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理论理论]殉情合同
作者:荆 歌

《青年文摘(彩版)》 2006年 第08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罗密欧和朱丽叶,还有中国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他们的殉情,都并非相约而死。朱丽叶其实最初并不想死,她只是喝了一种假死的药水,吓吓家里人的,但她没有事先和罗密欧通个气,罗密欧以为她真死了,便自杀殉情。朱丽叶醒来,发现罗密欧死了,要是自己还继续活下去,就有点脸皮太厚了。梁祝是另一种情况,梁山伯是气死的,要是他不死,祝英台也许就凑合着和马文才过下去算了。但梁死了,祝觉得于心有愧,就决定和梁一块儿变成蝴蝶。不知道蝴蝶世界里有没有门第观念,有没有会飞的马文才。
       除了文学作品和民间故事,生活中的殉情事件也时有发生。有一起跳长江大桥的,有一起躺着打开煤气阀的。还有一起割脉的呢:彼此抓着对方的手,说一二三,然后同时在对方的腕上割一刀—我有点纳闷儿,一二三自己割自己就行了,割自己比较有数,下刀准,不会割偏。为什么要交换着割呢?是对自己下不了手吗?那么对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人,又怎么下得了手呢?自己割一刀,割得不爽,还可以再补一刀。割心爱的人,舍得那么乱割吗?也许是,在对方把生命交给自己的同时,把自己的生命也交给对方,这算是一种爱到极致的仪式?
       我真的不愿意相信,拉着对方的手,同时自己的手也让对方拉着,割对方一刀,同时也让对方割自己一刀,这样做的目的除了爱,也是为了怕对方毁约。自己当对方人质的同时,对方也为自己所控制。到了这一步,谁也不要骗谁,谁的性命都在对方的手上,公平公正公开,只要喊一二三,一切都在爱的名义之下结束了。
       可是我真的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一对男女,因为爱情无望,不能为俗世所容,所以商量好了一起死。他们选择了跳河。在赴死前,两人经过了深入仔细的政审,确定双方都不会游泳。可是,双双跳进冬天的河流后,男的竟然在一处较浅的地方站住了。眼看女的被激流冲走,男的哆嗦着走到了岸上,突然没了死的勇气。当他擦干身子回到温暖的屋子里后,他感到活着真好。
       为了不让如此悲剧再在人间上演,我建议,决定殉情的人们,应该签署一份合同,谁毁约,谁就要负全部法律责任。届时法院将判定,毁约者不光背叛了爱情,而且构成蓄意谋杀。
       (顾盼盼摘自2006年7月5日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