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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研究]公文发展史的开山之作
作者:侯迎华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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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公牍学史》是民国时期一部很有价值的文书学论著。其价值体现为第一次明确提出“公牍学”,将公牍作为不同于其他文体的一门学问来加以研究;第一次系统梳理了公牍发展的历史,此后公文史遂发展为一门学问;第一次从政事、学术、公牍、文章相沟通的高度去研究文书,注重作者的修养、文风的格调,将文书工作从刀笔俗吏操业谋生和以讲求程式为主的世俗陋见中解脱出来。
       关键词:《公牍学史》;公牍学;公文史
       中图分类号:K20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8)05-0113-04
       许同莘《公牍学史》成书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是我国第一部研究文书产生及发展、演变历史的专著。1947年由商务印书馆整理出版,1958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又有翻印本。但因以上两个版本对底本未加标点、校勘,文字舛误、讹谬之处甚多,档案出版社于1989年又重新出版,并加以校勘、标点。本文所用即为档案出版社1989年本。许同莘,字溯伊,江苏无锡人,生于清光绪四年(1878),庚子、辛丑并科举人。早年曾东渡日本,毕业于日本法政大学速成科,归国后人张之洞幕府,为文案委员,民国后曾任外交部佥事、河北省政府主任秘书等职。《公牍学史》滥觞为《公牍诠义》,《公牍诠义》为许同莘早年所作,曾于1934年由河北省政府河北月刊社出版。后因“其书草创,疏漏抵牾,往往有之”,“乃增损改定,析以为二编:其论源流者日《牍史》,论指要者日《牍髓》”(《自序二》)。《牍史》十卷,讲述中国古代公文历朝历代的沿革发展;《牍髓》内外两卷十二篇,内卷讲公牍作者应具备的思想、学术修养,外卷侧重于公牍的性质区别和撰拟技巧。《公牍学史》的价值体现为做到了几个第一:第一次明确提出“公牍学”,将公牍作为不同于其他文体的一门学问来加以研究;第一次系统梳理了公牍发展的历史,此后公文史遂发展为一门学问;第一次从政事、学术、公牍、文章相沟通的高度去研究文书,注重作者的修养、文风的格调,将文书工作从刀笔俗吏操业谋生和以讲求程式为主的世俗陋见中解脱出来。
       一、第一次明确提出“公牍学”
       公牍,又称为公文,如《三国志》卷二十三“公文下郡,绵绢悉以还民”。或称为文牍。《宋史》云:“比部职勾稽财货,文牍山委,率不暇经目。”牍者,许慎《说文解字》片部释为书版。以其字从片,片为半木,书之于版者为牍。后乃无论书之于竹于木,皆称为牍。如简为竹简,牒为木札,而《说文》训简为牒,是竹简亦可名牍。也即前代所用的符信、檄文、简书、方策,凡书之于竹木者,皆名曰牍。后来纸张通行,易版用纸,但仍沿用旧称。古人治事,凡书于牍者,皆为公事,牍字本身即有公字的含义,所以古人言简牍而不言公牍。汉时诏书曰诏牍,奏疏日奏牍,至《陈遵传》以尺牍为私人往来短札之专名,已失原意。在牍前加一“公”字,以与私人信牍相区别,这就是公文称公牍的由来。“公牍”一词在清末及民国初年即流行起来。
