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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理论]书写的语言文化分析
作者:娄 琦

《国外理论动态》 2007年 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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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主义最初是由语言学家索绪尔于上世纪初在语言学研究中提出来的,此后许多思想家争相把结构主义方法与其他各学科相结合,从而形成了一股新思潮。马克·J.史密斯认为,当前,作为一种思维传统,结构主义对于社会生活的方法论意义已经淡化。但是它提出的许多问题,对于文化研究仍具有重要意义。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把书写当作语言符号来看待,这在思想界产生过广泛和深刻的影响,把这一观点与社会文化的实践相结合,会产生一些新的认识。从这个新角度出发,书写从一个抽象的词变成一种文化产品,被赋予了新的意义。
       书写作为符号是和事物相分离的。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强调对结构、本质的消解,也就是书写作为视觉的符号,与所有具体的书写是分离的,它不指任何具体形式的书写。这是由语言的符号性决定的。其次,结构主义认为书写的概念建立在与口语的差异上,试图将“同质同构”作为研究事物结构的前提和出发点,而且强调书写概念的普遍性和自律性;而后结构主义则对事物的普遍结构不感兴趣。根据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性”,书写这一概念具有模糊性,就是说没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可以适用于所有各种不同形式的书写。
       另一方面,按照德里达的观点,作为能指的书写与社会因素自由组合,并处于一种具有无限可能性的网络之中,这个网络是一个“互文性”的系统。书写这个词出现在各种文本中,意义得到了极大的丰富。我们不能以书写这一词的任何一次出现为中心,来理解书写这一词的意义;书写的意义存在于这个词的互文体系中,贯穿于整个社会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在后结构主义者看来,要真正消解掉以往所有的书写结构理论。这样,书写离开主体,离开客观世界越来越远了。书写作为语言符号具有匿名性和主体的不在场性。在后结构主义时期,“我”只是一个语法形式,不是有血肉的行为人。书写的概念是按照其内部结构和内容形成的,它的原创者试图用它表明什么与读者的理解无关。正如巴尔特所说的:“文本……是一个多维空间,其中有各种不同概念的书写,它们都不是原创性的,它们相互融合,相互冲突。”从语言符号的角度看,是哪个人创造了书写,已经无法考证,也没有必要考证了,作者在书写时要表达的个人目的也不重要。书写者在如何阐释书写的意义时,没有特权,所以,福柯说“作者死了”。在讨论“延异”(differance)概念时,德里达认为:“作为文字的间隔是主体退席的过程,是主体成为无意识的过程。”
       从后结构主义来理解,书写的概念是发展的、动态的。德里达解构哲学最重要的范畴是“延异”。德里达自己创造的这个术语包含双重含义:这就是区分(to differ)和延宕(to def-fer)的组合。在索绪尔看来,能指和所指的关系具有不确定性。这样,语言符号就带有任意性,差异性和关系性确定了语言符号在语言系统中的地位。德里达进一步认为,符号作为实际事物的替代品,所指一定不出场或者说推迟了所指的出场,这样,符号运动永远具有“延异”的性质。不在场性使书写成为了历史文献,进而被当作文化产品。在这个过程中,书写的意义变得不确定,而且延异使文本具有与物质世界越来越远的趋势。在德里达的思想中,延异具有空间上和时间中的延续的作用;它是语言自身的特性,即在时间的作用下语言自身创造出的差异。在意义的链条中,某一符号保存了先前符号的痕迹,但它本身又被后继的符号所“涂改”,因而留下了一道道的踪迹。正是由于语言不断产生出的差异,书写这一概念在不同文本中就有了不同的含义,它与组成这些文本的其他要素交织在一起。“这一符号链就导致每一‘要素’(语音素或文字素)是建立在符号链或系统的其他要素的踪迹之上的。