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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研究]论汉魏六朝公文文体辨析理论的发展
作者:侯迎华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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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我国古代公文文体辨析理论的出现,当以蔡邕《独断》、刘熙《释名》为滥觞,曹丕《典论·论文》、陆机《文赋》、李充《翰林论》为发展,任昉《文章源始》、刘勰《文心雕龙》、萧统《文选》为高潮。公文文体理论也是这一时期公文理论的重点。
       关键词:汉魏六朝;公文;文体;辨析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08)01-0139-05
       收稿日期:2007-09-01
       作者简介:侯迎华(1973-),女,河南新乡人,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生。
       我国古代公文滥觞很早,殷墟甲骨刻辞中,表体、令(命)体就已具雏形。有些文体虽非孕育于甲骨刻辞本身,却孕育于甲骨刻辞时代,其名称曾为刻辞所记录,文体的名称曾在甲骨刻辞中屡屡出现,如册体、告体等,但正如赵奎夫所说:“文字产生以前已有祭祀,有氏族、部落的会议,氏族、部落的首领常常发布命令或就某些事情作训诰,于是祷辞和训诰命令等语言形式便产生了。与此同时。神话故事、传说、歌谣,作为早期自然科学知识结品和社会礼俗成规的谚语也都产生了。这些言辞因为使用场合与使用对象的不同,从形式到语言风格上都会有所不同,这便形成了不同的‘文体’,只是因为它们不是用文字固定下来的,还不能算是文章。其形式也只能说是约定俗成的表述方式,还不能说是‘文体’。”这些出现在甲骨刻辞中的公文,还不能算作真正的文章,表、令、册、告等名称也不能说是真正的文体。我国古代公文文体辨析理论的出现,当以蔡邕《独断》、刘熙《释名》为滥觞,曹丕《典论·论文》、陆机《文赋》、李充《翰林论》为发展,任昉《文章源始》、刘勰《文心雕龙》、萧统《文选》为高潮。
       但是古代公文理论的研究在目前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古代公文理论处在秘书学、古代文学、古代文论、历史学等学科的交叉地带,从秘书学的角度看,由于秘书学在我国是一个新兴学科,而且业界较多地关注操作层面的技术,还没有对学理层面的内容作深入系统的探讨。对公文理论的研究主要停留在现行公文的写作模式、语体特征、语言风格。结构框架等方面。在秘书学整体研究水平比较低的情况下,古代公文理论几乎没有被涉及,到目前为止,秘书学界还没有古代公文理论的专著,只有秘书学著作的某些章节或秘书学杂志的个别论文涉及到了古代公文理论。比如专著有近代许同莘的《公牍学史》(档案出版社,1989)、徐望之的《公牍通论》(商务印书馆,193I),现代谭建风的《公牍通论》(档案出版社,1988)、闵庚尧的《中国古代公文简史》(档案出版社,1988)和《中国公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梁毓阶的《文书学》(档案出版社,1985)、杨剑宇的《中国秘书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等,部分章节提到了一点公文理论。南京师范大学实用文体学博士点的一个方向是专门研究古代公文,丁晓昌的《古代公文研究》(安徽文艺出版社,2000)和《中国公文发展史》(苏州大学出版社,2004)是对以往公文研究的一个突破,是一个新的制高点,然而对公文理论仍然没有系统、深入的研究。