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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研究]明初的以德睦邻与劝和息争(摘要)
作者:朱亚非

《东岳论丛》 2007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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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明初;以德睦邻;劝和息争
       [摘要]明初在对外交往中,坚持以德睦邻方针,开创了外交新局面。本文分析了明初以德睦邻外交方针的主要内容并对以德睦邻及对周边国家劝和息争进行了探讨。明初以德睦邻政策的成功,对于国内经济发展、政治稳定、边疆安全及反击外患的胜利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历史的经验仍值得今人启迪与思考。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7)02—0151—06
       中国历史上封建王朝,在大多数时期内均采取儒家传统思想作为制订外交政策的指导思想,采取以德睦邻的外交政策,与周边国家和政权发展友好关系,互通有无,互相了解,增进友谊,竖立起中国作为一个和平大国的形象。明朝初年的对外交往可以说是历代封建王朝中在处理与周边国家关系中最为成功的时期。其中以德睦邻与劝和息争成为这一时期外交的两大主题。对于明初外交政策,过去已有一些文章予以研究,但对发生的冲突进行劝和息争,尚无专文涉及。本文结合明初对外政策就明初以德睦邻与劝和息争问题做一初步探讨。
       一
       明朝建立后,对内采取礼法兼备的治国方略,并取得了积极的成就,在较短时间内,医治了战争创伤,在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重建封建统治秩序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成效。对外则坚持以儒家思想中“仁、义、礼、智、信”为外交政策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德睦邻,在处理与外国尤其是周边国家的关系中,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明初的以德睦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广交邻国,以诚待人,与邻为善,全面发展与邻国关系。
       明朝建国以后,在外交上的首要举措是“遣使四方”,宣传明王朝以德睦邻外交政策,全力改变由于元朝时对外频繁用兵,与周边国家矛盾尖锐达到“四方遐远,信不好通”的局面。但明朝外交最初并非通顺,明朝建国之初,出使周边国家的使节多次出现被拒入境甚至惨遭杀害的状况。如何打开外交僵局,成为明初统治者所面临的尖锐问题。面对这一难题,朱元璋仍是不遗余力地宣传对外睦邻友好政策,坚持以德睦邻,与邻为善,反复向外国宣传“朕仿前代帝王治理天下,惟欲中外人民咸乐其所,又感汝能僻在远方,未悉朕意,故遣使节往渝,咸使闻知。”[1](卷三三,洪武三年元月戊寅)积极恢复元代以来与周边国家断绝的官方关系。在给各国统治者的书信中,朱元璋提出:“凡日月所照,无有远近,一视同仁,故中国奠安,四方所得,非有意于臣服之也……”,表示明朝“方与远迩相安于无事,以共享太平之福。”[1](卷三四,洪武元年十二月壬辰)为打消周边国家对明王朝的疑虑,朱元璋上台不久,就宣布除蒙古以外的周边十六国为“不征之国”,对周边国家施之以诚,待之以礼。通过不懈努力,短时期内让外国统治者了解到明朝以德睦邻的外交政策,打破了元朝以来与外国尤其是周边国家交往的僵局。
