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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胭脂少女的那个夏天
作者:安 娜

《青年文摘(绿版)》 2004年 第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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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岁那年夏天我第一次打工,至今难忘。
       我到牛排馆应征当服务生,他们跟我说一个小时50元,发了一套红色的制服给我,教我端托盘、认餐点,然后我就上场了。
       我左手端着六碗浓汤,右手托着六盘沙拉,像只红蜜蜂满场飞,我注意着自己的一举一动,人家说认真的女人最美丽,我在心中评估着自己,我这么努力,应该算是个认真的女人吧。
       但事实上,我知道美丽离我很远,我只是个身材略圆略矮的小孩。不过15岁是个很神奇的年纪,适当的运动(每天上百次楼上楼下跑),再加上对肉的反胃(每天闻牛排的味道,不反胃也难),可以像变魔术般,把一个女孩变成少女。
       一天傍晚,我洗完澡全裸地站在镜子前,忽然发现我原本直桶似的身体,竟有了腰身,穿上胸罩竟有点紧,我像发现新大陆般心跳微微加速。
       第二天我到西门町买了一支淡粉红色的唇膏,在上班前嘟着嘴专心地涂上。然后,我的生命就此改变。
       一向念女校的我,男孩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动物。我十分害羞,从来不敢正眼看他们,而他们则是看也不看我一眼。不过那支淡粉红的唇膏和我新发现的腰身,变成我的盔甲,我开始发现男女之间的吸引力。
       从那天开始,餐厅男服务生的目光会随着我的脚步移动,我斜眼看着他们,当我微微嘟着粉红色的嘴对他们微笑时,他们会找借口来到我的身边。
       我心情愉快,更加注意自己,我想我就是从那时开始变美丽的。
       每天都是由爸爸开车送我去上班,上班时间还没到时,我会和爸爸坐在车里听音乐,那时的我迷上《Will You Still Love Me Tomorrow》那首歌。
       “你今晚给我甜美的爱,但你明天是否依然爱我……”我坐在爸爸身边,在低鸣的引擎声中轻轻地跟唱着,脑子里却想着店里一个酷酷的服务生。
       爸妈十分不喜欢我下班后还和公司同仁玩耍,月底照例在打烊后有员工聚餐,我千求万求,他们终于答应让我参加。我十分兴奋,还破例吃了两口牛排。
       聚餐开始一个小时后,妈妈走进餐厅,手中还拿着一把花雨伞,我的脸涨红了,二话不说跟着妈妈走出去,临走前还听见同事说:“她的专车来接她了。”
       我的心沉了下去,原来他们一直把我当成另一个世界的人。那之后,我有一个星期没有跟爸妈说话。
       爸妈的反对并没有阻止我想谈恋爱的渴望。店里有个服务生,留着长长的头发,骑着宽手把哈雷式的机车,我忘了他那时几岁,但他那么年轻,那么有男人味,配我的粉红色口红,有过之而无不及。
       其实什么也没有发生,只牵过几次手。那是我生平第一次牵男人的手,碰到时只觉得我全身从手指尖烧了起来,头有点麻。对了,我还抱过他的腰。有一天我请假和他骑车到淡水,那是我们惟一算得上的约会。经过大度路,他加速到一百,我抓着椅背的双手瞬间抱上他的腰,然后头慢慢地靠上,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拥有谈恋爱的感觉。
       不过这浪漫的感觉没有持续多久就破灭了,我在下车时小腿碰到机车的排气管,一瞬间起了半个手掌大的水泡。我们淡水鱼丸还没吃到就打道回府,回程的路上彼此默默无言,我的双手回到椅背上,就这样结束了惟一一次的约会。
       回到家,我骗爸妈我在厨房不小心、走路没看好,被汤锅烫到。妈妈信以为真,在我的水泡破了、开始化脓时,帮我把工作辞了。
       我没有给男孩电话,因为事后他愧疚的脸让我觉得很碍眼,还有我忽然觉得他长长的头发有点油腻。
       十多年后,我右小腿还有一片淡淡的疤,妈妈到今天还不知道我不是被汤锅烫到。
       如今,我偶尔看到牛排店或听到被翻唱N次的《Will You Still Love Me Tomorrow》,便会想起15岁那年的一两件荒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