另外零星有一些古代公文理论的论文发表在秘书学杂志上,如易扬的《古代公文理论发展简述》(当代秘书,1997年第6期)、何庄的《试论<文心雕龙>对公文理论的贡献》(档案学通讯,1999年第3期)、史玉峤的《(文心雕龙)对公文理论的贡献》(档案学通讯,2002年第6期)等,主要集中在研究《文心雕龙》的公文理论,对于其他的则较少涉猎。从古代文学和古代文论的角度看,他们研究的主要是文学。固然我国古代特有的“政治艺术化,艺术政教化”的传统,使得公文与文学混融交叉,很多公文名篇实际上也是文采斐然、艺术成就极高的文学作品,使得古代文学和古代文论的研究实际上也触及了古代公文,然而,他们所触及的公文毕竟只是文学色彩比较重的公文,只是公文中的一部分,远没有对公文作一个整体的理论把握。他们的理论,是文学的理论,即便是涉及到公文,也阐述的是公文与其他文学作品在理论上的共性,而不是公文自身的特性。本文试以古代典籍为据,探析汉魏六朝公文文体辨析理论的产生及发展,以求教于方家。
       一
       文体辨析观念的产生来源于公文文体增多的事实,这当然要到汉末才构成其所需要的历史条件。刘师培在《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中说:“文章各体,至东汉而大备。汉魏之际,文家承其体式,故辨别文体,其说不淆。”
       汉末公文文体的辨析意识首先在蔡邕的《独断》中有所反映。《独断》之前,《汉制度》中也涉及到公文文体的分类,此书已亡佚,但从其他书中可找到一些佚文。《汉书·高帝纪》五年诏注引如淳曰:“诏,告也,自秦汉以下,唯天子独称之。”《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元年(32)九月辛未诏下有章怀太子李贤注:“《汉制度》曰:帝之下书有四: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诫敕。策书者,编简也。其制长二尺,短者半之。篆书,起年月日,称皇帝,以命诸侯王。三公以罪免,亦赐策,而以隶书,用尺一木,两行。唯此为异也。制书者,帝者制度之命。其文曰制诏三公,皆玺封,尚书令印重封,露布州郡也。诏书者,诏,告也。其文曰告某官云,如故事。诫敕者,谓敕刺史、太守,其文曰有诏敕某官。它皆仿此。”从下引蔡邕文字来看,《汉制度》与《独断》颇多相似之处,蔡邕的老师胡广著有《汉官解诂》,叔父蔡质著有《汉官典职仪式》,这在《后汉书》章怀太子李贤注及《太平御览》等书中多有征引,蔡邕的论述或许参考了他们的论述。
       《独断》辨析的文体有命令类的策书、制书、诏书、戒书和上书类的章、奏、表、驳议。每一种文体都从名称的来源及本义分辨谈起,说明该文体的使用对象和范围。如“策书”条说:“策书,策者,简也。《礼》曰:‘不满百丈,不书于策。’其制长二尺,短者半之,其次一长一短,两编下附篆书,起年月日,称‘皇帝曰’,以命诸侯王三公。其诸侯王三公之薨于位者,亦以策书诔谥其行而赐之,如诸侯之策。三公以罪免,亦赐策,文体如上策,而隶书以尺一木两行,唯此为异者也。”在这里,蔡邕对策书这一文体的内涵、外延都作了极为准确的辨析,分清了策书与制书、诏书、戒书之间的区别。如说戒书:“世皆名此为策书,失之远矣。”由此可看出,《汉制度》仅为列举公文的文体类别,并不加辨析,没有公文文体辨析理论存在。而《独断》则先将公文分为皇帝给臣下的命令和臣下给皇帝的上书,这是最早的按公文行文方向分类。然后分别辨析策、制、诏、戒的异同和章、奏、表、驳议的异同,将相似的文书区别开来,有了初步的文体辨析意识。
       不过,《独断》并非专门的辨析文体著作,宋王应麟《玉海》卷五一说:《独断》“采前古及汉以来典章制度、品式称谓,考证辩释,凡数百事”。可见《独断》只是考释事物名称的书,并非以辨析文体为主要目的。
       