       永乐年间继承了洪武年问的以德睦邻政策,并且表现得更为开放。郑和下西洋,远航亚非30余国,宣传明王朝的德政和睦邻友好政策,同时健全和完善会同馆、四夷馆、市舶司等涉外机构,积极招徕外人,最多时一年接待外人竟达万余人之多,不仅建立起以明王朝为中心的朝贡体系,同时也开创了外交新局面。
       明初通过遣使四方,接受外国朝贡,给周边国家统治者册封,封山、颁布信诰、印章,赠送冕服、书籍等,树立起在周边国家中的威望。明朝皇帝作为大国君主,虽不免有让四夷称臣入贡的帝王思想,但并非要从政治、经济上控制那些自愿申请作为明朝藩属、朝贡国的小国,对这些依附于明朝的小国,是以诚相待、以邻为善、以德睦邻,完全有别于元代那种扩张政策,也有别于近代殖民者对殖民地的奴役控制,因此很容易得到周边国家信任,成为发展中外之间和平友好交往的政治基础。
       2.以和为贵,以理服人,慎用武力,用政治手段解决冲突。
       明初以德睦邻政策还体现在处理与外国的争端上。明朝建国之初,虽然在与邻国交往中曾出现过一些冲突,但明政府始终没有考虑使用武力来打开僵局。在对外交往中,朱元璋深刻汲取了隋炀帝因征高丽而导致失败的历史教训,因此采取了极为慎重的态度。他曾经反复告诫大臣们:“自古人君得天下,不在地之大小,而在德之修否。元之天下,地非不广,及末主荒淫,国祚随灭,由此观之,何不惧乎。”[1](卷七六,洪武五年十一月辛末)提出对周边邻国“得其地不足以借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徒慕虚名,自弊中土,载诸史册,为后世讥,朕以诸蛮夷小国,阻山越海,僻在一隅,彼不为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1](卷六八,洪武四年九月辛末),坚持与邻国和平相处。即使是对于作为敌对势力的元蒙政权的入犯,仍采取“来则御之,去则勿追”,一方面调动上百万军队全力防备蒙古部落,另一方面则不放弃用政治手段解决问题,如洪武十三年(1380)元幼主病死,朱元璋就两次派使臣去元蒙吊唁,表示和好愿望。对于不断入侵的倭寇,朱元璋除了起用汤和等将领在沿海修碉堡、建工事全力防御外,也不断派遣使节和僧侣出访日本,企图说服日本幕府禁绝倭寇,虽然成效不大,但也看出朱元璋重视中日关系,力图打开中日关系僵局的决心。对于镇守边疆的明朝将领,朱元璋更是反复叮嘱他们慎重处理边事,防止与周边国家发生军事冲突。在这种良苦用心下,洪武年间极少出现与外国的边境冲突。
       永乐年间,虽然在反击元蒙和倭寇入侵方面表现得更为坚决,对外交往更加扩大,但以邻为善、慎重处理外交事务的方针始终未变。朱棣告诫官员们:“朕即位初,恒虑得不及远,心中更自警惕,益虑志得则骄,骄则患生。朕与卿等虽隐微之际,皆当慎之。”[2](卷一一七,永乐九年秋七月丙戊)这种方针不仅明初始终坚持,而且一直延续到整个明朝,后来各朝极少主动对外国使用武力。
       3.重义轻利,厚往薄来,互通有无,以朝贡贸易促进友好交往。
       明初与周边国家建立起朝贡与回赐制度,外国以向明朝皇帝朝贡而明朝以回赐的办法进行官方贸易。这种贸易在形式上满足了明朝皇帝以天子自居的虚荣心理,但实际上获得经济利益的则是周边朝贡国。因为当时明朝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超过周边国家,“虽云朝贡,实则慕利”,是外国来朝贡的主要目的。对这种朝贡,朱元璋、朱棣等明朝统治者都认识到无法从经济上获益,但他们始终把重义轻利放在首位。朱元璋多次表示:“诸蛮夷酋长来朝,涉履山海,动经数万里,彼既慕义来归,则赉予之物宜厚,以示朝廷怀柔之意。”[1](卷一五四,洪武十五年九月戊申)明朝得知朝贡国多为落后小国,十分体谅其处境,因此对朝贡之物并无所求。“所贡之物止以所产之布十匹足矣,勿令过多,作书其以朕意谕之……凡来朝者,亦明告以朕意。”[1](卷三五,洪武五年冬十月甲)明朝回赐给朝贡使之物,其价值往往要多出朝贡物品的数倍甚至数十倍,对朝贡使团所携带的商品尽管明初有规定,需在市舶司抽分(纳税)后在会同馆出售,然而市舶司对外来商品抽税形同虚设,因
