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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研究]基督教语言哲学简析
作者:张豫鄂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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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现代西方语言哲学十分关注言语行为、指称、语用等语言问题,增加了语言研究的深度,为揭示语用规律提供了可靠的理论支撑,成为语言界的显学。但我们发现,这些语言哲学的核心观念都是以基督教的语言哲学为源头的。本文试从工具性、承载性等语言观念,传达、命名、指代等语言用途,布道、崇拜、导引等语言策略,诠释、聆听等言语行为等几个角度,以《圣经》、奥古斯丁、斯宾诺莎、费尔巴哈等名家经典为例做些梳理,希望能对目前语言哲学研究的热度和深度有所启发。
       关键词:基督教;语言哲学;观念;用途;启示
       中图分类号:B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8)06—0032—04
       在人们的心中,上帝是神秘的。它是万物的原因,是万物的先定者,是万物之主。它是由它自身而存在的、永恒的、唯一的、不变的、全知的。但哲学家斯宾诺莎推论出了一个理性的上帝,它“只有两个属性,即:思想和广袤”。
       上帝是我们的人格之神。圣言以人言的形式对人说,人以人言回应上帝。于是在宣扬教义和神人对话的过程中产生了最早的基督教语言哲学。
       现代西方语言哲学关注言语行为、指称、语用等语言问题,为揭示语用规律提供了可靠的理论支撑,但回溯起来,它的源头却是基督教的语言哲学。本文试图做些厘清工作。
       一、语言观念
       1.工具性
       上帝是一个神圣的符号,人作为神的形象,也是一种符号。因此,神人的沟通是一种符号行为,符号理论的基础应该是对(上帝)意图的考虑和对(基督教)价值的规定。宗教应该是非功利的,如果运用符号的动机是以自我为中心或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就不可能维持手段和目的之间的恰当关系。那样的话,符号的运用就会是不正当的,扭曲的,并且会妨碍爱(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的发展。但如果认为语言仅仅是声音的表达,不注重意图,而只注重语言本身,那将是荒谬的、不负责任的和愚蠢的,因为仅仅通过语言是不能领悟神的意图的。
       《圣经》是对上帝神性的语言记录,其语言终极的功能是工具性的。它用语言的外壳引导我们去接触到这种语言所表达的目的,把我们与“道”的关系转化为一种个人的认识。语言是我们赖以达到理想目的的手段,掌握语言本身并不是目的,“因为基督和许多圣人没有自己动笔留下文字,他们仅仅是写在人的心版上,只有这样它才是完美的”。
       从符号学的角度,《圣经》文本也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它体现对上帝的爱。语言所代表的手段也只有在道成肉身的事实中才能完全被理解。没有意义内涵和文化内涵的语言是不存在的,语言是神意的载体,但道成肉身的神学帮助我们深刻地理解语言表达的方式。所谓“得鱼而忘荃,得意而忘言”。
       语言的工具性体现在,语言是现实的创造者。我们生活在一个语言的世界里,也就是生活在一个充满涵义、指称、目的、意图的世界里。因为对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事物的认知、表达都离不开符号的中介。人以自己控制工具的力量来显示自己支配世界和他人的力量;语言这一“工具”的“顺从”,更刺激着人类随心所欲的野心。这鲜明地表现在基督教徒对上帝的诠释之中。于是造成了许多语言弊端,如语言奴役,语言拜物教,或言不由衷,词不达意等等,所以奥古斯丁认为,“精神因为把符号当做事物本身的陋习而受到可悲的奴役,其结果是人无法抬起心灵的眼睛,越过物质世界里的事物,去领略那永恒的光”。并且“顺从于字面意义,把符号当成它们所指的事物,是卑躬屈膝的懦弱;同样,徒劳无效地解释符号是一种胡言乱语的恶行”。
