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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时空]也说“什么是知识? ”
作者:黎 明

《博览群书》 2006年 第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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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书店里看到胡军教授的《知识论》一书,心中为之一动,毕竟好久都没有关于知识论的新作推出了。可惜的是,我当时只是草草地翻阅了一下,没有买下来,第二次再去书店时已经断货了。《博览群书》第7期刊登的刘爱军先生关于《知识论》的书评对我有所帮助,通过阅读刘先生的书评,我对胡教授《知识论》一书的内容、理论价值及其对国内哲学界的意义有了较多的认识。但是刘爱军先生的书评也给我留下了几点疑问,不妨列举出来以就教于刘先生和胡军教授。
       疑问之一是对“justification”这个词的翻译,我注意到胡军教授在其大作中将其译为“证实”,刘爱军先生沿用了这一译法,但这种译法似乎容易引起误解。在西方哲学的术语中,“证实”常用来翻译“verification”,翻译维也纳学派所讲的“证实原则”就是用了这个词。维也纳学派的证实原则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以至后来呈现不断弱化的趋向。将“justification”译为“证实”无疑使“justification”承担了有关“证实”的诸多问题,容易误导读者。我们知道,“justification”这个词有辩明、理由、辩护、正当化等意思。在“justified tree belief”语境下,“justification”这个词国内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译法,在邢滔滔等译的《基督教信念的知识地位》一书中,有时将这个词译为“辩护”,有时译为“证明”,有时译为“核证”;邢滔滔教授在后来发表的《基督教哲学的一部新经典——(基督教信念的知识地位)简析》(《维真学刊》2004年第2期)一文中将该词译为“核证”。 港台通用的是“证成”,大陆现在也有人采用。过去科学哲学界多翻译为“辩护”。此外还有学者将之译为“确证”。总之,对“justification”的译法众说纷纭,哪种译法更为贴切或许还有探讨的空间。
       疑问之二是对内在主义和外在主义的界定。刘爱军先生指出,胡军教授将外在主义界定为“它主张:一个经验信念是否能够得到证实,完全取决于有无相应的外在的客观实在与之符合。”但这种界定不确切。实际上,外在主义是与内在主义相对而言的,内在主义强调认知者在自身的主体内部便能够找到知识的充分必要条件,而外在主义则认为,如果一个信念或命题是由可靠的认知机制产生和维持的,它便是知识。内在主义的理论形态主要是道义论、证据主义等,外在主义的理论形态是可靠论。因此,刘爱军先生文中所说的“在知识论的发展史中,具有代表性的证实标准理论一共有三种:基础主义、外在主义、连贯论”是值得商榷的。
       疑问之三是,以盖梯尔的文章为线,把知识论研究分为当代和“前当代”(所谓近代、现代)(在粗粗的浏览中我没注意到胡军教授是否也如此认为)确切吗?其理论根据何在?我们知道盖梯尔那篇文章矛头所向是内在主义的知识界定,而在盖梯尔的批评之后,内在主义却空前的繁荣起来了。因而,与其说盖梯尔的文章区分了近代与当代,还不如说二十世纪内在主义的复兴提供了这种区分,当然没有几位学者愿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太多。即便承认刘先生的论断,刘先生前文中的一段话也让入迷惑不解:“其中的知识论研究,在近代主要是探讨知识的对象、范围、界限等,在现当代则主要关注的是知识的定义、知识的证实、知识与真理的关系等问题。”姑且不论知识论研究有无近代和现当代之分,将现代与当代合一而论,似乎淡化了盖梯尔的文章对于“当代”知识论的意义。
       认识论转向开启了西方哲学的近代历程,语言学转向则建立起了分析哲学的传统,今天的知识论研究离不开分析哲学的理论背景和技术支持,愿中国学界的知识论研究枝繁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