       为无论是朱元璋或朱棣均带头破坏了这种制度。朱元璋提出“凡海外诸国入贡,有附私物者悉免其税”[1](卷一五九,洪武十七年正月丁丑)。朱棣更是认为“商税者,国家以抑其逐末之民,岂以为利,今夷人慕义远来,乃欲侵其利,所得几何?而亏辱大体万万矣。”[2](卷二四,永乐元年冬十月甲戌)对于外人所携商品在市场难以售出者,均由明政府出资收购;对于外人出售刀剑等违禁物品,明政府也没有坚决制止,而是多次加以姑息。正因为有大利可图,外国朝贡使团并不遵守明朝制定的朝贡时间和人数上的限制,往往是前次朝贡使团刚走,后次朝贡使团又到,一次使团人数竞达数百人之多。对于外国朝贡使团这种做法,明朝在接待上尽管不胜其烦,但极少加以拒绝,而是让大多数朝贡使团均满意而归。对于各国统治者要求明朝赐给历书、冕服、金印及为其赐封山名等,明朝更是有求必予。在与朝贡国的贸易中,明朝并没有从经济规律上考虑,并没有过多考虑经济效益,而是把朝贡贸易当做一种广交邻国、发展友好的政治手段加以使用,这种慷慨大度的做法也赢得周边国家对明朝的好感。
       4.保境安民,反击外患、稳定周边局势。明初在外交上采取以德睦邻的外交方针,但并非以软弱示于外人。明朝期望与周边邻国和平友好相处,但在自身受到外来威胁之时,则并不排除使用武力对付外来威胁。如对北方元蒙残余势力不断人犯,在采用和平手段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只能使用重兵加以对付。明成祖上台后,连续发动四次远征元蒙旧部的战役,终于解除了北方的威胁。对于明初以来持续在东南沿海骚扰的倭寇,明朝一方面通过与日本幕府建立起勘合贸易,让日本政府协助镇压;另一方面在巩固沿海防御的基础上建立水军,主动出击,对倭寇穷追猛打,迫使倭寇入犯活动大为减少。又如爪哇西王部下无故惨杀受其邀请去爪哇经商的一百余名中国商人,让明朝大为震惊,明成祖一方面致信严加谴责,让其惩办凶手,同时又让郑和船队抵爪哇,对其形成强大的军事压力,迫使西王不得不认罪,表示惩办凶手并赔偿损失。
       明朝在反击外患的同时,也十分注意维护周边地区的和平环境,对一些恶意侵略邻国及危及周边和平局面的政权,明政府先是劝导,劝其与周边国家和好,但对以强凌弱、危害邻国以及自身利益安全者,也不得不使用武力。如永乐年间对安南用兵推翻黎季犛政权,就是对外来威胁的一次痛击。
       永乐年间,明朝被迫出兵安南推翻黎季犛政权,是唯一一次被迫使用武力教训对外扩张、造成地区局势动荡的外国统治者的一个典型事例。永乐初,安南宰相黎季犛发动叛乱,杀害安南国王,招致国内各阶层严重不满。黎季 在国内镇压反对派,许多反对者被迫逃入周边邻国。为了转移国内人民不满的视线,又出兵入犯邻国,南方的占城、北部的我国广西地区均遭其侵扰,“占城诉安南侵略以水军攻掠其境,拘虏人民,其朝贡人回,所赏赐物皆被邀夺,又逼与臣冕服印章,使为属。”[2](卷三三,永乐二年八月壬申)占城屡受其入侵,不断派使来明朝求援,明朝一方面遗责安南的侵略行径,同时也给予刀剑等武器以抵御入侵。黎氏政权不仅不听从明朝劝告,反而攻入我国广西和云南。先是“广西思明州所辖禄州、永平州永平寨为其侵夺”;既而云南宁远州土官同知刀罕又向朝廷告急:“臣所辖猛罗等土寨,本臣祖宗故地,近被安南攻夺,又掳臣婿及女并人民亩产,征纳差发,驱使百端,实所不堪。”[2](卷三九,永乐三年二月壬申)明成祖对黎氏政权对外扩张危及邻国的行径极为愤慨,多次警告他“肆无忌惮,所为如此,盖速亡也”,一再希望他“速改前过,不然非安南之利也。”但黎季 一意孤行,并诱骗截杀在中国政治避难的安南前国王之孙陈天平,终于引发了与明朝战争的导火线,在安南周边邻国及安南国内反对派的强烈要求下,在安南各阶层人士积极的配合下,明政府断然出兵,推翻了对内实行白色恐怖、对外四处扩张、危及邻国的黎氏政权,稳定了明朝南疆局势。
       二
       明朝建立后,由于全面推行了对内稳定社会秩序以恢复和发展经济,对外推行睦邻友好政策,其综合国力迅速提升,以明朝为中心的朝贡体系也很快建立起来。在朝贡体系之中,明朝把周边朝贡国视为属国,周边朝贡小国则把明朝视为自己的靠山。尤其是东南亚和南亚地区,当时仍是小国林立,互相之间攻伐不断,各国为了在与周边邻国的冲突和争斗中取得优势,都纷纷向明朝求援:各国或希望借助明朝的军事援助,战胜对手;或希望明朝对对手施加政治军事压力,以减轻威胁。面对邻国之间的互相攻伐,明朝既没有坐视不理,也没有利用矛盾支援一方打击另一方,更没有利用邻国间的冲突为自己渔利,而是全力劝和息争,表现出了高度的政治智慧,树立了大国的责任感和良好形象。
