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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考场舞弊与诚信危机
作者:章 夫

《中外书摘》 2006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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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考场的舞弊屡禁不止,并发展到运用高科技群体作案,反映的是什么?为什么同样考试的雅思英语考场就见不到这种现象?
       2004高考特大舞弊案
       2004年是我国在考生中推行诚信考试承诺的第一年。考生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不仅意味着要在考试中杜绝作弊,关键还是一场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过程,也是一次郑重接受诚信教育的洗礼。
       承诺与手段并没有遏止舞弊行为的蔓延。发生在河南省镇平县的“2004高考特大舞弊案”,多少显得有些猖獗。让人悚然的是,这一“挑衅”是一个就读于兰州某著名大学的大二学生邵将制造的,他组织一批成绩不错的大二学生来完成高考试题,将答案通过手机传给他的“客户”。得到高考试题后负责答题的有近20名学生。邵将等人多次在学校中物色“买家”。高考答案最初开出的价格是每科300—400元,后来有人提出四科一共1000元的“优惠”价格,而最多的一人甚至交了3000元!
       比这更猖獗的消息源于河南。2004高考期间,河南濮阳市反贪局某处副处长家中,当场抓获几名正在做答案的人和一高中老师,并在现场缴获六台电脑和几部手机。
       同样的消息还有河南濮阳县三中由田春山(政教处副主任)、肖付印等七名老师组成了舞弊团伙,用手机彩信传题、数码相机拍题和直接抄写考题等方式将考题带出考场,由专门安排好的答题小组做出答案,再用手机短信等形式回传给交钱的学生。
       作为濮阳县三中政教处副主任,田春山这个位置能够建立在这一地区的各种关系。当时,田春山找到本校高三一些教师,准备打高考的“主意”,最终形成了上百名学生的“高考产业链”。其中有两名老师甚至在课堂上公开跟学生说,如果高考需要帮忙,可以来找老师。
       学生在交钱时同时把手机号交给老师,田春山等人在考试前做好了一张100多名交钱学生的姓名、考场、考号、手机号等基本资料的名单。
       按照与监考老师达成的约定,交钱学生立即在考试时获得优待。收钱后的监考老师记住需要“照顾”的学生,根据学生出价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交600元的学生给他一个宽松的考试环境,交1200的可以透露几道题”。而对于没有交钱的学生,田等特地嘱咐,“严格管理”。
       有了监考老师的“视而不见”甚至帮忙,舞弊的渠道变得相当畅通,以至于花了钱的考生感觉“答案漫天在飞”。
       公开的秘密
       濮阳舞弊案事发具有“偶然性”。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对考场外作弊现场的偷拍才真正给濮阳扔下了一颗重磅炸弹。该栏目几个月前就接到当地好几人用公用电话举报高考作弊,于是,2004年高考前两位记者偷偷在考场外蹲点。由于学校大门及教学区距离马路近百米,根本无法接近教室。“而2000年媒体偷拍湖南嘉禾作弊时,记者就在教室对面的楼里,教室里发生的事看得非常清楚”。等到6月7日高考真正开始后,在路边蹲点的央视记者发现,“马路边就有一堆一堆的人念答案、发短信、打手机,即使在路边拍到的现象就已经很触目了”!虽然无法接近教室内部,爬到附近楼上的记者还是偷拍到了几个挂着工作证的监考老师偷偷离开教室的场景。
       我们不得不佩服舞弊者的粗糙与胆大。
       没有任何悬念,“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处理。
       许多“出事”的地方,往往是矛盾长期积累的结果,事前相关类似舞弊现象早已属“公开的秘密”,在平常百姓那里也是“生活常识”。但个人和非权力部门感性认识再多,也无法对恶势力、坏现象作出法律或行政、舆论上的指证。就连“事发”之后,举报人也还是出于种种现实的考虑而隐身埋名。这一现象所说明的问题更加严重,令人想到社会管理系统的信度、效度已经降到了“底线”。
       我们何时恢复高考原态?
