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视野]垃圾短信在国外
作者:杨 逍 寇维维 青 木 陈继辉

《青年文摘(彩版)》 2006年 第04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美国:垃圾短信最少
       美国的手机普及率很高,手机短信使用率却不高,因此,还不曾出现垃圾短信泛滥的现象。那么,为什么在亚欧都被垃圾短信包围的时候,美国却能够“免疫”呢?
       这是因为,在美国,手机费十分便宜,而发一条短信却要收费10美分,所以,没有必要在手机上输入字母。又花钱又费劲,一点不划算。
       另外,美国人几乎每家都有留言电话,他们从小养成了留言习惯。所以,打手机没人接时,他们就会选择语音留言。
       据统计,美国1.6亿手机用户一年发送的短信总量还不到中国人一个星期的发送量。
       英国:立法惩治垃圾短信
       在英国,垃圾短信可谓种类繁多。
       简单的短信,比如推销服装、古董、门票等,如果不买,并无大碍。复杂一些的短信则带有手机铃声、新闻、天气预报、足球比赛片断等,无论接收信息的人是否查看,信息一旦发出,就会自动收取接收人的信息费。
       最恶劣的要数通过短信诈骗金钱,这类手段一般都是通过短信通知中奖,但需要中奖者拨打一个指定的电话号码。这类电话都会被收取很高的通话费用,而所谓的大礼并不存在。
       面对日益严峻的垃圾短信现象,英国政府不得不在2003年专门立法,将兜售产品的垃圾信息视为一种犯罪行为。
       德国:短信推销需征得同意
       据最新调查显示,德国人每年发送20多亿条短信,用户却极少不明不白地收到广告、色情等充满收费陷阱的短信。
       “联邦反垃圾邮件法案”(包括短信)规定:向用户推销商品和服务的手机短信,必须要征得用户的书面同意,从21时至次日8时发送的广告需要再次征得用户同意。获得用户同意的广告商在发布手机短信广告时,必须注明“广告”字样和发送者的单位及电话等。一些短信下载等必须明码标价。滥发垃圾短信者,可处以最高5万欧元的罚款。
       治理垃圾短信不仅需要立法,还需要运营商在技术层面的支持。
       德国规定,各运营商和短信广告商必须签订杜绝滥发行为协议。为此,各运营商纷纷创新短信管理技术。如一家公司推出的移动短信中心平台,运营商可以自动屏蔽那些一天内发送量超过上百次的短信。
       印度:逐步完善“黑名单”制度
       尽管印度落后的基础设施一直为人所诟病,但目前印度手机用户数量已经超过9000万人,预计在未来3年内,还会再新增1亿用户。
       为了制止垃圾短信给手机用户带来的侵扰,印度目前采取了双管齐下的对策。首先,对那些垃圾制造者采取法律手段。2006年2月8日,印度最高法院向政府发出一封法律建议信,要求议会和政府尽快就阻止垃圾短信制定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政策规章,以便使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有法可依。该信建议,对于那些肆意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罚款的最高数额可达10万卢比(1美元约合43卢比),而如果涉嫌利用短信平台进行经济诈骗,则要接受长达数年的监禁。
       其次,各运营商正在逐步完善“黑名单”制度。印度目前有数十个电信运营商,它们均被政府要求每年提交关于阻止垃圾短信传播的正式书面报告。目前被广泛应用的是来源追踪手段,查找每一条垃圾短信的初始来源,如果发现某一用户成为大量垃圾短信的集中地,便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取消其手机入网的资格。
       (纪愈摘自2006年3月9日《北京娱乐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