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中国三大传统“鬼节”之一的“七月望”,其节俗有着复杂的历史渊源与独特的形态特征。从文化史的视角考察“七月望”节俗的三大历史渊源,不难发现,儒家孝文化对“七月望”形态特点的形成产生了重大影响,决定其以祭祀祖先为核心内容的节日文化主题,并最终促使其成为一日贯三节(鬼节、中元节、盂兰盆节)、融儒释道文化于一体、历史影响长达上千年之久的重大传统节日。
关键词:七月望;孝文化;历史渊源;形态特征
中图分类号:K8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8)03-0152-04
七月望,民间称鬼节,道教称中元节,佛教称盂兰盆节,是中国三大传统“鬼节”(清明节、七月望、十月朔)之一,是我国古代秋季一个十分重要的人文节日。《释名·释天》:“望,月满之名也。月大十六日,月小十五日,日在东,月在西,遥相望也。”“望”日大多是农历每月十五日,有时是十六日或十七日。因此,常称农历十五日为“望日”,七月望名称即源于此。七月望因其祭祖节俗主题和孝文化的核心精神内涵,在中国文化史上有着特殊的地位。中古之后历代不少文人学士莫不借此节日抒发伤时怀人之感,近年来一些学者也以特殊的研究视角,对七月望作了较深入的探讨。但他们大多只关注七月望节日的宗教源流、中外盂兰盆会节俗的文化比较或一般性节俗的描述,较少全面深入阐发其节俗的历史渊源及形态特点以及儒家孝文化对七月望节俗形态特点形成的重大影响,而这正是本文要揭示的主要内容。
一、“秋尝”祭祖的古俗遗风
七月望节俗的起源有多种传说,较可信的是源于古代秋尝祭祀的古老习俗,只是后来道教、佛教相继渗入才被称为中元节、盂兰盆节等。我国古代秋尝祭祀的习俗由来已久,并与原始灵魂不死和祖灵崇拜的宗教观念密切相关。灵魂不死观念和祖灵崇拜是人类最早的宗教观念之一,它是人类对自身生命神秘化的理解。距今约一万八千年的山顶洞人墓葬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正是这座墓葬,为我们破译先民灵魂不死的心灵轨迹提供了可能。著名英国人类学家泰勒就是从睡眠、做梦、出神、幻觉、疾病、死亡这些生理现象中,深刻揭示了原始人灵魂观念的构成。恩格斯更是从这种灵魂的产生破译远古人“灵魂不死”观念的:“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就产生了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这个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之时就离开身体的灵魂的活动……既然灵魂在人死时离开肉体而继续活着,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设想它本身还会死亡;这样就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灵魂既然不死,那就意味着死者可能还会在不同的环境中生活。这位死者,又是原始先民亲密的氏族成员,活着的人应对死去的亲人在另一个世界的生活做精心安排,并在重要时节虔诚祭祀,表达哀思,祈求祖先保佑,应该是先民们对生与死、灵与肉关系思考的结果。
