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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手段最狠的反贪皇帝:朱元璋
作者:杜文青

《青年文摘(彩版)》 2006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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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在大明王朝建立的前夕,朱元璋将文武百官请到自己的身边,给大家出了个题目:元朝为什么会迅速土崩瓦解?不久将诞生的新王朝当务之急是什么?请大家各抒己见。
       高参刘基首先进言:“宋元以来,宽纵日久,当使纪纲整肃,然后才能实施新政。”
       朱元璋感到言之有理,也深感大明朝的当务之急,应是制定法律,以法治国。根据朱元璋的命令,法律的制定工作加紧进行,到洪武三十年(1397年)正式颁布了几经修改的《大明律》。《大明律》简于《唐律》,严于《宋律》。
       《大明律》规定“谋反”、“谋大逆”者,不管主、从犯,一律凌迟,祖父、子、孙、兄弟及同居的人,只要年满16岁的都要处斩。
       对官吏贪污,处罚也特别重。犯有贪赃罪的官吏,一经查清,一律发配到北方荒漠中充军。官员若贪污赃银60两以上,将被处枭首示众、剥皮实草之刑。命在各府州县衙门左侧设皮场庙,就是剥皮的刑场,贪官被押到这里,砍下头颅,挂到竿子上示众,再剥下人皮,塞上稻草,摆到衙门公堂旁边,用以警告继任的官员。
       朱元璋对自己制定的法律,带头实行,而且执法是相当严厉,这在中国古代封建皇帝中是少有的。他的女婿、驸马都尉欧阳伦,凭着自己是马皇后亲生女儿安庆公主的丈夫,不顾朝廷的禁令,向陕西贩运私茶。后来河桥巡检司的一位小吏向朱元璋告发了此事。朱元璋立即下令赐死欧阳伦,同时他还发了通敕令,表扬那位小吏不畏权贵的斗争精神。
       朱元璋唯一的亲侄,开国功臣朱文正,亦违法乱纪,他毫不留情废了他的官职。开国功臣汤和的姑夫,自以为有硬邦邦的靠山亲戚,就隐瞒常州的土地,不纳税粮,朱元璋也将他依法处死。
       朱元璋当皇帝的30年中,还公开镇压了几起大贪污案,其中最大的是郭桓案。郭桓案发时为户部侍郎。洪武十八年(1385年),御史余敏等告发北京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或、赵全德等人,伙同郭桓等人贪污舞弊,吞盗官粮。朱元璋抓住线索,命令司法部门依法严加追查。这个案子后来又牵连到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杰、工部侍郎麦志德等高级官员和许多布政使司的官员。贪污盗窃的钱折成粮食达2400多万石。案件查清后,朱元璋下令将赵瑁、王惠迪等人弃尸街头;郭桓等六部侍郎及各地方布政使司以下的官员有上万人被处死;有牵连的官吏几万人被逮捕入狱,严加治罪。各地卷入这个案件的下级官吏、富豪,被抄家处死的不计其数。
       (郑凯摘自《正说开朝十四帝》,新世界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