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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研究]论民国初年女子教育的曲折发展及其影响
作者:徐 晶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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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民国初年,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令,促进了女子教育的发展。袁世凯统治时期,在复古思潮冲击下,女子教育向封建旧传统回归。1915年兴起的新文化运动集中批判了“良妻贤母”的女子教育宗旨,在知识女性的强烈要求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北京大学率先打破“女禁”,其他高校纷纷效法,使女子最终获得了从小学到大学形式上完整的教育权。民国初年女子教育的曲折发展,反映出中国传统教育向近代转型的艰辛,对社会的整体文明和进步起到了促进作用。
       关键词:民国初年;女子教育;曲折发展
       中图分类号:K2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8)04—0106—05
       收稿日期:2007—07—15
       作者简介:徐晶(1974—),女,河南安阳人,郑州大学外语学院讲师,主要从事语言学及中外教育史研究。
       中国新式女子教育起步于晚清时期,民国成立及北洋政府时期,在知识界的积极倡导和教育体制逐步演进的过程中,以学校教育为主体的女子教育表现出“发展一停滞一再发展”的曲折历程。这种状况一方面折射出北洋政府统治的腐朽和动荡,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中国传统教育向近代转型的艰辛。民国初年女子教育的发展,对近代教育制度的变革产生了积极影响,促进了社会的整体文明和进步,也是中国近代妇女解放运动的催化因素之一。
       1 1912年1月,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以蔡元培为总长的教育部引入新的教育理念,构建新的教育体制,否定封建的教育宗旨。尽管存在着观念认识、区域分布和办学条件等方面的局限,女子教育基本上纳入了正常发展的轨道。由此,也为教育的整体转型和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前提。
       1月19日,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布法令,要求各类学堂一律改称为学校,监督、堂长改称校长;明确规定初等小学可以男女同校,可以设立女子中学和女子职业学校;同时停用原来颁行的教科书,废止小学读经科。2月,蔡元培发表《对于新教育之意见》,从共和政体和信教自由的理念出发,否定了晚清时期以“忠君”和“尊孔”为核心的封建教育宗旨,提出了军国民主义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美感教育即德、智、体、美并重的教育纲领[1][P473]。7月,全国临时教育会议通过了“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的新型教育宗旨[2][P226]。9月以后,“壬子癸丑学制”逐步形成并开始实施。这一学制在教育体制、修业年限等方面有较大的进步。特别是贯穿其中的男女教育平等精神和允许私人开办除高等师范学校之外的各类学校的规定,鼓励和促进了女子学校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在上述教育改革的形势下,全国各地学校教育特别是女子教育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局面。在开女子教育“风气之先”的上海,晚清女学的毕业生、热心教育的知识分子、民族资产阶级中的有识之士积极创办不同类型的女学,拓宽了女子教育的范围和领域。在中等教育方面,有袁希澔于1912年4月1日创办的以“勤、慎、庄、俭”为校训的上海爱群女校,第一批招收学生仅7人,但不久就有了较大发展。有为纪念秋瑾而创办的竞雄(秋瑾号)女校,以提高女子知识和技能、以自谋生计为宗旨;不久,由小学扩充为中学及师范学校,分工艺科、师范科、高等小学、国民小学和选科等。在专门性学校方面,有1912年2月闵兰言、柴玉霖、李华书等人发起开办的上海女子法政学堂,设正科和预科两种,招收16~30岁的学生80人,主要学习科目有法政学、英文、法文等;有3月1日张竹君创办的上海女子看护学校,该校以“通习最新看护理法,兼学产科”为宗旨,招收16~25岁的学生60人,修业期限为3年。在职业教育方面,有7月1日陈澄溪等人在上海法租界创办的女子工业大学校,分设高等、速成两科,共收女生300名,其中高等科目为缝衣、制帽、刺绣、织物,学习期限为3个学期;速成科目为缝衣、制帽、织物中任选一种,学习期限3个月。又有1913年沈卓如女士发起的上海女子手工传习所,专授盘编花边、钩结花、结网花边、线绣、线结、抽纱、挑花等手工艺。