“古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祖是中国古代社会生活中的大事。“古者岁四祭。四祭者,因四时之所生孰,而祭其先祖父母也。故春日祠,夏曰杓,秋日尝,冬日蒸。此言不失其时,以奉祭先祖也。过时不祭,则失为人子之道也。”古代“秋尝”又叫“荐新”、“尝新”等,是祖灵崇拜的表达形式之一。“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中国传统社会是伦理型社会,故祖先崇拜与祭祀十分隆重,是古人社会生活中的大事。《孝经·丧亲章第十八》:“春秋祭祀,以时思之。”古人每到春夏秋冬季节变换时,就要按时在宗庙或墓地对已故祖先进行祭祀,以表达自己的哀悼之情,称为时祭,又叫时节祭,主要指传统岁时节日祭祀礼俗,具体指在一年的各个节日致祭祖先。时祭祖先是中国古老的传统民俗,是祭祖敬宗的表现方式之一。秦汉时有“奉常”一职,属九卿之一,其职官名称即源于“奉命让祖先尝新”之意。民俗学者萧放对《
荆楚岁时记》研究后认为,七月十五日祭祖作为秋节的原型当源于古代的媵祭,即以新谷祭祖先。汉代的媵祭在立秋日,《后汉书·刘玄传》卷九十一:“欲以立秋日,媵时共劫更始。”《风俗通义·祀典》曰:“食新日媵。”又《礼记·月令》:“是月也,农乃登谷,天子尝新,先祭寝庙。”可见,用新谷祭祖之俗由来已久,但秋尝祭祖日期起初并不确定,只是后来逐渐固定在农历七月十五日。大概因为七月十五日是下半年的第一个望日,一般也是立秋后第一个月圆之夜,再加上古代很早就有清明、寒食二分(春分、秋分)、二至(夏至、冬至)以及每月的朔望等重要时节祭祀的习俗,后来民间的秋尝祭祀活动大多集中于七月望日。从这个意义上说,七月望节俗是上古秋祭习俗的遗续,后来逐渐演变为祭祀亡灵的三大鬼节之一。
七月望节俗的原始意义在于祭祖,虽然祭祀时间各地略有差异,但在节日性质上自古均有秋获时节向祖灵告祭谢恩的共同特点。宋人吴自牧《梦梁录·解制日》云:“七月十五,……卖麻谷窠儿者,以此祭祖宗,寓预报秋成之意。鸡冠花供养祖宗者,谓之‘洗手花’。此日都城之人,有就家享祀者,或往坟所拜扫者。禁中车马出攒宫,以尽朝陵之礼。及往诸王妃嫔等坟行祭享之诚,后殿赐钱,差内侍往龙山放江灯万盏。”在民俗志资料中也常见乡村秋祭习俗,时间是从七月初一或七至十五日不等。《清嘉录》:“中元,农家祀田神,各具粉团、鸡黍、瓜蔬之属,于田间十字路口再拜而祝,谓之斋田头。案,《韩昌黎诗》:‘共向田头乐地神。’又云:‘愿为同社人,鸡豚宴春秋。’《周礼》疏云:‘社者,五土之总神。又为田神之所依。’则是今之七月十五日之祀,犹古之秋社耳。”七月望民间的秋季荐新、烧袱子、挂地头等祭祖都是秋祭古俗的遗风。这天,人们以新麻、新谷等飨祀神明祖先,俗称“上麻谷”、“荐麻谷”。《中华全国风俗志·奉天》载铁岭中元节之风俗云:“七月十三日,俗曰麻谷日。凡人家遭丧未满三年者,是日戚友必以纸锞、果品等物,送往其家,以助祭礼。丧家是日亦备各种祭品、纸锞等物,亦赴扫墓,其所以名麻谷日者,因时交初秋,新麻新谷咸将登场,盖示不忘死者之意耳。”各地“荐新”时间虽因收获时间不同而异,但大致在七月十五日或立秋时节。同时,荐新所用物品也因地而异,但大致是新收成的瓜果蔬菜和粮食之类。人们将鲜果等恭敬地放于供桌前祭祀祖先,请祖先享用。尝新时各族习俗一般都要祭祀祖先,还要向亲友馈送,然后大家一起食用,故有收族敬宗、报谢祖宗先人、联络族人亲戚、凝聚亲情的功用。此外,各民族又有许多别称,如吃新节、吃新米、尝新米、新米节等。除飨祀祖先外,也包括主管农事的神明等。因为荐新祭祖能收到祀祖收族的双重功效,所以荐新祭祖成为祖灵崇拜最现实的表达方式,直到近现代七月望荐新祭祖的古俗遗风仍然流行于民间。
七月望是古人秋尝祭祖习俗的遗风,祭祖是民间七月望“鬼节”的核心内容。在中国宗法伦理社会结构下,祖灵崇拜是家族社会的最高宗教,它长期影响着中国社会的民俗和精
神文化生活。可以这样说,不理解中国古代祖灵崇拜和宗法伦理的传统观念,就难以从根本上真正理清“七月望”节俗的历史渊源和文化特点。
二、中外文化的交融汇合:盂兰盆会