       明朝政府对于外国的劝和息争,成为以德睦邻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并具有鲜明特点。这种劝和息争大致可以从三个方面体现出来。
       一是对于周边朝贡国之间的冲突,通过明朝皇帝致信给冲突双方统治者或派出使节出使冲突双方国家,指出战争对双方的危害,通过循循诱导,劝其罢兵修战,友好相处。由于这些国家与明朝有着密切的关系,是明朝朝贡体系中的成员国,明朝政府凭借强大的政治、经济实力,在这些周边国家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和影响,因此,这种劝和屡见成效。
       如洪武年间,安南与占城多次交战,双方都向明朝求援。明太祖认为交战双方均有责任,多次写信给两国国王,让他们“各罢兵息民,毋相侵扰。”
       明太祖还拒绝占城国王请求兵器支援的要求,而劝告他“王能保境息民,则福可长享。如必驱兵苦战,胜负不可知,而鹬蚌相持,渔人得利,他日悔之,不亦晚矣。”[3](卷二一二,占城传)通过明朝的劝和,有效地阻止了战争的扩大。
       又如洪武二十八年(1395)缅甸与百夷(今缅甸北部)发生冲突,当时缅甸国王“遣使来,言百夷屡以兵侵夺其境”,并希望得到明朝的军事援助。当时,缅甸与百夷都是受到明朝册封的“藩属国”,明朝自然不愿看到南方两邻国发生战争,以影响到边境安全,于是明太祖派行人李思聪、钱古训二人出使缅甸与百夷,调解双方争端。李、钱二人先到缅甸,告知明朝意见,认为“两国之民居处虽分,惟存关市之讥。是其和也,其或纷争不已,天将昭鉴福善祸淫。”让其与邻国“彼此各罢兵,守乐黎民于市野。”经过两位使节劝说,缅甸接受明朝建议,决定罢兵休战。其后二位使节又到百夷,先将朱元璋的信件交给百夷统治者思伦发。在信中,朱元璋批评了思伦发轻率挑起与缅甸的战争,劝告他要“戒而守全,设或不守全,而动若不全亏,是为全已然;莫如守全,以图绵长,不亦美乎。”让其了解对外用兵侵犯邻国必自食其果,与己与人均不利。在朱元璋信件和两位明朝使节的劝说下,思伦发也有所悟,“俯伏谢罪,愿罢兵。”[1](卷二四四,洪武二十九年二月丙寅)两国在明朝劝和下终于避免了一场大战,两国统治者均感激明朝劝和,对来劝和的两位明朝使节的才干也大加赞赏。思伦发甚至要留二位使节为己服务,并送二人金银财宝,但为二人谢绝。
       
       二是对挑起冲突的国家,明朝既给予批评,劝其撤兵休战,但又尽量不伤害其统治者的颜面,给予适当台阶下,以保持明朝对这些国家的友好关系。
       如永乐年间,暹罗国势力发展较快,但与周边邻国满剌加、占城、苏门答腊等争端不断,这些国家纷纷到明朝告状,希望明朝能够制止暹罗对周边邻国的侵扰。占城状告暹罗截留其国使节,苏门答腊及满刺加则向明朝状告暹罗发兵夺走明朝给他们的印诰等物。明成祖得知三国情况后,随即派使节到暹罗,劝说暹罗国王“即返占城使者,苏门答腊、满剌加印诰,自今奉天循理,保境睦邻。”[2](卷七二,永乐五年十月辛丑)在明朝劝说下,暹罗表示与三国和好,几方冲突得以平息。但到了永乐十七年(1419)暹罗又凭借军事优势,攻入满剌加,企图压迫满剌加屈服。满剌加又向明朝告急。明成祖随即派使节随郑和船队到暹罗,向暹罗国王转交了明成祖的信件。明成祖劝告暹罗国王“夫兵者凶器,两兵相斗势必俱伤,故好兵者非仁者之心,况满剌加已内属,则为朝廷之臣。彼如有过,当申理于朝廷……(否则),是不有朝廷矣!此必非王之意,或者左右假王之名异兵以逞私念。王宜深思,勿为所惑,辑睦邻国,无相侵越,并受其福,岂有穷哉”[2](卷二二七,永乐十七年十月癸末)。明成祖这番劝告言简意深,既提醒暹罗与满剌加都曾接受明朝册封,是纳入明朝朝贡体系中的友好国家,理应和平相处。即使发生纷争,完全可以由明朝加以调停,不能随意兵戈相向;又认为暹罗此次对满刺加用兵并非国王心意,而是“左右假王之名异兵以逞私念。”这种批评既没有伤害暹罗国王的感情,又给了暹罗国王罢兵息战一个合适的台阶下。果然,暹罗国王听从了明成祖的意见,主动从满剌加撤军,两国罢兵和好。