       与《独断》类似,汉末刘熙《释名》也是考释事物名称的书。刘熙《释名序》说:“夫名之于实,各有义类。百姓日用而不知其所以之意,故撰天地阴阳四时、邦国都鄙、车服丧纪,下及民庶应用之器,论叙指归,谓之《释名》。”刘熙此书在全部文体上,较《独断》更为系统,在篇十九《释书契》和篇二十《释典艺》中所论文体有奏、檄、谒、符、传、券、策书、启、书、告、表、诗、赋、诏书、论、赞、铭、碑、词等,说明这些文体都是当时普遍被使用的。但就公文而言,有奏、檄、策书、启、书、告、表、诏书、论几种,种类虽多了,然分类却不及《独断》系统、科学。
       二
       建安时期系统的公文辨体理论文章主要是曹丕的《典论·论文》,曹丕在这篇文章里专门讨论了文体问题,文中说:“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奏议书论为公文文体,在八类之中占了一半。关于这段话,后人一般认为主要是阐述的风格问题,认为曹丕旨在阐明四类文体所应有的风格。这种观点自然也不错,但风格却并不是曹丕所要论的主要目的,他的主要目的还在于辨体。综观《典论·论文》,我们发现,作者无论是论批评态度、作家个性,还是文章风格,都与文体辨析有关。如论批评态度,曹丕反对文人相轻、各以所长相轻所短的态度,这一观点的根据是“文非一体,鲜能备善”,因为文体非一种,作家仅擅长一种或几种而已,不可兼能。别的人往往针对他不擅长的文体进行批评,这种批评态度是不对的。在论作家个性时,曹丕具体分析了王粲、徐干、刘桢、陈琳、阮瑀、孔融、应埸七子,认为七子于文体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短。如王粲、徐干长于辞赋,陈琳、阮瑀长于章表书记,“然于他文,未能称是。”各文体辨析清楚,作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于自己的文体进行写作,才能“自骋骥骤于千里”这才是《典论·论文》的主旨。
       曹丕之后,晋陆机《文赋》列叙了诗、赋、碑、诔、铭、箴、颂、论、奏、说十种文体,分别指出这十种文体的不同风格特点,其中公文文体列了三种:“论精微而朗畅,奏平徹以闲雅,说炜烨而谲诳。”这也是在辨析文体的基础上对作家写作进行的指导。自然在陆机时,公文文体已远不止这个数,但陆机是从写作规律的角度区分文体,对于名称的来源、本义的分辨,该文体的适用对象和范围都没有涉及。而仅从写作规律的角度看,同类公文各体区别不大,如奏议类的章、奏、表、议、疏、启、笺仅在适用范围上有区别,在写法上并无太大不同,所以列三种文体以概其余。另外,西晋时文笔之辨虽还没有明晰,但从东汉起,人们已有了朦胧的文笔意识。如王充《论衡·案书》篇说:“今尚书郎班固、兰台令杨终、傅毅之徒,虽无篇章,赋颂记奏,文辞斐炳。赋象屈原、贾生,奏象唐林、谷永,并比以观好,其美一也。”这里的赋颂是有韵之文,记奏则属无韵之笔,二者似乎已有了界限。三国时期的文体辨析较东汉时更为明晰而自觉了。就《三国志》著录的文体看,分类都比较整齐,不像《后汉书》那样往往将篇章与诸文体混杂记载。如《魏志·王粲传》裴松之注引《典略》说繁钦“既长于书记,又善为诗赋”。书、记是无韵的文体,合于南朝时“笔”的概念;诗、赋是有韵的文体,合于“文”的概念。《典略》用“既……又……”句式表达,说明了两种文体的区别,这应该是三国时有意识区分“文”、“笔”的起始。《典略》作者鱼豢,仕魏为郎中,故他的这一辨体观念是能代表魏人的。陆机既作《文赋》,虽非有意识地完全排除“笔”的内容,但公文文体不是他的重点却可以肯定。所以只论了三种公文文体。但陆机的意思很清楚,作家写作,先要分辨文体的不同要求,即赋中所说的“区分之在兹”;陆机又说:“其为物也多姿,其为体也屡迁。”基于这样的意图,虽然不能说《文赋》就是辨析文体的专题论文,但毫无疑问,在陆机展开的写作过程里,辨别不同文体,注意各文体所应有的不同风格,确是《文赋》的一个重要内容。
