林飞定的,吴小蕾在电话里问怎么把东西交给他,他想都没想就说麦当劳吧,下午反正去那儿吃快餐!
       应该说林飞已经成功地从一个磨炼他的坎上跨过去,而跨过去他未来的人生也将泾渭分明,他已经变得成熟,已经学会了放弃,再对他放弃的东西不屑一顾,他甚至抱着一种看戏的态度准备去看吴小蕾最后的表演。
       那天王岚也去了,倒是她忽然对吴小蕾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虽然她只是说陪陪林飞,但身份陡变,她脑子里忽然对这个把林飞送到北京、送到她身边来的女人有了点好奇心,她忽然间好像有了种权利和义务,要看看她的样子,吴小蕾究竟长得什么样子。他们下午就出门了,逛了一会儿街,再到麦当劳,点了些吃的,然后分两个桌子坐下。林飞正对着楼梯口,王岚则坐在窗子边,两个人相距不过十几米远,这样上来的人都能很自然地进入她的视野。
       那天外面刮起了大风,温度偏低,来吃快餐的人比上一次明显少,也显得冷清。林飞听着音乐,这么慢慢地吃了几口汉堡,喝了几口饮料,就看见吴小蕾从楼梯口升了上来。仍然是那件紫色的风衣,这一次她戴了眼镜,看到林飞时脸上立即堆满笑,很轻松很自然地走过来。
       换到几天前他一定会为这种表情伤心,因为他无法想象,也无法理解这种淡然,他不知道该把它当成得意还是无动于衷,或者一种恬不知耻的招摇,但现在这种笑对他已经失去了效力,就因为它不再是刺激的。
       林飞没动,而是等吴小蕾落座时才问她吃不吃点什么,这当然是客气话,他也知道吴小蕾不会吃的。果然她摆手说不,不,就好像林飞已经站起来,准备替她去买食物了。他又问了一遍真的不要?这样逼着她不得不重新客气一遍。
       一个人来的?林飞靠在椅背上,装作很随意的样子问。吴小蕾先是啊、啊,接着又不明确地唉了两声。表面上是肯定,其实只有 她自己清楚是怎么回事儿,她只是想这么混过去。林飞猜她一定是和那个程天鹏一起来的,没准那家伙现在就在楼下,这半年来他已经领教吴小蕾说谎的本领,她能骗他这么久,用的几乎就是这种语焉不详、能混则混的口气。
       这时候吴小蕾脱去了风衣,朝两边甩了甩头发,然后坐定。那种女人直觉性的东西让她忍不住朝四处张望、打探,她的眼睛甚至很久地停在窗子边一个黑衣女人的身上,似乎吴小蕾也不相信他是一个人来的。只是他们都没有说破,他们连上次林飞和程天鹏在电话中的争吵都绝口不提,这件事当然更没有必要。但林飞还是有些不解,女人对他来说就像一个谜,也许永远都是一个谜。
       他们又聊了几句,比如天气等等。吴小蕾才从口袋里拿出一只红色的绒面盒子,递到林飞面前,她抱歉地说:“原来那只盒子我找不到了,另外拿了一个——你看看吧!”他接过来,嘴里说不用,还是不自觉地把盒子打开。那应当是只装项链的盒子,因此那枚钻戒躺在里面出奇的细微。是它没错,他在香港花三千港币买下来的。他还能记得他当时的兴奋。他们第一次一起研究它,把它和一些赝品放在一起,灯光下,它炯炯有神的光彩,像爆炸一般的亮度是无法混淆也无法仿效的——他“啪”地把盒子关上,然后点点头,示意没错,示意这么长时间吴小蕾都保管得很好,戒指看上去还像新的一样。到这儿,他们的交接也正式结束了,其实吴小蕾可以走的,他也在等她的告别,但她又坐了会儿,没有说话,似乎有什么要说的,只是没想起来,或一下子说不出口。
       她又在装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了。如果你还想把气氛搞足,非要弄成你是不得已的,那么对不起,我是不会成全你的——林飞笑了一下,对说吴小蕾说:“怎么,还有什么忠告要告诉我?”吴小蕾摇摇头,说:“也没什么,我只是希望你幸福——”
