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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人而圣而希天
作者:孙 波

《读书》 2004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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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伽梵”(Bhagavat)一名,出自Bhaga,本义为“太阳”,引申为“光荣”、“尊贵”、对上之尊称等义。《薄伽梵歌》(以下时有简称《歌》者)为婆罗门教和今之印度教经典,其地位犹如基督教之新、旧约《圣经》和伊斯兰教之《古兰经》。《歌》之首部汉译本,是由徐梵澄先生于一九五○年在印度贝纳尼斯译出的,一九五七年出版于南印度棒地舍里的室利阿罗频多学院。与最早卫金斯(Charles Wilkins,1749?-1836)的英译,相去近一百七十年。据笔者所知,还有一部汉译本,为张宝胜先生所译,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于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出版。两本汉译风格不同,徐译取骚体,古雅;张译采白话诗,晓畅。两者参读,可加玩味,如《歌》之第二章第三节,徐译:“毋自陷于孱弱兮,此于尔非洽适!去尔心卑下之愁积兮,起!起!克敌!”;张译:“不要屈服于软弱,帕尔特!这对你的身份很不适合,敌人的惩罚者!站起来吧!快抛弃你心中的卑微怯懦。”
       薄伽梵歌记婆罗多大战,古信有其事,史诗作者名维耶索,平生事迹与时代不详。考史者大致推定诗成于公元前,或公元前五世纪。印度古有大部落句卢,以贺悉丁那普为首都(今德里所在地)。国王名逖多罗史德罗,目盲,其子朵瑜檀那失德,逐其叔班卓(已故前国王)之五子(皆贤,义当分国之半)流放于外,十有三年。时五人乞五邑以自安,朵瑜檀那不许,遂不免一战。句卢族好友雅达婆部落之君克释Krsna,欲解一家兄弟之争,愿以自身和自家军队作为两条件,为示无所偏袒,规定对峙双方只能任选其一。朵瑜檀那择军,克释遂尽委之,本人乃从阿琼那Arjuna(班卓三子,善射;张译为阿周那,另译为阿尊那)为御者。大战在即,阿琼那不愿意看到“至亲骨肉同室操戈以相剪屠之流血”的场景,故临阵忧伤而萌生退意,克释竭力劝说,阿琼那遂受鼓舞而奋勇作战。双方大战十八日,尽投四百余万人皆灭。最后阿琼那取胜而复国。“薄伽梵歌”为克释阵前说词,然皆托之于盲君御者桑遮耶之口,末章(十八)末节(七十八)有云:“彼处有克释——瑜伽主,彼处有帕尔特——神臂弩,是处即有吉祥,胜利,安乐,永恒大法兮!我思兮栩栩!”其说不外五个字:正义者必胜!
       关于这一神话故事的精神主旨,徐先生指出:“撰者之意,盖假一历史事迹,以抒其精神信念与宗教思忱。要其涵纳众流,包括古韦陀祭祀仪法信仰,古奥义书超上大梵之说,天主论之神道观,僧法之二元论,瑜伽学之止观法,综合而贯通之。”(《歌》序)一段历史传说,几乎涵纳了全部古印度文化的价值信仰。我们知道,印度文化传统有着超凡脱俗,极求向上一路的精神特质。由此,一个尖锐的问题被提出了:如此之广大超远的“精神与宗教思忱”何以要凭托世俗政治极端的形式——“战争”来表达呢?且别有意味的是,徐先生还视其为一阕“庄列之寓言”。我们如何来理解这“寓言”即托事(物)寄意的思想符号呢?其答案或可到先生对室利阿罗频多著述的另译中去寻找。
       先生曾在《玄理参同》(一九七三年出版于室利阿罗频多学院)的“疏释”中表达了对“战争”背后之形而上的理解。室氏为阐说“生死一体”、“永恒与暂时不分”的理念,引用了希腊古哲赫拉克利特的两句箴言,曰:“战争为一切之父,一切之王”;又曰:“天神皆有生死,人则永生。”室氏坦言,知晓赫氏此语的纯全之意已不可能,然而将其放到古印度神秘派,如《韦陀》的知识语境中也许可解其意。于此,室氏得出两点看法,一为“永恒者与暂时者不可分解”,永生者只存在于“争冲与变易中,即一继续着的死亡中”,“死亡”是世间一切生命和存在的前提;二是只有人,才有可能成为永恒的存在者,因为“永生的原则在人中内在”。在这里,战争是“死亡”的符号,而死亡则是生的前提,或生的另一种形态。即室氏所说:“宇宙底存在现似为一‘生’之进程,而实是一‘死’之进程”。“生与死”是困扰人类根质性的问题,因此,我们还须进一步追问:何以“死”是生命与存在的前提?为什么只有人得天地之独钟,而可能成为“永恒存在者”呢?对此,若不找到形而上的终极依据便不能予以回答。此回答,室氏原文不过五百多字,而徐先生的“疏释”之文字足有他的七倍之多。