这一符号链,这一织品是只在另一文本的变化中产生出来的文本。在要素之中或系统之内,没有任何纯粹在场或不在场的东西。只有差异和踪迹之踪迹遍布各处。……延异是差异和差异之踪迹的系统游戏,也是间隔的系统游戏,正是通过间隔,各种要素才有了关系。”这说明书写系统是一个在时间的推移中不断变化的动态的系统。既然语言本身具有延异的特性,书写的概念又是通过语言表达出来的,因而,书写的概念也是发展的、无限变化的。每一次理解都会有新的内容,每一次理解都会形成一个新的文本。文本就像撒播出去的种子,并不朝向某一固定方向,它的生长具有自由和多样性。撒播“为了产生无限的语义结果,它并没有被还原到一种简单起源的现存性上,也不被归结为一种末世学的在场。它表示一种不可简约的和‘有生殖力的’多元性。”
       在结构主义那里,书写的概念是静止的,有内在中心的,书写的意义只能在文本内部得到解释;而在德里达那里,书写是没有内在中心的,它只是一些元素或要素,它的意义存在于这些元素与理解者的语言所组成的新的结构中,因而书写的概念是无限开放的。这样,原来有内在结构的书写,就成了一个无限开放的概念,从而形成了一个相互交织的书写的“意指链”。“书写”概念的这种延异性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越来越大。因此,人们越解释,越发现这种解释不能确定意义,一种解释只能引发另外一种解释。对于什么是书写无法达成一个一致的意见,人们对书写的理解不断丰富,不断变化。“书写的界线从来都模糊不清,从未被严格地划分。在书的题目、开头和最后一个句号之外,在书写的内部轮廓及其自律的形式之外,书写还被置于一个参照其他书籍、其他文本和其他句子的系统中,成为网络的核心。”现代书写概念与甲骨文、金文有根本的区别,不能因为承认了纸质印刷品,就否认甲骨文。因特网的出现使超文本成为新的书写形式。当然,形成这种无限开放的书写的“意指链”也是要付出代价的。既然书写没有中心,既然人们对书写的每次理解必出新意,那么,书写的原初意义就是不可理解的,人们在书写的理解上也是不可能达成共识的。
       书写这个概念的发展变化具有非连续性,反映了不同的“知识型”。这可以与福柯的对历史发展的观点相类比。福柯认为欧洲近代思想的发展不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而是一个在认识范围内结构不断交替的过程。在每一个认识范围内都有一个具有固定结构的“知识型”,而这些“知识型”之间却彼此没有内在联系。福柯认为欧洲近代经历了三种类型的“知识型”。第一个是文艺复兴时期的“知识型”,它组织知识的基本原则是相似范畴。此时,书写和客观事物纠结在一起,客观物隐藏在书写的背后,并通过语言表现出来。第二个是古典时期的“知识型”,它组织知识的基本原则是同一、差异范畴。此时,词与物之间有了差异,于是知识的重点放在分析、分类上,根据传统的标准,书写被分成哲学、历史、文学的不同类型,其中哲学具有中心地位,具有形而上学的高度,而历史文本则记录历史事实。第三个是19世纪以后的“知识型”,它组织知识的基本原则是历史范畴。此时期的科学
       不满足于书写是事物的代表、记号,而要分析其产生的历史根源,揭示其本质。福柯认为,“知识型”决定文化类型。同样道理,书写一词反映在文化类型中,具有不同的意义。这样,书写这个概念体现了福柯所讲的历史间断性。
       作为对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的批评,书写一词反映了社会实践的发展。事实上,后结构主义者提出的概念的断裂是存在的,但不连续性仅存在于文本之间、意识形态之间,而不存在于客观世界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实践的发展,人们还会不断地发现新的结构,形成新的思维方式,书写的概念由此得到发展。从客观实践出发,不同书写结构之间又是连贯的。社会实践是书写在不同社会文化结构中产生、变化和发展的根源。书写在理解上的差异性不是由书写本身产生、创造出来的,而是由客观世界和历史的发展造成的。它们最初与客观事物之间的联系是明显可见的,但随着历史的发展,它们与客观事物之间的联系越来越模糊,书写在社会文化生活中究竟指的是什么,谁也说不清楚。但是,书写最终不能脱离客观世界。后结构主义割裂了此书写与彼书写之间以及它们与实践之间的联系,因此,后结构主义是有局限性的。