       林飞却不领情,点点头说:“肯定的!”吴小蕾开始穿风衣,她已经看出来林飞其实并不想让她再留下去,或者以这种方式再留下去。所以穿好风衣后吴小蕾说:“那,我就先走了?”仍然是询问、是征求。林飞点点头,好吧!他甚至没有站起来或伸手的意思,这显然出乎她的意料,于是她停了停,看着他说:“好吧,那我真走了——你,自己保重吧”“你也是。”林飞仍旧不动。他发现吴小蕾转身的时候其实眼圈已经红了,她显然受到了她不曾想象的刺激,然后她转过身,在林飞的注视下,从楼梯上飞快地下去,消失了。林飞以为她会在那儿摔一跤,但没有,五六秒钟后,他又以为她会上来一次;告诉他忘记的某件事情,但也没有。楼梯口空荡荡的。
       这么过了会儿,林飞从座位上跳起来,一个箭步冲到窗子边,果然在门前那块空地上,他看到了吴小蕾,她和一个大胖子站在一起。那大概就是程天鹏吧。吴小蕾似乎在抹眼泪,胖子搂着她的肩膀,像在不住地安慰,之后他们就沿着长安街往北京饭店方向走过去。林飞突然间笑起来。“怎么?”问他的当然是王岚,王岚问他在笑什么。林飞的目光仍停留在人行道上,他说:“她最不喜欢猪头山,还怕我喝啤酒喝多了,把肚子喝大了——你看那家伙,快赶上我三个了吧?”林飞说着摇起头来。王岚站起来,跟着他朝窗外看,但吴小蕾他们已经走远了,她并没有见到那个叫“猪头山”的男人。
       之后他们坐在了一起,静静地把手里的汉堡包吃完,都不再说话,各想各的心事。王岚想的是吴小蕾,她那么可爱、娇小,也难怪有人把她调到北京,也难怪他会从这么远的 地方恋恋不舍地赶来——这么想下去,心里竟有种感怀身世的忧伤。
       林飞却在想吴小蕾的眼泪,她是真的伤心:?是为她自己吧,她那么爱自己,不可能是为别人。他似乎有些祖丧,也有些累。
       他们离开的时候天已经黑尽了,外面的风却不知在什么时候停下来,于是街道上很清静,已经没有下午那种飘摇游移的动荡。他们走了会儿到王府井坐车,却在百货大楼前面那排巨大的法国梧桐上,发现那里竟停歇着无数过夜的乌鸦,足有成百上千,乘着风平浪静,它们旁若无人地聒噪着,兴奋地就像在开一个巨型的座谈会。发现这一奇观的不止他们俩,于是人们都停下来,驻足围观。林飞问王岚,这儿怎么会有这么多乌鸦。连王岚也不知道,她也是头一次看到好像全北京的乌鸦全集中在这儿过夜,开会,交流白天的观感。
       如果它们在说故事,那么它们会说林飞的故事吧,他刚刚才和他的女朋友分手,当然还有他和王岚的故事,他们则刚刚开头。
       他们发现时间一下子失去了意义,因为已经没有必须去做,急着要做的事,时间变成了一个换幕工人,它只是负责更替他们的背景,把夜晚的星辰换成蓝天白云,或者在他们需要的时候把一个平淡的白天带入黄昏,那时候华灯初上,夕阳最美也最绚烂的时刻,一朵火烧云悠然地停在了窗口,他们的心情也由沉寂忽然地转入兴奋,就像一眼停息的泉眼猛然间因为一个不起眼的理由重新开始喷涌。
       那几天他们疯狂地做着爱,几天下来他们做爱从次数到质量都远远超出了从前。他们渴望这种感觉,这种打开、萃取的感觉,因为时时都有新的发现和惊奇,而他们无论从身体到精力到智慧都胜任这一点,他们就像在高空中燃放礼花,那种精彩的爆炸和连绵不断、层出不穷的色彩只有他们才能领略,也只有他们才会心知肚明的骄傲。甚至他们还会有一点担心,害怕将来不会再有这么精,彩的发挥了,所以他们更加地爱惜,至少当时会有一种同生共死的怜惜。
       休息的时候他们的话题也集中在性上,他谈起了广州,珠江大桥边那些成群结队的野鸡,那可是个全国所有精华荟萃的地点。有一次一个显然是鸡婆的女人看上了他,同他搭讪,同他谈起了人生,看样子她喜欢上了他,甚至可以免费。“你们没有——”,王岚问,她其实早已猜到了结果。他说当然,那是鸡嘛,凭什么?他笑了,其实这应该不是理由,她相信他,因为从他有些发枯的身形上可以看到他的节制,他显然为自己恪守着什么,还不及放纵。