       辛亥革命时期,许多女校学生积极参加了创建共和的斗争。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不少女志士在要求参政的同时,潜心向学,或创办女校,或出国留学。1912年3月,陈婉衍将(南京)光复军女子队改组为复心女子学堂,决心“为女界输入文明”,“俾得教养兼施,增进学识,勉成中国新民,咸合完全人格”[3][P475]。为此,陆军部拨专款1000元予以资助。3月14日,陆军总长黄兴亲自批准向志愿出国学习的尹志锐等女士各拨款1500元,以备三年学费。
       民国初年,女子师范教育再度备受关注。1912年5月,孙中山在广东女子师范第二校发表的演说中,主张从教育开始回复自主的人格,同时必须以“提倡女子教育为首要之事”[4][P9];而教育的普及,“必倚重师范,此师范学校所宜急办者也;而女子师范尤为重要”[5][P358]。教育部也在颁发的《师范学校令》中,明确规定女子师范以培养小学教员和蒙养园保姆为目的,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以培养女子中学和女子师范学校教员为目的。8月,民族资本家凌铭之独资创办的南洋女子师范学校开学。这所学校以振兴女子教育和培养女教师为宗旨,在其校歌中有“同是圆颅方趾,知识完全,道德完全,蛾眉岂让人先”等词句;根据“就性之所近,授专门之学”的教育思想,采用分科制教学,即设立文学、数理化、唱歌、体操等专修科;同时,尝试废止考试,在国语教育中重注音(今之普通话),在师范教育中别树一帜。是年,原上海崇明敦行女塾也增添师范类教育,后改名为私立敦行女子师范学校。在师范教育倍受重视的环境中,创办于1905年的湖南周南女校也奉令改名,称“湖南私立周南女子师范学校(简称周南女校)”,学生由百余人增到四百多人,由湖南一省扩展到鄂、闽、鲁、晋及南洋各地。而由士绅于1909年创办的(河南开封)中州女子师范学堂也改为(河南)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
       在女子教育初步发展的背景下,3月20日,湖北女子教育总会成立,该会以“扩张女学,补助共和,期达于完全美满之目的”为宗旨,以周咏梅、段淑芬为正副会长。同时,湖南女子教育会也在长沙成立。虽然教育部将教育会厘定为“研究教育事项,力图教育发达”、仅有向官方建议权的研究团体,但事实上成为维护女子教育的重要机构[6][P229]。
       据有关资料显示,与晚清时期全国四百余所女子学校、一万多学生的状况相比,民国成立之初,女子学校及学生人数均有较明显的发展(见附表)。
       
       2 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在恢复和强化封建专制统治的同时,力图使教育全面向旧传统回归,刚出现良好发展势头的女子教育便陷入困境。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以“民主、科学”为武器,将批判的锋芒指向教育界的复古逆流,使女子教育走向了一个新阶段。
       
       在袁世凯“帝制自为”阴影的笼罩下,南京临时政府确立的“德智体美”并重教育方针被否定,尊孔读经、恢复旧教育体制的主张由言论鼓吹到付诸实施。袁世凯颁定的“教育要旨”规定了“爱国、尚武、崇实、法孔孟、重自治、戒贪争、戒躁进”七项,与1906年清学部颁定的“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相雷同。对于被教育部明令禁止的学校读经,袁世凯下令“中小学均加读经一科,按照经书及学校程度分别讲读”,令各学校“崇奉古圣贤以为师法,宜尊孔以端其基,尚孟以致其用”[6][P264]。在学制上,北洋政府废除“壬子癸卯学制”的单轨学制,规定了国民学校和预备学校的双轨制。由此,南京临时政府时期颁布的教育法令被从根本上予以倾覆,中国教育的近代化转型出现了暂时的倒退。
       在女子教育宗旨方面,北洋政府再弹“良妻贤母”式教育的老调。1914年夏,新任教育总长汤化龙发表讲话说:“民国以来,颇有一派人士倡导一种新说,主张开放女子之界限,其结果致使幽娴女子,提倡种种议论,或主张男女同权,或倡导女子参政,遂至有女子法政学校之设立。”“余对于女子教育方针,则务在使其将来足为良妻贤母,可以维持家庭而已。”[6][P257]袁世凯也将七项教育宗旨中的“戒贪争”解释为“女子勉为贤妻良母,以竞争于家政”。1915年汤化龙在《关于整理教育方案》中规定,女子注重师范及职业,并保持严肃之风纪。这与晚清时期以“为女、为妇、为母之道”,“以贞静、顺良、慈淑、端俭诸美德……不背中国向来之礼教,与懿微之风俗”[7][P576]的女子教育宗旨如出一辙。