       通过分析高考舞弊案可以发现:舞弊案折射出的是社会管理之信度、效度的全面危机。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一个人的责任感和他所拥有的权力呈现一种正相关的状态:权力越充分,责任感就越强;权力越小,责任感就越弱;完全没有权力,就完全不负责任。
       考场考验中华民族,首先考验的是“管理精英”。这场对他们的考试,考题是常规、常识性的,认证的却是其所依附系统的存在价值:管理系统的信度和效度。
       不可否认,科场舞弊固然反映了考风的纲废纪弛,但同时也暴露了教育资源的极度短缺。我国的教育经费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6%,占世界教育经费总和的1%,与之相应,中国的高等学校毛入学率是10.5%。这样,一个学校的升学率最终能占这“10.5%”的多少,不光关系到一个考生的前程,还关乎一个学校的未来,甚至一个地区的声望。
       “一个人的作弊动机可能出于他出人头地的渴望,一个群体的集体舞弊肯定证明某种规则已经被破坏”。“中国的现实是,考分就是资源,资源就是权力”,教育部一名官员说得很形象。
       教育资源的困境决定了一种选拔制度,而这种制度又恰恰导向了一套现状中的生存法则。全国教育考试研究委员会委员刘海峰从人口增长的角度分析科场舞弊的发生:清代人口由清初的不足1亿,到道光三十年(1850年)已达到约4.3亿,人口总量增长所带来的考生增加,使科举之途越来越窄,压力下舞弊潜滋暗长。在这种生存法则下,诚信便被无情地抛弃在一边了。
       规则被破坏的动力不光来自于个体。舞弊案背后常常有着一个庞大的利益共同体:官员与其他县市比拼政绩,升学率高的学校可以多收学费,可以从有限的教育资源中分配到更多、获取更多的教育经费,老师可以拿到高额奖金等。逾越规则的投机和冒险很容易在利益的勾结中得到膨胀。说白了,这是背后的一个巨大权力。
       一位教育业内人士说:“在这样的动力下,集体舞弊只需要教育系统直管单位的一个默认,便成了心知肚明的事了”。
       美中教育联合会主席、美国乔治亚州肯尼索州立大学教育学院院长万毅平博士亲历了中美两种教育制度,对于国内的高考制度和教育制度有不少话想说:
       “中国教育的关注重点是学生的考试成绩,是以分数论英雄;而美国的教育,主要是从考试中看到你有哪方面的潜质。”
       “美国学生也有作弊的,但作弊的迫切性比国内考生要小得多。”万博士认为,这主要是因为美国的学生可以不断地换专业、换学校。一门课通不过不是什么大问题,只能说明他可能不适合学这门课,他可以换一门,没有作弊的必要。
       另外,美国人很重视孩子从小就讲信用。一般在考试之前,学生们都会宣誓,或者签字,表示他不会作弊,这场考试的成绩代表他的真实水平。
       作弊也意味着撒谎。他举了一个例子说明美国孩子把撒谎看成十
       分严重的问题:TONY是一所学校演讲团的成员,2003年他和这个团的另外9名成员一起,参加了一场州际比赛,并取得了第一名。为了表示庆贺,他们中的几个人跑到一个偏僻的地方饮酒,这在当地学校是绝不允许的,但TONY也在其中。
       事情最后还是被校方知道了,学校要求这10个人对自己是否饮酒作出承诺。TONY向学校撒了谎,并因此保住了学业,而其他承认饮酒的学生则全部被学校开除。
       但此后,TONY所有的同学都离他而去,在以后的演讲比赛中,再没有一个人愿意与他搭档。所以,社会普遍观念告诉你,撒谎可能会使人在短时间内受益,但从长远看,绝对得不偿失。
       国内考生的作弊现象之所以严重,症结在于以分数定终身。中国的教育机制是淘汰机制,分数考不高,就意味着你被这个教育体系淘汰了,所以学生们想方设法,哪怕冒着损害个人诚信的危险去作弊得高分。而在美国,教育仅仅是个检测的工具。
       舞弊之后的成功,不只影响高等教育的公平,更重要的是,它给社会诚信带来了威胁。
       国际英语水平测试——雅思考试,别说迟到1分钟,就是考官认为的30秒,你也别想进考场。正式开考前,先发试卷,任何人不准看题、动笔,只要你发出动笔的声音,或者被考官认为你在看题,你的考试资格即被取消。考试结束前5分钟,考官报时。当他(她)站在高高的讲台上下令“停止”时,你千万要立即放笔,一个字也别写,否则只要他(她)看到了,即以作弊论处。这个过程中,没有考官的解释,更不容考生的辩驳。在考官眼里,考生作弊了,是考生违反了考试制度;考生作弊了考官不处理,是考官违反了考试制度。
       也许正是这种对考试制度的绝对维护,使得我第一次走进雅思考场时,就产生了那种对雅思深深的敬畏感。而且,也是我这个30多岁的老考生第一次见到的所有考生都这么规矩的考试。
       为什么同是中国人,一参加雅思考试,大家都能这样严守规则,令行禁止?一参加自己国家的考试,哪怕是高考,都老是有做小动作的欲望或行为,都总是向往着能有“好商量”的余地?
       一言以蔽之,雅思是西方人命题、西方人主持监考的。他们没有通融和商量的余地,纵然你是“长”的儿子或者“书记”的孙女。聪明的国人们大约都知道,“笨拙”的西方人是只认制度这个死理的,所以,在西方人监考的考场上,我们的考生才都这么“乖”。上次到香港,我曾被相似的问题困扰。我问香港朋友,为什么同是中国人,香港的交通就这么有秩序,有规则?广州就这么人不让车、车不让人?朋友回答,香港传统上是英国人在管理,英式管理是一种制度为上、为先的管理。
       两相印证,不难看出,制度的神圣与严肃与否,取决于制度的执行者,本质上与百姓无关。执行严肃,制度就严肃,从而百姓对待制度的态度和行为也就严肃;反之亦然。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中国缺少的不是制度,而是戮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神圣性的人。
       其实这一点已被古今中外的考试制度所证明。中国古代的科举考试有如刑场,在美国考试作弊有可能会被判处刑罚等,就是明证。各个省市要求学生签订“诚信协议”、“诚信责任状”,事实上也是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安排。
       一个诘问:我们何时恢复高考原态?我们应当怎样恢复高考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