       与专门的理论文章不同,西晋挚虞和东晋李充以编辑文章总集来辨析文体,并在编集的同时,作有评论文体的文字。挚虞的《文章流别论》佚文中没有留下公文的论述,本文就抛开不论了。李充《翰林论》,《隋志》著录其在梁时有五十四卷,但至唐人编《隋书》时仅有三卷,而在《旧唐志》中又只有两卷了。从现在辑佚的数条看,《翰林论》是以文体分类的。在这十数条佚文中,李充所说文体有14类,于每种文体之中,列举古今若干代表作家作品,同时评论其利弊得失,并对各种文体的特征和写作要求做出概括。《文镜秘府论》天卷《四声论》引隋刘善经《四声指归》云:“李充之制翰林,褒贬古今,斟酌利病。”《翰林论》以论公文为主,其中书、议、表、驳、论、难、奏、盟、檄书为公文文体,重在释名章义,分析界限。如说论、难二体是“研核名理而论、难生焉。论贵于允理,不求支离”,指出论、难之体在于说理,而不要驳杂。这种定义与曹丕的“书论宜理”、陆机的“论精微而朗畅”都是相同的意思。可见在文体辨析过程中,一些基本的文体,都得到了一致的确认。“在朝辨政而议奏出”,通过议奏的适用范围来辨析它们与其他公文的区别。值得注意的是,李充辨析文体也论到了文体风格,如他说;“表宜以远大为本,不以华藻为先。”“驳不以华藻为先。”这种通过否定句式对文体限定的表达方法,与曹丕、陆机正面肯定的表达方式不同,一是加强了语气,更能起到警醒的效果,二是更明白地表示了作者主要目的不是谈论文体风格,而是通过风格来辨析文体。比如曹丕说“奏议宜雅”,这给读者造成了作者主旨在于论文体风格的印象,而李充却反过来说“不以华藻为先”,作者的意思明显偏在辨析表、驳等公文与以华藻为先的其他文体间的区别之上。
       李充又著有《起居诫》,已佚,今存佚文中有一条论到公文:“军书羽檄,非儒者之事,但家奉道法,言不及杀,语不虚诞。而檄不切厉,则敌心陵;言不夸壮,则军容弱。请姑舍之,以待能者。”这条佚文论述了檄文的文体特征,即“语不虚诞”、“切厉”、“夸壮”,辨析了檄体公文的特点。《翰林论》中“盟檄发于师旅”指出盟檄的适用对象。这两条相得益彰,辨析了“军书羽檄”与别种公文的区别。另外,此条提到“军书羽檄,非儒者之事”,说明李充已将公文与儒(经术)分开了,显示了经学之外公文的独立性。
       三
       南朝是公文理论的高潮时期,对公文文体的辨析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此时一个不可不提的事件就是当时的“文笔”之辨。明确地分辨“文”“笔”,最早始于刘宋时期的颜延之。《宋书》卷七五《颜竣传》说:“太祖(宋文帝)问延之:‘卿诸子谁有卿风。’对曰:竣得臣笔,测得臣文’。”又《宋书》卷七三《颜延之传》记:“元凶弑立,以为光禄大夫。先是,子竣为世祖南中郎谘议参军。及义师人讨,竣参定密谋,兼造书檄。劭召延之,示以檄文,问曰:‘此笔谁所造?’延之对曰:‘竣之笔也。’又问:‘何以知
       之?’延之曰:‘竣笔体,臣不容不识。’”这是以檄文称“笔”。檄文是无韵之体,据此知“笔”乃指无韵的文体。
       刘勰《文心雕龙》也专门讨论了“文”“笔”问题。《总术篇》说:“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夫文以足言,理兼诗书;别目两名,自近代耳。”按照刘勰的说法。“文”“笔”之分,在齐梁时已经分明,以有韵为“文”,无韵为“笔”。范晔《狱中与诸甥侄书》中,也称无韵脚的序论为“笔”,有韵脚的赞为“文”。以押韵与否分辨“文”“笔”的思想是很明确的。刘勰在《序志》篇中说自己的著作体例是:“若乃论文叙笔,则囿别区分。……上篇以上,纲领明矣。”这是说《文心雕龙》上半部分是区分文体的内容,而这区分又分成“文”与“笔”两大部分。刘勰所述文体共23类,自《明诗》至《谐隐》是有韵的“文”;自《史传》至《书记》则是无韵的“笔”。“文”“笔”二体,区分十分清楚。刘勰的这种区分,与当时的文体辨析是相合的。