       1915年,北洋政府颁布的《国民学校令》对男女同校问题作出新的规定:只允许小学一二年级学生男女同班,三年级以上男女学生只可同校不可同班,到中学后男女学生不可同校,女子只可进入女子中学。教育部并且通令各省女学,严定五条惩戒规则:“一、不准剪发,违者斥退;二、不准缠足,违者斥退;三、不准无故请假、结伴游行,违者记过二次;四、通校女生,不得过14岁,如有隐匿冒混者记过;五、不准自由结婚,违者斥退,罪及校长。”[6][P282]在课程设置方面,“家事要项”成为女学生的必修课,特别是在女子中学,家事、园艺、缝纫安排了较多课时,而国文、数学、外语等主要学科,学时少于男校,程度也低于男校。
       在复古思潮的干扰下,新式教育步履维艰,女子教育的正常发展也受到严重影响。虽然名义上女子可以享受中等教育,但直到1919年,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设的女子中学仅有9所,所收学生仅622人,女子职业学校为数更少,大学则完全将女生拒之门外。教育形式、教学内容的变化,使辛亥革命以后女子获得的些许平等教育权利进一步削弱。
       1915年兴起的新文化运动对教育界的复古倒退痛心疾首,对把“良妻贤母”作为女子教育的唯一标准进行了批评和讨论。同年10月,陈独秀发表《今日之教育方针》,从民主、科学的角度主张学习欧美“智德力三者并重而不偏倚”的教育方针,“去其不适以求其适……补偏救弊,以求适世界之生存”,提出“现实主义、惟民主义、职业主义、兽性主义”(兽性指意志顽狠、体魄强健、信赖本能、顺性率直)[8]的教育方针。蔡元培则在上海爱国女学校发表演说,主张爱国女学之要务在于养成完全人格,首要之事是体育,其次是智育,但德育亦极重要,“因德育实为完全人格之本,若无德,则虽体魄智力发达,适足助其为恶,无益也”[9]。
       《新青年》也先后发表了陈钱爱琛、梁华兰赞同“贤母良妻”教育的文章。她们一方面强调女子教育应与男子教育平等,“吾国不欲立国则已,否则此后大问题,女子教育必其一,可断言也”;另一方面,则明确提出“女子教育应以贤母良妻为主义也”,“女子者,人类之母也,相夫教子,持家处世,其所贡献于国家者既多”,“良母氏出产优秀国民,可无疑义”,兴办女学教育是达到此目标的唯一途径[10]。她们还认为“中国今日女子之急务,乃当洁身自爱,以期养成真道德、学问与经济之女,而作出中华民国之贤母氏”,尤其是“出洋留学返国之女学生,当群集设法以自办女子大学也,或要求政府设立女子大学也,或要求政府令各专门大学招收女生也”。因为“未有受高深教育,不能为贤母良妻也。且正以受高深教育之故,思想高超,见解精确,益以知贤母良妻为人类之所急耳”[11]。但是,上述主张受到了普遍质疑。有人指出,“良妻贤母固为妇女天职之一端”,但当今世界,究竟什么是良妻贤母呢?日本盛倡“良妻贤母”教育的结果,“不过造成一多知识之顺婢良仆,供男子之驱策耳。有良妻贤母之名,无良妻贤母之实。果以封锁女子于家庭,听男子指挥为贤良模范者,吾国村妪,类能道之,旧说足矣。何事纷扰,多此设学之举耶”。因此,女子接受教育是“为女子自身计,当为国家前途计,非以供男子私人之役也”[12]。胡适在北京女子师范学校发表讲演,将美国妇女的精神归结为“超于良妻贤母的人生观”。美国妇女认为:“做一个良妻贤母,何尝不好。但我是堂堂的一个人,有许多该尽的责任,有许多可做的事业,何必定须做人家的良妻贤母,才算尽我的天职,算做我的事业呢?”[13]这种人生观,就是“自立”的观念。“自立”的意义,只是要发展个人的才性,可以不依赖别人,自己能独立生活,自己能替社会做事。这种精神的养成全靠教育,而且是自小学到大学男女同校的共同教育。
       1916年秋,教育部明令废止了由袁世凯颁布实施的教育纲要等文件,着手恢复民国元年开始的教育改革措施。10月12日,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大会,议决提请政府设立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等方案。次年10月的第三次大会,向教育部提出推广女子教育的议案,要求增设师范学校及师范讲习所,增设女子高等小学、女子中学等,扩大女子的教育权。1918年6月,教育部通知各省区酌量地方情形,分别办理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的“请推广女子教育案”,并且得到了积极响应。如,1918年11月河南省议会通过《整顿扩充女校咨请省署施行案》,要求各县已设立女子国民学校者,务须认真整顿,逐渐扩充,未成立者限1919年暑假前成立;省教育厅长随即通令各县知事转令教育机关从速扩充女学。不久,全省各县普遍建立了女学。1919年3月,教育部颁布《女子高等师范学校规程》,规定女子高等师范学校除设预科、本科外,可设选科、专修科、研究科等。4月,北京女子师范学校改为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成为中国第一个女子高等教育机关。