       公牍的产生,正如《公牍学史》第一句话所说:“公牍之起也,自生民知治其群始也。”尽管公牍源远流长,且与国计民生休戚相关,但是以公牍为研究对象的专门学问并没有得到发展。清代幕僚盛行,编印过一类传授幕府经验、做官之道、办案之术的册子,一些坊刻本也可谓汗牛充栋,但无非介绍公文的套路、程式,传播官样文章,与研究公牍学术无关。民国初年,有一些公牍学方面的专著出版,如徐望之所作《公牍通论》(商务印书馆1931年版)即为其中佼佼者。但《公牍通论》是徐望之在河北训政学院作主讲时的《公牍讲义》付诸剞劂之作,不注重公文发展的历史和其本质理论,其所重者为近代公文的类别、体例、程式、结构、用语、撰拟等,是教当时人们写作公文的教科书。而这点正是《公牍学史》所缺。正如许同莘在《自序二》中所说:“若夫明程式,应实用,则有时贤之书在,不具论云。”所以徐望之的《公牍通论》仍未提出也未能形成“公牍学”,直到许同莘的专著第一次使用了“公牍学”这个名称,作为独立学科的出现也当自此始。
       二、《公牍学史》是我国第一部公文发展史专著
       第一,《公牍学史》以历史为纵坐标,以公文文风、公文批评、公文理论、公文制度、公文种类为横坐标,详细考察了中国古代的文书发展源流,开启公文发展史的创作先河。
       该书共分十卷,前八卷为上古三代、春秋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的文书及其制度嬗变梗概,对公文的起源、发展和演变轨迹作了系统梳理。而每一历史朝代的公文,又分别从公文文风、公文批评、公文理论、公文制度、公文种类几方面来加以阐述。
       许同莘在每一卷的开端,先总论这一朝代公文总的文风特点。如秦代为“文字专制,三代之所无也。专制而及于文字,则自秦始”。“汉之初兴,犹袭秦法,而其文气象宽博,与秦人迥殊。……孝惠继统,除挟书律,省法令妨吏民者,训辞深厚,不待文、景而后见也。迄于孝武,润色鸿业,广厉学官,号令文章,焕焉可述。”许同莘极为推崇两汉公文,他在治牍理论中把文章与政事贯通作为最高境界,认为“汉人惟明于此义,故文章与政事不分”。这是他对公文的最高评价。魏晋六朝“东汉文章风俗之美,至建安而一变。……知魏晋以后,诏诰奏记之文,多辞采而乏骨干,不能复返于东京之盛者,皆曹操一人阶之厉也”。魏晋公文“其初尚简要清通,其流则清谈废务,浮文妨要”,故他认为六朝公文语尚骈俪,至此“文章之与公牍,判然为二:文章之体日靡,公牍之体日卑”。隋“有天下,三十余年,而文体屡变。……盖三十年间风气之变迁不恒,要之虚浮胜于典实,不能救末流之弊也”。他指出,隋代虽有文帝禁断文笔浮辞,力矫空疏之弊,崇实黜华,然至炀帝又一变其风,“并存雅体,归于典制”,文风变迁剧烈。唐则“承南北朝之弊,一代官文书,气格卑靡,虽贞观、开元之盛,以视东汉经术之饰吏治,终有逊色”。他认为唐道丧文弊,几代名相房、杜、姚、宋而不能救,惟有韩愈奏状谨严浑厚,一语而抵人千百。至宋,“自质(作者按:指范质)等请改坐论为札奏,而空论多,国是淆矣”。元代“公牍文字,至于元人而极其变。……其言之鄙俚者,拖沓猥琐,直小说之不如。又或一篇之中,雅俗杂出,全无伦次;其独到处,则议论警辟,动魄惊心。故公牍至于元人,别开蹊径”。至明则“不惟无以过元人也,并元人之精意而失之”。“明牍之视元,由纵而敛,由杂而纯。能敛而纯,善矣,而其弊空疏无实,空疏而不知自返,遂流于叫嚣猖狂,而国事遂之。”明人争意气、分门户,繁文屡禁不止。许同莘认为,公牍之弊,无过于明人者。清之公牍,“仍明制,而精神骨干,迥不相同”。究其因,受文章学术之影响。许同莘对清朝公文评价甚高,推崇曾国藩、胡林翼、张之洞等人,恐怕也与他曾为张府幕僚及与诸公交往较多有关,评价恐不能较之前代客观。要之,许同莘论文风,崇两头,黜
       中间,虽论唐代较之左右又略有峰起,然总体却体现出一个马鞍形结构。其论大体得当,首次勾勒出公文文风的历史演变过程。
       文风论析之后,便是对历代公文大家其人其文的批评。《公牍学史》首次系统地批评了公文作家与作品,这一部分也可以称之为公文批评史。《公牍学史》以朝代为序,挑选当时优秀或能代表时代风格的公文作品,并评价其得失高下。对于善为章奏文移的公文大家,或促一代文风改变的作家,也加以评价。如卷三《魏晋六朝》举《任昉为萧扬州荐士表》,许同莘论日:“其云:‘神清气茂’,‘属言玄远,室迩人旷,物疏道亲’,是清谈也。人手泛颂圣明,如云‘道隐旒纩,信充符玺,六飞同尘,五让高世’,全与本题无涉,是浮文也。齐梁间骈偶之体盛行,挹之无穷,按之无实。其时公牍文辞,大率如此。”“荐士而详其年岁与字,亦前此所无。”所论恰当。