       萧绎《金楼子·立言》中有一段论述“文”“笔”的文字,历来受人重视。他说:“古人之学者有二,今人之学者有四。夫子门徒,转相师受,通圣人之经者,谓之儒;屈原、宋玉、枚乘、长卿之徒,止于辞赋,则谓之文。今之儒,博穷子史,但能识其事,不能通其理者,谓之学。至如不便为诗如阎纂,善为章奏如伯松,若此之流,泛谓之笔。吟咏风谣。流连哀思者,谓之文。而学者率多不便属辞,守其章句,迟于通变,质于心用。学者不能定礼乐之是非。辩经教之宗旨,徒能扬榷前言,抵掌多识,然而挹源之流,亦是可贵。笔退则非谓成篇,进则不云取义,神其巧惠,笔端而已。至如文者,唯须绮毅纷披,宫徵靡曼,唇吻道会,情灵摇荡。而古之文笔,其源又异。”萧绎这里是在对古今学者区分对比的基础上提出的“文”“笔”概念。所谓古之学者有二,即儒与文;今之学者有四,即儒、学、文、笔。“不便为诗”和“善为章奏”互文见意,都指擅长无韵之文(笔),“吟咏”、“风谣”都是韵文(文)的代名词。可见萧绎在“文”“笔”划分的标准上,和颜延之、刘勰并无区别,只是在范围上略有出入罢了。
       《文镜秘府论》所引隋代人所作的《文笔式》说:‘制作之道,唯笔与文。文者,诗、赋、铭、颂、箴、赞、吊、诔是也;笔者,诏、策、移、檄、章、奏、书、启等也。即而言之,韵者为文,非韵者为笔。”所列举“文”“笔”之体都是魏晋南北朝最流行、最常用的文体,具体而言,“文”指诗赋等抒情性韵文,“笔”指诏策章奏等实用性公文。很能代表南朝人的观点。
       四
       在“文”“笔”之辨已很清晰的理论背景下,南朝辨析文体的专著主要是任昉的《文章缘起》、刘勰的《文心雕龙》和萧统的《文选》。这三部文体辨析之作都自觉地将公文作为极为重要的一个内容,在理论上对公文文体作了辨析与分类,把公文文体辨析理论推向顶峰,
       据《隋书·经籍志》,任昉《文章始起》源名《文章始》,至唐已佚。《四库全书总目》以为是唐张绩所补,然概貌犹存。宋王得臣《尘史》云:“梁任昉集秦汉以来文章名之始,目曰《文章缘起》,自诗、赋、离骚至于势、约,凡八十五题(作者按:实为84体),可谓博矣。”它探讨秦汉以来的文体原始,并列举最早的代表作品,说明每种文体始于何人。是纯粹研究文体形式而不涉及内容的一部著作。其中的公文文体为诏、策文、表、让表、上书、书、对贤良策、上疏、启、奏记、笺、谢恩、令、奏、驳、论、议、弹文、荐、教、封事、白事、移书、封禅书、诰、誓、露布、檄、明文、对问、上章、旨、劝进、喻难、告、行状等近40种。《文章缘起》对公文文体的分类很细,基本上涉及了当时公文文体的全部,对后世研究当时的公文文体有极强的资料性。不足之处是排列顺序较为杂乱:(一)“文”“笔”混杂,在南朝“文”“笔”辨析已经很明确的时代,本选集却不是以“文”“笔”区分为依据来著录文体的。《文章缘起》所分文体分别是:三言诗、四言诗、五言诗、六言诗、七言诗、九言诗、赋、歌、离骚、诏、策文、表、让表、上书、书、对贤良策、上疏、启、奏记、笺、谢恩、令、奏、驳、论、议、反骚、弹文、荐、教、封事、白事、移书、铭、箴、封禅书、赞、颂、序、引、志录、记、碑、碣、诰、誓、露布、檄、明文、乐府、对问、传、上章、解嘲、训、辞、旨、劝进、喻难、诫、吊文、告、传赞、谒文、祈文、祝文、行状、哀策、哀颂、墓志、诔、悲文、祭文、哀词、挽词、七发、离合诗、连珠、篇、歌诗、遗、图、势、约。开头从三言诗到离骚属于文学,从诏、策文开始为“笔”,然而中间又杂有反骚、乐府、连珠等文学陛文体。无韵之“笔”和有韵之“文”交杂著录,并无区分。这与同时的《文心雕龙》是不一样的。《文心雕龙》对文体的排列顺序是“论文叙笔,则囿别区分,”说明它的前半部分是“文”,后半部分是“笔”。另外,即使在“笔”这一部分,任昉也是把公文文体与日常应用文体如书、序、引、志录、记、碑、碣等混在一起。(二)没有按照行文方向或者是应用性质来确定排列顺序。公文文体先列举了诏、策文,这是朝廷文书,反映了上对下的关系,属于下行文。从表到白事多数为臣下写给皇帝看的文书,如表、让表、上书、对贤良策、上疏、启、奏记、笺、谢恩、奏、驳、论、议、弹文、荐、封事、白事、弹文等,都是上行文,但中间又杂有令、诰、告等下行文书,以及书、誓、檄、露布、行状等平行文。