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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波普教皇”的哲学:关于金钱
作者:安迪·沃霍尔 著 卢慈颖 译

《中外书摘》 2008年 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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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的十年中,波普艺术作为对抽象表现主义的叛逆登上了艺术舞台。被冠以“波普艺术家”的一批人试图以一种新的艺术形式来抹平艺术与生活的区别。他们主张艺术家应该自由地反映客观现实,不受传统的约束。他们甚至把城市的废弃物作为了作品材料,把这些本来不具备审美特性的东西按照艺术构思拼凑起来,使之脱离原来的属性。
       安迪· 沃霍尔与其他波普艺术家相比显得更彻底,他完全取消了艺术创作中的手工操作观念,直接用制版印刷的方法把照片形象移到画布上。还应用了古典主义者和现代主义者视为大忌的“重复”,甚至推向极端,可口可乐瓶无尽无休的排列,以及明星们的照片都成为了最好的创作主题和素材。这十分贴切地反映出了后工业时代的特征,现代工业正是这样每天重复着同一样东西。
       本文是被誉为“波普教皇”的安迪·沃霍尔金钱观的自我描述,有最原味、最纯正的波普精神。
       ● 除了花花绿绿的钞票,我什么都不懂。不懂可转让债券,不懂个人支票,不懂旅行支票。
       如果你在超级市场付一张百元(美元,下同)大钞的话,他们会去叫店长出来。
       钱启人疑窦,因为大家都认为你不该有钱,就算你真的有钱。
       有钱人不会把他们的钱放在皮夹里,或是古琦(Gucci)这个包或华伦天奴(Valentino)那个包。他们把钱放在公文信封里。长条形的公文信封。而且在十元钞票上别上回形针,五元钞票和二十元钞票也如法炮制。而且他们的钱通常是新钞。由银行办公室——或者她们丈夫的办公室——的特别快递送过来。他们只要签名就行。而且就放在那儿,直到他们掏出一张二十元钞票给女儿。
       ● 我最喜欢携带钱的方法,老实说,是随便乱塞。皱巴巴的一团钞票。纸袋很好用。
       ● 我有一个在德国时买的高级法国皮夹,我用来装一百和五十元的钞票。装大钞,装大张的外国钞票。但后来皮夹在纽约破了,我把它送去修鞋匠那里,结果他搞错了把放纸钞的那一边缝起来,所以我现在只能拿它来装硬币。
       ● 现金。我身上没现金就是开心不起来,但一拿到手马上就把它花掉。而且我只买些蠢货。
       ● 支票不是钱。
       ● 我口袋里有五六十元钱的时候,我可以走进布列塔诺(Brentano)书店买《露丝·肯尼迪传》(The Life of Rose Kennedy),然后说:“能不能麻烦你给我张收据?”
