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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地理研究:人类活动对地理环境的影响(专题讨论)]20世纪40年代东北地区森林和草地分布的辨识
作者:叶 瑜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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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文献资料在对人类活动与地理环境相互作用方面的研究中具有非常独特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对于史料在此方面的局限性也应该有足够充分的认识。历史文献出于目的、性质、个体认识和规范的不同,常不可避免地会带有记载者的学科偏向或不合时宜的记录。如何判断历史时期文献记录的性质,并将其转换为符合现代科学研究要求的数据,是研究过程中首先面临的问题。本文以对20世纪40年代东北地区森林和草地分布的辨识为例,探讨如何根据潜在植被对历史文献记录的性质进行判定。
       一、 有关的历史文献记录
       《东北农业统计》(张玉麟等编,东北科学技术学会发行,1946)中记录了1940年东北三省各县森林面积数据和原野面积数据。该资料是东北科学技术学会主要依据伪兴农部南满洲铁路株式会社实地调查,并考核地方官署报告而成的,其接近于真实水平。在《东北农业统计》中,是这样对土地利用与覆盖类型进行划分的:土地总面积包括既耕地、可耕未垦地、不可耕地。其中,既耕地包括旱田、水田、果树园,可耕未垦地包括废耕地和原野,不可耕地包括森林、湿地、碱地、其他。但对“森林”和“原野”两类覆盖类型,用原数据作县级森林覆盖率空间分布图和原野占土地总面积比重的空间分布图(图1),可以发现,该时期土地利用与覆盖类型分类的标准与现代是有所不同的:其“森林”指的仅是有林地,而“原野”则可能不仅包括了草地还包括灌木地、疏木地等,而现代分类系统中,林地不仅包括有林地,还包括灌木地、疏木地及其他林地。
       
       二、 东北地区的潜在植被分布
       假定300年来东北的地形、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及其区域分异是不变的,则可以结合东北现代地形、气候分异、土壤质地和构成等,依据70—80年代1∶400万全国植被图大致推测出东北在未受任何人类影响下由自然条件所决定的潜在植被分布(图2)。根据研究需要,本文将原始潜在植被主要归为两类:林地和草地。由于这种近似估计是不可以用来精确计算的,所以姑且将森林分布界线内所分布的少量草地忽略并均算作林地,使得林地尽量连接成片,然后,参考地形以及历史文献中相关叙述,确定各县属于林地分布区,还是草地分布区,或横跨两分布区的县的林、草大致的分配比例,得到东北在未受任何人类影响下由自然条件所决定的潜在林地分布与草地分布(图3)。通过计算,对东北原始潜在林地、草地面积的估计大致分别为47.6×104km、30.9×104km。需要说明的是该重建结果是一种粗略的估计,空间分辨率仅至县,不能用于精确计算。
       
       三、 覆盖类型调整与林草用地分布的重新估计
       鉴于以上所讨论的有林地与森林、原野的定义问题,并考虑到该时期土地利用与覆盖类型分类的标准与现代有所不同,需要对森林和原野覆盖类型重新加以调整,以符合现代土地利用与覆盖类型分类系统。
       为了尽量减小或避免这种土地覆盖类型划分标准不一致所带来的误差,采用现代土地分类标准,对照潜在植被分布图(图2),将1940年《东北农业统计》中明显在森林分布区而不在草原分布区(气候、地形等条件限制),而原野面积比重却很大的县的覆盖类型面积数据进行重新调整分配,很显然,这些县的“原野面积”计算实际上是除有林地外的其他林地。所以,将这些县的“原野面积”调到其“森林面积”中去。这样所得到的草地、林地覆盖类型面积才更接近于反映真实情况,并能与现代序列相衔接和比较(图4)。
       [本文作者叶瑜(1979—),女,新疆伊犁人,博士,主要从事全球气候变化及其影响与适应、历史时期土地利用与覆盖变化研究]
       [责任编辑 许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