再如节录《韩愈论淮西事宜状》后曰:“唐制近臣上书言事用表,亦用状。表辞多文,状辞多质,韩文如《谏迎佛骨表》、《潮州谢上表》诸篇,皆可讽诵。此状与《论变盐法事宜状》、《黄家贼事宜状》诸篇,则诵之不能上口,本集列于卷末。盖以表之于状,为体不同,存之集中,所以见入告之猷,置之集末,又以严为文之体。状之为体,盖纯乎官文书也,而此篇笔力议论,皆绝恒蹊,试以较唐人奏状,高下自见。”这段评论首先区别了表、状,指出状的文体特点,然后论韩愈此篇之“笔力议论”不同寻常,不愧称“谨严浑厚,一语而抵人千百”。对作家的批评如论唐代韩愈、柳宗元的高下。“韩、柳文章并称,论公牍之文,则柳非韩比矣。”比较了退之的《论黄家贼事宜状》和子厚的《邕管黄家贼事宜状》后,指出子厚皆“寻常粉饰语……子厚承文章之弊,虽未能脱此范围耳”。评出退之公文高于子厚的确论。此类评语每卷都有,如此系统的公文批评是《公牍学史》之前所未曾见,于今仍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许同莘对历代公文理论的总结贯穿于公文文风与公文批评中。许同莘认识到各时期的公文理论受当时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学术、风尚的直接或间接影响,而其中社会政治斗争、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当权者的好恶对公文理论的影响最深。例如弃浮华、禁繁文的理论均受上述诸条件的制约。在历代公文由质而文、再由文转质的过程中,崇尚空文、祖尚浮华的习气屡禁不止,许同莘对此极为关注,在历代公文理论中,将其作为重点,总结了这一理论在各个时期的不同表现。再如卷三《魏晋六朝》中论及此一时期的公文理论,提到了《文心雕龙》、《文赋》,并注意到了文笔说,钩沉了当时提到文笔之分的史料。然书中忽视了曹丕《典论·论文》,是一缺憾。
       文书的程式并非《公牍学史》所重,但作者仍作为一条线索去论述。对于文书式样的变化,许同莘也尽可能考察了它的社会原因。如卷二,许同莘指出,上古三代没有文字专制,“专制而及于文字,则自秦始。古上下自称皆日朕……秦法皇帝自称日朕,群臣上书日昧死”。这是由于秦法苛重,上书容易得罪的缘故。汉朝人相沿,上书曰“死罪”,则名实不符了。许同莘言程式,因不是本文重点,故不求全求备,只将某些文书制度或文书种类之最具特色处或最初源头指出。如卷四,“公牍有批始于唐,自唐以前,惟用于书问答复而已”。“今人称判稿日画稿,此语始于唐。”“称文书笺启之作日应用文,此语始于唐。”再如卷五,“宋人有贴黄之式,乃唐人引黄遗意也”。“宋人札子,下官于上官亦用之,其式则近代所用之禀帖也。在汉则谓之奏记,在六朝则谓之笺。”他明确指出贴黄、札子的源流演变。
       后两卷《辞命》虽为公文之一种,但单独列为上下两卷,皆因当时中国被列强欺凌,外交频繁,条约众多,外交文书成为当时公文中极为重要的一种之故。所以他在《凡例》中提到:“此体自昔所尚,今日尤要,故别为两卷,附于篇末。”单独列出的《辞命》两卷也是以历史为序,从春秋以迄近代,阐述外交文书在内容、风格、制度上的变迁。
       《公牍学史》作为第一部公文发展史,史论大体得当,其明见卓识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然也有历史局限性,体现在对某些公文作家、作品评价不当,对某些朝代的文风总结有失客观。如卷三《魏晋六朝》,开篇即云:“东汉文章风俗之美,至建安而一变。”然后举曹操的《求贤令》和《举贤勿拘品行令》,用正统的观点批判其“毁方败常”,最后得出“而知魏晋以后,诏诰奏记之文,多辞采而乏骨干,不能复返于东京之盛者,皆曹操一人阶之厉也”之论。这种观点显然是错误的,显示了许同莘的历史局限性。求贤二令,精神一致,不仅表现了曹操求贤若渴、广纳人才的迫切心情,而且打破了东汉以来专用世家豪族的察举制度,一反旧观念、旧传统,具有革新精神。这二令写得豪爽、坦率、自然、通脱,不同于一般的诏令。且曹操公文多为短篇,不骈不散,自由随便,任意挥洒,意到笔随,有真率之心,无虚假之情。而且曹操曾下令改革公文,“为表不必三让,又勿得浮华”,较之东汉诏令讲究排偶辞藻、繁文多而实意少,实为进步而非倒退。刘勰在《文心雕龙·章表》中就称赞“魏初表章,指事造实”。实际上,东汉公文受汉赋影响,铺排夸张,讲求形式,以赋体写公文。自曹操开始,公文与散文才正式分家,表现出实用性、权威性和公文文体风格,开始自成一家。后来鲁迅先生也肯定了曹操对公文发展所作的贡献,在其《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中称曹操是“改造文章的祖师”,这种评价是确切的。另外,许同莘论清代公文又以晚清为主,多论曾、胡、张三家,也不够理性客观。
