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区域民族研究的新成果
作者:梁景之
《民族研究》 2005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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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学术界对于西北地区特别是新疆地区的研究,往往与国际、国内环境的变迁有着密切的关联,这一领域的现实性取向历来极其明确而且直接。进入21世纪之后,地处西部大开发前沿的新疆地区再次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何星亮新著《新疆民族传统社会与文化》(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以下简称《社会与文化》)的出版不能说没有这样的背景。当然,此书的写作也与作者的经历有关。正如作者在该书自序中所说的,新疆是他的第二故乡,他在年轻时曾在新疆工作和生活了五年,同时新疆也是作者学术研究的启蒙之地,民族众多的新疆使作者第一次感悟到“民族”的真正含义。因此,《社会与文化》一书又是作者献给“新疆各族朋友”的一部感恩之作。就像作者此前已出版的许多专著一样,这部新著也是凝聚作者长期研究心得的一部佳作。它既体现出作者一贯的写作风格,同时也因研究对象以及关注点的不同而显示出一定的特色。
该书作者根据自己多年的调查资料,并结合历史文献资料和民族学调查资料,重点研究了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等民族以及阿尔泰乌梁海蒙古族历史上的社会组织及其文化,较为深入地研究了这些民族的族称与族源、古代氏族部落组织的结构和变迁、氏族部落印记和口号,分析了各民族历史上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阐述了其家庭类型、婚姻制度、亲属制度和人生礼仪等,探讨了他们的古代巫术以及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萨满教等早期宗教信仰形式。全书资料丰富,内容翔实,颇有新意。以下分几个方面做一些评述。
第一,选题具有开拓性。对于任何一部学术著作而言,选题恰当与否往往决定着著作本身的学术价值和意义。在这方面,何星亮先生以其惯有的学术敏感为大家开辟了一个崭新的研究领域——新疆各少数民族历史上的社会组织。这是一个十分重要但却为学术界所忽视的领域。一方面,新疆各民族历史上的社会组织很有特色,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等大小不同的社会组织系统十分清楚,有些民族的氏族部落组织甚至到20世纪50年代还有完整的保留,具有相当的典型性和代表性,而且资料丰富,既有大量的历史文献资料,又有丰富的田野调查资料。另一方面,相关研究却十分薄弱。以往学术界关于新疆民族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历史、语言文字、古代文书、宗教、社会形态、文化习俗等方面,对于社会组织的研究明显不够。因此,《社会与文化》将历史上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裕固等民族和阿尔泰乌梁海人的社会组织作为研究的重点,系统地研究少数民族社会组织的类型、结构、功能及其变迁,无疑具有补学界研究之不足的作用。
第二,方法上的独特性与前瞻性。古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方法创新的注重和强调可谓作者长期坚持的治学理念,也是《社会与文化》一书的特色之一。作者何星亮早在研究图腾文化时,就对当时大量涌入中国的西方诸种理论与方法,表现出异常冷静的态度与批判精神。他对形形色色的西方理论与方法不是盲目地生搬硬套,而是在批判性分析与大量研究的基础上,努力探索一种适合自己的治学之道。例如,法国著名学者列维-斯特劳斯是从分类结构的角度研究图腾,而何星亮则是从“文化层次”的角度分析图腾,他的“文化层次分析法”不仅成功地解决了图腾文化研究领域中的若干重要问题,发展了人类学的分类法与考古学的类型学方法,而且为以后研究方法的继续创新奠定了基础。在《社会与文化》一书中,虽然仍可见到“文化层次分析法”的烙印,但由于研究对象的变化,作者在方法论上就表现出一种不同于以往的特色。作者除了继续采用历史学和人类学相结合的方法外,还采用社会学的方法进行分析。简而言之,这种特色就是实证性调查研究与历史透视的有机结合。毋庸讳言,在学术研究中,尝试将多种方法相结合的学者并不在少数,但囿于学识或功力,在这方面真正有所成就者却是少之又少。
第三,观点的创新性与结论的可靠性。观点与创见可谓著作之魂,作者援引或使用大量调查资料与文献资料的目的无非是阐述自己的观点,而这些观点或结论又是基于翔实、丰富的资料,特别是第一手的资料,因此也就具有很大的说服力和可靠性。观点创新之处表现在全书的许多方面。首先,在导论中,作者基于对新疆各少数民族文化的深刻了解,通过对文化与文明的基本概念、特征、性质、内涵、异同等的深入分析和研究,以及通过对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文明冲突论的批评,提出文明不是有机体,文明本身不会发生冲突,但它可以被人利用来作为冲突的工具。这一观点对于汉族和其他非新疆民族正确认识和对待新疆各民族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正确理解和认识中国民族史上不同文明(如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间的互动关系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其次,作者系统、全面地梳理了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裕固等民族和阿尔泰乌梁海人历史上的社会组织制度及其变迁,分析了这些民族或族群在社会组织方面的结构形式及其特征。