       徐先生着重“探讨”的仍是赫氏之“简言”。不过,先生将其放到中、西、印更广大的知识背景中去解读,在相互比照发明中见其人类的普遍性。关于“何以人才有可能成为永恒存在者”,先生将室氏的韦陀之喻扩大到佛教。佛教保持了韦陀“天神有生死”的信仰,认为“诸天”(“天神”通常在佛经中译为“诸天”)若要成佛,便须加入轮回,在人间一道降生,经过修持才能获得解脱。后世瑜伽学亦同此说,想要与“至真”或上帝合一,必须在此世界或人间完成。这种只有人才有的特权,来自一个信仰的前设:“因为惟独人有此圣神性灵与至上神合契,而诸天则未有”,由此推定“与至上者合契或同体为一,即是得到永生”。从宗教人类学的角度来看,这种信仰性的前设,自有其发生学的原因,是无法用知识与逻辑求证的。所以先生说,这种信仰“在东方人看来是常语,因为惯熟此说,不以为奇,而纯用思智的西方学者,便以为绝不可解了。这是任人怎样去思维是思维不出结果的”。
       但是,《薄伽梵歌》是托事寄意,“抒其精神信念与宗教思忱”之作,因此,仅凭信仰前设是无法传达这一深意的。于是,借助其他民族的思想文化系统,在比较中相互阐扬,进而证出终极性的价值理念,以作为普世性的人类精神资源,也就成为必然之途。先生将中国孔夫子所言“未知生,焉知死”作为话引,指出孔子之意“不是教人不要知死,只管知生便够。这暗许生死是一体”。接着,又引《周易》、《庄子》为据,把“一体”推释为“本体”,这样,在崇高的形而上境界的观照之下,前设各问便一一有了答解。
       关于生与死之关系,先生指出:“《大易》哲学是‘通乎昼夜之道而知’。因其‘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后儒释此为明此‘本体’。‘本体既明’,则一切皆通。《大易》于昼、夜、幽、明、刚、柔、生、死等,皆统之以阴阳,阴阳则归于‘太极’,所谓‘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后儒释‘太极’即此‘本体’,‘本体’是一,庄子所谓‘通于一,万事毕’者,谓此。此之谓‘道’。”在“本体”的层面上,“死”便不仅是“生”的开端或“生”的变态,而与“生”构成“原始反终”的一体关系。
       在中国传统哲学思想里,人有着特殊的地位。这种“格位(status)”与印度韦陀哲学不同,它不是信仰层面的“圣神性灵”,而是本体层面的中天地而立的“三才”之一,即所谓“天地人三才”。由于人处在本体“格位”,因此鬼神既不能超出本体之外,又无法与人同等。人与天地万物同为一体,意味着他完全可以知晓“幽、明之故,死、生之说,鬼神之情状”。于此,先生不无幽默地说:“古人未尝说鬼神能与天地万物同体,而说于人则能。”正是在本体的意义上,希腊、印度、中国——赫拉克利特的名理“天神有生死,人则永生”,室利阿罗频多的“永生的原则在人中内在”,与中国儒家人之本位的信念,获得了“理之相通”。
       把战争作为“死亡”符号,推导出“生死一体”之哲学。如果我们的理解活动到此止步的话,那么它对现实的人生就不会发生任何意义。诚如先生所说:“生死或死生,是一常理,或者说是一常事,或说是一通常现象。牒述这一通常现象,或说‘生死事大’等,实没有说明什么,是指此一常理而已,亦不足以感人心。为大为小,皆可由人说,若强盗土匪等视死如归,亦不算一会事。”那么,究竟应该将“战争”这一符号的深意追至何处呢?先生认为,赫氏所说“战争是世界律则”,实质上提出了两个原则,即“战争”与“和谐”,此对反两说构成了人类通则或世界原则。以《周易》阴阳观念读解,即对反双方既相互争斗,又相互融合,“阴阳互相争战,亦彼此相需,相成。……推之于五行,则皆相相生。……宇宙不息,万化不停,基本落入一简单公式,曰相战斗,相成全”。