       除了东南亚地区外,在南亚的诸多国家中也时常发生冲突与战争,明朝也尽力维护这一地区的和平。如永乐十八年(1420)榜葛刺(孟加拉)与沼油朴尔国(今印度中部)发生军事冲突,榜葛剌国王言称沼汭朴尔国王亦不刺金数以兵扰其境,希望明朝加以援助。明成祖派侯显出使两国,先将携带的锦帛等礼物送给两国国王,表达明朝与两国发展友好关系的意愿,然后调解两国争端,既批评了发动战争的一方,又说服两国统治者“俾相辑睦,各保境土”。这次调解也取得了成功,两国均到明朝朝贡,并感谢明朝的帮助。
       三是对周边极少数不断使用武力对外扩张、对周边地区带来严重动荡甚至危及明朝安全的统治者,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有时也采用强硬措施加以警告,并迫使其放弃武力扩张的立场。
       明初,由于明朝在政治、经济、军事上的实力及威望,在对周边国家冲突的劝和中取得了很大成功,但仍有极少数政权,恃借武力,不断威胁别国。如锡兰国王亚烈苦奈尔,凭借有一支比较强大的军队,称霸印度洋,拦截往来的外国商船,造成局势动荡,在阿拉伯和印度洋沿岸一些国家及商人的要求下,明朝政府先加以劝告,亚烈苦奈尔不仅置如罔闻,反而当郑和下西洋船队抵锡兰时,公然企图劫夺郑和船队,被郑和擒获带回明朝,经明成祖严加谴责后,亚烈苦奈尔认罪,并被释放回国。此后锡兰与明朝关系相当友好,海上航路也畅通无阻。
       永乐三年,当安南黎季 政权大举侵犯邻国、造成东南亚地区局势紧张之际,明朝也积极支持屡遭安南侵犯的占城,打破惯例,积极救助占城,“占城求援于明,明人驾海舟九艘援救。”第二年,成祖又令“广东都指挥司选精锐兵六百人,以能干千、百户领之,具器甲糗粮,由海道往占城,会兵伐安南。”[4](卷七,占城)随即又果断出兵,在安南各阶层的支持协助下,推翻其政权,显示出明朝维护地区安全与和平的坚定决心。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以德睦邻是明朝外交政策的出发点,而劝告息争是以德睦邻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以德睦邻政策的一种体现。明初对外国劝和息争之所以取得成功,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首先是明朝作为一个世界大国,具备强大的政治、经济、军事实力,对周边国家形成了重要影响。另外,在以明朝为中心的朝贡体系中,周边国家多有需求于明朝,都希望通过与明朝的朝贡贸易来增强实力。因此,明朝强大的实力是劝和息争成功的重要基础。
       其次是明朝在处理与外国关系时始终坚持以德睦邻、与邻为善、和平共处的外交方针。明朝虽然作为大国,但始终与周边国家和平友好,政治上不干预各国内部事务,军事上不侵占别国土地和掠夺别国财富,经济文化上与各国互通有无,因此赢得了周边国家的高度信任。
       再次是在调解冲突双方时,明朝没有任何私利,而是对双方循之于理,诱之于情,既不偏袒任何一方,又对主动挑起争端者加以批评,无论是劝说还是批评均能够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真正让冲突双方了解发生战争对双方均有弊而无利,让双方能愉快接受建议,罢兵和好。对于称王称霸、危害邻国而又屡不听劝者,则果断加以处置,也让周边国家看到了明朝作为朝贡宗主国的力量与承诺,因此对明朝更加信服。
       三
       外交政策是一个国家总体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外交政策成功与否,对整个国家政治安定、经济发展和边疆安全都有着至关紧要的作用。明初外交政策无论从当时看还是后世看,都产生了积极的效果,这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体现出来:
