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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着]非中国制造
作者:张金江 青 木

《青年文摘(彩版)》 2006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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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国有许多带有“中国制造”标签的商品风行世界。但是,也有一些“怪事”发生:其中,直布罗陀的一家欧洲公司“风头最盛”。这家公司向欧盟提出了一个申请,注册“非中国制造”商标。
       无疑,这是个歧视性商标。
       我和一个朋友都是做媒体的,听到这个消息后,即刻登陆了在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的官方网站,找到了那个所谓“非中国制造”商标申请的报告。
       这个申请的商标的名称为“NOT MADE IN CHINA”,中文的意思就是“非中国制造”。“非中国制造”的炮制者设计了2个相关图标。一个是在“MADE INCHINA”黑色粗体字上面覆盖了一个咖啡色的粗大的“NOT”,“NOT”还由两个环围绕,右侧加了几条波纹图案,很像邮票上盖的邮戳。另一个是黑底白字的“MADE IN CHINA”上覆盖了一个斜着的红色粗体的“NOT”。
       这两个图标看上去都非常扎眼,让人很不舒服。
       申请这个“非中国制造”商标的是一个叫做“Alvito”的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欧盟市场协调局的工作人员说,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英国人,名叫勃尔特·腾恩特,主要经营三种业务,一类为皮毛、皮毛仿制品及其他皮类制品、马具;第二类为绳索、帐篷及粗纤维纺织材料;第三类为服装、鞋类制品。这三类商品都是中国大宗出口的产品。
       然而,令人疑惑的是,我们极力想多了解一些这家公司的情况,但在网上检索了好久,却根本找不到这家公司的“踪影”。
       听说这家公司曾两次向欧盟提出了图文商标申请,申请时间分别是在2005年9月21日和2005年10月28日。又有一种说法是,这家公司曾在2005年9月份也向美国提交了申请,只不过没有被受理,原因是有一个名叫帕斯特里扎的人曾在2005年5月20日以个人名义申请过这个商标。总之,扑朔迷离,都没有结果。
       近20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物美价廉的商品给国内外的人们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和实惠。一些欧洲媒体在谈到“中国制造”时,常引用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的一篇文章,文章中,一位美国普通家庭主妇以《没有“中国制造”的一年》为题,讲述了她的家庭戴着有色眼镜抵制“中国制造”,一年后终于发现“没有中国产品的生活一团糟”的亲身经历。
       在欧洲各地购物时,无论是在大型百货商场,还是在自由市场、街头地摊,人们总能看到“中国制造”。
       尽管“中国制造”存在着一些不足:比如产品的“低附加值”,正如商务部部长薄熙来提到的“衬衫、裤子换飞机”的例子;再比如某些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问题,有的企业居然把不经丝毫改造、完全模仿国外知识产权的产品拿到科隆五金展上去展览,结果“第一天就被人拍了照,第二天就被警察带走了”。
       不过,就总体而言,“中国制造”的形象确实是在快速提高。记得有一次,邻居家一位西班牙老太太拿出她家里的电咖啡壶、烤面包器、打果汁机等给人看,说上头都写着“中国制造”。她说这些东西质量非常好。最近,我在一家商店碰到一位德国老人选购中国产的工艺笔架,他既坦率又真诚,说欧洲人对待我们国家产品的态度,就像过去对待日本产品那样,正经历一个转变过程,我们国家的货物在欧洲的根基正逐渐牢固。
       除了质量优异之外,我们国家的商品在价格上占有绝对的优势。因为价格优势,我们国家的商品已经拥有了较强的竞争力,这使得国外的一些生产同样商品的厂商不得不在竞争,中败下阵来。
       败下阵来的厂商大致分为两种,一种失败后并不怨天尤人,而是放弃原来的商品,去生产其他具有竞争优势的商品。另一种则恰恰相反,他们把怨气一股脑儿全撒到“中国制造”上,对“中国制造”充满了敌意。
       而“非中国制造”的商标的炮制者正好充分利用了这种情绪,借此扩大自己的影响,没准儿注册成功,还能借这个商标捞上一把。
       至于这个商标会不会注册成功,按照欧盟商标法,欧盟将在受理申请后一年左右时间决定是否公告该商标申请,公告期是3个月,如果没有人提出任何异议就可批准。一旦批准,“非中国制造”的商标在欧盟25个成员国内都是有效的。
       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分别在2005年11月24日、2006年2月8日和2006年2月20日受理了该商标的申请。其中纯文字商标已经在2006年2月20日公布。
       申请这个商标的Alvito公司非常自负,他们的律师告诉《知识产权管理》周刊说,成功注册这个商标没有任何问题,“我的经验是,在欧盟,除非出现用‘衬衫’来注册一个衬衫商标这样明显的问题,否则,任何商标申请都会通过。”
       不过,《知识产权管理》周刊还报道了美国的一个类似案例:2003年,在美法关系处于低潮的时期,一个叫维比亚的公司申请注册“非法国制造”商标,被美国专利商标局驳回,理由是,商标带有讽刺意味。
       德国商标法律专家福罗托教授说,欧洲商标法通常不准将地名及“制造”字样注册为商标,鉴于该商标有侮辱的性质,“不管欧盟最后是否会批准,该商标的申请能够得到欧盟官方机构的受理,本身就是严重错误的。”
       有分析人士认为,“非中国制造”显然是对“中国制造”的一种歧视性甚至侮辱性的语言,虽然炮制者是在制造一场闹剧,但可指会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
       然而,欧洲人却认为,与当年美国某国会议员当众锤砸日本汽车一样,“非中国制造”商标即使申请成功,也不太可能影响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销售。现在,欧州人已普遍认为,中国货物不再是“价格低、档次低、品种少的代名词”。
       (米慧摘自2006年2月24日《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