       但凡有些哲学知识的人,都可以理解“相克相生”之理。令人不安的是,将其归为“一简单公式”,莫不是人类的宿命不成?倘若以此为终论,那么中国、印度、希腊之先哲,便不为“明智之相通”,而为“愚蠢之相类”了。梵澄先生的睿智在于将这“一简单公式”推向历史,落入人生。就历史而言,先生略带沉重地写道:“治《》者好言‘气数’。‘数’且不论,‘气’字涵义实觉混茫,似乎无由界说。姑译以近代常语曰‘力’,或者较易了解。宇宙间多少种力量,何可胜穷!玄学上分为两汇,稍成其系统,总归是两方面各在扩充,扩充至极,势必相并吞,相毁灭,亦相成就。小至于人事之微,大至于可能毁灭全世界的战争,最后分析竟皆落入这一公式。这是生命的理实,自有人类以来便是如此”。
       上述皆以《玄理参同》“疏释75-89”解《薄伽梵歌》。依先生的思想理路来看,这种相互阐扬,应无大过。
       在先生看来,“相毁灭,亦相成就”,这一深埋在人类历史命运中的悖论,也是人类重新认识自身价值的重要契机。《薄伽梵歌》所叙战争故事,“出于骨肉相残之际,亦人生由外转内之机也”(《歌》序)。
       所谓“人生由外转内”,就是重新理解和搭建人生的意义世界。《薄伽梵歌》成书时间,除先生推定的年代外,还有其他说法,如公元前五百年到公元后三百年,或公元后四世纪等。然而,无论何种推定,都有一个共识,即此书形成于印度历史上的一场社会大变革,传统婆罗门教三大信条(“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婆罗门至上”)遭受严重挑战之时。为了重新建立新的价值信念,一些颇具历史远见的婆罗门教领袖,将当时数论、瑜伽、胜论和佛教等派别的理论观念加以整理、融汇,形成《薄伽梵歌》,至八世纪经商羯罗注释而成为印度教圣典。于此,先生有言:“仪法之教,至韦檀多时代浸微,迄佛出世千余年间,婆罗门之法席几于尽夺,举往昔传承之繁文淫祀,阶级,迷信皆加以变革,以印度社会史观之,未始非一大启明运动也。”《薄伽梵歌》虽是印度教经典,然而在它形成之后,却对印度人的精神生活和社会行为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独尊而光大,薄伽梵歌之学,遂盛行至今,其中原有耿耿不可磨灭者在也”(《歌》序)。
       那么,这“耿耿不可磨灭者”究竟为何?在先生的深度诠释中,就是人生的意义世界,或精神哲学的价值取向。之所以称之为“深度诠释”,是因为我想区别于其他有关诠释《薄伽梵歌》的文字,他们或偏重知识,或偏重信仰。而先生却指出,于《薄伽梵歌》当“极深而研几”之处,在于“略其形式,重其精神”,进而贯通“儒、释、道、印、耶、回”等各种文化形态,以“人心觉悟而循乎大道”之理念欲得世界和平。(《歌》序)这种精神哲学的取向,既合乎印度文化传统的特质,也是今天全球化进程中,各民族进行对话的思想平台。先生早年(二十五岁前后)即翻译尼采;老年时又明言:“我所锲而不舍的,如数十年所治之精神哲学。”(《跋旧作版画》)《薄伽梵歌》为先生中年所译,于此可见先生心思企向的一贯脉络。
       《薄伽梵歌》之精神即为印度传统文化之精神。为开掘其深意,先生又于一九五三年(时先生已辗转至南印度)译出室利阿罗频多之《薄伽梵歌论》(下简称《歌论》。)据先生说,此为室氏狱中读《歌》而“见道”之书(见《歌论》手稿之小引)。在此,须稍加赘言。先生诗集《蓬屋诗存》卷三有诗云:“缥缃贝叶栖心地,红叶秋灯照眼时。解识治平持半部,鲁论犹可压千悲。”《歌》之译成,先生有“盖挥汗磨血几死而后得之者也”之叹。又见“题旧稿”小引曰:“发箧得旧稿未出版者,纸墨皆蔫,怅然题句,”云:“神物宜呵护,尘封祗黯然。早吹新凤管,重拭旧龙泉。显晦有时及,安危并世传。咨嗟莫腾去,光气已摩天。”南国湿热,不宜保存,既为“神物”,猜想先生是如何之“呵护”有加的。室氏之《歌论》译出,迄今,整五十年矣!一九九九年春天,先生托我向商务印书馆催问此稿,后送回清样,由先生亲校。先生临终(二○○○年三月六日)时,床头仍摆放着此稿本,只可惜进行未过半矣。此商务本《歌》与《歌论》双珠并出,可谓全璧。也了却了先生生前期望已久的心愿。