       其一,由于明朝采取以德睦邻、追求和平友好的外交方针,很快赢得了周边国家的信任,迅速改变了元朝时期对外征伐而对周边国家统治者和人民所形成的那种恐惧心理。正是因为有这些恐惧心理,才导致明朝建国之初,所派到一些周边国家的外交使节或被杀,或被拒,或被扣;出现了“信不好通”的不利局面。新生的明王朝经过二三十年持之不懈的努力,周边国家不仅深刻了解了明朝以德睦邻的外交政策,而且从实践上得到了这种政策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因此,周边小国均争先恐后地与明朝建立官方关系,以明朝为中心,周边诸多国家参与的“朝贡制度”开始建立并得以实施。从明初外交“信不好通”到永乐年间郑和七下西洋,形成空前绝后的外交盛况,明朝作为泱泱大国的地位得到了周边国家的承认和尊重。
       其二,明初以德睦邻外交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严峻的周边形势,为明政府建国以后尽快稳定国内局势,恢复和发展经济提供了良好契机。明建国之初,由于经历元末数十年战乱,经济已到了崩溃的边缘,“燕赵齐楚之境,大河内外,长淮南北,悉为丘墟,关陕之区,所存无几。”[5](卷一八六,张桢传)几百万人流离失所。恶劣的经济形势严重影响着政权的稳定。只有在以德睦邻、以邻为善的外交政策下,才能有效减少与外国的军事冲突,明朝因此避免了大规模对外用兵,集中精力恢复和发展经济,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到洪武末至永乐年间,已是“宇内富庶,赋入盈羡,米粟自输京师数百万石外,府县仓廪蓄积甚丰,至红腐不可食。”[3](卷七八,食货二)正是基于经济的全面恢复发展,明朝开始国力强盛起来,无论是在国内建设或对外交往中,都有了充足的资金和物资储备,因此能够有“中官造巨舰通海外诸国,大起北都宫阙,供亿转输以巨万万计,皆取给户曹……国用不绌。”[3](卷一四九,夏元吉传)由于国库储藏丰富,其物资为朝贡贸易的顺利推行
       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其三,明初以德睦邻外交政策的成功,更有利于明朝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反击元蒙军队的人犯和击退东南沿海倭寇的骚扰。
       自明朝建国后,就面临着元亡以后退到漠北去的蒙古部落的强大威胁。谷应泰说:“元亡而实未亡也,归附之部落,不下数千里也。资装铠仗,尚赖而用也。驼马牛羊,尚全而有也。假令蹄林祭纛,大举报仇,因单一举而下齐,申胥七日而救楚,岂得云隋归之气,没世也不复哉。”[6](卷十,故元遗兵)为了对付蒙元的威胁,明初不得不在北部边境陈兵百万,除了派遣开国元勋率兵防御之外,朱元璋甚至将自己几个年长的儿子都派到北部前线指挥防御。
       明朝除了面临强大的蒙元残余势力的威胁以外,还要对付倭寇在东南沿海地区烧杀掳掠。明初,倭寇给沿海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倭乱严重时,曾出现“沿海数千里同时告警”的紧张局面,朱元璋不得不启用已退休多年的名将汤和主持东南沿海的防御,建立起数千碉堡、烽火台以御敌。
       在北部边境军事吃紧、东南沿海倭乱严重的局面下,明朝更要千方百计稳定住南邻与两邻的局势。由于以德睦邻和劝和息争方针得到了周边国家的好评,明朝成功地在东南亚、南亚和西亚诸国中树起了威望。郑和七下西洋,足迹遍及东南亚及南亚、西亚诸国,宣传了明朝的强盛,极大地安定了南部和西部边境的局势,也让明朝能腾出手来,全力对付元蒙和倭寇。永乐年间,明朝兴兵大规模反击元蒙入犯,明成祖率军深人大漠数千里,解除了自明初以来来自北方元蒙的威胁。同时,由于东南沿海海防力量的加强和郑和船队在南方的活动,以及沿海守边将领对入犯倭寇的穷追猛打,迫使倭寇活动大为收敛,永乐十九年(1421)辽东望海埚一役,更将倭寇主力大部歼灭,以致倭寇百余年不再为乱。对元蒙和倭寇作战的胜利,是与明朝成功推行以德睦邻外交政策、争取周边大多国家的支持分不开的。
       其四,以德睦邻外交政策的成功,有利于缓和统治阶级的内部纷争,稳定政治局势和社会秩序,使明朝统治得到进一步稳固。