       2.承载性
       语言作为交际、交流的工具,必须有所承载,《圣经》是对基督教教义的承载。
       上帝之言(the Word of God,或圣言)指的不是人关于上帝的言语,而是上帝自己的言语,承载着上帝存在的位格样式和活动。只有圣言向我们说话并确实传达到我们时,我们才能谈论圣言,理解圣言,获得教益。因为,“上帝不是通过语言使它自己为人所知的,没有语言,上帝已经存在”。
       圣言有自己的言说方式。这能更充分地揭示语言承载的圣言内涵,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1)对比句
       希伯来语常用短句构成对比句以传达以赛亚的理论,敦促读者对道德命令的个人承诺。《以赛亚书》中1:16和1:17中两个押头韵的动词和名词表达了道德命令的全部意思:limdu heytev,dirshu mishat(停止作恶,学习行善)。这样的对比句结构贯穿于整个文本的主要论证之中,表现比喻性阐述、隐秘审判、温和鼓励的各种语言模式都指向非此即彼这一道德选择的时刻。但其修辞却总是着力于表现文本对每个读者或听者在伦理道德责任上的意义。
       (2)生活文字
       基督教文学被视为“把新约运用于生活的文字尝试”。“神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哥林多后书3:1—6)。
       人类的词语和使用这词语的人是有时间性的,转瞬即逝,但上帝的言辞是永恒的,有非凡的力量,这些词语记载了上帝的话。个人难以把握上帝的圣言,道成肉身的耶稣已经成为对人类的神启,是更好的文本。
       基督教的语言观念和蕴涵其中的文本理论启发并超越了文本语言学上的意义。语言是形式,是手段。没有语言,人就不能面对他的环境,规定环境的各种特征,总结这些特征,组织和扩大他对世界的知识。
       二、语言用途
       1.传达
       基督教语言哲学的一个核心观念是语言用途,认为语言来源于布道,服务于布道。神学能够也必须用语言来表达。
       宗教语言是一种启示性语言,充满暗示,旨在把灵性引上静观、引向思维在其止息的纯粹祈祷的道路,引向不可言说的境界,构成宗教语言的传达功能。人们用充满灵感的诗歌来表达自己,赞美上帝,努力以这种对思想和言说的新的使用方式来表达静默。因为诗歌语言优美,充满象征和暗示,旨冥句中。
       上帝的道(God"s Word)是一种传达神性、启示灵魂的精意,由事物、人物和事实构成,与人们的日常语言保持一定的距离,所谓“道之为物,惟恍惟惚”(《老子·第二十一章》)。因为,上帝之道存在于神圣的三位一体的内在本质关系中,人类的语言存在于表达和交流的公共话语中。
       为了传达到人、被人听到并理解,上帝之言必须进入人性之内的说者一听者的会话关系中,成为对人说的话,通过人的言语中介被说和被听。语言植根于人类社会中,并在思想的交流和发展中保持活力。
       符号学认为,传达需要互动:传输与接收。文本必须植根于读者(信徒)与文本(教义)融为一体的能动关系之中,才能建立起对话关系。在推崇语义和因果模式的符号学系统里,符号分析本身可能成为不连贯的、封闭的方法,而不是一种持续不断的、开放的相遇。
       因此,应以开放的态度对待文本中的作者,才能创造最大的可能性。
       上帝之言是从神圣存在的深处走向生活的永恒实在,即“最高实体的亲密话语”。对圣言的解读,不能只停留在望文生义的表层,应越过语词的本义,探知圣意。作为传达上帝自我启示的中介,被造实在和思想言说形式的解释必须超出它们的此世指称。我们应综合地使用人类世界的符号和形式,包括认知的、语言的、社会的和历史的等等,以揭示和触摸圣言的底旨。
       圣保罗说过,“一切用文字写出的东西都是为了给我们以教诲。应取其谷粒,去其糠壳”。
       2.命名