儒家“孝道”伦理观念是中华传统文化观念的核心内容,但外来佛教文化的原始教义中却漠视世俗人伦关系,如魏晋时期高僧慧远强调佛法是“不变之宗”,著《沙门不敬王者论》,维护原始佛教对伦理政治的超越性。佛教原始教义主张无君无父,一不敬王者,二不拜父母,三不受礼教约束。正如唐朝韩愈所言:“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显然,这与“百善孝为先”的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是相违背的。在这点上,恰恰是注重血亲人伦关系、皇权至上的中国传统文化所不能容纳忍受的,这也是最初两种异质文化激烈交锋的焦点。《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佛教最终未能挣脱中国传统“忠孝”的伦理道德规范,在中国伦理型文化模式下,中国化佛教在禁欲、绝亲、不敬王者等关乎世俗人伦大局方面并不那么绝对,入乡随俗、佛教改版。中国化佛教正是由于在尽孝、尽忠这一伦理的两大端上有所修正,方获得民众的宽容与理解,并得以在中国本土生根、发芽。佛教鼓励出家,本与孝道相悖,但中国化的佛教宗派也讲尽孝,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其轮回观念竟演化成为父母死后作超度的佛事。汉译佛典《父母恩重经》、《盂兰盆经》大力阐发孝道,宣扬出家是可以超度父母亡灵、保佑在世父母的幸福安康。古老的秋尝节俗在魏晋南朝时期,因中外文化的激荡融合逐渐演化为一个新节日:七月十五盂兰盆会。盂兰盆会本是佛教的佛腊节(佛历以七月十五为岁末,十六为岁首),在传统秋尝节俗的基础上,渗入佛教目连救母脱饿鬼道的传说并形成极富中国伦理文化特色的佛教孝亲节。
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儒学衰微,“高人乐遗世,学者习庶玄”,社会环境有利于佛教的发展,但统治阶级“以孝治国”的宗旨是一贯的。当时,竺法护、法显等高僧辈出,汉译佛经大量出现,中国化的佛教宗派天台宗创立,石窟开凿成风,寺院林立。正如杜牧诗云:“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南朝“菩萨皇帝”梁武帝萧衍提出“三教同源”之说,认为三教可以相互辉映,并称儒释道三教始祖孔子、老子、释迦牟尼为“三圣”。他广建佛寺,四次舍身同泰寺为“寺奴”,不仅大力推动了佛教的广泛流播,而且直接促成了佛教盂兰盆会的民间化节日形成。(梁)宗懔《荆楚岁时记·七月十五》最早记录了这一新节曰:“七月十五日,僧尼道俗悉营盆供诸佛。”又记载各地寺庙“广为华饰乃至刻木割竹,饴蜡剪彩,模花叶之形,极工妙之巧”。可见当时七月半盂兰盆会之盛况。《颜氏家训·终制篇》曰:“若报罔极之德,霜露之非,有时斋供,及七月半盂兰盆,望于汝也。”这里已言及斋供祀亲,使祖祢于冥间免于冻馁;盂兰盆借助佛众,求佛解脱亡亲冥间痛苦。《岁时广记》引《岁时杂记》:“律院多依经教作盂兰盆斋,人家大率即享祭父母、祖先。”《
燕京岁时记》引《释氏要览》日:“盂兰盆乃天竺国语,犹华言解倒悬也。”《
荆楚岁时记》引《盂兰盆经》曰:“目连见其母在饿鬼中,即以钵盛往饷其母。食入口,化成火炭,遂不得食。目连大叫,弛还白佛。佛言:‘汝母罪重,非一人奈何。当须十方众僧威神之力。至七月十五日,当为七世父母厄难中者,具百味五果,以著盆中,供养十方大德。佛敕另众僧皆为施主,祝愿七代父母,行禅定意,然后受食。’是日,目连母得脱一切饿鬼之苦。目连白佛:‘未来世佛弟子行孝顺者,亦应奉盂兰盆供养。’佛言:‘大善。’”又《盂兰盆经》云:“善男子,若有比丘、比丘尼、国王、太子、王子、大臣、宰相、三公、百官、万民、庶人行教慈者,皆应为所生现在父母、过去七世父母,于七月十五日佛欢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饮食安盂兰盆中,施十方自恣僧。”由此可见,佛教与中国文化融为一体,这不能不归功于佛教入华后的入乡随俗之举。佛教由“绝亲”发展到后来自觉维护儒家“孝道”,甚至为此设立佛教盛大节日盂兰盆会,宣扬信佛可以超度历代祖先、解生亡倒悬之苦,实以孝为基础,深受提倡孝道的中国人喜爱。佛教在推行盂兰盆会时已结合中国伦理文化的特点,大量渗入儒家孝道观念,为后世民间七月半以祀祖取代供佛提供了理论根据。