       据统计,1916年全国女中学生仅724人,1922年增加到3249人,1925年再增加到7956人[14](P17)。此数据反映出,女子教育基本上摆脱了袁世凯统治时期的停滞状态,开始了新的复兴。
       3 五四运动前后,妇女解放的呼声日渐。妇女解放以女子教育为根本,成为越来越多的人之共识。在女子已经争取到接受小学到中学教育的基础上,
       强烈要求大学开放“女禁”,成为社会各界关注女子教育改革的热点。在舆论的鼓吹、知识女性的呼吁以及教育界人士的努力下,北京大学率先招收女生,各地高校纷纷效法,使女子教育出现了一个全新的局面。
       介绍西方新式教育,是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中不可避免地触及中国妇女被排除在高等教育之外的现状。《新青年》以欧美、日本为例,阐述“男女平等教育者,非教育种类之平等,乃教育人格之平等也。男子能受大学教育,女子亦能受大学教育;男子能受学位,女子亦能受同等之学位;男子能受教育上之尊荣及权利,女子亦能受同等之尊荣及权利”[11]。胡适则赞许美国男女同校特别是大学的共同学习生活有诸多好处,如可以扩张女子高级教育的范围;可以从正当交际和共同生活中,“养成自治的能力和待人处世的经验”;可以使男学生增进个人的道德,“减少许多不名誉的行为”;可以“消除男子轻视女子的心理”,“增长女子自重的观念,更可以消灭女子仰望男子和依顺男子的心理”[13]。胡适主张,在中国实现女子进入高校要分三步走:第一步,由大学聘请女教授;第二步,大学先收旁听生;第三步,使女子中学、女子师范在课程上与大学预科相衔接。1919年3月,国内最高学府——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在北京青年会所做的演讲中表示:“改良男女的关系,必要有一个养成良习惯的地方,我以为最好的是学校了。外国的小学与大学没有不是男女同校的;……我们现国民小学外,还没有这种组织。若是试办,最好从贫儿院入手……要是试验了,成绩很好,那就可以推行到别的学校了。”[15]
       在蔡元培讲话的鼓舞下,1919年5月4日,北京大学学生社团——新潮社成员康白情在《晨报》副刊发表连载文章明确提出,十月革命以来,“女子解放的潮流已经弥漫了全世界”,要缓和这种潮流,“不可不逐渐明开女禁,而明开女禁的第一着,又不可不属意于全国最高学府最高修养地方的大学,就是说,大学对于女子开放门户”。文章批驳了种种反对意见,指出,男女同校不会使学生道德堕落,反而足以完成其道德,足以涵育其品性,促进其学业,感发其才智,同时使社会上知道男女交际的意义[16]。5月11日,罗家伦发表文章呼应康白情的观点,强调为增高女子知识、增高女子地位、增高自由结婚的程度起见,大学不能不为女子开放。“在学理上和事实上,大学都有开放的必要。”[17]
       1919年5月19日,甘肃循化(今属青海)女师毕业生邓春兰写信给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表示“拟代吾女界要求先生”,在北大附中“添设女生班,俟升大学豫(预)科,即实行男女同班。春兰并愿亲入此中学,以为全国女子开一先例”[18]。由于蔡已在5月9日辞职离京,邓春兰的呼吁未见有效。旋即,邓春兰又写《报界诸先生转全国女子中学毕业及高等小学毕业诸位同志书》,在南北大报上刊载。她在文中号召女界“与其倚赖他人之提倡,何如出于自身之奋斗?天下安有不耕耘之收获哉?”呼吁在北京组织“大学解除女禁请愿团”,凡入团姊妹因个人学力达不到大学入学资格者,则在大学附近组织私塾,延聘大学教师授课,努力补习;达到大学入学资格而因教育当局压制、不肯解除女禁者,“则联合同志,用种种方法,以牺牲万有之精神,至百折不回之运动,务达我目的而后已”[18]。
       邓春兰发出了“女子要求人大学的第一声”,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旅居天津的三十多位女青年联名呼吁北京大学解除女禁;华北协和女子大学女生奚浈也联络一些上海、南京的女青年要求进入北京大学男女同校同班学习;11月,在山西召开的全国教育会联合会会议上通过了男女同校的议案。12月,正在准备留法勤工俭学的向警予写信给长沙周南女校教员、新民学会会员陶毅,详述“男女同学的教育,尤为提高女子学识能力,催促社会文化进步的惟一妙法”的道理,鼓励她“从速加入要求北大公开招收女生的运动”[19]。8日,《晨报》发表署名“琴韻女士”的文章,呼吁各女校的学生联合起来,组织一个教育促进会,向政府请愿,请教育家帮助,首先要求北京大学开放女禁。文章说:“不是男女同校,就不得享平等教育。女子不能自由求学,男女间不能生互助的利益,所以男女同校是一件绝对重要应做的事。”[20]上海《民国日报》、《少年中国》、《少年世界》等报刊也纷纷刊登讨论文章,形成了一个热烈的舆论氛围。