       把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的传统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从文化的角度分析书写,那么书写本身是文化产品。史密斯在《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和文化产品》一文中把文化产品的特点归纳如下。第一,书写区别于交谈,是文化产品。这是因为文化产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在时间和空间上被疏远。第二,生产者和消费者不同时出现,作为它的结果,消费者对于文化产品的解读过程变得更为重要。第三,文化产品,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人工制品,可以长期保存,可以根据不同文化背景得到解读,它同时是一种保存文化和提取文化信息的方式。
       结合社会文化分析,书写学具有跨学科的性质。1.对人的行为主体的作用的承认,这里关心的是主体,而不是主观性的问题。语言表现了说话人的意图,实现了语言行为,通过规约和编码,书写实现的是语言的社会文化功能。作者只通过语言来实现具体的功能,书写和它的功能是同一的,不存在先于书写的意图。书写具有主体,但不具有主观性。2.对书写的相关因素和文本的充分重视。斯金纳认为,书写的具体形式具有社会规约性、文体特点和特定的读者群。3.读者要掌握原始书写的语境,重新解释出场和不在场的意义。人的社会生活的重复性使重建语境成为可能。4.文化产品的一个特点是其主体的不在场,在这一点上,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关于不在场的观点有一定的意义。5.关于书写中心的问题比较复杂。书写出现的意义并不是对口语的表述,也不是把听觉符号变成视觉符号。书写的最初的功能是记录,在农业文化中,它的行政作用是明显的。它可以跨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把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组织在一起,使国家机构的功能得以实现。6.书写与社会有密切联系,福柯根据不同社会类型提出的知识型概念对于分析书写有借鉴作用。7.书写与口语具有不同的艺术价值。口语是个人化了的语言,它直接体现了说话人的意图和情感,语音、声调起到了修辞效果,增强了口语的说服力、表现力和优美程度。而书面语由于使用隐喻和换喻,使语言更加抽象,使词汇与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模糊。书面语的互文性强,意义产生在文本之间。8.对于书写的研究不是一个正确理解和回归书写者意图的问题,书写的作者是匿名的。书写作为文化产品并没有确定的作者,或是有很多作者,正如很多民间故事、神话一样。互文是一个基本的现象。那么就要通过不断的解读去阐释和挖掘书写的意义。福柯的“作者消失”的观点很有启发性。9.读者对书写的解读是一个可控制的过程。高斯的“接收美学”认为,如果没有读者一系列的期望,书写就没有意义。
       书写体现了语言符号性和社会文化实践的结合。结构主义强调书写的符号性是有积极意义的。语言本身作为形而上学的对象的性质决定了我们的思维模式,只能从整体、结构的角度去研究对象及其部分的性质。但是,因为结构主义的语言符号系统的封闭性和静态性割断了书写与客观对象的联系,使书写成为了“形而上学的存在”;书写的本质不存在于客观世界,而存在于书写这一语言符号本身,这使结构主义重新陷入了形而上学。后结构主义者关注的正是对象的变化发展问题。把书写当作文化对象来分析,它的意义就超越了语言符号本身,直接联系着人们的社会文化生活。通过延异、播撒、间断性等概念,后结构主义对书写进行了消解。因而,书写的概念具有了动态和不确定性,使人们无法认识,无法把握。后结构主义毕竟是一种“解构”思潮,当它帮助人们完成了摧毁传统观念的工作后,它的历史使命也就基本完成了。对于书写的研究应该具有跨学科的性质,只有突破语言符号性的限制,才能得到合理的有价值的解释。无论是结构主义还是后结构主义都强调书写概念的整体性和独立性,但是,这必须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的方法的意义不在于把结构主义语言学的方法应用或推广到文化研究中,而是把书写与文化研究相结合,进行多学科的讨论,回归客观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