唐宋时期盂兰盆会仍很兴盛,皇家每年送盂兰盆于各官寺,献供种种杂物,并有音乐仪仗及送盆官人随行;民间施主也到各寺献盆献供。《旧唐书·王缙传》:“代宗七月望日于内道场造盂兰盆,饰以金翠,所费百万。”顾禄《清嘉录·盂兰盆会》卷七引孙思邈《千金月令》:“七月十五,营盆供寺,为盂兰会。”宋代盂兰盆会不仅施僧,而且以盆施鬼,寺僧则募钱米荐之。还有以盂兰盆占卜的。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七:“故都残暑,不过七月中旬,俗以(七月)望日具素馔享先,织行作盆盎状,贮纸钱承以竹,焚之,视盆倒所向,以占气候。谓向北则冬寒,向南则冬温,向东则寒温得中,谓之盂兰盆。盖俚俗老妪辈之言也。”当时还以盆的倒向占气候,又有“盂兰盆倒则寒来”之谚语。当然这在今天看来毫无科学依据,但它至少反映了佛教盂兰盆节在民间影响之大。又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中元节》载:“又以竹竿斫成三脚,高三五尺。上织灯窝之状,谓之盂兰盆。挂搭衣服冥钱在上焚之。”
后世七月望佛寺作盂兰盆供养佛祖及僧众,民间则祭奠先人,并有“放焰口”、“放河灯”等习俗。《
帝京景物略》卷二:“十五日,诸寺建盂兰盆会,夜于水次放灯,日放河灯。”《
酌中志》卷二十:“十五日中元,甜食房进供佛波罗密,两苑做法事,放河灯。京都寺院,咸做盂兰盆,追荐道场,亦放河灯于临河去处也。”明程先贞《中元夜过北海子观放水灯》记载更详:“屯氏犹然是旧河,一湾古水不扬波。灯牵荇带迎秋入,供设兰盆抵幕过。鬼物吟风亲酒食,鱼龙倚月狎笙歌。千年遗迹今犹在,节序催人感慨多。”实际上,后来放河灯已非单纯的照冥救孤,而是渗透了娱乐的意义,而且后者的比重越来越大,晚近更是如此。《帝京岁时纪胜·河灯》载:“中元祭扫,尤胜清明。绿树阴浓,青乐畅茂,蝉鸣鸟语,兴助人游。庵观寺院,设盂兰会,传为目连救母日也。街巷搭苫高台,鬼王棚座,看演经文,施放焰口,以济孤魂。锦纸扎糊法船,长至七八十尺者,临池焚化。占燃河灯,谓以慈航普渡。如清明仪,舁清部城隍像出巡,祭厉鬼。……每岁中元建盂兰道场,自十三日至十五日放河灯,使小内监持荷叶燃烛其中,罗列两岸,以数千计。又用琉璃作荷花灯数千盏,随波上下。……都中小儿亦于是夕执长柄荷叶,燃烛于内,青光荧荧,如磷燃。又以青蒿缚香烬数日,燃为星星灯。镂瓜皮,掏莲蓬,俱可为灯,各具一质。结伴呼群,遨游于天街经坛灯月之下,名门灯会,更尽乃归。”可见当时宫廷与民间盂兰盆节
放河灯游乐的盛况。
近代北京盂兰盆节放河灯之俗依然,在注重祀祖的同时更趋娱乐性。“夜晚的佛事活动是烧法船、点河灯、放焰口,以及为施主超度亲人亡灵。黄昏以后,寺僧与居士便将一条用彩纸和秫秸扎糊的数丈长的法船以及用木片、瓜皮等制作的各色河灯点燃后置于后海中,随波荡漾,灿若繁星,此谓之‘慈航普渡’,那景象真是‘绕城秋水河灯满,今夜中元似上元’。”放河灯之俗近代南方民间仍然盛行。《中国风俗·安徽》下篇卷五:“七月十五日,俗谓鬼节,僧道沿街搭台念经,谓之盂兰盆会,谓广苑佛力,以追荐孤魂,而为绒鬼施食。”我国各民族七月望日期虽有不同,且内容各异,但大都既有佛教遗风,更是娱乐活动,佛教本身已化雅为俗,且本土化并为普遍民众所接受。
秋尝祭祖、表达哀思、祈求祖宗保佑后世子孙是七月望的重要传统习俗。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为迎合中国民众孝亲情节和中国文化的伦理特点,在古老秋尝习俗的基础上最终演化为佛教的孝亲节——盂兰盆会,并影响上千年而不衰。
三、道教“地官”赦罪信仰的民俗演化