还有喻难、教等官府下行文。说明任昉对公文文体有一定的初步认识,但当时没有形成成熟的公文文体体系和公文制度,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的概念还未产生,任昉因有从事公文写作的经验,他朦胧地感觉到了公文的行文方向,所以文体分类大体上是先下行文,后上行文、平行文的划分,但未能做到精确。出现这样的现象,或许与任昉的辨体思想不太清晰有关,因为有许多文体在开始时确定的性质、使用的范围,随着时代的发展已发生了变化。如“书”这一文体,是我国最古老的文种之一,先秦时期,“书”无固定的行移方向,君臣互相往来都可用书,上行、下行、平行的都有。后来由书的上行用途演化出“上书”这一分支文种,书则渐渐脱离了公文文体,成为人们日常交流的应用文体。任昉仍用古义,将它安排在公文文体中。除了这些原因外,恐怕还与《文章缘起》在流传过程中经过后人的整理补订有关,这就改变了它原来的排列顺序。
       刘勰的《文心雕龙》今世已成显学,对它的研究已经很深入了,但从公文理论的角度还不多见。上文已提到《文心雕龙》对文体的排列顺序是“论文叙笔”,提到的文体有33类120多种,考察了各种古代公文在不同时代的名称、内涵和功用,阐明它们的渊源与演变,即“原始以表末,释名以章义,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原始以表末”是追溯源流的工作;“释名以章义”是综核名实,分辨内涵、外延的工作;“选文以定篇”是确定代表作家作品的工作;“敷理以举统”是指明文体的特色和规格要求的工作。《文心雕龙》还首次按照行文方向的不同将公文划分为三大类别:诏策乃帝王号令,用以布政,檄移乃朝廷命文,用以誓师教民,两者列为一类,属下行文。封禅作为帝王祭天地时所用文书,亦可划人此列。章表、奏启、议对皆为臣下之言,用以陈情、进议、咨答,列为一类,属上行文。“书”是臣下互相往来的文书,“记”则杂记众事,列为一类,属平行文。虽然刘勰是以封建社会君臣尊卑思想为基础的,但这种依行文关系进行公文分类的方法影响深远,直至今天,仍被视为公文分类的重要标准。《文心雕龙》还依据各类公文的不同功用,对每一类公文又进行更详细的划分,对相近文种的区别也作出了较科学的界定。如在“诏策”篇中,作者将汉初定礼仪之后的诏策分为“策”、“制”、“诏”、“戒敕”四种。不过这种辨析方法受了《独断》的影响,《独断》说:“汉天子正号曰皇帝……其命令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书。”除此之外,《独断》对其他各书体的定义,也基本为刘勰所采用。总之,自汉魏以来。文体辨析到刘勰这里才真正地系统化、理论化,从而更具有指导意义。通过这样的辨析,各文体的源流、特点、规格要求便很清楚了。
       萧统《文选》的文体安排受到任昉《文章缘起》的影响,分类与任昉相似。关于《文选》的分类,过去流行的观点是分为37类,依次为赋、诗、骚、七、诏、册、令、教、策文、表、上书、启、弹事、笺、奏记、书、檄、对问、设论、辞、颂、序、赞、符命、史论、史述赞、论、连珠、箴、铭、诔、哀、碑文、墓志、行状、吊文、祭文。但经近现代学者考证,书下应有移类,檄下当有难类。这种观点已有确实的版本依据,因此《文选》所收体裁是为39类。傅刚《(昭明文选)研究》对此考订甚详,令人信服。看其所论公文文体,首先是上对下的关系,如诏、策、令、教;其后是下对上,如策文、表、上书、启、弹事、笺、奏记;再以后是平行文,如书、移、檄、符命、行状。这又受到刘勰的影响。总起来说,萧统利用了前人的辨体成果,根据齐梁时期公文文体成立的事实,分体收录作品,从而达到了辨析文体,指导写作的目的。
       [责任编辑 刘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