       我拿到更多收据,我就更兴奋。现在,它们对我来说甚至变得跟钱一样。
       我前往住家附近的六合彩书报文具店,因为时间已晚其他的店都已经关了,我走进门。因为我有钱。我买了一本《时尚芭莎》然后要了一张收据。书报摊店员熊了我几句,然后用白纸写了一张收据。我不收。“请写上杂志的名称。注明日期。然后在最上面写上店名。”这样让它看起来更像钱。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我要让这个人知道我是诚实的好公民,而且我保留我的收据并缴纳我的税款。
       ● 然后我去吃饭,只因为我有钱,不是因为我饿了。我有钱,我必须在上床前把钱花掉。因此如果已经凌晨一点而我还醒着的话,我就搭出租车前往整晚营业的药妆店,买下任何当晚我被电视洗脑的产品。
       我会在半夜的药妆店里随便乱买。我会迫使药妆店为我开晚一点好让我买完东西,因为他们知道我有钱,所以那是种尊重。对吗?下一步就是跟店家热络到他们让我赊账。我告诉店家我不喜欢接到账单邮件,因为这会坏了我的心情。“直接告诉我现在欠多少钱。”我说,“我下星期有钱时过来把钱付清。开一张账单给我,我把钱带来的时候,你可以在上面注明‘付清’。”
       ● 当你还钱给某个人之后,你再也不会遇到他们。但是在此之前,他们无所不在。
       ● 当我有很多钱的时候,我付的小费简直令人咋舌。如果出租车资是一块三毛,我会说两块钱不用找了……但是假如我没钱的话,我会要两毛回来。
       有一次我给了一个出租车司机一百块。我在黑暗中把它当成一块钱。车资是六毛钱(那是在上次调涨车资之前),然后我告诉他不用找钱。这种事情总令我沮丧不已。
       ● 如果你穿得破破烂烂,但是你口袋里有五十元钱,你还是能够让人以为你有钱而对你刮目相看。你只需走进酒庄买瓶香槟。就可以吸引一屋子人的目光,而走运的话,也许你再也不会见到这些人,如此一来,他们会永远以为你很有钱。我永远没办法在有钱的时候装穷。我只能在穷兮兮的时候装有钱。
       ● 我恨星期天:什么店都不开,只剩花店和书店。
       ● 钱就是钱。无论我是辛苦工作得来还是轻轻松松到手。我一样把它花掉。
       ● 我喜欢把钱亮在墙上。比方说你要买一幅二十万元的画。我认为你应该拿这笔钱,把它绑好,然后挂在墙上。那么有人来拜访你时,他们看到的第一个东西就是墙上的钱。
       ● 我喜欢买某出百老汇演出最好的乐池区座位,在第一幕之后离场,然后赶去看隔壁那出戏的结尾,一样坐最好的座位。这样我有两张票根。这很费神,因为我要“兼筹并顾”。
       ● 我向来对支票簿不感兴趣——我只要台面上有个样子,因为那是地位的标志,我想。
       ● 脑袋后面放个枕头躺在澡缸里让我觉得自己很有钱——我花了三块九毛五用邮购买来的枕头,还附盒子。也许这不过是个幻觉。奢华的幻觉。但如果你每个月要付我付的那种电话账单,你知道你的确有钱。
       ● 我有一个和钱有关的幻想:我走在街上,我听见有人说——窃窃私语——“走过去的那个人是全世界最有钱的人。”
       ● 我痛恨一分硬币。我真希望他们干脆停止制造这些硬币。我绝对不会留。我没那个时间。我喜欢在店里说:“噢,算了,那些一分硬币不用找了,它们会让我的法国皮夹太重了。”
       零钱可以变成为一种负担,但是当你没钱的时候也可以很好用。你四处搜寻,找床铺下,翻遍所有外套的口袋,嘴里说:“也许我在这里或那里有个两毛五的硬币……”有时候,零钱可能成为能不能“买包香烟”的关键,比方你只挖到六毛九分而不是七毛的话。你一找再找、一找再找,就为了那最后一分钱。你唯一会喜欢一分硬币的时候,就是当你还差一分钱的时候。
       ● 钱对我来说就是黄金时刻。钱是我的心情。
       ● 美国的钱币设计非常精良,真的。我喜欢它们胜过任何其他钱币。我曾经在斯坦顿渡轮旁把钞票丢进东河里,就为了看它在水上漂。
       ● 我们都在寻找的是那样一个人,他并不在场,却能付钱。
       ● 假如我认为我买的东西其价值超过我所付的钱,而且我喜欢卖东西给我的人的话,我必须跟他们说,他们卖得太便宜了。不说这句话,我心里过意不去。假如我买的三明治内馅饱满实在,而卖给我的人不知道那有多好的话,我必须告诉他。
       ● 我不觉得手里拿钱会感染细菌。钱有一种豁免权。当我手里拿着钱时,我觉得,那些纸钞不会比我的手有更多细菌。对我来说,我的手拿起钱时,它变得百分之百干净。我不知道这些钱从哪里来——有谁碰过,碰过什么东西——一切全在我的手碰触到它的瞬间被抹得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