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道教的产生可溯源到春秋战国时期的神仙鬼神崇拜与信仰,甚至更远。“地官”赦罪信仰是道教三官信仰的重要内容之一。“三官”又称三元,是道教所奉的神,即天官、地官、水官。不过,中国上古就有祭天、祭地、祭水的礼仪。《仪礼·觐礼》曰:“祭天燔柴,祭山丘陵升,祭川沉,祭地瘗。”据史料记载,道教至少在汉代末年就有了三官信仰。东汉时张陵创立原始道教五斗米道,就以祭祀天、地、水三官、上三官手书作为道教徒祈祷治病的方法。《典略》载张陵“作三通,其一上之天,著山上,其一埋之地,其一沉之水。谓之三官手书”。《后汉书·刘焉传》注也有太平道创始人自称“天公将军”的张角作天官书为信徒治病的记载。这说明三官信仰至少在东汉末年的原始道教中就已经存在。
虽然道教的“三官”信仰汉代已经存在,但“三官”与“三元”的结合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道教认为天官赐福,上元一品;地官赦罪,中元二品;水官解厄,下元一品。道教将正月十五、七月十五、十月十五的月圆之夜分别定为上元天官、中元地官、下元水官的诞辰,形成道教的三元节。赵翼《陔馀丛考》卷三十五:“其以正月、七月、十月之望(十五日)为三元日,则自元魏始。”《唐六典·祠部郎中》卷四:“三元斋:正月十五日天官为上元、七月十五地官为中元、十月十五水官为下元,皆法身自忏愆罪焉。”道教认为农历七月十五是地官大帝诞辰,必须虔诚祭祀。《道家大辞典》:“道家以七月十五日为中元,定为地官大帝诞辰。”地官名为中元二品赦罪之官,清虚大帝隶属上清境。地官总主五帝五岳诸神仙鬼魂。每逢七月十五中元节地官赦罪之辰,将打开地狱之门,定人间善恶,为人赦罪。检查、考核天上地上神仙、鬼神表现,以便定罪免刑。东汉《老子章句》引《道经》:“七月十五日,中元之日,地官核句搜选众人,分别善恶……于其日夜讲诵是经。十方大圣,齐咏灵篇。囚徒饿鬼,当时解脱。”又《修行记》:“七月中元日,地官降下,定人间善恶。道士于是日夜诵经,饿鬼囚徒,亦得解脱。”该日也是地狱之门开启之日,祖先、鬼魂都会从地狱中出来,不但已故祖先到人间看望子孙后代、回家团圆,其他孤魂野鬼也纷纷出动,兴风作浪,危及人间,或进行捣乱,给人们带来灾难。所以七月十五被民间称为“鬼节”,进行祭祖和其他一系列的祭祀活动。可见,所谓地官赦罪信仰,乃是远古时期的鬼魂信仰与道教信仰相结合的产物,是关于地狱生活的具体化。人们中元节祭祀地官,祈求其惩恶扬善,主持正义;为祖灵献祭、烧纸钱,给孤魂、野鬼一些安慰,既是向祖先表达孝心、纪念故人、表达哀思,也是为了活人的生活安宁。所以说,作为中国本土宗教的道教,与世界其他宗教分裂灵魂与肉体、划分此岸与彼岸的学说体系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它是一种现世的宗教,因此在禁欲、绝亲等关乎世俗人伦方面,总是留有充分的余地,而不像西方、印度、中东宗教那样绝对。道教作为本土宗教尤其讲究孝道,这正是道教地官赦罪信仰演化为中元节孝亲祭祖节俗并得以扎根民间、争取信徒、具有较强生命力的重要原因。七月望祭祖祀鬼节俗正是道教“地官”赦罪信仰在民俗中的演化。
道教在唐朝极受推崇,中国自魏晋以来,社会风尚尊崇门阀望族。为了抬高自己的门第,李氏皇室视道教的始祖老子李耳为先祖,因此道教中元节习俗在唐朝因政治影响颇为兴盛,甚至借助国家政令,促使本来在民间已有的道教信仰更为深刻地影响民众节日生活。道教尊奉春秋战国时期著名的道家学者老子为太上老君,奉为教主。相传老子姓李名耳,与唐朝皇室同姓,所以李唐皇室自李渊起,便以老子后裔自居,积极扶植道教,力图借助神权来巩固皇权。据《