       三、《公牍学史》独具一格的研究旨向
       许同莘论公牍,并不将其视为只要懂程式就能写作、无学问可言的套语之文。这与他提出“公牍学”、将公牍视为一门学问是一致的。他认为公牍学与政事、学术、文章密切结合。若想写好公牍,首先须懂政事,有政治头脑;其次应贯通经史,有学问;第三懂作文之道,是写作普通文章的好手。公牍只有与这三者相沟通,才能真正成为“公牍学”,写出公牍名篇。
       许同莘在《牍史》中屡次提及政事、学术、公牍、文章相沟通之语,并以此为标准,衡量历代公文的高下。如《凡例》第一条说:“是编之作,将以沟通政事、学术、公牍、文章。凡所取材,不拘一格,要以发明此义为主。”开章明义,指出自己的治学思想。卷一又明确指出:“自政教分离,而后政事与学术判然为二。自学术日疏,而公牍与文章又判然为二,至目此(作者按:当为“至此”,“目”为衍文)为俗吏,为刀笔,一为文人学士,即不屑研究及此。而治书定簿之流,亦往往借口于‘一行作吏,此事遂废’,不复自求深造。”卷一《春秋战国》篇又云:“特春秋而下,政学分离,功业不能及远,其大病类由于根柢浅薄,平时无切实功夫。故发此义,以明政事必由于学术,学术必要于通博。”卷二《秦》篇云:“文章政事,画然两途,盖始于此。”《汉》篇云:“汉人惟明于此义,故文章与政事不分。”卷三《魏晋六朝》篇云:“文章之与公牍,判然为二:文章之体日靡,公牍之体日卑。”可见从春秋时起,政学就分离了。战国时期初露端倪,秦代始画然两途,两汉重又贯通,六朝以下则又判然为二。至“有清一代公牍之文,与学术相表里……又以见名臣循吏,其公牍自有精神面目,流露于字里行间,不可概以为官样文章也”。所以许同莘以此为标准,高度评价两汉及清代公牍,至于政事、文章判然为二的其他朝代,纵有名篇,终于有限,评价就低了。
       许同莘在《牍髓》中也贯彻了政事、学术及公牍、文章合为一体的思想。《牍髓》内外二篇,内篇为《积学》《晓事》《立诚》《得中》《养耻》《去忍》,主要讲治牍者的思想修养及为文的基本原则。在治牍者的修养中,许同莘把“积学”作为治牍之本,列为第一要义。他认为治事必先明理,明理必先读书。“晓事”乃知政事,把知晓政事作为治牍的第二要义。后四篇讲的是治牍者的“牍德”问题,即要诚心诚意、精神贯注、实事求是、把握分寸。外篇侧重于公牍撰拟的技巧。《述指》篇论述了公文与其他文体的性质区别,更直接点明欲改变“公牍之体日卑,政治之途日敝,吏道猥下”的状况,“则必公牍与文章熔为一炉,政事与学问合为一体”。以下的《法后》《通俗》《酌雅》《甄微》《虑远》诸篇也都提出重学习、师法近代公文大家,将政事、学术、公牍、文章四者贯通的思想。
       四、《公牍学史》的缺憾
       《公牍学史》引证大量的史籍,内容丰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除上文我们提到的对某些公文家、某些朝代的公文文风评价失当外,有些地方对征引的文献未能详加考订,致使很多史料出处不详或缺少出处;征引史料往往采用间引的方法,或取其部分,或中间跳跃,使不少地方艰涩难懂;有的史料略有字句上的误写。虽然档案出版社已重新校订,但仍有错误。如上文所引“至目此”当为“至此”,再如卷一引《商书汤誓》后,指出其文字“由渐而繁”,“渐”当为“简”;卷四炀帝的《建东都沼》,“沼”当为“诏”;“杨志坚素为懦学”,“懦”当为“儒”等。另外全书文言旧风,使后人阅读不便。该书以文献为主,未利用大量考古史料,亦为憾事。
       责任编辑 陈朝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