       1919年底,蔡元培在回答记者关于开放女禁问题时表示,教育部对大学招生的规定,并无男女界限之分,所以不存在开放女禁问题。“即如北京大学明年招生时,倘有程度相合之女学生,尽可投考。如程度及格,亦可录取也。”[21]1920年2月,北京大学决定先行招收女生旁听。4月,教育部致函北大,称“国立学校为社会观听所系,所有女生旁听办法,务须格外慎重”[22]。但蔡元培与代理教务长陶孟和不为所动,暑假以后,即招收王兰、奚浈、查晓园入哲学、英文系旁听。之后,又先后招收邓春兰、韩恂华、赵懋芸、赵懋华、杨寿璧、程勤若入哲学、国文系旁听。由此,这一开风气之先的举措不仅是“民国教育史上一个大纪元”,更如“深冬时节的霹雳一声雷,惊人不浅”[22]。尽管顽固坚持“男女有别”、“礼教大防”的诘难声不绝于耳,一些省议会还有禁止男女同校的议案问世,甚至1927年又有北洋政府教育部取缔男女同校的政令,但是沿袭千百年来的“女禁”堤防还是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继北大之后,国内10多所高校开始招收女生,使男女同校成为“一件很平常的事,在理论上简直用不着讨论”[23]。
       1922年公布的“壬戌学制”总结了民国元年以来的教育改革经验,在学制的时间设置、专业选择、课程标准等方面取消了男女限制,中国妇女终于在形式上完整地获得了教育权利。
       4 民国初年女子教育的发展,既是中国近代妇女解放运动的成果,又是促进和深化妇女解放运动的动力之一,在中国近代教育转型的过程中也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晚清新型女子教育的兴办,使中国出现了最早的知识女性群体。辛亥革命时期的女子军事组织、女子参政运动,都是中国女性自觉意识成长的反映。但是,要彻底冲破几千年来“男尊女卑”的罗网,求得充分的解放,妇女“非有充分的学识,不能讲解放的运动,不能办解放的事业。就使社会上解放了我们,我们若果没有学识,怎样可以同男子并驾齐驱呢?所以我们先要在教育上运动解放……教育上的解放运动成功,其他的问题就不难解决了”[20]。民国初年,对教育的渴求特别是对高等教育权的争取,要求男女在教育上的充分平等,越来越成为女性特别是女性团体的纲领性主张。1921年9月,上海中华女界联合会主张“在两性一体的理由上,在男女共同为社会服务的理由上,我们要求得入一切学校,与男子受同等教育”[24]。1922年在北京成立的“女权运动同盟会”把教育上的平等,看做“是一切平等的渊源”,主张“全国教育机关,一概为妇
       女开放”[25]。甚至留学法国的葛健豪、蔡畅、向警予等发起组织“开放海外大学女子请愿队”,要求里昂大学接纳中国女生。在这种要求扩大教育范围的表象深处,正是广大妇女自觉、自主、自立意识的进一步提高。
       随着女子教育的不断发展,知识女性群体日益扩大,妇女追求自身解放的奋斗融入了整个社会的变革中。五四运动中,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女校学生冲破校方的阻挠,置之不理所谓“伤风败俗、不守本分”的攻击,抱定“男女同为国民,理应与男界同受甘苦”的决心,毅然走上街头,投身于爱国洪流中。而河南率先响应五四运动者则为开封女子师范学校的学生,其中“阎女士断指书‘坚持到底’四字,当时鲜血淋漓,后复伤风,以致全手肿大,医者谓病甚危险,稍有血性者,闻之痛心”。众多知识女性经历了五四的锤炼,培养和增强了民族民主意识[26]。1921年在中国共产党帮助下改组的中华女界联合会制定并公开了包括“女子与男子携手,加入一切抵抗军阀财阀底群众运动”,“在民族生存权的理由上,我们须与外国帝国主义者之侵略奋斗”在内的纲领[24],成为国内第一个提出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军阀的团体。
       民国初年是女子教育社会化、普及化的新起点,在质疑、否定“良妻贤母”式教育的过程中,教育本质中“人”的属性、作为“教人发展本能机关”学校的社会属性、男女共同担负“保持社会永续,创造新文化”的责任等观念日益被人们所理解和接受。从传统的单一的家庭私塾式教育到小学一初中一高中一大学包括职业学校和师范学校较为完备的近代教育体系形成,其间的意义不止于女子获得教育平等的机会,不仅仅是女子教育走向合法和正规的问题,而是中国近代教育转型的重要阶段性成就。在这个过程中,女子教育的力争和参与,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促进作用。