唐会要》:“武德三年五月,晋州人吉善行于羊角山,见一老叟,乘白马朱鬣,仪容甚伟。日:‘谓吾语唐天子,吾汝祖也。今年平贼后,子孙享国千岁。’高祖异之,乃立庙于其地。”武德八年(625年),李渊下令规定道教在佛教和儒教之上,为三教之首,确立了有唐一代的崇道政策。贞观十二年(638年),唐太宗下令规定道士、女观位在僧、尼之前。到唐高宗乾封元年(666年)三月,又“追号老子为太上玄元皇帝,置紫云仙鹤万年观于兖州,天下诸州置观一所,各度七人”(《旧唐书·高宗本纪》)。正式承认唐王室乃是老子的远脉子孙。崇老信仙的唐玄宗则三次为老子加尊号:“天宝二年正月十五,加太上玄元皇帝号为大圣祖玄元皇帝;八载六月十五日,加号为大圣祖大道玄元皇帝;十三载二月七日,加号大圣高上大道金阙玄元皇帝。”(《
唐会要》卷五十《尊崇道教》)唐玄宗还利用政治威势推崇道教,无疑推进了道教信仰的化民成俗。据史料记载,开元二十二年(734年)十月,玄宗敕令:十月十四、十五是下元斋日,官民禁屠并要求素食,“自今已后,两都及天下诸州,每年正月七月十月元日,起十三至十五,兼宜禁断”。由此可见,中元节俗当时已渗入民俗生活。唐王朝的一系列崇道措施。使早已存在民间的道教中元节达到鼎盛。唐朝诗人李商隐描写当时中元节诗曰:“绛节飘飘宫国来,中元朝拜上清回。”
中元节到宋代已融合了儒释道及民间信仰多种因素,发展成为一个以祭祀祖先、追荐亡灵、宣扬孝道为主要内容并兼有礼仪性、娱乐性的综合性民间节日。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中元节》载:“中元前一日,即卖楝叶。享祀时铺衬卓面。又卖麻谷窠儿。亦是系在卓子脚上乃告祖先秋成之意。……禁中亦出车马诣道者院谒坟。本院官给祠部十道。设大会。焚钱山。祭军阵亡殁。设孤魂之道场。”由此可见,北宋东京的七月望是官、民、僧、道都十分重视、以祀先“赈孤”为主题的综合性节日。吴自牧《梦梁录·解制日》卷四:“七月十五日,一应大小僧尼寺院,设斋解制,谓之法岁周圆之日。……其日又值中元地官设罪之辰,诸宫观设普度醮,与士庶祭拔宗亲。贵家有力者,于家设醮饭僧悼,或拔孤魂。僧寺亦于此日建盂兰盆会,率施主钱米与之。荐亡家市卖冥衣,亦有卖转明菜花、花油饼、酸馅、沙馅、乳糕、丰糕之类。卖麻谷窠儿者,以此祭祖宗,寓预报秋成之意。鸡冠花供养祖宗者,谓之洗手花。此日都城之人,有就家享祀者,或往坟所拜扫者。禁中车马出攒宫,以尽朝陵之礼,及往诸王妃嫔等坟行祭享之诚。后殿赐钱,差内侍往龙山。放江灯万盏,州府委佐官就浙江税务厅设斛,以享江海鬼神。”说明南宋杭州的中元节已十分隆重,从官府到庶民之家,从宫观寺院到民间都很重视。寺院宫观要普作法事,设道坛祭亡灵,显贵之家请僧人到家荐亡悼先,官府也要祭祀江海鬼神。
可见,七月望节俗发展到宋代,一日三节的形态特征已完全形成。民间祭祖祀鬼,道教祭地官,值“赦罚之辰”各地道观作斋醮荐福,佛教设盂兰盆会,解脱饿鬼倒悬之苦,度人七世父母,最终七月望祭祖主题已成定制,并沿革上千年,有些习俗到明清时期以至近代晚期仍然活跃。考察“七月望”节俗不难发现,无论七月望历史渊源如何复杂,节俗形态表现如何丰富,其祭先祀祖的孝文化主题都是一贯的。究其深层的社会历史原因,主要是中国古代社会是典型的宗法伦理型社会,伦理文化的浓厚色彩决定了中国民俗节日具有明显的伦理性特征。虽然中国古代以农为本,民俗节日也大多起源于农业,但节日的起源和演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文化的伦理性特征无疑对节日文化的产生和发展产生了普遍而深远的影响。
七月望以“孝”贯三节的形态特点,不仅与其节俗渊源的多元文化复合性直接相关,而且正是传统儒家的“孝道”伦理观念将民间、道教、佛教中的三大节日集中于同一天,使七月望为儒释道三教文化融合提供了平台。不管现代物质文明如何高度发达,人们的价值观念、精神追求、道德标准与生活习惯有多大差别,中国传统节日文化中所体现的“孝”文化的积极内容以及中外节日文化交流的成功经验,无疑是值得我们研究和关注的重要课题,也是今天构建和谐社会的崭新文化体系,应当认真总结,予以弘扬。
(责任编辑 陈朝云)