       她呢,则讲起了她读书时的故事,校园里神秘地隐藏着一个百分之五十的女性都领略过的暴露癖,她却从没看到过,有一次一个高年级的女生遇到了,正在心惊肉跳,她就求她带着她一起去寻找这个校园狂人。她奇怪自己竟有这份胆量和好奇心。“后来呢?”轮到他来发问。当然没见到,其实她已经想好了,见到了她会说咦,不行嘛,就这么回事儿——“大概受这种打击后,他会因此规矩点”。
       当然他们也谈自己,谈那天的突发事件,他喜欢她什么,她又喜欢他什么,或者研究没有那段和“猪头山”的争吵,他们能不能走到一起。常常一个段落后,林飞会像一个孩子那样从床上跳起来,他光着身子在床上蹦跳,带着他的武器一起上下癫狂,接着他走起了猫步,因为电视里正在演时装大赛。他恍然消失,却是去厨房里拿了盘香肠来,接着又消失,去了厕所,他活摇活甩的出现 时她让他穿上件衣服,他却说不冷,然后上床,被子撩开,她发现他又一次充盈如柱,她开始害羞地笑,这么快又要征讨了?
       那几天她应该在不知不觉地发生变化,她自己自然无从体会,但同事,熟悉她的人会看到,但他们却无从说起。她们单位只须每周三去一次。就在那一天,她们室里一个才分来的大学生,一个22岁的新新人类,却直截了当地问她是不是有了情人?她是毫无顾忌的,平时相处不错,因而确之凿凿说像王姐这样的就应该有个情人才对。她笑而不答,同时明白自己的变化,明白自己正在像春天里的花朵一样悄然盛开。
       他们都没意识到分手的事,没有意识到即使忽略了时间,它同样会把他们带到目的地,时间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这也是这世上惟一公平的东西。首先是肖洁打来电话,她和王岚闲聊一阵后,开始问林飞事情办得怎么样,他的归期。这件事倒不好包办。于是王岚说:“他刚好在这儿,你自己问他吧?”然后就像林飞离得很远,她大声地喊着他的名字,而林飞也做出从什么地方走过来的样子,然后才拿起电话。这么配合完他们才相视一笑。
       林飞躺在床上把王岚抱在怀里,这样他才开始听电话。王岚听着他说话,感觉他的手指在自己胸口细细地摩挲着。“差不多了吧——”这是在说他自己,他不说死是对的,他现在这种语气肯定不像一个刚刚和恋人告别的人,“就这么回事儿吧,以后再告诉你
       “不知道呢——”这应该在说他的行期了,林飞说他也不知道,因为还有一些事情没办完,王岚却感觉他的手指正在深入,如果他说的事情是这个。
       “你能不能和老板说说,再宽限几天——”电话挂断了,肖洁答应替他去试试。
       这么说他们就要分手了?王岚恍然于这个重大发现,他们竟然也会分手的,即使多几天假期也无非将分手延续下去,对结局无关痛痒。她想到自己,竟第一次发觉在这层关系中的荒唐——因为无爱,他们有了这么多的性,却竟然没有爱!就像口渴了之后喝水,肚子饿了吃饭,说高级点,他们在用性疗伤,用对方的身体疗伤——当然如果真是这样他们当然也能平静抻下去,直到平静地分手,但实际上——有一次,一番激情之后,林飞颓然地倒在她身上,嘴里依然兴奋地说,嫁给我吧,我们结婚吧!她明明心里一震,嘴上却极淡然地说:“我比你大得多!”大多少,才三岁,女大三抱金砖——她避开他的眼睛,然后用一种老气横秋的声音叹了口气,才说:“你知道你需要什么吗?”他一愣,趁着这一愣她接着说,“男人啊,到了三十岁性子才会定下来,才会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你知道吗?”他不吭声了,显然被她的经验压倒。但类似的问题如果反躬自问,她同样没有答案,她同样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
       也许他们开始的不是时候,在一个人最最动荡的时刻发生的感情,这也意味着短暂而不是持久,或者说它是作为记忆而不是现实存在的。但她还是不能容忍他的轻松,他是成功了,借助着她,已经从那段折磨人的情感中跃出,可以说即使明天离开,他也会同样的轻松,并且毫不留恋,类似的轻松她能做到吗?