       女子教育的发展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产物,同时又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推动因素。民国初年特别是五四前后女子教育的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以新兴科学知识为基础,具有远见卓识和远大抱负,又继承了“以天下为己任”传统的知识女性,她们中的许多人勇敢地站到了争取国家独立、民族解放的前列。而女子职业教育的普及,更使无数女性冲破家庭的桎梏,凭借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活跃在不同的行业中。“男女同校”、“婚姻自主”、“社交自由”等观念的流行为广大妇女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生存空间,也极大地改变着“男女授受不亲”、“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社会风气。女性自身素质和社会地位的提升,对正在经历近代化变革的中国社会产生了深刻影响。
       民国初年,是中国近代由封建专制向民主共和社会转变的关键时期。女子教育在百废待兴的社会变革中写下了重要的一页。尽管在沿海、沿江地区与内陆地区之间、在城乡之间、在贫富之间存在着极大的不平衡,但历经波折的女子教育在体制和内容上基本上终结了封建传统,呈现出正规发展的趋势,促进了近代教育的根本转型。
       参考文献
       [1]蔡元培.对于新教育之意见[A].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二辑[z].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
       [2]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
       [3]陈婉衍.筹设复心女子学堂请拨发经费与陆军部往来文件[A].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二辑[Z].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
       [4]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等.孙中山全集:第1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2.
       [5]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等.孙中山全集:第2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2.
       [6]陈学恂.中国近代教育大事记[Z].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1.
       [7]琚鑫圭,唐良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8]陈独秀.今日之教育方针[J].新青年,1卷2号.
       [9]蔡元培.在爱国女校之演说[J].东方杂志,14卷1号.
       [10]陈钱爱琛.贤母氏与中国前途之关系[J].新青年,2卷6号.
       [11]梁华兰.女子教育[J].新青年,3卷1号.
       [12]高素素.女子问题之大解决[J].新青年,3卷3号.
       [13]胡适.美国的妇人[J].新青年,5卷3号.
       [14]钱卓升.女子教育[A].吴俊生等.中华民国教育志[Z].台湾:中华文化出版事业委员会,1955.
       [15]蔡元培.贫儿院与贫儿教育的关系[A].五四时期妇女问题文选[C].北京:三联书店,1981.
       [16]康白情.大学宜首开女禁论[N].北京:晨报副刊,1919—05—(6—10).
       [17]罗家伦.大学应当为女子开放[N].北京:晨报副刊,1919—05—11.
       [18]邓春兰.女士男女同校书[N].上海:民国日报,1919—08—08.
       [19]向警予.女子发展的计划[A].新民学会会员通信集:第2集[C].
       [20]琴韻女士.妇女解放的首要办法——要求教育解放[N].北京:晨报,1919—12—08.
       [21]蔡元培.答记者问[N].上海:中华新报,1920—01—01.
       [22]徐彦之.北京大学男女共校记[A].五四时期妇女问题文选[C].北京:三联书店,1981.
       [23]陈独秀.男女同校与议员[J].新青年,8卷1号.
       [24]中华女界联合会改造宣言[J].新青年,9卷5号.
       [25]女权运动同盟会之宣言[N].晨报,1922—08—01.
       [26]河南学生罢课之详情[N].上海:民国日报,1919—06—08.
       (责任编辑 陈朝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