       命名是语言的重要功能。在基督教语言哲学中也是如此。阿奎那说:上帝是《圣经》的作者,他不仅具有像凡人一样赋予词语以意义的能力,而且还能赋予事物以意义。《圣经》特殊的一点就是以词语指代的事物又可以转而指代其他的事物,即命名。第一层指代,也就是词语指代事实,被称为历史的或字面的意义;第二层指代,即以词语指代的事实又指代其他的事实,被称为(教义)精意。精意是以字面意义为基础和前提的。基督教语言哲学中有大量命名表达,这里略举一二。
       (1)上帝作为“一”(One)
       静止的语言是无力的。上帝是当我们不知道他时才最让我们知道他的。在《出埃及记》中,上帝称他自己:“我是自有永有的(ego sum qui sum)。”但存在的概念不能指示最高者(上帝)。人应虔诚地去体悟上帝,要以不去获取的方式去获取那不可获取者。应在冥思和祈祷中净化心灵,理解上帝的启示。
       不可名状的“一”,在某种方式上是与智慧,最终是与世界联结为一的。上帝被命名为“一”(One),其言其行都属于其位格的自我存在。上帝在他的位格中和语言是同一的。他所行动的力量就是他的位格的力量或他的语言的力量。
       “一”是中外哲学中的一个元概念。老子说:“神得一则灵。”(《老子·第三十九章》)
       巴门尼德认为,存在是一;存在是善;思想与存在同一。“存在是一”是由“存在即非无”和“存在即非多”两个命题界定的。前者是上限,后者是下限:
       存在是 a.存在即非无-上限
       b.存在即非多-下限
       (2)上帝是一位“你”(Thou)
       上帝是一位“你”(Thou),这是一个神意十足的人称代词。它与信徒构成一种“我-你”言说关系。它体现在“智慧”、“经”和“光”等神性词汇中。
       “智慧”是一个神性的名称,在古希腊,它本义是指人的某种品质,尤其是某种技巧,但这是工匠和艺术家具有灵感的技巧。在《旧约圣经》中,它表达为上帝的完美技巧和神性智慧。
       《圣经》从根本上说就是基督,是从创世之初就存在的道。“经”这一词语在《圣经》中具有各种词义。首先,“经”表示《启示录》中描写的生命册,表示那代表了道的人,他才有资格读生命册《启示录》;其次,“经”表示对于永恒真理的各种体现;第三,“经”的根本的唯名意义是:意味着法规和记载法规的文字。
       上帝说:“要有光”,这并不只是说出了一个词(word),而是说出了一句话(Let there be light)。
       3.指代
       基督教的语言指代理论是由奥古斯丁完成的。在符号的系统中,所有的教义都涉及事物本身或者符号,而信徒是通过符号了解事物,进而了解教义的。
       《论基督教教义》第一卷讲的是“符号学”,也就是语言指代的基本原则。在书中,奥古斯丁说:“我们使用的语言,是为了以语言指代某一事物。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理解被称符号的东西;它们用来指代某一事物。因此,每个符号也是一事物,因为凡不是一事物的,就什么都不是;但并非每一事物都是符号。”
       奥古斯丁得胜符号原理阐释宗教教义,研究社会中符号的活动规律,虽然没有冠之以semeia(源自希腊语semeion,意为“符号”)一类术语,却给索绪尔以极大的影响。
       阿奎那援引符号的指代理论来说明婚姻的宗教象征意义:“《圣经》提到四种婚姻。第一种就是历史的或字面的意义而言,是男人和女人肉体的结合;第二种是寓言意义的,是基督和他的教会的结合;第三种是引申的或道德寓意的,这是上帝和灵魂的结合;第四种是神秘或末世学意义上的,那就是上帝与胜利的教会的结合。”
       三、几点启示
       1.话语策略
       布道、祷告等是基督教的重要言语行为,也形成了它的话语策略。如《以赛亚书》存在着一个贯穿始终的话语模式:问题/分析/选择。它源出于《希伯来圣经》经典和希伯来历史业已形成的传播形态,即基本文本明显的和隐含的修辞模式。
       基督教语言哲学的典型话语策略有:
       (1)布道
       布道是一门修辞艺术或演讲艺术。它必须使听众始终保持兴趣,使其乐意理解并记住教义,这就需要一种有效的话语模式。这种布道模式对后世的语言哲学理论、修辞学、言语行为理论都有很大的影响。
       (2)崇拜