       先生之心愿,固因此二典于了解印度文化传统最为重要;然而,我读先生之《歌》序和《歌论》小引、案语,觉其深意更在于举世界文化之视野,扬中华文化之光彩。先生在《歌论》案语中写道:“阿罗频多氏之学,可谓大矣。独于雪藏以北中华五千年之文明,所言甚略;若使大时代将临,人莫我知,无憾也,而我不可以不知人,则广挹世界文教之菁英,集其大成,以陶淑当世而启迪后人,固有望于我中华之士矣。”在先生的视野中,世界文化并非仅指西方文明,而是各民族文化中的精华之汇合。对于各种文化形态,先生指出,应该“就其所长,自求心得,不议优劣,不画畦町,开后世文明运会之先端,祛往古异教相攻之陋习,则大之足以淑世而成化,小之足以善生而尽年”。然而近代以来,中国人放眼世界,多眺望西方,“乃瞠乎欧西后尘”。对于世界三大文化中坚之一的印度,则自“奘、净而后,吾华渐不闻天竺之事,几不知佛法以外,彼邦原有其正道大法存,而彼亦未知吾华舍学于释氏者外,更有吾华之正道大法存焉”。中、印之“学术参证,文化交流”亦为中国走向世界的重要路途。那么,中国与世界,或曰中国与印度之文化汇合的内在根据,抑或精神契合点何在?先生言:有之!为“由人而圣而希天者”!《歌》序之开篇,特见先生之大境,故摘录如下:
       五天竺之学,有由人而圣而希天者乎?有之,薄伽梵歌是已。世间,一人也;古今,一理也;至道又奚其二?江汉朝宗于海,人类进化必有所诣,九流百家必有所归,奚其归?曰:归至道!如何诣?曰:内觉。六大宗教皆出亚洲,举其信行之所证会,贤哲之所经纶,祛其名相语言之表,则皆若合符契。谅哉!重之竹、帛、泥、革、金、石、木、叶,同一书也;写以纵行、横列、悬针、倒薤之文,同一文也;推而广之,人生之途,百虑而一致,殊途而同归,可喻已。
       这是何等的哲思独运!何等的气势开合!然而,先生绝非空有宏理大言,于中又见深邃的理性洞见。从形式上说,先生贯通东西、中印之文化,可划属于比较学之方法一类。但是先生以精神哲学为学理基点,于是便构成上达形上之“大体”,下通历史社会之“大用”的“广大无边”的精神世界。因为篇幅有限,不便展开叙说。概括而言,印度薄伽梵歌之学与中国儒释道之学相通,即“合于儒,应乎释,而通乎道矣”。(《歌》序)于儒家,先生论说尤多。
       先生明确指出,儒家内圣之学,亦为“薄伽梵歌所修也”。《歌》学所追求的“我”,与儒家所谓“天”相通。如果将《歌》中所涉的神话或神秘成分剥除,其所追求的“皈依于我”,与儒家的“希圣希天”,同为价值源头的符号。在儒家这里,圣与天通,“心之精神之谓圣”,此心,诚则为理。依此,便可“下尽乎人情,上达乎天德,道无不通,明无不照,宇宙造化之心也”。在《歌论》学中,“我”亦为“天德”,人们可通过“瑜伽”的修持,与“天”合一。在《歌》序与《歌论》之案语中,先生特别解说了瑜伽学中的超上境界及所内涵的道德理性精神,这是特别值得关注和研究的。简言之,中、印其同者,皆为“体天而立人极”。其异者,先生言:“必不得已勉强立一义曰:极人理之圜中,由是以推之象外者,儒宗;超以象外反得人理之圜中者,彼教。”(《歌》序)
       在梵澄先生的思想维度中,“内圣”之学绝非空有热情的道德主义和肤浅的理想主义。读先生文字,可体会其中深隐的历史理性的忧虑和充满期待的文化信念。先生说:“今若就其外王之学求之,则祖述尧舜,宪章文武,有非后世所能尽守者也,后世典章制度礼乐文为无一不变,然其内圣之道,终古不变也。”(同上)康德之普遍的历史观念,即历史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于此见焉!在康德那里,人类通过冲突而达到和平,历史在吊诡中实现它的最高目标;而在先生的精神视界中,文化终大于政治,历史的乱治分合皆托依文化理念的消长隐彰。先生在《歌论》第一系十一《神圣行业之原则》后所加案语,读来虽不免感伤,但却增人以信心,先生之所依重的儒家文化,实乃吾民族生存发展的基底:“保世滋大,吾华之所重也。……唐尊佛法,而五季之乱为史所罕有;元崇密乘,亦八十余年而止。皆其明验也。汉尊儒术,成光武之中兴,其末犹成蜀汉峙之局,宋彰理学,其能保偏安,且二百余年。保世滋大之效也。”(见手稿)先生与前贤所忧所寄,亦为殊途同归。
       先生译《歌》与《歌论》所作文字,譬若富矿,尚俟采集。然先生之“存其大体”以至“大用无穷”(《歌》序)的精神企向,却应领会在先。
       写于二○○三年八月一日,改于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薄伽梵歌论》,[印]室利阿罗频多撰,徐梵澄译,商务印书馆二○○四年版,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