作者认为,大多数北方游牧民族在历史上都经历过部落联盟这一阶段。该书还以丰富的资料说明,维吾尔、哈萨克和柯尔克孜等游牧民族在民族和汗国形成的过程中都经历过部落联盟这一阶段。再次,作者在许多具体历史问题上都提出了一些独到的见解。例如,作者认为“维吾尔”(Uygur)一词最初是一个氏族部落的名称,在部落联盟形成之时,由于该部落处于核心地位,故又成为部落联盟的名称。回纥汗国建立后,继而成为汗国的名称,最后演变为民族的名称(第44—46页)。作者还归纳了维吾尔族先民——古代回纥部落——在政治上的一些特点,如实行世袭制度,女性可以参政,强权政治色彩浓厚等(第63—67页)。作者还对回纥官号“俟斤”、“大俟斤”、“颉利发”、“活颉利发”、“胡禄俟利发”等做了新的考释,还原了突厥语对应语,并对这些官号的原义和形成提出了新的看法,同时对回纥第二任酋长菩萨“俟斤”改称“活颉利发”的原因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第59—62页)。作者对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塔尔、裕固族等民族和阿尔泰乌梁海人的社会与文化,也提出了不少独到的见解,这里不再赘述。
《社会和文化》一书的四篇附录也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四篇附录是作者近年来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关于现代化问题的重要文章,其目的是为新疆各民族现代化建设提供参考。附录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系统地阐述了传统与现代的概念、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区别,以及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换的类型、模式、过程等。附录二《文化的民族性与世界性》论述了在全球化过程中如何保护和继承优秀文化传统以及如何吸取、引进先进文化的问题,认为文化可分为民族性文化和世界性文化两部分,民族性文化具有相对性,是保护和继承的主要部分,而世界性文化则具有可比性,有先进与落后之分。附录三《从人类学观点看西部的发展》,从社会文化变迁的角度,说明西部地区的发展必须采取内源性变迁和外源性变迁相结合、经济和文化协调发展的方式。附录四《市场经济与中国少数民族》则从宏观的角度分析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和观念变迁的影响。
就像任何学术著作一样,《社会与文化》一书也存在一些缺憾,对此作者坦言,由于各种原因,“本书未从理论上就民族形成和国家起源作深入的探讨”。但该书仍堪称近几年少见的区域民族研究的佳作。
进入21世纪以来,如何进行民族史研究成为困惑民族史学界的一个问题。笔者以为,《社会与文化》一书对于今后的民族史研究至少有两点启示:
其一,历史学与人类学相结合,是民族史学走出困境的重要途径之一。何星亮的大部分著作都是历史学与人类学相结合的产物,《社会与文化》也一样,既有大量的历史文献资料,又有丰富的田野调查资料。作者在新疆生活、工作多年,并曾在新疆民族地区进行过多次长时间的调查,收集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历史文献资料和田野资料彼此结合,相互印证,相互补充,是该书的一大特色。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不少历史学家都采用民族学的理论和方法解释一些历史现象。在上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历史学与民族学的关系十分密切,大多数民族学者都是历史学专业出身,80年代以来出版的中国少数民族简史、简志丛书,主要也是历史学和民族学相结合的产物。民族学界与历史学、考古学界的互动也十分频繁,研究生相互选修有关课程,双方也经常请有关专家举办讲座。90年代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历史学、考古学与人类学、民族学有逐渐分离的趋势。一些人类学和民族学研究者不大重视历史文献资料,主要依靠田野调查资料进行分析和研究;从事历史学和考古学研究的学者也似乎对人类学、民族学的理论和方法不感兴趣。进入21世纪之后,一些大学的青年历史学者开始呼吁借鉴人类学、民族学的理论和方法,尤其是田野调查方法,将文献史与口述史相结合,现已形成风气。历史文献资料有限,尤其是在民族史方面更是如此。民族史研究如果仅依靠本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以及本身的文献资料,就难以有所创新和发展。
其二,综合性研究是今后民族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长期以来,民族史学者大多是以一个民族为主要研究对象。但何星亮的著作大多是综合性著作,《社会和文化》也是如此。现在,简史、简志丛书已经出齐,研究对象和方向应该有所改变,应该朝着综合性研究转变。因为各个民族之间,尤其是同一地区的各民族之间,在社会、经济、宗教和文化等方面都存在着许多共性。通过综合性的研究,可以找到共性或普遍性,比较容易归纳出一些规律或法则。当然,这并不是说今后不必再进行单一民族的研究。对于单一民族的研究在今后仍将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作者梁景之,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
〔责任编辑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