       从根本上说,崇拜是一种神人对话行为,语言交流使我们完成对上帝的崇拜。语言是文字符号系统。言语是一个抽象的影像,是虚设的事物,或者,就任何一个事物最终必定又是思维力之对象而言,乃是被想象的思想。因此,人们在知悉某个事物的言语、名称时,就想象自己也知悉了事物本身。
       人不仅具有去思维、思索、幻想的意向和必然性,也具有去说话、去表达和传达自己的思想的意向。这个意向上属神的,言语之威力是属神的。言语是影像型的、公开的、发射的、辉耀的、照明的思想。言语是世界之光(《约翰福音》1:4—9)。言语是生命和真理。具有救赎的、和解的、赐福的、解放的力量。上帝的言语,是言语之属神性。
       (3)导引
       圣灵引导我们进入神的逻各斯(Logos,道)和埃多斯(eidos,形),相应地,我们心中也形成了所有关于上帝、圣灵、圣父和圣子的知识。
       奥古斯丁在《论基督教教义》第四卷中研究了如何运用修辞术的规则和策略传授智慧的问题。认为出色的讲授既可以破坏、歪曲智慧,也可以忠实地维护、传达智慧。基督徒应具有足够的修辞能力和推论技巧,以防止受到某些高明的修辞学家的蛊惑。他强调明晰真实的讲话和写作,而不是辞藻华丽的修辞。修辞是为智慧服务的,而不是相反,“因为善良高贵的心灵爱的是言辞中的真理,而不是言辞本身”。修辞的目的在于“感动心智”,“讲授者的生活经历对听众比任何动人的言辞都有更大的说服力。”如“你们看这个人!”(《约翰福音书》19:5)
       2.诠释
       威克利夫认为,《圣经》是按照我们语言的模式来写作的,同时,反过来说,它也应当是所有可能存在的基督教话语的模式。应让文本的形式来决定诠释的形式。
       英语的宗教(religion)一词源于拉丁文的“reli-gare”,原意指关系或联系。在宗教里指神人的人格关
       系,一种重要的诠释关系。
       马丁·布伯指出:并非语言寓于人,而是人栖居于语言,人站在语言中向外说话。每一言语皆是如此,每一精神皆是如此。精神不在“我”之中,它伫立于“我”与“你”之间;它并非是循环于你之体内的血液,而是你必须时时承仰呼吸的空气。
       在创造者(上帝)自身中,圣言(Word),位格(Per-son)和行动(Act)是一体的,不可分的;但在创造物中,它们就彼此不同了,言不同于行。我们行动,但我们的行动本身没有位格。我们的语词和我们的行动在我们的位格整体和力量中不协调。
       耶稣基督是上帝对人的自我表达,他采用了人言的形式,居住在人对人的言说中。上帝之言进入了以色列的生活、文化、宗教和历史的社会发祥地,穿上了以色列语言的外衣,在以色列的语言中具体化了,使之融入上帝的启示。上帝之言成为人的生活和语言,圣言在人类对上帝完美回应的真理和恩典中被听到和被表达。因此,以色列以一种特别方式成为对人类发出的上帝之言的承担者,成为历史上各民族的先知,成为“基督教语言塑造能力”的真正源头。这只有通过神职人员的布道、宣讲、诠释,才能产生效果。
       3.聆听神性
       理解圣言的最好方式是聆听神性。这是一种高境界的言语行为。
       基督是万物之完美尺度,启示存在于《圣经》的语境中。人与神的最佳交流:我知,正如我被知。
       作为智慧的神学将会使自己的思想适应于启示,寻求巧妙而有灵性的语词之能力和技巧,这些语词将会在人类思想的语言,而不是在它的限制之中充当见证。
       聆听神性应摈除外在语言的隔膜,使语流在内心里流淌。只有基督在心中的活动才能使心灵不感到孤独。只有内在之主给予教导。凡是没有他的膏圣油礼的地方,外在的语言虽然灌耳,却毫无目的,无法体验圣灵之恩赐,无法虔诚地信仰。
       上帝是自我显示的,用语词来启示,在启示之外不可能被认知。上帝通过他的儿子对我们说话,耶稣的道成肉身完成了启示:它给予启示,构成了启示本身。人们凭借启示来思考。“就在这末世,[上帝]借着他儿子晓谕我们”(《希伯来书》,1:2)。
       “无知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你们的心信得太迟钝了。”(路加福音24:25)引申而言,我们对基督教语言哲学也“信”得比较迟钝。愿本文能有启迪之功。
       (责任编辑 辛世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