       明朝建立后,统治集团内部斗争激烈。朱元璋时代,先后兴起胡惟庸案、蓝玉案等重大案件,造成数万官员及亲属被杀,继而又大兴文字狱,出现许多冤假错案。明成祖朱棣靠“靖难之役”上台,遭到许多拥护建文帝的官员的抵制,为此他采用“瓜蔓抄”这样严酷的镇压手段,打击了反对派势力,但同时也激化了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朱元璋和朱棣两朝都面临着缓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稳定和巩固统治的问题。作为国家最高统治者,除了大力恢复发展经济,能够让人民安居乐业,避免发生大的社会动乱以外,再就是尽快树立起自己在国内外的威信。在这种情况下,积极发展与周边国家关系,让自己成为“天下君主”并达到“万国来朝”的盛况,无疑是提高皇帝在国内各阶层中威望的重大举措。朱元璋时代,恢复与周边大多数邻国的友好往来,同时全面强化了君权,发展了经济,稳定了周边局势。因此,虽然他大量清除了官员队伍中的反对派,但没有引起社会动乱。朱棣时代,郑和七下西洋,周边国家的使节纷纷来明朝贡,更是极大提高了明成祖的威望,再加上北征元蒙和平定倭寇的成功,在短时间内就消除了由于靖难之役所带来的消极后果,尽快地稳定了统治,并保持了国家机器的平稳正常运作。
       因此可以说,明初的外交成功对国内的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为明王朝日后数百年统治的基业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明初外交政策也存有弊端,如厉行海禁,并把其作为祖训长期持续下去,严重地束缚了中国人民与海外国家的正常交往,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人走向世界的步伐,削弱了当时中国在世界上的领先地位。又如在经济上过分强调厚往薄来,在对外贸易中未能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势必造成国库空虚,对外贸易难以正常持续进行下去。
       中国作为一个世界大国,在今天和平崛起的进程中,与周边邻国保持睦邻友好交往是十分必要的;只有以邻为善,以邻为伴,以德睦邻,才能更好地争取周边的和平环境,瓦解敌对势力的围堵和攻击,创造更加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环境。作为一个在国际上负有重要责任的大国,也有义务调解邻国冲突,化解矛盾,争取朋友,赢得威望。从这个意义来说,明初的以德睦邻外交政策与劝和息争之举,虽然已过去600多年,但至今仍不失有启迪与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明太祖实录[Z].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
       [2]明太宗实录[Z].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
       [3]张廷玉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4]严从简.殊域周咨录[M].北京:中华书局,1993.
       [5]宋濂等.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
       [6]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M].北京:中华书局,1977.
       [收稿日期]2006—10—23
       [作者简介]朱亚非,男,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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