       
       王岚把林飞的手从自己的身体上拨开,然后站到阳台上看着眼前这座迷离的城市,这是她的城市,为此她已经付出了代价。
       林飞跟着过来,“怎么了,不高兴?”她没吭声,眼睛却湿润了。他忽然明白了她的感情,很想重新抱着她,但他却没这么做,而是一直陪着她这么站着,看着,看着夜幕怎么追逐阳光的脚步,怎么笼罩整座京城。很长 一段时间里,他们都一动不动。
       下班之前,肖洁又一次来电话,她对林飞说老板只肯多给他三天的假,最长三天!
       也就是他们还有三天时间在一起。
       三
       那个新新人类的故事,王岚曾向林飞说起过,但她主要是想说一个笑话,说的也是他们如何行事乖张,不可理喻。有一次她在街上,看见新新人类正和男友斗拳,两个人表面上看都若无其事,但拳峰却一直在裤缝边来来往往,后来显然新新人类吃了亏,便追着男友一气狠打。她又极喜欢王岚,爱和王姐分享她和男友的故事,有一次告诉王岚的是她男友被西瓜刀划了手,恰好又因为什么事惹恼了她,她便想他身上什么地方打下去最痛,结论是伤口最疼,于是她就开始打他,拳拳不离伤口——王岚听了这个故事,吃惊地耍笑,怎么能这样?但新新人类却不以为然,反而更吃惊,我怎么了,为什么不可以?!
       有一天这个新新人类就闯了进来,打电话的时候已经在楼下了,她的意思是刚好路过这儿,顺便来看看王姐姐,但王岚却明白还是那天她夸她的气色时没有找到合理的答案,显然她是来找答案的,准确地说也就是来找林飞的。他们着实忙乱了一阵,把头天晚上吃剩下的碗盘送进厨房,然后王岚对林飞说,你进去看电视吧,没事的,一个孩子。但她还是深吸了口气,才去开门。
       新新人类进来,客气一番,眼睛就不客气地四处寻找着,尤其地板上林飞的那双皮鞋,她看着仿佛有了答案。“你有客人啊?”她故意漫不经心地问,“我弟弟。”王岚也是淡淡地回答。“你弟弟来了,怎么没听你说起过?”“那有什么,又不是什么著名的人物。”她站起来去敲里屋的门:“小飞,还在看,来客人了。”她重新回到沙发上,替新新人类泡茶,忽然觉得她这种人其实很好应付,至少她们的经历无法相比。林飞出来了,客气地点头打招呼,新新人类冷冷地看着,忽然说:“你们真的很像呀!”这一次王岚和林飞都笑了,也不去辩白。王岚替他们做完介绍才说:“怎么样,我弟弟帅吧,想不想让他做男朋友?”这一回终于轮到新新人类脸红了,嘴里却强硬地说:“好啊,等回去我先把老K甩了。”看来她终于信了,王岚的气色应该与情人无关,因为在她看来,能介绍给别人做男朋友的自然是弟弟而不是情人。
       这虽然是个不相干的故事,但是不是可以证明王岚和林飞其实更像姐弟而不是情人?也许它从侧面还证明了一点,他们是不可能在一起的,他们终究只是临时组合,不可能长久拥有。
       时间正在分分秒秒地过去,那个注定是痛苦的别离正在无限地向他们靠近,从前无知无觉的时间现在却像要双倍计算,其实不用计算他们也知道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王岚首先在这种压迫下,开始有些无所适从,她变得恍惚而容易伤感;她动不动就问自己爱不爱林飞,又爱着他什么,如果爱又为什么没有设法让他留下来,甚至她连这样的念头都没有——她似乎陷入重重矛盾中,显得矫情,她害怕这段感情其实只是幻觉,仅仅因为分手,才会变得如此投入。显然这段感情对她来说更重要,这应该也是第一次她和一个爱她、她也爱着的男人有了同生共死的感觉。她甚至把她和穆林的故事告诉他,这也是她第一次和别人谈论她丈夫的事,她说,你看,其实女人都一样,都那么现实。她似乎急于把自己拉到吴小蕾的位置,或把吴小蕾拉到她的位置上。直到林飞抱着她;伏在她的耳边纠正:“你和她不一样的,你和她不一样的。”
        有一次在地铁车站,列车驶入时在站台上卷起一阵大风,王岚突然间在人群中紧紧抓住林飞的手臂,就像他会随时消失,会飞走一样。当时她的脸色也变得极其苍白,林飞问她怎么了,王岚摇摇头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她才在驶动的车厢里说出了真相,她说她当时真想和他一起跳下去,从站台上跳下去。这个念头让她真的很害怕,很害怕。这么说时王岚不禁发起抖来。林飞骂她一句傻瓜,同时眼睛也跟着有些发潮,他把王岚抱在怀里,这也是他们第一次公开地拥吻。这个爱他的女人啊,这个小女人,他们却不能在一起——车厢里的人都在看着他们,但他们无所谓了,毫无顾忌,忘情地拥吻着,他们就是要让别人看看,他们是如此的相爱
       自然王岚后来也平静了下来,显出一个理智女人成熟的可爱,她说她将来是幸福的,因为她是一个收藏爱的女人,她这一辈子都不再贫乏了。这么说时,林飞正在她的对面,他没有说话,只是目光灼灼地看着她,他再也说不出什么来表示他的心情,于是只能这样专注而长久地看着——
       也许他们的情感算不上什么大情感,但就在那几天,他们却在不断靠近的过程中发现,这份情感在他们追问也是萃取的同时,竟有了些天荒地老的味道。这也像他们的对视,在15层高楼上的对视,在北京空中的对视一样,是他们永远都不会放弃和遗忘的。
       事后,就在送走林飞的当天,王岚意外地在自己的床头柜里发现了一只红色的绒面盒子,打开来里面是枚钻戒。外面是林飞留给她的一张纸条,林飞说:
       我不知道怎么才能向你表达我的感情,这枚戒指其实是我最不愿意带回去的,所以我把它留给你作个纪念吧,希望不要介意。
       大概半个月后,林飞收到了王岚的一个包裹,里面仍然是这只盒子和这枚钻戒,不同的是王岚的一封信。王岚说:
       你的信我已经看过并会珍藏,但这枚戒指我却不能收下,因为没有权利——或者就当作我的礼物吧,把它送给你的新娘。
       这也是他们惟一的一次联系。
       四
       其实林飞离开北京比原定的时间推迟了两天。因为就在他准备动身前的头一个晚上,遇上了据说也是这座城市近几十年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沙尘暴。气势汹汹的黄沙驾着狂风漫天而至,顷刻间就把北京变成了一座沙城,也延误了飞往广州的班机。
       王岚记得那天上午他们起来时,天竟是灰蒙蒙的黄色,四周一片模糊,竟像他们起早了而不是钟表所指示的时间,恍惚间他们也不知道是什么出了问题,后来他们才在新闻中知道发生了沙尘暴。最初林飞还显得有些焦急,他不停地给航空公司打电话落实航班,但后来也渐渐安定下来,并很快对外面离奇的景象发生了兴趣——那些在狂风中舞蹈的树木,暴跳如雷而发出溜溜声的电线,断折的广告牌,不停传来的玻璃爆炸声,半空飞舞的各种颜色的垃圾袋。当然,还有黄色的风——那些来自极北荒漠的黄土,驾着风暴,细密地在玻璃上留下沙沙的声响,他们竟感觉到整幢楼层似乎都在这种不懈的撞击下发生轻微地晃动。起初林飞一直站在窗子边,静静地看着,显然他对它们有些入迷了,后来在一个段落后,他兴味盎然地说出一句话来。林飞当时说的是:“我觉得这才是北京的主人,北京真正的主人来了!”
       这句话王岚永远都不会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